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不准顺口溜
第一篇:安全生产十不准顺口溜
学生行为十不准、安全十不准
学生行为十不准
一、不准打架斗殴、以大欺小、恃强凌弱、辱骂、恐吓同学和私藏刀具。
二、不准讲脏话、粗话、顶撞老师。
三、不准吸烟、喝酒、赌博、早恋、迷恋网络、吃零食、使用手机和钱。
四、不准逃课、旷课、干扰上课、装病、逃学、超假不归。
五、不准烫发染发、坦胸露脐、佩戴首饰、奇装异服、女生化妆、留长指甲、涂抹指甲,男生留长发。
六、不准偷盗、强占、摆阔、串室(教室、寝室)。
七、不准损坏公物、攀折树木、践踏草坪、采摘花果。
八、不准浪费粮食、乱扔饭菜、毁坏餐具。
九、不准随地叶痰、乱扔垃圾、乱涂乱画、不讲卫生。
十、不准在楼道内喧哗、拥挤、打闹、追逐、嬉戏。
学生课间安全十不准
一、 不准在走廊和楼梯上推攘、追逐、拥挤、喧哗、打闹。
二、 不准在教室、走廊、楼梯做游戏。
三、 不准攀爬树木。
四、 不准翻越围墙。
五、 不准爬扶楼梯扶手。
六、 不准从楼上向下抛东西。
七、 不准在操场上投掷硬物。
八、 不准触摸电源。
九、 不准站窗台、跳窗户、在窗前打闹。
十、 不准餐后做剧烈活动。
第二篇:防火安全十不准制度;
1、不准在寨内家中烧灰积肥和乱扔烟头、火柴头;
2、不准稻草等易燃物进寨堆放;
3、不准点“无人灯”,烧“无人火”;
4、不准用背笼离人烘烤食物;
5、不准在灶边堆放易燃物;
6、不准把刚出窑的木炭存放在家中;
7、不准小孩玩火;
8、不准晚上用火把、柴油在具有火灾危险的环境中照明;
9、不准乱拉乱接照明电线和电器;
10、不准在床上抽烟和睡觉点“长明灯”。
第三篇: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准
1、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 不准卧床吸烟、乱扔烟头;
3、 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
5、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 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7、 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 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9、 不准宿舍无人不关电源;
10、 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南京师范大学公寓管理条例(摘要)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公寓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宿舍内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特选择条例摘要供学生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之行。
1、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电吹风、电水壶、电热毯、电饭煲…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带入
公寓
2、 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放置重物,禁止攀爬铁门窗户宿舍区禁止玩篮球、足球、排球
3、 严禁将各种酒类带入公寓,禁止向窗外阳台下抛物、泼水、不准将垃圾扫至走廊、
4、 严禁在公寓内进行传销、商业广告推销活动,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
5、 爱护寝室内公共物品,保持素色内卫生、干净、整洁、不乱刻、乱画、乱敲钉子入墙
6、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保持公寓内安静,不做影响他人学习、生活的事情
7、 同学按指定房间床号入住,不允许私自调换,严禁在宿舍内留宿非本室人员,来访者凭
有效证件等级,方可进入。
8、 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向陌生人购卡、购物;离开宿舍锁
好门、切断电源;
9、 夜间迟归者,必须到值班室登记。离校一律凭院系手续,返校后及时销假。
学生公寓管理员岗位职责
1、 做好本公寓楼学生的日常服务、管理、育人工作。处理本公寓楼中日常发生的各种
问题,随时了解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重大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并上报。
2、 做好学生公寓公共卫生的每日检查工作,督促学生搞好室内卫生,引导学生养成良
好卫生习惯。督促保洁员的每日清洁卫生,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填写卫生情况检查报表,每周四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成教办。
3、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坚守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工作场所。按时开启、关闭
公寓楼门和值班室。
4、 对学生进行夜间查房,对不归、迟归、留宿等学生违纪行为及时做好登记,次日向
班主任反映情况。
5、 做好学生离校的请假验证、登记、销假的核对、统计、上报的工作。
6、 认真执行会客登记制度,对会客、迟归、维修等原因出入宿舍者必须检查登记,并
认真等级。来访家长登记后由被访者陪同方可进入公寓(异性不得入内)。来公寓参
观团体,按有关规定进行接待,对无手续者或手续不完备者,做好解释工作。
7、 熟悉在本公寓楼住宿的学生,禁止无关人员和小商小贩出入宿舍区。大件物品及贵
重物品出门须认真履行检查、登记手续,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舍。
8、 负责统计本公寓的每日维修任务,每周四上报成教办。检查维修质量,反馈学生对
维修的意见。
9、 每天对公寓楼内外进行至少四次安全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现盗窃、火灾、
打架、闹事等重大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成教办。
10、 对学生寝室钥匙的安全使用负责。
11、 主动关心学生,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各项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做好失物招领登
记工作。
12、 加强管理,对学生的违纪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促进学生文明行为的养成,
并将有关情况予以记录,及时上报成教办。
13、完成成教办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四篇:生产管理人员从业十不准
一、不准在业务管理中“吃、拿、卡、要”,接受外单位宴请;
二、不准在招评标中泄露标的,打人情分;
三、不准在计划管理、审批中内外串通、把关不严;
四、不准对外泄漏大小修项目、价格及相关采购信息;
五、不准泄露材料信息、费用计划信息;
六、不准利用项目验收之机索要好处费;
七、不准无理由拖延项目验收;
八、不准与施工单位串通,抬高工程造价;
九、不准将废旧物资违规随意处理;
十、不准推诿、扯皮,随意拖沓、积压业务。
第五篇:安全用电十大禁令、施工现场十不准
安
全
用
电
十大
禁
令
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二、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
三、严禁金属外壳无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用电设备投入运行。
四、严禁在高压电线下修建楼房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严禁私设电网。
六、严禁带电修理电气设备。
七、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
八、严禁随意停、送电。
九、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气设
备的容量相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
十、严禁现场抢救触电者打强心针,抢救触电者应首先迅速拉断电源,
然后进行正确的人工呼吸。
现
场
施
工
十 不
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