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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道德模范实施方案(集锦)

评选道德模范实施方案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评选道德模范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篇。

评选道德模范实施方案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评选道德模范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评选道德模范实施方案

市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为充分展示广大公民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我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包头市总工会、共青团包头市委、包头市妇联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市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建设经济繁荣、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生态优美、人民幸福的科学发展示范地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推荐内容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生活实际,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大类。

三、评选推荐标准

评选推荐为全市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凡从2001年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我市公民,可评选推荐为全市道德模范人选。2007年被评为道德模范提名奖的今年可继续推荐参评。

四、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我市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包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创建处。具体负责媒体公示、征求意见、组织投票等工作。

五、推荐及评选办发

全市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和提名推荐阶段(3月20日——4月30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各旗县区、中央内蒙驻包各大企业、市直机关工委分别成立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受理基层群众和单位的推荐人选。各地区、各大企业和市直机关工委评选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2名。组织发动工作,各旗县区要做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嘎查);各大企业要做到车间、班(组);市直机关系统要做到机关各科室。

(二)审核把关、上报公示和投票评选阶段(4月30日——6月30日):各地区、各大企业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活动组委会对群众评选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把

关,将候选人首先在本单位或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公示,并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如防范办、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人员,应征求工商、税务部门意见),最终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名单,按分类填写《推荐表》(附后),每人附不超过1000字的事迹材料,并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加盖主办单位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电子版,于4月30日前上报市文明办创建处(电子邮箱:

wmb518@126.com)。市组委会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在市主要媒体(包头日报和包头文明网)公示各地区、各大企业和市直机关工委推荐人选,接受社会监督。广大市民通过填写报纸刊登的“全市道德模范”选票或在包头文明网网站上投票进行评选。市组委会综合公众投票和评选委员会的投票情况,最终确定全市道德模范人选。

(三)集中宣传和表彰奖励阶段(7月):各级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评选推荐工作,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对推荐上报的道德模范先进典型开辟专栏、专题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道德建设的成效、经验和各类道德模范的风采,使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全市道德模范每类表彰3名,共计15人。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群众为本,重在自我教育。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要把宣传贯穿评选推荐活动始终,大

力宣传近年来本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宣传我市公民良好的精神面貌,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在全市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届时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二篇: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社区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在社区范围内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特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挖掘身边的道德模范,弘扬道德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营造学有方向、赶有劲头、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二、参选对象和标准

1、参选对象:凡是社区居民,以及坐落在辖区内的在职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成为“我身边的道德模范”人物候选人。

2、参选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其事迹在群众中有广泛影响,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的人物或群体。具体可分为助人为乐模范、家庭和睦模范、邻里和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善思乐学模范、热爱生活模范、诚实守信模范、爱岗敬业模范、艰苦朴素模范、老有所为模范等十个方面。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推荐阶段。在辖区开展“我身边的道德模范”人物征集、评选活动,范围涵盖驻社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征集包括社会征集、组织推荐和自荐三种方式。

第二阶段为总结表彰阶段。在组织推荐、自荐的基础上,社区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辖区内的道德模范人选,并将评选人员事迹材料上报街道办。

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xx县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已连续进行了两年,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形成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决定,2014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实现“中国梦”为主要内容,以“推荐身边模范,比学高尚品行”为主题,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目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推荐身边的道德典型,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县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造就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模范人物群体,促进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为xx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思想道德支撑。

二、参选范围和标准条件

1、参选范围。所有xx居民,包括长期在xx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市民,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标准条件。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方法步骤

推荐评选活动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实行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1、宣传发动(4月中旬)。制定下发活动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公布推举评选办法要求等,启动评选活动督查推进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层层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群众性推荐评选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基层举荐(5月上旬至9月上旬)。组织大规模“海选”。各基层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通过召开各类道德评议会、民主推介会、点评会,采取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发现推举身边好人好事、身边好人身上的感人事迹,在每个基层单位选树一批可见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好人典型。各基层单位认真核实、确定身边好人候选名单和事迹,多种形式吸纳群众意见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推荐的身边好人具有较高社会声誉和坚实群众基础。推荐身边好人需撰写事迹材料(1500字在左右),提供2寸标准照片及生活照片(有电子版)。事迹材料及照片发至邮箱:xxxx。每个乡镇要至少推荐5名身边好人,每个县直单位要至少推荐2名身边好人。

3、县级评选(9月中、下旬)。根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基层民主推举的身边好人,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根据不同职业类别,广泛征求纪检、计生、政法、工商、税务、金融、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搞好资格审核把关;凡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存有违规违纪、不道德问题的人选,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选,广泛组织开展宣传评议活动,通过刊播感人事迹、举办报告会、人物风采展、演讲比赛和事迹公示、群众投票等形式,评选产生xx好人和道德模范候选人。

4、综合审定(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道德模范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道德事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综合评委会投票和群众投票情况,确定5名“xx县道德模范”和30名“xx县身边好人”名单,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委发文表彰。

5、表彰奖励。召开全县道德模范暨身边好人表彰大会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同时,开展对道德模范资助行动,建立健全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1、成立组委会。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成立xx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成立评审委员会。xx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直各有关单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审核参评人选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参与投票评选。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乡镇、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将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xx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抓实抓细。要切实深入到基层,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认真挖掘具有时代特点和引领作用的先进个人,做到好的模范大家评,好的风尚大家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抽调骨干力量成立评选办公室,负责本乡镇、本单位评选活动的组织、推荐、申报和投票等工作,对填报人的报名表、事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先进人物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典型性。

2、舆论引导,注重过程。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宣传栏、板面、LED电子显示屏、农村文化墙等宣传阵地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和报道,努力把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传播到广大群众中去,形成“人人学习好人,人人争当好人”的良好氛围。进入公众投票阶段,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人员进行投票,发动的范围要广,参与投票的人数要多,要确保投票率。组委会成员单位将把各单位的组织工作情况列入工作考核内容,并在活动结束后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单位。

3、长效激励,引领风尚。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引领良好道德风尚的建立。

第三篇: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通过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积极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弘扬道德新风,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强大思想道德保障,学校决定开展第一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教职工

二、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具体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坚持信守契约,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信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在行内有一定的发明创造或突出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自强励志模范:有志气、有骨气,在困难、疾病和挫折面前不认输不气馁不懈怠,依靠自身辛勤付出、顽强拼搏自主脱贫奔小康,为家庭撑起一片天空、为个人闯出一番新境遇,是困难家庭的顶梁柱,是邻里群众心目中的励志典型、感动人物。

说明:推荐候选人需附2000字左右真实、精炼、感人的事迹材料和推荐表。5月8日前,推荐为山阳县道德模范候选人。

三、活动步骤

1 1.成立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实施小组: 组

长:*** 成

员: *** (3)评选小组:

七年级组: *** 八年级组: *** 九年级组:*** 行政后勤组:***

2.宣传动员。4月20日前,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活动方案, 向全校公布评选和推荐办法等。年级组在教职工中做好动员工作,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评选办法和活动步骤,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并认真部署安排推荐工作。学校充分运用LED显示屏、广播台、宣传栏等阵地,多形式、广泛性地进行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评选小组要不断发现、积极推荐身边好人好事和感人事迹。在认真核实、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积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人1名,推荐时间截止4月28日。推荐候选人需附2000字左右真实、精炼、感人的事迹材料和推荐表。

4.组织审核。5月8日前,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

2 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将其事迹进行报道,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师生中征求意见,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产生第一届道德模范,并择优推荐为道德模范候选人。

5.表彰奖励。暑期教师学习培训会上,举行道德模范专项报告会,秋季开学典礼上,举行道德模范颁奖仪式,对被评为我校道德模范的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要充分认识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挖掘具有时代特点和引领作用的先进个人。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

2.坚持面向全体,重在发动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要坚持面向全体,广泛发动,公平公正公开评选,把典型性强、大家认可度高的模范人物评选出来。

3.坚持不求全求大,重在挖掘凡人善举。评选活动侧重以小见大,发掘身边的凡人善举,通过普通人、小事例、小细节等感人的亮点,体现老师们在日常生活中最朴素的真、善、美,能够引发触动人心的感动, 给人以温暖和力量,积小善而成大德,汇聚校园正能量。

4.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作用。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抓手,充分运用校园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使优良的道德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师生自觉行动,促进我校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四篇:十大道德模范评选颁奖晚会方案

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文件

习酒公司党发〔2012〕37号 签发人:黄远高

关于印发《习酒公司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

颁奖晚会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车间、部(室):

现将《习酒公司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颁奖晚会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习酒公司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颁奖晚会方案》

中共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2年8月7日

送:公司领导

发:各党支部、车间、部(室)

党委办公室 2012年8月7日印发

习酒公司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颁奖晚会方案

一、晚会主旨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习酒君品文化,加快企业文化落地建设,同时结合习酒“国营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围绕“讴歌艰苦创业、弘扬君品文化、庆辉煌六十载、建和谐习酒城”主题,在全公司营造学习典型、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展示习酒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激励广大员工群众奋发进取,推动员工道德建设深入发展,创造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 组织机构:

成立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颁奖晚会领导小组: 顾 问:张德芹 黄远高 钟方达 组 长:冯 镱 副组长:沈必方

成 员:吕良典 任学科 蒋茂平 罗安泽 李庆利

郑周模 钟方娥 田景菊 王方涛

领导小组下设总导演和四个工作组,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总导演:沈必方

(一) 统筹督办组: 组 长:吕良典

成 员:任学科 蒋茂平 李庆利 贺 凝 钟方娥

田景菊 王方涛 王纯一

职 责:

1、负责总体活动方案;

2、整台活动的统筹指挥;

3、主持词的审核把关;

4、召集督办会议,协调相关问题,指导活动有序开展。

(二) 导播组: 组 长:李庆利

成 员:贺 凝 陈 华 陈庆平

职 责:

1、负责晚会录制;

2、负责晚会中个人宣传短片的制作和播放;

3、负责晚会的宣传报道;

4、主持词和颁奖词的创作;

5、负责制作宣传标语和摆放指示站牌。

(三) 后勤保障组: 组 长:田景菊

成 员:王海霞 石玉凤 罗洪飞 梁钟互 韩 丁

职 责:

1、负责活动当天的接待工作和茶水供应;

2、演出前大礼堂的卫生检查;

3、礼仪人员的安排。

(四) 安全维稳组: 组 长:王齐放

成 员:陈 刚 付宇伦 王东明 江 静

职 责:负责活动当天大礼堂内外安全保卫,车辆疏导,人员指挥等维稳工作。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9日晚8点 地点:公司礼堂

四、晚会流程: 第一部分:

(一)领导致辞

(二)宣布晚会开始 第二部分:

(一)开场歌舞

(二)主持人串词

(三)第一轮颁奖:君品习酒之助人为乐模范

1、短片展播 负责人:陈华

2、宣读颁奖词

3、颁奖

4、节目表演(配乐诗朗诵—公司办负责)

(四)第二轮颁奖:君品习酒之见义勇为模范

1、短片展播 负责人:陈华

2、宣读颁奖词

3、颁奖

4、节目表演(反映安全保卫的节目—安保部负责)

(五)第三轮颁奖 :君品习酒之诚实守信模范

1、短片展播 负责人:陈华

2、宣读颁奖词

3、颁奖

4、节目表演(制酒三车间负责)

(六)第四轮颁奖:君品习酒之敬业奉献模范

1、短片展播 负责人:陈华

2、宣读颁奖词

3、颁奖

4、节目表演(反应劳动生产—包装车间)

(七)第五轮颁奖:君品习酒之孝老爱亲模范

1、短片展播 负责人:陈华

2、宣读颁奖词

3、颁奖

4、节目表演(男生独唱-父亲) 第三部分:

(一)尾声:歌伴舞

(二)主持人结束语

(三)邀请领导和获奖人员合影留念

五、经费预算:

获奖人员奖金:5000元/人,共50000元 节目创作排练经费:5000元/节目,共35000元 舞美灯光音响:10000元 合计:95000元

工会办公室 2012年8月6日

第五篇:评选表彰奖励道德模范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市评选表彰奖励

道德模范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直各部门:

现将《**市评选表彰奖励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2年12月3日

**市评选表彰奖励道德模范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及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有关工作部署,做好**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奖励工作,推动**市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表彰奖励道德模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依靠和动员群众,不断改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道**障。

第三条 评选表彰奖励道德模范,要坚持三项原则:

面向基层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重在推动工作。充分发挥评选表彰奖励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表彰奖励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公平公正。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节俭,评选的每个环节要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作为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奖励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奖励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可由文明办牵头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道德模范推荐工作。

第五条 市活动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人员由主办单位、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组成,负责审核各县(市)区、各部门推荐的**市道德模范人选的参评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参与投票评选。

第三章 推荐评选

第六条 每届评选表彰活动开始时,**市文明办等部门下发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通知,市属新闻媒体和网站刊发消息,公布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推荐起止时间等,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第七条 **市道德模范评选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积极参加**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具体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第八条 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市道德模范的评选。

第九条 **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活动组委会、市直部门和行业可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别的候选人。

第十条 推荐单位按照全市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对群众推荐的人选和所属地区、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并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和所在城乡社区(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要专门征求当地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是党员和公职人员的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推荐质量。其后,由市里集中公示。

第十一条 集中公示后,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要按类别分别填写全市道德模范推荐表,撰写主要事迹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提交全市活动组委会。

第十二条 市活动组委会对推荐人选的情况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核,确定全市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

第十三条 市活动组委会将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属主要媒体和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天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社会群众投票结果,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入选人员。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作出道德模范表彰决定,授予**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除精神鼓励外,对今后每届市级以上道德模范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奖金为全国道德模范20万元,提名奖10万元;全省道德模范5万元,提名奖2万元;市级道德模范1万元。在同届道德模范评选中,同时获得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荣誉者,按所获最高层次荣誉颁发奖金,不重复计奖。奖金由市财政局拨付专款。

第十五条 建立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按照中央文明委的要求及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单位根据《**市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济文明办[2009]12号),对生活困难的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进行帮扶;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行业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办法,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

第十六条 **市道德模范可推荐参评全省、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评选表彰全市道德模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于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第十八条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各行业要做好道德模范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对于市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有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或违纪违法行为的,市及县(市)区文明办及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文明委批准后,撤销相关荣誉称号及物质奖励。

第十九条 评选表彰全市道德模范活动坚持公益性,不搞商业运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借机谋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各行业可参照本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由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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