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学型财经类高校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与管理模式的思考
所谓教学型财经类高校是相对于研究型财经类大学而言的, 是近年来在国内高校分类中普遍被采用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 具体是指以大学本科教学为主体, 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学科, 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地方本科高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高等院校高考招生目录, 截止到2018年1月, 我国现有全日制普通财经类本科高校54所, 民办财经类院校18所, 财经类独立学院32所。本文所提及的教学型财经类高校主要是指省属或市属的地方财经类本科院校。
近年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逐步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教学型财经类高校的高考招生人数逐渐增加, 办学总规模不断扩大。然而, 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竞争程度却在不断加剧, 与此同时, 教育部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都相继出台了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有关政策文件及要求, 具体来说, 创新创业在我国起始于2013年10月召开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 在此次会议上, 特别强调了要“动员社会资本力量, 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 带动就业, 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此后, 创新创业很快在全国各地迅速展开。2014年9月, 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首次提出了要借改革开放的“东风”, 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浪潮, 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自此,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快速成为当下中国的时代热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升到中国的国家战略后, 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据不完全统计, 2013年5月以来中央政府层面已出台至少22份相关文件。主要包括:国务院推进创新创业的主要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9号)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发[2015]32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5]23号) 等等。有关部委也出台了推进创新创业的意见。比如, 2015年11月27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15年12月4日, 教育部召开着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自主创业201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人社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 (人社部[2014]38号) ;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共青团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文件。比如, 2015年7月26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 (鄂政办发[2016]2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鄂政发[2015]46号) 。为了更好地落实创新创业教育, 很多高校进行了组织机构与制度体系建设, 成立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创建创新创业学院。与此同时, 各高校出台了创新创业工作系列规章制度文件, 并且采取了搭建开放式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平台, 实行导师制, 加强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与管理等措施。总起来说, 对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根据课题组对多所高校调研考察的情况来看, 目前也都面临着诸多挑战, 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与管理就是其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那么, 如何加强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与管理, 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与成长, 不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 本文试图就此进行初步的探讨, 提出粗浅的看法。
一、建立统一协调的集中管理体制
目前国内教学型财经类高校根据自身管理实际需要和机构设置情况, 对创新创业导师建设与管理的模式多种多样, 归纳起来主要有集中模式、分散模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三种类型, 其中大多数高校采用的是集中模式。而集中模式又有多种类型, 一种是成立独立的创新创业学院, 负责全校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与管理工作;第二种是成立创新创业学院, 隶属于教务处;第三种是成立创新创业学院, 隶属于学生处或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处, 第四种是成立创新创业学院, 隶属于实验教学中心等等。但笔者认为, 还应该继续从体制机制上加大改革力度, 进一步调整优化创新创业学院的定位和职能, 既承担全校独立开设的创新创业课程的教学任务, 同时又承担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与管理的职能。在导师团队建设方面, 建议从各学科专业挑选 (双向选择) 部分专任教师, 组建一支由专职导师构成的创新创业导师团队, 由创新创业学院集中统一管理。该团队主要承担全校独立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教学任务, 以及与企业合作, 开展创新创业教学项目、指导教材、教学软件和实验操作平台等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任务, 并承担与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大学生学科竞赛的指导, 以及对外交流与业务培训等任务。同时, 还必须聘请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作为创新创业校外导师, 组建一支校内校外结合、专职兼职结合、理论实践结合、课内课外结合, 既有理论又有创业实践经验的能够承担起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指导服务的导师团队。
二、实行科学合理的职称评审制度
根据课题组的调查了解, 目前在教学型财经类高校中, 从创新创业教育的整体情况来看, 普遍存在着人员数量和比例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其中专职导师人数偏少, 而真正实际承担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高级职称教师, 特别是教授, 所占比例大都低于10%。对于这一现象, 经过仔细分析, 我们认为, 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在承担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导师中,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比例偏低, 学历层次不高;二是其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高级别科研成果的数量偏少, 尤其是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很少, 在权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不多, 被SCI、EI、ISTP等三大检索收录的文章较少, 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专著少,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奖项少。所以, 从总体上来看, 教学型财经类高校现有的创新创业导师无论是学历, 还是科研能力, 显然都难以达到现行的高级职称, 特别是教授职称的晋升评审标准。而已经取得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 通常又大都不愿意承担创新创业课程的教学任务。因此, 改革目前的考核评价和职称评审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职称评审标准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 教学型财经类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 实行有别于研究型大学和本校专业理论课教学的教师的一整套独立的考核评价和职称评审标准, 将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实践动手能力和教学研究成果等作为评价的重点, 不单纯追求高学历、高学位、以及多数量和高档次的科研成果, 以此为导向, 一方面鼓励创新创业导师安心于教育教学, 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努力加强教育教学改革, 保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另一方面引导专业课教师积极承担创新创业课程的教学任务, 开设综合型、创新型的创新创业课程, 并且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深入研究及实践, 为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建立健全在职进修学习和企业挂职锻炼的制度保障体系
本课题组通过对多所教学型财经类高校的调研, 发现当前国内教学型财经类高校中承担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任务的导师, 多数缺乏创新创业的实际工作经验。对于现实企业的经营管理缺乏体验与了解, 他们往往从书本到书本, 从理论到理论, 与实际严重脱节。在教学过程中, 当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的时候, 无法解决或只能部分解决, 不能满足教学需要。另一方面, 在“互联网+”时代, 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的背景下, 大数据、云计算、虚拟仿真、移动互联、MOOC、微实验等不断引入教学, 给传统的教学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极大的挑战。而创新创业导师如果没有及时掌握或没有熟练地掌握最新的教育技术、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将会严重影响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质量。因此, 必须进行在职进修学习和到企业挂职锻炼。虽然国内各教学型财经类高校都制定有鼓励教师在职进修学习和到企业挂职锻炼的管理制度, 但是对于创新创业导师的进修学习和到企业挂职锻炼问题却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具体来说, 很多高校大力支持专业课教师的进修学习, 而对于主要承担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支持力度却不大。具体表现在:一是缺少在进修学习经费方面的支持政策;二是缺乏在具体工作安排方面的倾斜措施;三是对进修学习和挂职锻炼的时间、待遇等方面的约束比较多, 教师自身的负担太重。上述这些问题, 势必会导致很多创新创业导师得不到及时进修学习及培训的机会, 这既不能满足其提高学历学位的要求, 也无法满足其不断更新知识, 拓宽视野, 提升实践能力, 从而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因此, 笔者建议, 教学型财经类高校应统筹考虑, 将创新创业导师的进修学习和挂职锻炼都纳入到学校的管理制度之中, 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导师的在职进修学习和到企业挂职锻炼的保障体系。
四、采取行之有效的激励导向措施
根据本课题组的实地走访和调研, 创新创业导师往往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缺乏工作的激情和热情, 教育理念、思维方法、改革意识、以及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手段均不能根据新时代的发展变化而及时地进行调整更新, 导致其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质量难以提高。为此, 笔者建议, 教学型财经类高校应该在岗位设置、职称晋升、出国出境访学、学术交流、团队建设、项目申报等方面采取行之有效的激励导向措施, 激励创新创业导师及团队潜心创新创业教育教学, 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 大胆尝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创新教育教学模式, 努力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 教学型财经类高校必须适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 改革现行的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与管理模式, 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 建立健全有利于调动创新创业导师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制度保障体系, 更好地发挥其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摘要:教学型财经类高校是相对于研究型、综合性大学而言的, 其在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方面有自身的特点。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 创新创业教育无疑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 长期以来, 在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与管理方面却普遍存在着各种制度性障碍, 严重制约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提高及推进的步伐。本文在调研的基础上, 指出了教学型财经类高校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与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根据“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的背景和教学型财经类高校的实际, 初步提出了建立统一协调的集中管理体制、实行科学合理的职称评审制度、建立健全在职进修学习和企业挂职锻炼的制度保障体系和采取行之有效的激励导向措施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教学型,财经类高校,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