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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方案(通用)

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方案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第一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方案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方案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年1月13日,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计划开展为期一年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高定价、高回扣行为、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解决旅游者和社会舆论关注的市场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全行业、全社会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良好局面。为有效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州旅游业的形象,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使我州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我州旅行社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组织游客在我州旅游的行为;二是查处我州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本州其他旅行社时,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足额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的行为;三是查处我州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旅游团队的行为。

(二)整治高定价、高回扣行为

一是整治购物企业对旅游商品进行虚高标价的行为和部分经营玉石、茶叶的购物企业不明码标价的行为;二是整治购物企业、景区点在帐外暗中给予旅行社或司导人员回扣的行为以及旅行社或者司导人员在帐外暗中收受、索要购物企业、景区点回扣的行为;三是整治旅行社、购物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四是整治购物企业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三黑”。即: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开展旅行社经营的“黑社”;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未取得导游资质从事导游服务的“黑导”。二是查处旅行社承包挂靠、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三是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和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

二、整治措施

建立考核体系。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遵循“属地负责、部门分工、企业主体”的原则。在此前提下建立监督考核体系:一是建立约谈机制。对于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推进不力致使当地旅游市场环境不好、旅游服务质量不高、游客满意度不高、旅游投诉较多的县市,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县市政府进行约谈;对于不按职责分工抓落实,在监管范围内多次出现影响旅游形象问题的部门,同级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部门进行约谈;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多、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由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约谈。二是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于经约谈,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仍无明显成效的县市,提请州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工作职责仍不落实的部门,提请同级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投诉依然较多的企业,依法严处。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请州政府将县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成效列为州政府对地方政府旅游产业发展的考核事项,并将组织对各县市的督查和考核。

(二)落实重点措施

针对当前我州旅游市场突出存在的“零负团费”及高定价、高回扣的问题,要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

1、尽快研究确定“零负团费”的衡量方法和旅游佣金比例。针对目前旅游成本不易核算、难以直观识别,合法佣金比例没有确定的问题,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将共同进行专题研究,尽快建立旅游成本核算机制、旅游线路产品定价机制和旅游线路产品价格监管机制,尽快确定佣金的最高比例,并公布实施时间。届时州旅游局将严格遵照实施。

2、进一步推动“公对公”佣金机制和导游薪酬机制建立完善和实施。在上述工作落实后,针对导游人员无户籍管理、没有基本工资、没有社会保险等问题,落实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建立**省导游薪酬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导游薪酬机制和导游派遣证制度,维护导游合法权益,改善导游执业环境,加强导游队伍管理。

3、继续推行旅行社“七统一”。针对旅行社目前的承包挂靠经营模式,继续强力推进“七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采购、统一报价、统一宣传、统一计调、统一结算,提高旅行社组织化水平、经营管理水平、集约化程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行社龙头企业,引领行业发展。

(三)推行旅游标准

2009年以来,省旅游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完成了涉及旅行社、导游、购物、旅游汽车的5个地方标准。今年结合已颁布的标准推行,将按照《**省旅游条例》关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经营者的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实行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应当选择等级评定合格的旅游经营者作为服务提供方”的要求,逐步实施未通过等级评定的经营单位,将不得接待旅游团队规定。

(四)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坚持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针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难点,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检查、设点检查、市场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和执法检查。

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分层次、分时段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发布查处和结案情况等。

三是建立旅游企业诚信档案。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信息档案,建立旅游企业投诉信息档案,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企业、从业人员和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向社会公示。

(五)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要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对我州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及旅游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实施考核。二是探索建立监管与监察互动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与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管和监察工作互动机制,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三是推行旅游质量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我州旅游质量义务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宣传理性消费、文明出游。对严重损害广大旅游者利益,影响我州旅游形象,扰乱我州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予以公开曝光。五是加强社会舆情处置。高度关注涉及旅游市场秩序的舆论热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让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六)发挥协会作用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指导行业协会围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研究自律措施,完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各旅游行业分会内部要加强自律,树立行业正气,用行规行约惩治违规会员单位,举报行业内部害群之马,对其他行业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要坚决抵制,维护本行业的健康发展。旅行社协会要从提升服务质量、抵制低价恶性竞争,重塑行业诚信形象入手,倡导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坚决摒弃“零负团费”;导游协会和旅游车船协会要加强对司陪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在行业内开展“树正气、倡新风”活动,解决抵制胁迫、诱导、纠缠游客消费的行为,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整治计划

为确保全州上下联动,形成全州一盘棋的整治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围绕整治重点和措施,今年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总体上按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和准备阶段(1月13日至1月20日)

201*年1月13日,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在1月20日前对当地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启动各项工作。

2、集中查处阶段(1月21日至春节黄金周为止)

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请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对照检查央视披露的“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导游变导购、烧高香等问题,在当地结合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上述问题尽快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州假日办将于节前、节中联合相关部门,邀请媒体,组织明查暗访。

3、综合整治阶段(春节结束至11月份)

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于一季度完成旅游线路产品定价和监管机制的建立,完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约谈、问责和处理、考核机制的建立基础性工作。二是从二季度开始,逐步建立“公对公”佣金机制、导游薪酬机制。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强迫消费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三是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打击力度。全年分批次开展查处“四黑”;查处旅行社挂靠承包、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查处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规范导游着装(民族服装)礼仪、佩戴小喇叭情况;查处购物店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四是按照税务部门的部署开展对旅行社、旅游购物店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的整治。

4、考核阶段(12月份)

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份组织一次考核,并将各地市场整治的情况报请州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和问责。

第二篇:三亚市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

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5〕1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三亚市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

为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海南省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综合执法、企业自律”的工作方针,坚持建洁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利用4个月时间,集中力量打击“四黑”(“黑社”、“黑导”、“黑车”、“黑店(点)”)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公共利益,树立我市旅游的良好形象,使我市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明显好转,旅游市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旅行社经营水平得到提高,导游队伍服务水平得到提高。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得到建立,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开创建立和谐旅游的新格局。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陆志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一)成立三亚市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副 组 长:张 琦(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郑佩琪(市政府副市长)

陈马林(市政府副市长)

陈家忠(市政府副市长)

王诚安(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局、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三亚晨报社、三亚市广播电视局。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打击“黑社”、“黑导”、“黑车”、“黑店”四个专项整治小组的工作(地点设在市政府办第三会议室) 总协调:张可(市政府副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王裕雄(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局副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王少山(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李明德(市交通局局长)、蔡仁武(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符以雄(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第一小组:三亚市打击“黑社”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蔡仁武(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符秀琦(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电信局、中国移动三亚分公司、中国联通三亚分公司。

第二小组:三亚市打击“黑导”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王裕雄(市旅游产业发展局副局长) 副 组 长:李柏青(市旅游产业发展局 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三小组:三亚市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李明德(市交通局局长) 副 组 长:张羽飞(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监察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

第四小组:三亚市打击“黑店(点)”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蔡仁武(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符秀琦(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旅游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亚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物价局、市文体局。

三、整治重点和措施

(一)大力整治“黑社”

“黑社”指未取得工商管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从事旅行社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整治重点包括:

1、假冒旅行社名称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

由工商部门牵头,旅游、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假冒旅行社名称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群众举报的“黑社”依法予以取缔和打击;其主要负责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立打击“黑社”投诉机制,发动全社会揭发投诉“黑社”,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投诉信息对“黑社”进行调查处理。

2、挂靠承包或变相挂靠承包非法取得旅行社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

由旅游部门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对属地旅行社的部门进行全面清理工作,对旅行社依法设立的部门进行登记造册,规范旅行社的内部管理。对挂靠承包或变相挂靠承包非法出让旅行社经营权或部门经营权的旅行社依法予以严惩,对非法取得旅行社经营权或部门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取缔。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予协助配合。

3、以街头非法散发“旅游优惠卡”和旅游传单等形式招徕游客,从事旅游组团活动。

由城市管理部门牵头,旅游、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电信、移动通讯等部门配合。按照《海南省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以街头非法散发“旅游优惠卡”和旅游传单等形式招徕游客,从事旅游组团活动的个人予以罚款;其幕后操纵人员,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依法惩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发动全省旅行社参与协助清理这些旅游害群之马;依据“旅游优惠卡”和旅游传单上注明的联络电话深挖幕后黑社;旅行社与黑社勾结作案的,追究该旅行社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二)大力整治“黑导”

“黑导”指未了取得导游证非法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整治重点包括:

1、冒用导游人员名称从事导游业务。

2、以旅行社经理资格证、领队证等证件冒充导游证上岗带团。

3、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但未取得导游证上岗带团。 由旅游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查出来的“黑导”,一律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聘用黑导的旅行社,由旅游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实行“一次性死亡”,依法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制售假导游证的窝点和人员,由公安部门予以坚决打击。

(三)大力整治“黑车”

“黑车”指无经营许可证而从事营业性旅游客运的车辆。整治重点包括:

1、套牌旅游车。

2、从事旅游客运的报废车。

3、从事旅游运营的行政用车。

4、勾结不法经营者欺诈游客的出租车。

由交通部门牵头,旅游、公安、监察等部门配合。对套牌旅游车依法从重处罚;对查出来的报废车,一律按销毁处理;对从事旅游运营的行政用车,由监察部门责成行政车辆所在的行政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对擅自利用行政车辆进行旅游客运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规批准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由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昨用“黑车”从事旅游客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大力整治“黑店(点)”

“黑店(点)”指以欺诈游客非法牟利有购物点、餐饮点、娱乐点等。整治重点包括:

1、以套“老乡”购物和“包厢”购物等手段诱骗游客购买假冒伪劣商品、勾结不法分子对游客进行敲诈勒索、用“托儿”诱导游客购物的购物点;出售假冒、伪劣、违禁商品(玳瑁、珊瑚等)的购物点;私宰生猪点;出租车司机与不法分子勾结欺诈游客的海鲜店(大排档);天涯海角等地流动商贩纠缠游客推销商品等问题。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旅游、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配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省地方法规,对违法违规的经营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和以上购物点勾结欺诈游客的旅行社和导游员,按规定从重处罚;对不法出租车司机按规定给予查处。对私宰生猪人员,给予重罚。

2、以“算命测相”、“烧香拜佛”等为诱饵骗取游客钱财等欺客宰客的旅游点,南山多处卖香点以及非正规少数民族的低俗文化的旅游景点。

由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牵头,工商行政管理、旅游、物价、公安等部门配合。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场所和非正规民族民俗文化的景点、非法经营点。

3、以虚报价格、开假发票、强买强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利用“调包”、缺斤短两等手法欺诈游客的餐饮点、购物商店。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税务等部门配合,进行大力整治。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4、以提供低俗节目诱游客消费,利用色情或暴力手段敲诈游客的娱乐点。以及与出租车司机勾结欺诈游客的经营点。

由公安部门牵头,文体、旅游部门配合。对以提供低俗节止引诱消费,利用色情或暴力手段敲诈游客的娱乐点,由公安、文体部门依法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时间安排

此次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共分4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9月1日—15日)。 研究制定《三亚市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召开全市动员会议,部署综合整治工作。市各专项整治小组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9月16日—11月11日)。

各牵头单位根据各自的职权职责,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对查处的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做到查处一起,公布一起。

市打击旅游市场“四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阶段性小结会议,认真总结前一段开展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认真研究整治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制定进一步的整治措施。

(三)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12日—12月31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市场特点和综合整治的成果 ,总结旅游市场管理的成功经验,制定完善各项市场管理制度,建立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四)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06年1月1日—10日)。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打击“四黑”的工作材料,于2006年1月5日前上报市打击“四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归纳总结上报。对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局面打不开或成效不明显的提出监督整改意见;对不能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实行行政问责制。

五、部门分工

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职权,对所涉及的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负责。

旅游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旅游稽查部门,集中力量,加强市场检查和监督,快速处理旅游投诉案件,严厉打击“黑导”。会同有关部门整治“黑社”、“黑店(点)”、“黑车”。市旅游部门负责对国际社承包挂靠或变相挂靠承包的非法经营现象进行整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打击“黑社”,以及“套老乡”、“包厢”购物等诱骗游客的非法经营行为,组织打击强买强卖和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查处无证照、超范围经营行行为,景区流动商贩纠缠游客推销商品的行为。

交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旅游交通的专项治理,查处违法违章旅游车船和“黑车”,查处违法违章旅游车驾驶人员。 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对利用色情敲诈宰客以及“黑社”、“黑导”、“黑车”、“黑店(点)”等非法经营,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物价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旅游价格调研和检查,致力于“零负团费”的解决,重点规范旅游景区点、旅游商品的明码标价,查处门票虚高、高额回扣,以及价格欺诈等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查处市场上制售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旅游商品,对旅游商品进行技术监督和管理,规范旅游购物市场。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旅游景区(点)内的假冒民俗宗教活动项目进行清理整顿,联合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点)的低俗文化和违反民族宗教政策,利用封建迷信骗取游客钱财的行为进行查处。

卫生部门:负责对旅游饭店、餐饮点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和管理。

新闻单位: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开设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宣传专栏,报道旅游市场整治成果,营造舆论氛围,实施舆论监督。

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共同做好对旅游市场的齐抓共管工作。

六、工作原则

根据省《总体方案》要求,设立三亚市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综合执法机构。市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人员分别从市监察局、法制办、旅游、工商、公安、交通、物价、技术监督、民宗、文体、城管、新闻等部门抽调,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第三会议室)。抽调人员工资由原单位负责,办公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我市旅游产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此次综合整治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根据总体方案,制定细化方案,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使整治工作切实收到成效。

(三)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开设打击旅游市场“四黑”综合整治工作宣传专栏,宣传旅游政策法规,及时报道市场整治成果,公示“黑社”、“黑导”、“黑车”、“黑店(点)”以及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表彰先进,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

(四)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此次综合整治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深挖“四黑”产生的根本原因,积极探索并建立旅游市场综合长效监管机制。

第三篇: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旅游市场监管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工作,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宏观意识,坚持围绕部门职能,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强化内部协调和外部联动,实现共同管理。在具体工作中,工商部门一定要“明己责”、“定准位”,职责内的要主动参与、积极介入、大胆作为,在旅游市场树立工商执法形象和权威,实现有所为、有所位;职责外的要多呼吁、多协调,当好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助手,积极建言献策,依托自身职能优势,排忧解难,助推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要充分发挥旅游景区管理者的作用,建立旅游景区管理者“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到监管重心前移,建立完善旅游景区管理者在旅游市场主体准入、规范经营行为、消费维权等方面的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机制,形成齐心同力、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

二、加强新时期旅游市场监管理论研究,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管方式方法、体制机制、法律体系等的研究和归纳,形成理论,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在旅游市场概念的把握上,既要考虑旅游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也要考虑市场的区域范畴(景点、景区、核心景区、旅游城市等);在旅游市场监管体系的设置、监管机制的构建等方面,要充分考虑部门力量整合、执法优势互补、联动机制的建立和消费维权的便捷等问题。

三、厘清部门职责,完善市场监管指导规范,确保依法高效行政

要围绕国务院“三定”方案和工商部门职能,以《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为主要依据,按照“六分四定”的原则,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即将涉及的具体职责总体分成“市场主体准入、违法行为查处、商标广告监管、合同监督与信用、消保维权、其他”等六大类别,将工作性质确定为“组织(牵头)、监管、执法、服务(包括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商标注册与驰名商标认定保护、信用建设、消保维权等工作)”等四种类型,逐一厘清部门职责,明确工商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的职能定位,同时明确工商部门内部企业注册、市场、商标、广告、消保、竞争执法等条线的职责范围,制定旅游市场监管的具体指导规范,做到工商部门内部各条线职责分工清晰,职能部门之间不交叉、少交叉,有效解决“市场监管”到底“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避免出现工商部门“包打天下”,内部市场条线“统揽全责”,从而增强监管执法工作的专业性、条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有效遏制以往存在的“繁杂乱位、重叠交叉”等现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行政。

四、建立高效统一的执法维权体系,发挥消费维权生力军作用,树立工商部门新形象

在充分发挥各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品牌效应和优势作用的基础上,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努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和12315“五进”工程,逐步建立跨区域的全国统一监管协作平台和消费维权网络,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方便广大消费者就近投诉、就近解决消费纠纷,从而树立工商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的良好形象和执法权威。

五、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丰富市场监管方式,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在依法加大对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日常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积极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业务平台,整合政府部门资源,形成各部门、各层次、各条线、各类应用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并运用信息公(警)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推动行业及旅游经营者自律自治,增强旅游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提高市场竞争力,助推旅游产品品牌形象整体提升。

六、依托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市场监管手段的技术含量,实现监管方式现代化依托现代化通信网络平台,提升市场监管的科技含量和实际效能,加快推进“移动工商”系统的开发应用,提高“金信工程”业务处理能力,建立移动监管执法系统,运用无线虚拟专网把监管执法延伸到执法现场,使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能够运用更加快捷、高效的管理服务手段,使基层工商干部通过移动终端无线访问数据库,及时有效地开展移动办公、现场监管、信息查询等,确保工商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社会公众。

七、深化合同监管职能,加大旅游格式合同监管力度

旅游合同是旅游市场交易与服务活动必不可少的载体,工商部门依法履行合同监管职能是新形势下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因此,在积极制定和推广运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可借鉴和吸收全国各地合同监管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精髓,适时修改和完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一步丰富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内容和途径,从而强化涉及旅游的格式条款的事前监管,遏制“霸王条款”,以合同约束和规范旅游经营行为,促使旅游经营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自律、诚信守约。

第四篇:工商局2013年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旅游路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省委第九次党代会和九届四次会议精神,促进我市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认真开展节日旅游市场安全检查,加大对旅游景区的监管力度,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工商局把对旅游市场的规范整治工作作为整个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机构,成立了分管局长任组长,市场股、“12315”、各工商所长负责人任成员的旅游市场整治领导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做到监管一线有人在岗,节假日市场、景区有人值班,建立和完善了节假日旅游市场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做好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和整顿工作。

1、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旅游业务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

2、查处涉旅企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门市和分支机构;

3、查处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条件而从事招揽旅游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规范涉旅企业的名称登记问题。

(二)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市场的整治和巡查力度,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强化对旅游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1、加强对旅游宣传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在旅游宣传资料中误导旅游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及户外非法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行为。

2、打击旅游经营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的行为,积极合同旅游、公安、物价、质检、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开展对旅行社专项整治工作。

3、开展旅游景区市场整治,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和经营假冒、过期劣质饮料、食品的行 为;取缔景区经营环境脏、乱、差的餐饮店铺,打击围追、兜售和乱设摊点的行为。

4、突出对旅游景区及沿线商店、购物场所的监管,倡导诚信经营、实行公开合法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佣金收授制度,严厉查处私收私授回扣的行为。

5、继续在我市主要旅游景区实行商品进货查验登记制度、诚信经营承诺制度和市场巡查等制度。

(三)加强对“春节”、“清明”、“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监管,结合 “十一”黄金周和春节开展旅游市场的专项整治,规范旅游景区的交易秩序。对旅游景区消费品市场、旅游价格欺诈、胁迫消费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规范景区经营秩序。

(四)抓好旅游景区消费投诉网络的建设。在各旅游景区设置消费提示、警示牌、“12315”申诉举报电话,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方便游客在旅游中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及时向工商部门申诉。

(五)按照《四川省人们政府关于做强做大旅游企业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XX]53号)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旅游骨干企业的评选工作。全年共出动检查车辆126台次、出动检查人员439人次,检查景区餐馆174家,取缔无照经营餐饮6户,发出限期督办通知11份,检查旅游企业28家。通过检查,维护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确保了旅游市场安全。

第五篇:2020年市场监管局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XX县按照《2020年全市烟草业转型升级市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驻治理[2020]1号)及《2020年度全市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驻治理[2020] 2号)的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烟草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努力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烟草市场综合整治体系,紧扣“端窝点、断源头、清市场、腾空间”的主线,突出推进“两个置换(省产卷烟置换同价位省外卷烟、省产较高结构卷烟置换低结构卷烟)”,严厉打击卷烟制假和销售“假私非(假烟、走私烟、非法流通的真品卷烟)”行为,坚持条块结合、部门联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使全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开局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活动成果

2020年是落实我省烟草业转型发展攻坚的第四年,XX县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有关烟草业转型升级工作要求,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多方联动、品牌培育、市场建设、环境整治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推进了“三个转变”,破解了“四大难题”,实现了烟草业转型升级发展稳中向好的态势。XX县烟草业转型升级工作全力克服疫情影响,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主动向前、主动作为,攻艰克难、抢抓机遇、多措并举,坚持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手硬,经受住了“大考”,打赢了“硬仗”,各项指标逆势上扬。开展了“利剑2020—断链破网”严打违法收购倒卖卷烟专项行动,以真烟案件线索研判为切入点,以斩断真烟跨省市异常流动链条为突破点,以打击收购倒卖卷烟网络为着力点,加强宣传攻势,强化线索研判,全面严管市场,快侦快办一批真烟大要案件,严惩严办一批倒烟分子,教育规范广大零售商户,进一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二、烟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体系。

二是坚持综合施策,强力市场整治。采取以客户诚信等级体系建设为抓手,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新型监管模式,争取与“信用河南”实现数据共享互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商户。继续深入开展串码烟和大户治理,全面落实“一户一码”政策,对销售串码烟行为 “零容忍”。综合运用教育培训、限制货源、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规范整顿力度。

三是筑牢三道防线,严防转移渗透。我们重点抓好重点地区、毗邻地区、县际边界的防线建设,在国道、省道、高速路口和县际边界严防死守,巩固“打、防、拦”三位一体格局体系。

四是强化联合打假,形成执法合力。通过强化联合打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辖区责任制等机制建设,充实烟草打假联合机动队力量,分工协作、步调一致,联合开展打击行动。

通过开展烟草市场打假破网、取缔无证照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严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和走私卷烟、严查物流快递企业、货运站、车站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摧毁制售假烟网络,有效遏制卷烟非法经营活动,切实净化卷烟市场,提高卷烟市场净化率和控制力,确保全县烟草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下步工作主要打算

今年是推进烟草业转型升级的收官之年,也是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决胜之年。当前,全年时间已过半,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协调好相关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找准主攻方向,抓好责任落实,坚决打赢烟草市场综合治理攻坚战。下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违法大户和串码烟治理。对零售户的严重违规行为,烟草治理办将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及烟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对取缔后仍然从事卷烟经营的商户,将按照无证经营坚决予以查处;对倒烟贩子和持证零售户非法经营卷烟案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给予刑事打击,切实增加违法成本。

二是抓好物流寄递环节治理。按照《关于建立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分工,落实好联席会议、联合督导、情报共享和奖励激励等制度,发挥部门合力,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抓好新型烟草制品治理。加大对汽车站、物流寄递及大型商超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对走私、贩卖加热不燃烧卷烟违法行为的专项打击行动,采取多种手段加大对吸食电子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力度,对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四是抓好烟草市场整治宣传。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部门点多、线长、面广、队伍大的优势,把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宣传的触角渗透到县、乡、村,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法律、法规、政策普及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推进社会共同治理。

五是抓好执法长效机制建设。持续健全完善形势分析、经验交流、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情报研判、联合办案等长效协作机制,认真抓好治理、取缔、整改、问责等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

烟草市场综合治理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全面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打赢烟草市场综合治理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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