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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用)

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篇: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凤阳县城管执法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凤阳县市容管理所开展户外广告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本所实际,自2013年7月9日起,先后组织。

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篇: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凤阳县城管执法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凤阳县市容管理所

开展户外广告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本所实际,自2013年7月9日起,先后组织人员对城区户外广告招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专项行动的目标及任务

开展户外广告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结合本所实际情况,主要加强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户外广告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组织力量对城区户外大型广告招牌进行排查,主要检查户外广告牌是否存在倒塌、倾斜等安全隐患情况,基座是否存在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患。及时查出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及时拆除,制定长期整改方案,逐步加以落实解决。

二、专项行动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市容所迅速组织人员分别对本部门日常安全工作中易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认真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对城区所有大型户外广告开展了全面排查。到目前为止,市容所拆除非法、危险大型广告4处合计140平方,并对3家存在部分隐患的户外广告产权人下达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队大队四中队工作总结

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大队

四中队工作总结

2011年是凤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大队组建新队伍、推进新实践、展示新形象、开创新局面的一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凤阳、美丽凤阳为核心,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积累科学执法经验,以实现“学淮北、赶盱眙、滁州市争位次”的工作目标为契机,行政执法队大队四中队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制违基本方针,我们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在积极探求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的方法和途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继续以“防违治违”为工作使命致力夯实基础,稳步推进,锐意创新,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发扬“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执法精神。

四中队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宣传引导,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增强市民城管法制意识上

四中队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借助载体,广泛宣传。通过新闻媒体、车载宣传牌、楼体宣传字等多种渠道向凤阳城市的街道小区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展示了行政执法队大队的新形象,营造了热烈的普法氛围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一)借助网络,营造氛围

四中队建立起信息员网络及与新闻媒体的“互动”联络机制。向我局报道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通讯信息8篇,对执法人员展示形象和工作成绩进行了系列报道,图文并茂的向凤阳人民展示我行政执法队大队的工作情况、工作风貌,拉近了与凤阳市民距离的同时也震慑了那些心存侥幸想要违法违规建房的少部分人。

(二)借助载体,广泛宣传

四中队认真贯彻落实我行政执法队大队提出的车载宣传牌、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车载广播宣传方案,队员们细心像市民宣传普法知识,发放宣传传单。四中队在辖区内做到“车载宣传牌每天宣传到位,违建房屋户户执法教育” 提供执法咨询和服务的工作标准。

二、始终把工作的关键点放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上

(一)“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四中队是一线执法队伍,中队长、副中队长的模范带头作用直接影响着队伍的战斗力,我们要通过高标准,严要求,勤考核,加强班子建设,注重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主体,在强化责任中提高四中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我行政执法队大队四中队通过“例会”制度、考勤制度抓好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增强队伍向心力和战斗力。四中队努力成为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的一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二)磨练执法技能,熟练掌握执法知识

行政执法队大队举办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学习《凤阳县城市管

理行政执法工作效能问责管理办法》,队伍管理“八条禁令”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四中队队员们积极参与,刻苦学习响应大队要求做到执法队员人人能执法,个个能办案。

三、新招录和调入人员,在职短期复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我四中队要求老队员对新招录和调入队员在执法过程进行督导和教育,通过以老带新、以会带训,每月固定的学法日和案例分析会,做到在短期内、在工作中复训,让新进队员快速适应一线执法工作。通过复训既磨炼新老队员了意志毅力,及时掌握了基层一线的工作情况和队员的思想动态,又让队员们掌握了执法知识和技能,为我四中队查违控违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四、坚持严查违法违章建设,始终把工作的突破口放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

截至12月底,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26来次,立案查处违法城市规划违法违规建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件34件,从我辖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履行职责,深入开展了城市违法违规建设的整治工作。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抓

凤阳县执法局按管辖地域分别设立了群众投诉受理电话,实施24小时值班;节假日,四中队全员轮岗参与值班。对群众的投诉,值班队员和领导都及时安排备勤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都能耐心

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办结后还派专人回访,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由于行动及时,措施强硬,各项理诉受到了辖区内市民的赞扬,树立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重点难点的问题集中整

我中队根据法律授权和上级赋予的职责,针对当前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我行政执法队大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城乡违法违规建设情况综合整治行动,四中队对辖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严打强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整治中,我中队共发出《停工待查通知书》13份、《限期拆除通知书》16份、《强行拆除通知书》18份,查处违章行为xx次。东南区小南门队、凤亮路、明德巷、独山路违法违章建设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四中队向我局提出《关于夏庄大规模违法违章建设情况的汇报》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措施,重典治乱。在辖区内通过采取严格执法,对那些不听教育规劝、屡教不改的户主坚决实行强制拆除,有效遏制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现象蔓延的势头。

五、积极接受我行政执法局效能督察办公室检查督导,跟踪问效,认真把工作做细致

在督查过程中对四中队辖区内执法队员依法办案、规范执法、遵章守纪和履行职能等方面情况,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进行监督检查,对队员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了案审工作严肃、规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不存漏洞,不留死角。

年底,四中队对年内辖区内强行拆除、限期拆除、停工待查的违法违规建设处理文书,申请维修、加建构筑物的案件文书进行了一次全面整理归档和检查。

在总结四中队工作的同时,必须正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安全缺乏有力保障。执法环境的日趋复杂,执法与安全的矛盾更为突出,暴力抗法及执法摩擦事件日趋严重,拆除违法违规建设过程中存在危险性,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难以保障。

二是队伍缺乏执法经验。由于现有执法队伍中人员较新、培训时间有限,缺乏实践经验,中队长和附中队长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也处在学习提高过程,整体来说距离“人人都会执法,个个都能办案”的目标还相差甚远,直接导致执法效能提升不快。

四中队工作经验及体会

(一)形象建设,是树立城管执法权威的必由之路

一线中队形象是基础,执法大队形象是关键,凤阳城市形象是目标。如何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自身形象,提高区域影响力,起到工作到位,宣传加分的目的,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舆论宣传阵地。促进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全体队员安全意识

执法要把前端柔性执法与后端严厉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隐患问题。加强一线执法队员在拆违过程中的组织性纪律性,一切听领导安排,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新的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凤阳城市化建设大发展大跨越的重要一年,四中队全体执法人员要继续发扬不畏艰难,敢于碰硬的精神,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中心,以创新、提升、发展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强化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实现“学淮北、赶盱眙、滁州市争位次”的工作目标不懈努力,多作贡献。

四中队

第三篇: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队大队四中队年度工作总结

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大队

四中队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是凤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大队组建新队伍、推进新实践、展示新形象、开创新局面的一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凤阳、美丽凤阳为核心,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积累科学执法经验,以实现“学淮北、赶盱眙、滁州市争位次”的工作目标为契机,行政执法队大队四中队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制违基本方针,我们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在积极探求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的方法和途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继续以“防违治违”为工作使命致力夯实基础,稳步推进,锐意创新,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发扬“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执法精神。

四中队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宣传引导,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增强市民城管法制意识上

四中队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借助载体,广泛宣传。通过新闻媒体、车载宣传牌、楼体宣传字等多种渠道向凤阳城市的街道小区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展示了行政执法队大队的新形象,营造了热烈的普法氛围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一)借助网络,营造氛围

四中队建立起信息员网络及与新闻媒体的“互动”联络机制。向我局报道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通讯信息8篇,对执法人员展示形象和工作成绩进行了系列报道,图文并茂的向凤阳人民展示我行政执法队大队的工作情况、工作风貌,拉近了与凤阳市民距离的同时也震慑了那些心存侥幸想要违法违规建房的少部分人。

(二)借助载体,广泛宣传

四中队认真贯彻落实我行政执法队大队提出的车载宣传牌、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车载广播宣传方案,队员们细心像市民宣传普法知识,发放宣传传单。四中队在辖区内做到“车载宣传牌每天宣传到位,违建房屋户户执法教育” 提供执法咨询和服务的工作标准。

二、始终把工作的关键点放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上

(一)“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四中队是一线执法队伍,中队长、副中队长的模范带头作用直接影响着队伍的战斗力,我们要通过高标准,严要求,勤考核,加强班子建设,注重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主体,在强化责任中提高四中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我行政执法队大队四中队通过“例会”制度、考勤制度抓好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增强队伍向心力和战斗力。四中队努力成为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的一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二)磨练执法技能,熟练掌握执法知识

行政执法队大队举办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学习《凤阳县城市管

理行政执法工作效能问责管理办法》,队伍管理“八条禁令”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四中队队员们积极参与,刻苦学习响应大队要求做到执法队员人人能执法,个个能办案。

三、新招录和调入人员,在职短期复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我四中队要求老队员对新招录和调入队员在执法过程进行督导和教育,通过以老带新、以会带训,每月固定的学法日和案例分析会,做到在短期内、在工作中复训,让新进队员快速适应一线执法工作。通过复训既磨炼新老队员了意志毅力,及时掌握了基层一线的工作情况和队员的思想动态,又让队员们掌握了执法知识和技能,为我四中队查违控违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四、坚持严查违法违章建设,始终把工作的突破口放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

截至12月底,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26来次,立案查处违法城市规划违法违规建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件34件,从我辖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履行职责,深入开展了城市违法违规建设的整治工作。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抓

凤阳县执法局按管辖地域分别设立了群众投诉受理电话,实施24小时值班;节假日,四中队全员轮岗参与值班。对群众的投诉,值班队员和领导都及时安排备勤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都能耐心

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办结后还派专人回访,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由于行动及时,措施强硬,各项理诉受到了辖区内市民的赞扬,树立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重点难点的问题集中整

我中队根据法律授权和上级赋予的职责,针对当前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我行政执法队大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城乡违法违规建设情况综合整治行动,四中队对辖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严打强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整治中,我中队共发出《停工待查通知书》13份、《限期拆除通知书》16份、《强行拆除通知书》18份,查处违章行为xx次。东南区小南门队、凤亮路、明德巷、独山路违法违章建设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四中队向我局提出《关于夏庄大规模违法违章建设情况的汇报》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措施,重典治乱。在辖区内通过采取严格执法,对那些不听教育规劝、屡教不改的户主坚决实行强制拆除,有效遏制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现象蔓延的势头。

五、积极接受我行政执法局效能督察办公室检查督导,跟踪问效,认真把工作做细致

在督查过程中对四中队辖区内执法队员依法办案、规范执法、遵章守纪和履行职能等方面情况,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进行监督检查,对队员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了案审工作严肃、规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不存漏洞,不留死角。

年底,四中队对年内辖区内强行拆除、限期拆除、停工待查的违法违规建设处理文书,申请维修、加建构筑物的案件文书进行了一次全面整理归档和检查。

在总结四中队工作的同时,必须正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安全缺乏有力保障。执法环境的日趋复杂,执法与安全的矛盾更为突出,暴力抗法及执法摩擦事件日趋严重,拆除违法违规建设过程中存在危险性,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难以保障。

二是队伍缺乏执法经验。由于现有执法队伍中人员较新、培训时间有限,缺乏实践经验,中队长和附中队长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也处在学习提高过程,整体来说距离“人人都会执法,个个都能办案”的目标还相差甚远,直接导致执法效能提升不快。

四中队工作经验及体会

(一)形象建设,是树立城管执法权威的必由之路

一线中队形象是基础,执法大队形象是关键,凤阳城市形象是目标。如何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自身形象,提高区域影响力,起到工作到位,宣传加分的目的,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舆论宣传阵地。促进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全体队员安全意识

执法要把前端柔性执法与后端严厉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隐患问题。加强一线执法队员在拆违过程中的组织性纪律性,一切听领导安排,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新的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凤阳城市化建设大发展大跨越的重要一年,四中队全体执法人员要继续发扬不畏艰难,敢于碰硬的精神,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中心,以创新、提升、发展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强化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实现“学淮北、赶盱眙、滁州市争位次”的工作目标不懈努力,多作贡献。

四中队

第四篇:2020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总结

1、紧扣管家定位,打好精细管理转型战。一是推进规划编制。按照“两个高水平”要求,落实城市管理标准,坚持规划引领,推进临海城市停车规划,**市古城街道、大洋街道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等方面研究。二是推进市场化养护。依托市场力量,积极推行专业化、机械化、科学化养护,实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无缝对接。做实做大临城环卫,推进环卫清扫清运城乡一体化。借力市城投集团这一国有平台

2、紧扣依法行政,打好执法业务提升战。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培训。大力实施法律培训工程,常态化开展法治交流、学习研讨、法律顾问驻点指导等形式,打造技能精湛、业务过硬的法制队伍。编印《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一般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操作细则》、优秀案例汇编等读本等,对全局200余名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了封闭式培训,先后组织非现场执法、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法律实务培训600余人次。二是加速推进中队规范化建设。通过中队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中队软硬件设施。今年市政府批复给我局规范化中队建设经费683.14万元,我局积极增添单员装备,目前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设备、可移动执法办公实现了全覆盖。中队的“八个一”场所,牌匾、楼层引导、办公室牌、人员去向牌以及相关公示牌等形象识别系统,都按照统一模式、统一色彩、统一规格进行设置。三是大力优化执法保障。进一步厘清与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职能边界,捋顺城市管理市管与街道、部门职能边界。加大联合执法管理力度,完善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严厉打击妨碍公务、阻碍执法等违法行为。探索综合行政执法处罚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联动机制建设。四是进一步推广执法领域。深化“3+1”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推进“全办案、办好案”,全年办案总量2152件以上。

3、紧扣专项任务,打好环境治理整体战。一是在“多城联创”上完美收官。在落实常态工作的同时,完成东方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大洋中路道路改造、路口遮阳棚建设工程、公厕改造工程、物业住宅小区文明氛围营造、集贸市场改造工程等2020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项目,文明城市创建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全国166个城市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入围80个,临海取得第29名的优异成绩,作为创文的主力军,我局展现了执法铁军敢拼会赢的良好精神状态。二是在“三大革命”上质的突破。全面启用垃圾焚烧厂二期,完成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有机废弃物处置项目运行,提升末端处置能力,使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到分类处置能够做到一脉相承。创建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10个,台州市级示范单位(小区、学校等)24个,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零填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90%以上。开展非正规垃圾屋整治等专项行动,提升城乡环境品质。继续加大公厕改造、新建和开放共享力度,公厕卫生质量达到六无六净,实现群众对公厕的需求。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职能,推进小区业主自治,完成创建15个“红色物业”小区;

开展2019年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在“污水零直排”上争取长效。继续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健全排水管网巡查、清淤、养护等管理机制,加强排水许可批后监管,加大违法排水行为处罚力度,巩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作为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牵头单位,指导督促各镇街开展工作。截止目前,杜桥、沿江、邵家渡、尤溪、汇溪等5个镇街已完成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预计12月中旬完成验收。

4、紧扣有机更新,打好风貌塑造突破战。坚持精细化、人文化,大力开展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打造布局更合理、功能更完善、特色更鲜明的城市景观。一是开展一批示范创建。进一步完善绿化设施、改善生态功能,提升人居环境。积极开展园林示范创建活动,2020年创成省、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各1个,创成台州市级以上园林城镇1个、优质综合公园1个、绿化美化示范路1个。二是打造一批多彩街景。开展“寻找最美道路”摄影活动,按照“一路一景、一路一品”改造城市绿化带、行道树、街景立面、城市小品,打造多格局、多层次、各具特色的道路景观。做好城区道路和93幢高楼亮化管理,为美丽古城的夜景增色添彩。三是实施一批品牌工程。围绕“美丽临海”建设,以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为抓手,发挥城管委作用,重点围绕“城市门户廊道、示范街(路)、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公共空间和山水景观”等方面,推进台州府城墙亮化(镇宁门至朝天门)工程、交通指挥大楼南侧(江南大道至七一河路)道路工程、怡景花园改造提升工程、灵湖景观提升工程(二期)、七一河路(伟星城南面)江下渚绿地公共空间景观提升等“五个一”项目,打造一批具有临海特色的精品工程。

5、紧扣队伍建设,打好提神聚气大会战。一是党建引领强担当。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抓好理论武装,创新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夜,真正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变成理思路、定方向、出方法、抓落实的过程。继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岗位练兵增本领。大力开展岗位锻炼和能力培养,2020年在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岗位大练兵比武活动中我局荣获单兵体能团体第一名、理论研究比武三等奖。同时,结合改革的方向和内容,我局打造领导干部讲党课、执法论坛、系统授课比武、网络学习等多形式平台。三是作风管理树新风。强化队伍纠察工作,灵活运用多种手段,推进作风纪律、队容风貌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充分发挥考核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的良好态势。截至10月底,先后开展上下班纪律、办公卫生秩序、工程项目建设、执法案件办理、市容秩序管理、人员着装等专项纠察督查75次,印发纠察通报6期,纠察记分36人次,扣除市容秩序目标考核奖168人次。

6、紧扣红线底线,打好城市安全保卫战。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让群众有“幸福感”的同时,更有“安全感”。一是保障管理领域安全生产。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继续推进瓶装燃气集中配送,建立建设、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定期对燃气销售经营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疫情期间,办理了22张省级通行证和617张**市级通行证,保证了我市7家瓶装燃气储配企业、20家供应点、3家管道燃气企业和2家汽车加气企业全都正常运行。有序推进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指导供水企业开展老旧高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工作,涉及12个小区,2864户业主,10月底台州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现场会在临海召开。定期开展道路设施、桥梁、绿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今年来,共完成道路维修90000余平方米,道路改造50000余平方米,积水点改造150余处,排查雨、污井盖座设施22000余个,替换、增补井盖座设施1700余个,整改桥头两端跳车问题30余处,完成市区59座市政桥梁的定期检测和日常巡查。二是严格防范和治理环保问题。全面开展城镇建筑垃圾处理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严禁建筑垃圾偷倒、偷埋行为,今年以来开展专项联合整治48次,出动人员750余人次,宣传教育280余人次,办理建筑垃圾类一般程序案件204件,罚款906700元。指导各环卫企业做好生态环保领域相关工作,加快系列环保督查问题销号,实现举一反三、系统治理。三是继续强化应急管理。继续完善、细化防洪防台应急预案,提升基础设施,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继续督促指导燃气企业、供水企业、物业企业等做好防疫工作。

7、紧扣形象提升,打好宣传引导主动战。坚持宣传就是生产力,唱响城市管理执法“好声音”。一是提高新媒体传播力。充分利用互联网高效、便捷、广覆盖、可互动和“网聚人的力量”的优点,做优做强局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向各主流媒体投递稿件,开辟专栏,加强和丰富动态信息的更新。此外,组建“城管+商户”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发送政策解读、事务通知、受理投诉举报等,解决群众政策不懂、标准不明等问题。二是打好多种宣传组合拳。要注重线上线下结合,积极开展执法体验日、“世界城市日”、高温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网络微课堂、公务员培训、上门宣讲、公益讲座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在城市公园、广场、物业小区等重要点位增设大型广告牌、宣传橱窗;

在执法管理过程中进行面对面宣传等,全面提升市民文明意识;

三是抓正反典型宣传。继续推进“门前三包”等红黑榜曝光行动,适时开展“门前三包”示范商铺评选表彰活动,提升商铺行动自觉,实现“门前三包”责任书签约率、履约率“两个百分百”。

第五篇:综合执法局的作用

1、行使制止、拆除规划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物及设施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区内建筑楼房工程验收参与权。

3、行使对城市民建中少批多建、公建中临建等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对城区户外广告、牌匾、室外装修、窗改门等制止、拆除违反城市市容标准及规定设施的行政处罚。

5、行使对城区内建成区内各类违章临时建筑制止、拆除的行政处罚权(包括物业小区);负责对拆迁区域内临街的临时建筑、棚厦、摊亭的拆除。

6、行使对畜力车进入市区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7、行使对城区主要部位卫生环境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对履带车、铁轮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9、行使对机动车和畜力车在铺装人行道路上行驶、停放或者碾压路边牙石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对未按规定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对占道期满后,未按规定期限清理现场和恢复道路原状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对其它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对城区内损害绿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对损害道路照明设施或影响其使用功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对损害市政公用设施及影响其使用功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6、行使对城区主次干路占道经营的临街门点的行政处罚权。

17、行使各种丧事扰民、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18、行使对城区噪声扰民的行政处罚权(执法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19、行使对城区饮食行业油烟污染市容环境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执法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20、行使对城区主次干路排放污水、污物等污染城市环境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执法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21、行使对城区内三轮车无证运营、违章行驶、违章停车的行政处罚权。

22、行使对营动机动车、人力车、畜力车在停车场点、乘降点外停放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23、行使对城区主次干路两侧的流动商贩、无证摊贩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24、行使对城区内主次干路各种违规车辆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内各种车辆停车站点设置和管理。

25、行使对城区内设置临时占道市场的审批、管理参与权,对市区内违规占道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26、行使城区内设置废品收购点审批、管理参与权。

27、行使对零工劳务市场内治安和城区内零工劳务市场外劳务人员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28、行使对主次干路两侧建立劳务市场的审批参与权和对未经批准从事劳务介绍活动有碍市容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29、行使对违规露天卡拉OK和未经批准的街头演艺的行政处罚权。

30、行使对打卦算命、巫医神汉、街头卦摊的行政处罚权。

31、行使对拒不承担除、运雪任务或未按规定时限和质量标准及时清除、清运积雪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改正,限期内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权力。

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

(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提出年度执法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保护责任,随意造脏,排放有毒

有害垃圾,在建筑物或市政设施上乱涂乱画,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破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

为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进行建设的和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和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改变、占用、破坏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破坏绿化设施,损坏、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花草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破坏、改变市政公用设施,影响市政设施使用功能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批发、集贸等市场以外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的行政处罚权,包括在施划停车泊位以外的人行道上停放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地点停放或未设停放地点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和焚烧

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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