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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全域发展指标(精选)

旅游发展全域发展指标第一篇:旅游发展全域发展指标全域旅游:思考旅游 发展旅游全域旅游是指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公共服务优化、综合统筹管理、整体营销推广,努力实现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

旅游发展全域发展指标

第一篇:旅游发展全域发展指标

全域旅游:思考旅游 发展旅游

全域旅游是指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公共服务优化、综合统筹管理、整体营销推广,努力实现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最大限度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发展新模式。自国家旅游局2016年初向全国发出全域旅游发展的动员以来,全域旅游迅速成为高层充分肯定、地方热烈响应、社会积极参与的发展热潮。

2016年7月,总书记在宁夏考察工作时指出,“发展全域旅游,路子是对的,要坚持走下去”。2016年12月,国务院《“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指导思想中要求“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为主线”。2017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不少地方省委、省政府也对全域旅游进行了全面部署,截至2017年6月,全国有500个省(自治区)、市(州、盟)、县(区、旗)成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在此过程中,许多旅游企业、投资商和社会公众也积极参与到全域旅游发展中来。全域旅游正在成为旅游业内外的普遍共识和推进新时期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理念。

全域旅游是

新时期旅游发展

理念的重要革新

新的实践需要新的发展理论,新的时代需要新的发展理念。全域旅游的出现正是因新实践和新时代的需要应运而生。过去,中国公民出游频率不高,出游主要局限在传统的旅游景区景点,在旅游方式上也多选择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再加之旅游业总体规模相对较小,旅游业与相关领域的交叉融合不多,旅游业对多数地方发展的影响力也微乎其微,因此发展的思路不可避免地是就旅游说旅游。

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中国公民年人均出游次数超过3次,非传统景点旅游的游客量超过80%,散客旅游在全部游客数量中的比重超过90%,中国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率达到11%,旅游业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越来越紧密地联系起来。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提出了全域旅游这种具有鲜明革新性的发展思路。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全域旅游是一种战略思维。“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全域旅游摒弃了狭隘的产业思维和行业思维,打破了行业局限和部门壁垒,将旅游业的发展自觉地同各级党委、政府发展的总体战略有机结合起来,这就自然而然地使得旅游业能够围绕大局、配合大局,进而真正融入大局。由于在战略上找准了自身的位置,旅游业就更容易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样,在战略层面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旅游业也更容易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全域旅游是一种系统思维。旅游业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全域旅游把旅游业看成整体,并自觉将旅游业发展与各个领域的发展视作一个系统进行考虑。在发展旅游产品时,全域旅游强调“旅游+”,即要通过增量的旅游市场去盘活各类存量的资源,进而产生新的旅游产品;在旅游发展的保障方面,全域旅游强调旅游业发展不是旅游部门一家的事情,需要各个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旅游业发展的合力;在旅游发展的效益评价上,全域旅游并不局限于单纯的旅游人数、旅游收入,而是看重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特别是对就业、扶贫等领域的独特作用。这种系统的思维,既符合旅游业自身的特点,也顺应了旅游业发展的时代要求。

全域旅游是一种辩证思维。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内在的矛盾运动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全域旅游把握住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和旅游供给不协调这一主要矛盾,把工作的重点放到了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改善旅游公共服务、增加旅游软硬件支撑供给,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旅游消费环境供给等方面,因此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旅游业发展数量和质量的要求。

全域旅游是一种精准思维。总书记2014年在兰考考察时指出,“要从细节处着手,养成习惯。如果对工作、对事业仅仅满足于一般化、满足于过得去,大呼隆抓,眉毛胡子一把抓,那么问题就会被掩盖。”全域旅游除了强调全,同样关注细。

因此全域旅游特别注重解决具体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并力图通过“积小胜为大胜”,扎实推进各项旅游工作。比如,全域旅游对像旅游厕所这样表面上看“微不足道”,但其实是旅游业发展的“痛点”问题高度重视。为此,在衡量全域旅游发展成效时,旅游厕所建设的数量和质量被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衡量指标。

对旅游市场秩序乱象,除了加大治理整顿力度之外,全域旅游又明确提出要通过建立旅游警察队伍等方式来形成长效机制。正是基于一个个具体的要求,让全域旅游不仅仅是一种理念,同样也能够成为旅游工作的行动指南。

全域旅游是促进

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各地都希望找到能全面推进地方发展的有效抓手。农业是基础,无农不稳。抓农业,可以解决粮食增收及部分农民致富问题,但是从农业入手抓发展,涉及面相对较窄。工业是重要的财富来源,工业化也是传统的发展路径。抓工业,可以大幅增加GDP,同时也能给政府带来较为丰厚的财税收入,但随着工业技术集约化和区域集聚化的不断加深,工业对一个区域整体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小。而在许多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走工业化道路来促进经济发展的机会也越来越少。旅游由于自身综合性的特征,使得其不仅仅是一个产业,还可以成为地方推动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

全域旅游的切入点是旅游。通过全域旅游来促进全面发展之所以可行而且有效,在于全域旅游是从外来游客的视角来对某个区域的发展进行审视、衡量和要求。这就要求一个区域以更加开放的态度、更加多元的供给、更加精细的管理和服务与之相对应。在全域旅游时代,游客的活动范围已经全面深入到区域的各个角落、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而旅游业的联带拉动作用也辐射到区域发展的各个领域。因此,通过全域旅游来促进区域全面发展,既是一种倒逼机制,也是一种主动选择。

全域旅游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促进发展模式的全面转变。过去地方发展要么重视经济,强调经济增长率,唯GDP至上;要么孤立地看待社会事业,将其仅仅看成财政负担;有的地方虽然关注文化,但更多地是看成文化事业;虽然重视生态,但更多地认为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而在新的时代,需要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发展进行通盘考虑。全域旅游既关心旅游业的经济贡献,又关心就业以及扶贫,也关心如何让文化通过旅游的渠道弘扬和传承,还关心如何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经济,有助于形成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比如贵州,将生态文明与全域旅游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提出了大生态、大旅游的发展战略,进而实现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可喜转变。

促进经济发展的全面优化。在新经济时代,融合发展既是发展需要,也是大势所趋。旅游业与其他经济形态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更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全域旅游在经济层面的最大特征就是融合发展和共赢发展。正如李克强总理2016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所说,“旅游业不仅是服务业,它已覆盖一二三产业,本身就是综合性产业”。全域旅游强调以一种开放的方式来发展旅游业及相关产业。比如全域旅游下的乡村旅游,既是农业的拓展,也是旅游业的深化;再比如全域旅游下的工业旅游,既关注工业制成品在旅游业的运用,也关注将工业生产变成游客的体验过程。

像湖南省,在2016年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的五大基地建设,其中就有以“锦绣潇湘”为品牌的全域旅游基地建设。在此基础上,湖南省委还希望将全域旅游基地作为带动科技创新、现代制造业、优质农副产品供应、文化创意四大基地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说,正是由于着眼推动地方经济全面优化,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全域旅游也因此得到了地方的高度重视。

促进城乡环境的全面改善。全域旅游的发展目标就是将一个区域作为“大景区”来建设,让“处处都是旅游景区,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因此全域旅游绝不仅仅关注某一两个旅游景区的建设,而是关注整个区域城乡环境的营造。正因为如此,全域旅游要求城市不但是市民的生活和休闲空间,而且也应是游客体验城市特色文化的空间;要求小城镇不但是一般的特色产业汇聚地,而且也应是风貌突出,旅游功能完善的旅游目的地;要求乡村不但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场所,而且应该成为游客“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就连许多过去传统的交通公路,在全域旅游理念的指引下,也正在变成自驾游游客乐享的旅游风景道。正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之一海南琼海所总结的,发展全域旅游,就是要把琼海变成“农民的幸福家园、市民的休闲公园、游客的度假乐园”。

促进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入。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所在。但寻找改革的“痛点”,抓住突破口推进改革并不容易。全域旅游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地方体制机制的诸多问题。这就意味着抓全域旅游,实际上就成为理顺和调整各类不适应新时期发展需求体制机制的一个途径。比如,近年来游客消费碰到的“天价虾”“天价鱼”事件,表面上看是旅游市场秩序问题,但暴露的却是城市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

全域旅游强调要实现从围墙内民团式治安管理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这自然就要求拓宽城市管理的思路,构建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执法体系来为旅游消费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再比如,针对旅游景区发展中的“九龙治水”问题,全域旅游强调的是要通过对各部门职能的统筹协调来齐抓共管。在杭州,由杭州旅游委牵头,联合杭州市的“三委四局”建立了西湖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立项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既保护了西湖的整体风貌,又促进了旅游业的良性发展。所以说,在全域旅游背景下,表面看抓的是旅游改革,但真正抓的却是地方的全面改革。

以全域旅游促进全面发展要把握的重点

如何抓好全域旅游,进而促进地方全面发展,需要有新思路、新举措。具体来说,主要是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在工作内容上,要实现领域拓展与服务跟进并举。全域旅游需要突破旅游景区景点的局限,将旅游业推向各个方面,这就要求政府的各项公共服务和管理措施及时跟进。要在城市市区发展旅游住宿的分享经济,政府的法规制定、政策引导就需要及时跟进;要在边远山区发展乡村旅游,政府的公路建设、基础设施配套以及教育培训就需要及时跟进;要让游客快捷准确地获取旅游目的地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类信息,政府的智慧旅游服务就需要及时跟进;要让游客能在更大范围安全地体验旅游目的地的自然和文化,政府的安全预警、安全救援等服务同样需要及时跟进。总之,各级政府要沿着全域旅游发展的脉络,将各项工作延展开来,把全域旅游促进全面发展落到实处。

二是在工作路径上,要实现产业增长与体制突破并举。全域旅游关注的不仅是旅游业发展的“面子”,更关注旅游业发展的“里子”;全域旅游要求的并非是旅游业“一时”的发展,更强调旅游业可持续的发展。因此要抓好全域旅游,既离不开旅游产品层面的建设,旅游项目的投入;同时更需要建立与全域旅游发展相适应的组织领导机制、旅游综合管理机制。特别是在全域旅游发展过程中,要让发改、公安、财政、国土、环保、住建、水利、农业、文化、体育、统计、林业等部门更好地参与进来,形成全域旅游良性发展的工作机制。

三是在工作效果上,要实现旅游发展与作用发挥并举。尽管旅游业的增长自身会带来综合作用的释放,但是在全域旅游发展的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共建共享。这就需要大力促进旅游业的创业就业,通过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引导和政策支持,给各类人群在旅游领域创业就业提供便利。需要通过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积极发展旅游产业,从整体上增加贫困地区的财政收入、村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需要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真正让旅游业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群,使旅游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幸福产业。

四是在工作方式上,要实现典型示范与全面推动并举。尽管我国绝大多数地方都可以发展旅游业,但由于资源、交通和区位的原因,各地发展旅游业的条件和优势有很大差异,这就意味着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齐头并进式地推进全域旅游。因此,要因地制宜,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工作。既要有全面部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全域旅游的理念开展工作,又要防止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要优先打造一批省、市、县的全域旅游示范典型,在促进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整体营销等方面形成一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为其他开展全域旅游的地方提供学习和借鉴的样本,同时要通过示范引领,梯次发展,让全域旅游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

北京巅峰智业旅游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巅峰智业”)始创于2001年,是国内成立较早的旅游规划公司。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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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江夏全域旅游发展政策

为了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7﹞60号),落实武汉市全域旅游大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三个江夏”建设,促进江夏全域旅游取得突破性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如下政策措施:

01支持打造旅游品牌

1、鼓励企业争创旅游品牌。对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万元、100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

2、支持打造行业经营品牌。对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对通过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四星级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评为绿色景区、绿色饭店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支持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对获评省级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名镇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名村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或村委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汽车露营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对获得认定的星级农家乐,按照评定等级五星级至一星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得认定的金宿级民宿、银宿级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

4、支持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对体现本地历史文化特色、具有较强影响的大型实景演出旅游项目,年接待人数超过15万人次、7万人次,分别给予演艺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02推进旅游业创新发展

5、支持建设旅游大项目。对旅游重大项目参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夏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夏政规﹝2017﹞6号)给予奖励。

6、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对“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的旅游投资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7﹞60号)文件第五条第二款进行1:1配套补贴。

7、支持发展赏花游。落实市赏花游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赏花游发展规划(2012-2020)的通知》(武政﹝2012﹞96号)文件,按照50%比例配套补贴赏花游项目单位。

8、支持创建著名旅游商品。对旅游商品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市级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体现江夏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年度征集“武汉礼物”“江夏味道”获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03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9、加快旅游道路网络建设。从2018年开始至2020年,连续3年每年列入5000万元的旅游道路专项建设资金,改造提升梁子湖大道等多条景观大道,规划建设东西向的旅游干道和景区之间的连接线,形成“快旅慢游”的交通体系。加快景区、乡村旅游点的辅道建设,不断提高旅游道路可进入性。对各街道、村按照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的停车场、标识标牌、安保设施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按计划完成且经审计验收确认,给予实际投资额3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扶持旅游厕所建设。对获评为3A、2A、1A的旅游厕所,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1、推进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和运营。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对符合国家一级、二级标准的旅游集散中心,前3年给予一定额度的运营补贴,其中第一年分别补贴500万元、300万元、后2年逐年递减,分别按照第一年额度的80%和50%予以补贴。

12、鼓励发展智慧旅游。对获评国家级的智慧旅游试点区、示范景区、示范酒店、示范旅行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其投资总额的30%,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8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上诉四种示范类别的,分别按国家级奖励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

13、鼓励旅游电子商务建设。对涉旅电商企业的旅游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04优化旅游用地机制

14、保障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优先保障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所需用地计划指标,每年优先安排列入全区旅游产业升级计划的旅游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公共厕所、游客休憩站点、公共停车场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对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结合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按照稳妥有序、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不受指标规模限制。对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项目推行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拓展土地使用功能。

15、优化涉旅农用地流转机制。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旅游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在集体性质建设用地上建设非永久性功能性建筑的,实行“一事一议”;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明确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人、宅基地使用人利用非耕地用地、林权、集体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以作价出资、投资入股、租赁方式与开发商合作开发旅游项目;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旅游项目,在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前提下,用地者可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获得使用权。

05加大旅游资金投入

16、加大财政预算资金支持。区财政预算每年统筹安排旅游专项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道路标识标牌建设、旅游形象宣传、旅游新业态建设、旅游规划编制、旅游信息化应用、旅游人才培养、旅游行业管理等。

17、设立旅游产业引导基金。在旅游产业引导基金中设立1亿元子基金,主要投向景区开发、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产品研发、旅游品牌创立等领域。

18、实施旅游重点项目贷款贴息补助。旅游重点项目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并自行完善基础设施的,经申报审核,贴息利息不超过贷款合同中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单个贷款贴息项目的贴息时限不超过3年(含3年),每年贴息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19、奖励新上市旅游企业。对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新上市,且在江夏区注册、纳税的旅游企业,经评定市财政给予奖励的,区级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

06大力推进旅游营销

20、支持开展旅游营销。鼓励景区、酒店、旅行社等以本地旅游产品和我区旅游形象宣传为主题,主动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对参与在市内举办的各类旅游会展、宣传推介活动的单位,可给予每个单位每次一次性补贴1万元,参与在市外举办的各类旅游会展、宣传推介活动的单位,可给予每个单位每次一次性补贴3万元。

21、奖励招徕研学和外地游客。对主推“江夏一日游”产品的旅行社,按照年接待游客人数,可给予每人2元的奖励;对接待中小学生参与集体研学旅行的景区,按照年接待人数,可给予每人3元的奖励;对在网络新媒体上发布关于江夏旅游的文章、游记、小视频等相关内容,点击量超过10万次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22、支持开通江夏“景区直通车”。对新开通的“景区直通车”线路,每条线路两班车运营,可给予每年每台车一次性补贴10万元。

23、支持举办旅游会展和节庆活动。对从国内外引入江夏举办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明显的国际性、全国性、省市大型论坛、会展和旅游节庆活动,可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07改善旅游业发展环境

24、优化区内旅游环境。A级景区、星级酒店等旅游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一般工业同价。污水方式和使用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在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企业排污费,自建污水处理厂或者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旅游企业,免征企业排污费。

25、建立健全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成立武汉市江夏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充分发挥区级文化旅游平台的作用。加快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推动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建设,整合加强基层旅游质量监管力量,建立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负责文化旅游管理工作。

08附则

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奖励的涉税支出,由受奖企业或者个人承担。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为准。

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或者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具体实施办法,由区文化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国土规划局等部门另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三篇:发展旅游教育推动全域旅游的思考

全域旅游的强力推进,需要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旅游业人才培养将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我们要着眼于服务国家战略,以国际的视野,加强海南旅游教育,确立旅游人才在旅游业发展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一、旅游教育的供给侧问题

1.办学体量和行业需求的矛盾。

1993年,海南最早建立了第一所专门类旅游学校——海口旅游职业学校,之后陆续建有海南大学旅游学院、海南省旅游学校等旅游院校,特别是国际旅游岛战略确定后,旅游专业和培训机构发展迅猛。截至2015年,本科院校6所,高职院校9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4所,这些院校都开设旅游专业。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旅游教育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和水平,已形成中职、高职、本科的基本旅游教育体系。

但是旅游教育的发展仍跟不上行业的需求。据《海南省旅游人才发展状况调研报告》预测,到2020年,海南旅游人才队伍总量至少47.7万人,人才需求缺口超过20万。其中旅游行政管理人才要达到500人,经营管理人才8.11万人,专业技术人员7.63万人,服务技能人才31.92万人。随着全域旅游的提出,由点及面的全程全景全员的旅游新格局,对人才的需求总量只会增加不会下降。

2.人才单一与需求多元的矛盾。

海南的旅游资源独特且丰富,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然后劲不足,归其原因还是人才。旅游业急需人才有六类:国际视野的职业经理人、旅游规划人才、旅游理论研究人才、双师型教育人才、市场营销策划人才、应用型技能人才。我省目前旅游专业毕业生以中专生为主,大学生对职业的认同感低,一次就业率低,巩固率更低。海南的旅游人才政策还没有足够吸引力“引凤筑巢”,所以,旅游行业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极度匮乏,我们的人才提供在质量和数量上是远远滞后的。

3.行业要求高和吸引力低的矛盾。

旅游行业是国际化和开放性极强的行业之一,与国际接轨紧密,讲求高精细服务标准,讲求高质量体验感受,对从业人员要求高。但是,目前就业准入制度未能真正执行,旅游职业资格证书与劳动就业没能有效衔接,资格证书没有含金量,造成旅游行业就业无门槛,行业薪酬水平低,社会的美誉度和认可度不高。出现旅游行业长时间存在人员流动性大、人才流失率高的问题。一方面,企业抱怨找不到人,找到的素质不高;另一方面,旅游专业毕业生“有业不就”。

4.旅游院校发展和主导产业的矛盾。

近年来,旅游院校的规模发展取得长足发展,但是,学校小而散,多而杂,在专业建设、队伍建设、国际化合作、校企合作等方面还没有形成规模、特色和品牌,在海南的教育主导地位没有体现,这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和全域旅游试点省的产业主导地位不匹配。

二、提高旅游教育品质的对策

1.强化人才战略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形成“人才资源第一”的观念,把旅游人才开发放到旅游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工作投入,重点对我省各旅游院校师资、教学设施、实训基地的投入,建立旅游人才标准化和考核晋升制度。增加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吸引力和稳定性。

2.优化旅游教育结构。实现配置优化,提高整体效益,增强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借鉴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或台湾高雄餐旅学院成功经验,本科、大专和中职都成立对应的品牌学校,在海南独立成立一所本科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建立具有独立品牌的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和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基地,打造海南旅游职业人才集约化和规模化培养基地。

3.构建网状培训体系。目前,海南已初步形成省市县主管旅游局培训中心、院校培训部门和企业内部培训机构的格局。培训中心主要侧重导游员、旅行社经理、旅游饭店高级经理人等各类资格考试,院校培训部门重点在学历教育和深造培训,企业内部主要是在岗培训。但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以及企业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问题仍然严峻。政府有关部门要统筹管理,凭证上岗,上岗必训,就业准入制度一定要落实到位。另外,积极引进国内外的培训机构,提高培训的层次。

4.激活社会办学力量。当前,我们的旅游教育无论是普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在机制上政府仍是运作主导。资源在政府的供给与学校的争取之间封闭循环,而社会和企业的地位被边缘化。所以抓住机遇、激活旅游教育的创新机制尤为重要,其核心就是旅游教育的多元化和社会化。搭建平台,促使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行会等以一个旅游院校为依托,联合成立覆盖全产业链的旅游教育集团,集团成立董事会等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从而为整合资源发挥更大作用。

5.提升院校内涵建设。旅游院校要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抓住“一带一路”的海南地缘优势和机遇,对外,加强国际合作、校企合作、行会以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对内,优化专业结构,围绕“互联网+”“旅游+”适应全域旅游的发展,加强专业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办学品质,打造国内甚至国际品牌专业和品牌学校。坚持以旅游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省市重点项目建设需求为导向,为国际旅游岛全域旅游的建设提供紧缺专业人才。

第四篇:全域旅游需全新的发展理念

城市既属于本地市民,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外来游客,兼顾市民与游客需求,以全域旅游理念为指导,建设宜居并宜游的城市,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 胡跃龙 窦群

日前,为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实现旅游业与城乡一体化的深度融合,国家旅游局提出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安排,就此提出了一系列指标体系。尽管此项工作从指标体系的量化制定、推进时间表及其成效还有待更多理论探索和实践的检验,但笔者认为,此举是“全域旅游”从理念上升到实践、从地方探索到全面推进的有力举措,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国开展的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升级版,是在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下,寻求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的新探索。

全域旅游是伴随旅游业从传统的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转型升级过程,从景区旅游向旅游目的地发展的要求,全新定位的一种新的区域旅游发展理念。全域旅游的概念不是凭空想象中出来的,而是由旅游发展实践倒逼出来的认识。比如现在全国著名的旅游目的地江西婺源,在其县域内分布的景区星罗棋布、美不胜收,在申报全国各类等级景区时,地方都提出希望把整个县打包申报,并自豪地提出了“我们县整个就是一个大景区”的充足理由,这正是基层工作者对全域旅游最朴素、最形象而又是最准确的认识。纵观国内,对全域旅游有了认识并大胆进行实践的市、县越来越多,实际上,我们很多旅游目的地正是因旅游而生、因旅游而兴的,是实实在在吃旅游饭的。这些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方向一定也是全域旅游。

全域旅游也是从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构建现代城市的需要提出的。当前,我国年人均出游率为2.5次,一般城市年接待旅游者的数量为常住人口的4至6倍,到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薪休假全面落实,人均年出游率将达到4.5至5次,城市年接待游客数量将达到城市常住人口的8至10倍,外来游客对于城市服务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忽视巨大游客流量对城市的影响而希望独善其身是难以办到的,城市既属于本地市民,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外来游客,兼顾市民与游客需求,以全域旅游理念为指导,建设宜居并宜游的城市,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根据各地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发展全域旅游除需要各地充分自身的比较优势外,还需要着重一下几个发展全域旅游的关键问题。

一是旅游业发展在当地总体发展中的必要定位、话语权和工作机制。旅游业需要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明确的定位和话语权,应从总体发展战略的高度,整体构架促进旅游业的具有实质性政策、资金支持的促进机制,避免碎片化、形式化的会议、文件等,应从经济社会环境融合等方面进行顶层谋划,真正提升旅游业的战略地位,使其真正发挥综合优势,使城市的个性、品牌、文明建设都与旅游发展有机融合,实现旅游与城市发展的一体化。有了发展全域旅游的共识,就需要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积极融入,同时,也可以通过旅游业的发展来拓展,提升各行业的发展空间。因此,需要建立顺应全域旅游发展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新机制,形成产业发展合力。

二是发展旅游的特定空间和环境保障。全域旅游并非望文生义地理解市域整个空间范围都要发展旅游,但是,旅游业发展所必要的空间应该得到保障,特别是要形成若干个旅游发展的主体功能区,这类功能区是以旅游核心项目为引领、旅游资源要素和服务要素综合配套的聚集地为支撑,形成景点、景线、景域相结合的旅游空间发展结构,使“全域旅游”从景区景点延伸、扩展到更大区域,通过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建设。全域旅游发展要严格遵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推进旅游与生态建设融合,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以旅游形象和品牌为引领的城市个性和品牌。这是近年来我国许多旅游目的地发展形成的重要成果,使得旅游产业作为窗口行业和地方名片承担了地方形象大使功能。有了这种共识,各级地方政府就会主导并统筹加强城市旅游形象整体宣传推介,在对外政务、商务及经济文化旅游交流活动中,统一使用区域旅游品牌形象和标识,提升城市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在城市旅游品牌的统领下,开发多层次、多类型的旅游产品体系,丰富城市旅游品牌内涵,并构建相应的产业要素来支撑旅游品牌体系的发展。

四是加强全域公共服务建设、构建市民与游客和谐共享的现代城市空间。全域旅游强调在区域发展过程中不仅要为外来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本地居民的休闲需求。全域旅游目的地既是外来游客的旅游乐土,也是本地居民的幸福家园,不仅是宜游之地,也是宜居宜业之城。要按照“旅游惠民,主客共享”的理念,加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交通、信息咨询服务、绿道休闲慢行系统、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公园与市民广场等公共休闲与文化娱乐场所等的建设,以“智慧旅游”为手段提升旅游的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公共服务的全域覆盖。要既注重本地居民的休闲需求,也努力满足外来游客需求,让外地游客有“出门在外犹如在家”的感觉,构建外来游客与本地市民共享的高品质生活环境。

五是全域旅游对游客本身也是一种新的要求。既然城市敞开胸怀,以好客之道欢迎各地的游客,作为临时性的市民,各地到访的游客也应有基本的道德标准和文明意识,自觉遵守当地的风俗,遵守当地的法规。当前,随着游客数量的攀升和活动空间的拓展,提升游客素质、倡导文明旅游已经成为旅游发展的重要课题,在全域旅游发展中需要从源头上加以必要的引导和宣传。

总之,全域旅游更多不是一个发展目标,而是“无所不至”的旅游发展新需求,倒逼形成的一种发展旅游的新理念和新机制,是旅游发展期待达到的一种新境界,需要按照“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从业者”的更高要求,以全新的发展理念和机制加以探索和推进。

第五篇:广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

广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7-02-15 来源:中国网

全域旅游是广西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方向,是新时期广西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是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的全新发展模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

(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月

目 录

一、背景分析........................................... 1

(一)旅游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5

(二)国内全域旅游的探索与实践......................... 7

(三)广西全域旅游发展探索与实践....................... 8

二、总体思路.......................................... 14

(一)指导思想........................................ 14

(二)基本原则........................................ 15

(三)发展目标........................................ 17

(四)发展思路........................................ 20

三、主要任务.......................................... 22

(一)双创融合,同步推进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22

(二)党政主导,构建现代旅游治理体系.................. 22

(三)产业互融,促进旅游产品体系融合发展.............. 24

(四)补齐短板,提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水平............ 34

(五)破除壁垒,促进旅游消费提升...................... 38

(六)强化监管,促进市场规范有序...................... 41

(七)精准施策,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富民.................. 43

(八)全域整合,构建开放的旅游营销体系................ 46

(九)外引内联,培育市场主体和龙头企业................ 48

(十)全面开放,实现旅游外交突破...................... 49

四、保障措施.......................................... 51

(一)加强组织领导.................................... 51

(二)完善利益机制.................................... 51

(三)部门协调推进.................................... 52

(四)推动多规合一.................................... 52

(五)加大财政投入.................................... 52

(六)强化政策扶持.................................... 53

(七)加强队伍建设.................................... 55

(八)强化监督考核.................................... 55

一、全域旅游概念

(一)全域旅游基本内涵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

专栏1 全域旅游的内涵特征 五个鲜明特征:

◆全域优化配置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充分发挥旅游带动作用 ◆全域按景区标准统筹规划建设

◆围绕适应旅游发展“两个综合”需求,构建全域大旅游综合协调管理体制 ◆全域发挥旅游+功能,使旅游与其他相关产业深度融合 ◆全民共建共享全域旅游 六个新的理念:

◆全新的资源观。对旅游资源进行全域整合,实现全域处处是风景 ◆全新的产业观。倡导的“旅游+”的发展理念,助推了旅游业与不同产业深度融合推进

续专栏1 全域旅游的内涵特征

◆全新的市场观。旅游与生活融合,更注重生活的体验

◆全新的产品观。从满足需求到引领需求,从引领需求到创造需求转变 ◆全新的发展观。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实现“五化同步”协调发展、绿色发展

◆全新的管理观。依法治旅和政府统筹推进

(二)全域旅游发展的必要性

(一)推进全域旅游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现实要求,也是旅游扶贫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全域旅游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高度契合,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推动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生态化相结合,实现“五化同步”协调发展、绿色发展,以开放发展的大格局,打破地域分割、行政分割,打破各种制约,走全方位开放之路,以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美丽生态,促进旅游发展与民众生活有机融合。

(二)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

推进全域旅游有利于统筹出台乡村旅游的农村用地政策;有利于创新金融产品,盘活旅游资产;有利于按旅游人口需求创新公共服务设施设计和建设规划;有利于统筹域内各类资源,进行高效配置,发展全域旅游,是解决旅游供给侧不足的有力抓手。

(三)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短缺型旅游发展中国家向初步小康型旅游大国的历史性跨越,旅游业已经发展成为全民广泛参与就业、创业的民生产业,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综合性现代产业,旅游市场发展到出入境旅游并重的新阶段,现行的旅游管理体制、旅游市场次序、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旅游人才队伍的培养等与旅游业的发展要求不适应,需要通过发展全域旅游、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去解决。

(四)适应旅游新常态的时代要求

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民用航空等现代交通,以及现代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人们生活方式、旅游方式的深刻变革,旅游已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群众对一个区域旅游的评价取决于区域的综合环境,从全域整体角度出发,优化旅游环境和旅游全过程,旅游配套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和旅游服务要素,才能满足大众化、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需求。

(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

旅游作为综合性产业,推进全域旅游可以加快城镇化建设,有效改善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可以联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城镇化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可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真正建设美丽乡村;可以推动城市文明和农村文明的直接相融,促进农民从传统生活方式向现代生活方式转变。

(三)全域旅游发展需要注意的问题

推进全域旅游,并不是到处建景点景区、到处建宾馆酒店,而是更加关注景点景区、宾馆酒店等建设的系统性和规划布局的合理性,积极有效地在开发中保护;推进全域旅游,要根据当地现实条件,分步推进,有序开展,突出地方特色,而不是盲目跟风,一哄而上,简单复制。

专栏2 推进全域旅游要防止的“八大误区”

一是防止竭泽而渔、破坏环境,不顾实际情况和资源承载力盲目开发、过度开发、掠夺式开发行为;

二是防止简单模仿,千城一面、千村一面、千景一面; 三是防止粗暴克隆,低劣伪造; 四是防止短期行为、盲目涨价;

五是防止不择手段,不顾尊严,低俗媚客; 六是防止运动式、跟风式一哄而起和大拆大建; 七是防止重推介、重形式,轻基础、轻内容; 八是防止在全域旅游改革中换汤不换药,换牌子不换体制,换机构不换机制,换人不换理念。

二、背景分析

2015年8月18日至19日,全国旅游工作研讨班在安徽省黄山市举办。在本次研讨班上,从国家旅游局层面,首次明确提出全面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战略部署,并给出量化工作目标,即“在2000多个县中,每年以10%的规模来创建。今年要推进200个县实现全域旅游,3年实现600个县实现全域旅游。”随后,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2015]182号),这是全域旅游从理念向实践落实的重要推动,是地方践行全域旅游的重要指引。通知下发后,全国各地积极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申报工作,2016年2月,国家旅游局公布了262家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同月,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会上提出要推动我国旅游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2016年5月26日至27日,全国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现场会暨创建工作培训班在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举办,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及旅游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为推进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一)旅游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大众化旅游时代的到来。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三十多年发展,我国旅游业在"景点模式"的驱动下,实现了从短缺型旅游向初步小康型旅游的历史性跨越。2015年我国人均GDP已达到7940美元,人均出游率超过3次,表明我国大众化旅游消费的时代已经到来。大众旅游时代,"景点旅游"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旅游业发展的要求。新形势下旅游业的发展,必须顺应市场和旅游发展的内在要求,加快旅游业发展模式的革新步伐,遵循旅游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推进以抓点、线为特征的"景点旅游"发展模式向整合区域资源,推进产业融合、促进共建共享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

旅游业成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2015年,我国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超过4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4.13万亿元;全国旅游业实际完成投资10072亿元,同比增长42%;国内旅游消费、境外旅游消费均列世界第一。虽然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旅游业却逆势增长。在巨大的消费市场推动下及有利的宏观政策引领下,旅游产业正成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发展全域旅游具有促进新常态下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等作用,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旅游业进入多元化、特色化发展新阶段。中国旅游消费市场开始向多元化、多层次、多领域发展,人们出行旅游将对吃、住、行、游、购、娱、商、养、学、闲、情、奇、厕各方面提出更高要求,由基本满足型逐步向舒适型、享受型过度,我国旅游消费水平也将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旅游消费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状态。旅游产品的开发日趋特色化,增强产品核心吸引力,更加适应游客个性化的需求。发展全域旅游有利于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培育旅游新业态,丰富旅游产品类型,更能适应未来旅游市场的多元化、特色化要求。

大力推进旅游业供给侧改革。我国正处于旅游业大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市场需求强劲,供给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特别是高品质、有创意的旅游项目和服务短缺。发展全域旅游就是要加大旅游供给侧改革,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和旅游投资促进计划,加强旅游交通、景区景点、自驾车营地和信息化等硬件设施建设,推进"旅游+",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文化旅游、养老养生游,实现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旅游业将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2015年,中国旅游业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网络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发展生态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国家旅游数据中心测算:中国旅游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10.2%,旅游业将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发展全域旅游是使旅游业将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平台的重要途径。

(二)国内全域旅游的探索与实践

自国家旅游局提出发展全域旅游以来,国内部分地区开始了推进全域旅游的探索与实践。浙江省从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发展大局出发,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以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所有特色小镇被要求建设成为3A级以上景区,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则要按5A级景区标准建设。宁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以“全域景区化、景区特色化、镇村景点化、配套景观化、景区要素完备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六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行业管理,丰富产品体系,把西夏区打造成处处是景点、全城是景观、满眼是风景的自驾自助优秀旅游目的地。苏州市提出“城市即旅游,旅游即生活”的理念,强调“大空间”,把整个城市作为最大景区、最美旅游目的地整体建设。此外,海南省三亚市、浙江省桐庐县、广西桂林市阳朔县、江西省安远县、湖南省平江县、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陕西省韩城市、河北省涞水县、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等市(县、区)也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全域旅游的探索和实践。

(三)广西全域旅游发展探索与实践

1.广西全域旅游理念创新

全域旅游是广西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方向,是新时期广西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是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的全新发展模式。广西全域旅游以创建特色旅游名县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同时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共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域旅游转型升级,形成了“双创双促”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通过抓体制、抓规划、抓建设、抓整合、抓环境、抓管理、抓培训、抓宣传等路径,推动旅游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全民参与旅游共建和共享旅游与经济发展成果。通过多个县域全域旅游发展,形成以点带面的发展格局,将广西作为一个大景区进行全域的旅游开发,最终促进整个广西全域旅游发展。

专栏3 广西全域旅游概念内涵 “五大”特征:

◆大旅游:将全广西作为一个大景区进行统筹规划建设,推动旅游“多规合一”;以大型旅游项目为支撑,培育广西旅游大品牌,带动配套建设,推动旅游目的地全域发展。

◆大产业:以“旅游+”引导产业融合发展,促成多产业围绕旅游业凝聚产业集群,推动专业化生产要素的优化集聚。

◆大市场:推动由单一旅游市场向多角度市场转变,市场广度进一步扩大,细分旅游市场进一步深化;开拓更多客源地市场。

◆大政策: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基础上,自治区、市、县各级政府推出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促进政策,形成多重政策叠加的发展合力;在财政、土地、投融资等方面实施支持力度更大的促进政策,增强发展活力。 ◆大行动:引导全社会参与全域旅游建设,促进“文明旅游”,创造更美好的生活和旅游环境,优化收益分配机制,共享旅游发展红利。

“八抓”路径:

◆抓体制:按照全域旅游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体制改革,在广西特色旅游名县体制改革基础上,建立“双创双促”的体制机制。

◆抓规划:推动旅游规划“多规合一”,整合全域要素,统筹权与开发。 ◆抓建设:抓好景区景点开发建设、旅游接待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续专栏3 广西全域旅游概念内涵

◆抓整合:整合部门力量,合力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共同推进全域旅游开发。

◆抓环境:围绕全景化打造,以美丽广西乡村系列乡村行动和城乡清洁活动为抓手,推进城乡风貌改造,改善生活和旅游环境。

◆抓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综合性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警察、旅游法庭、旅游工商分局等“1+3”市场监管执法模式,不断提高游客满意率

◆抓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全民“文明旅游”素质,培育乡村旅游带头人和全域旅游市场主体,提高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眼界及管理技术水平。

◆抓宣传: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大力拓展客源市场。 2.广西全域旅游实践探索

(1)广西创建特色旅游名县是对全域旅游发展的先行探索

2013年,广西提出建设20个特色旅游名县和一批名镇名村。为推动创建工作,自治区旅发委研究制订了《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评定标准》,对特色旅游名县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做出了量化要求,并出台了《加快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若干支持和激励政策(桂政发〔2014〕49号)》以及《关于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为推进特色旅游名县创建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各有关市县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以及自治区创特办统筹协调和指导下,加快推进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 创建特色旅游名县,旨在以旅游拉动县域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旅游业整体水平,拉动经济增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和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这与全域旅游促进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开发目的基本一致。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评定标准从旅游发展政策与措施、旅游特色挖掘与打造、旅游产业规模、旅游项目投资与公共服务、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宣传推广、旅游服务与监管、旅游人才发展与教育培训、旅游安全生产、旅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和加分项等11个方面进行评定,涉及体制机制改革、领导重视程度、专项资金投入程度、特色县城、村镇、街区、景区、建筑、美食、商品、活动、服务等特色产品体系,旅游企业数量,交通便捷程度,厕所革命,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导览标识,旅游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宣传推广,行业联合监管执法,游客满意度,人才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旅游收入情况,旅游就业情况,旅游脱贫情况,国家品牌创建情况等上百个小项,与专栏一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相对比,其内容非常接近,都是从体制改革、特色产品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产业要素配套、旅游综合贡献、环境保护、旅游安全、旅游文明和游客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广西的特色旅游名县指标体系甚至比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指标体系还要细化。因此,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二者是一致的。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来看,广西列入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共有19家,除南宁市、北海市和贺州市三个地级市以外,其他16个县级单位都是正在创建或已经获得 “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称号的县(市)。可见,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是广西发展全域旅游的积极探索,是具有广西特色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

(2)阳朔县发展全域旅游的探索

近年来,阳朔县大力实施旅游品牌提升战略,突出旅游国际化、全域化特色,加大旅游转型升级力度。通过项目支撑,丰富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鼓励农民旅游创业,着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完善综合管理机制,着力创造最优旅游环境。通过深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走出一条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发展新路子,旅游业逐渐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

(3)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的典范——桂林市“两江四湖” 桂林“两江四湖”的建设是全域旅游发展的较早探索之一。“两江四湖”工程是集城市水系梳理、防洪排涝、环境整治、城市建设、文化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于一体的综合工程,将城市景观文化拓展成为全域旅游,实现了城市旅游的创新突破,既做好城市防洪防涝、排污,改造旧城,优化城市风貌,更激活了城市旅游,提升了“两江四湖”沿岸的商业和土地价值,实现了多功能融合。“两江四湖”景区周边单位厕所对游客开放,环湖公共交通发达,Wifi全覆盖,旅游公共服务水平较高,是景点旅游模式向城市全域旅游模式转变的典型。

(4)以“双创双促”为契机,创新旅游扶贫的“上林模式”。

上林县在进行特色旅游名县创建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全民共建共享”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发挥本地特有旅游资源优势,探索出了“四扶一共享”(即扶建房、扶就业、扶创业、扶养老、共分享)和“五变五受益”(即田园(山林)变公园(园林),土地补偿有收入;村民变股民,土地入股有收入;民房变客房,资产性经营有收入;上山变上班,务工有收入;忧老变养老,养老保险有收入)的旅游扶贫“上林模式”。通过旅游开发实现村民与企业共同发展,农民土地入股,门票分红,企业为农民购买养老保险,有旅游项目的村庄,可以安排村民就业,有力推进旅游产业和扶贫产业同时开发、并行发展,实现旅游大开发和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同享发展成果。

(5)凭祥市积极推进“旅游+”战略。

凭祥市深入挖掘和提炼深厚的文化底蕴,充分发挥“旅游+”功能,成功地推进了“旅游+文化”“旅游+农业”“旅游+红木产业”和“旅游+会展业”的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了军事探秘游、边关风情游、红木文化游、东盟跨境游特色旅游四大“名片”。凭祥还依托边境优势,加强与越南周边地区的交流合作,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旅游合作,举办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促进了中越两国边民友好交往、和睦共处,通过“旅游+会展”成功打造了中越边关旅游节暨中越凭祥商品交易会这一节庆品牌。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将广西建设成为旅游强区和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旅游目的地的目标,以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为主线,以加快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突出规划引领、保护优先、创新驱动、开放合作,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全区旅游“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整合特色资源,优化发展布局,提升产业素质,实施扶贫攻坚,推动我区旅游产业供给侧改革,全区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各市县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确保如期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全域化

全域统筹,协调推进,坚持把广西全区作为一个大整体来谋划布局,把推进全域旅游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整合资源、协调联动、全面优化,把广西作为一个大景区来经营美化,用景区的标准建设城乡,推动旅游业以及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实现旅游产品全域优化、旅游线路全域统筹、旅游品牌全域整合、旅游市场全域营销,着力营造全区域覆盖、全领域互动、全社会参与的发展氛围,努力把我区打造成为宜居宜游、主客共享的全域旅游示范省。

2.生态化

坚守生态保护的底线,坚持生态文明的理念,合理利用,注重保护,把好山好水好空气、原汁原味原风情作为发展旅游业最大的优势、最好的品牌,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以旅游产业发展带动城乡环境改善,积极倡导低碳旅游,推行绿色消费,使旅游业真正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化产业,成为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载体,助推美丽广西建设。

3.特色化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以特色引领全域旅游建设,立足广西实际,深入挖掘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培育主打产品、主题形象、产业体系,防止千域一面、千景一格、千点一味,形成色彩斑斓、各具特色、生动活泼的全域旅游大格局。 4.人本化

以人为本,突出实效,按照主客共享的要求,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有机统一,完善旅游惠民机制,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强软硬件的配套建设,进一步打响旅游品牌,提高旅游品位,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旅游业的满意度,使旅游业成为人民群众品质生活的幸福产业。

5.共享化

共建共享,互惠互利。实现旅游与其它产业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旅游+"的整合功能,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特色产业、城乡建设、现代科技、创意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与旅游业有机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产业融合产生的新业态。实现游客与居民共建共享,将全域旅游的发展成果惠及各参与方,使游客能满意、居民得实惠、政府有税收、企业有发展,形成全域旅游共建共享大格局。

6.国际化

坚持用国际化理念引领旅游业发展,用国际一流的标准和要求来培育旅游市场、打造旅游产品、推进旅游管理服务、培育旅游企业、塑造旅游综合环境,打造面向国际的旅游品牌和主题形象,加强广西旅游与国际旅游的接轨,不断增强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美誉度,使旅游业成为带动广西国际化发展的先导产业。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至2020年,全区旅游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建成旅游强区,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建成“全景皆美、全业融合、全时体验、全民共享”的国际生态大公园,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

(1)全景皆美。打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南北旅游发展带、东西(西江)旅游发展带、边关风情旅游发展带、粤桂黔旅游发展带四大旅游发展带,建设桂林—中越边境和西江两大国家风景道,打造中越德天—板约瀑布国际旅游合作区、中越友谊关—友谊国际旅游合作区,中国东兴—越南芒街国际旅游合作区、崇左全国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靖西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五大国际旅游合作区,培育桂林山水文化体验游、北部湾休闲度假跨国游、巴马长寿养生休闲游、中越边关风情游、桂西北少数民族风情游、左右江红色之旅、环大瑶山历史文化生态游、桂东岭南风光及文化之旅、海上丝路邮轮游九大精品游线。

(2)全业融合。推进农业、文化、体育、互联网等多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依托热带和亚热带水果、中草药、海产品、特色禽畜养殖、无公害蔬菜等特色产业,打造休闲农业体验园区、特色农业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养生基地、海洋牧场等特色产业园;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加大创新力度,打造桂林国际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等一批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发展骑行驿站、游艇、自驾车营地、低空旅游等户外旅游新业态,促进海陆空多产业融合发展;所有AAA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和三星级乡村旅游区实现wifi网络全覆盖,可提供网络支付、电子门票等便民服务。

(3)全时体验。提供四时和全天候的国际化旅游产品与服务,各市组织四季时节庆旅游,激活四时旅游市场;依托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的快速集散和运输能力,完善中心城市到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的交通公路,提升旅游通达性,将更多产品组合形成更丰富的旅游线路,让游客能够在同样的时间内获得更多的旅游体验;强化生态避暑休闲度假吸引力,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利用优越的森林条件,建设一批避暑度假区,吸引候鸟人旅游市场和避暑度假市场等;在南宁、桂林、柳州、北海等旅游城市加大文化创新力度,开发更多夜游产品。

(4)全民共享。加强城市和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推进旅游扶贫和乡村旅游,拉动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共建,共享旅游红利。

2.分项目标:

(1)旅游支柱产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旅游产品体系全面构建,旅游发展方式明显转变,旅游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旅游产业体系得到建立,旅游基础设施体系充分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多元化市场不断拓展,区域旅游合作不断深化,旅游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依法治旅水平不断提高,旅游综合管理和执法体系得到建立,旅游产业规模稳步壮大,旅游产业素质明显提升,旅游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2)到2020年,成功创建20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20个广西特色旅游名县。 (3)旅游关联带动效益充分显现,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率超过15%,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超过10%,旅游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重超过15%,实现旅游脱贫人口80万人,占总脱贫人口17%。

(四)发展思路

紧紧围绕建设旅游强区总目标和建设国际生态大公园的全域旅游发展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域化战略为路径,国际化战略为导向,品质化发展为保证,以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落实精品带动、优势聚合、差异定位、服务升级四大发展战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旅游和各部门的统筹协调,构建绿色生态、长寿生态、海洋生态、人文生态和乡村生态五大支撑,促进游客群体广泛化、旅游空间全景化、旅游活动丰富化、旅游产业融合化的 “四化” 发展,升级完善人本化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智慧旅游体系建设,开发多元化的全域旅游产品体系,着力打造特色化旅游产品,实现观光活动向深度游转变、旅游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精品项目打造与产品整合、创设国际化网络化服务平台四大突破,创新推进精准化的全域旅游营销推广体系,夯实规范化的全域旅游行业管理体系,建立立足民生的全域旅游消费促进体系,加快旅游市场主体培育,全面优化政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和旅游人才培养,强化监督考核。

全区全域旅游发展按照三个层次推进: 1.自治区层面

以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将全广西作为一个整体的旅游目的地,依托自治区十三五定下的“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四大旅游发展带”的发展格局,以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四大旅游发展带的发展,构建全域广西的核心吸引物体系,以南宁、桂林两大集散中心和全区高速铁路网络、高速公路网络,构建支撑全域旅游发展的骨架,推进全区旅游扶贫。

2.市级层面

鼓励各地市申报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整合市域内的旅游资源、产业要素和其他资源,将整个市域作为一个旅游目的地来打造,进行“旅游+”业态布局,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3.县(市、区)层面 (1)所有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申报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2)所有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创建县和备选县要在创特过程中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指标体系纳入创特体系,在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同时同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并带动区域其他县(市、区)旅游发展,其他县(市、区)具备条件后,也可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3)其他县(市、区)应当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为参考,将全域旅游开发融合到地方旅游发展和经济建设中,按照全域旅游的理念和标准体系,积极推进本区域内全域旅游发展,进而推进广西全域旅游大发展,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

四、主要任务

(一)双创融合,同步推进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在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创建基础上,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和工作导则,大力推进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创建工作,实施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特色旅游产品体系,促进产业融合和新业态发展,打造全域旅游品牌,完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场营销,建立大数据平台和推进智慧旅游发展。推动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和备选县中其他县市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申报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特色名县创建和全域旅游创建的同步建成。

(二)党政主导,构建现代旅游治理体系 1.改革创新全域旅游领导体制

以各市、县创特工作领导小组为主体,形成推进全域旅游的领导体制,强化党委、政府对旅游业的领导。领导小组应落实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主体责任,明确创建目标及时序安排,形成推进全域旅游领导合力。各市、县应建立健全适应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多规融合机制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强化政策、资金、规划扶持,保障要素供给,落实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

2.建立旅游综合协调管理机构 加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等旅游部门职能建设,赋予其产业规划、综合监管、政策协调、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等职能,强化提升综合协调能力。旅游部门对全域旅游进行统筹规划、统筹部署、整合资源、协调联动、全面优化。增加旅游部门人员配置,优化旅游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3.依法建立旅游综合执法机制

建立完善的区、市、县旅游行政执法机构,鼓励设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分局及其它联合执法机构,建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分局+其他执法机构(“1+3+N”)的旅游综合执法模式。明确旅游综合监管责任分工,落实地方政府、旅游相关部门、旅游企业和社会公众“四位一体”监管责任,切实强化旅游监督管理,保障旅游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4.积极推进新导游革命

(1)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包括导游人员注册登记、年审考核、薪酬和社会保障、执业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的企业合同、行业公约、同业守则等规则制度,形成导游队伍基本规章制度。

(2)完善全区导游网络化服务管理系统,以旅游城市、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备选县为重点,以导游从业资质、执业情况、信誉档案等为内容,逐步形成区、市、县三级分工负责的导游服务管理系统,切实加强对导游队伍的服务管理。

(3)建立合理透明的导游劳动报酬制度,专职导游享受以基本工资加带团补贴为主体、佣金分成为补充的薪酬制度,以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选择有条件的旅游社率先试点导游劳动报酬制度。

(4)推进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在有条件的旅游城市、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等出台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导游自由执业服务规范等,促进导游执业从行政化、非流动、封闭式管理向市场化、自由化、法制化管理转变,并完善导游自由执业的职业保险制度及导游个人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5)完善导游准入-退出机制,重点完善年审统计和导游IC卡计分管理制度,尽快出台导游IC卡有效时限及注销退出办法,规范导游执业。 5.建立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双创”工作共享共促机制

将全区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的重点单位,鼓励创特县(市)及备选县入围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形成创建梯队;将创特标准与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有机衔接,创建成功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享受与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同等的政策奖励待遇。

(三)产业互融,促进旅游产品体系融合发展

以“资源无限、产业无界、创意无穷”为理念,发挥“旅游+”的综合带动功能,推动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和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旅游与农业、林业、工业、水利、体育、文化、康养、商贸等相关产业与行业融合发展,相互渗透,推动由单纯旅游资源开发向旅游资源、城乡资源、产业资源等联动开发模式转变,培育旅游新业态和旅游市场消费新热点,增加多样化、常态化、全季节性旅游产品供给,面向广大游客提供更多的生活化时空,形成全天候的旅游产品体系。巩固提升桂林山水、浪漫北部湾、长寿巴马、中越边关、八桂民族风、红色左右江六大旅游品牌影响力。重点发展山水观光、休闲度假、健康养生、边境跨国、民族文化、乡村旅游、绿色生态、红色旅游等旅游产品开发。积极发展邮轮游艇、自驾房车、低空旅游、研学旅游、情感旅游、探索旅游、演艺旅游、在线旅游等新业态产品。

1.实行“旅游+”战略,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旅游+”整合、带动功能,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推动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与文化、生态、高科技、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专项旅游产品。提升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林业旅游、水利旅游、渔业旅游发展水平,积极推进自驾车房车旅游,研学旅游、医疗旅游、康养旅游、邮轮游艇、低空旅游等旅游新业态产品。

(1)旅游+互联网

加强旅游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区及重点旅游线路的无线网络、3G和4G等基础设施覆盖,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智慧旅游乡村;搭建旅游大数据平台,建立旅游与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鼓励“旅游+互联网”的创新创业,创建一批“旅游+互联网”创新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推广网络支付、电子门票等新技术,通过互联网促进广西旅游资源与远程客源市场的高效对接,运用微博、微信、微站、微店、APP等新技术,创新旅游网络营销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手段,创新旅游管理方式。

(2)旅游+新型城镇化

结合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工程,以旅游为先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提高县域城镇发展水平。以大县城和建制镇等中小城镇为重点,开发建设特色旅游小镇和特色旅游名镇,保护性开发一批古村镇,推动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3)旅游+相关产业

旅游+农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推进旅游与农业融合发展,积极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特色旅游名镇名村、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等创建工作。

旅游+林业。逐步推动广西国家公园体制改革,完善保护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开发生态旅游、康体养生、森林体育、森林探险、湿地休闲度假、森林体验、林家乐和森林人家等特色项目,重点组织实施森林旅游“510”工程,即重点打造10处森林公园、10处国家湿地公园、10处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10处森林养生基地、10处花卉苗木观光基地。打造一批现代特色林业生态旅游(核心)示范区和一批森林生态旅游精品线路。

旅游+交通(航空、海上交通、高铁、高速)。推进风景廊道、旅游绿道和高铁旅游廊道建设;大力发展自驾车旅游;开发低空旅游项目。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航线开发,推进北海、防城港、钦州等邮轮港口建设和游艇旅游,推进内河和湖区游艇旅游开发。

旅游+文化。合理适度利用区内各种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培育和建设一批文化旅游景点;以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获得世界文化遗产为契机,打造特色文化精品旅游景区和线路;挖掘和利用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和南珠文化资源,开发北部湾海洋文化旅游精品;保护整合梧州老城区旅游资源,打造梧州国际骑楼文化博览城;加大对革命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和利用,突出主题、传承精神,发展红色文化旅游;发展以壮、瑶、苗、侗、毛南、仫佬等民族为代表的民族民俗文化旅游。以“三月三”为重点,开发打造一批特色民族节事活动;创新旅游与演艺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大力开发舞台及实景演艺项目;开展侨乡民俗风情旅游节庆活动;开发旅游影视与动漫作品,培育文化旅游创意产业。

旅游+中医药。充分挖掘我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旅游特色优势,打造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旅游品牌。重点发展以休闲养老、康体保健、文化体验、旅游度假、节庆会展、中草药养生食品加工为特色的健康旅游产业和产品,精心打造一批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旅游路线,逐步形成桂西北、桂西南、桂东北、桂中、北部湾和桂东六大片区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将长寿、生态、药用资源具有突出特色的县(市)纳入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培育一批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旅游城镇、度假区、文化街、主题酒店等。深度开发高铁沿线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健康旅游目的地的线路衔接、产品合作、客源共享。

旅游+体育。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积极推进攀岩、漂流、龙舟、赛艇、滑翔伞、户外徒步等山地、江河、海洋、低空、生态户外运动休闲旅游产品开发,培育若干融合户外运动休闲项目和经典旅游景点的线路;积极举办中国—东盟汽车拉力赛、中国·柳州世界水上极速运动大赛、南宁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中越跨境自行车友谊赛、西江龙舟国际挑战赛、环漓江公路自行车赛等具有世界和全国影响力,与旅游融合度较高的体育赛事和活动。

加强旅游和工业、商贸、会展、水利以及其他行业的融合发展,创建一批旅游商品生产基地,积极组织各类旅游会展活动和开发商务旅游,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以旅游引领其他产业转型升级,以旅游为驱动,带动全行业发展。

2.加强特色旅游产品开发 (1)优化升级山水观光产品

提高观光旅游产品参与性、体验性和观赏性,丰富观光产品的游览方式,提升山水观光产品的游览品质。重点建设和完善桂林和河池环江的“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大化七百弄国家地质公园、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资源国家地质公园、大新德天跨国瀑布、南宁大明山、龙胜梯田、靖西通灵大峡谷、百里柳江画廊、玉林大容山、上思十万大山、钦州八寨沟、龙州弄岗等旅游区。

(2)大力发展休闲度假产品 积极推动旅游产品从以大众观光为主向深度观光、休闲度假和专项旅游并重转变,以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为核心,促进桂林旅游由山水观光型向文化休闲型转变提升;进一步加快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一批滨海型旅游度假区和度假基地,加快建设北海、防城港邮轮母港,开发跨国海上邮轮度假旅游产品;推进温泉度假、森林度假、乡村度假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度假基地、高水平旅游度假区和满足大众休闲度假需求的国民度假地。

(3)创新开发健康养生旅游产品

健康养生:依托广西良好的山水环境,大力发展多种类型的养生旅游,以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为核心,加强民族医药文化与养老养生旅游的融合开发,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一批长寿养生特色旅游城镇和疗养康复基地,丰富健康养生产品类型,进一步提升健康养生旅游品质。

(4)合作开发边境跨国旅游产品

全面加强与泛北部湾地区各国的合作,形成广西与泛北部湾地区跨国旅游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强与越南的旅游合作,以北海、防城港、崇左、百色等地区为重点,以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跨国陆海旅游线路共建为抓手,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边境跨国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中越跨境旅游,加快推进中越德天—板约瀑布国际旅游合作区、中越友谊关—友谊国际旅游合作区,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旅游合作区和崇左 “全国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积极培育跨境自驾车旅游。

(5)深度开发乡村旅游产品

以观光体验、休闲度假与特色专项为方向,进一步丰富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大力发展农事体验、村寨观光体验、乡村博物馆、农家乐和渔家乐度假、乡村酒店度假、山水田园度假、乡村研学、乡村自驾、新型养老、健康养生等特色产品,规范提升以“农家乐”为代表的传统乡村旅游产品,以星级乡村旅游区和星级农家乐为抓手,促进广西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小城镇和特色旅游村,重点培育和发展阳朔、龙胜、大新、靖西、扶绥、灵山、横县、田阳、上林、巴马、宜州等县的旅游村镇,推进昭平县黄姚镇、灵川县大圩镇、南宁市扬美镇、阳朔县兴坪镇、鹿寨县中渡镇、大新县硕龙镇等城镇打造一批“国际慢城”;坚持“一村一品”,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培育民族村寨、乡村民宿、森林人家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培育形成一批乡村旅游产业基地、乡村创客基地和乡村旅游集聚区,推进和完善阳朔遇龙河、贵港四季花田、玉林五彩田园、那坡黑衣壮风情园、南丹白裤瑶风情园等一批乡村旅游项目。

专栏4 国际慢城建设 “国际慢城”理念:

1.放慢生活节奏的城市形态

2.体现对小镇、居民、客人的关系呵护 3.保持小镇独一无二的个性、特点与自然状态 4.推行健康的饮食方式与生活方式

5.传承传统,保护当地风俗习惯与文化遗产 6.尊重现代化、创造效益

7.在保证轻松生活的基础上追求可持续发展 “国际慢城”标准:

1.慢城市的人口总数应该不超过5万人。

2.慢城市必须在所有的公共设施和尽可能多的私人设施上张贴"蜗牛"标识,以直观形式主义倡导"慢生活"理念。

3.慢城市必须限制汽车的使用,汽车在城市街道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

4.慢城市必须有一个噪声管理系统,广告牌和霓虹灯要尽可能得少。 5.慢城市必须有一套环保的城市污水生态处理系统。

6.慢城市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必须保证城市的个性,特别是保护具有地区象征性意义的产品。

7.慢城市必须定期接受"慢城市国际协会"的检查,以保证上述指标被严格执行。

(6)全面开发民族文化旅游产品

挖掘壮族风情、世界瑶都、花山岩画、侗族建筑以及各民族风情旅游资源,突出壮歌、瑶舞、苗节、侗楼、京哈等特色文化,打造“八桂民族风”旅游品牌。重点打造广西刘三姐精品文化旅游产品,构建桂林—柳州—红水河刘三姐文化旅游线路和刘三姐故乡旅游品牌;依托三江、融水浓郁的侗苗风情,发展侗苗风情体验为主的休闲产品;整合桂北、桂中地区多彩多姿的瑶族民俗历史文化、自然村寨和山水风光,打造世界瑶族文化旅游品牌;加快东兴京族、罗城仫佬族、环江毛南族、南丹白裤瑶、那坡黑衣壮、隆林苗族等民族文化开发。结合民族节庆活动,开发一系列民族风情浓郁、参与性强的节事活动

(7)积极开发绿色生态旅游产品

逐步试点国家公园体制改革,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绿色生态资源,积极探索推进广西的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深度开发休闲度假、会议培训、森林人家等产品,积极发展森林体验、森林养生类旅游产品,推动发展科普教育、节庆旅游类森林旅游产品。

(8)整合开发红色文化旅游产品

进一步挖掘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红色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打造和提升“百色起义”、“胡志明小道”、“红七军”、“红八军”、“左右江革命老区”等红色品牌,整合红色旅游资源,深化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品线路、重点旅游区建设,丰富红色旅游产品体系。细化打造优秀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精神、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中越革命友谊四大红色产品,打造十一个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整合推广八大红色旅游精品路线,加强与越南合作,推进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工作,打造中越胡志明足迹之旅这一跨国红色旅游品牌。

3.加强景区培育工作

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的核心旅游吸引物或标志性旅游景区,打造独具特色的主打产品。打造百个精品景区,全面提升旅游产品吸引力。以4A、5A景区创建为抓手,推进现有A级景区提档升级,力争到2020年全区4A级以上景区数量超过160个,A级景区总数超过400个以上。

4.打造具有代表性和品牌影响力的全域旅游线路

整合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和备选县的旅游资源,优化精品线路组织,以航线、交通、河流、海岸等线路作支撑,串联重要景区、城市和乡村等旅游节点,形成品牌旅游线路。重点培育桂林山水文化体验游、北部湾休闲度假跨国游、巴马长寿养生休闲游、中越边关风情游、桂西北少数民族风情游、左右江红色之旅、环大瑶山历史文化生态游、桂东岭南风光及文化之旅等精品线路。

专栏5 精品旅游线路

桂林山水文化体验游:依托桂林国际旅游城市,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整合桂林市、贺州市以及梧州市部分区域旅游资源,突出山水生态特色,进一步完善接待服务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重点针对团队游客和自驾车游客,推广大桂林山水精华游线路。主要线路为:龙胜—桂林—阳朔—荔浦—蒙山—昭平—贺州。

北部湾休闲度假跨国游:结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抓住北部湾经济区强势崛起的历史机遇,推动北海、钦州、防城港特色旅游城市建设。突出北部湾滨海特色,通过海陆联动、中越联动,大力发展滨海休闲、避寒养生、海岛度假等特色海洋旅游产品,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主要线路为:北海—钦州—防城港—东兴—越南下龙。

巴马长寿养生休闲游:结合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整合以巴马为中心的盘阳河流域旅游资源,突出长寿养生主题,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与养老养生旅游的融合开发,打造世界长寿之乡休闲养生游精品旅游线路。主要线路为:南宁—田阳—百色—巴马—凤山—东兰—河池—都安—大化—南宁。

中越边关风情游:依托优美的边境山水风光、神秘的边关风情和跨国特色,以中越边境公路为纽带,发挥南宁市旅游集散作用,整合区域旅游资源,突出跨国风情、南疆河山、骆越文化、特色边贸、红色爱国等资源要素,完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重点针对团队游客和自驾车游客,推广中越边关国家风景道精品游线。主要线路为:南宁—防城港—东兴—爱店—宁明—凭祥—龙州—大新—靖西—百色。

续专栏5 精品旅游线路

桂西北少数民族风情游:结合民族地区优美的自然山水风光,整合少数民族风情旅游资源,突出壮、苗、瑶、侗、仫佬等多彩民族风情主题特色,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完善接待服务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广少数民族风情游精品旅游线路。主要线路为:柳州—宜州—罗城—融水—三江—龙胜—桂林。 左右江红色之旅:发挥“百色起义”、“东兰起义”和“胡志明小道”的品牌效应,以百色市、崇左市为重点,整合巴马、东兰、东兴等周边地区红色资源,打造左右江红色之旅品牌线路。具体线路为:东兰—巴马—百色—田东—靖西—崇左—龙州—凭祥—宁明—东兴。

环大瑶山历史文化生态游:以大瑶山为中心,突出桂中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特色,加强自然山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内涵,推广桂中生态和文化游精品线路。具体线路为:柳州—鹿寨—金秀—蒙山—桂平—来宾—柳州。

桂东岭南风光及文化之旅:以梧州、贺州和玉林为重点,突出岭南文化寻根、客家文化怀古、美食文化体验等特色,完善接待服务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广岭南文化西江风情游线路。主要线路为:南宁—贵港—玉林—梧州—贺州—桂林。

(四)补齐短板,提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水平 1.优化旅游交通服务体系,实现旅游交通网络全域覆盖 (1)构建旅游大交通格局

构建以航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为主骨架、旅游中心城市和港口城为支点,干线公路、景区专用道路和内河航运及慢行交通为补充的现代旅游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广西七大机场的航线培育,积极开通国内、国际航线;推进“一轴四横四纵”快速铁路网络建设;加快西江内河航运、水库、湖泊等水上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北海、防城港和钦州邮轮港口建设。在高铁站、火车站、机场、港口之间开通直达公交车,实现铁路、公路、航空、海运和公共交通无缝对接。鼓励建设慢行系统,沿公路、江河建设绿道,在重要景区及节点增设自行车租赁点,同步做好休闲设施、景观小品等配套。推进旅游公路网络向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延伸,提升通往景区和旅游村屯的交通道路等级,构建“外通内联”的旅游交通网络,切实解决“断头路”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2)推进国家风景道建设

重点推进中越边境国家风景道(南宁—防城港—东兴—爱店—宁明 —凭祥—龙州—大新—龙邦—靖西—百色)、西江风景道(贵州兴义—广西百色、柳州、荔浦、梧州—广东封开、德庆—肇庆)等国家风景道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资源保护工程、沿路立体景观营造、观景游憩设施、综合服务设施、旅行服务资讯等。

(3)加快推进自驾车营地、旅游驿站建设

重点推进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备选县自驾车营地、旅游驿站建设,依托高铁站、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各主要交通要道上的加油站建设自驾车营地咨询服务中心,并设立自驾车线路导览牌,完善旅游咨询服务功能。加快防城港、崇左、百色等地自驾车营地建设,积极培育跨境自驾车旅游。在那坡-靖西-崇左-宁明-凭祥边境公路、桂林-龙胜-三江公路、桂林-阳朔-平乐-黄姚公路沿线试点建设旅游驿站,旅游驿站配套休憩、观景、旅游咨询等各项服务。

(4)旅游停车场建设

推进旅游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和备选县的城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旅游停车场建设。各市县应出台节假日公共停车场应急预案,建立应对公共停车场突发事件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鼓励推行停车场错峰开放,采取开放式停车场管理方式,增加停车场有效供给,平衡需求。

2.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旅游服务全域化 (1)加快智慧旅游建设

建立自治区级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依托广西信息化建设启动旅游大数据平台工程,加快与国家旅游数据中心、全国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等相关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加大旅游数据研判分析,形成多渠道旅游信息发布与交流。

构建智慧旅游、智慧管理和智慧营销于一体的智慧旅游体系。建设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开发移动终端服务信息交互功能,加快建设以手机导览、手机预定和支付为重点的智慧旅游服务。建设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开发电子政务系统、游客流量监测系统、旅游安全监管系统、导游服务系统等,对重点景区的旅游设施监控全覆盖,强化客流量和安全监测,实现旅游行业监管从传统被动处理、事后管理向过程管理和实时管理转变。完善广西旅游目的地智慧营销平台,加快推进广西旅游政务网等旅游网站及旅游手机APP建设,与旅游网站合作在线发布旅游资讯,以大数据平台为载体,实现精准、定位、互动式旅游营销。 加快推进各地级市建设智慧旅游城市,以各城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为支点,推动各市建立和完善旅游微信、微博平台、旅游政务网、旅游信息网、旅游外文网等网站信息系统,构建智慧景区、智慧旅行社、智慧旅游酒店等智慧旅游体系,推动智慧旅游试点县和智慧旅游试点村镇建设,实现智慧旅游全域化。

(2)深化厕所革命

大力推进厕所革命,使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区等的厕所数量充足、达到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全面实现旅游厕所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积极推动“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

(3)加快旅游集散中心及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

依托高铁站、机场、客运站、火车站及码头等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各地级市、特色旅游名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备选县的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并开通各旅游集散中心到主要旅游景区的旅游专线,实现高铁站、机场、公共交通、旅游专线无缝对接,形成旅游城市—旅游乡镇—景区和旅游集散中心—分中心—集散点等旅游集散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各地级市、县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旅游咨询服务功能,实现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备选县的咨询服务全覆盖。

(4)完善旅游标识系统

加快旅游标识的多语种化、规范化建设,对旅游标识牌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在国家A级旅游景区、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和星级农家乐等游览场所设置中外文对照的引导标识(包括景区介绍牌、导览图、景物介绍牌、导游全景图、指示牌等),在高速公路出口、国省道出入口等重要节点和通景区公路沿线设有中外文对照的交通指示牌、旅游标识牌,标识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五)破除壁垒,促进旅游消费提升 1.转变政府职能,释放消费潜力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促进市场投资,激活市场,释放旅游消费潜力。

2.打破行业壁垒,推动产业开放

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打破壁垒,推动旅游产业要素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旅游产业,增加旅游有效供给,拉动旅游消费。加快我区国有旅游企业改革创新步伐,增强发展动力、经营活力和竞争能力。积极扶持有实力的民营经济和社会资本经营旅游业;引进境内外知名企业进入我区旅游市场;支持各类合法的旅游联合体和旅游联盟,着力培育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旅游企业集团。引导旅游市场主体的自主研发和商业创新,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引导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优先扶持有实力、守诚信、业绩好的旅游企业发展。

3.落实休假制度,激活市场潜力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灵活、弹性作息制度,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鼓励职工利用带薪休假外出旅游,促进旅游消费。打破旅游消费的时间制约,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

4.引导旅游消费结构调整,促进全产业链消费

规范景区门票价格,逐步摆脱门票经济的依赖,不断提升旅游购物、休闲娱乐等消费比重,促进旅游全产业链消费,撬动交通、餐饮、住宿、文化休闲娱乐等相关产业消费。

(1)促进旅游节庆消费。依托我区数量众多,内容丰富的少数民族节庆、乡村民俗农事节庆和地方节庆活动,整合梳理一批主题旅游体验产品和线路,挖掘和扶持节庆旅游市场,制定节庆消费指南,做大节庆旅游经济。各市县要做好本辖区内的节庆旅游开发和组织活动,

(2)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培育壮大旅游商品生产和运营企业,依托城市、景区、乡村等平台,发展旅游购物街区(点)和城市旅游商业综合体,推进广西农特产品、传统工艺品、特色进口商品等旅游商品销售。

(3)推进景区门票改革。积极推动景区门票价格改革,倡导和推进国有收费景区向游客优惠开放,整合公益性景区资源,发行景区联票;指导旅游景区,根据游览时间、游览范围、游览季节、游览群体等因素进行差异化定价;引导景区开发更多休闲体验产品,转向由其他消费带动景区经济;建立健全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制度。

(4)积极拓展线上旅游消费。加强与大型旅游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搭建电商旅游营销平台,完善微营销网络体系,常态化开展多种线上促销活动,不断拉动线上旅游消费。

5.丰富旅游供给,促进旅游消费

丰富提升完善旅游要素供给。推进各市县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强各市县城市公园、休闲广场、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休闲设施建设,积极打造一批特色街区。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文化浓郁、管理精致的主题酒店,开发风味独特的地方小吃和特色餐饮,建设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美食街区。实施旅游商品开发工程,将名特优工农业产品和工艺品开发包装成特色旅游商品。建设布局合理的大众休闲娱乐场所,培育一批参与性体验性强、游客喜欢的旅游娱乐演出项目。成立专化的旅游车船出租公司,满足游客交通旅行需求。

(六)强化监管,促进市场规范有序

1.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促进旅游市场有序发展

贯彻落实《旅游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精神,围绕旅游产业和旅游执法要求,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方式,推进旅游综合执法队伍的改革,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综合执法保障。同时,要把旅游市场环境治理,纳入到城市综合治理的范畴内,加大治理力度,形成管理联动,并设立旅游警察,构建全域大旅游综合协管机制,在重点景区、村落景区设立旅游警务室、旅游警察岗亭,因地配套设置旅游服务流动警务室,配置警务人员和设备。

强化政府主导的旅游市场监管格局,由政府牵头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旅游市场监管力量,由旅游、公安、工商、交通、物价等部门组成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联合执法检查组,实现从旅游行业监管向旅游目的地综合监管的转变,从重视投诉监管向旅游全过程监管的转变,从单一的旅游部门监管向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监管转变,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多维市场监管体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定期开展日常联合检查、专项整治、明查暗访,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提升旅游综合管理能力,对涉旅报警求助,迅速出警,及时处置,化解纠纷,促进旅游市场良性发展。

2. 建立健全旅游纠纷处置应急联动机制,营造和谐旅游环境

明确涉旅各部门在规范旅游市场的职责,探索建立旅游企业质量诚信考评体系,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健全“12301投诉处理机制”,开通旅游维权绿色通道,形成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加快建立旅游行业诚信记录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规范旅游企业经营服务行为。在县全域旅游服务中心设立旅游巡回法庭,采取流动审判车形式,快速调解、审结旅游纷争。指导参与涉旅纠纷调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健全涉旅事件的调解、审判内部运行和管理机制,加大对价格欺诈、非法经营、黑车、黑导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开展旅游系统最美行业创建工作,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完善安全机制、安全提示预警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舆论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和谐、诚信的旅游环境。

3.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和谐旅游环境

明确涉旅各部门在规范旅游市场的职责,探索建立旅游企业质量诚信考评体系,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健全“12301投诉处理机制”,开通旅游维权绿色通道,形成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加快建立旅游行业诚信记录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规范旅游企业经营服务行为。加大对价格欺诈、非法经营、黑车、黑导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开展旅游系统最美行业创建工作,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完善安全机制、安全提示预警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舆论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和谐、诚信的旅游环境。

4.加强技术支持,实现监管方式现代化

依托大数据、云技术等现代高科技技术,提升旅游市场监管的科技含量和实际效能;建立旅游移动监管执法系统,运用无线虚拟专网把监管执法延伸到执法现场,使基层涉旅相关人员通过移动终端无线访问数据库,及时有效的开展移动办公、现场监管、信息查询等,确保涉旅相关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大众。

(七)精准施策,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富民 1.加大对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的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借助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扶贫政策,抓紧对广西区内的550个贫困村的发展加大投入建设,以发展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产业为抓手,整合扶贫资金,深入推进各层面涉农资金整合,促进扶贫村的乡村旅游业发展。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纵向一体、横向联动"的原则,综合利用现行各项扶贫政策,统筹安排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形成扶贫工作合力。鼓励和引导股权式投入,推行"权益到户、资本到户"模式,将扶贫资金用于支持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明确贫困户享有股权,定期分红,监督使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2.完善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扶贫开发工作

完善以交通为核心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旅游扶贫村对外交通道路,打通贫困地区的旅游“致富路”,提高旅游扶贫村的可进入性,围绕旅游扶贫村旅游开发和区域旅游线路开发,构建整体的旅游交通网络体系,通过区域旅游发展提升旅游扶贫村的旅游开发效益。加快规划建设为游客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的多功能综合性乡村游客服务中心;加快城乡公共交通与各主要旅游扶贫村的交通网络建设,加强旅游扶贫村的交通沿线指示牌、旅游标识系统、旅游厕所、停车场、紧急救援以及旅游公共信息化网络等配套设施建设;在大型公共场所建立健全游客咨询投诉、紧急救援、散客服务等旅游服务设施。

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帮扶效应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广西550个旅游扶贫村的旅游开发,促进企业、组织和旅游扶贫村建立友好、长效的合作关系,不断加强经贸、旅游、环保、生态等方面的合作,利用各种社会力量的集聚优势,形成“千人帮千户”的帮扶模式,积极为社会力量的参与争取更多的支持,为扶贫村的乡村旅游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充分发挥经济发达地区的财政帮扶资金引领作用,整合扶贫村资源,打造一批脱贫攻坚示范村。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的自然、人文、生态等资源和特色原材料优势,争取财政、税收、土地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企业进入贫困地区投资、开发旅游产业,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旅游扶贫村带动当地群众脱贫致富。

4.大力发展乡村电子商务,形成新型“造血”模式

以构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网络生态系统为核心,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及发达的网络通信技术构建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乡村旅游产品网上预订、网上展示、网上销售、网上付款和网上宣传等功能,支持游客在线导航、规划自己的行程,为企业提供采购、人才招聘等信息,并参与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电子政务,通过共享分析旅游预订数据和景点预订信息,实现大数据汇集,为乡村旅游景区、景点提供信息预警,支持旅游资源有效合理配置。通过建设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有利于提升扶贫村旅游知名度,带动当地扶贫特色产业发展,创造社会经济,提高贫困村居民收入,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形成新型的扶贫“造血”模式。

5.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程,推进旅游扶贫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不断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程,以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大力改善旅游扶贫开发地区乡村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对贫困地区的环境治理,有效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使原来不适宜旅游的地方变成适合旅游之地。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旅游扶贫开发为基础,充分挖掘和利用贫困地区的乡村旅游资源,积极开展特色旅游名镇(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生态旅游示范区、星级乡村旅游区以及农家乐、渔家乐、森林人家等创建活动,推进贫困地区的乡村旅游发展,最终形成以旅游促扶贫、以旅游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发展格局。

(八)全域整合,构建开放的旅游营销体系 1.树立大营销理念,形成全域旅游营销的合力

建立健全区级—市级—县级旅游营销体系,整合宣传、旅游、外事、文化、新闻广电等政府部门的宣传资源,吸引企业、社区、游客等其他主体主动加入,建立政府支持、部门协同、企业联手、媒体跟进、游客参与的“五位一体”整合营销机制,构建支撑旅游全域化的营销共同体。各级政府要围绕本市(县、区) 的旅游整体形象,整合各部门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各级旅游部门要围绕企业需求设计组织市场推广活动,扩大企业参与度,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和自治区、各市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将整体形象宣传与企业产品宣传有机结合。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实施对外宣传“请进来”、“走出去”工程。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形成良好的旅游口碑效应。

2. 建立以新媒体为核心旅游宣传新体系

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等,加快旅游宣传品数字化进程,制作一批实用性强、携带方便、传播性广的旅游电子书、高清广告宣传片、立体视频等。建立区、市、县三级智慧旅游营销平台,鼓励、扶持并培育现有旅游企业建立电子商务营销平台,或与第三方专业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扩大旅游宣传推广的渠道。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资源的同时,积极利用网站、手机终端、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旅游宣传推广。全方位整合线上和线下营销渠道,推行旅游O2O线上线下的合作。线下推广方面,运用虚拟现实(VR)等新技术,全方位、多角度推广广西旅游整体形象和各地市旅游形象。线上推广方面,完善广西旅游公共微信微博平台、12301旅游公益服务热线的建设,建立“旅游网站+社交媒体+APP+在线旅游社区”的一体化网络营销体系,全面建立优化线上销售和线下体验相结合的旅游O2O模式。

3.实施精准旅游营销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建立起游客管理信息系统,对游客的人口学特征,出游习惯等等有价值的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确定目标市场和市场定位。在对旅游产品服务和旅游目标市场精准定位的基础上,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个性化的游客及团体沟通服务体系。根据旅游产品定位和目标客源的群体特性,选择合适的媒体平台,采取精准的产品投放、精准的价格策略、精准的广告投放确保精准营销在旅游市场上的效果。

4.举办一序列常态化旅游特色主题活动

积极争取举办能够在国内外产生轰动效应的大型、长期的旅游活动,如举办旅游年、旅游节、展销会、博览会等。提升南宁国际民歌节、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文化旅游节、中越(凭祥)边关国际旅游节、刘三姐文化旅游节等旅游节庆影响力。充分利用各地市丰富的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创新节庆举办模式,积极推进政府、社会、市场的结合和旅游、文化、经贸的结合,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民族传统旅游节庆活动。

(九)外引内联,培育市场主体和龙头企业 1.培育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改善旅游企业经营环境,提高旅游企业市场化程度,促进旅游企业向集团化、品牌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旅游联合体和旅游联盟,着力培育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旅游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大资本、高技术、高管理水平的旅游管理集团,发挥其管理、品牌、资本、技术、市场和人才优势,促进广西旅游企业优化整合和改造提升。加快国有旅游企业改革创新步伐,增强发展动力、经营活力和竞争能力。充分发挥广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和优化配置旅游资源的作用。积极引进境内外大企业和大资本进入广西旅游市场。鼓励优势旅游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品牌连锁、特许经营等新形式,扩大企业规模,拓展经营网络。做强一批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娱乐、旅游客运、文化旅游、旅游电商等涉旅行业领军企业。

2.大力扶持和发展中小旅游企业

积极引导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加大对旅游中小企业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激励和引导机制。鼓励中小旅游企业之间加强合作,构建旅游企业战略联盟。积极鼓励、引导中小旅游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向经营专业化、服务细微化方向发展,做特一批产业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的特色涉旅企业。

3.营造旅游大众创业环境

发展众创空间,建设公开、便利、高效的旅游行业信息共享平台和交易平台,发挥现有政策的集成效应,有效整合行业资源,为创业创新者提供基础服务。合理规划创业创新布局,科学匹配创业创新资源供给与需求,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旅游项目库。建立广泛的社会参与旅游机制,鼓励居民、农民参与旅游开发经营。进一步降低旅游创业门槛,强化市场信息、技术服务、营销服务等旅游创业服务。大力发展创业型的个体私营旅游经济,发展家庭手工业,鼓励城镇居民进行旅游创业性就业。

(十)全面开放,实现旅游外交突破

深入贯彻“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部署,发挥广西作为衔接“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作用,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旅游会展、海洋旅游开发、文化交流等海陆联动区域合作,以海上丝绸之路申遗为契机,以国际旅游合作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为旅游国际合作平台,实施全面开放战略。

1.推动海上丝路联合申遗

积极推动与广州、宁波等九个城市联合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以海丝申遗为契机,引领申遗点传承和发扬海丝文化,以海洋旅游为载体,弘扬与传承海丝文化,推动海洋旅游向近海、远海发展,打造国际海洋旅游合作品牌,发挥旅游在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经济、文化、外交等领域沟通交流的重要作用,以旅游促进海丝申遗的进一步拓展,将“海丝申遗”打造为中国引领沿线各国旅游共建的重要平台。

2.打造国际旅游合作先行区

以中越德天·板约国际旅游合作区、崇左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区、东兴—芒街跨境旅游合作区为合作平台,不断创新合作理念,完善和扩大广西与周边国家的双边旅游国际合作,建立国际旅游合作机制,将广西打造成旅游全要素国际自由流动的合作先行区。依托国际旅游合作区推动跨国线路开发,联动南宁、桂林等城市与越南河内、高平等城市建立红色旅游跨国游线、山水旅游跨国游线等,进而推进广西全域接待国际游客,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形式带动广西旅游向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转变。

3.拓展广西与东盟国家旅游合作新空间

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及东盟共同体建立为契机,深化广西与东盟国家国际旅游交流合作,对东盟国家实施通关便利化,实现快速通关。

4.深化大湄公河次区域(GMS)旅游交流与合作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化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内国家的特色旅游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内国家旅游投资合作,联合打造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联合构建旅游文化品牌,实现品牌整体营销,共同吸引日本、韩国等亚洲市场及英国、法国等欧洲市场,扩大广西的国际知名度和旅游影响力。积极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签证”,实现“一个签证,六国通行”,提高旅游便利化程度,将广西打造成与大湄公河次区域互联互通的国际旅游大通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部门主导、部门联动,构建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业重大政策、发展规划、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市、区)以特色名县创建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增加人员配备,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重大项目责任制,定期召开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全域旅游发展形势,听取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全域旅游的发展建设,形成全域旅游"全面抓、全面管、全面建"的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利益机制

树立人人都是参与者、行行都是推动者、处处都是旅游地的观念,尊重游客合法权益、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尊重员工的从业保障。健全法律保障机制,保障当地居民参与旅游规划和决策的权利。出台优化政策,促进旅游就业创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税收机制,保障旅游企业利益和当地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健全经济补偿制度,为那些未直接参与旅游开发但同样受其影响的当地居民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充。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旅游企业和当地居民参与旅游经济活动,帮扶农民创业,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经营实体,通过组织招聘和提供培训服务,引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在旅游行业就业;推行合理的分配机制,让社区居民分享“产业红利”。推动政府和市场、居民和游客、企业和员工、资本方和资源方、旅游与相关行业和谐共处、协调有序,互惠互利。

(三)部门协调推进

进一步加强发展广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组织协调,部署落实全域旅游发展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全域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台账,落实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落实全域旅游创建主体责任,明确发展目标及时序安排,相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任务。

(四)推动多规合一

各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市(县、区)应以本规划纲要为引领和指导,科学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与县(市、区)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并依据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全域旅游重点项目的开发和建设。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市(县、区)应根据全域旅游标准,结合地方实际,以旅游发展规划为引领,推进本辖区内的旅游开发建设。

(五)加大财政投入

自治区和市县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广西旅游产业发展发展基金的设立,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广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有计划有步骤的向全域旅游发展倾斜,用于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人才培育、旅游宣传推介和奖励、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推进广西全域旅游发展。

(六)强化政策扶持 1.全面落实相关政策

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发展全域旅游工作部署,用好用足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支持和激励政策,科学编制符合自身特点的全域旅游实施方案。旅游、发改、财税、交通、国土、农业、林业、文化、人社、金融、统计、公安、司法、工商等政府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关于促进全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规章。通过各个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全面推进广西全城旅游建设常态化。

2.强化用地政策保障(建立旅游土地专用指标,旅游差别化用地管理) 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各县(市、区)要保障全域旅游发展的旅游用地供给需求,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名确土地供应中旅游业发展用地规模。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旅游项目,自治区、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立项权限分别保障用地指标。各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市、区)可享受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政策,应根据需要按程序调整旅游项目土地利用规划。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各地市要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旅游企业以及其它旅游行业经营个体负担‚积极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内的旅游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做好对扶持旅游企业的各项结构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争取在南宁吴圩机场和东兴、凭祥口岸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桂林、北海、南宁、东兴、凭祥、等地建设特色减免税商品购物区。

4.强化金融支持政策

自治区对关系到县(市、区)全域旅游发展的重大旅游项目实施财政贴息贷款扶持,安排旅游项目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为各中小型旅游企业、乡村旅游企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全面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放宽对旅游企业的信贷限制条件,积极拓展金融支持旅游业的支持方式,加快开发适应旅游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

5.拓宽投资融资渠道

鼓励支持自治区投融资平台加大旅游投入,吸引广西旅游发展集团等规模旅游企业投资主体在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各县(市、区)投资建设旅游项目。政府还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导外资和民营资本投资旅游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机制市场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七)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国家全域旅游建设工作的要求,要进一步旅游管理部门队伍、旅游行业人才队伍、旅游综合执法队伍。旅游管理部门要深化对全域旅游的认识,形成发展全域旅游的共识。宣传、旅游等部门要做好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的宣传和创建工作的学习培训交流。各部门应安排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人才培训,重点培养各全域旅游示范创建试点的旅游管理人才和旅游从业人员, 组织县市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领导到国内全域旅游发展较好的地区去考察和交流经验。加强旅游警察和工商旅游分局旅游市场监管队伍的培训。

(八)强化监督考核

积极落实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发展全域旅游作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要发展目标和重要考核内容,参照实行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监督考核办法,制定量化的考核标准。实行监督考核通报制度,定期开展调度,重点对推进缓慢的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和跟踪督查,并在政府网站通报各市、县的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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