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各种证件办理程序
第一篇:矿山各种证件办理程序
办理计划生育各种证件程序
一、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程序
凡属本辖区户籍的已婚育龄妇女,都应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领取人应先到所属居委会填写《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一式两份,按表中内容逐项如实填写,由居委人员核实,持本人户口本、小一寸照片一张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
二、办理一孩生育登记程序
符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已婚育龄夫妇,应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服务证》(《服务证》婚育学校学习情况记录栏必须有登记)、《计划生育合同书》(此合同书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居委存档,一份计生办存档)、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应备复印件)、医院出具的围产保健卡、婚育状况证明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一孩生育登记。
三、办理二孩生育审批程序
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应先到居委会领取《再生育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四份,按要求填写清楚,由双方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加具意见,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相关证明,近期孕检证明、《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提出申请,送街计生办审批。申请人收到批准同意安排再生育一个孩子通知
书后才可以怀孕,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持《服务证》、《同意安排再生育一个孩子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围产卡、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生育登记。
凡已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产后90天内首先上环。已生第二个子女的,产后一个月内首先结扎。如不能在要求的时间内落实节育措施的,应有区级以上医院妇产科的证明。 《生育证》办理程序
符合生育条件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生育证》:
(一)一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1、依法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夫妻要求生育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凭《结婚证》、男女双方《户口薄》或身份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生育证申请表;
2、填写好的生育证申请表由男、女双方所在地村(居)委会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乡(镇)计生办审核办理一胎生育证。
(二)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写出书面申请,并凭《结婚证》、男女双方《户口薄》、身份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生育证申请表;
2、填写好的生育证申请表由男、女双方所在地村(居)委会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乡(镇)计生办审核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生育证申请表由乡(镇)计生办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办理二孩生育证。
(三)居民二孩生育证和农业人口办理三孩生育证特批办理程序
1、属居民办理二孩生育证和农业人口办理三孩生育证的,夫妻双方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生育证申请表;
2、填写好的生育证申请表由男、女双方所在地村(居)委会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乡(镇)计生办审核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生育证申请表由乡(镇)计生办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发证。
(四)再婚夫妻办理生育证办理程序
夫妻双方属再婚,均无生育子女的,或一方再婚生育过一孩,一方属初婚的,需带男女双方《户口薄》、《结婚证》,到村《居》委会填写生育证申请表,经村(居)委会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到乡(镇)计生办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生育证。
四、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
申请人先到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按表内要求填写,由居委会、单位审批盖章后,带户口薄、小孩出生证、《服务证》、父母与小孩合照相片四张,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
1、由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填写《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提交《户口簿》、《结婚证》、《生育证》及夫妻双方个人一寸近照各两张。
3、由村(居)委会加注意见后报乡(镇)计生办。
4、由乡(镇)计生办审核后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批发证
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申请人先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单位领取《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二份,按要求填写并由居委会加具意见后,带户口本、办证人小一寸相片一张,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本县户籍人员拟外出(到县外)居住一个月以上,外出时无论是否已婚都必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简称《婚育证明》)。办证程序如下:
1、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云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的《户口薄》或身份证;
2)村(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两张;
4)已婚者同时提交结婚日期(《结婚证》);
5)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2、持该申请表到乡(镇)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再到县人口计生局加盖钢印。(注:《婚育证明》为免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外县(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我县务工人员,未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或者《婚育证明》已过有效期,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原户籍地补办《婚育证明》
六、办理新生儿入户程序
新生儿办理入户,父母一方要落实计划生育措施或签定计划生育合同,凭《服务证》、出生证、户口薄、上环证、结扎证或医院开出不宜节育的证明,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加具意见后,到派出所入户。如属计划外生育的,应先到街道办事处办理缴交社会抚养费手续后,方可办理入户手续。
七、办理户口迁移证明程序
办理户口迁出、迁入的人员,必须落实计划生育措施,计划外生育的必须先缴清社会抚养费,凭居委会证明,到街计生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派出所申请办理。
第二篇:办理各种户口业务所需手续、程序及相关规定
一、出生申报户口登记
(一)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户口簿;
3、父母身份证;
4、结婚证。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持上述手续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出生申报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落户自愿原则。派出所在受理出生登记落户手续时,对《出生医学证明》有疑议的,责任区民警应调查核实,同时出具调查报告。
(二)办理程序及时限:
凭《出生医学证明》申报登记落户由派出所当场办理;
二、注销户口登记
(一)所需材料:
入伍注销户口登记
1、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办事处(乡、镇)以上武装部门出具的入伍证明;
3、户主申请和居(村)委或单位证明;
4、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
5、被军事院校录取,属于服现役的新生,凭入学通知书。 凭以上任意一种证明和当事人户口簿即可办理入伍注销户口。 死亡注销户口登记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2、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3、户主(家属)申请和居(村)委或单位证明;
4、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5、法院公告宣布死亡证明;
6、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死亡人员需注销户口证明。
以上任意一种证明即可办理死亡注销户口。
(二)办理程序及时限:派出所当场办理,死亡注销需同时收缴当事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一)、姓名变更更正
《一》所需材料: 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名字
1、本人申请(18周岁以下由监护人申请);
2、学校证明和学校学籍登记表复印件(盖章);
3、 父母双方单位或乡(镇)办事处计生部门证明;
4、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5、户口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证明内容均需与申请内容一致。
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氏
1、本人申请(18周岁以下由监护人申请);
2、学校证明和学校学籍登记表复印件(盖章);
3、 父母双方单位或乡(镇)办事处计生部门证明;
4、父母同意变更协议书
5、父母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到派出所申请办理
6、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7、户口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证明内容均需与申请内容一致。 成年人申请变更名字
1、本人书面申请;
2、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证明;
3、档案履历表复印件(盖人事部门章);
4、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5、农村或无业居民需出具乡(镇)或办事处证明;
6、户口本复印件; 成年人申请变更姓氏
1、本人书面申请;
2、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证明;
3、档案履历表复印件(盖人事部门章);
4、公证书;
5、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6、农村或无业居民需出具乡(镇)或办事处证明;
7、户口本复印件;
对于父母离婚,一方申请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氏的
1、监护人申请;
2、生父(母)书面申请;
3、学校证明和学校学籍登记表复印件(盖章);
4、监护人单位计生部门证明;
5、亲生父母同意变更协议书;
6、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7、生父母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到派出所申请办理;
8、父母离异再婚后,变更为继父(母)姓氏的,还应提供继父(母)书面申请。
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的子女姓氏的,除出具上述材料外,应依以下情形办理变更手续:
1、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征得其本人同意;
2、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增加曾用名
1、个人申请(18周岁以下由监护人申请);
2、曾经使用过该曾用名的相关证件;
3、单位、学校、乡(镇)办事处相关证明;
4、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5、户口簿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及时限:
名字变更和增加曾用名由派出所受理并核准,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姓氏变更由派出所受理,报县级户政部门审核,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出生日期更正(按照《XX市公安局关于核准公民出生日期登记项目的工作规范》执行 2011年3月24日下发)
(三)民族变更更正 《一》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18岁以下由监护人申请);
2、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准予变更民族的证明;
3、户口簿和身份证;
4、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二》办理程序及时限:由派出所受理,逐级上报核准。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性别变更更正 《一》、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18岁以下由监护人申请);
2、证明本人实际性别的原始证件;
3、户口簿;
4、居(村)委会证明;
5、在校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6、派出所民警调查报告(14周岁以上需注明现实表现情况);
7、因实施变性手术需更改性别的人员需提供实施变性手术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二》办理程序及时限:派出所受理审核,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五)变更其它户口登记项目
(一)所需材料:变更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居住地(所内移居)由本人或者户主提交单位证明、学历证书、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
(二)办理程序及时限:派出所当场办结
四、户口移入 夫妻投靠移入户口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结婚证;
2、居(村)委会或物业出具居住证明;
3、双方户口簿;
4、移入人身份证和身份证照片一张。 子女投靠父母或父母投靠子女移入户口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单位或乡(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居(村)委会或物业出具居住证明;
3、双方户口簿;
4、移入人身份证和身份证照片一张。
因旧房拆迁,需整户移入非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经双方责任区民警调查属实后,可以持居委会证明、户主申请、民警调查报告办理户口移入。
(二)办理程序:派出所当场办结。
五、户口迁入
(一)所需材料:
以合法固定住所为落户条件
1、迁入人申请;
2、房产证或宅基地使用证。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未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可提供村、乡(镇)两级证明或土地管理部门证明;
3、对取得长期使用权的公有住房、军产房,需提供房管部门或单位(居委会) 证明、房产租住证、合同;
4、社区民警入户调查报告;
5、迁入地居(村)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
6、随迁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系同一家庭户的可提供户口簿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7、随迁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的证明 ;
(1)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员,需提供二级以上残疾人证及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 (2)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员,需提供三级以上残疾人证及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 (3)患有各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住院记录及住院缴费单据。
8、迁入人户口簿(户口系外省市的,可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9、迁入人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照片。 以具有稳定收入和各类人才为落户条件
1、迁入人申请;
2、稳定收入证明,包括:
(1)、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应证明; (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相应证明;
(3)、农民工中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相应证明;
(4)、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或投资,并依法纳税达到一年以上的相应证明; (5)、高级技工、技师、特殊岗位需要的特殊技能人员的相应证明; (6)、在市区连续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两年以上的相应证明。
3、稳定住所相应证明;
4、迁入地居(村)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随迁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7、随迁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的证明;
8、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9、迁入人户口薄;
10、迁入人居民身份证照片。 以高校毕业生为落户条件
1、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协议;
2、毕业证(大专以上)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照片;
5、自寻落户地点的需户主申请。
(二)办理程序及时限:派出所受理,报县级户政部门核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六、户口迁出
(一)所需材料:
1、大中专学生招生迁出,凭录取通知书;
2、大中专学生毕业迁出,凭毕业证和户口簿;
3、投靠亲属、经商、购房、招工(聘)等户口迁出凭外地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或其它准入证明。
(二)办理程序:派出所当场办理。
七、补(漏)登户口(按照XX市公安局2010年10月18日下发《关于坚决杜绝日常办公中再次产生重复户口和重证号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户籍内勤和分、县局户政科长在审批表意见栏中必须注明是否核查过省、部级人口库)。
(一)所需材料
对于30周岁以上持有户口本或一代身份证等原始户口依据人员
1、目录;
2、户主申请;
3、补(漏)登人员的整户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或派出所常表原件及复印件等原始户口依据;
4、居(村)委会证明;
5、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及情况说明; 30周岁以上无任何原始户口记录人员
1、目录;
2、户主申请;
3、居(村)委会证明;
4、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5、派出所公示结果证明;
6、其它证明材料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无出生证,未满30周岁的无户口人员。(按照《XX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往年出生人员未落户问题的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日下发)
1、目录;
2、申报人书面申请;
3、生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居(村)委会证明;
5、接生人员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DNA亲子关系鉴定书的此项不用)
6、派出所辖区民警调查报告;
7、落户人近期照片;
8、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
9、亲子关系声明公证书或DNA亲子鉴定报告书;
对于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生父母双方失踪、死亡;或一方失踪、死亡,另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无出生证、准生证等原始依据,未满30周岁随其他亲属共同居住生活人员:
1、目录;
2、申报人书面申请;
3、生父(母)或其它亲属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居(村)委会证明;
5、派出所辖区民警调查报告;
6、派出所公示结果说明;
7、其它证件或证明材料。
对于1996年以后出生的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落户的一律在“出生”模块,按“补报往年出生”办理。
1996年以后出生因各种原因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
1、目录;
2、申报人书面申请;
3、生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4、居(村)委会证明;
5、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6、生父母及落户人近期合影照片及指纹;
7、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
8、DNA亲子鉴定报告书。
(二)办理程序及时限
由派出所受理,逐级上报核准。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1、DNA亲子鉴定血样由分(县)局负责送至XX市公安局法医医院鉴定。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 XXXXXXXX
2、亲子关系公证书由XX市诚信公证处负责出具。 地址: 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X 电话:XXXX; XXX 电话:XXXX
八、收费标准
居民户口簿每册8元,集体户口簿每册30元;补发加一倍收费。 本文由办户口本网整理发布,更多信息请进入网站。
第三篇:办理宝宝各种证件
1.出生证明
需在宝宝出生的一个月内办理,而且要妈妈去办,如果是别人代办,哪怕是爸爸去,也要妈妈签份委托书。
需要准备:在你生宝宝的医院领取一张申请出生证明的表格填写妥当,然后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基本上办理起来还算简单,只要确定好宝宝的名字,有的人在出院的时候就能同时办好
2.户口
不知道别的区是怎么样的,玄武区是在玄武分局办的(地点就在中山东路的逸仙桥小学旁边的办证大厅)
需要准备: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我家宝宝的户口是外公去办的,据说办理还是比较快捷的,就是现场还有很多关于爷爷奶奶那边的资料要填写,还有些我和孩子爸的户籍资料更新,建议还是自己去办,毕竟有些事情老人家也不清楚,还要电话问来问去的。这个工本费一元。
3.独生子女证
需要准备:一家三口合照3张,独生子女证申请表3张,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表填写好后分别要去父母单位盖章,然后带上申请表和所有的原件,3张复印件(父母身份证正反复印在一张上,出生证明和结婚证复印一张,户口本首页和一家三口的复印在一张上),在居委会先录入资料登记,然后去街道审核材料并在申请上盖章,最后去玄武区行政服务大厅交材料,盖章并拿证
4.新生儿医保
需要准备:宝宝一寸照片一张,户口本首页和宝宝页复印2张,家长身份证正反复印 这个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
出生3个月以内办可以报销宝宝出生时的费用,每年6.30前办交全年费用,7.1后的交半年费用,然后等一个月就可以拿到医保卡和一张银行卡
5.生育津贴
需要准备:出院小结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津贴报销申请(这个去水西门领)
这个是我办的最简单的一个,申请填好单位盖章,带着申请,出院小结和独生子女证去水西门社保中心,每个月1-10号的时候把这些交过去,然后等到次月1--10号去拿回执,然后等单位给你钱。
第四篇:生完小孩后各种证件办理
1、上报出生
产后3天内,给所在街道(社区)打电话上报出生。电话在办理准生证的时候会给你写在准生证上。一般就是在电话里面问一下基本情况(比如日期、男女、体重等),以前听说接到电话后她们还会上门看一次,不过最近1年,大家反映说都没有看的了。
2、疫苗接种证
在月子里让家人带上孕妇保健册、宝宝的出生证明、准生证、宝宝在医院期间的所有接种和筛查证明(卡介苗接种证明、听力筛查结果、乙肝疫苗注射证明),到辖区所在的防治站办理疫苗接种证,一般听力筛查表要交给她们,然后要填写一个卡片还有儿童保健手册,手册不让带走。之后他们会给你一个疫苗接种证和一个注意事项的小本。
3、落户
先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准生证、接种证到落户口所在街道,街道会给开一张落户介绍信,拿着这张介绍信,携带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到落户派出所办理即可。办理完毕后出生证明的副联派出所收回。
4、独生子女证
携带准生证到户口所在街道的社区,社区会给你自愿生育一孩申请表(一式三份)。填上个人信息后,在申请栏内填写“自愿生育一个孩”。接着分别到夫妻双方单位加盖公章。然后携带申请表、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宝宝的出生证明到所在街道办理。街道会发给独生子女证并填写证上的所有信息。申请表上街道会在街道审核意见中加盖公章。最后携带申请表到所在区的计生局给独生子女证加盖钢印,申请表盖章后收回两联、其余两联返给夫妻双方单位存档。
5、医疗保险
产后三个月内,携带宝宝的出生证明、户口本到所在街道办理,要交50元钱,留下电话,办好后通知去取,也可以自己到医保中心办理,地点在寺儿沟31路终点站附近,那样当天就可以拿到宝宝的医疗保险证和医疗卡了。
6、生育津贴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只要把所需材料交给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就可以了。
女方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交给女方单位的材料有:出生证明、准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想生二胎的可以不用拿这个,只要在准生证后面签上自己名就可以了)、女方本人身份证、出生医院盖章的诊断书、住院花费总单,以及原样大小的复印件。
男方领取生育护理津贴需要提交给男方单位的材料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准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男方本人身份证以及原样大小的复印件。
我是单位全权办理的,把钱直接送给我了。如果单位不负责的,参看下面的吧(转帖)
带齐上面材料,自己到一二九街的戚秀玉职业介绍所那个大楼的4楼进行办理。每月的办理时间是1号到20号。审核通过后,会发给两张生育津贴支付表,单位和本人各留一份,本人的那一份不要弄丢了。下个月的1号到25号,只能是周一到周五,周末不可,本人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生育津贴支付表到解放路那的天安大厦(大商男店的右面)二楼的大连银行(原来的大连商业银行)去领取生育津贴,是在大厅的出纳那里办理,不是在窗口柜台办理,也可以代领,代领人也要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领取人的身份证、支付表。最后会给你一张大连银行的整存整取的储蓄单,上面的金额就是你领取的生育津贴,你可以当时就取出来也可以继续存着。
小孩保险有必要办吗。
在社区办的。一年才40块钱,办吧,也不差那点钱,第一年50有10块工本费,将来一旦小孩发烧感冒什么的住院能报销不比没有报销强呀,我儿去年11月份和小孩玩给头卡脑震荡了住院花了7000多,社保还给报了2900呢,要不是用自费药了报的还能多点,才交40块钱,多划算,哈哈,我还给俺儿买了商业保险,剩下的钱也都报了,我一分没花,俺儿现在22个月了,住院两次社保加商保报了好9000块钱了,要没有保险不都的自己拿呀,赚点钱都捐献医院了。
6、关于独生子女光荣证
在你办准生证的地方办理,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关荣证》申请表一式四份,需要夫妻双方单位盖章(落在人才中心的话,拿着人事代理手册到联合路100号的户籍窗口盖章),一个证直接办理。(需要:户口薄、父母结婚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夫妻双方1寸照片各一张或者夫妻双方2寸合影一张)
7、关于新生儿保险
落户完成后,去户口所在区的行政大厅办理。带户口本(复印),老公身份证(复印)和40块;第二年在街道办理。(有的社区现在当年就可以办理了,办理完后每年的8月-9月续保)
对最新利益内容整理概括如下:
①出生3个月内办理社保,无3个月等待期,办理后出生后医疗费均可报销。
②门诊对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50%报销,最高报销300元每年,未用额度,不结转下一年度。
③住院扣除门槛费后(三级300,二级200,一级100),分别按照70%,80%,85%报销。
④异地住院,扣除门槛费1500后,70%报销。
⑤大病门诊70%报销。
⑥有效期内身故给付抚恤金5万。
⑦超过3个月办理或者没有按固定时间续保,则有3个月等待期。
应在新生儿出生至3个月内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属于逾期参保,逾期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要有3个月的等待期。
必须把孩子落户完成后才可以办理,到各个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可以
中山区医保中心:荣民街35号中山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82710022 西岗区医保中心:长春路196号人民广场街道一楼 电话:83697016 沙河口区医保中心:联合路68号沙区公共行政中心一楼 电话:84548926 甘井子区医保中心:甘井子在松江路19号甘区劳动保障局310室 电话:86607616
8、关于生育保险(产后报销)
劳动保险咨询热线:12333
1、领取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时须持以下证件: (1)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此证在街道办理)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诊断书
(7)产后报销现在还需要费用明细 (8)生育职工联系电话 (9)结婚证
2、领取男职工护理津贴时须持以下证件: (1)男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结婚证
3、报销标准: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为800元,
生育医疗费用顺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
生育津贴:5个月的生育津贴(休假5个月的各项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
4、结算时间为每月20日前。
由企业办理,领取一张银行卡
个人也可以办理:
办理地点:戚秀玉职业介绍所四楼20和21号窗口(一二九街移动大厅的旁边)。
领取时间:次月的1-25号(周一到周五)
领取地点:还是一二九街报销地点的一楼大连银行窗口处
领取需要的资料:
产妇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
第五篇:办理各种证件所需资料
一、 《生育服务证》;
1、先填写一胎生育证明表一式两份
2、结婚证(第一面和第二面)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夫妻两人的各一份,如一方户口不在本村的,要双方户口本户主和他们本人各一份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夫妻合影照两张。
6、以上所需证件的原件。
7、带齐以上资料到村填写审批表(如果有一方不是本村户口的,要到对方村、乡镇计生办签字盖章并签清楚他们的婚育状况),然后有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二胎生育证》;
1、本人写申请(按政策规定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
2、村委会写个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三查”,未收养或抱养过子女,属农村独女户,)
3、填二胎申请表一式两份
4、填一个张榜公布表(必须有十个村民代表签字按手印)
5、三人合影照三张,(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双方的还有一胎小孩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服务证一样一张,第一胎生育准生证复印件一张。
6、以上证件的原件。
7、带齐以上资料到村填写审批表(如果有一方不是本村户口的,要到对方村、乡镇计生办、县级计生局签字盖章并签清楚他们的婚育状况),然后有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生育证。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三人合影照4张(其中三张为第二年申报独生子女保健费所用)。
2,、到村填写一式两份的审批表。
3、如有一方不是本村的要到对方村、计生部门签字盖章。
4、带齐以上资料,然后有村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
5、结婚证,户口本(小孩儿户口也复印三份)、身份证、准生证原件,同时这些这些证件都要复印三份,独生子女证复印三份,为第二年申报独生子女保健费所用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本人照片一张
2、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复印件到村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填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后到计生办盖章
3、到街办计生办办理。
五、正常入户手续;
1、新生儿入户;
带医学出生证明、节育证明(一胎上环、二胎结扎)、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一胎男孩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都要原件,自己写入户申请,入户申请由计生专干和书记签字,治保主任盖章,然后到太极湖计生办签字盖章(是库区移民的还要到街办综治办、移民局、特区党政办签字盖章)
2、婚嫁入户;
1、要对方出婚育状况证明,盖两级章(村委会和计生办),是否属于移民外迁或内安身份证明,盖两级章
2、女方村委会写迁出证明可要可无
3、男方出示婚迁入户申请,书记或主任、计生主任、驻村领导签字,盖村委会章子
4、有效证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且复印件各一份
5、带齐以上资料(如果有一方不是本村户口的,要到对方村、乡镇计生办、县级计生局签字盖章并签清楚他们的婚育状况),然后有计生专干到计生办帮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