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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精选)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在人生的每一阶段,我们总是有着不同的目标与期望,有着生活的目标,也有着工作的目标,还有人生的目标,而要实现这些目标与期望,就需要具体的计划,在拟定计划时你是否会感到迷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仅供参。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在人生的每一阶段,我们总是有着不同的目标与期望,有着生活的目标,也有着工作的目标,还有人生的目标,而要实现这些目标与期望,就需要具体的计划,在拟定计划时你是否会感到迷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街道202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区应急管理局《202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结合实际,东塘街道制定202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将简易处罚起数、处罚金额、问责人数等作为衡量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为东塘街道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编制原则

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规定,坚持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街道(镇)各部门、各社区(村、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督促街道(镇)各部门、各社区(村)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500天

目前,东塘街道安监站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为2人。2021年全年共365天,有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1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2=50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448天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00-170-100=230天。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140天,一般检查工作日90天。

(1)重点检查企业70家,检查工作日140天。

(2)一般检查企业45家,检查工作日为90天。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70天

1、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共60个工作日。

2、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暗访、考核,共36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1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预计需用3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预计需用10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需用12个工作日。

7、完成街道办事处或者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需用12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100天

1、机关值班:全年法定节假日10个工作日,特殊时期应急值守10个工作日,预计需用2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需用8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预计需用12个工作日。

4、驻社区“三服务一线”网格工作日:预计需用14个工作日。

5、检查指导社区安全生产工作:预计需用16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预计需用30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3)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

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8家,占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60%。

(三)重点检查内容

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分行业领域监督检查重点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监察执法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察执法的其他情况。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街道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及检查频次。

全年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0家,占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40%。

六、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东塘街道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统筹考虑监督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力量等实际情况,以及行业(领域)阶段性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编制监督检查计划。

2、街道应明确每次具体监督检查任务,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被监督检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等内容。

(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归档

监督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四)备案、督办

街道应当严格执行既定的监督检查计划,并由监督检查人员每月8日前将上月重点监督检查和一般监督检查情况在街道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2),并做好街道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总结工作。

(五)调整、报批程序

经街道办事处批准的监督检查计划,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需提出具体调整或者变更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施行,并形成正式文件。

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者监督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以及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作出变更的,应当重新核定相应工作量,并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重新报批后向雨花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晰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的有效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维护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

要深入分析全街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难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监督检查规定,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持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规定,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根据上级部署、行业标准、时段等特点制定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四)推动应急管理执法由专项执法向常态化执法转变。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把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建设、救护协议签订、应急装备配备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内容纳入日常的行政执法,做到有执法就必查应急管理。通过执法促进完善应急准备,切实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手段。

明确专人负责东塘街道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并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备案。每月8日前将街道上月重点检查和“双随机”一般检查情况在街道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做到以信息化推动监督检查计划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严格监督检查纪律。

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监督检查对象的监督。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和意义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应按照安全监管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解决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尽职免责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解决监管力度不足与繁重管理任务的矛盾提高执法针对性。安全生产监管涉及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而监管部门人力、物力、精力有限的状况。

二是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果。通过纵向和横向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三是改变多头执法局面,避免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四是依法行政。按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是解决尽职免责需要。全面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起到生产单位安全保障。

二、

工作目标任务

1、

直接监管①非煤矿业;

2、

石油行业、化工、医药、生产经营单位;③

3、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单位;

4、

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行业

5、

建筑、施工、工程建设;③⑥

6、

企业、生产单位。

三、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一)

规定监督检查工作日。2019年1-12月,每月15日、30日之前定位生产单位自查排查安全隐患整改上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2019年1-12月,每月25日之前集中排查各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上报备案存档。(三)、其他检查工作日:根据各生产单位生产情况确定检查工作日。

三、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单位人员确定

1、

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2、

各村(居、场、园区)负责人、安全员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3、

各安全生产工作职能组检查分管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4、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五、监督检查工作保障

1、

监管监察人员在规定检查日在岗在位。

2、

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由值班领导带队组织检查。

3、执法监管检查车辆和技术装备配备到位。

4、必需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计划。

第三篇:2018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清政发〔2018〕44号

2018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清政发[2018]1号〈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清安办发[2018]6号〈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知责履责、失职追责”及部门监管、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结合我镇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清源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新《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底线思维,树立红线意识,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职业危害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

1 求,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日常监察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具体目标为:

1、企事业单位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伤亡控制指标为0。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达100%;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56×249=13944日。 2018年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5-11=249。

其中:全年总天数365日;双休日共105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共11天法定假日。

2.非执法工作日

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合计

个9958工作日。

3.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检查工作日 (13944-9958=3986个监督检查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及频次

2018年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1389家,

2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往年事故情况等要素将生产经营单位划为五级,执行分行业分级分部门监督检查。其中A类生产经营单位38家,B级生产经营单位62家,C级生产经营单位812家,D级生产经营单位477家。按照管行业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A级生产经营单位安监办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B级生产经营单位安监办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次;C级生产经营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D级生产经营单位由下乡包村工作队负责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3986家次的检查任务(附:清源镇分级分类监督检查花名表)。

1.安监办:全年监督检查规模化生产经营单位共100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和分类检查要求,全年可完成1408家次的检查任务。

2.建管站:全年监督检查市政、城镇燃气等企业4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次;大北、小北村居民燃气检查,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48家次的检查任务。

3.农业综合服务:全年监督检查农业合作社、种养植、种子、化肥等农业相关企业156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312家次的检查任务。

4.水管站:全年监督检查水资源管理等相关企业5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每月检查汾河、白石河、大峪河、都沟河等河道2次,全年可完成企业20家次,河道96家次的检查任务。

3 5.文化站:全年检查文化相关企业12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24家次的检查任务。

6.食药办:全年检查卫生所、小食品、小作坊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共374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可完成374家次的检查任务。

7.林管站:全年检查植树造林、林木种植等相关企业3家,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大峪、毛儿梁、平泉、北营、上固驿等涉林村,根据森林防火总体要求,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126次的检查任务。

8.农机站:全年检查农机经销、维修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共26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52家次的检查任务。

9.联校:全年检查所属学校16家,根据行业特点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可完成64家次的检查任务。

10.国土所:全年检查平泉、大峪、毛儿梁地质灾害村3家,根据行业特点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24家次的检查任务。

11.交安委:全年检查客汽运、汽贸汽修等生产经营单位共237家,根据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并对从事道路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全年可完成237家次的检查任务。

12.下乡包村队:全年检查各村小卖部、小食品等经营单位共516家,根据结合下乡工作任务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1032家次的检查任务。

四、监督检查重点

1.重点监督检查:焦化、危化化工、油气行业、洗煤行业、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消防、护林防火,防汛、学校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健康等行业和领域;

2.监督检查的重点企业和区域:美锦集团、梗阳实业集团、迎宪焦化等规模化企业,牛家寨、吴村、柴家寨、北营、孔村、贾兆、油房堡、陈家庄、西木庄、孔村、温南社等重点村;

3.监督检查重点事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投入、消防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各部门所分管的安全任务等。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做好以新《安全生产法》、新《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2.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企业主体责任不够落实,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和部分行业监管还不够到位问题,继续加大对部门领导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全面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全部持证上岗。

5 3.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作,延伸安全宣传教育触角,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群众的更广泛的宣传;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培训覆盖面,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日常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4.建立和完善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焦化、危化化工、燃气、油气管道等重点企业,全年开展两次以上专项演练;洗煤、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护林防火、防汛、学校等行业单位,全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等专项安全演练,全面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岗位应急处置及应急逃生演练。

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高队伍能力素质。 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责任险、职业卫生监管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督促各村(社区)建立健全安监机构,配备监管人员,落实监管装备和经费,提高监管水平。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增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安全培训等工作透明度。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干部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

6 3.民政办、劳动保障、综治办、司法办、团委、妇联、市容办、工会等部门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齐抓共管和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各相关行业(领域)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利用安全例会、联席会等形式交流、座谈,研究解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管理大家唱工作格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1:清源镇分级分类监督检查花名表

清源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

第四篇: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清政发〔2018〕44号

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清政发[2018]1号〈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清安办发[2018]6号〈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知责履责、失职追责”及部门监管、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结合我镇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清源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新《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底线思维,树立红线意识,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职业危害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

1 求,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日常监察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具体目标为:

1、企事业单位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伤亡控制指标为0。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达100%;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56×249=13944日。 2018年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5-11=249。

其中:全年总天数365日;双休日共105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共11天法定假日。

2.非执法工作日

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合计

个9958工作日。

3.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检查工作日 (13944-9958=3986个监督检查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及频次

2018年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1389家,

2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往年事故情况等要素将生产经营单位划为五级,执行分行业分级分部门监督检查。其中A类生产经营单位38家,B级生产经营单位62家,C级生产经营单位812家,D级生产经营单位477家。按照管行业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A级生产经营单位安监办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B级生产经营单位安监办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次;C级生产经营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D级生产经营单位由下乡包村工作队负责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3986家次的检查任务(附:清源镇分级分类监督检查花名表)。

1.安监办:全年监督检查规模化生产经营单位共100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和分类检查要求,全年可完成1408家次的检查任务。

2.建管站:全年监督检查市政、城镇燃气等企业4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次;大北、小北村居民燃气检查,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48家次的检查任务。

3.农业综合服务:全年监督检查农业合作社、种养植、种子、化肥等农业相关企业156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312家次的检查任务。

4.水管站:全年监督检查水资源管理等相关企业5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每月检查汾河、白石河、大峪河、都沟河等河道2次,全年可完成企业20家次,河道96家次的检查任务。

3 5.文化站:全年检查文化相关企业12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24家次的检查任务。

6.食药办:全年检查卫生所、小食品、小作坊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共374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可完成374家次的检查任务。

7.林管站:全年检查植树造林、林木种植等相关企业3家,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大峪、毛儿梁、平泉、北营、上固驿等涉林村,根据森林防火总体要求,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126次的检查任务。

8.农机站:全年检查农机经销、维修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共26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52家次的检查任务。

9.联校:全年检查所属学校16家,根据行业特点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可完成64家次的检查任务。

10.国土所:全年检查平泉、大峪、毛儿梁地质灾害村3家,根据行业特点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24家次的检查任务。

11.交安委:全年检查客汽运、汽贸汽修等生产经营单位共237家,根据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并对从事道路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全年可完成237家次的检查任务。

12.下乡包村队:全年检查各村小卖部、小食品等经营单位共516家,根据结合下乡工作任务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全年可完成1032家次的检查任务。

四、监督检查重点

1.重点监督检查:焦化、危化化工、油气行业、洗煤行业、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消防、护林防火,防汛、学校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健康等行业和领域;

2.监督检查的重点企业和区域:美锦集团、梗阳实业集团、迎宪焦化等规模化企业,牛家寨、吴村、柴家寨、北营、孔村、贾兆、油房堡、陈家庄、西木庄、孔村、温南社等重点村;

3.监督检查重点事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投入、消防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各部门所分管的安全任务等。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做好以新《安全生产法》、新《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2.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企业主体责任不够落实,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和部分行业监管还不够到位问题,继续加大对部门领导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全面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全部持证上岗。

5 3.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作,延伸安全宣传教育触角,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群众的更广泛的宣传;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培训覆盖面,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日常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4.建立和完善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焦化、危化化工、燃气、油气管道等重点企业,全年开展两次以上专项演练;洗煤、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护林防火、防汛、学校等行业单位,全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等专项安全演练,全面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岗位应急处置及应急逃生演练。

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高队伍能力素质。 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责任险、职业卫生监管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督促各村(社区)建立健全安监机构,配备监管人员,落实监管装备和经费,提高监管水平。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增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安全培训等工作透明度。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干部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

6 3.民政办、劳动保障、综治办、司法办、团委、妇联、市容办、工会等部门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齐抓共管和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各相关行业(领域)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利用安全例会、联席会等形式交流、座谈,研究解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管理大家唱工作格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1:清源镇分级分类监督检查花名表

清源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

第五篇: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结合镇实际,编制我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依法检查和规范执法,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我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2、工作目标

以消除安全隐患,工贸企业领域内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发生较大事故,减少发生一般事故,努力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目标,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为重点,理顺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察和“双随机”抽查等监察方式的关系,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实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全镇事故控制指标“零增长”,坚决杜绝工贸企业领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发生一般事故,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3、主要任务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职业卫生监管一体化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及时公开执法信息,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以2021年1月统计,我镇安监站在编人员3人,取得执法证人员数为1人。执法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2、总法定工作日(666日)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22日/人、年×3人=666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366-57×2-30=222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6天;

②双休日=57周×2天/周=114日;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30天法定假日。

3、非监督检查工作日估算(286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3人×24日=72日)、考核(3人×10日=30日)、会议(3人×26日=78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40日)、参加党群活动(66日,以每人每年22日计算)、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省、市安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235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估算(380日)

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666-286=380日,以2-3名执法人员一天检查两家(次)企业测算,38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135-193家次企业左右。

5、测算说明

根据以上测算,按照计划每人每月至少检查4家次,可检查企业193家次,符合以上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测算要求。

三、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

(一)2021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

我镇生产经营企业主要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共有各类企业8家,其中食品加工企业2家,粮食烘干企业6家,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91余家。根据监督检查工作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人群聚集场所,生产材料加工单位,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来信来电举报等几个方面为2021年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

(二)2021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1、农副产品、食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9家。

2、教堂集会点7家。

3、水泥制品厂、木材加工厂共3家。

以上企业具体名称见附件2。

四、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相关事项

镇安监所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重要性,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强化领导,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监察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分解落实责任到每一个执法人员,务必确保2021年监督检查计划落到实处。

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监督检查事项

坚持查安全生产必须查职业健康,将职业健康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接害员工)教育、培训(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持证情况;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备案及应急救援组织和装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备情况;

8、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9、职业病危害项目检测、申报情况;

10、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镇安监站要结合季度特色和我镇实际,结合各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制作各类执法文书。

(二)计划编制

镇安监站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必须要结合我镇行业

特色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细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月度计划,并与市应急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衔接,编制的任务数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应急局确定任务数,确实有退休、病休等情况的,需报告市应急局并征得同意。

(三)服务指导

镇安监站要转变执法理念,坚持“执法即是服务”。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执法预告会议,在执法检查前提前告知行政执法对象检查时间、重点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联系人员,并在监督检查前,通过电话、短信、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行政相对人提前预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四)计划实施

1、明确监察执法频次

重点监管对象(19家)必须要做到一年检查一次以上,全年检查次数不少于19次。其他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也应当按照计划年度检查量和企业数,明确普查周期,即明确辖区内监管对象检查全覆盖的周期,确保合理期限内实现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全覆盖。确实无法明确基本全覆盖周期的,应当要将未检查过的企业纳入计划,排除执法人员人为原因的避重就轻,确保计划合法合理。

2、确保计划高质量完成

镇安监站务必要将计划做实做细,切勿出现为完成任务而走过场、玩形式的情况,要真正发挥监督执法的作用,切实做到监督检查一家,督促整治一家。对发现计划实施情况质量差,甚至造假的,一律予以通报。

五、组织实施和考核

1、审核和批准要求

本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经市应急局审核后,报市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应急局备案。

2、考核要求

镇安监站站长为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人,督促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期完成,具体承办人员为责任落实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责任制目标考核的最重要指标,纳入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未完成年度监督检查任务或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完成质量差的,年终考核不合格,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跟踪监管要求

加强上下级的沟通联系,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合理、科学,避免在监管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脱节,并对本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分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完善全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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