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
第一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
亮点工作汇报
随着安全生产监管领域日益扩展,涉氨、涉粉尘、石油管道、钢结构施工等安全生产事故趋于多元化频发态势,迫使我们不得不亟待解决监管力量不足、行业监管技术人才极度匮乏的窘境。我局本着“薄处先通,细处先断”思路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用以弥补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求。——这也是XXX市安监局强化监管、科技兴“安”,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的由来。
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总体布局分三步走,共创建四个平台、一个中心简称四加一工程。
第一步:我局与沈阳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开发适应XXX市地区安监管理的数据软件——既XXX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该系统具体由三大信息平台构成,即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平台、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平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
1、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平台,设有网络终端设备和移动执法终端设备(XXXXXXXX—XXX型),通过企业每十天一次自查自报排查信息,真正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全过程的动态跟踪和监管。首批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共X部已于XXXX年1月9日已装配到位。
2、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平台,于XXXX年5月正式开通,可实现安监局与各企业、平台内企业与企业间横纵向数据交换和信息传输,做到了下情上传、上令下达,确保政令畅通、方便快捷和监管高效,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3、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利用该平台可对企业所在地做卫星定位,区域间显示企业数量,规模相关数据。便于统筹监管。
第二步:大力推广微信公众平台建设,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旨在发动全市民众查找安全隐患,并在特殊时段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现已接待群众举报,取得良好成效。
第三步:为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我局积极探索新思路筹划建立 “安全生产信息监控中心”利用先进的网络监控设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进行24小时监控,配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将主动出击严密监控与企业自检自查无缝网络对接,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网络化、即时化科学管理。
第二篇: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管理办法
广西昭平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
信息平台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信息汇报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平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管理规定(试行)》(桂农投司安〔2016〕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管理职责、企业分工、汇报流程,报送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西昭平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第二章 各有关部门职责
第四条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好平台使用问题与集团公司、基层站所之间网络及服务器连接等相关技术问题。设信息平台兼职管理人员1名,做好信息平台的推广使用、培训工作,审核基层单位上报的技术数据、信息纠正等工作,每周至少1次登陆信息平台进行评阅。
第五条 营销部负责组织好营销口基层机构对有关隐患排查登记、“两票”、三会、检查项目的信息录入平台工作。设信息平台兼职管理人员1名,负责至少每周1次登陆信息平台,进行对所所属基层机构的安全生产信息上传工作进行监督和查看。
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好生技口基层机构对有关隐患排查登记、“两票”、三会、检查项目的信息录入平台工作。设信息平台兼职管理人员1名,负责至少每周1次登陆信息平台,进行对所所属基层机构的安全生产信息上传工作进行监督和查看。
第七条 检查平台栏目中“5.1-5.13”13个子项目中需要通过平台管理员及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员工协调进行管理,按照2015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中各部门分工、职责要求及集团公司文件要求及时做好信息上传工作。此类信息通过添加上传文字、文件、图片等多种方式进行发布与保存,并不断进行安全文档信息更新与纠正。
第八条 各基层一线站所、班组要及时、准确、完整地登录信息平台,对每日的班前班后会、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两票”、“安全日活动”要及时组织人员录入。
第三章 平台信息报送规定
第九条 安全生产信息平台信息填报及违规处置
(一)工作票、操作票信息填报
1.各基层供电所、一线班组、变电站等根据实际,将工作终结或工作票终结、已执行的各类工作票、操作票(正确打印或手填写的)信息通过手机、相机、扫描仪上传图片等方式填报到信息平台“两票”中“工作票”、“操作票”栏。传送到电力调度中心的施工队各类工作票由电力调度中心负责填报到信息平台“两票”中“工作票”栏。
2.工作票、操作票填报时限为即时填报,最迟上传时限为:工作票终结(操作票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上传到信息平台,否则,按无票工作处理。
3.工作票、操作票信息填报必须与真实工作相符合,不能谎报、错报、漏报、迟报信息。各关口主管职能部门每月要对每个班组上传的“两票”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并在 “评论”处留下评语。如发现谎报、错报、漏报、迟报信息,各关口主管职能部门不按期进行检查的,发现3起以上(含3起)情况按习惯性违章处置。
(二)班前班后会
1.各基层供电所、一线班组、变电站等需要根据实际,将每天召开的日常班前班后会、有施工任务的施工班前班后会(纸质版已签名的真实信息)等信息通过手机、相机、扫描仪上传图片等方式填报到信息平台“三会”中“班前班后会”栏,杜绝班前班后会上无签名、少签名、代签名和未参会却签名现象。
2.班前班后会填报时限为即时填报,最长漏填报期限不能晚于会后5个工作日。 3.班前班后会信息填报必须与真实工作相符合,不能谎报、错报、漏报、迟报信息。各关口主管职能部门每月要对每个班组上传的“班前班后会”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填写班前班后会信息评语。如发现谎报、错报、漏报、迟报信息,各关口主管职能部门不按期进行检查的,发现3起以上(含3起)情况按习惯性违章处置。
(三)安全生产例会
1.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监察部、建设部、营销部、生产技术部)、各基层供电所等需要根据实际,将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会议记录(纪要)、签到册、会议照片等信息通过手机、相机、扫描仪上传等方式填报到信息平台“三会”中“安全例会”栏。
2.安全生产例会填报时限为即时填报,最长漏填报期限不能晚于会后5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例会信息填报必须与真实工作相符合,不能谎报、错报、漏报、迟报信息。安全监察部要每季进行1次抽查检查,填写安全生产例会信息评语。如发现谎报、错报、漏报、迟报信息,关口主管职能部门不按期进行检查的,发现2起以上(含2起)情况按习惯性违章处置。
(四)安全日活动
1.各基层供电所、变电站、一线班组、等需要根据实际,将每次召开安全日活动信息通过手机、相机、扫描仪上传等方式填报到信息平台“三会”中“安全日活动”栏。 2.安全日活动填报时限为即时填报,最长漏填报期限不得超过活动开展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
3.安全日活动信息填报必须与真实工作相符合,形式可以多样,但不能错报、漏报、迟报信息。各关口主管职能部门每月要对每个班组上传的“安全日活动”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填写安全日活动信息评语。如发现谎报、错报、漏报、迟报信息,关口主管职能部门不按期进行检查的,发现2起以上(含2起)情况按习惯性违章处置。
(五)安全检查信息
1.各职能部门需要根据实际,将每次安全检查情况信息(包括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检、突击督查、上级部门检查等)通过手机、相机、扫描仪上传等方式填报到信息平台主页面“一检查”中各检查项目栏,文字图片信息形式不限。安全监察部负责填报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信息,各有关部门负责上传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信息。
2.安全检查信息填报时限为即时填报,但最迟填报不得超过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
3.安全检查信息填报必须与真实工作相符合,以检查工作总结、通报、文字或图片为主要内容。不能错报、漏报、迟报信息,发现2起以上(含2起)情况按习惯性违章处置。
(六)隐患排查信息
1.各职能部门、各基层供电所、变电站、一线班组等需要根据实际,将每次开展隐患排查信息(主要是根据各站所“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台账”登记的真实隐患信息)填报到信息平台主页面“隐患排查”中“隐患排查登记”栏。
2.隐患排查信息填报时限为即时填报,但最迟填报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逾期未能及时填报视为漏报处置。
3.隐患排查信息填报必须与真实现场各种隐患情况相符合,不能谎报、错报、漏报、迟报信息。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每月进行1次抽查,填写隐患排查信息评语。如发现谎报、错报、漏报、迟报信息,或者填写人员造资料形式主义的填报,各有关职能部门不按期进行检查纠正的,发现2起以上(含2起)情况按习惯性违章处置。
4.在每月25日,信息平台系统进行隐患信息锁定,相关隐患信息将不再允许修改操作,请站、所、班组根据实际,注意相关隐患信息的统计管理。
(七)其他信息
1.其他信息是指反映公司及基层站所各类安全生产信息。这类信息的内容、形式、格式不局限,以符合国家电力安全标准化资料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种人员安全培训、设备安全资料、应急预案与事故救援、各种演练等相关安全资料为主。
2.其他信息填报需要通过公司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员工协调进行管理,信息平台主页面的左侧检查栏中“5.1-5.13”13个子项目都要上传相关资料。各部门分工、职责按照2015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规定,通过添加上传文字、文件、图片等多种方式进行发布与保存,供相关部门与员工查阅使用,并不断进行安全文档信息更新与纠正。
4.公司安全监察部将不定期对此类信息进行检查,发现未填报其他安全信息情况的部门,缺少2项将按习惯性违章处置。
第五章 信息平台绩效规定
第十条 公司信息平台绩效规定
各相关部门及基层单位,要结合信息平台管理制度的职责规定要求,做好相关的信息平台使用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本公司、本部门的绩效考评。制订好公司的信息平台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管理员与相关奖惩办法,并与创建安全生产优秀班组等评优评先活动进行挂勾。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如在执行过程中有与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管理规定存在差别的,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监察部。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VPN接入平台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VPN接入平台的安全,使用者须遵守以下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如因违反规定而造成安全或泄密事故的,使用者须负相应的责任。因用户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市财政局、市机关信息网络中心、市财政信息中心不承担责任。
账号密码管理规定
使用者须自行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避免外泄。使用者应避免在公用电脑上使用VPN平台;如果在公用电脑上使用,在离开电脑时须退出登陆,并清除浏览器的缓存。
新开通账号的用户,在收到开通账号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登陆VPN修改密码。 建议用户定期修改密码,并采用组合复杂密码,如密码应由数字、大小写字母、特殊符号组成。 用户账号专人专用,不得借与他人使用。 用户须在装有防病毒软件的电脑上使用。 用户如怀疑账号密码外泄,请即与系统管理员联系。
第四篇:平安城市三维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信息平台
智慧平安城市建设
---- 三维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信息平台
模 块 及 功 能 设 计 方
详细需求请咨询
案
为规范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满足政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信息系统的功能需求,实现城市安全网格化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信息化,结合“天眼”工程,从静态到动态监管。打造出立体、可视化的智慧平安城市,推进平安、维稳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全国最平安城市。
一、 平台优势
三维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信息平台具有以下几点特色优势: 1.安全日常管理与应急管理的有效结合; 2.确保与上级、同级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
3.解决应急预案,满足“实战”需要,即快速有效调出相关信息供有关人员使用;
详细需求请咨询 5.平台提供科学的决策工具;
6.统一的规划,信息共享,多部门互用互享。
二、应急系统业务需求分析
平安城市三维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信息平台整体划分为两大功能模块,即:基础信息管理、应急指挥系统。
1. 基础信息管理模块主要是系统管理员对企业重大危险源、应急资源、GIS地理信息、应急预案、知识库、传感器信息、“天眼”视频监控点信息、事故响应级别分级标准信息以及应急生产调度方案的管理和维护。
应急资源管理模块实现对企业应急救援人员、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医疗救护、专家信息的管理和更新。
GIS地理信息管理模块实现对企事业单位内部及周边地区人口分布、道路属性、建筑物、城市部件、生产装置和管线等信息的管理、更新和地图定位。其中,周边地区是指企业周边2公里的范围。系统电子地图包括并不限于如下图层:三维地图层、影像(二维)地图层、危险源图层、应急资源图层、道路图层、电话分布图层、传感器分布图层、视频监控点分布图层、避难场所图层和人员分布图层。
应急预案管理模块是对企业应急预案的数字化管理维护。用户可以通过系统完成对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分级、发布、统计分析、演练、培训等工作。
系统提供知识库管理功能,用户可以在知识库管理界面进行新建、修改、删除和打印等操作。系统知识库包括:常见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质表、常见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程序、常见危化品事故救援人员防护措施和危化品中毒人员救治措施等内容。
系统提供传感器信息管理功能,用户可以在传感器信息管理界面进行浏览、新建、修改、删除和查询等操作,其中传感器信息主要包括:传感器编号、传感器类型和传感器状态等信息。
详细需求请咨询 系统提供视频监控点信息管理功能,用户可以在视频监控点信息管理界面进行浏览、新建、修改、删除和查询等操作。其中,视频监控点信息主要包括视频监控点编号和状态等信息。
系统提供事故响应级别分级标准信息管理功能,用户可以在事故响应级别分级标准信息管理界面进行浏览、新建、修改、删除和查询等操作。其中,事故响应级别分级标准信息主要包括级别名称和分级标准等信息。
系统提供应急生产调度方案管理功能,用户可以在应急生产调度方案管理界面进行浏览、新建、修改、删除和查询等操作。其中,应急生产调度方案主要包括事故类型和应急生产调度方案内容。 2.应急指挥模块主要完成接处警管理、远程视频调阅、监测预警、应急辅助决策(包括应急救援方案生成)、事故后果模拟分析、应急通信和日志管理功能。
接警功能包括对电话报警和传感器报警等不同报警方式的接警记录和不同部门的接警信息共享。
处警功能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地点定位、事故分级、事故通知、应急处置程序调阅和事故信息上报等。
应急辅助决策功能主要包括人员疏散范围和疏散路线计算、应急资源调配路线计算、事态检测与评估、现场视屏调阅、大屏幕切换和应急恢复等内容。
事故后果模拟分析功能包括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扩散范围进行实时模拟和预测。
应急通信功能主要包括短信群发和电话呼叫、录音等。 日志管理功能包括对应急救援的全过程进行记录。
应急案例管理是对企业集团内部以及外部典型的事故救援案例的管理与维护。
三、方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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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案适用范围及特点
平安城市三维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信息平台方案立足于满足企业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与事故应急救援的需求,经过实际应用证明方案可以应用于城市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方案特点总结如下: (1)紧扣城市实际情况
方案中每个功能模块提供的功能都与城市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应急救援需求相对应,例如:方案中对企业常见的火灾、爆
详细需求请咨询 炸和毒物泄漏等事故的快速模拟与预测功能在企业实际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演练中均有重要作用。
(2)先进的事故应急管理理念与信息化的完美融合
方案中将先进的事故应急管理理念(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四阶段)与先进、成熟的IT技术进行了完美的融合。在应急管理理念的基础上,进行逐层的业务和功能分析,并最终确定一套科学的企业应急救援平台的组成结构和实施方案。 (3)多学科先进成果和技术的集成应用
平安城市三维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信息平台是一个多学科先进成果和技术的集成应用,包括:事故后果快速模拟与预测模型、区域人员疏散计算与模拟模型、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事故信息即时通知技术等。这些先进的研究成果和技术的集成应用为系统未来的扩展提供了大量的经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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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使用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正确地使用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更好地落实煤炭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保障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平台”),是指覆盖省、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省属煤炭企业以及全省煤矿,用于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相关业务网上办理的信息系统平台。全省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以及全省煤矿对安全监管平台的管理、维护和使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安全监管平台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省煤炭工业局负责安全监管平台的规划、设计和全面管理,对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及省属煤炭企业的平台使用进行监督和指导;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负责对下级单位及所属煤矿的安全监管平台使用进行监督和指导;各煤矿负责安全监管平台安全生产信息处理和上报。
- 12第十二条 使用VPN终端设备的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设备,严禁转借他人。设备遗失或损坏时应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到省煤炭工业局调度中心进行挂失或更换,所需设备费用由所在单位自行承担。
第三章 平台初始化
第十三条 安全监管平台自2014年12月1日起上线运行。上线运行后第1个月为平台初始化时间,平台初始化结束后系统进入正常使用阶段。
第十四条 启动平台初始化后,煤矿应收集汇总以下资料,经煤矿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煤矿有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录入到安全监管平台,并于上线运行后10日内提交上级单位审核。
1、煤矿基础信息(煤矿基础信息库);
2、煤矿值班带班领导名单(调度管理);
3、本煤矿生产事故(调度管理);
4、采煤工作面信息(调度管理);
5、掘进工作面信息(调度管理);
6、调度员信息(调度管理);
7、本确定的A、B级隐患(隐患排查治理);
8、本单位应急预案及备案信息(应急管理);
9、煤矿生产要素基本信息(生产要素登记)。
第十五条 各煤矿直接上级单位应督促所属煤矿及时上报第十四条涉及的初始化资料,并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进行信息审核。审核工作应在上线运行后20日内完成。
第十六条 启动平台初始化后,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应收集以下资料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由专人负责录入到安全监管平台,并在上线运行后15日内提交上级单位审核。
1、单位领导名单(调度管理);
2、调度负责人通讯录(调度管理);
3、本单位应急预案备案信息(应急管理)。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应在上线运行后25日内审核确认所属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上报的前款所涉及的初始化资料。
第十七条 新建矿井应在联合试运转结束后,向省煤炭工业局申请开通系统使用权限,经审核同意后按第十四条要求上报初始化资料。其直接上级单位应在矿井正式投产之前完成初始化资料审核。
第四章 煤矿基础信息库
第十八条 煤矿基础信息库由煤矿调度机构负责管理和维护。安全监管平台根据隶属关系自动将煤矿提交的基础信息库信息上报给直接上级单位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煤矿调度机构应每季度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查,形成煤矿基本信息变更报告,经分管矿
- 56报”,假期最后一天上报节假日值班总结。煤矿直接上级单位应及时审核所属煤矿上报的节假日调度信息并按规定时限逐级上报到省煤炭工业局调度指挥信息中心。
第三十一条 通过安全监管平台,实行煤矿调度人员分级登记备案。各单位在调度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填报“调度人员登记申请”。煤矿直接上级单位负责对所属煤矿调度人员登记备案,各市煤炭工业局负责对所属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调度人员登记备案,省煤炭工业局调度指挥信息中心负责对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调度人员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开展全省煤矿调度人员培训时,各煤矿应通过安全监管平台上报培训计划并报名。煤矿直接上级单位负责汇总所属煤矿培训计划并逐级上报。
第三十三条 煤矿应按有关规定要求每月上报煤矿调度专业质量标准化自检评分情况。煤矿直接上级单位审核所属煤矿调度质量标准化自检评分并上报达标检查情况。
第三十四条 当发生无法访问安全监管平台情形时,所在煤矿调度人员应在平台外按照调度报表模板填写调度报表,按规定的时限,将调度报表及未能正常上报原因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应加盖单位公章)两种方式同时报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通过平台工具导入调度报表数据。上级单位也无法访问安全监管平台的,应将调度报表信息汇总后按照规定时限要求上报其上级单位,直至省煤炭工业局调度指挥信息中心。
第六章 通防管理
第三十五条 煤矿应在每月5日前由相关业务部门上报“瓦斯事故月报表”、“瓦斯抽采月报表”、“瓦斯利用和超限月报表”、“地面抽采利用月报表”。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应当于每月8日前审核完成后上报省煤炭工业局。
第三十六条 煤矿应当在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时上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相关材料。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应当在所属煤矿上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三十七条 煤矿应当在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时上报矿井通风核定材料。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应当在所属煤矿上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七章 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第三十八条 煤矿应按月及时上报C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第三十九条 煤矿排查并经确认存在“A、B级隐患”的,应当在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录入安全监管平台。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属煤矿上报的“A、B级隐患”审核。
第四十条 煤矿应按月上报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各煤矿直接上级单位应当在所属煤矿上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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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煤矿安全检查
第五十条
煤矿应将各级相关管理部门、上级企业集团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
第五十一条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应审核本单位组织和省煤炭工业局委托检查的安全检查记录,在煤矿上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五十二条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在组织到矿检查前,应充分了解之前各类检查开展情况,实现各级管理部门安全检查活动的联动,即要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又要避免因重复检查对煤矿正常生产造成影响。
第五十三条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要按季度填报执法季报,并上报省煤炭工业局。
第十一章 煤矿生产能力登记
第五十四条
煤矿应在每年年初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煤矿生产能力信息进行核查,形成变更报告,经分管矿长签字确认后,于1月20日前通过安全监管平台中的“生产能力登记”功能录入,提交上级单位审核。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应及时审核煤矿生产能力相关信息。
第五十五条 新建、技术改造和资源整合煤矿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或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后,应及时录入煤矿生产能力信息,提交上级单位审核。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应及时审核煤矿生产能力相关信息。
第十二章 煤矿生产要素基本信息登记管理 第五十六条 煤矿应在每年年初和年中对煤矿生产要素基本信息数据进行核查,填写《山东省煤矿生产要素采集核查表》,经分管矿长签字确认后,于6月初和12月初前通过安全监管平台中的“生产要素登记”功能录入,提交上级单位审核。煤矿生产要素登记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并上报。
第五十七条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应及时审核煤矿生产要素相关信息,于6月底前、12月底前完成上报。
第五十八条 新建、技改和资源整合煤矿通过竣工验收后或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后,应及时录入生产要素登记信息,提交上级单位审核。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矿井生产要素采集和报送工作。
第五十九条 淘汰关闭煤矿在有关证照注销后,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报省煤炭工业局注销矿井生产要素采集信息。
第十三章 考核及处罚
第六十条 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监管平台使用情况检查,煤矿每月进行一次自检,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到上一级煤炭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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