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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全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第一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①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第一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

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①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则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二、安全管理基础

1、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 生产顺利进行。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3)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

(6)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9)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10)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12)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13)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14)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

(15)危险:是指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 (16)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7)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危险源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2、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

红色:禁止,停止。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警告,注意。绿色: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三、安全防火

四懂五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 懂火场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开展消防宣传。

(一)火灾的分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灰火。如木柴、棉、毛、麻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天然气 甲烷 乙烷、丙烷、氨气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二)火灾的三要素

1、物质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

2、点火源的种类:A明火及高温表面B摩擦与撞击C电火花D静电E雷击

(三)防止火灾措施

就是在火灾发生之前,预先防止火源点燃的措施,是一种最根本的防火措施,这种措施是把有起火危险的物质以及具有点燃能量的着火源,有效地,恰当地进行管理使它们无法造成起火条件。

四、安全的基本知识

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高处作业。

2、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最低坠落点。 凡登高2米以上作业必须配带安全带。

安全带,高空作业工人预防坠落伤亡的保护用品由带子、绳笔和金属配件组成,总称安全带。

3、安全带的使用和检查

(1)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4、高空作业安全规范(四必须,二严格)

(1)必须办理高处作业安全票证,必须扎牢脚手架,并符合安全要求,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必须有人负责监护。 (2)向上攀登时不准拉未固定的物体,不准随意从高处向地面乱丢杂物。

五、电气检修安全规范。(四必须,二严禁) 四必须:

1、主线路、变压器、高压开关柜检修时必须按要求办理工作票证。

2、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相应开关拉下隔离并挂牌登记,拆、接电源后必须将电闸刀盖盖上。

3、重新接线后必须检查电机正反转,电位器相位。

4、凡电工检修期间必须穿绝缘鞋,劳保用品。 二严禁:

1、严禁电线乱接乱拉,临地线架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到人走线拆除。

2、严禁用铜丝、铝丝作保险丝使用。

六、消防器材的使用 常用类:

1、消防栓、水带、水枪、水灭火

2、二氧化碳灭火器。 由喷嘴和管路组成。

原理:通过减少空气中氧的含量,使其达不到支持燃烧的浓度。二氧化碳在空中达到15%以上使人窒息死亡;达到30%—35%时使一般物质的燃烧逐渐窒息;达到43.6%时能抑制汽油蒸汽及其它易燃气体的爆炸。

3、灭火方式:

发生火灾时,通过手动阀打开钢瓶的瓶头阀,延伸软管将二氧化碳灭火器向着火点喷射。

其它类:如泡沫、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

七、日常安全教育

安全活动应有针对行、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活动学习的内容:

1、学习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象;

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9、其他安全活动。

八、操作工的五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执行操作程序。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5、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九、员工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严格执行化工部关于安全生产的41条禁令及本企业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十不准”确保生产的正常、稳定和安全。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及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做到交接清楚,然后才能签字。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章守纪,做到: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有关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出现异常情况,做到处理及时、果断。应杜绝各种玩忽职守职守,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时应立即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场所的整洁干净,做到文明生产。

6、在自已不违章操作的同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在拒绝违章指挥的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2017年3月5日

第二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

生产经营是一种在特定条件和特定环境中,根据对象的不同,以不同的方式向自然界索取或对其进行加工的、有组织、有目的进行的人类活动。一般而言,生产经营单位既是这种活动的组织者,也是这种活动的场地使用者。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着不同的、可能对人体有害的因素。例如,矿山采掘可能发生坍塌、漏水、瓦斯爆炸;交通运输可能发生撞车、沉船、飞机失事等等;几乎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伤害风险。因此,员工们要了解危险,生产经营单位要向员工告诉危险,这既是双方的法律义务,又是双方的法定权利。而让每名员工掌握相应的预防事故的知识、技能和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则更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显然,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正是生产经营单位履行这一职责,员工享有这一权利,进而促进安全生产的不可或缺的最佳形式。

第一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用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能力的重要途径。

一、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职责。《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北京市邮政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同样要求: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据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80%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是由于员工法制观念不强,安全意识薄弱造成的。不按操作规程作业,未能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在紧急情况下缺乏应急措施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本公司将按照市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求,着力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如果员工拒绝参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培训,企业将按照规章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由此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还将实施责任追究,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

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后,应了解和熟悉岗位作业环境,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获得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处理和应对紧急或突发情况的本领,从而预防和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自身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作到“三个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第二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安全培训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法律规定对员工的教育制度。

一、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劳动纪律。

(四)生产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处置事故应急措施及预案。

(五)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分公司(航站、中心)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一)分公司(航站、中心)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二)生产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处置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

(三)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使用的各种设备、车辆、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三)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四、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

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技术管理部门与安保中心、车管中心共同实施。分公司(航站、中心)级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班组长会同安全员及有经验的老同志等共同组织实施。

五、“三级”安全教育与其他安全教育的关系

“三级”安全教育是最基础的安全教育,新员工除要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外,还必须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四新”教育;特别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接受专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不能代替其他教育,新员工只有通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六、特种作业教育和其他形式的教育

(一)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工作内容等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构成重大危害。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二)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的。同时,要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是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安全技术理论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等。实际操作包括:实际操作要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

(四)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处置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等。

(五)“四新”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按照实施的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是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一项具有基础性、保障性、持久性的重要工作。我们每个人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安全生产的密切关系。而安全管理则是使这种重视和认识得以保持,并促进工作推进的重要手段。

第一节 基本概念和安全生产方针

一、安全生产常用的几个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安全?

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和不出事故的状态。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也就是指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要保证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作业安全,就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行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二)什么是事故和伤亡事故?

通俗的说,事故就是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是以人为主体,与能量系统关联中突然发生的与人的期望和意志相反的事件。也

就是说,事故是意外的变故和灾祸。

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死亡事故。

(三)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保险?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员工)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一般而言,意外事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时间、地点有关;而职业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环境、接触有害、有毒物质的浓度和时间有关。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四)什么是危害和危害识别?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而危害识别是指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五)什么是危险源?

危险源就是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危险源一般分为两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1、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如,电能、有毒化学物质等。

2、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故障的各类因素。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为失误和环境因素等。

(六)什么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生产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七)什么是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二、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对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安全教育培训也同样如此。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生产是各级政府、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头等大事。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安全工作无小事”。因此,对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而言,更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当生产任务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解决安全问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诸多工作中,认真做好预防工作也是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因为,它要求我们在实际安全工作中,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把各种事故和职业危害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员工的安全职责(2009-05-14 13:16:32)标签: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 教育

分类:安全生产之窗

(二)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

1、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安全生产方针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在世间任何事物中,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因此,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始终把保证员工的生产安全和健康,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即然安全生产关系到每个员工的生命安全,所以“安全第一”的方针就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者(或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做为经济工作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同时,要求全体员工也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时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健康做为大事,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当遇到安全与生产之间发生矛盾时,能够正确处理,从容应对,确保安全。

2、把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安全生产方针要求把预防事故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从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

一是对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工作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重生产、轻安全”上,把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对立起来,对一些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空洞说教多,具体落实少,安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二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法违章追究不利。 三是只重视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处理,但对预防事故重视不够,必要的安全投入不够;甚至对已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没有采取预防措施,致使事故发生。因此,“预防为主”就是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预防工作,从小事做起,狠抓细节,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好、做到位。对于广大员工来说,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的意义更大、更重要。因为,广大员工常年工作在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遇到危害的可能性会更大些。所以,要经常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意识,在生产作业之前,把可能遇到的危险、预防措施、应急办法等落实到位,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环节,只有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步调一致,才能实现。换言之,企业的各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都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因此,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来说,只有建立健全和不折不扣的执行了这个制度,才能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才能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在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中,进而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同时,安全生产责任制涉及到的一个重要层面,就是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这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员工只有了解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作用,才能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使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一个上下合力、互为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运行体系。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

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企业和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生产管理领导、内设各有关部门及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企业和各单位的领导层、承担管理工作的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员工之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责任制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安全生产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员工安全生产职责的主要内容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二)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为设备安全与正常运转尽到责任。

(三)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身着工作服,佩带有效出入证件。

(四)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公司各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五)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向班组长、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六)如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同时要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七)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八)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和不断增强“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九)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工作,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节 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安全工作的首要目的。员工的行为安全与规范操作又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为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员工依法享有获得安全技能和安全保障的权利。同时,员工也必须认真履行安全义务与责任。

一、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一)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二)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三)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四)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等。

二、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一)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员工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遵章守纪、按章操作落实到具体生产作业活动中,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依据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员工遵章守规的情况,员工必须接受和服从管理;这是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如果违反规定,员工将会受到批评教育,或会受到考核处罚;如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处罚责任。

(二)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防御装备;是企业为保护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提供给员工个人使用的保护用品。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有其特定的佩戴和使用规则、方法;只有正确佩戴和使用,才能真正起到防护作用。因此,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按照规则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假如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会使用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提出,要求他们给予指导和帮助,决不能违章作业。

(三)接受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安全可靠;特别使用新技术生产装备的员工,更需要具有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熟练的安全生产技能,以及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预防、处置能力及经验。

员工应当自觉、积极地接受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并按照规定要求和步骤,认真学好、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知识,以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员工因直接承担具体的生产作业活动,更容易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因此,员工要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人翁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发现事故隐患或各种不安全因素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主管领导、班组长、安全员及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等,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从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反之,如果员工发现了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而不能及时报告,延误了采取措施紧急处置的时机和宝贵时间,就可能酿成本可以避免的事故。所以,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尽义务,是每位员工不可推卸的责任。

另外,当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并向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时,应当将有关情况如实报告,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大事化小,以免影响对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的正确处置。

第三节 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

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或由于作业环境条件异常,或由于安全装置缺乏或缺陷,或由于其他突然发生的情况等,往往会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危害。为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员工必须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是因工种和岗位不同而依法按标准配发,供员工自主使用,对员工人体起到保护作用的个人物品。

一、防护用品的分类

按防护用品的用途一般分为: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电用品、防机械外伤和脏污用品、防寒用品、工作服、生产用的手套、防护帽等。

二、防护帽的作用

防护帽可以防止机械性损伤,防止旋转的皮带运输设备将操作人员的头发、衣服等卷入其中。

三、防护手套的作用

防护手套可以防止手与高温、低温接触造成的伤害;防止电、化学物质的伤害;防止撞击、切割、擦伤、微生物侵害及感染等。

第二节 安全色、安全线和安全标志

一、安全色

安全色包括:红色、黄色、蓝色、绿色等四种颜色。

二、安全线及使用

安全线是企业中用以划分安全区域与危险区域的分界线。它也是生产现场内的安全通道的标示线。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线使用白色,宽度不小于60mm。在生产过程中,有了安全线的标示,员工们就能很快的区分出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的界线,这不仅有利于对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同时,也有利于员工对危险区域的认识和判断。

三、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使用安全标志的目的是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当然,安全标志本身不能消除任何危险,也不能取代预防事故的相应设施。

在设置安全标志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诸多规定。如《安全生产法》的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设置的安全标志,未经主管领导或部门批准,不准擅自移动或拆除。

第六节 事故应急救援知识

员工掌握一定的应急救援知识,对于处置紧急事故,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有着积极的意义。企业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要介绍本单位的危险源的位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介绍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员工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掌握。

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一)对紧急情况和事故灾害的辨识、评价。

(二)对人力、物资和工具等资源的确认与准备。

(三)指导建立现场内外合理有效的应急组织。

(四)设计应急行动战术。

(五)制定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及恢复措施等。

二、应急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员工应了解并掌握如何利用身边的工具做最快、最有效的报警。例如,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专用报警电话、对讲机、网络或其他方式报警等。

(二)员工应熟悉发布紧急情况通告的方法。如,使用警笛、警钟、电话或广播等。

(三)当事故发生后,为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所有人员,应掌握如何在现场贴发警示标志。

(四)培训应急队员在事故现场安全、有序地疏散被困人员和周围人员。对人员疏散的培训主要在应急演习中进行。

(五)加强对火灾的应急救援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灭火技术、灭火装置的识别、使用、保养、维护等基本技术。

三、员工应该掌握的应急救援方面的知识

(一)本单位或生产现场的重要危险源的位置。

(二)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和主要原因。

(三)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

(四)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如,发生事故可能有“着火、有毒气体外泄、爆炸”等方面的危险。

(五)如何预防事故的发生。如,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

(六)发生事故后的处置。

(七)应急救援体系启动后的职责等。

第三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4.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或他人及其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按照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担负着特殊任务,所承担的风险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便会给企业生产、职工生命安全带来较大损失。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严格的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许可证者,方可上岗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采取按专业分批集中脱产、集体授课的方式。教育内容则根据不同工种、专业的具体特点和要求而定,但都应包括理论学习和实际训练两大部分。企业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卡”档案。特种作业人员经理论及操作考试合格后,到有关部门办理领取操作证手续。之后,按国家规定定期履行复审手续。

第四篇: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 1.《建筑法》 2.《安全生产法》 3.《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5.《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标准》 6.《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7.《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8.《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公司对项目工程部的“安全承包合同” 二.国家安全生产的要求: 1.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解释: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2.安全生产的理念:“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3.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包施工必须包安全。

4.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当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安全管理工作的范围及基本要求 1.对人的管理:

1)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进场安全教育,每月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

2)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殊过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负责,安全员督促检查。

3)安全培训:特殊作业人员定期年审培训;管理人员每年的安全培训;专职安全员的定期培训。

4)安全监督:项目工程部是否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范、规定、方案组织施工;各施工管理人员是否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照安全的规范、规定、措施进行认真管理;包工队是否按照“包施工必须包安全”的原则进行施工控制;各工种工人是否按照“先搞好安全防护再进行施工作业”的原则进行操作;参加施工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有无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

5)持证上岗:施工管理人员的上岗证;特殊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技术工人的上岗证;保安员及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建立民工管理帐。

6)对违章现象的罚款处理:主要依据是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处理规定”。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要求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1.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没有分清不放过。3.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没有今后的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 2.对机械设备的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专项方案;现场配电及箱、线要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要求进行安装、架设。施工过程中要有电工巡检记录。配电房中要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牌。施工过程中要配合设备员检查使用情况。

2)大型机械设备(塔机、施工升降机)的安、拆单位,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参加安、

1 拆人员的上岗证;要有安、拆方案,安装后要经过特种设备检测单位检测,并提供合格,和建委核发的使用需可证。使用中要有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设备上要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牌及“使用证”复印件。塔机在作业过程中要求要求严格执行《起重吊装十不吊》:1.超负荷不吊。2.歪拉斜吊不吊。 3.指挥信号不明不吊。4.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5.重物超过人头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8.吊物上有人不吊 。9.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10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3)小型设备(钢筋加工设备、搅拌机、对焊机、电焊机、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按照项目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安装,安装好以后要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注意有无安全防护罩,及安全性能,并要有书面验收记录。使用过程中要有检修记录;要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牌。

4)要按照管理规定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台帐内容要齐全。

5)整体自升降防护架的安装和拆除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入渝许可证、安、拆资质证书;要有安、拆方案,安装自检合格后,要经过安全管理总站验收,并核发使用需可证;外架上要挂“使用证”复印件。每次升、降要有书面升降通知;施工中要有检查维修记录。

6)外防护脚手架要有专项搭设和拆除方案;搭设和拆除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好以后项目工程部要组织验收,并要有验收记录,要按规定挂限重牌,使用过程中要有安全检查观测记录。

7)要督促各主管施工员,按规范搞好“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防护要求标准化、工具化,严密而美观。施工过程中要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8)卸料平台,要统一使用钢性整体卸料平台;搭设和拆除要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卸料平台的安装要根据施工需求,安装在安全可靠、方便的位置,主管施工员在卸料平台安、拆时要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安装好以后,要经项目工程部验收合格方能投入正常使用。安全员要配合施工员,经常对卸料平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

9)支模架的架设、拆除要按规范要求进行;不允许支模架和外脚手架连接在一起;大、小横杆的出头要整齐并要符合:JGJ59-99的检查标准,并且不应影响外架的升、降。支模架拆除要有项目工程部的通知,在临边和过道的拆除作业处要设警戒标志,重要部位要有专人看守。 3.对建筑材料的管理

1)材料的安全性能要有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依照渝建安发[2002]4号文件的要求:购买密目式安全网和漏电断路器、配电箱,必须是安全管理总站推荐的产品要有入渝许可证;密目安全网要:“济南宏建建筑安全设备公司”、烟台华庆塑料制品公司的。漏电保护器要:重庆联盈施工安全器材公司、杭州萧山漏电开关厂的。(联系电话:13062368468,68690513)不是以上厂家,有重庆市建委或安全总站发的入渝许可证都可以用。

2)各种类型、规格的材料都要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划分的区域堆码整齐,并要挂牌标识。钢材的标识牌上要求注明:产地、生产厂家、出厂时间、规格型号、检验状态、检验时间。

3)库房要有安全管理制度牌,要通风良好,要有灭火器材(灭火器上要标明购买或换药日期、消防责任人)库房内的各类材料要分类存放,并挂牌标识;易燃易爆材料要另外专库存放。水泥库要有防水、防潮措施。 4)现场施工的周转材料(钢管、钢模、扣件、等),不准随处乱甩,要求保持堆码整齐、道路通畅。木料及竹胶板的堆放处要注意防火。 4.法规和和制度 1)国家级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JGJ59-99

2 《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 2)重庆市的《重庆市建筑施工管理条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标准》 3)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方案》、《项目部岗位责任制》 5.施工环境管理

1)施工前要对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分析、识别、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对危险源的控制。(具体要求和作法祥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整个施工现场要实行封闭施工管理,大门、围墙、道路硬化、沉淀池、冲洗设备等都要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的要求。

3)现场的整个排水系统要有方案和平面布置图。大雨季节要做好经常性检查,避免造成水患和污染环境。

4)施工中要做好对施工噪声的控制,确实需要夜间施工要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张挂“安民告示”后方可进行。

5)施工弃碴的处理、堆放、外运过程都要做好对施工扬尘的控制;项目工程部要要求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主,签订控制扬尘污染和不带泥上路的承诺书。 6)固体垃圾的堆放、处理项目工程部要有统一按排,专人负责。

7)宿舍内外、食堂内外、厕所内外、办公室四周、大门内外的环境卫生。 6.安全管理台帐(目录以外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资质证书、管理人员上岗证及上岗证统计表、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员的健康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即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

2)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级)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外脚手架专项方案(包括自升降防护脚手架的方案、上岗人员操作证、每次提升通知及记录),特殊作业过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其它专项方案及措施。密目安全网的生产厂家企业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入渝许可证。

4)安全教育:每月的安全教育记录、每次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各级安全培训记录。

5)安全检查:公司月检记录、项目部周检记录、各种巡检记录(安全员巡检、设备员巡检、电工巡检、)、各级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后的记录。

6)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后要附:接受交底班组全体人员签字的名单;对特殊作业人员及特殊作业过程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7)特种作业持证上岗:除填表外,要求最好押有效原证(主要指塔机操作工、施工电梯操作工),电工、电焊工、一般机械操作工,专业外架工等可以用复印件。

8)班前安全活动:活动记录本要定期检查,以旧换新;本项目工程部的规定、制度,公司及外来文件。

9)工伤事故处理:处理规定、月报表、事故调查报告(包括对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记录),处理决定,今后的安全防范措施。

10)安全标志:项目工程部的安全宣传计划,标语内容数量,悬挂位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上用代号标示。

11)施工用电:除目录要求的内容外,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入渝许可证。

12)机械设备:除目录要求的内容外,使用许可证。 13)民工管理台帐:按目录要求的内容做。

第五篇: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的定义

定义:安全生产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

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

二、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三、企业安全生产的范畴

企业安全生产包括:消防安全、职业安全、生产安全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发生成因

根据统计,工作场所发生事故的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管理上的缺陷三种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占比85%)

1、麻痹侥幸心理,工作蛮干,在“不可能意识”的行为中,发生了安全事故。

2、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机器在运转时进行检修、调整,清扫等作业。

4、在有可能发生坠落物、吊装物的地方下冒险通过、停留。

5、在作业和危险场所随意走、攀、坐、靠的不规范行为。

6、操作和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动用明火、进入有限空间、上锁挂牌、化学品使用等。

7、违规擅自进入消防重地,如易燃依爆区域等。

8、违规使用非专用工具、设备或用手代替工具作业。

9、精神疲惫、酒后上班、睡岗、擅自离岗、干与本质工作无关的事,以及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

10、管理者思想上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法律责任观念不强;在行动上不学习、不贯彻落实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尤其是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这是最大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占比10%)

1、PPE(劳动防护用品)有缺陷。

2、机械、电气等设备在设计上不科学,形成安全隐患。

3、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4、物体的固有性质和建造设计使其存在不安全状态。

5、设备安装不规范、维修保养不标准、使用超期、老化。

6、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占比5%)

1、有些管理者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极为淡薄。

2、安全规章制度(包括设备巡检)、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相应预防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和物流管理程序等,未建立、健全或不完善。

3、不落实或不彻底落实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只注重生产指标,忽视安全检查、教育和隐患整改。

4、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

5、有些管理者的安全知识、安全管理能力和手段有缺陷。

6、管理者不注重“管理要求”如安全通报、通知。

7、管理者不重视安全,安全管理不到位,即在行动上,不全面认真的进行安全检查、教育、规范、整改,是最大的管理缺陷。

安全生产工作有一个著名法则-----海因里希法则:

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将会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就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

五、●.“三违”概念: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如何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三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六、公司的安全管理知道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七、公司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重点部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八、施工和生产现场安全知识

1.施工现场常见事故一般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害、机械伤害

2.安全色和安全标识中:红色代表禁止,黄色代表警告,蓝色代表指令,绿色代表提示

3.安全色标:----是特定的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和标志。它以形象而醒目的信息语言向人们提供表达禁止警告、指示、提示等安全信息

●进入密闭室的工作

密闭室

:

出入口都非常小或少

,

使人出入困难

甚至需要帮助(

子)的空间,

如:

下水道、储罐

、油罐

、反应罐、水池、风管等.

密闭室可能会使人体造成的伤害:

a、机械伤害;

b、与化学物质或蒸汽接触。

c、

缺氧、窒息。

进入密闭室工作,

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

“密闭容器工作许可证”,并确保一切

(

)

。进入密闭室工作的人员,

必须事先获得安全管理部门的许可及相关的培训。

●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A养成良好的工业卫生习惯:

1)

不要在车间存放食物和饮料;

2)

工作完毕应洗手、清洁口腔,必要时洗澡;

3)

当有化学物质溅到皮肤或身体其他部分,不管是否有毒,应立即到淋

浴器或

洗眼器进行冲洗、清洁;并视具体情况就医;

4)

工作时应尽量避免用手揉眼睛和嘴。

B化学物质进入人体的途径:

1)

呼吸吸入

2)

吞食

3)

注射及伤口渗入

4)

皮肤渗透

●火灾

A: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B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C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有时对损失小、伤亡小的也称火情、火警。

D火灾发生的原因:

1)

违规动火引起;

2)违规吸烟引起;

3)机械设备有缺陷或带病作业、电线老化引起;

4)雷电、静电引起;

5)物品自燃引起;

6)人为放火引起。

E预防火灾的措施:

消除和控制可燃物、消除和控制火源、满足防火间距。

F火灾发展阶段:

初起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下除阶段、熄灭阶段。

G灭火的基本方法:

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

灭火的基本方法

1)冷却灭火法(物理灭火方法)

這种灭火法的原理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的物体上,以降低燃烧的温度于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晒在火源附近的物质上,使其不因火焰热辐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点。冷却灭火法是灭火的一种主要方法,常用水和二氧化碳作灭火剂冷却降温灭火。

2)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是将正在燃烧的物质和周围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移开,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給,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具体方法有:

把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的阀门,以减少和阻止可燃物质進入燃烧区;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液体;拆除与火源相連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延的空间地带

3)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是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气而熄灭的灭火方法。具体方法是:

用沙土、水泥、湿麻袋、湿棉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燃烧物;

喷晒雾状水、干粉、泡沫等灭火剂覆盖燃烧物;

用水蒸气或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发生火灾的容器、设备;

密闭起火建筑、设备和孔洞;

把不燃的气体或不燃液体(如二氧化碳、氮气、四

氯化碳等)喷晒到

燃烧物区域內或燃烧物上。

●燃烧产物及毒性

燃烧产物是指由燃烧或热解作用产生的全部物质。燃烧产物包括:燃烧生成的气体、能量、可见烟等。燃烧生成的气体一般是指:一氧化碳、氢化氢、二氧化碳、丙烯醛、氯化氢、二氧化硫等。

●火场逃生注意事项:

A、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盲目地相互拥挤、乱冲乱窜。撤离时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直到逃到安全地带。

B、逃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为了防止烟雾中毒、预防窒息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入、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穿过烟火封锁区,应配戴防毒面具、头盔、阻燃隔热服等护具,如果没有这些护具,那么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

C、发现身上着火,千万不可惊跑或用手拍打,因奔跑或拍打时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的补充,促旺火势。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更好。

●如何使用消防器材设施

按移动方式来说分为: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

按充装灭火剂来说有:清水、泡沫、干粉、1211、CO2。其中干粉、1211最常见。

●干粉灭火器结构

灭火器主要由压把、喷管、筒体、压力表等组成。干粉可以灭固体火灾、液体火灾、电气火灾,

有效喷射时间在16秒左右,

可以喷射达4-5米远。

●如何处理电器火灾:

首先应立即关闭电源总开关;提取就近的灭火器,在距起火点大约5米处停下,先拨保险销,然后右手握压把,左手握住喷嘴,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均匀的喷射到燃烧物表,直到将火全部扑灭。

电线起火应快速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切记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灭火!)如果在确认断电的情况下,才可用水去灭火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区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

●紧

二种事故的急救

A、由酸、碱或其它化学品引起的灼伤

立即把伤员移到淋浴器或洗眼器旁边;褪掉沾染化学品的衣服并冲洗至少15分钟

;

眼睛被灼伤后

,把伤员的眼皮拉开,用洗眼器的温和水流冲洗至少15分钟;送医或视情况打120急救。

B、触电

断开电路,如果断不开,则用绝缘体(干木条、衣

物)把电源从触电者身上移开;

如触电者在水中,应确保水中没有电才可施救,否则要先去除电源;

如触电者已无呼吸紧急救护员立即施行人工呼吸,若无心跳,

立即施行心肺复苏术;如果无呼吸又无心跳则2者同时施行。

视情况送医或打120急救。

九、安全事故分类

●轻伤事故: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者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损失工作日多于105天。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十、安全事故常用名词解释

“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

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有关安全、环境常识的咨询方法:

问本部门主管经理

问本部门安全员

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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