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广告位合同
第一篇:led显示屏广告位合同
LED显示屏广告位出租合同样本
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规和条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在 v 的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以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一、广告发布期限
1. 发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发布时段:滚动播放时间为每天,8:30-20:00播放,每天 次* 秒。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停止播放。
二、广告发布费用
1. 广告发布费总额为人民币 (¥ 元整)。 2. 付款方式:乙方广告发布前一天内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一次性交至甲方财务部。
三、广告发布的内容
1、 广告内容: 。
2. LED显示屏如有任何损坏导致无法正常播放或遮挡的情况的,甲方应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广告发布时间或退还相应的费用。
3. 若在合约期内,甲方须暂时停止播放乙方之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活动、政策变化、临时遮盖及其它非甲方原因影响发布的)的,甲方应立刻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广告发布期限或退还相应费用。
四、违约责任
1. 如乙方逾期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发布费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补交应付的广告发布费用之外,每逾期一日,按照广告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甲方因乙方逾期付款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诉讼费用及甲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等)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2. 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在收到对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广告费3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其赔偿至实际经济损失。
五、不可抗力
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刻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2. 甲乙双方确认,除因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对法律的修改、政府的行政行为、阵地结构变化或外墙改造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予以免除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发布时间收取甲方广告费用,多退少补。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处理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与信任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经协商无效的,可向广告发布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通知
1、涉及本合同权利义务变化的或其他必要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传递,收到方应签收。如无法向他方直接送达或收到方不予签收,可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
2、本合同下述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通知送达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果任何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通知送达前述地址,即视为被送达方收到,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人承担。
八、其它约定事项
1. 关于在本合同中未予约定的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认为确有需要时,另行缔结书面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为凭。 4.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制、产权结构调整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变更等事项,双方承诺不影响本合同的延续性。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LED显示屏广告合同
甲方(LED屏拥有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告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基本情况
1、LED广告屏位置:
。
2、广告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不含税金)
3、播出内容。
4、播出的套餐类型
。
第二条
播出期限
本广告播出期限为____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付款方式
l、在合同签订3个自然日内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人民币:
(大写:
)
第四条
双方责权
(一)乙方责任
乙方须及时提供报批报建所需的文件资料,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所播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不对由乙方播出内容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及法律后果。
3、乙方须及时足额向甲方缴交广告播出费。否则本合同随即宣告终止。并保留向乙方追索相关损失的权利。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遵守广告播出、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甲方自行承担。
2、在合同期内,除初始播出内容,甲方可根据乙方需要,免费提供更换广告内容4次/年(不包含制作费)。
3、LED显示屏施工费、用电增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5、有突发事件政府重大事项或政府大型公益活动,甲方有权停止当天LED电子显示屏的播出时间。占用乙方广告播出的时间做相应的延期。
6、合同期内,一旦发生无法预见的故障或是停电等停机现象。甲方将在48小时内抢修,对乙方广告播出时间、次数耽搁的,做相应的延期作为补偿。
7、如因战争、严重火灾、台风、地震等双方都认可的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按期履行协议的,则协议执行的时间由上述事件的发生可作相应的延期。
第五条
合同期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如乙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商议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
END
—
第三篇:Led显示屏广告发布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委托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LED户外广告屏媒体位置发布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广告地点:
二、合约期限
乙方委托甲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布广告。
三、广告费:
1、广告费指的是乙方使用甲方广告位发布广告而需向甲方缴纳的费用。
2、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广告费
广告费用为 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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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定金 元) 。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确保本广告发布的审批手续的齐全、合法。
2、乙方保证委托甲方代理的宣传活动及宣传产品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样稿侵犯第三人的权利,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依据为乙方前期签字确认的样稿;如乙方在一日内未对广告发布质量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对广告发布质量无议。
4、甲方有权审查宣传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宣传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乙方做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5、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如拆迁)的变化,造成宣传广告不能正常发布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费按照实际发布时间计算,剩余款项返还。
6、遇到重要节日或国家重要事件而需变更广告宣传形式的,甲方有权予以更改宣传形式。
7、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约事宜,并重新签订合同
8、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在履约期间均不能无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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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违约金。
五、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第 3 页 共
3 页 乙方: 授权代表:日期:
第四篇: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
XXXXXXXX的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以资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LED显示屏的基本数据
序号
指标
数据
1
宽×高
2
媒体像素
3
播出频次基准
4
画面的刷新速度
二、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
,具体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播放内容为准。
2、发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始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日)共计
日;
3、发布时段:
三、广告发布费用
1、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LED显示屏单价如下:
2、付款方式:
3、发票约定:
四、广告的制作、审批与播放
1、甲乙双方对刊播的广告内容约定如下:
(1)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
3
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播放样带,以便乙方负责相关的编播工作。
(2)甲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将保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拒绝发布或提前终止发布甲方广告的权利。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变更所播放的广告内容,但须提前
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
3、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
7
个工作日将其广告内容及相关的审批材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交与乙方,由乙方负责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乙方应于合理时间内将行政审批办理完毕,并保证甲方广告的及时播出,但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审批材料不完整、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有违法情形等原因,导致批准日期延迟或无法获得批准的除外)致使迟延或无法发布的情况除外。
4、乙方须在甲方广告上画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报告”,“上画报告”包括甲方广告发布情况的照片一组(日、夜各一张)或影像文件,照片和影像文件的具体规格按乙方的通常标准执行。中途换片只提供白天照片。
乙方须于广告发布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监播报告”(法定假日除外)。
以上“上画报告”和“监播报告”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付的,则交付日期自动顺延。
5、本合同期内,因以下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播放(本处所述“无法正常播放”是指一个自然日内的播放次数为零,且此情况不属于本合同所指“漏播”情形)甲方广告时,双方按如下约定执行:
(1)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维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乙方应于24小时内修复完成并自动为甲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播放时,乙方应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LED显示屏可正常播放时,乙方也应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自动为甲方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2)若在合约履行期间,乙方须暂时停止播放甲方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活动、政策变化、临时遮盖及其它正当原因)的,乙方应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相应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发布甲方的广告过程中,若发生错播、漏播的,每错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补一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补播(但因政府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乙方拒绝履行以上补偿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因错播或漏播广告而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2、因乙方原因逾期发布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广告时,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仍未发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合同总价款。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如期发布甲方广告时,自乙方书面通知催告甲方之日起10日内甲方未消除其原因的,视为甲方单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
4、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经相对方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及因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对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复制本合同或因本合同而向对方提过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计划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违反上述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六、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变化,政府的行政行为,城市景观街区及空间改造、临时停电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免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处理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与信任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经协商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执行的价格仅限于合同约定的发布期内且双方需对价格保密;发布期后是否续播,甲乙双方需重新商定,且执行价格是以当期的市场价格而定。
2、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认可;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如下文件为本合同之附件。
1、甲方负责提供如下文件(需加盖公章)
(1)甲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广告播放样稿(彩色打印);
(3)如发现画面出现注册商标,需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布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证明文书;如发布画面出现专利,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证书、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等证明文书。
(4)需提供该房产预售许可证;
2、乙方负责提供文件:
(1)LED显示屏基本情况表。
(2)户外LED显示屏整体效果图。
(3)乙方户外发布广告的资质证明。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合同专用章):
乙方(合同专用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ND
—
第五篇: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合作合同协议
篇一: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协议 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82号(中国电信营业厅)楼上的led显示屏
上发布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以资确定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
一、 led显示屏的基本数据
二、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 , 具体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播放内容为准。
2、发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始日)起至 年 月 日 (终止日)共计日;
3、发布时段:
三、广告发布费用
1、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led显示屏单价如下:
2、付款方式:
3、发票约定:
四、广告的制作、审批与播放
1、甲乙双方对刊播的广告内容约定如下:
(1)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 3 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播放样带,以便乙方负责相关的编播工作。
(2)甲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将保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拒绝发布或提前终止发布甲方广告的权利。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变更所播放的广告内容,但须提前 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
3、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 7 个工作日将其广告内容及相关的审批材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交与乙方,由乙方负责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乙方应于合理时间内将行政审批办理完毕,并保证甲方广告的及时播出,但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审批材料不完整、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有违法情形等原因,导致批准日期延迟或无法获得批准的除外)致使迟延或无法发布的情况除外。
4、乙方须在甲方广告上画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报告”,“上画报告”包括甲方广告发布情况的照片一组(日、夜各一张)或影像文件,照片和影像文件的具体规格按乙方的通常标准执行。中途换片只提供白天照片。乙方须于广告发布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监播报告”(法定假日除外)。
以上“上画报告”和“监播报告”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付的,则交付日期自动顺延。
5、本合同期内,因以下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播放(本处所述“无法正常播放”是指一个自然日内的播放次数为零,且此情况不属于本合同所指“漏播”情形)甲方广告时,双方按如下约定执行:
(1)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维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乙方应于24小时内修复完成并自动为甲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播放时,乙方应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led显示屏可正常播放时,乙方也应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自动为甲方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2)若在合约履行期间,乙方须暂时停止播放甲方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活动、政策变化、临时遮盖及其它正当原因)的,乙方应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相应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发布甲方的广告过程中,若发生错播、漏播的,每错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补一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补播(但因政府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乙方拒绝履行以上补偿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因错播或漏播广告而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2、因乙方原因逾期发布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广告时,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仍未发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合同总价款。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如期发布甲方广告时,自乙方书面通知催告甲方之日起10日内甲方未消除其原因的,视为甲方单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
4、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经相对方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及因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对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复制本合同或因本合同而向对方提过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计划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违反上述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六、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变化,政府的行政行为,城市景观街区及空间改造、临时停电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免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处理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与信任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经协商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执行的价格仅限于合同约定的发布期内且双方需对价格保密;发布期后是否续播,甲乙双方需重新商定,且执行价格是以当期的市场价格而定。
2、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认可;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如下文件为本合同之附件。
1、甲方负责提供如下文件(需加盖公章) (1)甲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广告播放样稿(彩色打印);
(3)如发现画面出现注册商标,需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布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证明文书;如发布画面出现专利,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证书、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等证明文书。 (4)需提供该房产预售许可证;
2、乙方负责提供文件:
(1)led显示屏基本情况表。
(2)户外led显示屏整体效果图。
(3)乙方户外发布广告的资质证明。篇二: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定稿 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编号____no________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受托方):赤峰文承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京路民族宾馆四楼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步行街世纪隆楼上的超高清led显示屏(以下简称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led显示屏的基本数据
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播放样带为准。
2、发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始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日)共计______日;
3、发布时段:合同期内,乙方为甲方滚动播放广告的时段为每日上午9:30——12:00时,下午15:30——20:30时;冬季,上午:9:30——12:00下午:15:00——18:30
4、发布频率:滚动播放甲方广告的频率为每小时2次;
5、广告片规格:甲方广告样带单次播放的规格为秒。
二、广告发布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广告发布费:
□按月一分钟内容优惠计费,每月(30天)1500元人民币;□按季一分钟内容优惠计费,每季(90天)3600元人民币; □按年一分钟内容优惠计费,每年(365天)12000.00元人民币; □按年2分钟——3分钟专题内容优惠计费,每年(365天) 20,000.00元人民币。
2、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大写)______ ______ 元人民币(¥____________)。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
乙方在发布甲方的广告过程中,若发生错播、漏播的,每错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补一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补播(但因政府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乙方拒绝履行以上补偿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因错播或漏播广告而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四、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赤峰仲裁委员会仲裁。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赤峰文承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电话:04767886558 手机:15104765178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电话
2011年月 日篇三: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协议 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编号____no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超高清led显示屏(以下简称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led显示屏的基本数据
二、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播放样带为准。
2、发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始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日)共计______日;
3、发布时段:合同期内,乙方为甲方滚动播放广告的时段为每日_____时至____时;
4、发布频率:滚动播放甲方广告的频率为每小时_____次;
5、广告片规格:甲方广告样带单次播放的规格为_____秒。
三、广告发布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广告发布费: □按次计费,每次______元人民币; □按日计费,每日______元人民币;
□按周计费,每周(7天)____元人民币; □按季计费,每季(90天)____元人民币; □按年计费,每年____元人民币。
2、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
3、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广告的制作、审批与播放
1、甲乙双方对刊播的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约定如下:
(1)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或光盘,以便乙方落实相关的编播工作。
(2)甲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将保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拒绝发布或提前终止发布甲方广告的权利。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的策划、设计、制作均由甲方负责完成并承担全部费用;若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制作广告样带或光盘的全部或部分工作时,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就该事项订立合同书。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变更所播放的广告内容,但须提前15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或光盘。样稿或光盘的规格发生变化时,双方参照本合同所约定的价格另行协商。
3、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6个工作日将其广告内容及相关的审批材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交与乙方,由乙方负责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乙方应于起始日前将行政审批办理完毕保证甲方广告的及时播出,但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审批材料不完整、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有违法情形等原因,导致批准日期延迟或无法获得批准的除外)致使迟延或无法发布的情况除外。
4、乙方须在甲方广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刊播确认单》,《刊播确认单》应包括甲方广告发布情况的照片一组(日播夜播照片各一张);乙方须于甲方广告发布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供《停刊确认单》。 以上《刊播确认单》、《停刊确认单》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付甲方时,则交付日期自动顺延。甲方应在收到《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后向乙方出具签收文件;若甲方在收到《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之日起三日未向乙方出具书面回复时,则视为甲方认可并确认《刊播确认单》或《停刊确认单》之内容。
5、本合同期内,因以下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播放(本处所述“无法正常播放”是指一个自然日内的播放次数为零,且此情况不属于本合同所指“漏播”情形)甲方广告时,双方按如下约定执行:
(1)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维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乙方应于24小时内修复完成并自动为甲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播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故障停刊确认单》,待led显示屏可正常播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恢复刊播确认单》并自动为甲方顺延广告发布期限。(2)因政府通知或行政命令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时,乙方应于上述情形消失后恢复播放并自动顺延甲方广告的发布期限。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
乙方在发布甲方的广告过程中,若发生错播、漏播的,每错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补一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补播(但因政府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乙方拒绝履行以上补偿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因错播或漏播广告而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2、因乙方原因逾期发布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广告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仍未发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合同总价款并按该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如期发布甲方广告时,自乙方书面通知催告甲方之日起10日内甲方未消除其原因的,视为甲方单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款额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15日仍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额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经相对方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6、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及因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对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复制本合同或因本合同而向对方提过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计划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违反上述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六、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变化,政府的行政行为,城市景观街区及空间改造、临时停电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免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其它约定事项
1、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认可;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