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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拖车运输协议书(集锦)

集装箱拖车运输协议书第一篇:集装箱拖车运输协议书集装箱拖车运输合同甲 方:×××乙 方:×××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联系电话: 现 住 址:甲、乙双方本着。

集装箱拖车运输协议书

第一篇:集装箱拖车运输协议书

集装箱拖车运输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 现 住 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乙方自购集装箱运输拖车(包括拖头、拖架),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并以甲方操作,管理系统给予乙方支持.乙方在接受甲方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为乙方办理车辆正常营运所需的各类证件及代购代缴各项规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合作期限:期限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车辆信息(可单列清单)

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 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备注

(车况资料可另附页补充)

四、违约责任

1、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无法继续合作的,可视违约方单方面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追究相应经济责任。

2、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事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有权停止乙方一切管理事务的办理直至扣车。

五、协议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满,自动终止。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结清所有款项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须于一个月内将车辆所有证件税费等转出甲方名下。乙方要求续约的,须于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 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转让给他人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如因国家政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办理运输车辆、司机相关证件及批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代购代缴乙方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代垫。甲方有义务于上述费用到期前 天通知乙方,如因乙方逾期交款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理。

3、代扣代缴乙方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乙方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税,开票之时当即现款交清。

4、向乙方收取行政管理费用每月每车 元人民币。

5、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其它安全事务。

6、本协议期满,若不再继续合作,甲,乙双方应对合作期间,因车辆违章,事故等事项作出处理,在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后六十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所交押金.若风险押金不足以抵偿乙方所欠债务时,甲方有权就风险金抵偿后的差额,继续向乙方主张权力.7、甲方受乙方委托,为其承运货物,乙方在运作月结束后满 天,支付甲方运费、代垫费用等款项。

8、其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下月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及车辆所得税,如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收取税金。乙方所得税由乙方向甲方自觉缴纳,不申报缴纳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提供 辆质量合格的集装箱拖头及车架,自行招聘录用证件齐全、技术合格的司机,并负责车辆安全和司机的管理。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车辆运作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流动资金。

4、乙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协议,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逃避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扣留车辆,并要求乙方进行清算;乙方拒绝清算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乙方应承担的责任时,甲方有权申请将车辆拍卖,以拍卖价款抵偿乙方所欠债务。

5、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短少、灭失、被盗、车辆迟到、司机违章、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上月行政管理费,逾期交纳的,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7、按公司规定购买保险,处理交通事故及索赔,承担保险索赔不足部分的全部责任。

8、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抵押和担保,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过户、转让、抵押、担保无效。同时,甲方有权将擅自转让和过户的车辆收回,并无条件没收风险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条件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如因违法、违规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10、乙方不得在未与甲方、相关第三人结清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办理合作车辆的过户、转让、抵押、担保。

11、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办理各项费用的购买以及证件审验、换证、补证手续,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连续二个月或年累计三个月不按时交款的,甲方有权停办有关证件和批文。

12、其它:

七、其它

1、《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协议书附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车辆转让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甲乙双方有签订《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的,《分期付款购车合同》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与本合同一并执行,与本合同抵触之处,按本合同执行。

16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经协商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17 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加盖甲方骑缝章。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协议书附件

甲 方: 乙 方:

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 现 住 址:

双方约定协议事项: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 元人民币/车的履约保证金,合作期满结清所有手续后二个月内无息退还。

2、向乙方收取 元加油押金。

3、本附件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加盖甲方骑缝章。

4、本附件有效期为一年,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甲方向乙方每月收取 元人民币/车 管理费用。

6、乙方必须按章纳税,每月向甲方提交车辆产值的 %作为营业税,甲方代为缴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二篇: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集装箱货物的出口运输代理,代为安排货物出口运输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1. 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代甲方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或相关业务单位安排以下全部或部分事宜:

(1)陆运;(2)海运;(3)报关;(4)报检;(5)装箱;(6)缮制单证;(7)其他委托代办事项。

2. 甲方就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人完成,无需征得乙方的事先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办理委托事项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方办理,无需征得甲方的事先同意,甲方有明确指示的情况除外。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船舶开航前5天向乙方提供书面委托单,在委托单上注明委托办理的事项并签字盖章,委托单还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方及联系方式、装船期、装货港、目的港、货名、数量、体积、冷箱温度、通风、湿度、运费、运输条款等内容。如有特殊要求,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办理。

2.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报关,应在截港前至少2个工作日将全套完整准确的报关单证交到乙方。

3.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陆运,应在装箱日前3个工作日发给乙方书面委托,注明装箱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传真,并在装箱时间前备好货物,保证拖车到达时能够马上进行装箱;

4. 任何委托信息的更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应及时进行提单内容的书面确认,注明提单签正本或电放,更改应在截单前提出。

5.为保证双方利益,甲方应派指定人员到乙方领取提单、核销单、发票,领取时必须在乙方的领取登记表上签字;如乙方给甲方邮寄上述单证,甲方收到后应在乙方的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回传,以示收到提单等相关单据

6.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委托单及相关单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和及时性,对由于提供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及时导致在起运港、目的港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7. 如果甲方自行安排集装箱货物的陆运,甲方应保证集装箱的安全使用,如发生集装箱损坏或灭失或被扣押等情况,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和负担相关费用。

8. 货物到港后,甲方保证目的港收货人及时提取货物。因货物提取不及时/弃货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到甲方的委托后,根据要求向承运人安排订舱,及时将船名航次、船期、提单号、集装箱场站等订舱情况给甲方书面确认。

2.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安排拖车、报关等事宜,相关情况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协商沟通,以便顺利完成委托事项。

3. 乙方及时将截单、截港时间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合理安排相关事宜。

4. 甲方应该在截港前安排在货物通关入货,对超过截港期需要办理加急的货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尽力协助办理,但相关费用和结果由甲方承担。

5.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委托单内容准确缮制单证。在截单前,及时将提单样本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进行提单确认。

6. 乙方应在开船后,及时将书面的费用明细发给甲方,收到甲方书面费用确认后,应及时安排将提单、核销单等提供给甲方。

7. 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的船期、运费等货运信息,保证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8. 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甲方遭受的损失,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与责任方协调解决。

四、运费结算

1. 本协议所称运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海运费、陆运费、报关费、商检费、装箱费、熏蒸费、场站费、港杂费、制冷费、单证费、电放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等。

2. 甲方应当以现金、银行转账支票或汇票或电汇等类似支付工具向乙方支付运费,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运费发票兼有付款通知性质,如果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并未实际支付现金或通过银行实际付款,此发票不能作为甲方已经支付运费的最终证据。

3. 运费结算期限:4. 乙方为甲方垫付的资金额度(以下简称资金额度):上述第三项第2条约定的结算期内,资金额度最高为:元。结算期内,甲方超出资金额度的部分必须先给予支付,方可继续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5.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在结费期内付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直至结清全部欠费。同时,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

(1)要求甲方付款买单;

(2)留置或扣押甲方订舱货物的提单、核销单等相关单据;

(3)留置或扣押甲方订舱的货物;

乙方采取以上措施给甲方或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要求另一方执行,不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承担责任,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和费用的,违约方应赔偿受损方相关的损失和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六、协议有效期

1.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日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协议自动续延一个周期。

2. 协议有效期内一方欲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赔偿由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协议终止前双方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影响。

七、其它约定

1. 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书面委托单、往来传真等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约定适用于甲方通过乙方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安排得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2. 如遇节假日,相关操作时间要求可不以本协议为限,双方应互相配合。

3. 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如有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集装箱运输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为做好集装箱门到门运输业务,争取更多的客户,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助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甲方因运输业务需要,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运输车队,承办其货物的货柜的内陆

运输业务,甲方基本保证每月给乙方一定运输任务量,并保证甲方年至少50万货款,乙方应无条件承接并做好运输工作。

二、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也尽全力完成。

三、 乙方作为甲方的运输车队,在承运过程中应对甲方的货柜负有责任,双方货,

车自保险,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和货柜的损失或灭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 甲方应于运输前一天将运输委托单传真给乙方,委托单资料包括:业务资料、

船名、航次、门点、运输时间、联系人、电话。

五、 乙方在收到甲方委托单后,应及时到船务放箱,向甲方反馈箱封号,并根据甲

方的运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运输任务完成。

六、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运输过程中的实际信息,确保无误操作单证,发生错误

应及时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 运输过程中双方责任:

1、 甲方因门点(装箱工厂)“货尚未备齐”等原因造成乙方空车等候4小时以上,甚至车辆放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等时加收待时费,以100元每小时计算,车辆放空按运费90%计算(垫付费用除外)。

2、 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门点,迟到4小时以上,甲方有权扣除运费10%,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不可抗力除外),并提供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八、 运价以甲方委托书所注明的为准,如发生额外费用或运价表没有注明的,以双

方书面确认为准。

九、 运费结算:

1、 乙方每月运费及代垫付费用清单自次月5日以前传真给甲方。

2、 甲方在收到乙方传真运输明细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给乙方书面确认。

3、 进口箱由于代垫费用多,结算30天付款。(例1月份的运费2月底前付清)

4、 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并确认无误后,30天内付款。(例1月份的运费2月底前付清)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产生任何经济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或提交司法部门解决。

十一、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逾期双方如无疑

义则自动延期一年。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第四篇:集装箱货物运输单证

反窃听

集装箱货物运输单证 ,在80年代我国各口岸基本上采用的是传统的货运单证 。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交通部于1989年在上海口岸主持了“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于1991年完成并通过国家鉴定验收。1990年12月5日,国务院第68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又于1992年6月9日以第35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上述的规定和实施细则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从此以后,我国各口岸的集装箱货物运输主要 单证 基本上统一起来。它们与传统的货运单证相比,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一定的差异。在集装箱货物 进出口 业务中,除采用了与传统的散杂货运输中相同的商务单证外,在船务单证中根据集装箱运输的特点,采用了空箱提交单、设备交接单、集装箱装箱单、场站收据、提货通知书、到货通知书、交货记录、卸货报告和待提集装箱报告等。现分别介绍如下:

(一)空箱提交单(Equipment Despatch Order)

空箱提交单又称集装箱发放通知单(Container Release Order),俗你提箱单,是 船公司 或其代理人指示集装箱堆场将空集装箱及其他设备提交给本单持有人的书面凭证。在集装箱运输中,发货人如使用 船公司 的集装箱,并为了要把预定的货物装在箱内,就要向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租借空箱,通常是由 船公司 提供空集装箱,借给发货人或集装箱货运站。在这种情况下,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要对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发出交箱指示,但是由于空集装箱是一个售价较高的设备,因此不能只靠简单的口头指示,还要向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空箱提交单,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只对持有本单证的人提交空集装箱,以确保交接安全。

集装箱的空箱提交单一式3份,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凭订舱委托书,接受订舱委托后,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除自留一联备查外,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和存箱的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各执一联。

(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简称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Receipt,E/R),是进出港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和特殊集装箱及其设备的凭证;是拥有和管理集装箱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与利用集装箱运输的陆运人签订有关设备交接基本条件的协议(Equipment lnterchange Agreement)。

设备交接单分出场(港)设备交接单和进场(港)设备交接单两种,各有三联,分别为管箱单位(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留底联;码头、堆场联;用箱人、运箱人联。

设备交接单位的各栏分别由管箱单位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用箱人或运箱人,码头、堆场的经办人填写。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填写的栏目有:用箱人/运箱人、船名/航次、集装箱的类型及尺寸、集装箱状态(空、重箱)、免费使用期限和进(出)场目的等。由用箱人、运箱人填写的栏目有:运输工具的车号;如果是进场设备交接单,还须填写来自地点、集装箱号、 提单 号、铅封号等栏目。由码头、堆场填写的栏目有:集装箱进、出场日期、检查记录,如果是出场设备交接单,还须填写所提集装箱号和提箱地点等栏目。

(三)集装箱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

隐私保护

集装箱装箱单是详细记载每一个集装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的单证,对于特殊货物还应加注特定要求,比如对冷藏货物要注明对箱内温度的要求等。它是集装箱运输的辅助货物舱单,其用途很广,主要用途有以下几方面:

1.是发货人向承运人提供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的明细清单;

2.在装箱地向 海关 申报货物出口的单据,也是集装箱船舶 进出口 报关 时向 海关 提交的载货清单的补充资料;

3.作为发货人,集装箱货运站与集装箱码头之间的货物交接单;

4.是集装箱装、卸两港编制装、卸船计划的依据;

5.是集装箱船舶计算船舶吃水和稳性的基本数据来源;

6.在卸箱地作为办理集装箱保税运输手续和拆箱作业的重要单证;

7.当发生货损时,是处理索赔事故的原始依据之一。

集装箱装箱单每一个集装箱一份,一式五联,其中:码头、船代、承运人各一联,发货人、装箱人两联。集装箱货运站装箱时由装箱的货运站缮制;由发货人装箱时,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装箱货运站缮制。(广州物流公司:http://)

发货人或货运站将货物装箱,缮制装箱单一式五联后,连同装箱货物一起送至集装箱堆场。集装箱堆场的业务人员在五联单上签收后,留下码头联、船代联和承运人联,将发货人、装箱人联退还给送交集装箱的发货人或集装箱货运站。发货人或集装箱货运站联除自留一份备查外,将另一份寄交给收货人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供拆箱时使用。

对于集装箱堆场留下的三联装箱单,除集装箱堆场自留码头联,据此编制装船计划外,还须将船代联及承运人联分送船舶代理人和船公司,据此缮制积载计划和处理货运事故。有的国家,如澳大利亚,对动植物检疫有严格的特别要求,在装箱单上就须附有申请卫生检疫机关检验申请联。在申请联的申请检验事项中,与货运有关的内容包括货物本身及其包装用料是否使用了木材,如木板、木箱、货板、垫板。如使用了,是否已经经过防虫处理的说明。如果已经经过处理,则就货物本身应由发货人将发票、 海运 单证和熏蒸证书一并寄交收货人;就集装箱而言,则应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连同集装箱适航证书一并寄交卸货港的船公司的代理人。(广州货运公司:http://)

该项申请联由发货人和船公司或他们的代理人分别签署。

总之,集装箱装箱单的内容记载得准确与否,与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安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四)场站收据(DockRecipt,D/R)

场站收据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编制,是承运人签发的,证明船公司已从发货人处接收了货物,并证明当时货物状态,船公司对货物开始负有责任的凭证,托运人据此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待装 提单 或装船 提单 。它相当于传统的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一整套单据,共有十联(有的口岸有七联),其中:集装箱货物托运单二联:第一联,货主留底,第二联,船代留底;运费通知二联:第三联,运费通知

第四联运费通知。第五联,装货单,即场站收据副本。包括缴纳出口港务费申请书附页;第六联,大副联,即场站收据副本。第七联,场站收据正本;第八联, 货代 留底,第九联、第十联,配舱回单

1、场站收据十联单的流转程序

(1)托运人填制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即场站收据一式十联,委托货运代理人代办托运手续;

(2)货运代理人接单后审核托运单,若能接受委托,将货主留底联(第一联)退还托运人备查;

(3)货运代理人持剩余的九联单到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处办理托运词“舱手续;

(4)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单后审核托运单,同意接收托运,在第五联即装货单上盖签单章,确认订舱承运货物,并加填船名、航次和提单号,留下第二至第四联共三联后,将余下的第五至第十共六联退还给货运代理人;

(5)货运代理人留存第八联 货代 留底,缮制货物流向单及今后查询;将第

九、十联退托运人作配舱回执;

(6)货运代理人根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退回的各联缮制提单和其他货运单证;

(7)货运代理人持第五至第七共三联:装货单、大副联和场站收据正本,随同出口货物 报关 单和其他有关货物出口单证至 海关 办理货物出口 报关 手续;

(8)海关审核有关 报关单 证后,同意出口,在场站收据副本(1)即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并将各联退还货运代理人;

(9)货运代理人将此三联送交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据此验收集装箱或货物;

(10)若集装箱在 港口 堆场装箱,集装箱装箱后,集装箱堆场留下装货单;若集装箱在货运站装箱,集装箱人港后, 港口 集装箱堆场留下装货单和大副收据联,并签发场站收据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

(11)集装箱装船后, 港口 场站留下装货单用作结算费用及以后查询,大副联交理货部门送大副留存;

(12)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持场站签收的正本场站收据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处,办理换取提单手续,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收回场站收据,签发提单。在集装箱装船前可换取船舶代理签发的待装提单,或在装船后换取船公司或船舶代理签发的装船提单。

2、场站收据七联单及其流转程序

目前,有的口岸像大连口岸使用了七联单:第一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留底;第二联,装货单,场站收据副本;第三联,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第四联,场站收据正本;第五联,装箱理货留底;第六联, 货代 留底,第七联,配舱回单。

(五)特殊货物清单

在集装箱内装运危险货物、动物货、植物货,以及冷冻货物等特殊货物时,托运人在托运这些货物时,必须根据有关规章,事先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交相

应的危险货物清单、动物货清单、植物货清单和冷冻(藏)货集装箱清单,或称为……装货一览表。

(六)提货通知书(Delivery Notice)

提货通知是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向收货人或通知人(往往是收货人的货运代理人)发出的船舶预计到港时间的通知。它是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根据掌握的船舶动态和装箱港的代理人寄来的提单副本或其他货运单证、资料编制的。

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向收货人或通知人发出提货通知书的目的在于要求收货人事先做好提货准备,以便集装箱货物抵港后能尽快疏运出港,避免货物在港口、堆场积压,使集装箱堆场能更充分地发挥其中转、换装作用,使集装箱更快地周转,而得到更充分的利用。

提货通知书只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为使货运程序能顺利进行而发出的单证,对于这个通知发出得是否及时,以及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是否能收到,作为承运人的船公司并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承运人并不对此通知承担责任风险。作为进口商的货运代理人,为了保证进口货物代理的服务质量,也应主动与船公司的代理人联系,及早获取进口货物提货通知书,便于提前做好接卸进口货物的准备。

(七)交货记录(Delivery Record)

交货记录共五联:到货通知书一联;提货单一联,费用账单二联,交货记录一联。

1.交货记录的流转程序

(1)在船舶抵港前,由船舶代理根据装货港航寄或传真得到的舱单或提单副本后,制作交货记录一式五联;

(2)在集装箱卸船并做好交货准备后,由船舶代理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出到货通知书;

(3)收货人凭正本提单和到货通知书向船舶代理换取提货单、费用账单、交货记录共四联,对运费到付的进口货物结清费用,船舶代理核对正本提单后,在提货单上盖专用章;

(4)收货人持提货单、费用账单、交货记录共四联随同进口货物 报关单 一起送海关报关,海关核准后,在提货单上盖放行章,收货人持上述四联送场站业务员;

(5)场站核单后,留下提货单联作为放货依据,费用账单由场站凭此结算费用,交货记录由场站盖章后退收货人;

(6)收货人凭交货记录提货,提货完毕时,交货记录由收货人签收后交场站留存。

2.交货记录的填制要求

交货记录在船舶抵港前由船舶代理依据舱单、提单副本等卸船资料预先制作。到货通知书除进库日期外,所有栏目由船舶代理填制,其余四联相对应的栏目同时填制完成。提货单盖章位置由责任单位负责盖章,费用账单剩余项目由场站、港区填制,交货记录出库情况由场站、港区的发货员填制,并由发货人、提货人签名。

3.各单据的作用

(1)到货通知书(Arrival Notice)

(2)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提货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指示负责保管货物的集装箱货运站或集装箱堆场的经营人,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非流通性单据。

(3)交货记录(Deliverv Record)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交货时,双方共同签署的,证明双方间已进行货物交接和载明其交接状态的单据叫交货记录。

(4)费用账单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结算港口费用,提取货物。

(八)其他单证

1.卸货报告(Outturn Report)

2.待提集装箱(货物)报告(Report of Undelivery Container(Cargo))

第五篇:集装箱货物运输作业制度

作业程序及质量标准

一、 集装箱货物运输系统作业程序

1、 发送箱验收

发送箱卸入——票、箱审核——指定货位——检查验收——票据处理——交接保管。

2、 卸车作业

传达计划——票据交接——票、车核对——卸车前检查——卸前会——监装卸——卸车后检查——事故处理——票、箱交接保管。

3、 装车作业

装车前检查——监装卸——装车后检查——整理加固——填写装车货车装载清单——封固货运票据封套。

4、 到达箱卸车

卸车票、箱交接——填写到达卡片——票据处理——卡、箱交接保管。

5、 到达箱交付

运单、到达卡核对——取货人签章——加盖交付戳记——填写重箱出站单——现场点交——检查货位——到达卡、出门证整理上交。

二、 各岗位作业程序及质量标准

1、 一吨箱货运员发送作业程序及质量标准

(1) 每班19:30分(7:30分)参加点名会,听取有关上级指令和作业注意事项。 质量标准:按规定着装,佩戴职务标志,准时参加,听取上级布置传达内容。 (2) 按照交班货运员抄列的交接清单本票号(箱号)与票据(发送卡)进行核对,与交班货运员进行票(卡)、箱交接,以票(卡)对箱,票(卡)箱相符。交接无误在交接清单本上签章,有问题的箱单独进行批注。

质量标准:面对面交接,票、箱、清单三相符,交接有签认,责任分明。

1 (3) 验收上站重箱时,货运员应根据已受理的货物运单、重(空)箱出站单验收,核对箱号、封号、箱况及标签,确认正常落锁,指定卸箱货位并在运单货位栏、验货栏填写货位号,加盖验箱人名章。填写发送箱登记薄,货物运单退还托运人送营业厅制票。

质量标准:单证齐全、正确,名章清晰可辩。

(4) 站内装箱时,应根据盖有“站内装箱”字样的货物运单向托运人提供适用空箱,介绍集装箱内部尺寸、容积和货物的巧装满载方法,指导装箱。装箱后核对箱号、封号及标签,确认施封锁正常落锁,在运单货位栏、验货栏填写货位号加盖验箱人名章,填写发送箱登记薄,货物运单退还托运人送营业厅制票。

质量标准:封印完好有效,保证货物安全,正确无误,不出差错。

(5) 集装箱货运员对已上站的发送箱应逐批逐箱进行检查验收,对货物重量和品名应进行抽查。发现超载和品名不符时,应减载或纠正。发现夹带危险货物时立即报告。需开箱检查时,应会同托运人或公安人员共同进行,并登记《集装箱抽查登记本》。

质量标准:认真抽查,认真登记,准确完整。

(6) 集装箱货运员及时到营业厅取回已制货票并送普零配装员待配装。 质量标准:保证及时装车,货区票卡、箱三相符。

(7) 对延期上站集装箱应按规定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质量标准:按《价规》规定核收。

(8) 交班前根据发送票据和发送交接卡片按票号或箱号抄写交接清单本,与接班货运员面对面进行票据与发送箱交接,互相签章确认。

质量标准:交接规范,互相签章。

2、 一吨箱货运员到达作业程序和质量标准

(1) 按照交班货运员抄列的交接清单本票号与到达箱卡片进行核对,与交班货运员进行卡、箱交接,以卡对箱,卡箱相符。交接无误在交班清单本上签章,有问题的箱或有记录的箱单独进行批注。

质量标准:面对面交接,箱卡相符,交接有签认,责任分明。

(2) 集装箱货运员凭“卸货卡片”与普零监装卸货运员签章办理到达箱票据交接。根据到达箱票据记载的内容,认真核对箱号、封号、箱体状态,确认无误后在“卸货卡片” 2 上与普零监装卸货运员签章办理到达箱货物交接。发现到达箱有异状时按规定由零担安全员编制货运事故草记录。在运单和到达箱卡片上注明货位、加盖卸车日期戳。编有记录的箱应在卡片上注明内容。发现箱体损坏由安全员编制集装箱破损记录。

质量标准:及时、认真,不出差错,签章清晰。

(3) 交付重箱时,集装箱货运员按货物运单核对箱号、封号向收货人当面点交。门对门箱装上汽车后,在运单和出站单上加盖人名章、交付日期戳。重箱出站单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存查,一份交收货人作返箱证明用。站内掏箱时凭运单上加盖的“站内掏箱”戳记向收货人当面点交,并在运单背面标注掏箱货物的实际品名及件数,加盖人名章,作为门卫货运员验放依据。对超期领取箱按规定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质量标准:箱号、封号、运单三相符,交付作业不缺项,签章要清晰,不漏收箱延费。 (4) 空箱返回时,集装箱货运员负责验收,并在收回的重箱出站单上加盖名章。对超期返空箱按规定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质量标准:空箱与出站单记载相符,签章清晰,责任分明,不漏收箱延费。 (5) 集装箱货运员认真清仓。交班前根据到达箱票据按票号抄写交接清单本,与接班货运员面对面进行卡片与到达箱交接,互相签章确认。

质量标准:清仓认真,面对面交接清楚,箱位准确,卡箱相符。

3、 一吨箱货运员出门证作业程序和质量标准

(1) 每班19:30分(7:30分)参加点名会,听取有关上级指令和作业注意事项。 质量标准:按规定着装,佩戴职务标志,准时参加。

(2) 根据已受理指定进站日期的运单在出站单上加盖人名章、空箱交讫章和日期戳。空箱出站单一式两份,一份与空箱使用单粘贴一处上交存查,一份交托运人作返回重箱证明用。

质量标准:运单与出站单完全相符,章印、日期戳清晰。

(3) 根据集装箱交付货运员在货物运单上加盖人名章、交付日期戳。办理门到门重箱出站单,出站单上加盖人名章、重箱交讫章和日期戳。

质量标准:运单与出门证必须相符,章印、日期戳清晰。 (4) 交班前应将空箱出站单,整理集中保管。

3 质量标准:资料齐全,不缺不错。

4、 大箱货运员发送作业程序和质量标准

(1) 每班19:30分(7:30分)参加点名会,听取有关上级指令和作业注意事项。 质量标准:按规定着装,佩戴职务标志,准时参加。

(2) 按照交班货运员抄列的交接清单本票号(箱号)与票据(发送卡)进行核对,与交班货运员进行票(卡)、箱交接,以票(卡)对箱,票(卡)箱相符。交接无误,在交接清单本上签章,有问题的箱单独进行批注。

质量标准:面对面交接,票(卡)、箱、清单三相符,交接有签认,责任分明。 (3) 验收上站重箱时,货运员应根据已受理的货物运单、重(空)箱出站单,核对箱号、封号、箱况及标签,确认正常落锁,在箱门上书写到站,指定卸箱货位并在运单货位栏、验货栏填写货位号、加盖验货人名章。

质量标准:单证齐全、正确,名章清晰。

(4) 站内装箱时,应根据盖有“站内装箱”字样的货物运单向托运人提供适用空箱。介绍集装箱内部尺寸、容积和货物的巧装满载方法,指导装箱。装箱后,核对箱号、封号及标签,确认施封锁正常落锁,并在运单货位栏、验货栏填写货位号加盖验箱人名章,填写发送卡片薄,货物运单退还托运人送营业厅制票。

质量标准:装箱符合规定,施封符合要求,运单填记清晰正确。

(5) 集装箱货运员对上站的发送箱应逐批逐箱进行检查验收,对货物重量和品名应进行抽查。发现超载和品名不符时,应减载或纠正。发现夹带危险货物立即报告。需开箱检查时应会同托运人或公安人员共同进行,并认真登记《集装箱抽查登记本》。

质量标准:认真抽查,抽查登记准确、完整。

(6) 集装箱货运员应及时到营业厅取回已制货票并补输发送箱信息,根据发送集装箱计划做好装车前准备工作。

质量标准:保证及时装车,箱区票、箱、卡三相符。 (7) 对延期上站集装箱应按规定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质量标准:按《价规》规定核收。

(8) 交班前根据发送票据和发送交接卡片按票号或箱号抄写交接清单本,与接班 4 货运员面对面进行票据和发送箱交接,互相签章确认。

质量标准:交接规范,互相签章。

5、 大箱货运员到达作业程序和质量标准

(1) 按照交班货运员抄列的交接清单本票号与到达箱卡片进行核对,与交班货运员进行卡、箱交接,以卡对箱,卡箱相符。交接无误在交接清单本上签章,有问题的箱或有记录的箱单独进行批注。

质量标准:面对面交接,箱卡相符,交接有签认,责任分明。

(2) 集装箱货运员根据卸车的到达箱票据和到达箱卡片记载的内容认真核对箱号、封号、箱体状态,在运单和到达箱卡片上注明货位、加盖卸车日期戳。发现到达箱有异状时按规定编制货运事故草记录,交集装箱安全员编制货运记录。发现箱体损坏编制集装箱破损记录,编有记录的箱应在到达箱卡片上注明。

质量标准:票、箱、卡相符,交接按规定,签章清晰,责任分明。

(3) 交付重箱时,集装箱货运员按货物运单核对箱号、封号并向收货人当面点交。门到门箱装上汽车后,在运单和出站单上加盖人名章、交付日期戳。重箱出站单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存查,一份交收货人作返箱证明用。站内掏箱时凭运单上加盖的“站内掏箱”戳记向收货人当面点交,并在运单背面标注掏箱货物的实际品名及件数,加盖人名章,作为门卫货运员验放依据。对超期领取箱按规定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质量标准:不误交,不漏收,填记正确及时。

(4) 空箱返回时,集装箱外勤货运员负责检查箱体状态和箱内是否清扫干净,关闭箱门,撤除旧标记,并在收回的重箱出站单上加盖人名章。对超期返空箱按规定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质量标准:空箱与出站单记载相符,箱内清扫干净,按规定签收。

(5) 集装箱货运员认真清仓。交班前根据到达箱票据按票号抄写交接清单本,与接班货运员面对面进行卡片与到达箱交接,互相签章确认。

质量标准:清仓认真,面对面交接。

6、 大箱货运员装卸车作业程序和质量标准

(1) 集装箱货运员应根据内勤集装箱计划员编制日发送箱进站计划,装卸车作业 5 前进行车前“三检”。根据货票认真核对箱号、封号、施封状态和箱体状态,发现有异状及时处理。装车时,认真监装。到达箱按货位分工分别卸入

五、十吨到达箱区,二十英尺、四十英尺到达箱区。

质量标准:认真验箱验封,不错装,不漏装,安全处理及时。

(2) 装车后进行车后三检,保证不偏载偏重,集装箱专用平车蘑菇头落槽,确保行车安全。

质量标准:装载符合规定,施封符合要求。

(3) 整理票据,核对货车装载清单,填写票据封套,加盖有关戳记,确保实际车号、箱号与封套、清单、货运票据完全一致,封固票据封套,将票据封套送货调室,报告作业完了时间。

质量标准:票据、清单、封套与现车现箱完全一致,票据、清单、现箱三相符,戳记齐全,报告及时正确。

(4) 认真坚持“清仓”制度。根据货票按票号抄写交接清单本,与接班货运员面对面进行货票和箱交接,互相签章确认,有问题或有记录的箱单独进行批注。

质量标准:面对面交接,箱票相符,交接有签认,责任分明。

7、 集装箱计划员(内勤)作业程序和质量标准

(1) 每班14:00分(7:30分)准时到岗,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发、送、到达货流情况、待卸车箱流量情况和作业情况、装卸机械情况。

质量标准:按规定着装,佩戴职务标志,全面了解现场情况。

(2) 编制发送箱进站计划和日班计划,向大箱货运员、零担配装员、一吨箱货运员送达进站计划和装车计划。

质量标准:认真、仔细、正确,编制计划合理。

(3) 填制集装箱修理通知单与新乡车站装卸维修组组长办理签章交接,填写集装箱修理登记簿。需要临修和定修的集装箱,在箱体正面粘贴临修色票和定修红色票。对临修箱,要在修理部位用色笔圈示。修理箱按箱型报集装箱统计员,用以调整货集报—1。

质量标准:划定修理部位,粘贴色票,正确填制。

(4) 对修竣后的集装箱进行验收,并与修理组长办理交接。修竣箱按箱型报集装 6 箱统计员,用以调整货集报—1. 质量标准:按规定认真验收。

(5) 凡危及运输、人身安全而又无法修复符合报废条件的集装箱,及时填制箱型、箱号清单向铁路局申请报废。

质量标准:按规定呈报,报废箱要统一管理,报废按规定。

(6) 深入现场,认真逐项统计填写新乡车站集装箱作业表

(一)

(二),于8:40分前按时上报。

质量标准:统计准确,上报及时。

8、 集装箱统计员作业程序和质量标准 (1) 每日7:50分前上岗到位。 质量标准:按规定着装,佩戴职务标志。

(2) 集装箱运用报告(货集报—1)的统计与上报。 质量标准:按规定内容统计,实事求是,按规定时间上报。 (3) 集装箱运输情况月报(货集报—2)的统计与上报。 质量标准:按规定内容统计,实事求是,按规定时间上报。

(4) 对集装箱专用车、限制口、回空利用以及局管内主要到站集装箱流向、进行统计并上报(车站统计员负责此项)。

质量标准:按规定统计,上报及时。

(5) 每日11:00分前向分局传输集装箱装车清单、卸车清单和回空箱清单。月初将上月错箱号整理电传分局、铁路局集装箱中心。

质量标准:认真核对车数、箱数,传输、上报及时。 (6) 对所辖上报资料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质量标准:装订标准化,保管档案化。

9、 小件拼箱货运员作业程序和质量标准

(1) 与营业厅核算室办理普零拼箱货物票据交接手续。 质量标准:签章交接不简化过程。

(2) 对不能及时进行拼箱的货物向货七普零发送仓库转移,按到站分别填写清单 7 一式二份,与普零发送货运员签章交接,一份交发送区,一份自存。

质量标准:交接签认清楚,责任明确。

(3) 对受理过的待拼箱普零货物,认真检查货物运单和货物包装、货签,认真检斤和复验货物外形尺寸,在运单上加盖人名章签认后,予以验收。

质量标准:认真核对运单,检查包装、货签、检斤检尺。

(4) 对同一到站普零货物组织一吨箱拼箱。抄写拼箱清单,填写拼箱封套,正确施封。拼箱封套及时转交零担配装员并办理交接手续。拼箱清单整理保存。

质量标准:准确拼箱。

(5) 装箱后或移交后及时清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质量标准:及时清仓,装载无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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