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分析研判制度
制度是长期的、规范的、有效的,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探索而来的。而落实责任的关键,就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优化举措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安全生产分析研判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安全生产分析研判制度
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
一、安全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2.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区分等级,按程序规定逐层报送。
三、安全信息报告内容
1.报送安全隐患信息包括隐患类别名称、存在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程度、应急与整改措施、目标、建议等;
2.报送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起因、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控制情况、现场的保护措施和请求援助的具体内容等; 3.报送不稳定安全因素、隐患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况;
4.报送各类安全稳定信息均应包括安全稳定信息报告人员及单位。
四、安全信息报送处置程序
1.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师生发生各类突发意外人体伤害与财产损坏安全事故事件,发现第一人或当事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后勤职能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时报告学校主、分管领导。
2.学校教职员工、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存在或发生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及不稳定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周领导。
3.学校值周领导接到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事件或隐患险情报告后,视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与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学校分、主管领导。
4.学校分、主管领导接到安全稳定隐患险情、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和分析,并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安全职能部门上报,并由学校及时向上报告。
5.充分发挥全校师生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搜集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信息,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6.学校发现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30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必须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主、分管领导和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7.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稳定信息要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并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详实上报。
8.学校上报突发安全事故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报告。
五、安全信息报送形式
1.学校各种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可通过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报送或当面口头报告。
2.班级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发生事故事件实行周报制;重要非常时期,实行日报制。上报时间为周五或当日16点以前。
六、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责任制
1.学校向上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实行领导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
2.学校向上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必须严格报送程序与工作纪律,实行逐级上报。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3.学校上报紧急、重要安全稳定和重大安全事故事件信息必须保证全面、真实、准确与时效性。
第二篇:xx小学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
Xx小学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
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保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分管校长为学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负责人,教导主任为学校安全信息兼职报告人。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值周领导以便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和报告。
三、值班领导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并如实报告教育局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应当组织人员对事故类别和性质进行分析和研判,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xx小学 2017年2月
第三篇: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
绥阳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调处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建立基层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
一、由各乡镇综治委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参加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必要时党政领导参加,充分认识实行基层社会疑难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的重要性。
二、由主管单位或经办人汇报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发展趋 ,遵循全面、客观、及时整理报乡镇综治委梳理后报乡镇、县调处中心。
三、 司法所(乡镇调委会)要及时分析总结本辖区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发展趋势,调解结果的预见、以及可能引发的潜在矛盾纠纷等进行分析研判。
四、分析研判的主要内容。分析研判的主要内容包括乡镇 、村(居)、社区矛盾纠纷的总的形势、主要特点;某一时间段突出的矛盾纠纷、重大或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形式、成因、调处措施、处理结果以及未调解成功的纠纷走向;某行业、某一领域存在的矛盾纠纷形式或成因;因不同社会利益关系可能引发的潜在矛盾纠纷等。
五、分析研判工作要遵循全面、客观、及时、准确的原则。不仅对矛盾有分析、有判断、有前瞻性思考,而且要突出排查调处方法、措施和成效,以充分反映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行成分析研判报告 。
六、将分析研判专题报告向有关领导,同级有关部门及下级通报研判情况,并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单位抓落实。
七 、分析研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司法所将进行日常记载和统计报表,报送不及时、不认真的在年终目标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
绥阳县司法局
2013年4月26日
第四篇:沟西路社区信息分析与研判制度
一、为确保信息渠道的通畅,及时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区工作人员在入户走访中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做出判断,对于能处理的一般问题要当即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对于敏感、重要问题要迅速汇报社区应急办公室,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可直接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三、社区每月组织不同层次人员召开一次信息分析会议,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判断,制定解决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领导和部门。敏感时期,每天都要通报信息收集情况,召开信息分析会议,做到当日收集信息,当日研判处置。
四、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四知四清四掌握”的具体要求,经常性的开展走访工作,收集、汇总、分析社情动态。
五、每个社区工作人员都要承担收集情报信息的责任,在走访入户中积极搜集敌情、社情、舆情,并及时分析整理,反映上报。反映社情民意、居民呼声方面的信息要随时报送;对重大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劳动安全案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动态信息要每天必报;对突发性事件要随时向街道及
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变化情况。
六、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网格划分,在各自分管的片区内成立“信息员”队伍,积极发挥社区工作人员、片区民警、社区党员、楼栋长、居民代表的作用,形成覆盖社区全体居民的社会治安信息网络。
七、根据“小问题及时办,大问题按时办”的原则,并对每一件记录在案的信息事件进行追踪落实。
八、报送的信息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对重要的信息要做到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九、信息反馈工作要重视质量,做到灵敏、迅速、准确、有用。
十、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提高信息收集出现漏报、迟报、误报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篇:凉伞镇基层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调处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按照《怀新晃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建立基层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
一、充分认识实行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的重要性。实行这一制度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优势特点,及时分析矛盾纠纷的特点、成因、措施等,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为党委、政府了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特点,制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实行这一制度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是人民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创新、强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两镇司法所将这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认真组织落实。
二、基层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制度以司法所为基础信息采集单位。司法所要及时分析总结本辖区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发展趋势或典型个案介入调处情况,及时整理报司法局,由局梳理后报新晃县司法局。分析研判制度实行季报制,每季最后一个月15日前报司法局。重要敏感期、重大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可随时报送。对法院转交的民事纠纷、公安机关的治安纠纷、交通肇事以及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纠纷,具有一定影响并调解成功或引导走其他途径解决的纠纷的调解案例,要及时上报司法局。
三、分析研判的主要内容。分析研判的主要内容包括镇(街道)、村(居)、社区矛盾纠纷的总的形势、主要特点;某一时间段突出的矛盾纠纷、重大或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形式、成因、调处措施、处理结果以及未调解成功的纠纷走向;某行业、某一领域存在的矛盾纠纷形式或成因;因不同社会利益关系可能引发的潜在矛盾纠纷等。
四、分析研判工作要遵循全面、客观、及时、准确的原则。不仅对矛盾有分析、有判断、有前瞻性思考,而且要突出排查调处方法、措施和成效,以充分反映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分析研判报告一般掌握在1000字左右。
五、分析研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司法局将把分析研判工作纳入司法所所长目标管理考核中。对司法所报送情况,将进行日常记载和统计。报送不及时、不认真的在年终目标评比中给予相应扣分。司法所要切实重视起此项工作,落实责任人,对上报的情况由镇司法所所长把关,确保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