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第一篇: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制度
“六项承诺”书
现郑重承诺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履行以下承诺:
一、承诺践行诚信理念,强化法治意识;
二、承诺完善安全制度,保障安全放心;
三、承诺严格进货验收,保障质量放心;
四、承诺实行明码实价,保障价格放心;
五、承诺提升服务水平,保障服务放心;
六、承诺履行首问责任,保障维权放心。 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一定严格遵守上述公开承诺。
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18956599340
进货查验制度
一、建立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查验收,验明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
二、采购商品,应当向供货商索取有关供货证明、票据等证明材料,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商品来源正规。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商品,应查验其许可证、认证证书等。
三、建立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供货者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名称、联系方式、许可证号、许可证有效日期、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量等内容,并存档备查。
四、对于商品标“有机产品”、“绿色产品”等标志的,应当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应标志证书,确认在有效期限内。
五、商场、超市、市场等有条件的经营者还应当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电子档案。 不合格商品下架制度
一、自觉遵守重质量、讲诚信的商业道德,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和违法商品,及时发现和清除商品质量隐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商品,必须下架和停止销售,退出流通领域:
(一)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
(二)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采用的产品标准的商品,不符合以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商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商品;
(三)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商品;
(四)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失效、变质、污秽不洁的商品;
(六)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八)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
三、经常对经营的商品进行查验和清理,发现有第二条所列八种商品,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清除,并记录相关情况,向属地工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消费纠纷处理制度
一、秉承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消费纠纷第一责任的义务,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处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受理和处理程序,明确受理、处理、审核、反馈、归档等基本工作程序。对消费者诉求,主要协调沟通,快速和解消费纠纷,力争纠纷不出门。
三、消费者直接投诉到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四、根据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 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一、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原则,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主动和解消费纠纷,不得推诿。消费者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的,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二、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安排专人处理,组织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和消费者进行协调。协商一致的,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要督促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及时履行协议。
三、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与场所内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协议(条款),确定启动赔偿先付的条件、流程、方式、范围,完善赔偿先付程序,向广大消费者和商场、市场、平台内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当场所内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或者撤场等,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应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
当消费者投诉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经核实消费者投诉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确实存在过错的,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先行赔付。
第二篇:**村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区域申报材料
**村位于……,全村占地面积约**公顷,有耕地**多亩,山林**亩,全村农户集中于一个自然村,辖*个村民小组,有常住户**户,村名**人,有一个党支部,*个党小组,党员**名。
今年,**村在区、镇放心消费创建办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以村、支两委为成员的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创建重点、创新工作措施、构建创建平台,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市场主体解难、为人民群众解困,各项创建目标稳步推进,创建典型不断涌现,创建成果硕果累累,为促进我镇的跨越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经过全村群众一年多的努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已经成为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的“助推器”,在促进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创建成效十分显著。
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区域工作面广量大,村两委多次召集党员群众,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将创建工作列为重要实事工程,全面推进创建覆盖范围,并开展了放心消费主题活动,举办消费知识讲座,组织党员群众参加区、镇组织的公开承诺仪式。
在创建活动中,我村重点在规范、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坚持以行业标准指导创建工作,实现“参创一个行业,就规范一个行业”目标。我村坚持创建惠民,展示成果,打造民心实事工程。在创建工作中,我村一直坚持将惠民创建放在首位,努力让消费者在创建中得到实惠。我村的创建活动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广大村民纷纷表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受益最大、得实惠最多的就是消费者。现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已经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民心实事工程。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以来,经过全村上下共同努力,我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实现创建活动总体目标,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也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有些人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一些社会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明显;在发动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方面所起的作用还远远不够,凝聚力不强,宣传发动不够;创建目标推进机制还不够完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创建之路,任重道远。我村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市的大好创建形势和沿海发展新机遇为绝佳契机,进一步履行创建职责,切实做到高度重视抓协调、分解目标抓落实、明确责任抓到位。我们坚信,在区、镇放心消费创建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我村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区域目标任务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村委会
第三篇: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试点单位考核验收标准 (试行)
一、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一条街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组织街内经营户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创建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街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100%,街内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达标率达80%以上。
2.街内经营户证照合法有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按核定项目依法经营。无店外经营和流动经营。
3.街道和营业店面整洁卫生。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街内环境亮化、美化、绿化,交通秩序良好,户外广告手续齐全、内容合法,醒目处有创建宣传公益广告和消费者申(投)诉指示牌,店招、店牌设置规范。
4.街内经营户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认真执行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登记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保证商品质量,专卖专营商品按规定渠道进货,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违规物品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商品。 5.街内经营户诚信经营,不搞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优惠、虚假承诺等商业欺诈行为。公平买卖,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主动公示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及广大消费者监督。
6.街内经营户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哄抬物价、搞不正当竞争。 7.街内经营者配备使用的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做到秤准量足。
8.街内经营者自觉落实“三包”规定,顾客购买大件商品,按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保修一条龙服务。
9.街内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并严格按核定的项目经营。 10.街内营业员衣着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服务规范。 11.街区建立消费者投诉站(点),做到投诉处理不出门店、不出街区,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满意率达90%以上。 12.街区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网络,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二、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乡镇(村)考核验收标准
1.乡镇政府、村委会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有办公场所及活动经费。创建目标纳入乡镇(村)发展规划,每年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考评、有总结。
2.乡镇(村)创建宣传氛围浓厚,乡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80%以上,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达标率达80%以上。 3.乡村生产、经营户能严格依法生产、经营,自觉执行国家有关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登记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规定,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
4.乡村经营户坚守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商品买卖明码标价,计量准确,公平交易。主动公示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及广大消费者监督。 5.乡镇(村)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并严格按核定的项目经营。 6.乡镇政府、村委会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网络,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开展食品放心店创建活动,严把食品质量关,无重大食品(餐饮)消费安全事故发生。 7.乡镇政府、村委会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站(点),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满意率达90%以上,无集体投诉案件。 8.积极组织或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消费环境治理,每年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不少于2次,无地域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公共服务场所、餐饮及食品、药品经营户持证、照率达100%。
三、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街道(社区)考核验收标准
1.街道(社区)委员会积极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有办公场所及活动经费。创建目标纳入街道(社区)发展规划,每年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考评、有总结。
2.街道(社区)创建宣传氛围浓厚,街区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80%以上,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达标率达80%以上。 3.街区生产经营户能严格依法经营。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国家有关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登记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规定,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无重大消费安全事故发生。
4.街区经营户坚守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商品买卖明码标价,计量准确,公平交易。主动公示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及广大消费者监督。 5.街区内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并严格按核定的项目经营。
6.街道(社区)政府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网络,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开展食品放心店创建活动,社区食品放心店达食杂店总数的80%以上。 7.街道(社区)设有消费者投诉举报站(点)。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满意率达90%以上,无集体投诉案件。
8.积极组织或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消费环境治理,每年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不少于2次,公共服务场所、餐饮及食品、药品经营户持证、照率达100%。
9.街道(社区)服务收费规范。做到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四公开”。
四、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农资)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经营规范,有完善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重特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证照齐全,并在店堂显著位置悬挂。
3.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商品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严格遵守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等相关规章制度,并公示上墙。
4.所销售的商品标识合法,不销售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无中文标识的产品及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品,不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
5.诚信经营,恪守承诺,不搞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优惠等商业欺诈行为。
6.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收取任何费用。
7.经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定量包装商品,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的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做到称准量足。
8.有与经营的农资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能正确指导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资商品。 9.经营店面布置整洁,商品陈列整齐,服务态度良好。
(三)经营者应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自觉执行国家“三包”规定,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依法对消费者损失给予赔偿。自觉接受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积极听取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消费争议,做到投诉不出店门,一般性投诉三日内有答复,一周内解决问题。行业协会应设立接受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对业内经营者的投诉,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餐饮)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经营户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行业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规范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江苏省餐饮计量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本地区的餐饮和卫生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2.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把关责任落实到人,正常运作有检查、有记录、出现问题有处理结果。保证各种原料、辅料、调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冷藏、储存、加工过程和经营环境的卫生安全保障等各项制度。生产人员保证按各项制度和规范进行操作,无经销假冒伪劣和国家禁止经营食品的行为,无经销过期或变质食品和原材料的行为;各种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提供国家授权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并进行定期检测;对餐具、饮具、食品容器等进行消毒、保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质量和卫生要求。
4.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店堂内应明示供应品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销售的食品明码标价率达100%,并向购买其食品或者接受其服务的消费者出具合法凭证。建立餐饮计量管理制度,实行菜单、主料净含量标注。营业员实事求是介绍各类食品,不做虚假宣传。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强化食品从业人员自律和规范。企业应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达到相应的岗位技术素质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没有无证上岗现象;上岗人员应穿工作服,着装整洁并佩带服务标志,信守职业道德,服务操作规范。
(三)行业协会及经营者均应认真做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公开服务咨询和投诉电话,对消费者提出的咨询和投诉作出明确答复,对确因食品与服务质量和计量引起的消费纠纷,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解决。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六、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食品)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行业内食品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行业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恪守诚信为本、道德兴业的原则,树立以人为本、公平竞争、关注健康的行业风气。 2.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标准,切实加强食品质量管理,确保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质量和计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近三年内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记录,没有发生过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有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交易食品的行为。
3.食品生产经营户证照齐全,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纳入QS目录管理的食品应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者加工食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保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持整洁的生产经营环境。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和各项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卫生、计量和环保等规定要求,定期检测,并能提供国家授权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
5.严格规范价格行为,明码标价,一货一卡,秤准码足;不虚假宣传,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无偷逃税款、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6.注重员工的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必要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商品知识、岗位技能、服务技能、安全卫生等知识的培训,建立科学规范的各岗位服务流程。从业人员还应当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
(三)经营者应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依法对消费者损失给予赔偿。自觉接受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积极听取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消费争议,做到投诉不出门,一般性投诉三日内有答复,一周内解决问题。行业协会应设立接受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对业内经营者的投诉,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七、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蔬菜)考核验收标准
1.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行业内蔬菜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行业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2.蔬菜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供应,提升蔬菜行业产品档次,打造无公害蔬菜品牌,搞好菜篮子工程,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3.规范蔬菜的加工、生产、流通秩序,创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广泛深入地开展蔬菜行业放心工程。从对蔬菜种植田间的管理控制、对种植户科学种养的指导,到对上市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测,基本实现蔬菜生产到流通的全程质量控制,各市区蔬菜批发市场及有蔬菜批发业务的农贸市场100%建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率达80%以上。
4.加快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大力宣传推广无公害蔬菜诚信示范基地。对无公害蔬菜产品实行认证制度,从生产基地到流通领域全程实行档案跟踪制度,实行农产品的可追溯性。确保上市蔬菜符合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行业标准。
5.无公害蔬菜基地及批发市场均制定并落实对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的处理办法,防止农药超标蔬菜二次流入市场,侵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6.蔬菜行业协会要加强无公害蔬菜基地标准化建设,促进蔬菜产业内部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加强蔬菜无公害化管理,指导会员做好流通领域无公害蔬菜的销售。
八、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粮油)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行业内粮油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行业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粮油管理,确保生产、批发、销售的粮油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供优质服务,竭诚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2.经销、批发企业严格实行六项自律制度,即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度。
3.批发交易市场粮食质量检测合格率达100%,科学保管粮食面积达到80%,粮食仓储开展“一符四无”,“四无”粮仓达95%,粮油加工企业“QS”获证率达到100%,无陈化粮加工产品流入食用消费市场。出售的定量包装粮油商品净含量合格率达95%以上。
4.粮油经销企业证照齐全,明码标价,计量准确,不虚假宣传,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行业协会及经营者均应认真做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公开服务咨询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对确因商品与服务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解决。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九、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通信)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依法规范本单位的经营行为。制定、实施符合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规范》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为用户提供满意服务。 2.保证通信和服务质量。经营者应提供优质的通信网络,高效的支撑系统,完善的维护规范和全程全网全天侯的业务保障。应建立、制定完善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服务质量发展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来保证实施。近年未发生影响单位形象的重大事件或被媒体曝光事件。 3.服务行为规范。落实首问负责制、首知负责制、对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无推诿现象。店堂“服务承诺”、“资费标准”上墙,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使用规范的电信业务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在合同中有减轻或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条款。
4.服务计量准确。认真执行计量法,用于结算的计量器具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
5.收费行为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无违规收费行为发生,收费规范率达到100%。所售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应明码标价。 6.促销行为规范。营业厅内开展的各项促销活动必须依法、规范进行,不做虚假宣传、演示,尊重和维护客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促销的商品必须保证商品质量和承担售后服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通信产品和促销礼品进店。 7.文明经营、热情服务。经营管理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标志统一,营业场所环境整洁,提供服务座席、话单打印、宣传资料等必要的服务设施。
(三)经营者应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在营业厅内公示咨询服务电话和投诉监督电话,设置值班经理台席,负责处理消费者对有关服务、质量、价格的投诉,做到投诉处理不出门(店),一般问题一周内解决,一般信访一个月内办结。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行业协会应设立接受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对业内经营者的投诉,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十、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水、电、气供应)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经营。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障居民所需的水(电、气)供应,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100%符合国家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用于结算的计量器具经质监部门强制检定合格,按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进行结算,不非法转嫁管损、线损、路损。近年未发生影响单位形象的重大事件或被媒体曝光事件。
2.诚信经营。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与消费者签订减轻或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格式合同,不强制消费者接受其它服务或购买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尊重和维护客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3.加强自律,履行承诺。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和自律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对外作出服务承诺的,应当兑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4.提供优质服务。经营管理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做到培训上岗,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标志统
一、环境整洁。保障服务质量,不得擅自中断服务,因检修等特殊原因需中断服务且范围较大的,应及时通知事故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发布公告。检修、抢修应在公布的承诺时间内完成。
5.重视安全保障。建立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经营设施和环境的安全保障,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采取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岗位技能、安全应急、消防演练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特种岗位员工须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6.规范收费。严格按国家制定的政策和标准收费,各项收费内容有据可查,没有多收、乱收费现象,收费规范率达到100%。对用户提出的计量和收费事项咨询,受理后48小时查清予以答复。
(三)经营者应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公开咨询服务电话和投诉监督电话,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或在营业厅设置值班经理台席,负责处理消费者对有关服务、质量、价格、计量的投诉,做到投诉处理不出门店,一般问题一周内解决,一般信访一个月内办结。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行业协会应设立接受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对业内经营者的投诉,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十
一、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旅游)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诚信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活动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做虚假广告宣传。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与消费者签订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合同,对合同中已作出的承诺自觉兑现。
2.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旅行社与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组团活动和导游安排、旅游路线和产品的“四统一”制度。
3.提供优质服务。服务人员(导游)着装整洁,并佩带标志牌,使用文明用语,主动热情,礼貌待客,认真准确地回答消费者(游客)咨询。导游服务规范,执行导游任务带有“任务单”“旅行社旗”等必备项目。每辆旅游车上至少配备1名导游。导游在工作中应做到勤勉尽责,不得擅自更改旅游活动项目,不得降低服务标准。不得私自索要、收取回扣、小费。 4.保障旅客安全。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到位,定期检查、保障旅游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注重员工和旅客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旅客安全事故赔偿机制,切实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
5.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并在营业厅内公示收费项目,不得以回扣等手段强拉客源,杜绝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
(三)行业协会及经营者均应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定时汇总分析服务质量信息,对常见的服务质量问题从根本上采取解决措施。对上级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转办的旅游投诉能积极配合调查,及时上报调查处理结果,建有旅游者投诉档案和客户档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十
二、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旅游景区)考核验收标准
1.领导重视创建放心消费旅游景区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制定符合本旅游景区实际情况的创建规划和具体措施。有统一领导,有分工负责,有检查落实。创建活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景区环境优良,卫生整洁。旅游景区内树木、花草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死树和大面积斑秃现象。文物古迹保护良好,无乱建庙宇、破坏文物和景观现象。各类游览指示标牌齐全、整洁、完好、规范,设置的户外广告符合法律规定。景区有专业保洁队伍,地面、道路、台阶、庭院、绿地及各种公共设施保持清洁。无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贴现象。公厕数量与接待能力相适应,设施完好,地面无污物、积水。化粪池清掏及时,无外溢现象。垃圾倾倒有固定地点,不污染环境,垃圾箱、果皮箱等卫生设施整洁。灭蚊、蝇、鼠、蟑工作达到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3.提供优质服务。旅游景区内各项服务符合操作规范,服务人员着装整洁,并佩带标志牌,使用文明用语,主动热情,礼貌待客,认真准确地回答游客咨询。各项收费严格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不以回扣为手段强拉客源,搞不正当竞争。景区显要位置设置景区全景导游图,各个路口有完善醒目的导向路标。公共场所、安全通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引导牌、解说牌等各种公示标牌有规范的中英文文字说明。有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适合景区规模的停车场,并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费。
4.依法规范景区内经营商贩的经营行为。景区内商店和摊点按核准的经营范围、方式、地点亮证亮照经营,景区内无无照经营、强买强卖、尾随兜售、欺行霸市、欺诈消费者现象。景区市场、摊点设置合理,管理有序,经营规范,符合各项规定。文明经商,无出售淫秽、迷信商品现象,无未经批准从事文物购销活动现象,无从事算命、卜卦和其他封建迷信活动。景区内商店出售的商品明码标价,并使用统一标签。使用的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无短斤少两现象。食品销售严格执行国务院食品安全特别规定,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国家明令禁止上市商品现象。饮食摊点经营者仪表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所售食品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易受污染食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景区内经营性照相点经营规范,人工布景不得破坏自然景观。
5.安全保障措施到位。景区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健全,具体措施落实到位。有专职保安队伍,每天定时巡视、值班,无重大治安案件发生。配备与景区规模、特点相适应的消防器材、设施保持完好有效。禁火区域、地点、场所有明显标志,无火灾隐患。景区有地域界限标志,有安全提示警示牌。道路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标线。游人通道有专用标志,严禁车辆通行。山路险段有明显的警示牌,设置牢固的防护栏,并有专人维护疏导。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启用需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检修、维护。景区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6.从业人员持证达标上岗。企业通过强化职工业务技能和岗位规范的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员工规范培训率达到l00%,岗位规范知晓率达到100%,岗位规范执行率达到95%以上。
7.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公开投诉监督电话,景区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站(点),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做到投诉处理不出景区,一般问题一周内解决,一般信访一个月内办结,投诉结案率达到100%,消费者满意率达90%以上。
十三、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洗染)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规范经营。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的有关行业标准或规范,按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洗染服务项目。在经营场所醒目处明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监督电话。尊重和维护客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使用规范合同。与消费者签订的协议不得有减轻或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内容,对合同中已作出的承诺自觉兑现。
2.店内环境整洁。落实“门前三包,店内达标”责任。店招、店牌无缺字、残字、错字,店内装修整洁,做到亮化、美化。
3.提供优质服务。营业员衣着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诚实守信。经营者在承接消费者的衣服时,应做认真的检查,向消费者说明衣物存在的问题、加工服务后的效果和应收费用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后,开具票据,同时应在票据上注明衣物的瑕疵,以及加工服务后可能产生的后果,并经消费者确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衣物保值加工服务时,应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协议,加工服务费不超过保值额的5%,经营者对保值或非保值加工服务的衣物造成损坏、灭失的,应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4.保证加工和服务质量。承接洗染业务的经营者(洗染店、饭店等)应配备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环保要求的洗涤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有进货、验货的相关手续,并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台帐。严格按照规(约)定的质量和服务要求提供服务,不得随意改变加工方式、服务方法、更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洗涤剂。因经营者私自改变加工方式、服务方法或使用伪劣洗涤剂,造成衣物损坏或其它损失,影响衣物使用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5.重视安全。经营单位安全防卫制度落实,消防、防盗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三)行业协会及业内各经营单位均应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对确因商品与服务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能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调解,让消费者满意。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十
四、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网吧)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从业人员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2.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管理、诚信服务。
3.亮证亮照经营。经营者证、照合法有效并悬挂在显著位置,经营的内容必须与证、照核定的内容与范围相符。
4.计时收费装置系统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5.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禁止虚假标价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
6.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规定接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并在营业场所门口显著位置悬挂相关禁入标志。
7.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建立有关上网信息记录台帐。 8.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行政部门举报。
9.保障经营环境安全。网吧内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10.营业环境整洁。落实“门前三包,店内达标”责任,门店招牌无缺字、残字、错字,店面店堂整洁、卫生,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对公众聚集场所的要求。
11.营业人员衣着得体、举止端庄、用语文明、待客热情、态度诚恳。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12.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服从和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与指导。在店堂醒目处设置消费者投诉台,对消费者提出的咨询和投诉及时答复,认真处理,消费者对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 十
五、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家具)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指导行业内各生产、加工、销售家具的生产经营户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生产、经营。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家具的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无偷逃税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2.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家具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严格执行“GB18584-2001《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六部分家具》”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按要求向消费者提供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确保产品安全、环保性能达标。
3.规范经营行为。规范产品标识标注,不弄虚作假;规范广告行为,不以虚假的宣传和演示欺骗消费者;规范价格行为,陈列出售的商品按物价部门要求明码标价,使用统一的物价部门监印的标价牌,价格表示真实明确,销售的商品按要求开具发票,标明家具的成分质地和件数;规范合同行为,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的协议不得有减轻或免除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内容,对合同中已作出的承诺自觉兑现。
4.提供良好的经营服务。经营环境(场所店堂)整洁、卫生。经营管理人员、营业员文明经营,礼貌待客,统一配带服务标志,公示服务和咨询电话。尊重和维护客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5.履行“三包”和售后服务责任。严格执行家具商品“三包”和售后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主动承担“三包”义务,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
(三)行业协会及业内各经营单位均应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对确因商品与服务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能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调解,让消费者满意。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十
六、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美容美发)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规范经营。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和行业服务规范,按照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美容美发服务项目,亮证亮照经营。从事一般美容服务的,不得从事属于医疗手术范畴的整容项目。
2.提供优质诚信服务。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对服务项目和所使用的美容美发产品实行明码标价,按规定收费。给消费者使用的产品需标明产品的含量(用量)、产地、使用期限等,坚决杜绝使用“三无”及伪劣产品、过期变质产品,不得对产品和服务的功效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做到不欺诈消费者。
3.店堂环境卫生整洁,工具、用品坚持一客一消毒,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4.从业人员资质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没有无证上岗现象,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
5.用预缴费形式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必须与消费者签订有关协议并开具发票,在协议中须明示经营者违反协议需承担的责任。
(三)行业协会及业内各经营单位均应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对确因商品与服务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能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调解,让消费者满意。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十
七、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行业(装修装饰)考核验收标准
(一)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指导行业内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有创建活动台帐,创建氛围浓厚。行业内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二)行业内经营者应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装修装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行业公约和行规。按照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装修装饰业务,亮证亮照经营,提高管理水平。
2.坚持诚信经营,兑现服务承诺。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正当竞争,不欺行霸市,不相互拆台。广告内容依法、规范,不做虚假宣传、演示,广告宣传中有承诺内容的必须兑现。尊重和维护业主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3.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不偷工减料。坚持安全第
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三包规定和标准,不施工扰民,不随意破坏房屋主体结构。 4.严格执行国家对装饰环保的有关规定。禁止采购、使用非环保产品和不合格原材料,工程竣工后要进行环保检测,检测结果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要求。
5.节约资源、能源。设计施工中充分体现节约、环保理念,推广工厂化生产、现场装配,节省用户开支,节省成本。
6.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合同内容表述准确,不与消费者签订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合同,确保合同履约到位。
(三)行业协会及经营者均应认真做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工作,公开服务咨询和投诉电话,对消费者提出的咨询和投诉作出明确答复,对确因商品与服务质量引起的消费纠纷,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解决。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十八、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百货商场)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企业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
2.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能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诚信自律,兑现服务承诺,树立履约守信的良好形象。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目标的建立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方面的规章制度。日常管理规范,工作检查、考核到位,质量管理有效。
4.严把商品质量关。履行商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商品质量。专卖专营商品按规定渠道进货,无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国家禁止经营商品的行为。 5.提供优质服务。服务场所的环境整洁有序,员工服务热情、文明、规范,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注重员工教育培训,员工规范服务达标90%以上,消费者对服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6.价格、计量行为规范。认真执行《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一货一卡,杜绝虚假打折、虚假标价、虚假宣传等欺诈消费者行为。严格依法计量、称重,定期组织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确保称准码足。
7.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履行《消费者作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严格执行国家对部分商品制定的“三包”规定,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认真受理消费者对本商场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投诉,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8.重视安全保卫,应急管理措施到位。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抢劫、恐怖袭击、大型促销活动造成的人流过度密集、电梯等设备设施运行故障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十九、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超市)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超市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实施创建工作计划,卖场内创建宣传氛围浓厚,从业人员对放心消费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2.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诚信自律,兑现服务承诺,树立履约守信的良好形象。
3.严格商品准入,完善台帐管理。建立商品准入备案台帐,专卖专营商品按规定渠道进货,对入市商品(食品)100%进行索证、索票,内容齐全、有效,资料归档规范、有序。
4.狠抓商品质量、计量管理。对重点入市商品建立质量、计量自检与抽检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及办法,严禁超保质期和标签不全的商品(食品)和缺斤少两的定量包装商品上市。建立农副产品上市复检制度,场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室(点)和技术人员,建立检测台帐,公示检测结果。建立健全问题商品召回、下柜、退市制度。对报损销毁的不合格商品做到有鉴定、有记录、有台帐、有结果。
5.价格行为规范。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一货一卡,杜绝虚假打折、虚假标价等欺诈消费者行为。
6.促销行为规范。场内开展的各项促销活动必须依法、规范进行,不得有虚假宣传等欺诈消费者行为,促销的商品必须保证商品质量和承担售后服务责任。
7.完善售后服务。切实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规范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设立消费者维权投(申)诉机构,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接待处理。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消费者投诉一般情况下应在7日内处理完毕。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二
十、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药店)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
2.依法、规范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有严格的药品管理相关制度,包括: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以及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药品销售及处方、特殊药品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制度。没有经销假冒伪劣药品或医疗器械的行为。
3.规范进货渠道,严格质量验收。必须坚持从合法企业购进药品,对与本店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将有关资料存档。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必须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有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做到票据合法有效,票、帐、货相符。并建立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
4.建立购销台帐,完善台帐管理。各类购销台帐记录真实、规范、完整、资料档案有专人保管。不合格、过期药品的确认、报告、销毁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5.实行药品分类管理。严格按规定进行药品分类存放、贮存、养护。销售药品时,处方药要经职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
6.合理定价,杜绝药价虚高。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对药品、药械价格的规定,做到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公平买卖。开具销售凭证。没有因价格问题被物价部门处罚的记录。
7.计量准确,不短斤缺两。配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严格依法计量、称重,定期组织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确保秤准码足。 8.规范药品和药械广告。在新闻媒体及店堂内发布的药械广告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做虚假宣传引诱或诱导消费者购买。不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药械。
9.加强员工管理。药店执业(从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药学技术人员需变更注册的,必须及时到药监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营业员应经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10.提供优质服务。营业员能热情服务、语言文明,正确指导顾客购买药品,正确介绍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诱导、误导顾客购买。店堂内应明示服务公约,公布投诉电话,设置顾客意见簿。 11.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药店应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接待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问题,并能对投诉问题进行定期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十一、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市场(工业品)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创建活动宣传,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入场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到100%。
2.依法经营。市场主办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市场经营管理活动。场内经营者领取营业执照,并按核定项目经营。
3.严格入场经营户管理,维护市场良好的交易秩序。市场主办者应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市场内商品经营者营业执照和各类经营许可证,并督促其悬挂于显著位置,不得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建立入场经营户资料档案,内容齐全、有效,归档规范。场内交易做到划行归市、分类设摊,陈列整齐有序,各类商品明码标价,计量准确,公平买卖,经营者诚实信用,不弄虚作假欺骗顾客,不哄抬物价,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市场经营户违章违法率低于10%。 4.严把入市商品质量关。市场主办者应与市场内商品经营者订立入场经营合同,约定上市商品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的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产品。并约定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方式。指导场内经营者对入市商品进行索证、索票,对重点商品建立购销台帐。在经营活动中无欺诈消费者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发生。
5.场内环境整洁,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市场开办者应加强对市场内各项经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过道畅通。建立消防、卫生、安保等制度和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抢劫、恐怖袭击、大型促销活动造成的人流过度密集、电梯等设备设施运行故障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6.提供优质服务。市场主办者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入场经营户和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定期对入场经营户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场内“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栏),公布市场管理制度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公示市场经营活动中应当注意事项、文明经营户以及违规经营户退场名单。设置市场商品行情公布栏,公布场内商品行情,设立市场服务台、意见箱、投诉电话、复验计量器具等设施,方便消费者。
7.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严格落实国家对部分商品制定的“三包”规定,切实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受理站(点),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接待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问题,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消费者投诉一般情况下应在7日内处理完毕,投诉处理率达90%以上。 二十
二、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市场(农贸)考核验收标准
1.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创建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入场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到100%。
2.依法经营。市场主办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市场经营管理活动。场内经营者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和各类经营许可证,并按核定项目和许可经营,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应悬挂于经营场地显著位置,市场主办者应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市场内商品经营者营业执照,并督促其不得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
3.严格入场经营户管理,维护市场良好的交易秩序。建立入场经营户资料档案,内容齐全、有效,归档规范。场内交易做到划行归市、分类设摊,陈列整齐有序,经营者诚实信用,各类商品明码标价。计量器具由市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做到计量准确,公平买卖,不弄虚作假欺骗顾客,不哄抬物价,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市场经营户违章违法率低于10%。
4.严把入市商品质量关。市场主办者应与市场内商品经营者订立入场经营合同,约定上市商品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的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产品。并约定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方式。指导场内经营者对入市商品进行索证、索票,对重点商品建立购销台帐。对问题商品建立退市、召回制度。设立无公害农产品销售区并设置明显标志,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和工作室,并指定专人开展正常的检测工作。
5.场内环境达标,应急措施到位。场内基础设施达到星级文明市场标准,服务设施规范,门前“三包”达标,设有停车场所,车辆分类停放整齐有序。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场内地面无积水,无垃圾;下水道无积污和异味;柜台无杂物堆积。家禽区有专用封闭场地和加工场地、有冲水设施;水产品设活鱼池,供水、排水设施良好;熟食设置封闭式营业间,具备防尘、防蝇、防污染能力。场内过道畅通,建立消防、卫生、安保等制度和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抢劫、恐怖袭击、大型促销活动造成的人流过度密集、电梯等设备设施运行故障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各项保障措施到位。
6.提供优质服务。市场主办者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入场经营户和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定期对入场经营户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场内“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栏),公布市场管理制度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公示市场经营活动中应当注意事项、文明经营户以及违规经营户退场名单。设置市场商品行情公布栏,公布场内商品行情,设立市场服务台、意见箱、投诉电话、复验计量器具等设施,方便消费者。
7.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严格落实国家对部分商品制定的“三包”规定,切实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受理站(点),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接待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问题,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消费者投诉一般情况下应在7日内处理完毕,投诉处理率达90%以上。 二十
三、江苏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考核验收共性标准
1.企业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公示创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企业职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到100%。
2.依法、诚信经营。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诚信自律,兑现服务承诺,树立履约守信的良好形象。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目标地建立商品质量、计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方面的规章制度。日常管理规范,工作检查、考核到位,质量管理有效。近年未发生影响单位形象的重大事件或被媒体曝光。
4.严把商品质量关。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商品经销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规定。无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国家禁止经营商品的行为。无重大消费安全事故发生。 5.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服务场所的环境整洁有序,员工服务热情、文明、规范,注重员工教育培训,员工规范服务达标90%以上。
6.广告内容依法、规范,不搞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优惠、虚假承诺等商业欺诈行为。公平买卖,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主动公示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及广大消费者监督。
7.价格、计量行为规范。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一货一卡,杜绝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严格依法计量、称重,定期组织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确保秤准码足。
8.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合同内容表述准确,不与消费者签订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合同,确保合同履约到位。
9.重视安全保卫,建立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应急管理措施到位。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抢劫、恐怖袭击、大型促销活动造成的人流过度密集、电梯等设备设施运行故障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10.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并严格按核定的项目经营。
11.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认真受理消费者对本单位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投诉,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投诉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 [此标准为以上未能涉及到的其它行(企)业试点单位考核验收标准]
第四篇: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标准
放心消费城市创建行业分类标准
一、商场超市
1.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并按规定进行悬挂、公示;
2、无“三无”、过期、变质、伪劣商品,无虚假广告宣传、合同欺诈、强买强卖行为。
3.所有商品明码标价,杜绝虚假打折、虚假标价等欺骗消费者行为。 4.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消费投诉处理机构,配备相关处理投诉工作人员,建立相应消费者保护各项制度,自觉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5.重视商品服务售后保障,严格执行商品“三包”及相关规定,履行承诺、诚实守信。
6.建立商品准入备案台账,专卖专营商品按规定渠道进货,对入市商品100%进行索证、索票,内容齐全、有效,资料归档规范、有序。
7、特种设备
8、消防安全
二、饭店餐饮
1. 在经营场所醒目处明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监督电话。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
2.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和自律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价格规范,明码标价。
4.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按要求索取并留存相关资料或购物凭证。
5.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规定,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旅游景点
1.环境卫生良好。景区有专业保洁,环境及公共设施保持整洁。 2.景区各项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项目公布标准,按规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有醒目的全景导游图和导向路标。
3.景区内商店亮证、亮照经营;景区内出售商品明码标价;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等。
4.消防器材和逃生设备完好有效,无火灾隐患,有安全提示警示牌。 5.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对投诉能及时有效解决。
四、医院
1.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抓,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2.各类导医标识清晰,在重要点位设有指示牌。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符合卫生标准。
3.窗口服务人员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4.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5.完善服务流程,创新创优服务措施,解决群众看病繁,提高病人综合满意度。
6.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升职业道德水平。有效遏制红包、回扣问题。
五、宾馆
1.客房干净无异味。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通道通畅,消防安全制度健全。
2.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能够自觉运用道德规范约束自己,做好服务工作。
3.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保留相关投诉记录。 4.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积极配合卫生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娱乐场所
1.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监管规范有序,《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2.严格执行消费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秩序等方面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3.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消费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安保措施具体到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得当,防范重特大消费安全事故发生。 4.经营者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5.坚决杜绝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履行预付式消费约定、虚假宣传、价格违法、服务欺诈等消费侵权违法行为。
七、网吧
1.严格执行上网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度,有查看身份证记录,在显著位置设有“未成年人不得入内”警示牌及举报电话。
2.场所内装有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过滤软件。
3.场所内消防器材要有检查记录,消防通道畅通,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或备案手续。
4.有严格的计费管理系统,销售商品明码标价。 5.强化员工素质,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服务技巧。
八、影剧院
1.依法规范经营,经营者严格遵守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依法诚信经营,场所内亮证、亮照经营,出售商品明码标价。 3.安全管理保障,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时演练。 4.明显位置有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5.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对投诉能及时有效解决。
九、农贸市场
1.商铺、熟食专柜亮证经营,证照齐全,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2.依法经营,无强买强卖,在出入口摆放公平秤,并有明显标识。 3.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识。
4.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垃圾乱扔乱堆、污水横流现象。
5.车辆停放有序,无违章停车、乱停乱放现象。
十、药店
1.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没有无证经营药品的现象。
2.亮证经营,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据。 3.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投诉制度和流程完善,记录完整。
4.营业场所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其他性能相互影响的药品等应严格分开陈列摆放,标志规范、醒目。 5.药品明码标价,明示服务公约,设置用药咨询台和顾客意见簿,公布相关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十一、生产企业 1.生产车间建立安全生产的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具体的保障措施,制度健全且制作上墙。
2.职工宿舍居住条件达标: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3.员工操作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
5.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好,室内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十二、商业大街
1.已设的公共设施(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盖、垃圾箱等)得到精心维护,功能完好,正常使用,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2.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卫生状况良好。 3.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自行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被占现象。
4.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 5.商业大街两侧餐饮、美容、休闲娱乐等各类店铺符合相关项目标准,明码标价,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十三、游戏机经营场所 1.在营业场所入口显著位置悬挂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2.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禁无证营业。
3.无具有赌博功能的设施设备和赌博现象。
4.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5.游戏机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好,室内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十四、游泳馆、美容美发店
1.《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服务人员必须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取得身体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3.采购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 4.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5.场所及周边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好,室内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十五、银行营业厅
1.有明确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无服务质量问题。 2.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3.各类业务服务指示牌准确到位,柜外有客户休息场所、意见簿。 4.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服务文明、快捷。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再补充:机动车维修、自来水、燃气、供暖、电力、物业服务、教育培训、通讯服务、快递服务等行业,还有放心消费一条街、放心消费街道、社区等
28部门的联合行文,还涉及到的部门的业务,再补充行业。
第五篇: ******争创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启动仪式 主持词
区******领导
(2011年元月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顾客朋友和******的领导、员工: 大家上午好!
子鼠报喜辞旧岁,金牛纳福迎春来。在这辞旧迎新之际,******在此隆重举行放心购物在******,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启动仪式。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出席本次启动仪式的领导和嘉宾,他们是: *************同志
******董事长兼总经理***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女士 ******供应商代表****先生
参加今天启动仪式的还有:新闻媒体朋友们,******的供应商代表。 让我们用热烈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
本次活动是为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争创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打造******放心购物的金牌形象,此次活动受到了政府和各界的高度重视。
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宿城区******领导致辞,大家欢迎!
下面,请供应商代表***先生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董事长***先生讲话。
相信大家听完刘总的讲话后,我们一定会对******信心百倍!******,诚信******,放心******,满意******这也是******追求的目标。现在由******常务副总经理***女士带领员工和供应商集体宣誓...... ...... 下面请参加人员集体签名在宣言上签字...... ******放心消费试点企业启动仪式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