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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制度(通用)

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制度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制度》,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第一篇:物资采购质量。

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制度》,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本公司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材设科是本公司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三、物资管理要求

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项目部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门窗、防水材料、电焊条、管材、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燃料、周转材料等。

3、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a、工程项目需用材料清单。

b、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质量科组织采购。

c、材设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d、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公司经理或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各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

机关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东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局机关、各直属单位所有物资的采购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是指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用财政性及自有资金,

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物资采购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循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 物资采购的组织

第四条 局机关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监察科和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各直属单位要相应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资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采购计划的审定,组织实施采购事项。

第三章 物资采购程序

第六条 物资使用部门应在每年的9月份前,向本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提出次年的物资采购计划,由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汇总初审后,报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审定。

物资采购计划应当包括采购项目

的性质、用途、数量、技术规格等内容。

第七条 物资采购计划经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审定后,由财务部门列入下一的财政预算计划。

第八条 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依据预算批复,负责组织实施物资采购,物资使用部门参与采购本部门采购项目的全过程。

第九条 办公室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由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事项。

第十条 物资由办公室及使用部门派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办公室登记入库管理,财务部门登记入帐。

第四章 物资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 货物、服务、建设工程、其他工程类项目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50万元以上的,实行集中采购;15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15万元以下的,实行分散采购。

200万元以下的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

速印机、投影机、各类应用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纸张、印刷、服务器;10台以下汽车;50万元以下的工程造价咨询等采购项目,实行协议供货。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六条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

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十七条 具体的物资采购方式以市采购办审定的为准。

第五章 物资采购监督

第十八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采购工作程序,做到“集体领导、公平竞争、择优选购”。

第十九条 对物资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虚假招标、投标人相互串通的欺诈行为和行贿受贿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具体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第三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采购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公司各部门提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物资采购管理就是对全公司的生产、销售、使用的各种物资的申请、计划、审批、采购、验收、入库登记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适用范围:天润建司各部门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公司采购中心、公司办公室是公司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审计部、财务总监是公司采购管理的主要机构。

第五条公司采购中心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购中心及中心各级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资产(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办公资产的采购和管理要专人负责,专人审核。

第七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八条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第九条公司采购中心、公司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 、收集全公司各部门、公司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并执行;

2 、广泛收集各物资的供应商信息,建立供应商名录并及时更新;对各供应商的资质、供应能力、信誉等级、供应物资的价格、质量、交货期、后期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给予资信等级鉴定,明确合格供应商(各种大宗、长线物资确定二到三家),作为公司物资采购的主要、优先采购对象(若非特殊原因,不得在合格供应商外采购)。 3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 为各用户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用户意见,改进不足。

4 、组织大宗、长线物资的采购招标工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并负责执行。

第十条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是:

审核、批准采购计划,安排采购资金,对采购计划的充分性、必要性以及采购资金的落实负责;参与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监督采购招标工作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部的主要职责是:

对公司各采购合同、协议进行事前审计;检查、监督采购部门的供应商管理;参与合格供应商鉴定;参与、监督采购招标工作,保障公平公正。对各采购合同、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和经济性负责,维护集团利益。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公司采购中心、公司办公室)的权限是:审核

公司各部门、公司的物资、设备需求,有权要求各物资、设备需求单位按时提供需求计划;有权否决、修正不合理或不必要的物资、设备需求申请;有权对公司的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财务总监的权限是:

审核、批准公司采购中心、公司办公室的采购计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有权对采购计划进行调整;有权监督采购计划的落实情况;有权监督采购招标工作;审批单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一万元的固定资产、设备的采购项目和单笔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的日常财务开支。 第+四条公司审计部的权限是:

有权对各采购合同的经济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提出修正意见;有权参与、监督各采购招标工作;有权参与供应商鉴定并提出评审意见;有权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的供应商的管理情况;有权对采购过程中的异常行为提出纠正、处置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公司规定,凡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五千元的,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五万元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

第十六条物资、设备需求的申请:

公司各部门、公司需要购买物资、设备,凡属于公司集中采购的,应按时提供物资、设备的、季度、月度需求计划;对零星采购需求,应按规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明确需求物资、设备的种类、品种、规格、到货时间,不能明确的事项,要加以说明,报公司采购中心、公

司办公室登记审核。

第十七条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核:

公司采购中心、公司办公室收集采购需求后,按、季度、月度编制公司物资、设备采购计划,报公司财务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对于应急的零星采购需求,应填写临时采购申请单,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第+八条采购计划的批准

公司财务总监在收到各期采购计划后,应复核物资、设备的需求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对各期采购计划进行审核、调整,固定资产、设备等单项投资超过人民币一万元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及时组织资金,确保批准后的计划落实。

第十九条确定采购方式的原则

本着成本优先的原则,采购执行部门在开展供应商选择、价格调查、合同会签、交易等进程时,应优先采用电话、传真、互联网等方式交流,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特殊情况需要实地考察、谈判的,应获得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在《 出差申请单》 上签字确认后方能成行。 第二+条供应商的选择

公司采购中心、办公室的采购计划获得审批后,应及时落实供应商的选择工作:

有确定的合格供应商的,优先在合格供应商中选择采购对象;没有确定合格供应商的,应积极落实寻价工作,经名方评审,确定合理的供应商,并收集相关供应商信息,进行资信等级鉴定、备用。

第二十一条选择供应商的原则是:

拥有合法经营资质,供应能力强(供应商品数量持续,品种齐全), 产品质量好(满足要求),价格公道合理,售后服务周到、及时。 第二+二条采购合同的签订

1 、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公司采购中心、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2 、公司采购中心、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集团审计部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第二+三条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1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2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3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第二十四条采购合同、协议的履行

公司采购中心、办公室是公司集中控制物资、设备的主要采购执行机构,负责采购合同、协议的履行。在采购合同、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要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及时掌握履行进

程;充分听取质量检验单位或个人以及用户意见,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初步的鉴定并登记、分析,充实供应商信息。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采购合同、协议的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法、法规追究责任;对能够降格使用的,经协商可以让步接收。 第二十五条采购物品的管理

1 、任何采购方式采购回的物资、设备,都必须由专人验收,对所到货物、设备按合同、协议要约的规定逐项核实,填写检验报告并签字确认。对不符合合同、协议要约规定的,拒绝接受,并将实际情况及时反馈至采购部门。

2 、验收合格的采购物品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按规定存放;直接送达用户的,必须办理出库、领用手续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六条采购的授权

公司采购中心和公司办公室是公司集中控制物资的采购执行机构,未经许可,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擅自采购;若因特殊原因必须自行采购的,须经公司采购中心或公司办公室授权,否则公司不予认可,并追究违规责任。

第四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重庆中明志杭物流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物资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过程高效、透明,采购物资优质、价廉,按照科学有效、监督制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范围

指生产所需要使用的原辅耗材、设施设备配件、维修用原材料、固定资产(技改设备设施、易损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及临时需用物资的采购。

三、采购程序

物资采购从人员职责、采购时间、物料质量、物品价格四方面进行控制,具体为:

1、采购负责人严格按照计划进行采购,未经审核批准一律不得采购,因采购部门原因致使货物未按时到位、质量未达标准、同质量规格型号物品高于市场价,由此造成的损失归采购人负责,视情节轻重给予经办人警告、免职、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2、原辅耗材、设备配件、维修材料、固定资产(技改设备设施、易损设备)申购计划的提出,原则上应依据生产实际情况、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编制月份采购计划,计划应根据历年来使用情况确定品牌厂商、技术要求、规格型号和所需时间等,因采购计划错误致使物料、物品不合格 影响生产造成损失者,由计划部门负责人自行负责。

3、综合部负责办公用品等申购计划的提出,其他零星物资、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使用部门负责提出,劳保用品由综合部负责提出。车辆保险、轮胎等大件的采购由运输部提出,综合部协助询商查价等工作。

4、所有采购计划均须提出人、部门主管、总经理签字后由专人负责采购。

三、采购原则

1、对长期订货和大款项的进货,须签订合同。

2、执行询价原则:根据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1 / 3

重庆中明志杭物流有限公司

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参考市场行情综合分析优中选优确定供应商,按照“同质同价、优服务”“就地就近”的原则采购。

3、采购负责人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必要时同请购部门共同确定价格、数量及到货时间。大型采购需上总经办会后经集团领导批准进行。

4、实现物资采购信息化,采购人员应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通过网络、电话、市场调查等手段进行寻价。

5、建立合同管理台帐,掌握库存情况,避免造成物资积压或供应脱节。

6、采购方式一般采用固定厂商、长期供应商报价采购的方式 。

四、验收入库

1、采购货物到达后,申购部门应立即根据采购申请单进行认真核对, 与采购负责人共同验收并签字,如出现与采购单不符应拒绝接收, 做出相应记录并及时与采购员联系解决。质次价高,假冒伪劣产品严禁接收。

2、申购部门接收人应当场与相关人员交接和验收,并记录相应的验收记录。

五、付款

1、采购人负责采购物品的付款申请,必须附上经过核准并已收货签收的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销货清单等按流程走金蝶系统申请付款。

2、付款方式一般采用: ①、预付部分款项。 ②、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 ③、货到后分期付款。 ④、货到延期付款。

⑤、货到预留滞纳金付款,所有付款需按金蝶流程审批,财务部门付款要严格审查采购合同,金蝶流程审批完成后才能够付款,款项结算尽量采用票据的结算方式,尽量避免现金交易。

6、采购项目超过叁仟元金额的款项必须走公帐。 ○

3、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其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款项结算可以按次、2 / 3

重庆中明志杭物流有限公司

按季度、半年分次进行。

4、临时供应商的款项结算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六、管理职责:

1、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2、对于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假公济私、中饱私囊、贪污受贿、吃回扣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全部损失,同时,给予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警告以上处分。

3、 广泛搜集商品信息,建立采购商品信息档案,及时掌握最新市场行情。

七、附:《物资采购申请单》

批准: 审核: 编制:

日期: 日期: 日期:

3 / 3

第五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经营、财务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采购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公司基建施工提

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自购物资由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

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煤矿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

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

、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 、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集团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

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科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负责

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7、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 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

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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