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论文资料 男女竞争不平等的例子(全文)

男女竞争不平等的例子(全文)

男女竞争不平等的例子第一篇:男女竞争不平等的例子辩论赛在社会竞争中男女不平等大家好。很高兴能与对方辩友就“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是否平等”这一辩题进行讨论。开宗明义,今天我方的观点是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是不平等的。而我方的判断。

男女竞争不平等的例子

第一篇:男女竞争不平等的例子

辩论赛在社会竞争中男女不平等

大家好。很高兴能与对方辩友就“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是否平等”这一辩题进行讨论。开宗明义,今天我方的观点是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是不平等的。而我方的判断标准是:现代社会的竞争规则能否实现男女竞争机会平等从而实现竞争平等。在阐述我方论点之前,让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概念。所谓现代社会, 就是指以工业化为特征,以法治平等为本质的社会,是相对传统社会而言的。所谓竞争,在这里我们理解为在现代社会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中,竞争方为达到同一目标而做出努力的过程。所谓平等,即指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享有平等的权力、承担共同的义务。那么,男女竞争平等,就是说男性与女性在为同一个目标而互相展开直接或间接的争斗,不受与竞争实力无关的因素影响,享有平等的成功的机会。而竞争平等的本质则是竞争规则平等实现竞争机会平等,竞争规则又包括不

首先,不成文规则无法实现男女竞争机会平等从而导致男女竞争不平等。不成文规则包括社会风俗,集体惯例,民俗风情等,而现代社会虽然是相对传统社会而言的,但它不可避免的受到数千年封建思想的制约,是难以根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的。同时,女性由于生理上的原因,天生就担负着生儿育女的责任,使得她们在与男性竞争的同时必须更多的考虑到自己的家庭、孩子。这不仅仅造成女性在竞争中受到更多的牵绊,还可能会造成竞争结果偏袒于的男性,比如说一些用人单位就出现以工作辛苦、压力大、难以照顾家庭为由,或是在招聘各环节设置障碍,将女性排除在外的现象。当然,“女主内,男主外”的传统思想,也可能造成男性的在竞争中承受的外在压力远远大于女性,从而造成现代社会男女竞争不平等。

再则,从成文规则来看,联系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同样是无法避免现代社会男女竞争不平等的现象的。成文规则包括法律法规、公司企业的规章制度等。显然,为了顺应时代的呼声,成文规则在表面上的确有利于现代社会男女竞争平等。但是,现代社会中,“只立法,不执法”的现象数不胜数,人际关系复杂,各种潜规则的存在造成了成文规则更多的只是纸上谈兵而已,例如一些用人单位的招聘负责人就表示,企业追求的是利润,而不是理念上的“道德关怀”。因此通过成文规则来实现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机会平等就显得苍白无力。总结以上两点,男女竞争规则的现状显然无法实现男女竞争机会平等,从而明确了我方的观点,即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是不平等的。

今天对方的观点可能是一:成文规则平等论,认为现代社会已经基本确立认为现代社会已经基本确立了男女竞平等的法力规则。但是他们只考察了成文规则却忽视了不成文规则; 二:合理差异论,认为现代社会男女竞争只是一种合理的差异,不是不平等;而事实上男女竞争规则的不平等就是一种不合理的差异。三:社会差异论,认为现代社会大量男女竞争的不平等只是存在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度的过程之中。本辩题是一个是事实判断对于过多的纠缠在概念的迷宫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今天我方的战略是,坚持围绕规则不平等的大量典型事实来击破对方的观点。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我是反方一辩杨帅,很荣幸由我代表我方进行观点阐述。

何谓竞争,竞争是指为了胜负或优劣而进行斗争的一种手段和过程,而男女平等也是现代社会的热点话题。当男女平等遭遇竞争,我们该何去何从呢?在场的各位观众,可别被我方“不应该平等”几个字刺到双眼,也别被对方看似平等的辩题所迷惑。我们抱着促使和谐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心来进行辩论,并坚持认为,现代社会男女竞争不应该平等。下面且听我一一道来。

首先,女性和男性有着客观存在的差异。古曰男女有别。女人与生俱来的痛苦要多于男性,包括十月怀胎、分娩的痛苦.在承受来自自己事业的压力的同时还承担了婚姻家庭社会上的种种压力,并且感情生活更易受伤。这样在男女竞争中女性自然处于劣势,例如说我们体测时规定男性跑1000米,而女性则是800米。若我们仅仅追求表面上的平等,男也1000,女也1000,那对女性也太不公平了吧!当男女处于同一个竞争平台上时,我们应绅士的给予女性更多的照顾,达成男女真正意义上的公平。

第二,不求一样,只求公平。网络流传着么一句话,据说每一个成功女人的背后都有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有一个成功男人,有美色,像男人。据说每一个成功男人背后都只有以下两个条件,拼爹,拼命。这样带有讽刺意味的话,可不正是该点醒我们,在男女竞争中不能一味的追求平等,应给与女性相比男性更多的机会吗?只有在尊重男女客观的差异上取得的公平,才能更加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最后啊,告诉大家一个秘密。亚历山大 其实是个女人。我们将女性放在百年的历史图景里就会明白,她们经历了怎样的内外交困,如何放开小脚,咬着牙齿,提起裙摆,踢掉高跟鞋,跟着时代一路狂奔啊!今天的女人,承受着太多的压力!国家统计局2011年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终期统计检测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女性就业人员约3.5亿,占全社会工作人员46%。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更多地融入了社会的各行各业,男女之间的竞争也更加频繁。网上流传的“新世纪女性标准”,上的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写的了代码,查的起异常,开的起好车,买得起新房,斗得过二奶,打得过流氓。。。。。。这些对于女性的标准未免也太高太离谱了。我们也能从此看出女性受生理心理家庭工作方方面面的压力,竞争力自然比男性小得多,只有给予女性在竞争中相对男性更多地机会与空间,才能更好的解放生产力,从而促进社会发展啊!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现代社会男女竞争不应该平等。

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是否平等(一辩稿) 尊敬的主席、评委:

大家好!很高兴能与对方辩友就“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是否平等”这一辩题进行讨论。首先让我们明确以下几个概念

1、现代社会,此现代社会不同于历史上的现代社会,而是指当前时间,即当前一市场经济为基础运行的社会。

2、竞争,就是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追求最大化利益所作出的努力。

3、平等,即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享有的平等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平等包括事实上的相似、政治法律上的平等以及机会平等。就今天的辩题而言,此处的平等指的是机会平等。 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我方认为现代社会男女竞争不平等。

一、公平的竞争从未有过。卢梭曾说;“人生来平等”。无论对人对己对社会,无论权利还是义务,每个人在理论上都是平等的,但是在现实中却从未平等。正是因为社会不平等,我们才会追求平等。

二、“竞争平等”的问题实际上只是竞争机会的问题。所谓公平竞争的机会,就是让竞争者能有一个同场竞技的机会,但在人际关系复杂的今天其本身就很难做到,同时针对不同目标竞争者之间的优劣能力,诗文这又如何做到公平呢?其次,在社会发展中南驻外女主内的传统就业模式作为古老的传统,导致许多地区男女受教育程度及比例都有很大差距,试问这又如何做到公平竞争。

三、男女先天生理结构构造就有很大差异,从而导致在许多有明显性别要求或倾向的职业都不是公平竞争。否则就是越俎代庖、画蛇添足。上帝又何必创造亚当、夏娃两种性别,直接造两个亚当、两个夏娃货无性别之人就好了,何必劳费心力呢?

所以在这样一个以市场经济为基础、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竞争双方有很大差异的现代社会中男女竞争是不平等的。 谢谢。

大家好!

我们都知道,人类莫不是由男性和女性所组成,这两性之间时时刻刻都存在着纷纷绕绕的关系与摩擦,在此我方将会和对方辩友就这两性之间的竞争是否平等展开逻辑和思维上的碰撞,力求得出一个圆满的结论。在此,我方的观点是: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是平等的。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几个概念:

何谓竞争,据《辞海》解释,平等及人们为同一个目标而相互之间张开直接或间接的争夺的过程。 何谓平等,据《辞海》解释,即相等,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具有相等的地位,没有或否认实习的阶级差别或专断的特权。 对于此观点,我方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论证。

一:男女由于生理,心理的差异,导致的体格,力量以及其他甚至第六感等差异,这与竞争是否平等毫无关系。这种差异所导致的仅仅是男女分工不同,各司其职,合理分配。在不同的岗位上,对于不同性别的需求不同,有些岗位男性占优势,有些岗位女性占优势,当今社会的分工细化,更是使男女之间差异达到了更好的分工与分配。每一个职业不可能对任何一个人都敞开大门,只能对于适合于这个行业的人进行录用,这不仅体现在男女之间,而更是体现在人人之间,能力相符的则适用,反之则不适用。 二:从现代竞争观来看,由竞争的概念可知,竞争是一个争夺的过程,竞争的结果不相等并不代表竞争的不平等。而我们也知道竞争双方不可能同时获得成功,但到我们说在奥运会的百米跑中,一定要选手同时撞线才能算是平等么?这明显是荒谬的!竞争的平等,是指人们在追求同一目标的过程中,享有同等的参与竞争的机会,运用同羊的竞争规则,就如奥运百米跑要求的同时起跑,同一赛跑长度一样。 三:平等,由竞争概念可知,它是相对于阶级而言的,即只有在阶级介入的竞争中,才会出现不平等的情况。而阶级,指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在一定生产关系体系中处于不同地位的社会集团。在传统盛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旧社会中,男女双方作为具有某种程度阶级性的情况下,的确有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有阶级性差别。但在现代社会,即指与传统社会相对的一个社会形态,男女双方已经消除了经济性的差异,达到平等竞争的条件,因此男女之间的差异不构成不平等的原因在于这两者在现代社会中没有阶级性之分。

最后,我方还想明确的是,男性与女性是两个群体,并不是个体,男女竞争与个人之间的竞争是不同性质的,单独的个体由于许多具体条件的影响,的确有可能出现竞争不平等的情况,但男女这两个群体却不然,要知道平等不是相等不适均等,更不是简单的数字比例问题! 因此,综上所述,我方观点是: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是平等的! 有人回复:

我的意见与您向背,我持反方意见. 从现代竞争状况来看,竞争是无处不在的!男女竞争的不平等性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愈演愈烈.您所说的由于心理,生理的差异与竞争毫无关系,这是不准确的.相反,这种不为人重视的差异恰恰是造成男女在竞争时的不公平的重要因素!就大学生最敏感而又关心的就业问题来说,多数外企招秘书或翻译人员偏向于男性,非女性!这是个根本不平等的事例.再者,机械重活的招人告示中写明不招女性.女性中也有身强体壮之人,为何用人单位以片盖全?其次,来看我们最熟悉的结婚语言,男人说"娶",女人却说"嫁",这两个字有着严重的主,被动之分!无形当中体现了男女的不平等. 现代社会特点:自由、民主、法制,要求人人平等。

先说反方:主要策略,论应该是平等的,但是有多么多么不平等的事例,所以实然是不平等的。以渲染为主,打事例战。

再说正方“平等”——基于两个前提“社会男女是宏观总体概念”,把握:

1、有些工作从生理条件来看不适合男性或者女性,因此在这些工作的选择上有性别倾向不是不平等,而是对人性的尊重和照顾。(把对方部分事例往此归类)

2、竞争的平等性是指参与机会、参与过程的平等,而不是竞争结果的平等。对方要求都获得什么什么,是要求相同,而非平等。

3、平等不代表没有差别,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是天生的。落实到个体的事例中,就强调个体能力的差异性,凡对方事例,要求其论证,除性别外其他皆相同,才能推出性别因素。

4、反之对方举出的事例,想办法论证,A、导致所谓的“不平等”结果有很多因素,B找出一个或几个因素(在具体个例上),归纳是它们导致了事例中的不平等,而非性别。

5、社会运行中,都可能出现个别违反原则的人,对方之举例基本都是被整改的(整改不就说明一种拨乱反正吗?不就证明事实现代社会要求平等,维护保证平等了么?如果是不平等的,那么还要维护,人民还有呼吁平等实现平等的渠道么?)

粗略设想如上,不够细致,若有立场确定,可据立场有的放矢。谢谢!

“三八节”里话女权,社会应该在有差别的权利土壤给女性更多的尊重和保障,而女性自身也应该在无差别的竞争环境里保持自尊和独立。

@质询问题:

1. 谢谢主持人,大家好,对方辩友,您所谓的平等的标准是什么?是一种机会平等还是绝对平等 2. 您是否认为男女先天差异就是造成男女竞争不可能实现的原因?

答,对方辩友,正是男女先天的差异,我们才会在追求这其中的机会平等,而去实现男女竞争平等呢 @自由辩论:1正如刚才我质询您的时候,我们所追求的男女竞争平等是一种机会平等,而不是绝对平等,我们要去构建机会平等的基础上,才能去实现男女竞争平等。

2相对平等是可能实现的,也就是机会平等

3如果平等是绝对的,就不会有竞争,也就不会有今天的论点

就比如男女适应的工作不同来说,不代表男女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就是平等了,而应是男女在就业,择业职业上都有平等的机会,而后的竞争中怎么优胜劣汰是竞争机制的问题。。。

@未来趋势方面:人与人的起点不同,生理差异造成的社会分工也不同,但您要看到历史发展的趋势,中国几百年前不也是男权的时代,而如今过了几百年,到了现代社会,思想在进步,那些封建落后的思想不也正一步步的在被消灭,而在以后呢,社会是不断进步的,科学技术也不断发展,近现代社会女性的竞争的权利不也正是在不断提高吗,正是由于妇女在生产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当女性发展到可以和男性一样具有相同的生产的劳动力,在社会中不也能和男性一样平等竞争了。

@国家政策方面:为了追去男女竞争的机会平等,国家不也通过了一项又一项的保护妇女竞争的政策。在中国宪法赋予了妇女与男子一样平等参与国家事物和社会活动的权利,各级体育组织中的妇女参政的比例。男女运动员一样平等参与体育活动的竞争

@反驳对方

1.表面现象!法律越来越重视!!

2.对方还是不愿意回答,那么请从多方辩友从正面回答我 3.数字不能说明问题 看清本质 4.请不要玩文字游戏

5.用人单位采用符合自己的性别标准,没什么不可以,平等是要衡量标准的,不同的标准下的平等不一样

6.传统社会 后现代社会 对方是用传统的眼光看现代社会 7.没有调查研究没有发言权 8.要看主流 不要流连于支流。

9.你要相信世界在进步 难道对方辩友一直不肯相信我们的科学技术一直在发展吗 社会在进步 对女性肯定会越来越重视

10.对方辩友 您的概念已经混淆了 ,我们今天讨论的不是男女平等的问题*不是男女竞争平不平等的问题。

11。由此可见,所谓的男女竞争可不可能实现平等应当是一个宏观概念,而绝非狭隘的局部概念,更不是一种追求绝对公平的极端观点

谢谢主席,主持人,对方辩友,大家好!开宗明义,我方的观点是现代社会男女竞争是不平等的!!

就今天这个辩题,我想做一下说明:首先,从逻辑上来分析这个辩题,我方所要论证的是在现代社会这个面上,男女竞争是不公平的,而对方辩友所要论证的同样是在现代社会这一面上,男女竞争是公平的!换句话说,我方所要论证的就是男女竞争在现代社会并不是公平的,而对方则要论证男女竞争在现代社会都是公平的。

分析社会现实,我方得出以下几点:

1 现代社会,由于受到数千年封建思想的制约,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往往的不到保障,这就造成了女性在知识技术方面由于受教育的不平等而最终导致竞争资格的不平等!

2 在现代社会,女性关注家庭的传统美德使得她们在同男性竞争是更多的考虑到自己的家庭,孩子。被着家庭包袱的女性与轻装上阵的男性赛跑,最终导致竞争条件的不平等

3 在现代社会,女性由于生理上的原因,担负着生育子女的责任,正是这种责任,从各种方面无不牵制着女性的大部分精力。而用人单位往往会因为这种原因,将一些优秀的女性排除在外,这就导致了男女竞争地位上的不平等!

综上所述,得出我方观点:现代社会男女竞争不平等

男的小的时侯妈妈管,长大了女朋友管,结婚了老婆管,老了儿媳妇管;女的小的时侯爸爸疼,长大了男朋友疼,结婚了丈夫疼,老了有女婿疼。

请大家注意呀,是男女竞争不平等,不是男女是否平等!!!! 不要跑题!!!! 当然不平等! 如果平等了,为什么现在还在倡导所谓的"男女平等"简直就是"无厘头"! 万丈高楼平地起生来就不平等哪还有平等的竞争这是从根本上维护反方观点的辩词

男女平等的双方是一个团体概念,就部分人类活动来说, 男女分工不同而已,而当今社会也承认了女性能发挥重大的作用;

不能说,女性领导人比较少而说男女不平等,那仅仅是因为男性比女性能吃能喝,受糖衣炮弹袭击的可能性更大,

更容易拉帮结伙,更容易狐朋狗友,更容易欺诈瞒骗,蒙混过关;不能说男女不同而说成不平等,双胞胎也有不同的呢,何况男女,

男女的平等体现在男的可以有工作女的也可以有,工作性质随能力不同而已也体现在男的有饭吃女的也有饭吃,吃饭多少随胃口不同而已

也体现在男的有男厕所女的有女厕所,有多少就排多少完全自愿不能说看到一个女的被欺负,就说男女不平等,

那是因为男的被欺负的时候,只有家里的女人知道;

总之,男女基本上是平等的,有几个能喝的照样成为了女领导,

这世界看中有能力的,而不分男女;而且,男变成女的女变成男的也不怪异了

我认为男女在生理上的不同是造成了男女在竞争上不平等的非常重要的先决条件。男性在生理上的优势注定使他们在社会分工上占有了重要的角色。这一事实无可否认地为男性在竞争上创造了决定性的优势。试想,如果男人和女人的生理构造互换一下的话,那么这个世界还会象今天这样,在各种层次、各种工种、各种脑力和体力活动中涌现出如此不协调的男女比例失调现象吗?

对方辩友刚才说到“男女平等,只不过是分工不同而已”,那么对方辩友我想告诉你:

其一,你说的男女平等范畴过大,超出了“在竞争上”这个前提的束缚;

其二,分工也必须放在历史和社会的角度来看。

从历史的角度讲,古话有男女有别之说,可见这个问题从远古时代就已经被人们所思考,人 类发展的进程中尽管也出现过母系氏族社会,但自然竞争的优胜劣态的法则,最终也被应用到人类社会的这一问题。

从社会的角度讲,男性生理上比女性有优势这个客观实际被人类从古至今就广泛认同,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这一观点基本左右了男女在竞争中的取向。竞争一词我的理解在远古时代竞争就是生存,谁更具备生存的能力谁就在分工中占主导地位。进入文明社会,竞争意味着发展,谁能够发展的更快谁就占主导地位。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和例子表明:男性更具竞争力,更能够胜任从古到今的各个社会历史时期的主导性竞争行业,所以男性占主导地位。可见社会发展到现在,还不能证明女性在竞争上与男性是平等的。

韩国总统金大中提名一位女总理候选人,但立刻被议会否决,请问这平等吗? 男女的竞争不平等体现于社会各个方面,当然,不仅是女性感觉到很多竞争对

她们是不平等的,男性也有很多时候觉得与女性竞争对自己来说也有不平等的时候 请大家踊跃发言!!! 我先谈一下幼师这个行业,这对男性就是一个不平等的例子!!!! 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男性很难立足于这个行业!!! 这就是个很不平等的竞争呀!!! 请注意,神话中的辩神辩友,尽管我们都是反方,但是所站立场大不一样。幼师行业的例子是否太过于片面,请想想吧,家庭和社会分工中虽然有女主内男主外一说,但是为什么属于主内行业的如炒菜做饭、服装缝纫等等这些技术或技艺发展成社会的商业行为的时候,往往就变成了男主内了呢?

引用 抚琴泼墨反弹琵琶《男言之隐》

首先声明,不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我想男女应该都是平等的。关于这一点我的旗臶是非常鲜明的。所以以下之言若不小心有冒犯之处,还望各位仙女姐姐不要见怪。

诚然,现在世界上每个角落无不回荡着男女平等的声响。但在现实生活的天平上,如果以所受的压力为砝码的话,那么左边一定是下沉的(男左女右)。不信,您睢:

在农村,男人们便如一支拉紧弦的弓,他有责任把妻儿老小射向美好的生活,不管自己的背有多弯。在都市,男人们便如开足马力的车,为了家人不辞辛苦地奔波,尽管已经严重超载。 在精神上,女同胞们可以随心所欲,高兴了可以喜形于色,受委屈了可以任由泪水来冲淡。而男人们却在不断诠释着成熟稳重与男儿有泪不轻弹。遇上心事,女同胞们可以动人楚楚地倾诉,而男人们却只能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不足为外人道。

在身体状况上,女同胞永远只有亭亭玉立与丰姿卓韵,而男人们除了潘安外就只有当猴哥与猪八戒了。

在衣柜里,花花绿绿的是女同胞们的最爱,她们拥有毋庸臵疑的广阔领土。而男人们的几块遮羞布只能挤在狭小的空间,几无立锥之地。

在商场,女同胞们是英明果敢的指挥官,她们镇定自若、潇洒自如地指挥男人们把所有顺眼的东东一网打尽,兵不血刃。

在恋爱时,女同胞们是男人们的上帝,而上帝就会给她的子民们下各种各样的旨意。男人们只有勤快是远远不够的,还得随时往脑子里加润滑油,得揣磨上帝的心思,不能有半点不顺上帝的意。有些语言是上帝的专用术语,男人们得理解,但千万别跟着用。比如,上帝说“你这呆子,真是个木头人。你真坏!”,你应该高兴才对,而不能儍儍的以为上帝在责怪你,更不 能对她说同样的话。

在经济上,女同胞们公然严重违反并践踏公司法,永远既当家庭公司的总经理又兼财务,还振振有词说造反有理。男人们充其量只是个经办人罢了。……

我想请大家注意这样一个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明确指出人人平等享有劳动权力

那么我想说,法律是否有强制性,而人人平等是否包括男女(竞争)平等? 那么,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就是因为现在男女竞争还不平等呀! 事实胜于雄辩!!! 我想请对方辩友注意,我们辩论的是,男女竞争是否平等,而不是男女是否平等!请不要跑题! 下面回答我方辩友提出的问题; 如果说幼师这个例子片面的话,那么我想请问,幼师这个行业是否存在于现代和会? 还有就是男性是否全都不想从事幼师这个行业? 既然它是处于现代社会,那么又有竞争的可能性, 那这个例子就不是片面的!它符合条件! 并不是女性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在幼师这个行业,女性明显处于垄断地位!!!! 这公平吗? 各位应该都看到过一些幼儿园的招聘吧, 条件是;仅限女性!!! 公平吗?

严重同意我方辩友关于反方辩友跑题的观点。反方辩友请注意,你已经严重跑题了。

关于幼师行业的例子的问题,其实也是社会观念的认同问题,那么这个所谓的社会认同观念是什么呢?就是“女人应该比男人更会带孩子”。我想提请我方辩友注意,社会认同观念与真实客观是不能够划等号的。也就是说,尽管大家认为女人比男人更会带孩子,但是客观上来请这不是一定的,有志于此的男同胞们完全可以成立了一个以男性为主要教师的幼稚园,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男人也会带孩子,而且很出色:))。我想社会各有关部门一定不会因为你是男性而不给予办理相关的各种手序吧?呵呵.... 请问正方辩友,我去一家服装专卖店应聘,经理一见到我却说:“怎么是个男的?”这是一家西裤专卖店!那么我不可以去卖西裤吗?让我告诉你!首先,用人单位从思想上犯了一个普遍性错误,即女性服务员“有脸蛋儿,好卖货”的错误观点,忽略了男性在这方面的优势;其次,用人单位片面的只要女性或男性,从根本上剥夺了男性与女性或女性与男性的竞争权,造成了人们主观上认为某种行业只适合女性或男性从事!正像我方神话中的道士所说的幼师,虽然现在的社会有了“男阿舅”,但那毕竟是少数,人们始终认为女性更适合这行工作,从而排斥了男性,使男性从根本上失去了竞争的机会,这本身就是不平等的!!!所以,我坚持认为现代社会男女竞争不平等!谢谢

呵呵,我多么希望社会上大多数行业能够象幼师行业一样啊!

但是其它大部分行业的情况是如何的呢?同一个竞聘岗位,用人单位往往以女性太麻烦(生孩子、顾家务、娇气、不能干体力活等等)等原因在面对竞争条件相当的时候的一男一女两个竞争者之间选择男性。也就是说,在同等的竞争条件下、在同一个竞争目标上,女人往往是输家。这很明显,当然是不平等了!!!

那么什么时候男女竞争才能平等?请各位辩友不妨也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男女竞争的平等,必要要依赖技术和时间。也就是说当技术高度发达到消除了男性生理上优势的时候,并且这种观念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社会认同后,那才会实现真正的男女竞争上的平等。

竞聘一个岗位,由于这个岗位的特性导致需要不同特性的人,有可能男的更有优势,也有可能女得更有优势。

社会上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今社会,职业更是超过了这一数量。每一个职业不可能对每一个人敞开大门,只能对于部分

适合这个职位的人。所以,竞争的概念应该体现在男女双方都可以胜任,不论什么样的人只要有胜任能力就可以上岗的职业上。

就这个概念而言,当今社会,男女应该是平等的。女性总经理的产生不为少数,这足以证明女性有能力胜任任何工作。

不管男性女性只有能表现出勇于胜任工作的一面,竞争不公平的因素自然不能带来很大的影响。 现在最大的不公平一般在于任人为亲上,而不是男女有别上。这一点,也有更多的男同胞,体会更深。

我想请对方辩友看一下我方辩友水之瞳的亲身经历

他去应聘,但是,却因为是男士而被拒之门外,请问,一个销售人员的职位难道只有女性才能胜任吗?更何况,这个职位不存在能力差别呀!因为他确实是竞争过了,才见到经理的,但是,由于是男生,就被不平等的拒绝了,这平等吗???8(

,做售货员,做幼师当然不存在能力差别,而且男的有时候做的比女的更好。

但是,男的为什么不能被重用呢?是竞争不平等的缘故吗?当然不是。这两个行业,都属于服务业, 做服务的,在大众心理看来,女的应该更能吸引顾客一些。因为聘用一个人之前,往往不能真正看出人的

能力,当然主要根据大众的一般经验来看。这大众的经验因为人人都已知晓,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是平等的。如果

你觉得你有能力,你可以用你的能力让经理赏识你。刮目相看的故事,总是发生在那些细心自信的人上面。竞争是永远存在的,因为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文化概念,总是使男女竞争在平等不平等左右摆动,一会儿偏向女的,一会儿偏向男的,但是总的来说,男女竞争是平等的。

平等!乒乓球还有男女混合打呢,有谁说不平等了,除了吃喝打扮撒撒娇之外,女人可千万别拿自已当女人看了,不然这辈子你就白活了!

灰灰菜,合作愉快!参加辩论的,自由平等发言,不论男女!! 我想说:太不平等了!!!! 照你那样说,那么,男性争取那份工作的权利都没有了!! 竟还是什么平等!!!苍天!!!你们看到过这样的说法吗? 现在看到咯!!呵呵!!!这是完全剥夺了男性的工作机会呀!!! 这就是我们讲的,地位上的不平等!!!! 正是因为传统观念的束缚,使得大多数男性被拒于他们喜爱的行业之外!!!不仅是男性,女性更是如此 所以,正是这种传统的观念,在人们脑中根深碲固,才造成了很多女性,当然还有男性被拒于他们喜爱的工作之外!当然,正如对方辩友所说,这根本不存在能力差别!!!所以,这就是客观上的不平等与主观上的不平等相结合的一个有力的不平等的事例!!! 所以,谢谢对方辩友帮我们论证我方观点!!!非常感谢对方辩友承认了我方观点是正确的!!! 还有一点要强调:对方说传统思想,那么,也正是这种传统思想往往会剥夺男女平等竞争的机会呀!!!对方辩友! 还有一点,我发现对方辩友已经远离了我们开场时所谈论的那个逻辑分析,既然对方不否认我们的逻辑分析是正确的,那么,为什么对方辩友一再的偏离这种逻辑推理,一再的跑题呢!!!! 女人敢在大庭广众撒撒娇,男人敢吗!试试看,不被人家说你是同志才怪呢!记住撒娇可不是女人的专利, 同意我方辩友的精彩论证,但需要说明的是,男的可以大热天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赤膀上阵,女的能吗?当然不能,如此这类的论点论据都毫无意义,所以我建议双方辩友均不要偏离主题,请在竞争这个前提下进行有秩序的辩论。

这就是大家各有优势,人生的活动丰富多彩,对男女总是平等的,让女人撒娇,让男人赤膊上阵。为人要记住一点,不能太贪,不能强求的不要强求。海之宽广,有容为大。

当然,对方辩友的出发点是好的,我们也希望男女平等!!! 但,却并不是这样! 在竞争上就更是如此了! 请大家不要偏离竞争! 还有一点我想请对方辩友注意,你们的发言好象一直都在偏离我们刚开始时讲到的逻辑思路

第二篇:辩论:男女平等可能不可能实现 准备资料

【立论】

谢谢主席,大家好! 开宗明义,男女平等指男性和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可能指使成为事实的属性、可能性。而实现指成为事实,包括时间上的长久性,空间上的普遍性和状态上的稳定性,区别于指短暂、少数和不稳定的“出现”一词。

从生理上说,女性的体力普遍弱于男性,这是男女不平等出现的根源。

也直接导致了女性经济地位的低下。在农耕文明时代,人是最主要的劳动力,男性的体力要优于女性。所以耕地打猎一类的体力活主要由男性承担,而女性承担较为轻松的家务和织布等活动。由此一来,男性成为家庭的支柱,是经济的主要来源掌控者。机器大生产时期,对劳动者的体力要求下降,可由于女性存在哺育期,因此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主会拒绝或尽可能少的雇佣女性。

而我们都知道,劳动能力决定经济地位,而经济地位又决定了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

社会文化方面,主流传统文化始于奴隶社会,那时由于女性经济地位低下而导致社会地位低下,从而产生了“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文化。孔子曰:“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不可否认,人类历史的几千年里,女性长期的处于低下的地位。从而形成了“男主内女主外”,女性是弱者,过于感性而缺乏理性的根深蒂固的性别观念。同时,这就造成了处于第二性的女性受教育机会减小。现代女子教育得到长足的发展,但我们不能否认还有相当一部分妇女文化水平相对低下。这导致了她们的收入偏低,不能通过经济独立和较高的经济地位获得个人独立和较高的家庭、社会地位。

政治方面,作为生产力主导者的男性长期处于政治的优势的地位。从人利己的本性出发,男性不可能主动放弃这种优势。而女性由于上述的种种原因又不可能主动的夺回优势。

纵观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可见:男女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

而请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到什么是平等呢?平等与不平等的界限到底应该划在哪?有句话说,公道自在人心。但是心和心的标准是不一样的。难道要像一刀把苹果平均分成两半那样吗?公平本身就是不可量化的,而就算对方辩友现在提供一个方案,那这个方案运用的也是可量化的科学手段。这用量化的手段去解决不可量化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逻辑上的悖论!

我们要在正视男女平等的不可实现的基础上,尽量的去缩小这种差距。就像我们要正视无法消除的矛盾,但努力去解决一样。不必强求平等,实现男女平衡、和谐才是最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啊!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男女平等不可能实现。

【自由辩问题】

平等不可能实现

自由辩问题

一. 分工不同

 1对方辩友您是否承认男女性别差异会造成男女社会分工的不同?

是:(接2)

否:那么我举个例子,原始社会时人们就明白应该将狩猎分配给男性,采集分配给女性来完成,这样分工的差距难道不是生理差异造成的么?(接2)

2那么您是否承认在男权社会形成的几千年里,男性在社会生产中竞争力更强,因而较女性地位高呢? 是:(接3)

否:a(对方否认现在处于男权社会或否认男性地位高于女性)对方辩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您总不能否认吧。现今社会男性在社会资源和财富占有率上都远远高于女性的现实您能否认吗?

b(对方否认男性竞争力更强)在农业文明中,男性更适合完成农业体力劳动您不能否认吧?(接3)

3由此可见,哪种性别更适应生产力现状哪个性别就更有可能从社会竞争中胜出,地位更高,成就更大,从而造成性别间不平等,对吗? 是:(接4)

否:(暂时不知道怎么防„„)

 1.辩友是否认为女性在家庭中掌管家庭财政是女性地位提高的标志呢? ------ 是. 2.生活中,很多男性是不是更愿意在外面闯荡,负担养家的责任呢? ------是. 3.对方辩友是否看到在管理家庭事务上女性承担的更多呢?比如说家庭财政,教育孩子,洗衣做饭„„ ------是. 单纯的以女人掌管家庭财政便认定为女性地位提高的标志,始终是有失偏颇的。即便是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女性掌管家务财政的也很多,“男主外女主内”是老传统,中国人的思维中,男人娶个老婆就是要让她管好一大家子的事儿,处理好各项日常生活开销。

生活中,很多男性,他们把“男人管账”视为一件挺没面子的事儿,觉得这样的男人太“娘气”,有点婆婆妈妈,也觉得男人就该在外面闯,把家扔给女人就是了。所以,单从女性的财政权力看,不见得是进步和创新,相反是一种传统思想的调整和延续。就更不可能作为评判女性地位的依据了。  女性应不应该获得与男性相等的参政权? 应该

女性天生就对政治不太敏感,对吧? 不是啊,天生不敏感就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

不是的,天生不敏感只是一种现象,它客观存在,是由生理结构决定的。那我请问您所谓的达到男女参政权的平等是如何实现的呢? 应该。。。

但您还是没有解决我们的问题啊,女性自身的缺陷是如何得以体现和平等的呢? 。。。

那您所谓的平等的标准是什么??

二. 男性既得利益

 现今男权社会,男性在包括立法等重大社会事务中所占的比重都远大于女性,他们在决策时有意无意地都会用男权的眼光和价值观去评判事物,这样对接受决策的女性就公平了吗? 三. 方案可行性(量化)  对方辩友您刚才一直提到的“相对公平”的概念,可以下个准确的定义吗?

 关于您定义中提到的“利差”(或其他类似概念)应当怎样进行衡量呢?又怎样保证结果的准确呢? (类似追问:男女之间的差异固然存在,但如何科学地量化这种差异,还请对方辩友正面论证一下。)

 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否能拿出一个实现男女平等的方案(工作,经济,政治,文化······领域) 没有 有 方案可行性

假设的前提对不对,前提有没有可能实现 貌似合理的话,再问

这个所谓方案是所谓平等标准是根据什么设定的?(方案里面的数字,比例,男女的标准) 平均数·····

请问你这个标准是你一人认为还是经过科学的测量验证

也就是说,你们试图通过科学量化的方式,将男女之间的差别确定下来,再根据此制定方案? 可是对方辩友你们如何将男女之间的生理,心理差异具体化,得出具体的数据呢? 我们说,男女两个大群体间,即使是每个人,理解的平等都不相同,如何实现协调大家,最终量化?

相对平等,不可量化 方案你们要如何落实

 科学重视的是数据的证明,对吧??

是的

那我们制定的这些解决方案是不是要以科学为标准?? 是的

那我举个例子,比如说现在我们投票通过一项保护女性的决议,共100个席位,您认为男女人数的比例各是多少比较能体现平等?? 50个男人,50个女人

您这个方案能成立吗?我们都知道,现在社会男性人数超过女性,那这样分叫合理吗? 那好,就按照人口比例来分吧

那这样就平等了吗?您不考虑女性的看法吗?这可是关于保护女性的决议啊

那这个比例您能够用科学的数据比较吗?很显然不行啊,许多因素是个人情感与心理决定的,难道能用科学的方法比较

四. 现实层面

 对方辩友请问法律颁布了就一定能实现么?

 国家法律规定同工同酬但男女完成同样的工作所花费的精力是不一样的 这公平吗  即使国家颁布有倾向性的政策 但倾斜的程度如何合理?  4.对方辩友是否承认保护女人是男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是. 这已经是将女性看成一个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在这种观念下,哪里还能有男女平等可谈呢? 5.请问对方辩友’妻管严’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否可以证明女性的地位提高了呢? ------是. 有些女性在家里说话响当当的算数,老公孩子都得听她的指挥,但一到了社会事务中,她的话语权马上就变弱了。现在很多女人都想嫁个好老公,然后想尽各种办法把老公抓得死死的,其实这是女人缺乏社会安全感的一种体现:她在社会中所获得的认同感相对较少,所以她希望能在家庭领域中获得尊严感。女性在社会中的不平等,在社会的地位低,就算在家中的地位高,也无法达到男女平等!  就目前这个时代,是不是男权的社会? 是的

 男人主宰社会的各种权利,会轻易让渡吗?

不会,但是历史是会发展的,不会总是男权的时代啊。。。

 时代是螺旋式的前进的,不是女人掌握主宰就是男人,中间的交替只是一个点,只能证明出现了极短时间的男女平衡,而不是实现了男女平等啊,请对方辩友为我们论证一下如何实现男女平等吧

女性争取自己的地位两种方法:女性主导男性或是维持现状,所以无法实现绝对的平衡点 五. 其他

 我们说男女平等,不能以牺牲任何人的利益为前提,平均值或少数服从多数都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难道这就是对方辩友所认为的公平?  对方辩友您刚才一直提到的“相对公平”的概念,可以下个准确的定义吗? 

巴黎工会对共产主义的尝试算不算共产主义

【四辩稿】 谢谢主席:

在刚才的辩论中,我们已经看到,女性的生理构造与激素分泌导致了其优势与男性的不同,因此要承担不同的社会责任(抚育下一代)。但现状是:正是由于这种不同的社会分工,导致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一直没有得到平等的看待。所以,要使男女得到平等的社会地位必须要纠正这种不正确的态度。

首先,在还没有达到平等之前,我们需要正确的法律规范,适当的社会引导来减轻客观上对女性的不平等待遇,通过对下一代的教育来影响未来社会的价值观。与此同时,政府可以采取诸如:对公司发放产假补贴的方式来促使公司消除对女性员工的偏见。其次,对于女性职业的选择,社会要提供她们与男性公平竞争的机会,尊重女性自己做出的不同选择,从而真正达到对女性的尊重与理解。

最后,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相比客观的社会努力,女性自身的主观因素更为重要,因为如果连女性自己都没有这种追求平等的诉求,而是甘心充当被动的副手,同时在社会事务上介入不足,那么试问又如何取得相应的认同和地位呢?只有当女性自我意识真正觉醒了,真正意识到她们与男性是平等的以后,她们才会得到社会彻底的认可与理解。 事实上,在我国,自从“五四运动”以来,妇女走出家庭、走出束缚,开始了妇女解放运动。发展到今天,妇女基本上已经成为了我国社会的半边天,白领、高薪、精英女性越来越多,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也日渐提高,这是我们取得的重要成果。(世界范围的例子)

如上所述,在理论上,经过社会、政府的正确引导与女性自身的努力,我们是可能实现男女平等的。在实际应用中,女性的地位在世界范围内较之以前也得到了显著提高。我们今天在这里说男女平等可以实现并不是乌托邦的理想主义,而是在社会范围内切实可以达到的状态。

但我们仍旧要看清现实,我们离真正的男女平等还有很远的距离。摆在我们面前的,不是宽阔的康庄大道,而是坎坷的小径,甚至可能布满荆棘。面对如此严酷的现实,我们也许会迷茫,也许会不自信,甚至也许会认为男女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

但是,我想告诉在场的所有人,当然也包括对方辩友,我们不能因此而放弃,我们应该也必须沿这这条路走下去,只要我们努力,男女平等是一定可以实现的。请你相信我,也相信你自己,相信我们可以的。

谢谢!

【资料】

定义 可行性

一切以实际、实例为出发点 男女平等:1主张两性有平等的待遇的思想。

2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3指男女两性再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4 在承认男女性别差异基础上,对男女的人格、品德、能力、行为和价值及其价值选择的平等公平对待。

可能:1可以实现的,能成为事实的。2能成为事实的属性、可能性。 地位:个人、团体、行业、国家在社会上或国际上所处位置

现实社会中,女性在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人身利益方面和男性比,处于弱势地位,反映在处理婚姻家庭事务方面,女性处于不利地位。把所有人都视为“无性人”,这种为差别的男女同权、男女平等是根本不可能真正实现的。 可能:表示可实现。 实现:使成为事实。(事实定义为时间上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的状态,即基本现状的保持;空间上指面,量变达不到)长久的稳定(出现难道等于出现吗?)

男女平等包括无歧视平等和无利差平等(生理结构)【标准是什么】。无歧视平等就是废除在立法上歧视妇女的条款。

由于歧视是一种公开的、形式上的不平等,容易被人们所认识,所以,废除歧视女性条款,实现无歧视平等已被社会所普遍接受。而无利差平等则不同,它是实际利益平等,即实质平等,包括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人身利益,男女两性均无差别,完全平等。无利差平等往往会被形式上的平等所掩盖。 体育竞技规则,它没有把所有的人视为同性人或无性人,实现无性别、无异竞技比赛,而是区别性别和差异,根据不同性别与差异制定不同的胜负评判规则。最典型的就是区别了男性和女性。如果没有性别差异的“人人平等”的竞技比赛规则中评判胜负,男女混赛,女性显然要吃亏。

女性享有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的比例为52.3%,比男性低7.9%;女性享受失业保险的比例为41.8%,比男性低6.5%;享受退休或养老保险的女性为60.5%,比男性低5.6%;女性享受工伤保险的比例为46.8%,比男性低10.5%。

物质上的平等(工资待遇等可见的) 意识上的平等(女强人)

男性是利益的既得利益者,不可能放弃。

法律对女性的保护和关注潜词里本身就体现了女性的弱势地位 社会生产力的影响和制约

<平等 相等 相同> <父系社会和母系社会的划分点> 性别差异(生理结构差异)

形式平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实质平等

有利点

1 生理差异(到底什么是公平)

2 量化(相对公平的标准如何对人人达到事实上的平等) 3 可行性(考虑它可行方案的可能点和没有方案的)

4 心理上不平等(既得利益的获得者不可调和的优越感,女性的优越感) 5 主导地位

防守

1 法律的完善(法律不能弥补生理上的差异)

2 相对平等 3 方案

4 自己的男女平等

战场

1 未来→理论上的平等→分工弱化(防守)→回归现实→实例

→可行性【可量化和不可量化】

2 男性是利益上的既得者→维持现状

→男主导女 3 现代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公平

4 相对公平:心理、价值观上公平即公平

立论

一、 理论 生理-分工(母系社会,父系社会)-生产力的主导者(必定是或男或女)

二、 可行性(科学是量化的,但男女平等是不可量化的。此二者之间根本上的矛盾就是不可调节的。)

要求对方提出可行性方案-可量化的矛盾性

宣扬的价值取向:首先承认男女平等的不可实现,在此基础上追求平等,实现男女平衡

误区一:性别平等不是男女一样

说到男女平等,许多人都会很自然地回想起毛主席的那句名言“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一样”当作“平等”来理解。但是很显然,作为政治家的毛泽东是从男女平等的角度来看待“一样”的。“男女都一样”,是指由于新旧社会变迁妇女与男子具有同等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并不是否认两性之间在生理上存在差异。男女平等指的是男女两性在人格、尊严、价值、权利和机会平等。将女性男性化,混同两性差异来达到男女平等的做法是荒谬的。两性因生理机制的不同,要求男女在各个领域中的绝对平等,必然使竞争处于不公平状态,而表面的平等却掩盖了不公平的冲突,使女性在男性优势的领域承受更多痛苦或失败。可悲的是,她将在平等的幌子下,被不公平地淘汰出局。用辩证观点来看,两性之间的差异,正是女性相对于男性的优势所在,只要充分发挥这种差异所带来的优势,就能够使女性在与男性占主导地位的竞争中获得均势,为实现男女平等创造条件。 误区二:性别平等不是两性对立

这是一种心态上的误区,激进女权运动持着男女两性对立的心态,凡涉及性别平等问题,妇女们便对男性霸权义愤填膺。事实上,如果我们以一种对立对抗的心态去要求平权,势必导致女性从男性世界的大规模出走,从而使得这个由男女共同组成的世界开始瓦解。性别平等的核心是男性和女性共同发展。它不局限于单独的女性解放与发展,而是立足于在整个人类之中女性的发展;它不致力于男女之间的对立和斗争,而是寻求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确立女性的独立自主地位,促进两性在人类进步、社会发展中平等受益、共同进步。当今性别平等概念的提出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一方面在于从以女性为主体的意义认识女性自身及其发展,另一方面又是针对人类发展进程中两性不平等状态而言的,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在全社会倡导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进步观念,使人们包括妇女本身提高对女性社会价值的认识,促进男女两性健康和谐地共同发展。

误区三:性别平等争取的不是和男人一样的权利,而是人的基本权利

性别平等倡导的是人的基本权利,而非和男性一样的权利。在美国女权主义者看来,两性生理上的差别同获得政治权利毫不相关。19世纪中期她们挑战法律制度中的不平等,争取和男性相同的法律权利,如选举权、财产权、继承权和参政议政的权利等。但是由于一些无法忽视的生理差异,女性不仅要争取人的基本权利,还要争取女人的基本权利,譬如规定对因怀孕或分娩而无能力工作的雇员,顾主不得终止或拒绝其合理请假,尽管这种性质的请假不适用于其他原因无能力工作的雇员。因此法律面前绝对平等并非总是对妇女有利。(周群英) 所谓性别平等,就是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在社会活动的公共领域,还是在家庭生活的私人领域,男性与女性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地说,就是“两性的个体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两性关系和家庭生活中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在社会生活中的机遇、竞争和选择面前是平等的,最后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第一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把性别平等界定为:“即男女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以及男女权利、机会和责任的平等。”第三次世妇会进一步强调:“人人都有平等机会享受自己的权利,发挥自己的潜力和才能,以便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而且平等地享受其成果。对妇女来说,平等意味着实现某些由于文化、体制、行为和态度方面的歧视而被剥夺的权利。”

第三篇:(总结)男女平等是可能实现的

谢谢主席,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的可以与对方4位辩手交锋。在与对方辩友交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方辩友企图想用一些华丽辞藻来掩饰事实,把男女平等说得好像是不可扭转的历史潮流一样。但是事实摆在眼前,今天我们清晰可见,对方辩友犯下定义上的最大错误,可能不等同现在就得实现,对方要我方论证男女平等几时才能实现是有离题之嫌。所以对方跳跃式论证不能够成立。

接下来要理清的是对方几项错误

第一,今天对方辩友全场下来不断强调一个论点,企图以偏概全,就是男女体力上的不平等。对方辩友潜意识里告诉我们职场上男女不平等都是体力的问题,打个比如男人体格比较健硕就适合在工地工作,因为工地的活动需要大量的体力,而女人比较娇小就不适在工地工作。但是,体力问题是不再讨论的范围之内的,那是因为这是先天性的,完全没有辩驳之地。就像鸟会飞马会跑一样,试问在场的观众,我们总不能叫马去飞鸟去跑吧!所以这是先天性的问题,不适合作为探讨今天的辩题。

第二,对方辩友根本没有拿历史发展趋势来做比较。要衡量出男女到底是可能平等还是不可能平等,我们就必须把以前现今未来的趋势来判断,而不是像对方辩友只是一味的说明今天的不平等,就是以后的不平等。今天对方辨友以狭隘的角度来看待辩题,不断地以过往的例子来告诉我们以前男女是不平等,始终不能看到这一发展趋势。所以今天全场下来,套用同样的逻辑概念,对方辩友以偏概全,根本无法论证立场。

我方想告诉在场各位的是,让我们以宏观的角度来看今天的辩题,所谓男女平等指的是男女在社会上享有相同的待遇,机会和不受歧视。刚才我方所说的种种例子,说明了从以前到现在男女逐渐平等。所谓的男女平等应当是一个宏观概念,而绝非狭隘的局部概念,更不是一种追求绝对公平的极端观点。这点对方辩友可要搞清楚。知名的美籍战地女記者柯文(Marie Colvin)在2001年在斯里兰卡报导內战时,遭弹片炸傷,单眼丧失視力。可是她不畏恐惧,依然继续报道世界上許多血腥的衝突,并在上个月在敘利亞采访时不幸在炮火中殉职。虽然她是女性,但她不畏的精神,让世界许多人为之动容。

总而言之,无论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当今社会的主流思潮来说,男女平等都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无论是谁,在男女平等的发展中妄图蚍蜉撼树螳臂挡椐,都将被历史的车轮碾碎。诚然,在今时今日男女平等正渐渐的趋向实现,但历史的车轮总在前进,男女平等终将实现。君不见,当年三寸金莲,已成为今日体坛健儿。君不见,当年女子无才,已成为诸多文坛巨人。君不见,当年足不出户,已成为独当一面。君不见,当年三从四德,已成为政坛巨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因此,我方认为男女平等是可能实现的!谢谢!

第四篇: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 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决。

未来十年,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国际竞争会日趋激烈。国际社会在推动人类发展进程中,更加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2.平等发展原则。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4.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3.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4.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针对妇女生理特点,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殖

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

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推广适宜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其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

5.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和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及服务能力培训。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宫颈癌、乳腺癌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

6.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

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9.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针对妇女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咨询和服务。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

(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满足农村和贫困地区女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女生和残疾女生给予资助,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童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6.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妇女和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教育。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教育,增加职业培训机会。组织失业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能力。根据残疾妇女身心特点,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

1.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2.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3.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4.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

6.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8.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

1.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的法规政策,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性别

歧视行为。

3.扩大妇女就业渠道。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妇女就业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妇女在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就业。制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对就业困难妇女的就业援助。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采取技能培训、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跟踪指导等措施,支持和帮助妇女成功创业。

4.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加强面向高校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完善女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促进帮扶女大学生创业。

5.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的就业条件。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就业。认真落实有关法律规定,支持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

7.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

同劳绩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支付同等劳动报酬。

8.保障女职工职业卫生安全。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特别是灵活就业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职业病危害的管理与监督。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9.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不断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签订并履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

1.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女性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

2.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并逐步增加。

4.县(处)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6.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

8.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1.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采取措施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

4.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在干部选拔、聘(任)用、晋升中切实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保障妇女不受歧视。加强对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

奖励、交流、晋升等各环节的严格监管,保证妇女平等权利。

5.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中关于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通过培养、交流等形式,推动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逐步提高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

6.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透明、择优的选拔任用原则,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使更多妇女进入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7.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8.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决策时,充分听取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

1.城乡生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妇女生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2.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3.妇女养老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继续扩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妇女的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幅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参保率。

4.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增加,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5.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6.妇女养老服务水平提高,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加强妇女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

制定配套法规,为妇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提供法制保障。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参保率。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依托,完善城乡生育保障制度,覆盖所有城乡妇女。

5.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女性失业者的失业保险合法权益。

6.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9.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发展公益性社区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社区的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

3.完善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监管机制。

4.开展基于社区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5.鼓励和引导妇女做和谐家庭建设的推动者。 6.开展托幼、养老家庭服务,为妇女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

7.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5%左右。

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理论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相结合,不断丰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各级干部培训规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使性别平等理念深入社区、家庭,提高基本国策的社会影响

力。

2.制定和落实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评估,反映对男女两性的不同影响和需求,制定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文化和传媒政策,禁止性别歧视。

3.大力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4.加强对传媒的正面引导和管理。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培训规划,提高媒体决策和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完善传媒监管机制,增加性别监测内容,吸纳社会性别专家参与传媒监测活动。监督新闻媒体和广告经营者严格自律。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

5.提高妇女运用媒体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为妇女接触、学习和运用大众媒体提供条件和机会。支持和促进边远

农村和贫困、流动、残疾等妇女使用媒体和通信传播技术。鼓励民间机构和企业等运用各类信息通信技术帮助边远地区妇女获得信息和服务。

6.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环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树立先进的性别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7.引导妇女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实践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积极引导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有效措施,吸纳妇女参与家庭教育研究,推广家庭教育成果。

8.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与现代传媒作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正确方法。

9.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为夫妻双方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发展公共托幼服务,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支持。强化城乡社区儿童服务功能,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

10.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数据库,从性别视角分析评估饮用水、室内空气污染和生活、工业、农业等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有效减少各种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结构。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

11.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能力。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崇尚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

12.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13.提高农村卫生厕所的普及程度。大力宣传改厕的重要意义,鼓励农民自觉改厕。加强对改厕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将改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改厕成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14.推动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在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中,从性别视角进行公共厕所的男女使用需求和效率的分析研究,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15.在减灾工作中体现性别意识。根据妇女特殊需求,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的能力,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16.开展促进妇女发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履行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国际文件,扩大多边和双边交流与合作,宣传我国促进妇女发展取得的成就,提高我国妇女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

(七)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2.加强对法规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

3.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4.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

5.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6.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7.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人身、财产、劳动、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

2.加强对法规政策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内容的审查。贯彻落实立法法中有关法规政策的备案审查制度和程序的规

定,依法加强对违反男女平等原则法规政策的备案审查,并对现行法规政策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的条款和内容进行清理。

3.保障妇女有序参与立法。引导和鼓励广大妇女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4.支持和配合各级人大开展对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加大普法力度,将保障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规划,推动城乡社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面向广大妇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6.加强社会性别理论培训。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立法、司法和执法部门常规培训课程,提高立法、司法和执法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

7.提高妇女在司法和执法中的影响力。鼓励和推荐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妇女担任人民陪审员。鼓励和推荐有专业

背景的妇女担任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或人民监督员。

8.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强化整治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涉黄娱乐服务场所,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鼓励群众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和监督。

9.加大反对拐卖妇女的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和妇女的防范意识。加强综合治理,加大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被解救妇女身心康复和回归社会的工作。

10.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立法进程。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以及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

11.有效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规和工作机制,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12.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审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中,体现性别平等;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妇女在照顾家庭上投入的劳动、妇女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实现公平补偿。

13.维护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妇女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乡(镇)人民政府对报送其备案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发现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含有歧视妇女或损害妇女合法权益内容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14.及时受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涉及妇女个人隐私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采取措施使受害妇女免受二次伤害。

15.依法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鼓励符合条件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并为其提供便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为妇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

16.依法为妇女提供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实行诉讼费的缓交、减交或免交。建立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妇女实行国家救助,保障受害妇女的基本生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负责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纲要中相应目标任务。

(二)制定地方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全国妇女发展规划体系。

(三)加强纲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

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四)保障妇女发展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将实施纲要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并随着经济增长逐步增加。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发展。

(五)建立健全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纲要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政府妇儿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纲要实施的情况,各级妇儿工委每年向上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纲要实施的总体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妇儿工委全体会议,汇报、交流实施纲要的进展情况。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明确监测评估责任,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六)坚持和创新实施纲要的有效做法。及时开展对妇女发展和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妇女发展领域理论

研究,总结探索妇女发展规律和妇女工作规律。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促进妇女发展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为妇女办实事等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经验,推进纲要实施。

(七)加大实施纲要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宣传纲要内容及纲要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和国际公约,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实施纲要能力建设。将实施纲要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相关人员、相关专业工作者实施纲要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九)鼓励妇女参与纲要实施。妇女既是纲要实施的受益者,也是纲要实施的参与者。实施纲要应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妇女参与纲要实施,提高参与意识和能力,实现自身发展。

五、监测评估

(一)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纲要目标进展情况。在此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纲要目标达标状况,评判纲要策略措施和纲要实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预测妇女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妇女发展状况,制定和调整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纲要目标的实现,为规划未来妇女发展奠定基础。

(二)各级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纲要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等。

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事机构牵头,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三)各级政府要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监测评估结果开展宣传,研究利用监测评估结果加强纲要实施。

(四)建立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制度,规范和完善与妇女生存、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将其纳入国家和部门常规统计或统计调查。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地三级妇女发展监测数据库。

(五)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要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第五篇: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几点体会

与思考

如何进一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实现妇女全面协调发展,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实践课题。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和体会,我认为,要解决好这一课题,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深化思想认识,夯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社会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先进的理论一旦被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所掌握,就会成为推进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强大思想武器。因此,我们要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就必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1、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我

们党的一贯主张。我们党历来重视妇女工作,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的重要论断。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党必须用很大的决心培养和提拔妇女干部,帮助和鼓励她们不断前进,因为她们是党的干部最大之一”。江泽民同志1995年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明确指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妇女九大会上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妇女的重要作用和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妇女地位的尊重和对妇女工作的重视,也表明了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推进男女平等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部署上来,最大限度地把妇女吸引和凝聚到党的伟大事业中来。

2、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胡锦涛同志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也必然是当代我国妇女运动发展的主题。”这就进一步强调了发挥女性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同步前进的时代要求。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许多问题和本文来自文秘之音,在百度中可以直接搜索到文秘知音站挑战,轻视、歧视妇女的现象依然存在。妇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紧紧依靠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各方面的力量。如果没有妇女的积极主动参与,妇女中蕴藏的巨大人力资源就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我们必须更加重视贯彻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鼓励和支持妇女发挥聪明才智,与男性平等地竞争,共同开创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局面。

3、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发展战略。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必然要求把男女平等纳入统筹发展的全过程。这是因为人类由男女两性共同组成,两性关系是社会中影响最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之一,它渗透了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宗教的人群的发展过程之中,影响着工农、城乡、地区之间的发展进程,制约着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就XX而言,当前正处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在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协调的矛盾。这些矛盾都包含了男女两性发展的不协调。如果不能有效地缩小

两性发展的差距,必然阻碍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在推动社会协调发展进程中,必须把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结合起来,把科学的发展观落实到妇女工作的各项具体行动中,努力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妇女的全面发展。

二、采取切实措施,解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现实问题。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一项长期的带战略性的任务。在新的形势下,需要我们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行之有效的手段加以解决。

1、进一步加大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力度。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她们中蕴含着极大的创造力。XX是一个人口资源大县。据统计资料显示,全县总人口万人,其中女性人口47万,占总人口的48%。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她们的整体素质仍然普遍偏低,相当部分的妇女不同程度地在思想观念、身心素质、科技文化水平、创新能

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等方面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男性比较,处于明显的劣势。因此,我们必须把大力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坚决废除职业准入限制,为妇女施展才华提供舞台,努力把巨大的妇女人力资源转化为强大的人才资源。同时,要帮助广大妇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主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充分发挥妇女人才能力和作用。要通过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推进人才结构调整,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富有时代精神、符合时代要求的妇女人才大军。

2、积极为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妇女广泛深入地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具体体现和解决妇女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妇女的发展问题放到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思考,才

能从根本上保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全面贯彻实施。因此,我们在全面提高妇女综合素质的同时,应把重点放在支持她们参与经济社会生活上。在物质文明建设方面,要重视妇女的优势和作用,坚决防止就业上的性别歧视,帮助她们找到适合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岗位,依靠自强不息的精神和勤奋努力的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收入水平;在政治文明方面,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络查看赋予妇女群众的各项权利,调动她们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大力推进妇女参政工作,提高她们的参政水平;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通过研究制定政策和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妇女群众在道德建设中的带头和推动作用,弘扬先进性别文化,倡导科学民主精神。

3、切实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要目标。目前,

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保障妇女劳动权益的法律尚不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落实尚不到位,女职工特别是非正规就业和流动就业的妇女权益受侵害尤为突出。如有的企业任意解雇女工、超时劳动、从事有毒作业、甚至人身伤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中,要特别关注对妇女权益的保护。要进一步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措施,扩大养老、生育、医疗保障的社会统筹覆盖面。要把妇女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纳入党委、政府“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全过程,在制定政策时,注重听取妇联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妇女群众的特殊利益。要重视解决新形势下妇女就业再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突出问题,保障妇女平等分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同时,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宣传等各种手段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歧视妇女的各种陈旧观念和落后行为,坚决扫除损害妇女身心

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坚决打击侵害妇女权利的严重犯罪行为,确保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平等地位。

三、坚持齐抓共管,促进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协调推进。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齐抓落实。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1、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和改善妇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使一批优秀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目前,女干部占全县在职干部总数的%,各乡镇、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基本上配备了女干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是新时期党的妇女工作的中心任务。因此,我们必须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到党委、政府的决策之中。比如,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必须将妇女事业和妇女

工作纳入其中;在党委作出工作部署时,必须对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从自身的职能出发,在各方面为妇女事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帮助。

2、各级妇联组织必须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纽带作用。妇女组织是妇女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妇女运动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关键是发挥妇女组织作用。近年来,XX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组织动员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推动三大文明建设、促进妇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妇联组织作为妇女利益的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络查看代言人,要坚持把服务大局和服务妇女群众结合起来,把继承优良传统和积极开拓创新结合起来,

把发挥自身作用和动员社会力量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男女平等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妇联组织要在广大妇女干部中强化“四自”教育,并通过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三大主体活动和大力实施“科技致富”、“社区服务”、“家庭文明”、“女性素质”、“依法维权”五项工程,组织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为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建功立业,做出贡献。

3、广大妇女必须坚持不懈地努力。妇女自身的努力和奋斗是实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条件。广大妇女要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真正改变自身的不平等地位,与男女并驾齐驱。首先,要努力实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刻苦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用崇高的思想激励自己,

用昂扬的斗志鼓励自己,用高尚的情操陶冶自己,用丰富的知识充实自己,以自己的素质和实力来争取真正的男女平等。其次,要发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广泛深入地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管理,在实践中创造新岗位、新业绩、新生活,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成绩树立社会新风尚,展示自己的价值,赢得社会的尊重。要通过广大妇女的不懈努力,加快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