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施工安全保障方案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止施工安全保障方案》,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一篇:中止施工安全保障方案
中止施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
一、 机电设备安保措施:
1、 电动工具、小型设备及气瓶收线进库。木工、钢筋、砂浆、砼机械(净料清洗、收斗挂钩),切断开关箱电源并锁好电箱。
2、 物料提升机、人货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吊栏落地,吊钩收起,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和驾仓吊栏门。
3、 切断所有分电箱电源并锁好电箱。
4、 切断总电柜所有分路电源(保留照明及安保器材用电)并锁好柜门。
二、 洞口临边防护安保措施:
1、 楼梯口、电梯井口,各类预留洞口均已按规定封闭。阳台边、落地窗边、采光井及各处临边均已封闭。
2、 对脚手架上、卸料平台上及建筑物临边处的材料杂物已清理。
三、 办公区、生活区安保措施:
1、 办公室所有办公设备、生活电器均已切断电源并锁好办公室门。
2、 生活区各室内的生活电器均已切除电源并锁好室门。(注:生活区内无燃气瓶等禁用器具)
四、 其他安保措施:
1、 安排专人值班。
2、 复工前安排专项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向贵站呈报“复工条件验收报告”。
镇江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xx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
督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我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28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施工安全监督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监督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有关网站公示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流程。
第四条 工程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程概况;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四)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五)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六)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保障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对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五条 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明确主要监督内容、抽查频次、监督措施等。对含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项目、近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应当增加抽查次数。
施工安全监督过程中,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应当调整监督工作计划,增加抽查次数。
第六条 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监督机构应当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提出安全监督要求。
第七条 监督机构应当委派2名及以上监督人员按照监督计划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随机抽查。
监督人员应当在抽查前了解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确定抽查范围和内容,备好所需设备、资料和文书等。
第八条 监督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作为重点抽查内容。
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可采用抽查、抽测现场实物,查阅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管理资料,询问现场有关人员等方式。
监督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抽查时,应当向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出示有效证件。
第九条 监督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对抽查中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被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排除安全隐患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后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经查验符合要求的,监督机构向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发放《恢复施工通知书》。
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逾期不整改的,监督机构应当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监督人员应当如实记录监督抽查情况,监督抽查结束后形成监督记录并整理归档。监督记录包括抽查时间、范围、部位、内容、结果及必要的影像资料等。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第十三条 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后,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对工程项目恢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施工单位应当提交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同时终止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
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出评定,并向施工单位发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后,监督机构应当整理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包括监督文书、抽查记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等,形成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档案。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档案保存期限三年,自归档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 监督机构应当将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及处罚结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记入施工安全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 鼓励监督机构建立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应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第十八条 监督机构应当制作统一的监督文书,并对监督文书进行统一编号,加盖监督机构公章。
第十九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监督机构):
我单位投资建设的 (工程名称) 因 情况,计划自 年 月 日起中止施工,特此申请中止施工安全监督。
计划中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中止施工的原因(可附件说明): 。
目前,在施部位形象进度描述: 。
安全保障措施(可附件说明): 。
建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篇: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精选]
编号:
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监督机构):
我单位组织建设的 项目,现已施工到 (工程形象),该项目因 原因,拟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中止施工。我单位已经做好现场相关防护,现提出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并附《中止施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相关资料。中止施工期间,我单位保证会同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工程现场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此表一式四份,建设、施工、监理、监督机构各一份。
2、提交此表时,需后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盖章确认的《中止施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书面材料。
第四篇:中止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编号:
(建设单位):
你单位负责建设的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编号:
;施工许可证编号:
),经我站(科)查验,符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的有关要求,现告知你单位:
我站(科)自即日起,对该工程中止施工安全监督。
中止施工期间,你单位应当确保施工现场内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在施部位处于安全稳定状态。应当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消除,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该工程恢复施工前必须到我站(科)办理恢复施工手续。
告知书接收人签字: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章):
告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中止施工申请书
建设工程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南京市浦口区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安监机构):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名称) NO.2015G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含商业)、2-6#楼、配电房2-3#、地下车库、门卫 因(原因) 春节放假 自2017年1月22日起中止施工,特向你单位申请中止对该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待条件许可时,再向你单位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附件:
1、建筑工程中止施工前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2、建筑工程中止施工前安全保障措施
3、建筑工程中止施工期间人员值班名单(含应急人员)
建设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安监机构签收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