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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社会工作学习心得(大全)

矫正社会工作学习心得第一篇:矫正社会工作学习心得矫正社工工作心得我是一名服务于矫正领域的社会工作者,在初加入社工行列的时候,最先接触的也就是司法矫正社会工作。我们团队的工作分为多个部分,立足于矫正工作的根本目的,向我们的服务对象开展教育、帮。

矫正社会工作学习心得

第一篇:矫正社会工作学习心得

矫正社工工作心得

我是一名服务于矫正领域的社会工作者,在初加入社工行列的时候,最先接触的也就是司法矫正社会工作。我们团队的工作分为多个部分,立足于矫正工作的根本目的,向我们的服务对象开展教育、帮扶、协助监管和社会宣传等。而在这些日子里,我对社区矫正工作也有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是对我们核心的服务对象,也即是社区服刑人员的看法。

在我们做社区宣传的时候,也包括平常与普通大众接触的时候,收到的反应大多是对方不清楚何为社区矫正,不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是怎样的一个群体。而部分民众亦会对这类曾经犯错的人带有歧视的态度,甚至曾经在一次爱心义卖的活动中,对方在知道我们捐助的对象是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时,会要求退回义卖品,拒绝帮助。然而,我曾经也是以一个不了解社区矫正有关制度的人员入行,在接触过真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后,我觉得他们当中绝大部分都并不是那样恶劣的人,只是曾经因某些原因触犯了法律。

至于这些原因是有很多的,但大多数的直接原因都可以归结于意识的问题。比如法律意识淡薄,我们曾经接触过一些因为私自砍树的农民,或者利用一些爆炸物在海里炸鱼的渔民。他们在犯罪当时并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已经违法。比如说抱有侥幸的心理,有些社区服刑人员因为贪念明知道自己的做法不对,但仍剑走边锋,贪图小便宜,最终落入法网,还有那些因酒驾而被判社区矫正的人,也是如此。又比如说,一些从家庭破碎中走出来,又辍学的年轻人,因为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做事冲动,不想后果,因殴打他人或破坏公共财物而被判处社区矫正。当然,也有曾故意犯罪又屡教不改的,或患有精神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但也可能有地域的因素,这些人员在我接触过社区服刑人员当中并不占多数。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根据生态系统理论,生存在社会中的人其实是处于多个系统之中,包括微观系统(直接环境,如家庭等)、中观系统(直接环境之间的联系,如家和学校的联系等)、外部系统(间接发生影响的外部环境,如父母工作的场所等)、宏观系统(较大的文化背景,如国家政策等),还有时间系统(环境与生活方式的改变)。这些系统对人的生活、认知和行为有种不同程度的影响,而当其中一个系统出现严重问题,或者多个系统同时出现问题,人的认知和行为就可能出现与社会主流不一致的偏差,严重的甚至会反社会或对社会构成危害。社区服刑人员也如此,他们之所以出现了犯罪行为,很多时候其间接原因在与他们这些系统存在问题,而他们没有进行合理而有效的调整和适应。所以,反过来说,矫正工作者在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工作时应该多了解他们的情况,从多个方面进行帮扶和跟进,以更好地达到矫治的目的。

也因此,其实社区服刑人员跟普通的民众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反而也是一群需要特别帮助的人。假如,他们真心希望彻底改过并愿意付诸行动,希望回到社会当中,重新感受爱与关怀,我们不应该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他们。

第二点心得体会是关于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综合性的工作,在这一个工作的圈子里,社区服刑人员无疑是核心,而围绕着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工作的包括了司、公、检、法等方面的力量,其中以司法机关为主导,并且还有社工和社区网格员等的参与。

以我的经验为例,司法机关管控社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行动,确保他们不违反有关的规范制度,并主导开展他们的矫正工作,是相当于一个严肃的角色,对他们提出的也通常是硬性的要求。而社工则有所区别,在工作上有着很高的弹性,能为不同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不同的介入方案,链接各类社会资源,从另一个角度帮助他们更好地生活。但同时由于社工的角色并不宜也没有权限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行为管束,所以也会有一些不接受建议或拒绝被帮扶的例子。由此,我理解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司法机关是开展这项工作的基础与达成效果保证,而社工则是在此基础上可以将工作深化的角色。

绝大多数的社区服刑人员对于社工来说都是非自愿的服务对象,社工在介入前要注意向他们解释社工的职能和理念,在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深度介入也要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性和参考司法机关的意见。在我们接触过的服务对象中,大部分人在经过了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对其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后,会对法律有更多的了解,对自己以前所犯的错误有较深的认识。而这一部分的人也因认识上的改变而会主动配合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工作,对于社工来说,这些服务对象有改错的觉悟,工作的开展也会比较顺利。当然,也有一些服刑人员是在经历了有关判决后仍存在较强逆反心理的,这个群体是社区矫正工作中各方的重点与难点。

我们曾经接触过一名比较典型的服务对象,他因组织卖淫罪而被判刑,但因为身体原因保外就医,在社区继续服刑。在他的口中,他当时只是一个帮忙的员工,背后那些潜逃的大老板才是真正的恶人,不理解为何法院要判以他这么重的刑罚。因此,这位服务对象也对包含司法机关在内有关部门的工作存在抵触的心理。我们了解到情况后,并没有对他进行即时的驳斥或说教,而是接纳他的看法,与他进一步交流,以同理心去了解他的生活和处境。用“生理—心理—社会”的模式去评估这名服务对象,他常年处于病患的生理状态,而且过去的生活与现在的生活有较大的落差,在这种情况下,人的心理很容易产生消极的变化,哪怕是一件小事,服务对象也可能会将其过度放大。我们的做法是找出他生活中的一些闪光点,一些属于他个人的独特优势,为他增强效能感,在工作中与他建立良好的关系,也适时地和他进行心理疏导,向他普及一些法律知识等,让他能渐渐地释怀,更理性地看待当时的事件和自己的行为。终于,这名服务对象在解矫之前,虽曾有抱怨,但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行为,而到了正式解矫的时候,我们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他。

至于,我第三点的心得体会就是关于矫正的效果评价了。

对社区服刑人员来说,矫正工作是从两个方面的进行,一是自己从意识上去认知、从行为上去改变,对自己的错误进行矫正,二是要借助他人的力量来帮助或辅助自己进行矫正,最直接的就是有关的法规、司法工作者、社工等。而就矫正工作的目的而言,社区服刑人员 再犯罪或被判以收监执行必然是这项工作的失败,那是不是社区服刑人员能顺利解矫就等于这项工作是成功的呢?我认为这当中还不能划上一个等号。实施社区矫正的初衷之一是要通过有关力量的帮助,使矫正对象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的过程。所以成功的矫正工作,应是社区服刑人员通过自己和他人的力量得到了质的转变,并且能够重新地融入到社会当中。若非如此,社区服刑人员有可能只停留在一个认知法律的层面,心态和行为都未有得到转变,未来出现再犯罪行为的风险还是颇高的。因此,出于矫治工作的延伸或出于协助他们回归社会,对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在其解矫后的一段时间里,继续进行适度的跟踪和帮教也是提高矫正成效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二篇: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学习体会

提高执行意识,推进矫正规范

--社区矫正集中点验警示教育学习体会

(沈家门司法所 王爱国)

前期沈家门司法所结合普陀区开展的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大评查、执法工作大检查、执行情况大排查的“三查”专项行动,于5月21日在全街道召开了社区矫正集中点验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点到点验、通报了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及监管形势。这次警示教育结合当下不容乐观的社区矫正监管形势,通报了宁波余姚社区矫正人员董科科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情况,提出了当前矫正工作急待提高刑罚执行意识,急待提高制度执行力。我感到这次集中点验教育很及时很必要,既是区矫正办布置的任务,也是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监管的需要,也是当前社区矫正工作急待规范的需要。

沈家门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分布所有24个社区,截止5月底在册79人,占普陀区矫正数量的三分之一多,应该说矫正监管任务还是比较繁重的,不过在街道司法所和社区的共同努力下,沈家门辖区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情况总体稳定。当下沈家门街道正积极参与舟山新区建设,街道也面临着经济提升、招商引资、城市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繁重的任务,通过参与社区矫正集中点验警示教育学习,我感到要提高执行意识,推进矫正规范,需要从以下二方面着手: 第一方面:矫正工作人员

社区矫正工作2003年在浙江省试点,虽然已经十一年了,但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监管模式,全国在社区矫正方面还没有统一立法管理,所以,社区矫正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摸索,总结经验。这就需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有职业献身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克服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重困难,才能不厌其烦地去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家庭关系是否融洽、社会关系是否良好、人员往来是否异常、是否有重新犯罪迹象等情况;要有有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提高管理业务,在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中献计献策;要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冒险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在社区矫正方面明法规,严管理。俗话说,修身,治家,平天下,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执法的能力,执法的威严,才能公平无私地执法,才能在根本上从法制的规范上有序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第二方面:矫正对象

一是强化分散管理,集中教育。鉴于矫正对象分散管理的现状,要强化矫正对象分散社区管理,集中司法所教育,做到管理散而不乱,集中教育经常化模式化制度化。

二是积极推进公、检、法、司、地方政府联动管理机制,资源共享,上下联动,互相协调,才能有机合理做到全方位、全时段,全层次管理。 三是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服刑在矫意识,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要强化学习意识,学政治、学法律、学文件、学技术,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为今后的立足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真心希望矫正工作人员能够以百倍信心和百倍努力,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做好社区矫正的监管工作,也希望矫正对象要加倍珍惜改造机会,用心构筑未来,把过去作为新的起点和加油站,在改造的道路上严格要求,继续奋进;希望还存有抵抗情绪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大人格重塑力度,自觉将自己的言行纳入法纪轨道,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把握正确的改造方向。

第三篇:社区矫正心得体会 个人感悟怎么写

社区矫正心得体会一

作为一名乡镇司法员,社区矫正是我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这几个月的工作实践中,我不断学习、实践、改进,循序渐进、周而复始地不断摸索、提高和完善,使自己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通过这些宝贵的工作经验,我对目前洞坪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有了自己的一些浅显认识。

存在问题一: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缺乏正确理解,产生主观上的错误认知。我所在的乡就有这样一名矫正对象,他现年37岁,离异,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两年。他第一次来司法所报到时,说了一句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他说:“这每个月来报到学习都只是形式而已,笔记、资料那些你帮我写就是,我不一定有时间来。”他的这种认知态度,给刚开始接触这项工作的我当头一棒,我才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远不像我以为的那般可以从容应对。

存在问题二: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不了解,群众评议工作开展困难。今年3月底司法所开展了第一季度的社区矫正人员群众评议活动,当我拿着评议表到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组时,很多人一听是关于给某人进行评价打分就直接拒绝了,有些人会听你说完这项活动的主要目的,但要他们签字打分时就犹豫了,似乎觉得这是在给自己招惹是非……这一认识的偏差远远出乎了我的意料,一份份沉甸甸的评议表握在手中,更是压在我的心上。

存在问题三:专业技巧掌握不够,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在实习期间更多的是学习如何做好相关档案台账资料,缺乏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缺乏与矫正人员直接面对面的交流,这就导致我在实际工作中面对产生的问题不能有效运用专业技巧去解决,理论与实际操作出现脱节现象,单一的工作方式方法更是让工作的顺利开展步履维艰。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必须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开展好社区矫正这项工作: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的正确认识。社区矫正蕴涵的惩罚性和恢复性考验着社会的人道主义和法治建设,教育改造好社区服刑人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方法,通过正确的宣传引导人们对社区矫正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古语有云:“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教育,通过扎实的组织矫正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使其从思想上摆正态度、找准定位、积极服从监管;另一方面,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将社区矫正的有关解释和规定纳入普法的内容当中,全面提高本乡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准确理解,避免出现认知误区。

二、丰富工作方式方法,“帮”“教”并重。社区矫正人员是社会上的特殊群体,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

面对一些不服从监管的矫正人员,我们要灵活工作方式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刚柔并济”。首先,在日常监管中必须严格管理、奖惩结合,通过法制教育学习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其次,采取打电话“拉家常”的形式更好地了解其近期生活情况以及内心观念、思想状况的变化;最后,可以通过发送有关法律法规的短信来促使其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渐形成长效机制。

对于一些积极进行社区矫正的罪犯,我们在规范日常监管的同时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通过加强交流、传递关怀,促使他们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并逐步养成一种习惯劳动、要求劳动的态度,利用法制教育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多与人交流,减轻心理压力和负担,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及时与矫正人员家人朋友进行沟通衔接,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家是港湾,亲人可以依靠,朋友懂得倾听。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矫正人员家人和周围朋友的支持和配合。家是无论你受了多大的伤害,你都可以依靠的避风港,亲人一句关心的话语,一个关怀的眼神都会给予我们无穷的力量。

对待社区矫正人员这样“特殊的家人”,亲人更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鼓励和关心。同时,作为他们的朋友要懂得倾听,委婉的语言和关爱的态度会给他们更大的心里安慰,让他们感觉不再孤独,不再是被排斥的对象。这样将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规范自己的行为,早日以崭新的面貌、阳光心态回归社会大家庭。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更重要的是满足了罪犯再社会化和实现自我发展的需求,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我深感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同时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份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其特殊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心得体会二

这半年里,我在局领导、所领导及同事的光心个帮助下*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就本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1、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方面

能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方面

自今年6月份到狼山镇街道司法所工作半年时间,在这期间主要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但为了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短时间内便熟悉了社区矫正工的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和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地完成工作。

在这半年里,我本着把工作做得更好的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的完成了以下工作:(1)协助司法所做到入教规范、解矫及时,矫正方案客观、科学,按照方案实施个别教育,并在每季度开展阶段性跟踪评价。

(2)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出境报备等工作。这些工作是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的重点内容,主要做好协助所里通知社区服刑人员准时参加活动,并及时做好台帐资料记录。

(3)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充分利用IBS定位系统每日查询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轨迹。在这半年中无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4)做好走访、帮教、思想汇报、电话汇报等日常工作。

(5)认真做好矫正人员台帐信息的录入工作。

(6)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没有无故缺岗,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持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4、工作小结

目前我负责2名社区服刑人员和5名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还有矫正人员台账信息的录入工作,经过半年的不断学习和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长进,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总结半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比如还缺乏创造性的工作思路,个别工作还做的不够完善,这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工作效率和思想觉悟进入一个新水平,为社区矫正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社区矫正心得体会三

今天,是自己出监后次参加阳光中途之家组织的社区矫正方面的教育活动。通过参加学习,在司法人员的耐心细致的讲解帮助下,使自己在社区矫正的知识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和广泛的提高。首先了解到从全国到北京至昌平的社区矫正情况、基本知识,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对矫正人员犯罪和行为恶习的矫正,是刑罚执行的行动,同时加强对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能够有效的实施,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对就业、生活、心理方面等遇到的问题给予帮助。

通过学习,我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加肯定的认识和理解,在享有基本民事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通过今天的学习,自己保证在假释期间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接受司法人员的监督及帮助,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做一个合法的公民,顺利融入社会。

第四篇:社区矫正心得体会 个人总结 个人感悟怎么写

点击查看更多:2020年社区矫正心得体会及个人感悟

社区矫正心得体会一

剥政对象一直是社区服刑人员中比较难管的一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需要采取分类改造、因人施教、重点关注等针对性管理措施,以提高他们改造意识,增强社区矫正实效,树立社区矫正威信。

赤溪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一名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A,存在明显抵触情绪,在日常报到中无故拖延时间不来报到,并老叫嚷着“以前都不用的,凭什么现在这么麻烦?”等不满言论。针对这一情况,工作人员在对他的个别谈话和思想教育中着重讲解了政策变化、法律规定和社区矫正具体要求等内容,并督促他要认真遵守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但是,该服刑人员仍然以开店时间忙走不开等各种借口拖延报到,在司法所多次电话提醒后,依然我行我素,始终不来司法所报到。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上报局司法局矫正科,与派出所进行沟通,向镇政法书记汇报等工作外,重点采取攻心策略,抓住该服刑人员在开店,害怕司法机关到他店里的心理,在电话中明确告知“情况已经汇报局里,局里同意在电话警告无果情形下,出动警车到你店里把你带回来报到”,该服刑人员意识情况不妙,急忙转换态度,答应明日准时到所里报到。次日,该服刑人员准时到司法所报到,做好思想汇报,并保证今后会准时报到,司法所也乘机对他进行社区服刑人员奖惩规定教育,再一次对他敲响警钟。

赤溪司法所在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放在落实“三防”工作要求上,用实际行动切实发挥社区矫正实效,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心得体会二

从教育系统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两年了,但我感觉到恍若昨天。尤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我觉得仿佛依然坚持在教育战线,一样的教育,不一样的方式,不一样的受教人群,但是始终坚守一颗爱心、保持一份耐心、坚定一种认真,一样会赢得矫正对象如同学生对老师般的尊敬!

古县镇位于永丰县中部,拥有215平方公里国土面积,2.5万人口,民风淳朴,西晋太康元年是阳丰县县治所在地。古县司法所到目前为此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7人,9人解教,8人还在服刑中。我所接受的基本上是盗伐林木、失火、盗窃等类型的服刑人员,其中女性1人,60岁以上2人。在平时的点滴工作中我感觉到只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永葆“三心”,便一定能够感化教育好他们。

一是要有爱心。一颗爱己爱人的心,永远能够获得别人的理解。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来说,一个充满爱心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给他的服刑生活带来更多的尊重和理解。从服刑人员入矫谈话、组织入矫宣告到要求服刑人员思想汇报等等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都秉承一颗爱心,就算是心肠再硬的矫正对象都会软化。陈某,男,62岁,古县镇营下村人,2014年6月因一念之差盗窃邻居5000元被判盗窃罪管制两年。我2014年9月加入司法行政队伍初次接触他时,神情低落、态度强硬,几次找他都爱理不理。我留心了他的家庭情况,陈有两个儿子,一个在广东某高校教书,一个在家里做生意,家庭条件较好,出了这件事之后他觉得无脸见家人总觉得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他很是懊悔甚至有轻生的念头。我了解他的情况之后,与他的家人取得联系,经常主动走访他家,有意在村干部面前表扬他种田积极、为人诚恳等等,慢慢地他的心态放平稳了,敢于面对家人及村里人,大家也重新接受了他。是啊,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一念之差犯下的错误只要他会悔改,大家多包容一点,他一定会给点阳光就灿烂的!

二是要有细心。越是细微的细节,往往越是决定事件的关键。对于社区矫正工作者来说细致的观察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社区矫正对象属于特殊人群有他特有的诱发犯罪的环境,社区矫正工作者唯有搞清他所犯罪的最原始环境,才能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廖某,女,1976年出生,高中毕业,原是浙江省某水产公司会计,典型的白领,古县镇营下村人。丈夫在浙江务工收入尚可,儿子在上小学、公婆家生活富裕。2014年3月因职务侵占3万元被浙江省某法院判管制两年。初次接触她时,感觉到她长相清秀、谈吐文雅、举止大方怎么也无法同犯罪份子联系在一块。凭着同为女性的身份,我试着想打开她的心结,于是带着疑团我打电话到她原来工作的公司详细了解她的情况,又驱车20里步行5里到她古县镇营下的家里。原来她本是古县镇朱溪人嫁到营下村,在浙江务工因肯吃苦善学习多年来从开始的保管员晋升到现在的会计,父母年岁已过花甲,唯有一个患肾衰竭的弟弟,家中为弟弟治病已经是家徒四壁又急需20万元换肾,她是实在是没有办法才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之便侵占3万元公司款项为弟弟治病。我知道后马上到她娘家村里,做她娘家人的工作要她不要有思想负担,一定要遵守纪律,我们会力所能及地帮助她家的。后来她主动辞掉浙江的工作在家接受矫正教育。虽然我们后来由于能力有限并没有帮到她多少,但她还总是记着我。2014年3月她解矫了,6月她同丈夫一起出去务工时还特别地向我请假,我笑着说:你已经解教了,不再是服刑人员了。是的,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女性矫正对象,她们往往在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者性方面并不突出,更多的是出于一时的无奈之举,细心真心对待她们,往往最后还能成为朋友呢。

三是要有耐心。对待任何事情一定要耐得下性子,这样才能出效果,社区矫正工作也是一样。社区矫正对象为何当初会走向犯罪?很多源于他们法律知识的缺失、法律意识的单薄、纪律观念的松散。古县镇是林业大镇,丰富的林业资源给一些犯罪份子可乘之机,所以我所17个社区矫正对象中有12个是盗伐林木罪,而且他们还是一个一个的小团体作案。谢某、涂某、邱某、张某,男,均为古县镇古县村坳上人,四人因2014年12月盗伐林木被永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开始来报到时四人中三人超过7天的规定期限,唯有谢某按时到我所接受入矫教育。我一边做好谢的工作,一边要求他通知另外三人到所里来报到。可是左等右等还是等不来,于是我找到村干部到他们家中一一告知他们这样做法是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行为,在一次次耐心的教育下他们最后主动到所里报道,并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2014年、2014年县社区矫正中心组织的每次需矫正对象参加的活动均由这四人代表,并且他们也从中学习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明白了违法要负责从而更加守法。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而舍之朽木不折。矫正对象也是人,只要认真耐心对待他们,要求他们做的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一定会配合做好的。

社区矫正心得体会三

一、基本情况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2000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发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己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一)把好移交关。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通过签字确认移交。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政治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内容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表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学生,有休退老干部等,在我区各社区、居委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局江北分局积极配合,健全了组织,结合江北实际,制订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在首次谈话及现场交接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派人参加,确保会场的威严性,同时也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保证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核关口的严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日后的矫正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三)解决困难,卓有成效。我们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等。对有工作能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就业等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了自我,如:孔浦街道在通知谈话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满腹怨言,抱以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因为他曾今的污点,没有单位肯聘用他,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避免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经多方协商帮助他在社区找一个公益性岗位,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终赢来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配合和思想改观。

点击查看更多:2020年社区矫正心得体会及个人感悟

第五篇:矫正社会工作

矫正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实施于矫正体系中。它是指专业人员或志愿人士,在专业价值观指引下,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技术,为罪犯(或具有犯罪危险性的人员)及其家人,在审判、监禁处遇、社会处遇或刑释期间,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使罪犯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福利服务。

社区矫正的优势及监禁模式的劣势比较:

社区矫正的优势:1)社区矫正有利于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监禁矫正的一个重要缺陷在于它中断了矫正对象的社会化过程,使矫正对象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相脱节,社区矫正克服了这一缺陷。

2)社区矫正促进了社会的稳定。社区矫正以“防”为指导思想,通过改变矫正对象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促进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减少犯罪,并且避免使矫正对象不存在再社会化的过程 3)社区矫正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矫正社会工作的发展为我国社会建设提供了一条基本思路。 监禁刑的局限性:

1) 监禁刑违背了人道主义精神

2) 监禁刑使被监禁人身心受到损害:空间拥挤,监狱是极易形成挫折情境和情绪的场所,可能形成孤独的人格特征 3) 负性互动影响监禁矫正的效果

4) 监禁使被监禁人的社会化过程中断。不适应出狱后的生活,再走上犯罪的道路。 5) 监禁矫正成本过高。

更生保护:对于出狱犯人、曾受过某种司法处分的犯罪者以及其他有不良行为的人,在社会上给予适当的保护与辅导,矫正其不健康人格,帮助其克服生活困难,使之顺利适应社会的一种制度。

监禁处遇中的矫正会工作:社会工作者为在监狱服刑人员提供的服务,主要是调动罪犯自身的潜能以及社会资源,引导罪犯向积极的方向转化,以达到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目的。 主要内容:

1) 个案辅导:对收集到的罪犯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判断,找出问题的原因所在,并制定矫正方案,再根据个别化原则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的矫正方法。 2) 团体治疗:组织具有相同经历、问题和困难的罪犯在一起,通过不同经验和感受的分享,来认识自己思想和行为上问题的症结,并发现改变现状的方法,以达到再社会化的目的 3) 联系社会:尽可能扩大罪犯与外部社会的联系沟通 4) 职业辅导:组织服刑罪犯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

5) 评估报告:用科学的指标体系和方法,对罪犯的心理、行为状况进行测量评估。

社区矫正:1)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过程 2)社区矫正是通过解决矫正对象的问题,恢复矫正对象的社会功能,促使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过程

社区矫正是以社区为平台,以科学的价值观念和工作方法,恢复矫正对象的社会功能,促使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制度和过程

观护:是指对于成年人或少年犯罪人,运用科学的社会个案工作方法,调查其犯罪前所有的资料,经过法院慎重的选择允许其仍居住在社区中,使其遵守一定的条件,与一定期间内,由法院任用的观护人实施辅导监督,已达到社会防卫和个别处遇的目的。

社区处遇:非机构式的处遇。不将犯罪者纳入监狱等拘禁围墙之内,而让犯罪者仍然在自由社会中生活,并接受专业工作人员的辅导与训练,至其完全适应社会规范为止。 矫正社会工作的功能与作用:

1) 针对罪犯的功能与作用:监管、矫正和服务

2) 针对社会环境的功能与作用:营造有利于罪犯更新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促进刑罚制度的人性化和科学化发展

心理治疗模式和认知行为治疗模式 任务中心模式和现实治疗法

生态系统理论和社会网络干预模式

任务中心模式:39 (1)心理社会治疗模式

是一种根植于多元决定论之中。强调应同时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矫正服务对象,即评估对象的心理因素和影响对象的社会因素的矫正理论。此理论从“人在情境中”的观点出发,认为个人适应问题受内在压力和外在环境压力的互相影响。个人内在压力是指个人内在人格结构的失衡状态,外在压力包括家庭朋友等微观环境,也包括物理环境和社会环境所带来的压力。 (2)认知行为治疗模式

是根据认知过程影响情感和行为的理论假设,通过认知和行为技术改变矫正服务对象不良认知和行为的治疗模式。认知行为治疗者认为引起人们情绪和行为问题的原因是人们对事件的认知,矫正服务对象往往存在着重大的认知曲解,一旦认知曲解得到矫正,矫正对象的障碍必将改善。它的目标在于改善矫正对象的不良认知,加强其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 (3)任务中心模式

此模式主要取向是为矫正服务对象提供短期有效的服务,旨在确认要解决的问题,认识问题的意义和将之转化为可以了解和采取行动的任务。此模式主要探究解决问题的阻力和助力,认为人们的困扰来自于处理问题的能力暂缺,此困扰正是引发改变的动力。 (4)现实治疗法

是一种帮助矫正服务对象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在生活中作出新的选择的矫正模式。理论来源于控制模式,认为当人们的心理需求被阻碍时便会感到痛苦,当人们以负责任的方式满足这些需求时,便会培养出成功的认同和自尊感。 (5)生态系统理论

此理论主要考察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交互关系,强调生态环境对于分析和理解人类行为的重要性。它将矫正服务对象置于系统之中全面考虑,在环境和个人之间寻找可利用资源,帮助矫正服务对象解决自身的问题。 (6)网络干预模式

此模式在于强化个人适应环境资源中的社会资源,以增强个人的社会整合度并协助个人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在此社会资源是指个人的关系网络广度与网络中的人能够发挥支持功能的程度。

矫正社会工作方法: 1) 个案社会工作 2) 小组工作 3) 社区工作

社会工作价值观在实践中的运用:

1) 平等:在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过程中,以平等的观念对待矫正对象比较集中地体现在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的互动方面

2) 尊重:接纳矫正对象和尊重矫正对象的自决权

接纳矫正对象:让矫正对象自由的表达任何情感;承认矫正对象并承认其是可以改变的 尊重矫正对象的自我决定:鼓励矫正对象自我决定:在刑罚执行的范畴下,为矫正对象提供多种选择,促进其自我决定及自我发展;协助矫正对象分析事件;在以已经做出决定的情况下,尊重其决定 社区工作的核心要素:

1) 社区工作的对象是社区,既包括社区居民,也包括社区内的各类组织和社区关系 2) 社区工作是一个组织的过程、发动居民的过程、集体行动的过程

3) 居民的参与是社区工作的核心动力:居民的参与需要社会工作者的组织的支持,也需要社区各类资源的整合和支持 4) 社区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 社区工作的基本过程:

1) 建立对社区的基本认识:社区历史、自然环境和设施、居民、社区组织、社区权利关系 2) 建立社区关系:

① 建立关系的过程:决定建立关系的范围、自我介绍、确立联系的“合约”和观察联系的过程、跟进联系

② 建立关系的方式:新闻发布会或者联谊会、社区宣传、上门拜访、探查 ③ 协调和改善社区关系:动员社区资源、组织各类活动。开展帮困难工作 建立专业关系:

矫正社会工作者角色的影响因素:

1) 矫正工作的目标:期望通过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促使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2) 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认知和价值取向:矫正社会工作对矫正情境及矫正对象的不同认知及其工作的价值取向对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角色扮演也会产生重要影响 3) 矫正对象的需求、问题和期望

4) 矫正对象的角色意识:决定矫正对象的行为方式 5) 矫正情境的性质和复杂性 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角色:

1) 资源整合者:矫正社会工作者作为中间人,把矫正对象的需要与社会资源链接起来,以满足矫正对象的需要或解决其问题

2) 使能者:能帮助矫正对象发现他们的能力和资源,并促使这种能力和资源正常发挥,从而增强他们的社会功能:增能和挖掘潜能

3) 调停者:能解决矫正对象和其他个人、组织和系统的争议,找到矫正对象与他方的共同点,从而解决矫正对象与外界之间的冲突 4) 教育者

5) 倡导者:了解并识别矫正对象的需要和问题以及资源的现状和改变资源的方向 6) 管理者: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 专业关系及其特点:

矫正社会工作是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以相互认同、相互信任为基础的专业助人关系 特点:

1) 目标性:双方具有共同的目标

2) 以服务对象为本:目标是为了协助矫正对象实现其矫正目标,因此专业关系也必须以对象的需求和问题为本 3) 非平等性

4) 控制性:专业关系受专业伦理和道德准则的约束 5) 代表性

专业关系建立过程中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作 1) 明确建立专业关系是一个过程 2) 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

3) 初步评估矫正对象的问题和需求

4) 促使矫正对象进入角色 5) 与矫正支持系统建立关系 建立专业关系的基本技巧: 1) 感同身受

2) 订立目标:明确目标、订立目标:双方要进一步澄清彼此的角色和期望,明确彼此的分工,共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开始合作

3) 制造氛围:氛围的营造首先体现在工作场所,其次是工作者的态度及专业形象 4) 积极主动

社区矫正的社会基础

社区矫正的法律基础:社区矫正的法律基础设计两个方面:一是现行法律规定;而是社区矫正立法

1)现行法律规定:社区矫正设计的相关法律,主要是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① 非监禁刑的法律规定

社区矫正试用的非监禁刑,主要是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种 ② 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法律规定

附条件不予监禁执行制度,是指根据刑法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据罪犯的悔罪表现、改造情况或身体状况,对罪犯采取的附条件不予监禁执行制度。包括缓刑、假释和监外执行 2)社区矫正立法:立法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修改、补充、认可和废止有关社区矫正法律规范的活动和结果 社区矫正的试行规定

社区矫正的法律修改:修正执行主体;完善执行制度;修改剥权制度;增设刑罚种类 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定

修改剥权制度: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而不是自由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有四项,其中剥夺犯罪分子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属于自由刑的范畴,不是资格刑的内容,该项内容应予以取消。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和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都属于担任公职的权利,两项内容可以合并。因此,剥夺政治权利应改为剥夺公权,即剥夺公权上确认的权利:①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剥夺担任公职的权利。通过刑事法律的修改,补充资格刑的减刑、复权制度。 资格刑:法院依法剥夺犯罪人享有或行使一定权力或资格的刑罚

复权制度:被判处资格刑的罪犯,当其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审判机关提前恢复其被剥夺的权利或资格的制度

社区服务刑:是一种新的监禁刑罚的替代措施,是指法院判处罪行较轻的犯罪人,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下,为社区无偿提供一定时期公益劳动的刑罚。 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网络:

1) 社会网络理论:最初见于齐美尔和英国结构功能主义德克利夫·布朗。是指一群相互关联的互动这所构成的网络关系。适用于社区矫正过程:首先,社区作为社会交往空间,构成不同的社会网络结构,社区成员一句各自的社会属性在社会网络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其次。在矫正过程中,社会资源、力量的挖掘和动员,实质上是以社会网络为媒介进行的。最后,社区矫正机构与社区矫正工作者自身离不开社会网络的支持与帮助 2) 社会支持网络:对社区矫正实务具有重要启示。社区作为社区居民社区交往与互动的社会空间,其承载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网络化的社会支持。社区服刑人员作为特殊群体在社会支持网络中明显处于弱势和资源贫乏的低温。在社区矫正实务中,社区矫正工作者运用专业矫治技术和手段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恢复和重建社会支持网络,融入社会网络之

中,是其重要的工作目标之一。从社会支持网络的时间把握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介入方式,调整其与矫治对象的互动关系十分有效

3) 社会网络与社会资本:最早见于法国社会学家皮尔斯·布迪厄

① 社区矫正工作者提供的矫正服务之一就是挖掘矫治对象的社会资源,修复、架构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 ② 正式支持网络:由政府相关部门、正规企事业单位组成的支持网络系统 ③ 非正式支持网络:由矫正对象的亲属、邻居、同事、同学等组成的非正式社会网络所提供的情感支持。社会交往、经济援助、实质性协助、知道、建议等行为的总和。首先,在社区矫正实务中,社区矫正工作者运用专业知识帮助矫正对象发现、挖掘社会资本,包括恢复和建立同家庭成员以及社区非营利机构间的信任与支持关系,促使矫正对象个人目标的达成

其次,从服刑人员个人角度看,在社区矫正过程中面临最大难题是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的断绝和缺失

市民社会:一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内的一种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广阔领域。它由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各种组织和团体构成。它是国家权力体制外自发形成的一种自治社会。是衡量一个社会组织化、制度化的基本标志,具有独立性制度性的特点。 公民社会:围绕共同的利益、目的和价值上的非强制性的集体行为。它不属于政府的一部分,也不属于盈利的私营经济的一部分。

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的范围,是指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社区内接受矫正的犯罪人 缓刑:刑罚的暂缓执行,是对原判刑罚附一定条件地不予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对罪犯附条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释放后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的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管制:是我国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之一,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基本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仍留在原单位或原居住地工作和生活,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只限制其一定的自由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享有除被限制之外的各项权利,在劳动中同工同酬,如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3)虽然有人身自由,但他的工作、活动必须接受公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

4)管制必须有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决定和执行 辩诉交易:是指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作为控诉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行协商,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者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进而双方达成均可接受的协议。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个案案例 个案社会工作及其主要模式:

个案社会工作:是以个人(或家庭)对象的社会工作方法。采取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运用人与环境互动的理论和方法,协助个人(或家庭)增强其适应社会的能力,以恢复和增进其

社会功能,最终实现其福利的增进 个案社会工作模式:

1) 心理治疗模式:受心理分析理论、自我心理学理论。“人在环境中”等理论的影响。认为过往经历对问题形成有非常重要的影响。重点在于对矫正对象的心理进行动态分析:研究人格结构本我、自我、超我及其互动,自我防卫机制等,同时也注重人与环境的角度对个人情况加以调整。目标:减低焦虑不安。减低“人在环境中”系统的功能失调、增强自我适应技巧和系统功能,增强自我实现和满足感、改善环境以解决问题

2) 人本治疗模式:认为人是善良的、理智的、仁慈的、可信赖的。人有与他人和谐相处的愿望和能力,而且有自我成长、自我实现的内在动力。问题成因:案主有一个较低的自我观、自我评价很低。目标:对自己有时间看法,自信和自主能力,较大接纳自己与干搜,积极看法和评价,行为较为成熟、较社会化、适应力较强。 3) 任务中心模式:着重帮助案主分析和处理据具体的问题。

4) 行为治疗模式:认为行为是学习而来的,其关注的矫正目标也只集中于现时、此时此刻的行为问题。包括操作性行为与反应性行为。运用时,要针对引发行为的前因与维持行为存在的效果反应等两个因素进行介入,焦点是行为出现的前因和后果

5) 现实治疗模式:认为人是自主和自觉的,因为人有自由意志。人的行为不受外在支配,人不应该推诿自己生活的责任,而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主要目的是协助失败认同的 人通过学习现实及负责的行为去满足自己的需要,从而迈向成功的认同。

6) 理性情绪治疗模式:情绪问题是由于人的非理性信念造成的。治疗重点:以观念、思想为突破口,通过改变人的非理性思想,达到改变沮丧情绪的目的。

7) 家庭结构治疗模式:基于家庭治疗理论,以整个家庭为对象,通过改变家庭的结构与交往方式来发挥家庭的功能,从而使个别家庭成员的问题得以真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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