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基本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你接触过什么样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资采购基本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物资采购基本管理制度
物资库房基本管理制度
一、 库房物资帐目管理:
1. 库房保管员要求及时上、下账,做到日清日结。 2. 记帐要严肃认真,字迹清楚,数量准确。 3. 随时清查,保持帐、卡、物一致。
4. 原始凭证按月按编号装订成册,以便存查。 5. 年末材料明细帐刻盘存档。
二、 库房基本管理:
(一)入库
1. 库房保管员凭系统《收货通知单》或送货单对采购回来的物资进行清点,录入实际收货数量;检验对外购件非免检物资检验后录入合格数量。库房保管员打印《验收入库单》)交采购员签字,供应商送货单随验收入库单库房保存。免检物资可录入实际收货数量,打印《验收入库单》交采购员签字;按重量入库材料以过磅重量(大型超重不能过磅可按理论计算重量)录入实际收货数量。
2. 入库时,采购员必须配合库房保管员核对单据,查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单据相符,检查核对无误后,库房保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一式四联,分别库房、采购、财务二联。对于免检物资要仔细查看品质,如铜棒有沙眼、钢板有裂纹等,包装是否完好等。
3. 对单据不全,无供应商抬头,无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对包装破坏有影响安装和储存质量的物质,应及时与采购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4. 因体积等原因不便入库的物资,检验合格后直接送生产现场,办理一入一领手续。
(二)出库
1、库房保管员凭系统〈请领单〉准备实物,发放时录入实际发放数量,打印〈材料领用单〉一式两联,分别库房、领料各一联。
2、库房保管员要认真审查核对〈请领单〉是否合要求,坚持“四不准”: 2.1.与〈请领单〉上物资、工作令不符,不准出库。 2.2.未检验入库的物资不准出库。
2.3.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材料领用单〉不一致,不准出库。 2.4.遇特殊情况,库存物资需外借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经办人办理借出手续,否则不准出库。归还时凭检验员签发的《材料送检单》对物资进行清点验收入库
2.5.按“先入先出”原则进行发放,发放时要核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和领料单一致。 5. 严格执行照单收货、照单发货的原则,特殊情况未办理手续的,事后库房保管员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6. 仓库保管员换任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原管理员对经管的帐本签字、新换任的保管员在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的见证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储存物资的堆放要求:
1. 物资按品名堆放,分区分类排放整齐、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标识清晰可见。
2. 物资的摆放要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和方便。堆放的位置、高度应符合产品的特点,或其本身标的要求,便于存取并确保安全。根据库房条件堆放不得超过五层并确保是否安全。
3.存放的特殊物资要特别管理。易燃易爆物资要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并设置必要消防措施,经常检查。
4. 加工过程中半成品和项目材料按项目工作令分区保管。
四、储存物资的环境、安全、防火要求:
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的进库房的有关人员,应由本库房保管员陪同。进库人员要严格遵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库。
2.坚持文明生产,搞好库区卫生,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库容整齐、美观。按物资保管要求适时进行通风、清洗、干燥等保养和防护。仓库防爆晒和风雨袭击,房顶不漏雨、墙面不渗水、地面不漏水,做到防湿、防潮、防尘、防锈并保持通风。
3.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按物资性质分别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保持防火通道的畅通。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更新、补充消防物料,并做好记录。
4.注意门锁安全,贵重材料应设在特定保险位置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区域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定期检查,做好记录,有异常现象及时上报。 5. 仓库周围不得使用电炉、电阻箱、大功率白炽灯等会过分发热的电器;仓库周围5米内不得进行电焊、切割等作业,以免火花飞溅引燃木箱或油料等易燃物。
五、储存物资毁、损处理
1. 存货物资在库保管期间,库房保管应随时对物资进行清理,尽早发现物资毁损、变质、过期现象,并及时书面提出报告。因库房保管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库管员要承担责任。
2. 由于各种原因发生材料毁损、变质、过期对生产领用后不可在利用的、对损坏或报废的工、检测用仪器仪表、刃具。每半年将“毁损报告单”报综合管理部审批,财务部凭“毁损报告单“减少账务记录。
六、储存物资盘点
1. 每月最后一天为物资盘点结账日。财务部负责物资盘点的总体规划和监控。 2. 公司实行月盘点、月抽盘点、季盘点、半年盘点、年总盘点。每次检查和盘点必须做盘盈、盘亏明细表,上报盘点报告,分管部门主管签字后,交财务部一份。发现因单据不全、保管不善造成实物错误、损失,库管员要承担相关以及经济责任。
3. 项目多余物质,库房每月通报。外购物质主要通报技术部、采购部;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应按尺寸大小分类通报采购部、工程部。
第二篇: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制度(范文)
关于成立民化乡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院内各科室: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黔卫发(2010)72号文件精神和习水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成立民化乡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集中网上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德书(民化乡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杨康 (民化乡卫生院副院长)
陈晓勤 (药房负责人)
成员: 张静王林远杨梅徐永群曹梅
杨邦其马兴伟张晓磊赵历红任建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药房,由陈晓勤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邦其具体负责办公。
习水县民化乡卫生院
2010年12月12日
第三篇: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诚信积分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严格的诚信记录和市场退出制度,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配送行为,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甘肃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下简称“平台”)在本院从事基本药物配送的配送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诚信积分,是省级采购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配送企业履行配送承诺和配送合同的情况进行的量化评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配送企业是指经省级采购机构审核取得基本药物的配送资格,由基本药物中标生产企业在“平台”上勾选,并经双方确认形成基本药物配送关系的药品经营企业。
第五条 配送企业对省级采购机构、中标生产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省级采购机构提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订单所采购的药品配送到合同指定的地点。
第六条 配送企业积分包括日常采购配送得分、订单配送金额得分及伴随服务得分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及计算标准如下:
(1)日常采购得分=配送率×5分+入库率×5分 (2)订单配送金额得分(2分):
配送金额为当月累计,1万元以下的不加分、1-10万元(含) 0.2分、10-20万元(含) 0.5分、20-30万元(含) 1分、30-40万元(含) 1.5分、>40万元以上2分
(5)药品配送伴随服务得分(4分):
因药品配送伴随服务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诉,每查实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配送企业提供的药品配送伴随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实施或监督所供药品的现场搬运、入库; 2)对包装破损、有效期不满足规定要求、无电子监管码和生产批号或标识不清的药品及时更换;
3)按医疗机构要求提供出库单、发票等单据; 4)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七条 配送率、入库率的计算方式如下: 配送率=当月配送金额÷当月订单金额×100% 入库率=当月入库金额÷当月订单金额×100% 第八条 配送企业积分按月和采购周期分别统计。每月诚信积分满分为20分,统计方式如下:
月得分=日常采购配送得分+订单配送金额得分+药品配送伴随服务得分 采购周期内总得分=采购周期内月得分总和
第九条 配送企业在规定的配送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的日常采购配送(入库)订单计入当月配送(入库)金额和当月配送(入库)的品规数。配送企业延期配送(入库)的订单不计入。
第十条 日常采购配送得分、订单配送金额得分由“平台”按月自动汇总产生,药品配送伴随服务得分根据经查实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诉情况(含书面投诉、网上投诉)确定。
第十一条 省级采购机构每月对配送企业的积分和排名情况进行统计,并于次月10日前公布。
第十二条 中标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可根据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情况向省级采购机构提出更换配送企业或中止配送关系的申请,经核实并确认的新配送关系在申请提出后的次月生效,生效前的积分不变,变更当月积分据实计算。
第十三条 配送企业月得分低于16分的,省级采购机构将建议中标生产企业重新选择配送企业。
第十四条 省级采购机构在采购周期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公布配送企业在该采购周期内的诚信总积分。 第十五条 在一个采购周期内,总积分≥90分的为合格。凡积分考核不合格的配送企业,不得参与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送。
第十六条 企业对公布的积分和排名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采购机构提出查询申请或申诉。对确因中标生产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因造成的配送、入库、品种覆盖不到位或与投诉不符的,省级采购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对核实情况进行相应更正,更正的情况在下月的积分和排名情况中公布。
第十七条 鼓励中标生产企业选择配送能力强、配送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好、诚实守信和网络覆盖全的配送企业参与基本药物的配送。
第十八条 配送企业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的积分情况将带入非基本药物的配送中,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诚信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鄂卫规〔2011〕11号
第一条 为建立严格的诚信记录和市场退出制度,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配送行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发[2011]25号)和《湖北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卫规[2010]7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下简称“平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基本药物配送活动的配送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诚信积分,是省级采购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配送企业履行配送承诺和配送合同的情况进行的量化评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配送企业是指经省级采购机构审核取得基本药物的配送资格,由基本药物中标生产企业在“平台”上勾选,并经双方确认形成基本药物配送关系的药品经营企业。
第五条 配送企业对省级采购机构、中标生产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省级采购机构提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订单所采购的药品配送到合同指定的地点。
第六条 配送企业积分包括日常采购配送得分、临时采购配送得分、品规配送覆盖得分、订单配送金额得分及伴随服务得分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及计算标准如下:
(1)日常采购得分=配送率×5分+入库率×5分 (2)临时采购得分=配送率×1分+入库率×1分
(3)品规配送覆盖得分=品规配送率×1分+品规入库率×1分 (4)订单配送金额得分(2分):
配送金额为当月累计,1万元以下的不加分、1-10万元(含) 0.2分、10-20万元(含) 0.5分、20-30万元(含) 1分、30-40万元(含) 1.5分、>40万元以上2分
(5)药品配送伴随服务得分(4分):
因药品配送伴随服务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诉,每查实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配送企业提供的药品配送伴随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实施或监督所供药品的现场搬运、入库;
2)对包装破损、有效期不满足规定要求、无电子监管码和生产批号或标识不清的药品及时更换;
3)按医疗机构要求提供出库单、发票等单据; 4)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七条 配送率、入库率、品规配送率和品规入库率的计算方式如下: 配送率=当月配送金额÷当月订单金额×100% 入库率=当月入库金额÷当月订单金额×100% 品规配送率=当月配送品规数÷当月订单品规数×100% 品规入库率=当月入库品规数÷当月订单品规数×100% 第八条 配送企业积分按月和采购周期分别统计。每月诚信积分满分为20分,统计方式如下:
月得分=日常采购配送得分+临时采购配送得分+品种配送覆盖得分+订单配送金额得分+药品配送伴随服务得分
采购周期内总得分=采购周期内月得分总和
第九条 配送企业在规定的配送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的日常采购和临时采购配送(入库)订单计入当月配送(入库)金额和当月配送(入库)的品规数。配送企业延期配送(入库)的订单不计入。
第十条 日常采购配送得分、临时采购配送得分、品规配送得分、订单配送金额得分由“平台”按月自动汇总产生,药品配送伴随服务得分根据经查实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诉情况(含书面投诉、网上投诉)确定。
第十一条 省级采购机构每月对配送企业的积分和排名情况进行统计,并于次月10日前在“平台”上公布。
第十二条 中标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可根据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情况向省级采购机构提出更换配送企业或中止配送关系的申请,经核实并确认的新配送关系在申请提出后的次月生效,生效前的积分不变,变更当月积分据实计算。
第十三条 配送企业月得分低于16分的,省级采购机构将建议中标生产企业重新选择配送企业。
第十四条 省级采购机构在采购周期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公布配送企业在该采购周期内的诚信总积分(按百分制转换,总积分=采购周期内月得分之和÷采购周期内应得分×100)。
第十五条 在一个采购周期内,总积分≥90分的为合格。凡积分考核不合格的配送企业,自公布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参与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送。
第十六条 企业对公布的积分和排名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采购机构提出查询申请或申诉。对确因中标生产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因造成的配送、入库、品种覆盖不到位或与投诉不符的,省级采购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对核实情况进行相应更正,更正的情况在下月的积分和排名情况中公布。
第十七条 鼓励中标生产企业选择配送能力强、配送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好、诚实守信和网络覆盖全的配送企业参与基本药物的配送。
第十八条 配送企业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的积分情况将带入非基本药物的配送中,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外贸采购基本流程介绍
【wtojob.com 外贸外语人才门户-世贸人才网 2011-04-14】
1、供应商要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资金、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规模、资信认证等相关报告。资料越详细越好。
2、采购商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做一个详细的归类,把这些客户归在哪类客户,并且给出是否值得扶持、资金是否值得肯定的内部分析。
3、采购商对供应商的工厂查看。视察厂家规模是否与他们提供的基础资料一致。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就不予考虑合作。
4、采购商向供应商提出样品需求。看样品的尺寸、规格以及其他参数是否符合需求。
5、采购商要通过技术分析,要有检验部门的分析结果。检验包括其价格、质量以及其他是否符合要求。
6、如果符合要求,采购商对供应商下达一个评审通知书。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进入采购商的供应链。对于再好的供应商来说,首先要进入采购商的供应链,才能有资格为其提供产品服务。
7、采购商与供应商进行初期的商业谈判,正常的谈判时间在三个月。
8、双方签定合同。
9、供应商开始对采购商提供小批量的产品。
10、采购商对供应商的小批量产品进行复查。所有的小批量产品必须进行严格的实验检查。
11、如果小批量产品通过审核,那么此供应商将为加入采购商的产品目录。
12、供应商加入采购商的产品目录,每一个目录都需要自己去评审,每一个地方都需要重新评审一次,整个流程需要半年时间。资信问题更是重中之重
12道流程不能出一丝差错,资信问题更是不允许有问题。以上12个环节都成功通过以后,您就能成为此采购商的供应商,进入他们的全球供应链。要求是极其苛刻的,如果哪一个环节上出了差错,那么都将有前功尽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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