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干警中国梦演讲稿
演讲稿分为多种写作格式,有的演讲稿是以工作总结的方式,有的演讲稿是以主题的方式。你知道如何写出主题明确的演讲稿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院干警中国梦演讲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法院干警中国梦演讲稿
中国梦心得体会 法院系统人员
在通往幸福人生的赛道上,没有人有资格抢跑。社会应该毫不偏袒地为所有人提供人生出彩的机会,让每个人都享有梦想成真的可能,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社会公正问题也越来越为政府所重视。实现社会公正,既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石,也是进入攻坚期的中国改革的内在目标。
社会公正、机会公平,和每个人的发展密切相关。以我个人为例,从一个“山里娃”到大学生,从法学教授到法官,以自身努力改变命运,和高考制度、法官选任制度、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等机制分不开。这些看似抽象的制度,其良好运转,维护了一个社会的机会公平,让每个人都有出彩的机会。
人的家庭出身、先天禀赋是无法选择的,政府的责任不是去消灭这些差异,而是保证每个公民都站在同样的权利起跑线上。在通往幸福人生的赛道上,没有人有资格抢跑。机会平等,意味着人们不受家庭出身、个人所处阶层的影响,不受任何种族、性别、年龄差别的影响,而只受个人自主活动能力和努力程度的影响。社会应该毫不偏袒地为所有人提供人生出彩的机会,让每个人都享有梦想成真的可能,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
近年来,一系列引发舆论关注的热点事件背后,凸显的往往是社会公正问题。在“炫富”引发的滔滔民意背后,可以看到公众对分配公正的企盼;透过“萝卜招聘”等现象,折射的是公众对公平的就业环境的渴求。“公生明,偏生暗”,公平政治的推行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是中国社会未来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自古以来,民众都期盼良善而有作为的主政者能够实现社会公正。好的主政者往往可以为社会的公正和发展创造条件,但在现代社会,社会公正的实现更多地依赖于良善的制度和法律。就目前而言,让公正成为社会保持健康活力的稳定器,衡量人们满意度的天平,应以十八大确定的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为导向,加强社会公平的基础性制度建设。
国家要让每个中国人的生活有盼头、有奔头,让每个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靠,推动人民维持有尊严的生活,这样才能保证无数中国梦的实现。而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应该力图使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公平处理,这样才能保证权利公平的法治社会,保证每个人的梦想不因不公而受挫。只有权利平等,中国才可能是一个强大的、有尊严的美丽中国。
规则公平是社会运行的基本法则,它的着眼点是制度公平、形式公平。任何社会主体,无论是政府公务人员,还是普通民众,在法律和规则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于人民法院而言,对待每个到法院打官司的人,都应按同一尺度、同种规则,进行同等对待。规则公平,意味着共同遵循公正的游戏规则,走在同样的法治轨道上,按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按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让明规则强过潜规则,让每个人不因地位、身份、财产的不同而有不公正的际遇。
第二篇:法院干警内勤工作计划
作为一名新加入法院的干警,我对自身工作岗位2012年工作做如下计划:
一、紧紧围绕庭工作规划,谋划个人工作重点。
2012年,我庭面临实施权配置改革和两清工作两大工作难点,承担全庭上传下达枢纽作用的综合组任务艰巨。在执行实施权配置改革工作中,我将按照庭工作规划要求,积极参与调研,协助领导和同事研究制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在两清工作中,我将按照庭领导要求,积极配合同事对积案进行甄别、分类,并做好数据统计、汇总、分析、总结等工作。
二、与同事协调配合,将内勤工作规范化
综合组内勤工作较为分散,我将与同事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1、将收案、结案流程进一步规范化。把好收案审查第一关,并做好报表数据统计,确保各项指标平衡优化。同时,按庭工作规划要求,落实周通报、月排序制度。
2、做好院、局、庭各类公文的上报、下发等工作,并将通报、通知等文件按类别整理,每季度装订归档。
3、配合组长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每月及时领取办公用品,按需所发,做到不浪费,按时清点,以便能及时补充办公用品,满足大家工作的需要。
4、认真、按时、高效地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强化政治学习,提高个人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
本我要继续深入学习和践行省市领导讲话精神、上级会议精神,培养为大局服务意识,增强能动司法能力。同时要千方百计提升个人业务能力,具体计划为:
1、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工作经验和方法,快速提升自身业务素质。特别是珍惜旁听庭务会的机会,学习疑难案件执行经验。
2、利用业余时间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升知识层次,结合实际积极思考,争取落实于文字。
第三篇:法院干警违纪线索举报、批转制度
卫东区人民法院
违法违纪线索收集、批办、查处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健全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与监察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促进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的有机结合,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察部门对违纪违法线索实行统一管理。院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收到的违纪违法线索材料,应当交由监察部门统一处理。
有关部门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及案件再审、案件复查、案件评查等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应当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出具线索移送函,连同相关线索材料一并移送监察部门处理。
第三条 监察部门对收到的违纪违法线索,可以抽调有关部门的人员参与监察部门的核查,也可以交由本院有关部门协助核查。 参加核查工作的人员,应该保守秘密、注意方式方法,减少对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工作人员的不良影响。
第四条 监察部门将违纪违法线索交由有关部门协助核查时,应当经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需要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参与核查的,应当经院领导批准。
第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监察部门交由本部门协助核查的违纪违法线索后,原则上应当交由廉政监察员牵头办理,尚未配备廉政监察员的部门,可以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牵头办理;有关部门收到监察部门商请参与核查的通知后,应当按监察部门的要求指定廉政监察员或者其他人员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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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在开展核查工作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六条 有关部门配合核查的违纪违法线索涉及已结案件的,核查人员可以要求所涉案件的办案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可以向线索举报人、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知情人员了解情况;可以在报经本部门或者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调阅案件卷宗。
第七条 有关部门配合核查的违纪违法线索涉及正在办理的案件的,核查人员可以要求所涉案件的办案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可以向线索举报人了解情况;可以在报经本部门或者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查阅案件案卷、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知情人员了解情况。
第八条 有关部门对监察部门交由本部门核查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核查后,应当写出核查报告,连同有关材料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报送监察部门审核。监察部门审核后,分别做出如下处理:
(一)已经涉嫌违纪,可能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决定立案调查或者进一步核查。
(二)违纪行为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可以建议对被核查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其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可以向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建议。
(三)不构成违纪,但存在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可以建议对被核查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或者批评教育。
(四)举报内容失实的,应当终结核查程序,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为被核查人员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第九条 有关部门对监察部门交由本部门核查的违纪违法线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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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核查后,认为涉及的案件需要进行复查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的,应当在征得监察部门同意后,转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有关部门对监察部门交由本部门核查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核查后,应当就如何答复信访举报人的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建议意见,并共同做好答复信访举报人的工作。
第十一条 监察部门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的申请再审类、申诉类、批评建议类信访材料,应当由部门主要负责人阅批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直接回复信访人。监察部门要求反馈处理结果的,有关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意见书面反馈监察部门。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对反映本部门问题的信访举报材料进行分析,从中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并抄报监察部门。
第十三条 对违纪违法线索材料隐瞒不报或者违规泄露线索材料内容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四篇:法院干警队伍情况调研报告
为助推我院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的的步伐,进一步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就我院干警队伍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干警队伍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经省编委、总局编委核定我院设置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处、监察室、立案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大队。
现设有X个中心法庭:分别是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设有X个办案组:分别是XX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XX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XX、XXX、XX、XXX江4个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
(二)干警队伍情况:我院编制XX人,在岗干警人数XX人离岗待退干警X名。干警年龄层次情况:35岁以下干警XX人,36岁至45岁干警XX人,46岁至55岁干警XX人,56岁以上干警X人(含4名离岗待退干警),全院干警平均年龄42岁;学历情况:大学本科以上XX人,其中,取得研究室学历1人。大专2人;职级情况:副处级以上X人,正科级4XX人,副科级X人,科员级XX人。审判职务情况:具有法职资格人员XX人(含行政部门法职人员X人),助理法官X人,书记员X人,微机员X人,法警X人,通过司法考试XX人;政治面貌情况:中国共产党党员XX人,共青团员X人,群众X人。
干警招录情况。自08年以来,以各种方式招录干警XX人,其中组织调入干警X人,以公务员招录干警X人。其中:法官X人,法官助理X人,法警X人,微机员X人,书记员X人。
干警流失情况。自08年以来,共流失干警XX人,其中退休X人,调出X人。流失干警职务为法官X人,法警X人,书记员X人。
二、目前我院队伍建设现状及分析
近年来,我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作出了一些探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大多数干警能够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勤奋学习,钻研业务,开拓进取,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用人机制问题。在用人机制上由于历史的原因,一部分靠论资排辈在中层领导岗位的人员占据了领导位置,不同程度挫伤了一些年轻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产生了干好干坏都一样,熬年头等位子的消极情绪。
2、人员专业结构问题。从学历结构上讲,我院高素质人员严重短缺,仅有1人考取了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在全院本科学历以上68人中,全日制本科学历只有5人,仅占全院本科学历人员0.7%。从专业素质上讲,少数干警不能完全适应岗位的要求,缺少独挡一面的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特别是法庭已经出现审判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由于近两年部分法庭庭长即将退休,法庭庭长选任存在潜在危机。
3、基层法院缺乏在职专业培训能力水平较低。虽然对业务培训采取了一些措施,制定了培训计划,但对培训工作只是流于表面文章。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一些新型的疑难案件也逐渐出现,而由于审判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问题,大多数干警知识更新不到位,理念滞后,存在坐吃山空、凭老经验、按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办案吃力费时,质量不高。
4、法官的后备力量断档。从年龄、学历等结构可以看出,大部分法官都是先高中(初中)升专科后,再专升本学历,第一学历较低,由于建院初期至90年代中期进人门槛较低,相当一部分干警理论知识功底匮乏,而这一部分人员目前基本都工作在审批一线岗位,院机关及法庭中层领导绝大多数也是由这部分人员担当,导致审判工作质量不高,因此急需补充法官的后备力量。
5、没有高层次、复合型法官。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虽然已达62人,但真正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仅5人,其中法律专业1人。大部分干警的学历是在职教育取得的第
二、三学历。这些干警虽然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但由于对法律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法学理论水平不高,整体业务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量和调研能力的提高。
6、编制紧缺问题。1998年,省编委给我院设定编制90人(当时核编时未含青年、佳南法庭、嘉荫法庭)。重新核编后,总局编委核定的编制75人。目前,院机关1人庭室6个,3人法庭3个,1人办案组3个。可以说,无论是院机关还是法庭、办案组,这种人员组成是很难承载其工作任务的,这也将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不高、工作推着干、干警无暇顾及业务学习等一系列严重问题的产生。
(二)制约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主要因素
1、用人机制问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重任。建院初期,由于对新进人员的考核、使用等制度尚不健全,往往都是领导批条子、凭关系、指令安排,公开选调、选招机制没有实行,造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年龄偏大,特别是中层干部一干就是十几年,甚至到退休。受编制体制的影响,干部的调整进出口不畅,建院以来,前三任主要领导均是由分局党委选拔任用,第四任主要领导也就是现任领导是通过垦区系统交流任用的,因此我院也有一名副职领导出口交流。中层领导均为敞开出口进行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法院干部队伍的发展,影响着干警积极因素的发挥。
2、干部队伍素质的制约。由于历史的原因,干部队伍整体业务素质相对较低,培训工作跟不上。一是培训质量不高。人民法院的培训工作是审判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台,人民法院就要不断学习,强化培训,要向全体人员及时贯彻新的思维模式,新的法律内容,新的审判经验,就必须通过不间断的培训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各项业务培训大都是上级法院组织培训的,在落实培训内容上是很苍促的,在时间安排上是很短暂的。由于仓促的内容、短暂的时间安排,干警在培训中接受的新课题、新内容、新案例、新思维是有限的,由于受培训模式的制约,从而影响了干警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二是基层人民法院繁重而又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特别承办第一审案件,一些干警多忙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没有时间去更新理论业务知识,更新思维方式,更新审判观念,缺乏理论知识的储备和知识能量积蓄,在办理案件中往往是现学现用,对照书本查找,丢掉书本凭经验,往往是案结事不了。
3、对基层法院实行法院干部队伍序列管理时机不成熟。法院综合服务部门干警对分类管理存在一定的忧虑心理,因为毕竟一部分综合服务部门的人员具备法官职务,只是由于工作需要而从事审判综合服务工作,分类管理后不同人员心态不平衡,法官在综合部门不办案件有意见,办案法官任务重、风险大、待遇不高也有意见,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积极性难调动。
4、由于垦区特殊的管理机制,多年来一直受经费严重不足的制约。省内培训经费一直处于紧张状态,省外培训控制相当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宗旨意识。结合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培养和强化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提高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学习培训机制。积极探讨审判方式改革,对于提高审、执案件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要确保“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执行兑现、案结事了”办案运行周期的完成,必须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因此,要使广大干警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一是要创新教育培训管理的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培训成效,加大高层次、专家型法官教育培训力度。调整教育培训内容,如基层法院的法律文书制作、庭审观摩、驾驭庭审能力充实到教育培训内容中去。二建立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按照不同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层次对在职法官进行分类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尝试采取“法官教法官,法官带法官”的培训方式,定期组织基层法院的优秀青年法官,到上级法院学习,由资深法官做老师,采取“师傅带徒弟”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三是建议取消对在职干警取得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后任命法官的不适宜限制。四是坚持教育培训与审判工作实际不脱节、相适应的培训理念。真正把教育培训内容运用到实践审判中去。定期或不定期对干警的学习进行测验,用学习指导审判实践。
3、适当改变现有法官选任方式来提高法官的素质。上级法院的法官应尽量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负有指导监督的职能,客观上要求上级法院法官的素质高于下级法院,所以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选拔上级法院法官能有效保证上级法院的法官素质。同时广开渠道,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从社会法律人才队伍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官队伍。同时探索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机制,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干警的待遇。
4、将法官招录制度从公务员制度中剥离出来,单独实行招考。由最高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必须是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
5、解决农垦法院体制编制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第五篇:法院干警队伍情况调研报告
为助推我院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的的步伐,进一步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就我院干警队伍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干警队伍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经省编委、总局编委核定我院设置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处、监察室、立案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
局、研究室、法警大队。
现设有X个中心法庭:分别是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设有X个办案组:分别是XX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XX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XX、XXX、XX、XXX江4个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
(二)干警队伍情况:我院编制XX人,在岗干警人数XX人离岗待退干警X名。干警年龄层次情况:35岁以下干警XX人,36岁至45岁干警XX人,46岁至55岁干警XX人,56岁以上干警X人(含4名离岗待退干警),全院干警平均年龄42岁;学历情况:大学本科以上XX人,其中,取得研究室学历1人。大专2人;职级情况:副处级以上X人,正科级4XX人,副科级X人,科员级XX人。审判职务情况:具有法职资格人员XX人(含行政部门法职人员X人),助理法官X人,书记员X人,微机员X人,法警X人,通过司法考试XX人;政治面貌情况:中共党员XX人,共青团员X人,群众X人。
干警招录情况。自08年以来,以各种方式招录干警XX人,其中组织调入干警X人,以公务员招录干警X人。其中:法官X人,法官助理X人,法警X人,微机员X人,书记员X人。
干警流失情况。自08年以来,共流失干警XX人,其中退休X人,调出X人。流失干警职务为法官X人,法警X人,书记员X人。
二、目前我院队伍建设现状及分析
近年来,我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作出了一些探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大多数干警能够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勤奋学习,钻研业务,开拓进取,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用人机制问题。在用人机制上由于历史的原因,一部分靠论资排辈在中层领导岗位的人员占据了领导位置,不同程度挫伤了一些年轻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产生了干好干坏都一样,熬年头等位子的消极情绪。
2、人员专业结构问题。从学历结构上讲,我院高素质人员严重短缺,仅有1人考取了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在全院本科学历以上68人中,全日制本科学历只有5人,仅占全院本科学历人员0.7%。从专业素质上讲,少数干警不能完全适应岗位的要求,缺少独挡一面的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特别是法庭已经出现审判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由于近两年部分法庭庭长即将退休,法庭庭长选任存在潜在危机。
3、基层法院缺乏在职专业培训能力水平较低。虽然对业务培训采取了一些措施,制定了培训计划,但对培训工作只是流于表面文章。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一些新型的疑难案件也逐渐出现,而由于审判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问题,大多数干警知识更新不到位,理念滞后,存在坐吃山空、凭老经验、按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办案吃力费时,质量不高。
4、法官的后备力量断档。从年龄、学历等结构可以看出,大部分法官都是先高中(初中)升专科后,再专升本学历,第一学历较低,由于建院初期至90年代中期进人门槛较低,相当一部分干警理论知识功底匮乏,而这一部分人员目前基本都工作在审批一线岗位,院机关及法庭中层领导绝大多数也是由这部分人员担当,导致审判工作质量不高,因此急需补充法官的后备力量。
5、没有高层次、复合型法官。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虽然已达62人,但真正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仅5人,其中法律专业1人。大部分干警的学历是在职教育取得的第
二、三学历。这些干警虽然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但由于对法律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法学理论水平不高,整体业务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量和调研能力的提高。
6、编制紧缺问题。1998年,省编委给我院设定编制90人(当时核编时未含青年、佳南法庭、嘉荫法庭)。重新核编后,总局编委核定的编制75人。目前,院机关1人庭室6个,3人法庭3个,1人办案组3个。可以说,无论是院机关还是法庭、办案组,这种人员组成是很难承载其工作任务的,这也将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不高、工作推着干、干警无暇顾及业务学习等一系列严重问题的产生。
(二)制约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主要因素
1、用人机制问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重任。建院初期,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