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时光荏苒,一项工作总是在不知不觉间结束,我们又迎来新的任务与挑战,在开始新的任务前,我们要学会撰写计划,那么该如何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法院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法院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法院档案管理工作汇报提纲
各位领导:
近年来,我院档案管理工作在上级法院和市档案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条例》、《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中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狠抓档案管理质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开创了法院档案管理的新局面,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市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去年,随着办公楼的投入使用,办公条件的不断改善,我院的档案工作也有了一个大的发展。目前,我院综合档案室现有高素质档案管理人员两名,档案专用房六间共计九十平方米,档案办公室二间,微机室一间,阅卷室一间。密集架108组,预计可容纳到年的各大门类全部档案。同时档案室还配备了微机一台、复印机一台,档案库房加装了金属防盗门、防盗窗,配备了空调机、去湿机、温湿计和灭火器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六防措施”全部落实,保证了档案室的防光、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和防高温,确保了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下面我分三个部分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我院的档案管理情况: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档案管理体制,是档案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院党组始终坚持把档案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支持。提出了档案工作“争创一流”的口号,无论是在物资装备还是人员配置上,都注意向档案管理工作倾斜。成立了以为组长,以为副组长,有关庭、处、室正职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文件,明确规定领导小组的职责。并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保证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延续性。院领导经常深入档案室现场办公,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物力上优先保障。每季度听取一次档案管理工作汇报,每半年讲评一次各庭室诉讼和行政文书归档情况。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档案室及档案库房,购置了铁质密集架,配备了灭火器、专用微机、防磁柜等现代化档案管理设备,进一步优化了档案管理工作环境。建立了院长分管、办公室主任主管、档案员具体管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同时,院党组还注重提高全院干警对档案管理工作在法院审判工作中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警主动参与档案管理的积极性。重点在全院干警中抓了“三个克服,一个提高”。“三个克服”即克服档案管理是档案管理员的事,档案管理与已无关的思想;克服只要搞好审判,档案管理好坏无所谓的思想;克服档案管理员低人一等,不出成绩,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一个提高”就是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目前,我院的档案工作真正做到了组织上有保证,职责上有分工,日常工作有人问,出现困难有人管,全院干警参与档案管理的积极性有了普遍的提高。
(二)明确责任,严格档案管理规程。从院领导到一般人员充分调动积极性,每人都理顺与档案管理工作的关系:专职保密员负责到上级法院和市委拿送文件、办公室人员负责印章管理、行政处负责诉讼文书及行政文档的排版印发、立案庭负责立案材料的入档、审判人员负责卷宗内容的审核和签发、院领导负责文件的签发,保证档案卷宗的正常流程管理。为使档案管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规范档案卷宗的书写与装订,我院还先后组织开展了“书记员卷宗装订观摩评比”、“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并由审判监督庭对案卷进行评查,定期通报存在的问题。使全院上下初步形成了人人重视档案,人人会管理档案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我院为使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诉讼档案立卷归档标准和《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审判工作特点,先后制定了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资料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以及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制度等16项制度,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及时归档。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严把“三关”,即评查、归档和上架关。做到“细”,仔细查找档案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放过“蛛丝
第二篇:法院档案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一、抓好规范化,夯实基础
人民法院档案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以及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抓好各类档案规范化是保证档案管理质量的基础,是实现档案保管利用价值的最大化、档案完整化、档案检索便捷化的重要保障。因此在规范化上应做到把好“三关”。
(一)把好“收集关”,基础材料规范化
法院工作人员,特别是审判一线人员要严格树立“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要求,认真细致、按时保质地收集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准确反映整个诉讼活动等工作的全过程,使整个法院档案形成链条式的材料体系,准确完整,从根本上提高档案质量。
(二)抓好“整理关”,科学立卷规范化
法院综合档案室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档案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职能业务部门要加强与档案业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齐心协力抓好档案基础建设,制定统
一、科学的档案整理方案,增强诉讼档案规范建设的可操作性,提高诉讼档案建设的整体水平。要把法院系统档案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相关规定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真正实现基层法院档案的规范化。
(三)强化“考核关”,促进档案规范化
针对近年来基层法院书记员新招人员较多,在业务能力上参差不齐,在档案管理上时有问题发生。因此,这就要求基层法院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强化考核,使每个相关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深刻认识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提高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觉性,并通过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彰显档案工作在基层法院工作的应有地位。
二、落实制度化,持之以恒
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是现代管理科学的重要方面,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力保证和重要手段。在落实上我认为应着重从三个方面:
(一)组织落实
法院的档案管理是一个科学、合理、合情、合法的链条体系,单从哪一个方面,哪一个环节去落实是不够的,必须从案件受理直至案件审结以及调档查阅等多个环节,全方位的按照档案法律和上级的制度去执行,所以法院的档案管理涉及到上上下下的每一个同志,每一个工作环节,光靠几个档案人员是永远不够的,这就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建立一套组织体系,从各项工作的源头,从案件的起点就一丝不苟地抓好档案管理,要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层抓一层,压力传递,人人负责的良好氛围和责任意识。
(二)不断完善
随着社会发展,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化,面对新的形势,原有的制度、规定可能就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因此,这要求我们要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思维去不断地完善和健全规章制度,对已有的档案管理制度,要根据新近颁发的档案法规和规定,该废止的要废止,该修改的要修改,该制订的要制订,从而适应法院档案发展的需求。
(三)长效管理
牢固树立长效管理的科学发展理念,摒弃“为争创而争创”和“管理达标万事大吉”的思想,将档案管理责任落实到法院业务管理工作中去,进一步明确各业务岗位的职责分工,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归档验收、阅档审批,借档催收等制度得到全面规范的落实,从而使基层法院档案管理工作长效有序的发展。
三、依托信息化,科学发展
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拓宽档案服务利用外延,提高档案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因此基层法院在档案管理信息化进程中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这就要求基层法院在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舍得投入资金,在添置必要的硬件设备如计算机、扫描仪、服务器等的同时,亦要积极加大适应基层法院档案管理实际工作的软件设备的开发和利用。
(二)加快档案信息库的建设
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前提是各类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因此在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不光要对室藏档案数字化,同时还对新生成的文件进行数字化。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扫描技术等多种现代化技术,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建立一个有序结构的档案信息库,为法院档案信息在线查询,交换和共享提供服务。
(三)加大档案人才队伍的建设
人才队伍建
设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基层法院要把培养档案人才,建设档案队伍,提高档案管理人的素质放在首位,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现有实际工作需求和档案现代化管理知识的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既掌握法院档案管理知识,又了解信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以应对信息化时代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
综上所述,做好基层法院的档案工作,必须有领导的高度重视,配有优秀的档案人员,给予足够的投入,强化基础建设,重视信息化建设,才能不断提升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篇:法院信访档案管理工作心得体会
本文作者:闵涛 好范文原创投稿
浅谈法院信访档案的管理
闵涛
信访机关在处理人民群众来访工作中直接形成并集中存在起来的具有文字、图表、声像等真实记录。信访档案的管理是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而基础的工作,它的完整性直接关系到以事实为依据的信访工作的客观公正性。目前,国内有关的信访法规中,对信访档案的收
集、整理、归档和管理等工作尚无具体的规定和明确的规范,而只是对丢失、隐匿、擅自销毁信访档案材料的事后处理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笔者试对如何进一步规范信访档案工作进行探讨。
一、了解信访档案的特点,为信访工作全过程服务
信访档案与信访工作息息相关,是一种专门档案,它是信访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在国家档案中占据特殊地位。除具有一般文书档案的原始记录性、信息性、凭证性、价值性等特点外,还具有自身公正性的特点。一是信访档案是信访工作全过程的重要记录。它不仅是信访工作活动真实的历史记录,也是群众信访案件处理的重要历史资料,是信访工作有形资产的依据和证明,更是信访工作中一种无形资产的依据和证明。所以说,信访档案是信访工作管理和处理事务过程中形成的原始性、记录性、知识性、信息性的 重要信息资源。二是信访档案是信访工作全过程的详实记录。一份完整的信访档案,详实地记录了信访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经过以及关联的人物,不仅有信访人和机关的印信,而且有主管机关的调查处理经过和结论,上级机关的批复和当事人对处理结论的态度,保留着真实的历史标记。
二、提高对信访档案工作作用的认识,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服务
一是信访档案工作是信访工作中一项不可缺少、不能替代、不容忽视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查阅信访档案,可使领导掌握有关的历史资料,了解信访工作规律,便于对现实问题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同时也为贯彻有关政策和规定、指导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和处理问题的借鉴案例。二是信访和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各个时期、各个阶段指导和开展信访活动的情况,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又有失败的教训。充分借鉴和利用信访档案材料,关于从历史经验教训中汲取知识养料,不仅有利于当前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今后工作的统筹安排,为创造一个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提供条件。三是信访档案中不仅有信访者书写的材料,而且有组织的调查处理经过和结论,对现实同类问题具有借鉴作用,对处理重信重访、越级信访、申诉信访等是不可缺少的依据。特别是在处理历史遗留信访老案时,由于机构更迭,人事变迁,仅靠大概回忆和口头介绍都无液晶于事,只有借助于信访档案处理问题,以信访档案为可靠依据,才能有效避免随意性,减少失误。只有完整齐全的信访档案,才可以变“死档案”为“活证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做好信访档案的归档工作,为信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信访档案分案件档案和文书档案两类。案件档案即信访部门对一件信访问题从接待、调查、核实、处理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归档案卷;文书档案则是信访部门在工作中自身形成的和上级下发的业务性文件和资料等各种文书材料的归档卷宗。一是把以纸质为载体的信访事项,通过收集、整理、加工等程序,按每件信访事项受理的编号顺序,用专门的档案装具(盒、柜)存放。每件信访档案材料的排列次序一般为:领导批示、请示、处理单、调查报告、调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原始信访件、信封。二是对数字信访档案归档,就是对以光盘、硬盘、优秀等新型介质为载体的信访档案进行归档。应按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分类、整理,并拷贝至耐久好的载体上,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异地保管,一套提供利用。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必须将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公文,制成纸质公文电子公文的存储载体一同归档,并使两者建立互联,在数字信访档案与传统信访档案之间,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按照、类目进行打压缩包,拷贝至新型介质上,并贴上标签存档。这样,通过建立数字信访档案,既可以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又可以减少借阅过程中对纸质档案的人为磨损。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访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一是收集电子文件。随着办公造化的普及,各信访部门都产生了大量的电子文件,将这些电子文件以虚拟全宗形式集中起来,也就成为信访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一个主要途径。为此,信访档案机构必须加紧研究电子文件的接收、保管、利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为实际工作提供理论依据。二是纸质信访档案的数字化。目前,信访档案多以纸质档案为主,为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势在必行。各信访档案机构应扬长避短,充分利用所藏档案信息资源的优势,优先对有特色的和利用率较高的档案进行数字化。三是构建信访档案信息数据库。信访档案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档案案卷级目录的建设、档案文件级目
录的建设、档案全宗级目录的建设、专题档案目录建设和档案全文信息数据库建设等。建立高质量的信访档案信息数据库,要保证具有较完备的档案信息资源,做好信访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收集整理是利用档案的先行条件,收集的目的就是为了集中统一保管,维护案件之间完整,保持历史真实面貌,以便更好地进行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信访档案保护工作,为
社会稳定服务
维护信访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利用,因此既不能片面强调保护档案而不考虑利用方便,同时也不能只顾一时利用方便,不考虑档案的保护,而影响档案长远利用。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利用既有矛盾又有一致性,这就要求我们档案工作者在信访档案管理上必须做到“十防”:一是防盗,要设置专用铁柜进行保管;二是防破坏,防止人为造成对档案的损坏;三是防火,及时排除一些火灾隐患;四是防水,杜绝淋湿、浸泡现象;五是防尘,灰尘和烟尘不宜太浓;六是防潮,按标准规定相对湿度在50%--60%为宜,过度潮湿可使档案形成纸砖;七是防霉变,以往档案中多使用糨糊粘补,易形成档案蛀虫;八是防鼠,定期放置鼠药以防老鼠咬伤档案;九是防虫,定期在柜子中放置樟脑球,定期喷洒虫剂,以达到杀菌作用;十是防光,强烈的紫外线可使档案褪色,纸张也会变黄发脆,损害档案寿命。
第四篇:加强法院绩效管理机制工作汇报
我院党组确定了“一条主题,两个体系”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构建了审判文化教育体系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全面加强法院管理,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稳步发展,连续五年在郑州法院综合考评中位居前列。回顾近几年的工作,我们最大的体会是抓好了法院队伍建设和法院绩效管理,使得法院各项工作有了思想保障和机制保障,现将工作情
况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汇报:
一、我院实行绩效管理的初衷
我院在改革之前实行的是粗放式管理,主要考核办案的数量和诉讼费收入,虽然在当时的形势背景下,也曾经在激发工作热情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存在明显弊端:一是考核指标单一,不能全面反映部门和法官们的工作绩效;二是诉讼费收入指标在法院内部人为形成部门考核结果的差异,挫伤了多数人的工作积极性;三是综合部门工作没有量化标准,行政管理职能相对滞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法院面临的形势和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法院承担的社会责任更加艰巨,单纯考核办案数量已经无法保证职责的履行;二是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期望值更高,不调整法院管理手段就不能适应时代要求;三是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运用诉讼费收入调动法官积极性已经为政策所禁止;四是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也渴望有个公正科学的考核体系,个人尊严和人生价值得到认可。基于对旧的管理模式的反思和新的形势的思考,200*年底我院党组经过广泛调查、征求意见,提出了改革法院管理模式,提高法院管理层次的新课题,并由政治处牵头着手构建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对全院各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工作业绩实行量化考核排序,以此激发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推进法院工作实行跨越式发展。
二、关于构建绩效考核体系的几点思考
绩效考核体系对于法院管理是个新课题。如何做好这个新课题,我院党组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并在以下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
(一)绩效考核体系的基本特征
构建绩效考核体系,首先思考的问题是设置这一体系的目的是什么,我们要通过绩效考核实现哪些目的,取得什么样的成效。这些内容就决定了绩效考核应当具备的特征。我们认为,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目标设置的科学性。无论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考核,还是法院内部的部门考核,目标的设置一定要符合工作实际,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目标过高不但不利于调动积极性,而且容易助长弄虚作假风气;目标过低就会失去考核的意义,也会降低考核对象对该项工作的信心,降低考核机制的威信。我院在设置业务部门的办案指标时,以上三年各项数据的平均数为基础,结合上级法院有关要求适当予以调整,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法院绩效考核在全面考核的同时,要突出审判执行业务的中心地位,不能偏离法院的主要业务。我院对审判业务外的易得分指标,设置为控制性指标,即达到一定的指标即得满分,完不成指标按比例减分,超额部分不予以奖励,避免了把法官的精力吸引偏离法院工作主题。上级法院关于结案率考核标准的调整非常符合法院现实情况,体现了考核体系设置的科学性。
三是考核内容的综合性。绩效考核与旧的管理模式的区别在于,它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一个法院、一个部门或法官个人的工作成绩效率和付出的努力,而不是单项指标的考核。因此,考核内容的设定要尽量周全,避免出现目标上的偏差。我院在设定队伍建设、宣传信息调研等全院部门共同目标的基础上,还针对部门工作职责设置了业务目标,尽可能通过目标考核全面真实反映部门的工作业绩。
四是考核结果的公正性。法院绩效考核的最大难度在于实现考核标准的公正性,因为不同法院的情况差异较大、同一法院内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的差异较大,实行工作全部量化实难有一个绝对公正的标准。我院对共性目标设定同一分值标准,总分设定为人均60分,对不同岗位业务目标均设定为人均40分,按照工作职责,逐项分解分值,以人均得分排序,实现人多部门和人数部门的标准统一,实现了考核的公平公正。
五是考核程序的民主性。绩效考核工作顺利进展的基础是让考核的权威性,考核的权威性又必须以民主性为基础,只有考核对象共同参与的考核体系才有生命力,失去考核对象的支持,完善的体系也将无法生存。我院每年第一个工作周的主要任务就是征求各部门工作意见,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每季度的考核初步结果由部门进行核对,听取部门的意见;考核结果及时公布,接受全体人员的监督,让绩效考核办法真正成为巩义法院的“小宪法”,成为指导部门工作的头号文件。
六是考核操作的简便性。管理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其主要功能在于促进工作,考核程序的设置应删繁就简,具有较强的简便可操作性,既要保证考核工作的效率,要又考虑到部门的工作负担。我院
第五篇:法院机关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计 划 生 育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 为认真执行国家、河北省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机关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根据《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中院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有共同责任,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中院机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 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政治部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机关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含非在编职工,以下简称干警职工)应当提倡晚婚晚育、按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禁止提前生育、婚外生育、非法收养、送养子女。
第六条 机关干警职工,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育龄夫妻,给予以下优待和奖励:
1、女方年龄满23周岁、男方年龄满25周岁以上的初婚为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另加晚婚假15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一方再婚或一方不够晚婚年龄,双方均不享受晚婚假。
2、已婚育龄女干警职工24周岁以上初育的为晚育,除享受规定的90天产假(产前15天,产后75天)外,可增加奖励假15天。晚育并及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加奖励假45天,男方可享受照顾假10天。一方再婚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双方均不享受奖励假,也不享受独生子女优待政策。
3、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发给独生子女奖励费,由夫妻所在单位发放。
第七条 办理生育证明,必须出具结婚证复印件,并由所在处室领导签字认可。申请再生育的,还必须出具目前未怀孕的证明材料,政治部方能对外出具生育证明。
第八条 凡自愿采取上环、埋线等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凭医院计划生育证明给予一次性营养费100元。除享受医院规定的假期外,另加奖励假3天。
第九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其父母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符合特别扶助对象的,帮助申请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十条 符合《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的夫妻,须办理再生育申请,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批准领取生育证后方能怀孕。处级以上干部申请再生育的还需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严禁未经审批再生育。
第十一条 年满45周岁,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给1000元奖励费。
第十二条 机关各党支部应组织干警职工开展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二次。干警职工尤其是党员结婚、离婚、再婚均应向处室主要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 机关各党支部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发现和上报计划外生育和超计划生育的问题,并积极做好工作,妥善处理。各党支部应设立兼职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协助支部书记做好计生工作。
第十四条 机关各党支部应加强对本处室离异、再婚、夫妻分居两地的育龄人员的管理,每半年了解排查一次计生情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不发生计划外生育等问题。
第十五条 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干警职工的考核内容。对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三年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不得晋升职级。处室干警职工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问题的,将追究支部主要领导失察失职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未作规定的有关事宜,按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