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第一篇: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报告规定
关于发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
法统计报告规定》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管政法字〔2002〕 121号
关于发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报告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报告规定》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2年11月7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报告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掌握全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第三条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登记、汇总,每半年度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一次。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报告,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报表》与书面分析报告组成。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台帐登记制度和档案制度。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填写统计报表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填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负责。下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必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署,并加盖公章。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报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
第九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报告上报
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报表》应在年中(年底)后20日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度中心)。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篇:“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一、安全宣传活动
开辟宣传咨询点( 5)参加宣传人数( 100 )
制作安全宣传橱窗数(2)张贴标语、横幅条数(10) 发放宣传学习资料数(50)受教育人数(300)
二、安全报道
电视新闻(条)(0)报纸(篇)(0)
广播(条)(0)简报(期)(0)
其它(5)
三、其他宣传活动
知识竞赛场次(1)演讲比赛场次(1)
举办培训班次(2)参加培训人数(50)
组织安全考试人数(50)参加竞赛人数(50)
四、安全生产督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检查次数(10)参加检查人数(20)
被查单位数(3)查处违章人数(5)
查出隐患数(4)下发隐患通知书(2)
投入整改资金数(100万奈拉)隐患排查整改数(4)
五、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演练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数(2)新建和完善应急预案数(4) 已发布的应急预案总数(4)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场数(1)
六、安全奖励及处罚
安全奖励金额(0)经济处罚金额(0)
第三篇: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万盛区马达洞煤矿 关于落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时间:二
工
作
计
划
00九年五月三日
1
万盛区安监局:
我矿根据万盛安监发〔2009〕82好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矿井实际,通过2009年5月2日上午组织矿委贯彻学习和讨论研究后。认为我矿多数基本符合文件要求或通过立即落实整改可达要求。为了更进一步加强落实我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经查本矿在此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和差距,特拟定如下工作整改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学习文件精神,重锤出击,加大投入努力整改,力争达到万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和抗灾、救灾能力,坚决杜绝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减少轻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矿井安全基础管理各项工作符合相关要求,成立以矿长夏世福为组长,技术负责人王建刚为副组长,安全副矿长付之林、生产副矿长张果林、机电副矿长张果荣、调度室主任游邦华、财务科长王正玉、供应科长付开友、专职安全员张习军、付之木为成员落实实施整改措施,并由组长负责该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由副组长负责制定实施及整改计划等具体工作。
三、排查结果及整改落实计划
1、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本矿已按规定配齐“一正四副”领导班子,并完善“四部一室”、“一正四副”中有5人现在
2 读采煤中专学历,矿井现有4人在培训中专学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井按规定健有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但不够完善,计划在2009年5月30日前有矿长、技术负责人组织修改编制完善。
3、明确法定代表人(实际控股人)安全责任。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落实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该项矿井基本符合规定要求,不足之处已落实要求整改完善。
4、煤矿企业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22个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已决定有技术负责人于5也20日修改编制成册并组织贯彻学习。
5、建立完善安全会议等19个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已决定有安全副矿长于5月20日前编制完善并组织实施。
6、矿井已成立“一通三防”、“雨季三防”、防治水、职业卫生防治专项工作领导机构。为建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领导机构。矿井决定于5月20日前聘请或落实完善相关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防治水和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
7、煤矿班前会、矿井值班、矿井跟班、调度指挥、隐患排
3 查“五个到位”。做到排班会有矿井领导和跟班领导参加,保证矿井24小时有矿级领导值班,每班井下有矿级领导跟班,调度指挥跟踪到井下作业规程。矿井基本符合要求并已决定增加两名副矿级管理人员负责矿级带班管理工作,并要求严格落实执行各项规定。
8、矿井已按规定落实了安全办公室会议制度。
9、建立技术管理体系,矿井建立了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决定选择人员送培或外地引进人才,从而提高矿井技术力量,现人技术负责人在培采煤中专学习,准备报考采煤助理工程师职称。
10、加强技术基础管理。矿井由技术负责人编制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采掘(生产)部署计划,每半月实测一次井下采掘动态,规范绘制矿井、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布置图、排水、防尘、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供电系统图、避灾路线图等图纸。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 ,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每月向区及镇安监部门交换一次,未建立完善矿井边界及各类煤柱、周边开采情况等定期分析制度,和边界及各类煤柱技术台帐。对此矿井决定尽快整改完善。单项工程施工有专题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及完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了一头一面一规程,杜绝了无设计、无规程措施作业,落实了规程措施集中会审。复审制度,严格执行了所有单项工程开口审批制度。
4
11、完善矿井生产系统,矿井现有开采设计和采掘部署,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正规采煤法,提升系统较窄,决定立即进行设计,保证在2010年12月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12、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矿井决心按文件规定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决定在09年12月前将主要通风机跟换为30KW的,在5月30日前配备合格的中、低速风表各一台。
13、加强矿井水害防止管理,矿井决定在09年6月31日前配齐探放水设备,落实探放水人员,严格加强防水管理工作。
14、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矿井技术负责人将按规定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技术分析会,技术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或复审相关规程措施,必要时请专家组织人员论证后方可组织生产。
15、落实矿井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矿井将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落实并严格考核。
16、落实现场管理制度和加强现场作业管理,矿井将制定相应措施,严格按要求落实执行。
17、加强顶板管理,矿井现有掘进平巷一律采用了金属支架支护,回采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并已于6月20日购置了回柱机进行安全回柱工作。
18、加强机电管理,矿井建立了各种制度,已淘汰了禁用设备,配有100KW发电机作备用电源,决定计划在2010年12月前在购置100KW发电机 一台专门作为通风机备用电源并投入
5 使用。
19、加强放炮作业管理,矿井已购置了三人连锁放炮器并投入使用,并制定了相关制度措施,实行调度录音电话监管放炮安全工作。
20、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矿井已建立了防治机构,明确了由安全副矿长具体负责,要求严格按照文件开展落实相关工作。
21、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煤矿已按规定提取了安全费用,并超额用在了安全投入方面进行矿井技改和增设设备。
22、矿井已按要求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实施了每日安全调度信息会议。
23、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方面,矿井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审批后组织施工,并严格验收后投入使用。
24、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我矿现有井下作业人数进行定员管理,符合文件要求,每班最多入井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
25、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煤矿将建立职工档案,严格按要求培训和签定合同上岗,严格执行以包代管的经营方式。
26、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矿将制定培训计划和规定相关费用,并决定在2010年12月前建好职工培训学习室。
27、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我矿将按各级要求及时送培各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安排参加全员职工培训工作。
28、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方面,矿井已进行了矿用
6 “四大件”检测工作,改造了主平硐运输轨道,今后掘进主运输巷轨道保证在11公斤/米以上规格,其他方面力争达到文件要求。
29、加强应急管理建设,煤矿按要求制定了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了区安监局,决定今年内开展一次反风演和灾害应急处置演习。
30、配备了矿井辅助救护队员,并落实了相关职责和工作。
2009年5月3日
第四篇: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国家能源局官网数据
2018年5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
5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减少1起。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持平。
5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1.5月2日,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热电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北京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公司分包单位甘肃新西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所属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热电项目,进行引风机屋面防水卷材吊运过程中,施工人员随吊装机械坠落,造成1人死亡。
2.5月3日,河南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河南能源集团所属河南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委单位鹤壁圣益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鹤淇1号炉储水罐测量装置伴热带更换验收工作中,从70.4米平台格栅开口处坠落到49.6米平台,造成1人死亡。
3.5月12日,内蒙古巴彦淖尔电业局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红房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施工中,承建单位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从塔上坠落,造成1人死亡。
4.5月20日,江西赣州供电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国网江西赣州供电公司赣南电力实业总公司在220千伏潭东变电站开展线路改造后参数测试工作时,工作人员发生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
5.5月24日,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10千伏线路抢修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6.5月25日,广东顺德能源有限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中电建集团核电工程公司分包单位河南台前县亚泰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作业人员,在华电广东顺德能源有限公司西部生态产业园分布式能源项目1号机力通风冷却塔内搬运填料时坠落,造成1人死亡。
7.5月30日,辽宁东港市新农镇廉家坝水库光伏发电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中能建集团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辽宁东港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港市新农镇廉家坝水库7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基础工程打桩作业过程中,运桩船倾覆,施工人员落水,造成1人死亡。
8.5月30人,湖南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所属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外委协作单位长安湖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检修二期脱硫设备34号B真空皮带滤布时,从皮带上坠落至地面,造成1人死亡。
第五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月报
(2017年9月)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6日
主要内容
一、2017年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2017年1-9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三、2017年10月份防控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建议
— 1 —
一、2017年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9月份,全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562起、死亡319人,同比分别下降16.6%和1.2%;环比分别上升13.5%和9.2%。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同比、环比均持平;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9月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5%,死亡人数持平;环比分别增加2起、3人(上月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起数上升200%。
2.采矿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6人,下降75%和85.7%;环比分别减少2起、4人,下降66.7%和80%。
3.商贸制造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41起、死亡29人,同比— 2 —
分别增加18起、10人,上升78.3%和52.6%;环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2.5%,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14.7%。其中:冶金机械等八行业发生事故21起、死亡16人,同比分别增加14起、11人,上升200%和220%;环比分别减少2起、3人,下降8.7%和15.8%。
4.建筑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49起、死亡46人,同比分别增加22起、21人,上升81.5%和84.0%;环比分别增加7起、1人,上升16.7%和2.2%。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发生事故19起、死亡18人,同比分别上升46.2%和38.5%,环比事故起数上升5.6%,死亡人数下降14.3%;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上升400%和300%,环比分别下降16.7%和42.9%。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454起,死亡227人,同比分别减少152起、35人,下降25.1%和13.4%;环比分别增加58起、31人,上升14.6%和15.8%。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447起、死亡223人,同比分别下降25.4%和11.9%;环比分别上升14.0%和16.8%;水上运输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水上运输业事故,环比事故起数上升50%,死亡人数下降50%;铁路运输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各下降60%,环比各上升100%。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等其他13个行业。9月份,发生事故14起、死亡13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6人,上升40.0%和85.7%;环比分别增加1起、1人,上升7.7%和8.3%。
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各行业占比图
— 3 —
(三)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9月份,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均为道路运输业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较大事故简要情况如下:
1.9月1日5点27分,一辆车牌号为粤A80B24的二轮摩托车搭乘4人沿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南往北行驶,至市广路129号灯杆对开路段时,碰撞停放在路边的车牌号为湘D00841的自卸低速货车,造成摩托车上3人死亡,1受伤。
2.9月2日23时32分,一辆车牌号为粤BBQ081客运大巴与一辆无牌摩托车在吴川市县道X662吴阳镇上郭村牌坊门前路段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上3人死亡。
3.9月20日1时5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赣C5B155号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行驶至清连高速公路清远阳山路段北行K2143处时,因刹车失效,碰撞并推行前方6辆因交通事故拥堵的车辆,导致多车碰撞、挤压,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四)9月份事故主要特点。
1.从事故总量看,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9月份各类事故总量同比下降,但环比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3.5%和— 4 —
9.2%;较大事故同比、环比都持平,保持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从各行业数据来看,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环比上升明显、部分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明显。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41起、死亡29人,同比分别上升78.3%和52.6%;建筑业发生事故49起、死亡46人,同比分别上升81.5%和84%;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等其他13个行业发生事故14起、死亡13人,分别上升40%和85.7%;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454起、死亡227人,虽然同比是下降的,但环比分别上升14.6%和15.8%。
3.从事故发生地区来看,珠三角和粤北两个地区发生的事故占全省事故总量八成以上。珠三角地区发生事故354起、死亡205人,分别占总量的62.99%和64.26%,其中:较大事故1起;粤北地区发生事故98起,死亡63人,分别占总量的17.44%和19.75%,其中:较大事故1起;粤东地区发生事故57起、死亡26人,分别占总量10.14%和8.15%;粤西地区发生事故53起、死亡25人,分别占总量的9.43%和7.84%,其中:较大事故1起。
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分地区图
— 5 —
4.较大道路运输事故仍多发。9月份发生的3起较大事故均为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的时间均在夜间23:30时至清晨5:30时之间;2起涉及摩托车,摩托车均存在超员现象;1起是因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刹车失效,碰撞前方因交通事故拥堵车辆造成。
二、2017年1-9月事故情况
(一)全省事故基本情况。
1-9月,全省共发生事故5181起,死亡2700人,受伤4263人,同比分别下降19.3%、7.7%和28.8%,直接经济损失27678.2万元,同比上升1.1%;发生较大事故34起,死亡137人,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9.1%;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9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5.6%。
1-9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二)行业事故情况。
1.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共发生事故4473起,死亡2032人,同比分别下降22.2%和10.2%。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4412起,死亡— 6 —
1985人,同比分别下降22.3%和9.5%;铁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8起,死亡15人,同比分别下降40.0%和50.0%;水上运输业发生事故23起,死亡16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5.0%,死亡人数下降23.8%。
2.农林牧渔业发生事故20起,死亡(失踪)22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0.0%,死亡人数上升29.4%,其中发生渔业船舶事故10起,死亡12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44.4%,死亡人数上升20.0%。
3.采矿业共发生事故10起,死亡12人,同比分别事故起数上升11.1%,死亡人数持平,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事故9起,死亡11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8.3%。
4.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278起,死亡238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0.4%,死亡人数下降15.0%。其中:冶金机械等八行业发生事故137起,死亡125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3.2%,死亡人数下降6.7%。
5.建筑业发生事故302起,死亡307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17.6%。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发生事故140起,死亡136人,同比分别上升12.9%和18.3%;交通建设工程业发生事故28起,死亡28人,同比分别上升40.0%和33.3%。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等其他13个行业发生事故98起,死亡89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1.4%,死亡人数下降3.3%。
(三)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1-9月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34起、死亡137人,分别为:交通运输和仓储业24起(同比增加3起)、建筑业6起(去年同期未发生较大事故)、商贸制造业3起(同比减少2起)、采矿业发生1起(同比持平)。发生较大事故的地区依次为:广
— 7 — 州5起、河源4起、湛江4起、汕尾3起、阳江3起、清远3起、东莞2起、肇庆2起、揭阳2起、深圳1起、珠海1起、佛山1起、韶关1起、中山1起、云浮1起。
1-9月各行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占比图
三、2017年10月份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建议
(一)近4年10月份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3-2016年的10月份,共发生较大事故21起,分别为:道路运输业13起、建筑业3起、火灾2起、采矿业1起、制造业1起、渔业船舶1起。
近4年10月份部分典型较大及以上事故简要情况表
— 8 —
(二)2017年10月份较大及以上事故防范工作建议。 分析近4年历史同期较大事故情况和9月份事故情况特点,结合实际,对10月份较大及以上事故防范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以最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8月份各类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同比、环比下降明显,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但是进入9月份,各类事故总量环比上升明显,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环比上升明显、部分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明显,反映出我省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10月份即将召开党的十九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地各关部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工作,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从严从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9月份交通运输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事故同比或者环比上升明显,特别是9月下旬接连发生清连高速公路清远阳山路段“9•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死3伤和广州绕城高速公路“9•25”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死12伤,影响极坏。同时,第四季度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点时段,2013年至2016年,我省共发生7起重大事故、1起特别
— 9 — 重大事故,其中发生在第四季度的重大事故3起、特别重大事故1起,占比分别为50%和100%。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统计分析和风险预警,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利用全省大检查工作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第九督查组正对我省开展“回头看”督查的契机,突出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紧紧抓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贸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另外,连续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对我省9月份各地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各级气象部门与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之间、与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做好10月份的气象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和防控措施。
三是加强事故督办、查处以及事故问责。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工作力度,对所有事故都要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所有事故都要严格事故调查和问责,尤其是今年以来尚未结案的较大事故要严格落实“四不放过”的要求,做好事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要按规定及时完成事故调查结案和调查处理结果公布工作,以严厉追责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加— 10 —
强激励引导和警示教育,促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从本质上提升事故预防能力。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