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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通用)

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第一篇: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网上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

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第一篇: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网上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及《_________网上银行业务章程》(见附件)。

二、乙方加入甲方网上银行系统的各账户原有性质不变,仍可在甲方分支机构营业柜台办理各项业务。

三、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网上银行注册程序申请注册,正确填写《_________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注册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网上银行注册登记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乙方在使用网上银行过程中,有关资料信息如有变更,诸如增删账号,增加、修改客户信息,增加、撤销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变更,作废、更新、挂失客户证书等,均应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客户证书是指存放在ic卡或usbkey等物理介质上乙方身份证明的文件。客户证书和密码是乙方进入甲方网上银行系统办理交易时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依据。凡是凭客户证书和密码进行的网上银行业务操作,均视为客户所为。

六、乙方客户证书毁损或遗失,密码遗忘或锁码,应及时到_________受理网点办理更新或挂失手续。更新或挂失自正式办妥之日起生效。更新或挂失生效前发生的资金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和密码,如因保管不当、密码泄露等造成的风险损失或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如需暂停使用或恢复使用甲方网上银行系统,均应持有效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冻结或解冻其客户证书。

八、客户证书有效期一年,客户证书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乙方应到开户行办理更新手续。

九、乙方使用甲方网上银行服务,须支付下列费用:

1.客户证书工本费:以ic卡为介质的,每张人民币_________元;以usbkey为介质的,每张人民币_________元。

2.ic卡读卡器:每台_________元。

3.客户证书年服务费:每张人民币_________元。

4.客户证书挂失手续费:每次人民币_________元。

5.网上业务交易仍按照原有业务相关收费标准收取。

乙方同意甲方从其账户主动扣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十、甲方有义务及时准确执行乙方发送的电子指令,并及时向乙方返回业务处理信息。

十一、如乙方对其通过甲方网上银行办理的业务有疑问,可向甲方查询,甲方应在接到查询通知之日起的3个银行工作日内告知乙方调查结果。

十二、甲方依法对乙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企业信息等保密。

十三、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银行服务,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网上银行撤消注册手续,终止本协议。乙方违反《_________网上银行业务章程》或本协议时,甲方亦有权暂停或取消乙方网上银行业务功能的使用资格,暂停或终止本协议。

十四、集团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集团客户业务时,应填写《_________网上银行授权办理集团企业业务通知书》,_________以此为依据办理集团客户业务。

十五、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十八、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_________网上银行业务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_________网上银行业务操作, 维护客户与银行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凡是在_________网上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 _________网上银行以因特网为传输媒介,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可以办理查询、转帐、支付等各种金融及衍生业务。

第四条 凡是在_________开立帐户、信誉良好的客户均可向_________受理网点申请注册使用网上银行系统。未经注册的客户可以享受_________网上银行提供的一般性服务。

第五条 客户申请注册时,应按规定据实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客户须保证所填写的注册登记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_________受理网点负责受理、审核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对审核合格的客户,由_________与客户签订协议书,成为_________网上银行注册客户,由受理网点为客户发放客户证书。

第七条 客户证书和密码是注册客户进入_________网上银行系统办理各项业务的唯一身份标识。凡是凭客户证书和密码进行的操作皆视同客户本人所为。

第八条 注册客户应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和密码。如客户证书毁损或遗失,密码遗忘或锁码,应及时到_________受理网点办理更新或挂失手续。

第九条 _________以注册客户发出的电子指令作为办理网上业务的有效依据。

第十条 客户应按照《_________网上银行客户操作指南》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第十一条 客户申请注册、办理_________网上银行业务时,需按相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章程和服务协议的注册客户,_________有权暂停或取消其网上银行业务使用资格。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或银行无过错导致网上银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_________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_________不介入注册客户与第三方的商业纠纷,只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网上银行转帐交易提供事实证明。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_________负责解释和修改 。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实行。

第二篇: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

甲方(全称):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甲方经审查同意为乙方提供此项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关于网上企业银行的定义及服务范围

“网上企业银行”是指_________银行向企事业单位客户提供的基于internet网络或其他公用信息网(如“视聆通”等)的客户端软件,实现将需求指令自主提交到开户银行,从而实现支付、查询等业务需求的服务系统。

第二条 网上企业银行的交易方式

网上企业银行采用数字交易方式,即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为付款票据的有效合法印鉴,并在网上企业银行业务中使用数字签名作为支付的有效印鉴;甲方根据乙方在其账户上的电讯指示进行交易和记录并以此制作借记凭证。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企业银行业务中采取数字证书方式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 服务费用的收付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后,应向甲方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电汇费等费用。该等费用由甲方从乙方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保证在该账户中保留足够余额,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网上企业银行服务。

收费按甲方公布的标准执行,但甲方须在乙方申请此项业务前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四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及时为乙方办理网上企业银行的开通手续;

2.负责向乙方提供网上企业银行业务的培训和咨询服务;

3.甲方保证网上企业银行业务的收款入账时间不迟于在银行柜台办理相应业务的收款入账时间;

4.网上企业银行版本如有更新,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更新的版本和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6.因甲方技术、内部管理或人员操作失误而造成乙方资金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按照甲方网上企业银行培训和“联机帮助”的要求操作并分人分岗设置网上“企业银行”的各级操作人员,经办、授权人员不得串岗。乙方网上“企业银行”操作人员如果发生变动必须及时在系统中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合法签名人有责任对自己的数字证书ic卡的密码绝对保密并妥善保管好该ic卡,乙方的合法签名人如忘记或泄露ic卡密码,损坏、丢失ic卡或ic卡失控,均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早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网上“企业银行”服务费、电汇费等费用,由甲方从其指定账户中直接扣收,并且保证在该账户中保留足够余额。

第六条 违约条款

合同各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法律适用条款

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交易惯例。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壹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三篇: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

附2版本5

凭证种类:8052/凭证代码:100

凭证号:

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

甲方(全称):招商银行分(支)行

负责人:

地址:

乙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甲方经审查同意为乙方提供此项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关于网上“企业银行”的定义及服务范围

网上“企业银行”是指招商银行向企事业单位客户提供的基于Internet网络或其他公用信息网(如“视聆通”等)的客户端软件,实现将需求指令自主提交到开户银行,从而实现支付、查询等业务需求的服务系统。

第二条 网上“企业银行”的交易方式

网上“企业银行”采用数字交易方式,即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为有效合法印鉴,并在网上“企业银行”业务中使用数字签名作为支付的有效印鉴;所有经数字签名确认的指令均视为乙方真实意思表示,对乙方具有拘束力。甲方根据乙方在其账户上的电讯指示进行交易和记录并以此制作借记凭证。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企业银行”业务中采取数字证书方式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乙方选择对乙方经办人提交的交易申请以电话授权方式完成审批操作的,由乙方经办人通过数字签名发起交易申请,乙方审批人通过预留的联系电话拨打甲方95555电话,向甲方95555电话话务人员告知用户名并自行输入用户登陆密码,经甲方计算机系统验证用户名和密码无误后,由甲方话务人员按照乙方审批人的要求完成对该交易的审批操作。甲乙双方均认可甲方95555电话系统录音数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 服务费用的收付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后,应向甲方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电汇费等费用。该等费用由甲方从乙方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保证在该账户中保留足够余额,否则甲方

有权停止提供网上“企业银行”服务。

收费按甲方公布的标准执行。乙方签署本协议并使用网上“企业银行”服务视同乙方认可甲方现行收费标准。甲方有权以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张贴公告及/或媒体公告等方式公布其对收费标准的变更。在甲方以上述方式之一就变更收费安排做出公告后,乙方仍然使用相应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的,视为乙方接受甲方公布的变更后收费标准。

第四条 以下各条款如乙方申请开通了相应功能则与该功能对应的条款自动适用。 开通超级网上“企业银行”:为方便统一管理各家银行的网上“企业银行”,特向甲方申请开通超级网上“企业银行”,以便全面操作和管理其他各银行的网上“企业银行”系统。甲方为乙方建立包含多家银行接口的银企直联平台并安装在乙方提供的直联前臵机上,便于乙方管理在各家银行的账户资金;乙方已知悉甲方针对超级网上“企业银行”前臵机及银企直联平台系统运行管理的有关提示,乙方保证超级网上“企业银行”直联前臵计算机的网络安全和系统稳定性。

开通网上国际信用证功能:为方便乙方开展国际结算业务,特向甲方申请开通网上“企业银行”系统中的国际信用证业务功能,以便通过甲方网上“企业银行”系统,递交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的申请。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系列协议以及甲方关于国际信用证业务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开通网上国内信用证功能:为方便乙方贸易结算,特向甲方申请开办网上国内信用证业务。乙方保证遵守招商银行网上国内信用证业务的有关规定。乙方指定该“企业银行”的转账账号(包括支付业务、内部转账业务、代发工资业务账号)为网上国内信用证业务中支付货款、手续费、利息等及一切费用的扣款账号。

开通网上票据功能:乙方因业务需要,特向甲方申请开办网上票据业务。乙方保证遵守招商银行网上票据业务的有关规定,并在此声明如下:

1.乙方同意将作为持票人所收到的全部或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交由甲方托管。

2.乙方认可招商银行电子票据作为一种远期支付凭证的有效性,并同意乙方作为持票人所收到的电子票据自动由甲方托管。

3.对处于招商银行托管状态的票据(含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电子票据,下同),乙方可以通过“企业银行”对其进行操作。乙方通过“企业银行”向招商银行发出的对托管票据的任何业务申请或指示都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对其承担法律责任,乙方通过甲方“企业银行”系统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作为乙方发出申请或指示的有效签章。

4.乙方授权甲方根据乙方所发出的业务申请或指示的业务种类,对托管在甲方的相应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相应背书补记(包括托收背书、转让背书及质押背书),乙方认同甲方的背书补记与乙方自行记载有同等法律效力。

5.对交由招商银行托管的票据,乙方同意须通过“企业银行”发出申请并经招商银行同意后方可取回。

6.乙方同意按照招商银行的有关规定缴纳托管手续费。

7. 乙方须撤销所有托管在甲方的票据或完成托收工作后方可申请取消网上票据业务。开通国际结算出口查询通知及国际结算进口查询通知:为方便乙方开展国际结算业务,特向甲方申请开通网上“企业银行”系统中的下列国际结算查询通知功能,以便通过网上“企业银行”系统,了解乙方国际结算业务的办理情况。乙方声明如下:

1.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网上“企业银行”系列服务协议以及甲方关于国际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

2.乙方确认通过网上“企业银行”系统查询通知所获得的国际结算业务信息仅作为参考用途,乙方自行就乙方因依据从该系统获得的国际结算业务信息所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承担责任,甲方无须对此承担责任;

3.乙方的企业管理员用户可在网上“企业银行”系统中发送含有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的指令,自行设臵并指定使用网上国际结算查询通知功能的用户(以下简称查询用户);查询用户在使用上述国际结算查询通知功能时,仅凭用户密码进行操作,无需再提供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乙方认可上述做法的有效性,凡以用户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并愿意承担按此办理业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开通国际贸易融资功能:为方便乙方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特向甲方申请开通网上“企业银行”系统中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功能,以便通过网上“企业银行”系统,向甲方递交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申请资料。乙方声明如下:

1.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网上“企业银行”系列服务协议以及甲方关于国际结算、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系统向甲方递交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申请、指示或法律文件都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通过甲方网上“企业银行”系统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是乙方发出业务申请、指示或法律文件的有效签章,乙方承担因此方式办理业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开通网上“银证转账”功能: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网上“银证转账”功能,乙方承诺如下:

1.乙方已完全知悉并充分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金融信贷政策对信贷资金使用的要求及用途限制。

2.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及甲方的规定使用网上“银证转账”功能,并承诺不通过网上“银证转账”功能将任何信贷资金用于有价证券、期货、股本权益性投资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金融信贷政策禁止信贷资金进入的领域,不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如乙方今后向甲方申请借款业务,则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取消本功能。

3.如上述承诺事项存在不实或乙方对任一承诺事项存在任何程度的违反,由此而导致的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及时为乙方办理网上“企业银行”的开通手续;

2.负责向乙方提供网上“企业银行”业务的培训和咨询服务;

3.甲方保证网上“企业银行”业务的收款入账时间不迟于在银行柜台办理相应业务的收款入账时间;

4.网上“企业银行”版本如有更新,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更新的版本和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6.因甲方内部管理或人员操作失误而造成乙方直接资金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按照甲方网上“企业银行”培训和“联机帮助”的要求操作并分人分岗设臵网上“企业银行”的各级操作人员,经办、授权人员不得串岗。乙方网上“企业银行”操作人员如果发生变动必须及时在系统中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数字证书持有人有责任对自己的数字证书的密码绝对保密并妥善保管好该数字证书,如忘记或泄露数字证书密码,损坏、丢失数字证书或数字证书失控,均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早做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电话审批方式对交易进行审批的,乙方审批人应对用户登陆密码绝对保密,乙方审批人泄露用户登陆密码或保管不慎的,造成乙方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网上“企业银行”服务费、电汇费等费用,由甲方从其指定账户中直接扣收,并且保证在该账户中保留足够余额。

5.依据本协议开通的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功能需要维护时,由乙方以向甲方提交维护申请表的方式提出,该申请表仅加盖乙方在开户时(含今后申请变更的)预留印鉴即可对乙方发生约束力。维护自甲方收到该申请表并完成相关维护操作之日生效。

6.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及甲方的规定使用网上企业银行各项业务功能,如有违反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取消相关功能。

7. 网上企业银行销户前乙方承诺结清所有费用并转出所有网上定期存款,保证销户顺利完成,销户后所有尚未执行的指令自动失效。

第七条 违约条款

合同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未能按时履约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责任,但应尽可能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因通讯中断、系统故障等甲方难以控制的因素导致未能及时执行乙方指令的,甲方免

责,但甲方应尽可能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

第八条 法律适用条款

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交易惯例。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

第十条 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且甲方完成相应系统维护时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持有壹份,乙方持有壹份。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由各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甲方已提请乙方特别注意有关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甲方单方拥有某些权利、增加乙方责任或限制乙方权利的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甲方已应乙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

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公章)

第四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分行

乙方:

为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企业资金结算速度,提高结算效率,同时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协议双方应遵守《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及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一)网上银行客户:指甲方网上银行的企业客户,包括普通客户、高级客户、VIP客户。

网上银行普通客户拥有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简称“CCBCA”),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账务查询、解付E票通等;

网上银行高级客户拥有中国金融中心颁发的证书(简称“CFCA”)或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证书保存在特定证书载体上,安全性更高,除了享受普通客户的服务外,还可签发、解付E票通,进行代发代扣业务,并且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对子公司的账务进行实时监控,在集团公司内部及相关企业间自助办理结算;

高级客户具有一定的级别或者交纳服务费后,可升级成为VIP客户,VIP客户除可享受高级客户的同等服务外,还可享受甲方提供的报表统计、主动通知等VIP级的服务。

(二)客户证书:普通客户的证书是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高级企业网上银行客户和VIP客户的证书是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或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该证书储存在IC卡或USBKey存储介质中;

(三)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指甲方网上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的服务系统。

(四)签约账户:指企业客户指定的本单位可以通过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进行管理的账户,该账户需通过甲方营业柜台的签约认证后成为网上可交易账户。

(五)授权账户:高级客户通过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将签约账户的管理与操作权限在一定范围内授予另一高级客户,此账户称为授权账户;授权账户的登记需经过对外发出授权和对方接受授权两个过程实现,发出授权方可以主动收回对外发出的授权。

第二条 乙方申请成为网上银行客户后,在企业客户服务系统中登记的各签约账户在甲

方分支机构营业柜台办理原有各项业务的手续不变。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认可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通过客户证书、交易密码产生的交易行为

的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

第四条 为保证快捷实现乙方通过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所要求的交易和服务,甲乙双

方认可甲方根据乙方网上电讯指令所作的交易和记录及由此产生的记账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第六条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安全性,对由于自身系统问题造成的乙方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的培训和咨询,并在甲方网上银行

服务网站刊登有关内容;对于网上银行功能变更或优化,甲方以告示的方式告

知乙方,可不逐一通知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企业信息资料等应严格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方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乙方指令的,甲方不

承担任何责任:

(一)甲方接收到的电子支付指令信息不明确、不完整或无法辨认;

(二)乙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

(三)乙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乙方不按照甲方《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手续和权限办理业务;

(五)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甲方的情况。

第九条 甲方可就所提供的网上服务向乙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收费内容及标准参照

《中国建设银行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客户申请恢复证书的,原则上恢复后的证书下载至原IC卡或USBKey中,如因

原IC卡或USBKey损毁等原因需要更换新IC卡或USBKey卡的,甲方有权收回

原IC卡或USBKey。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网上银行开户程序正确填写《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

业客户服务申请表》及相关表格,并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

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在成为网上银行企业客户后,乙方申请

服务中有关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建设银行提供书面修改申请。

第十二条 乙方使用网上银行业务服务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办理签约账户的查询、

转账、账户授权等业务。

第十三条 甲方发放的证书和客户设定密码是乙方进入甲方网上银行系统办理交易时确认

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乙方需妥善保管其证书和进入网上银行系统的密码,

因证书失控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有关规范设

置操作人员岗位和权限,分会计岗位职责妥善保管证书及密码,对于客户证书

和密码的遗失、被盗情况,乙方须立即办理挂失手续并向甲方提出证书注销或

恢复申请。

第十四条 乙方根据甲方网上银行提供的交易功能实现客户端操作及人员证书和交易密码

的权限管理,如因自身管理失误造成任何信息泄露或资金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根据甲方网上银行提供的交易功能自主实现对签约账户的授权操作,在被

授权单位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接受授权后,由此产生的对授权账户的查询、转账

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甲方网上银行系统内发送与网上银行业务无关或具有破坏性的信

息,否则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七条 如乙方发现甲方执行其电子支付指令确有错误,应在发现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答

复,经查实确系甲方错误,对由此引起的乙方资金结算延误和损失,由甲方按

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银行服务,应提前5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然后持原有开户材料、单位证明到发卡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网上银行高

级客户和VIP客户必须交回已发放的IC卡或USBKey。

第十九条 甲方向乙方发放的证书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或中国建设银行认证中心颁发的证

书,证书的使用期限、相应手续费用和展期手续依照证书颁发机构的相关的管

理规定办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失败的,向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经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分行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电子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电子银行”是指通过网络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虚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为客户提供查询、转账、支付结算和理财等资金管理服务。

“客户证书”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客户证书按证书发放机构不同分为中国工商银行发放的证书和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发放的证书(简称CFCA证书)。

“企业”指在我行开立账户的企事业及其他单位。

“分支机构”指与甲方具有业务往来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并在乙方开立账户的单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业务合作伙伴、行政隶属机构等。

“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指客户以客户编号(卡号)或客户证书以及相应密码,通过网络向银行发出的查询、转账等要求。

《电子银行客户授权书》是甲方的分支机构授权乙方为甲方提供其账户信息,或同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从其账户中划转资金的书面证明文件。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电子银行,经乙方同意后,将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有权对签署《电子银行客户授权书》的分支机构,依据分支机构授权的权限不同,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查询其账户或从其账户划转资金。

(三)服务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办理电子银行注销手续。

(四)甲方领取客户证书或读卡器的,在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无需退回客户证书和读卡器。

(五)因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通过乙方电子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可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应银行业务。

(六)甲方对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电话“95588”、登录乙方网站或到乙方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二、义务

(一)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和乙方网站公布的交易规则。

(二)甲方申请CFCA证书的,应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CF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以上文件公布在http://.cn上)。若甲方使用CFCA证书进行交易遭受损失,乙方仅在本方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甲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业务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领取客户证书时,须确认并交回《中国工商银行企业客户证书领取单》,通知银行解冻客户证书。

(五)甲方领取客户证书的,对所有使用客户证书、注册卡号(登录ID)及相应密码进行的操作负责。建议甲方领取客户证书时,安排2人到乙方营业网点分别领取客户证书和密码信封。甲方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客户证书、注册卡号(登录ID)及相应密码,

不得提供给未指定的其他人,同时应根据自身内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客户证书的操作权限和操作限额,如有进行大额支付的需要,应主动向乙方申领具有授权权限的客户证书,以防范风险、保护账户资金安全。

乙方执行通过安全程序的电子支付指令后,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支付指令。

(六)甲方领取客户证书的,客户证书在有效期内损毁、锁码、遗失或密码泄露、遗忘,应及时到营业网点办理更换、解锁、挂失或密码重置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在使用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更改,例如基本注册信息变更、增加(撤销)分支机构、增(删)账号、变更分支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保证办理电子支付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九)甲方提交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时,应保证所提交的指令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甲方从其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应注明付款用途等事由。甲方应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十)如甲方发现乙方对其电子银行业务指令的处理确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乙方。

(十一)甲方使用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相关收费标准支付各项费用,并同意乙方从其账户主动扣收。

(十二)甲方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三)甲方不得有意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恶意攻击乙方电子银行系统。

(十四)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十五)甲方长期不使用电子银行,应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甲方的注册申请。

(二)乙方有权制定电子银行业务收费标准,并在网站及营业网点进行公布。

(三)乙方具有对电子银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权利。

(四)甲方存在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不遵守乙方有关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乙方声誉等情况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甲方利用乙方电子银行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乙方将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停止为其办理电子银行业务。

(五)如甲方的某些分支机构已在甲方相关申请表中列示但并未签署《电子银行客户授权书》的,乙方不负责为甲方提供未经授权的电子银行服务。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办理业务,为甲方办理转账等业务的时间以乙方在电子银行系统中处理的时间为准。甲方领取客户证书的,乙方对所有使用甲方客户编号(卡号)、密码或客户证书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处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凭据。

(七)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提交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甲方账户存款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

3.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4.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5.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乙方过失的情况。

(八)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缴纳的有关费用。

(九)如甲方因乙方电子银行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获得不当得利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划甲方的不当得利所得或暂停对甲方的电子银行服务。

二、义务

(一)乙方对于电子银行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手续,并按甲方注册功能的不同为甲方提供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

(三)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电子银行业务咨询服务,并在乙方网站公布业务介绍、热点解答、交易规则等内容。

(四)乙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资料和交易记录。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甲方申请领取客户证书的,乙方在同意甲方申请后应及时将客户证书及密码交付给甲方,并保证在交付之前该客户证书均处于冻结状态。

(六)在乙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乙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甲方发送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提供服务如下:

1.为甲方提供24小时网上查询服务。

2.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内同城支付指令即时处理,实时入账。

3.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内异地支付指令,加急指令即时处理,2小时内入账;普通指令当天处理,次工作日内入账。

4.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外同城/异地支付指令,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处理。

(七)乙方收到甲方对电子银行业务的问题反映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八)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甲方支付指令处理延误的,乙方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第四条法律适用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本协议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协议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涉及电子银行业务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五条 差错和争议的解决

甲方发现自身未按规定操作,或由于自身其他原因造成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应及时通过拨打服务热线“95588”或到营业网点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甲方支付指令处理延误的,乙方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第六条 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乙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受甲方注册账户情况的制约,如该账户挂失、止付、清户等原因不能使用,相关服务自动中止。甲方注册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时,乙方重新提供相应服务。

甲方电子银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本协议即为终止。

在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他乙方业务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七条协议的效力和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客户领取客户证书的,本协议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客户证书和密码之日起生效。客户不领取客户证书的,本协议自乙方办妥甲方注册开通手续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乙方(银行印章):

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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