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篇:矿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矿山测量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本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技术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本工种从业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矿山测量知识,熟悉经纬仪、水准仪基本构造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了解生产测量时的工作顺序。
5.了解测量仪器的保养方法,使用测量仪器时做到轻拿轻放,防潮、防震、防尘。 6.必须熟悉各等级控制点的准确位置及点周围的地貌情况。 7.立尺人员必须注意上方高压线路,防止塔尺接触高压线。 8.炮孔测量时要了解爆区内设备情况及前排孔距采面上沿的距离。 9.测量炮孔时,应注意防止塔尺及碎石掉入孔内堵孔。
10.进行验收测量时,跑尺人员应注意采场内矿车行车路线及电铲位置,禁止电铲作业时进行采面立尺测量。
11.立尺人员在采场上沿立尺时,应注意查看脚下的岩石是否牢固,在下沿立尺时应注意观察采场料堆是否稳定,防止滑落碎石。
12.使用光电测距仪测量时应远离高压输电线路,防止因电磁干扰影响测量结果的精度。
13.雨季进行生产测量时应远离电缆、变压器等电气设备。靠近采面及边坡工作时必须先查看料堆及边坡是否稳定,防止滑坡。
14.布设平面控制点及高程控制点时应遵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15.进行工程测量和其他测量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
第二篇:矿山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而制订的,从业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项目部应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这些安全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化,是从业人员的工作准则、行动的指南,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从业人员应当逐条逐字的掌握,熟悉其内容。事实证明,很多事故都是由于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造成的。因此项目部、施工队应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只有这样,才能按章办事,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法》设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是:⑪遵章守纪、服从管理。⑫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⑬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形式有三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刑事责任主要是指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罪。 项目部经理、施工队长、班组长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后续项目部还要陆续出台《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等,并逐步完善之,分别以电子文版和学习小册等形式发放,望大家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努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关注安全,关安生命”的良好氛围,全面开创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目录:(一)、安全操作规程共同守则、(二)、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三)、凿岩工助手安全操作规程、(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五)、支柱工安全操作规程、(六)、松石工安全操作规程、(七)、T2G工安全操作规程、(八)、T2G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九)、电动装矿机工安全操作规程、(十)、铲运机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一)、铲运机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电机车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三)、运矿工(扒矿工)工安全操作规程、(十四)、喷浆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五)、HBT40C-1410砼输泵安全操作规程、(十六)、矿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七)、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十八)、卷扬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九)、地质测量技术人员操作规程、(二十)、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二十一)、钳工安全操作规程、(二十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二十三)、电(氧)焊工操作规、(二十四)、机动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二十五)、脚手架工安全操作规程、(二十六)、木模工安全操作规程、(二十七)、立井(盲竖井)拥罐(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二十八)、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二十九)、矿井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三十)、管道工安全操作规程、(三十一)、轨道铺设工安全操作规程、(三十二)、起重工安全操作规、(三十三)、砂轮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操作规程共同守则
1、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2、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3、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参与事故抢救工作。应急求援电话4825278/2071。
4、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5、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携带必备的工、器具,严禁洒后上岗,不准私自带人、带孩童入井或进入车间和施工场地。
6、自觉遵守要害部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服从安全生产指令,无证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7、所有人员必须做到“四注意”、“十禁止” ⑪“四注意”
① 注意上下、前后、左右方向的声光信号、安全标志及有无异常情况。 ② 注意来往车辆、起吊重物。
③ 注意运行中的机械设备、供电设施、输电线路。
④ 注意坑、洞、沟的防护栏杆、盖板和梯子横档踏板、台阶踏步。 ⑫“十禁止”
① 禁止翻越或攀登设备、栏杆、皮带、防护罩(网)。 ② 禁止随意抛掷物件和火种。
③ 禁止在车间厂房、井下、施工场地内嬉笑、追逐打闹。 ④ 禁止使用非本人操作的机械设备以及任意扳动开关和按钮。 ⑤ 禁止在起吊物下逗留和穿越。
⑥ 禁止进入爆破警戒区、陷落区、块石滚落区或其它危险区域。 ⑦ 禁止湿手操作电器设备。 ⑧ 禁止将泥、水溅到电机上。 ⑨ 禁止擅自代岗。
⑩ 禁止在电线、电机、变压器、开关柜、开关板、鼓风机及其进风中挂放物件、烘烤或晾晒衣物。
8、井下人员还须做到“四注意”、“十不准” ⑪“四注意”
① 注意井下各巷道来往车辆、风水管路、输电线路。 ② 注意上天井和采场时先发出信号与上面联系。 ③ 注意巷道顶、帮松石和各类天、溜井。 ④ 注意携带金属长料下井时,不要接触架空线。 ⑫“十不准”
① 不准进入爆破警戒区和封闭区。 ② 不准通过正在下放矿的下矿口。
③ 不准乱动电器设备、电器设施、安全通风设施和随意拆除各种警戒信号、各种指示标志。
④ 不准在天井、竖井的人行格上休息。 ⑤ 不准随便大便和倾倒杂物。
⑥ 不准在井下随意高声叫喊、打闹、睡觉、敲打管子和缆线。 ⑦ 不准单人进行危险作业或到边远地点作业。
⑧ 不准在天井和井筒中进行双层作业和向下抛掷物件。 ⑨ 不准在井口、井下生火。 ⑩ 不准私自将火工材料带出地面。
1、准备时“四检查”:
⑪检查工作面一般情况,要求局扇正常开动,通风良好,照明充足,否则不得进入作业面。
⑫检查作业面是否有松石,并将松石撬尽。
⑬检查支柱、梯子、平台是否牢固,如有倾斜、断裂、松动现象,应修复,不能修复时,应向当班管理人员汇报,处理好后才能凿岩作业。
⑭检查有无中、腰线;无、中腰线又不清楚工作面作业方位、规格时不行进行凿岩作业。
2、操作时“八要”:
⑪钻工与助手密切配合,要做到“六不准” ① 不准用全风开门子凿眼。 ② 不准在松石上打眼。 ③ 不准全身压在钻机上凿岩。 ④ 不准在钻机下面穿行。 ⑤ 不准打残眼。 ⑥ 不准干式凿岩。
⑫要由爆破工处理残炮,未经处理不得进行作业。
⑬要按照确定的中、腰线和岩石硬度,同炮工合理布置炮眼,保证施工质量。
(二)、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⑭要从外向里清洗距掌子面10~15米巷道,开钻时严格按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停风、后停水的顺序进行操作。
⑮要采用集中自动注油器注油,不得往风绳和排气口灌注油。
⑯要站在钻机的侧面,由钻工采用强行退出钎杆法处理卡钎,不能用敲打钎杆法处理卡钎,助手不得将手放在钻机下面,以防伤人。
⑰要在溜矿格一侧布置天井掏槽眼。
⑱要经常检查钻机各部件,保持钻机正常运转,杜绝跑风漏水。
3、结束时“一做好”:
⑪做好工具、备件、材料的清理工作,卷好风、水绳,收好钻机和钎杆。
(三)、凿岩工助手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时“二检查”:
⑪检查风、水绳是否完好,接头是否牢靠。
⑫检查钎杆中心是否通畅,钎尾是否完好,钎杆有无变形。
2、操作时“六要”:
⑪与钻工密切配合要做到“六不准” ① 不准戴手套扶钎。 ② 不准在松石上打眼。
③ 不准站在钻机倾倒侧和汽腿伸缩方向。 ④ 不准从钻机下面穿过。 ⑤ 不准打残眼。 ⑥ 不准干式凿岩。
⑫要由爆破工处理残炮,未经处理不得进行作业。
⑬要按确定的中、腰线和根据岩石硬度,同炮工合理布置炮眼,保证施工质量。⑭要从外向里清洗掌子面10~15米巷道。开钻时严格按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停风、后停水的顺序进行操作。
⑮要采用集中自动注油器注油,不得往风绳和排气口灌注油。
⑯要站在泥浆喷出方向的侧翼吹洗炮眼,吹洗炮眼时,其它人要远离工作面。
3、结束时“一做好”:
⑪做好工具、备件、材料的清理工作,卷好风、水绳,收好钻机和钎杆。 附件、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
第一条
进入工作面必须首先做好以下几点:
1. 通风防尘设备是否良好,风筒、水管是否按要求跟上迎头,必须冲好工作面;平巷要顺反向冲洗10米的顶帮;天井要冲洗工作台以上部分;采场要冲洗好顶帮。
2. 认真检查工作面是否有盲炮、残炮、发现盲炮必须处理好。 3. 检查供风、供水是否正常,风、水各接头是否松动。
4. 天井掘进必须检查工作平台和吊盘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二条
禁止打残眼和带盲炮作业,反对图省事找便宜,不管安全的坏思想、坏作风。
第三条
禁止带浮石进行掘进和采矿作业,必须全面仔细地敲帮问顶,不准用风钻代替撬棍撬浮石,禁止在活毛石上打眼。
第四条
禁止打干眼,开机时要先开水,后开风,开机时要开半风门;执杆人要躲开后才能开全风,换钎时不要开全风门,操作要准稳。
第五条
打眼工要站在风钻的后侧,手执凿岩机,不准坐或跨在风钻的气腿上,风水绳只准从凿岩工身体的一侧通过,禁止两腿跨骑风、水绳。
第六条
打眼过程中,必须随时观察作业区的顶板和两帮、棚子、支柱是否有变化,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机检查修理,重大问题要立即向车间或安全部门汇报。
第七条
打眼过程中,任何人不准从风钻的下面通过或前底面停留,不准从钎子和机身上部越过,随时注意风水绳接头是否松动。
第八条
在矿房回采和天井(竖井)打眼时必须二人作业,禁止单人作业,在非安全矿房禁止两台(多台)凿岩机在同一地点同时作业。
第九条
在矿房溜矿井打眼时,溜矿井上口必须用4公分木板以十字花盖严,气腿下部必须双行木板。
第十条
吹炮眼时,人不要对着炮眼,主操作手和助手两人要配合好,以防矿石打伤人。
第十一条
操作TY--28钻和BA-100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 支架要支在顶板平整牢固的地方,立柱要垂直上紧,要经常检查,不准扳动。 2. 根据设计要求,按中线对准方位,找好角度,将横梁底盘上紧,不准有松动。 3. 执钎者袖口要绷紧,严禁飘荡,防止被钎子缠住。 4. 接钎时应用管钳上和卸,不准用锤子和其它工具敲、砸。 5. 炮眼角度在三十度以上者,钻底下不准有人,以防断钎伤人。
6. BA-100钻机接入电机的电缆要牢固,并要经常检查电缆是否完好,如有破裂,及时处理,以防漏电伤人。
第十二条
在以下情况凿岩工有权拒绝作业: 1. 违章作业和没有技术安全交底的采掘工程。
2. 现场处于危及人身安全的状况又无可靠安全措施,以及矿房无两个安全出口的。 3. 掘进工作面无通风防尘设施或风筒未跟上(如平巷风筒距迎头太远已超过15-20米以外,天井未送到安全棚,矿房即无主风流又无局部风流)。 4. 工作面炮烟未排净,无水作业。
(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三检查”:
⑪检查有无残误炮,处理残误炮时要专用工具,其他人撤离至安全地点。 ⑫检查有无中、腰线,合理布置炮眼。
⑬检查支架、梯子、平台是否牢固,如有倾斜、断裂、松动现象,应修复,不能修复时,应向值班长汇报,处理好后才能进行爆破作业。
2、操作时:
⑪要持证,并按领料单数量领用爆破器材,填写领料单,严禁带火源进库房。 ⑫要将雷管炸药分装入袋。 ⑬运送爆破器材要做到“五不准”: ① 不准将爆破器材乱放或交他人看管。 ② 不准上下班人员集中时运送爆破器材。 ③ 不准与非领料爆破工(信号工除外)同乘罐笼。 ④ 不准进入溜井内处理悬斗爆破作业。
⑤ 不准使用拉细变形,管内有异物和破损的导爆管。
⑥不准使用发霉、损伤、明显油污、剪断处散头、外层线在同一索段有两根或两根以上断(并)线现象的导火索。
⑭要在工作面附近安全地点进行起爆药包加工,加工时其他人员不行在场。对炸药钻孔只能用竹质或木质锥子。含水炮眼装药前对药包进行防水处理。
⑮装药前要挂好警戒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留在工作面。
⑯装药时,使用木质或竹质炮棍。要根据炮眼角度、深度、岩石情况合理控制装药量。炮孔要求使用炮泥堵塞。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2.5m以上。
⑰点火前,要将作业面工具设备及灯线移至安全地点,停掉风机,并做好警戒。选好避炮地点。点火时,要发出点火信号。起爆后,必须在通风三十分钟后方可进入作业面检查。如炸药未全部起爆,应爆破结束后,发出解除信号,并撤消爆破警戒。
⑱井、巷贯通前相距七米内,一边爆破时,两边要同时做好爆破警戒,否则不准起爆。 ⑲天井爆破时,要认真检查梯子、平台安全棚是否牢固,不牢固要向当班管理人员汇报,处理好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⑳高硫矿床爆破作业,如孔底温度超过50℃,必须采取防自爆措施,装好药后立即起爆,禁止硝铵类炸药与高硫矿石接触。如孔底温度超过70℃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⑴若采场爆破危及相邻采场的作业人员安全时,起爆前,要通知相邻采场的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⑵采石场或地表其它场所爆破作业还必须遵守:到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处办理火工材料出井证(或其它制度)。领药时,必须要有两人(爆破工)到批定地点领取爆破器材,禁止使用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运输工具运输爆破器材。
3、结束时“一做好”
⑪做好剩余爆破器材的清理与退库入箱工作,严禁私放私存。
(五)、支柱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时“三检查”:
⑪检查工作面局扇是否正常,如没有开动,先开风机,待通风良好后(一般十分钟,爆破后三十分钟)才能进入工作面。
⑫检查工作面顶帮松石、假底粘矿、工作面盲炮、支柱质量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作业。
⑬发现盲炮要由爆破工处理好以后,才能作业。
2、操作:
⑪要按照各种井巷的设计的支护技术要求施工。
⑫木梁、柱窝要开凿在坚实的岩石上(窝深坚硬岩石不少于五厘米,松软岩石不少于二十厘米)严禁在松石上开凿柱、木梁窝,架设支柱要契紧钉牢,传递木料,要配合好。
⑬人员上(下)天井时要先联系,接到信号后上(下)。人员上(下)时天井内停止作业。
⑭修复支柱由外往里;拆除支柱由里往外。贯通天井需要拆除支柱时应从下往上进行;未贯通天井需要拆除支柱时,由主管技术人员定出方案。
3、结束时“一做好”
⑪做好工具、木料的清理工作,碎木、边料要清扫干净,做到文明生产。
(六)、松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时“三检查”
⑪检查自带照明、工具等是否完好、齐全,撬条是否合格。
⑫检查工作面局扇开动是否正常,爆破后通风30分钟以上方能进入工作面作业。⑬用自带照明,检查工作面松石的一般情况,然后接好照明,并由外向里对进路及工作面冲洗、对爆堆洒水。
2、操作时“六要”
⑪处理松石,要按照由外到里,先顶后帮的顺序进行。
⑫撬松石时,要观察好松石的范围和大小,对大块松石要仔细检查,确定处理办法。 ⑬撬松石时要站在松石落地的侧翼,站稳脚,有退路,严禁粘在松石下面处理松石。 ⑭在斜坡处理松石时,要站在松石落下斜位置的上部,防止松石落下滚动伤人。 ⑮在井筒高处撬松石时,梯子、平台要牢靠,系好安全带,防止坠落。
⑯工作面的松石要撬净,暂时无法处理的松石要做好标记,并向有关管理人员汇报。
3、结束时“一做好”:
⑪做好工具清理和收藏工作,保持工具完好无缺,有缺损要及时汇报并更换。 (附)、安全检查(撬毛)工操作规程
1 安全检查(撬毛)工作业必须由两人进行,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有经验的工人。作业时一人监护和照明,详细检查顶、帮的变化情况,在撬毛前要做好下列工作:
1.1 保证采场和掘进面通风良好。
1.2 准备好照明工具,撬毛工具的数量和质量是否满足要求。 1.3 观察好进、退路和顶板情况,确定安全位置。 1.4 矿石和废石要洒透水,冲洗顶板和两帮。
1.5 要明确分工,认真负责,对周围顶、帮情况周密检查,防止撬毛时带动周围的岩(矿)石冒落伤人。
2 安全检查(撬毛)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1 首先应站在工作面的外部安全地方,由外向里进行撬毛,禁止站在浮石下面撬毛。 2.2 当工作面平整时,撬毛人员一定站在高处处理,防止浮石滚下伤人。
2.3 撬毛人员背后2米内不准有人停留,照明人员要站在撬毛人员另一侧1.5米以外安全的地方。
2.4 撬毛时要经常用敲棍问顶,及时检查顶板的安全情况。
2.5 在撬毛过程中,禁止同时进行打眼工作。禁止支护、扒装与撬毛在同一地点作业,如采用溜矿法作业禁止在撬毛时放矿。
2.6 敲不下来的浮石,应作出明显的标志“危险”或用支柱支撑牢固,并经常检查,请示班长同意后才可以用炮崩。
2.7 浮石上有残、盲炮时,必须检查处理好后,再处理浮石。
(七)、T2G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时“四检查”
⑪检查自动注油器是否完好,各润滑点应有适量润滑油。 ⑫检查各连接部件有无松动,轮胎压力是否符合要求,铲斗、链条是否完好。 ⑬检查进风管风绳是否堵塞,连接是否可靠。
⑭检查工作面照明、通风是否良好,支柱及顶板有无下沉倾斜现象,巷道规格是否符合要求,溜井有无格筛。
2、操作“七要”
⑪开始操作,先打开总开关和操纵阀上的搭钩,检查风压情况。 ⑫要控制装载量,装载量不得超出卸矿斗。
⑬行走时要注意两旁支护和来往行人,宁停三分,不抡一秒。 ⑭转弯时要减速,防止设备倾覆。
⑮行走时要防止装运机压坏风绳,防止机身碰撞支柱或岩壁。
⑯身体要避开卸斗升降的位置,当装运机处于卸矿状况,需要进行维修时必须关闭风绳总开关,放下撑腿。如维修人员要进入卸矿斗、铲斗底部维修时,还必须采取其它措施将卸矿斗固定牢靠。
⑰在作业中途发生故障,操作手柄上的搭钩必须要搭上。
3、结束工作“二要”:
⑪结束后,要关闭总开关,把装运机停在照明充足、安全可靠、不影响通行的地点。 ⑫清理干净设备,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交班。
(八)、T2G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
⑪仔细观察设备停放地点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利于维修、起吊。
2、维修时:
⑪检查修理设备时,应切断风源,不得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检查、维修。
⑫设备需要起吊时,应仔细检查支架是否牢固可靠,起吊工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牵筋等性能是否可靠。
⑬需要钻到卸矿斗、铲斗底部进行维修时,必须锲稳车轮,车架下面应垫枕木、板材,铲斗要悬吊牢靠,严防卸矿斗、铲斗突然坠下伤人。 ⑭装拆物件时,应小心操作,严格执行钳工操作规程。
3、结束时:
⑪拆装完毕后,应仔细检查问题是否根除,确定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电动装矿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时“四确保”
⑪确保所带工具、备件齐全、完好。
⑫确保三相保险、启动器防护罩、按钮开关、接触器箱盖、电缆绝缘等电气部分,处于良好状况。
⑬确保链条、钢丝绳、螺丝等机械部分处于良好状况。
⑭确保加油、送电(第一次试送电、无异常,第二次正式送电)试车检查情况正常方可作业。
2、操作时“七要”
⑪作业前,要从外向里清洗距掌子面10~15米巷道,做到湿式作业,工作面通风要良好,照明充足,注意顶、帮松石。
⑫操作时,要选择装矿机与岩壁空间距离较宽(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m)的一边进行操作,电缆要挂牢,防止脱落压坏。
⑬铲、装和运行过程中,要精力集中,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设施。 ⑭辅助道要铺平,铁道两边要铲平,防止装矿机掉道或倾斜。
⑮铲斗活动范围内,要制止他人靠近,大块石要经过二次破碎,才能铲装,禁止强行铲装。
⑯检修装矿机和离开装矿机都要断电,制止他人乱动设备。
⑰工作面有人清底扒矿,操作工要将装矿机退后适当距离,停止铲装、插好转盘定销,并坚守在在机旁。
3、结束时“三做好”
⑪做好装矿机的转移工作,将装矿机退离工作面30米以外(直道),放置在不影响通道和照明充足的安全地方,切断电源,收好电缆。
⑫做好清洗工作,将机身上的块石、粉尘冲洗干净,检查、加油,发现故障及时检修或汇报。
⑬做好工具、备件的清理工作。
(十)、铲运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⑪检查工作面的安全隐患和道路的平整情况,有问题及时处理。 ⑫检查液压系统油箱的油面,不能低于油标。 ⑬检查各润滑点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⑭检查刹车油、轮胎气压是否足够,轮辋是否松动。 ⑮检查电缆固定处是否牢靠,接地线是否完好。
2、开车操作
⑪检查各操作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上,确定无误后方可合上主开关。
⑫接通电源后,一定要通知铲运机周围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然后再启动铲运机。 ⑬启动后检查仪表读数是否正常,各部位有无不正常的声响,制动是否可靠,液压系统是否漏油等。
⑭小心驾驶,尤其在道路狭窄地段或急转弯时更应缓慢低速行驶,严禁铲运机碰撞两旁支柱或边帮。
⑮在整个铲运过程中,要合理使用铲斗操纵杆和加速机构,使所有轮胎都在运行中,防止打滑或空转。
⑯铲运机后退时,应避免机身轴线与排出的拖曳电缆夹角小于90℃,前进时,应保证滚筒上的剩余电缆有3圈以上,以防止损坏电缆或拉脱滑环装置。
⑰上坡或下坡时铲斗端总是指向坡底,在情况危险时,可以放下铲斗来帮助停止铲运机。
⑱遇故障或包扎电缆接口时,先断开主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3、结束时
⑪将铲运机停在无松石、无滴水、无天井跨塌、无爆破作业砸坏等情况发生的安全处。
⑫将各操纵杆复位,动臂放到底,铲斗下翻并接触地面。 ⑬将停车闭锁放到锁定位置。
⑭断开车上电源开关及主电源开关。将铲运机停在平地上,若停在斜坡上,须用三角木或石块将车轮楔住。
⑮拖动铲动机,在正常的拖挂或拉杆之外要加用安全链条或钢丝绳索,长距离牵引时,必须断开驱动系统。
(十一)、铲运机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
⑪穿戴好劳保用品,下井维修时,应带齐工具,并严格遵守人员出入井的有关规定。 ⑫仔细观察设备停放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利于维修、起吊。 ⑬仔细询问操作工故障所表现的症状,并判断故障原因。
2、维修时:
⑪严禁在设备运行时进行检查、维修,尤其是接触电机皮带轮及风扇等装置。⑫在维修过程中,除需要翻动或调整位置外,应停机、停电,并悬挂警示牌或现场看护,以防意外。
⑬尽量避免在工作面或通风不良的地方进行维修。
⑭维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液压油外流,必要时应回收或放空油箱,严禁脏东西进入液压系统。
⑮需起吊设备时,应仔细检查支架是否牢固可靠,起吊用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牵筋等性能完好。
⑯需钻到铲运机底部进行维修时,机体下面必须垫设坑木、枕木、板材等,以防设备突然坠下伤人。需要在铲斗底部检修时,铲斗必须支撑或悬吊牢靠。
⑰铲运机修好试车前,必须先仔细检查机体上的遗留物品,并装好防护罩,以防物件飞出伤人。
3、结束时
⑪仔细检查安全防护装置,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 ⑫填好检修记录。
(十二)、电机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工作“六检查” ⑪检查刹车部人应灵敏可靠。 ⑫检查前后灯应亮。 ⑬检查信号铃应响。 ⑭检查集电号应完好。 ⑮检查主要部件的连接应牢固。 ⑯检查控制部件应灵活可靠。
2、电车运行“六要”“五不准” ⑪“六要”
① 运行时要注意巷道指示灯,控制好速度。
②要经常倾听机车响声有无异常,观察前方有无障碍物。 ③两辆电机在同一轨道行使时,要保持四十至六十米的间距。
④电机加车加速要按档进行,每个档位需停二至三秒,不允许超档加速。 ⑤限速地带、弯道、岔道、通风构筑物地段以及进平窿口时,要注意减速行车,并发出信号。
⑥当班不运行的区段要切断架空线电源。 ⑫“五不准” ① 不准超速超载超座(3T电机车、电瓶车严禁带人,7T、10T电机车只准带一个人)。 ② 不准无故采用急刹车或逆向刹车。 ③ 不准在运行时扳岔道或离坐位跟车行。 ④ 不准采用电机车强行拖拽来处理矿车掉道。
⑤ 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车交他人驾驶,如需短期离开,应刹车切断电源,保持照明,带走锁匙。
3、作业结束
① 把机车上的泥砂杂物清理干净,并将电车和空车皮停放在指定地点,切断电车停放区段的架空线电源。
② 仔细检查机车各部的完好程度,填写好交班本。
(十三)、运矿工(扒矿工)工安全操作规程
1、“二查”
⑪查矿车链条挂钩、、横栓(指斜井、斜坡运输的矿)车厢搭子及车轮轴承是否完好灵活,如有问题,不准使用。
⑫查作业点的通风照明是否良好,松石是否撬净,如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汇报。
2、“六要”
⑪放矿时,矿车要对准斗口,人站在放矿斗两侧操作;独头巷道放矿时人站在有安全出口的一侧操作。
⑫炸斗时,要有经验的爆破工进行,并协助爆破工做好炸斗时的警戒放哨工作。 ⑬推车时要注视前方,矿车经过岔道后,要随时将岔道间复位。
⑭在双轨运行时,重、轻车辆要分道行驶,在单线运行时,轻车应让重车。 ⑮矿车运行过程中,经过弯道、通风构筑物、岔口及有人员避车时要减速运行并发出信号。
⑯在主溜井卸矿口边缘、上方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
3、“六不准”
⑪不准站在斗口正面或钻到里面,处理卡斗和放矿。 ⑫不准搭车或让矿车自溜。
⑬在无连接的情况下,不准两部矿车一起推。 ⑭不准站在矿车上或不刹车倒矿。
⑮不准矿车超载提升(竖井提升、矿石不得高出矿车零点二米,斜井提升只能平行于矿车高度)。
⑯在矿车运行和矿车没有停稳的情况下,不准用手或头部伸进两部矿车之间插、拆挂钩和处理其它问题。
4“七注意”
⑪严格执行竖井斜井安全管理制度。
⑫地面及各中段井口上罐,应手推矿车,眼视前方,对好罐笼后,方可入罐。 ⑬矿车入罐后,要检查罐笼阻车器,阻住固定矿车后,通知信号工发信号。 ⑭推车时,应站好位置,手扶车架,严禁边拉边推。
⑮倒矿时(包括地面、井下)应有两人必须密切配合,严防车厢压伤手指。严禁站在废石道悬空侧倒矿。
⑯车厢结底要及时处理。
⑰已翻下废石堆上的矿车,一般情况下应用绞车吊上;特殊情况,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在废石堆上处理已翻矿车。
(十四)、喷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之前,首先要仔细检查顶板,有松石要及时处理,禁止在松石上打眼。
2、打完一锚杆孔随即安装一孔,实行前进式作业,打眼时要经常注意风绳头与凿岩机的连接是否牢固,防止脱落伤人。
3、使用升降台车时,司机首先要检查升降台车各部件的灵敏度、可靠性、台车停在安全的地点,防止所撬松石砸在车上,作业时司机与凿岩工要紧密配合。
4、凿岩工开始打眼后,手要抓住风绳,随时注意钻机工作情况,防止断钎伤人。
5、吊挂金属网时,超过2米高度作业要搭设牢固可靠的平台。
6、喷浆作业人员要带齐工具,佩带防尘口罩,掌握喷头或注浆管的人员必须佩带护眼纱罩,风帽、长统鞋、乳胶手套。
7、喷浆前要检查巷道的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必须先处理。清理岩面松石和两边基脚的存渣。拆除影响喷射的障碍物,对不能拆除的应加以保护。
8、喷浆前要检查喷浆机,注浆器的水箱、风水分离器、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完善、灵活。喷头各部件连接是否可靠,有无漏水现象。喷浆机、水环连接部件磨损如何;并对风、水、电路进行全面检查,然后试车运转。
9、喷射作业区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通风要良好,独头巷道应采用混合式通风措施,要配有二百瓦以上的照明等,灯罩要有保护装置。
10、高度超过3米的巷道和硐室,应搭设工作平台,平台要平整、牢靠,并设置栏杆,操作人员应配带安全带。
11、喷射时应先开风、后开机,开风开机时必须先通知喷头工及有关人员。喷头工与开机工不能直接联系时必须配备专用通讯设备,喷头工必须配备一名助手。
12、喷浆结束时,必须将喷浆机和输料管中的混合料完全喷出后,方可停机、关风、并清洗干净喷浆机,整理好输料管和用具,放置在安全地带。然后清除干净回弹渣子。
13、喷射前先用高压水或高压风冲洗岩面,喷浆口至岩面距离0.8-1.2米为宜。喷头与喷岩面保持90度,喷浆时应按照螺旋性轨道一圈一圈地移动,喷射顺序先墙后拱,先下后上。严格控制喷射砼的水灰比。在出现堵管或突然停风、停电时,及时关闭水阀,喷射枪向下,以防水倒流入输料管中。
14、喷射砼要保证质量,砼厚度不得少于0.1米,必须分二次喷射,间隔时间为二十分钟以上,要节约原材料,回弹率不得超过20%。
15、对强风化和有膨胀性的围岩,喷浆时,严禁用高压水冲洗岩面,必要时可用高压风吹净岩面灰渣,养护期不到四小时不准放炮。
16、有地下水的岩石上喷浆时,必须先作好治水工作,先排后喷。对于较大的集中涌水,一般用注浆填塞,对岩壁是渗水,滴水可采用导排或沟排。对于竖井的岩壁滴水可防止截水圈。
17、喷浆的水泥标号不得低于四百号,过期的,没有标号的或受结块的水泥,不得使用。
18、干混合料中的砂,含水率控制在6%~8%。卵石或碎石使用前必须经过筛洗,其中不得含有粘土。
19、喷浆砼的配比为水泥、砂、石=1:2:2或1:2.5:2(重量比),速凝剂一般为水泥重量的2%~4%。
(十五)、HBT40C-1410砼输泵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的检查
1、检查泵机就位是否牢固,布管是否正确,加料方式,能力是否保持正常。
2、检查水源、电源是否正常。
3、检查液压油箱油位,不足时应加满,加入油箱的油必须滤油机过滤后(过滤精度为10um加入的油应符合要求)。
4、往润滑脂泵和油标内加满润滑脂,并先进行手动润滑。
5、点动电机,检查电机转向,是否正确,指标灯是否正常,如电机反转应立即换相。
6、气温较低需空转一段时间,要求油的温度升到20℃以上,才能开始投料泵送。
7、料斗先加水空转10分钟,同时,检查压力显示是否正常,搅拌装置是否能反转,反泵动作是否正常。
8、首先泵送清水,检查各管卡处应保证密封不渗水。
9、开空机检查各润滑点润滑脂必须正常。
二、泵送操作规程
1、泵送砼前,先压送管道润滑剂,使用砂浆,也可以使用水泥浆,砂浆用量为0.5~1m3,砂浆混合比(水泥:砂子),当管路长小于150米时为1:1。
2、砂浆压送完毕时,即可倒入符合要求的砼进行正常泵送。
3、泵送砼坍落度要求变化范围控制在15%以内。
4、开始或停送砼时应与前方人员联系,前端软管弯曲半径应大于1米,严禁操作人员站在管子出口处,防止砼料突然喷出伤人。
5、泵送过程中砼料应保证在搅拌油线以上,不许空吸或无料泵送。
6、若长时间暂停泵送,须每4-5分钟开泵一次,反泵1-2个行程,再正泵1-2个行程,若停机超过45分钟(视气温、坍落度而定)宜洗管,对于坍落度小的砼更应多加注意。
7、泵送过程中,若泵送压力突然升高,或输送管路振动现象,则立即打开反泵按钮,让自动反泵3个行程,然后正泵,也可使用木锤敲打锥形管、弯管等易堵部位。若连续几次泵送压力还是过高(最大工作压力这30MP)。则可能堵管,应暂停泵送进行处理。
8、泵送中应经常注意液压油的温度,当温度升到45℃时,应接上冷却水,若温度升到65℃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9、在泵送过程中,料斗内不得完全清空,防止砼残渣有可能高速飞出伤人及机器。
10、如遇砼坍落度(正常15-16cm)过低,不准在料斗中加水搅拌,应在搅拌车或搅拌机内加水泥砂浆(其水灰比与所泵砼相同)经搅拌均匀后方可入料斗。
11、料斗格网不得堆满砼,要控制供料流量,及时消除超径度的骨料及异物(最大骨料尺寸为φ40mm)。
12、搅拌轴卡死不转时,要暂停泵送,及时排除故障。
13、发现进入料斗的砼料有分离现象时,要暂停泵送,待搅拌均匀后再泵送,要先进行反泵,使分配阀内的砼料收回料斗。
14、垂直泵送中断后再次泵送,要先进行反泵,使分配阀内的砼料收回料斗。
15、作业停止时,如管路装有插管,应插好插拔,防止垂直或向上倾斜管路中的砼倒流。
16、每次泵送砼工作结束后,要立即把残留在砼泵和管路中的砼清理和冲洗干净。
17、在冬季应把机器上所有的水放尽,以免冻裂机件。
三、安全操作要点
1、料斗上方的格网在作业中不得随意移动。
2、泵机运转时,严禁把手伸入料斗、水箱、严禁蹬踏料斗。
3、输送管道要固定、垫实,严禁将输送软管折弯,发免软管爆炸。
4、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
5、作业完毕后或维修时一定要停机。
6、管路堵塞,经处理后进行泵送时,软管未端会急速摆动,砼可能瞬间喷射,工作人员不得靠近软管。
7、严禁站在建筑物的边角手握未端软管。
8、泵送完停机后,应当重复进行操作开机前准备的各项内容,最后把电源断开。
(十六)、矿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矿车修理必须在离井口5米以外的地方进行,严防溜车坠井事故的发生。
2、敲打矿车轴承时必须用东西垫住。
3、矿车上的插销、链条、搭子、螺丝,必须经常保持完好无缺,车轮、车架要校正,滚珠轴承要注油。
4、如需进行电氧焊作业时,必须执行“电氧焊安全操作规程”矿车修好后,必须试车,保证滚动灵活,停放地点要刹车。
5、需侧伏车厢检修时,应将车厢固定牢靠,防止车厢弹回伤人。
(十七)、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班时,
⑪先检查总信号台的转换开关装置和信号铃是否灵敏可靠,摇台阻车器、推车机、井口安全门的运转是否正常。
⑫每班在连续运转前,要对提升设备进行一次试运转,仔细检查罐笼各部的连接运转和各项电器设施,信号装置的可靠性。
2、信号工操作“七注意”、“八严禁” ⑪“七注意”
作业时注意力要集中,不得与别人谈笑或边打信号边接电话,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注意与机房联系,总信号工的操作顺序是:先拨中段转换开关,再拨中工作性质开关,待向中段发出询问信号后,然后向机房发出执行信号。
在升降超长材料及大型设备时,要注意检查,在确认绑扎牢固、安全可靠后,先用电话通知机房,才能发出提升信号。
经常注意罐笼和钢丝绳的运行情况,当发现有紧急问题时应立即发出事故信号。 注意在发出信号后,但罐笼未起动时,不得任意重发信号,必须与机房取得联系后方能重发信号。 在维修或检查井筒时,要注意加强同维修人员的联系,按照维修人员的要求,准确及时地发出信号。
⑦升降矿车时,要与摇台工、推车工互相配合,注意阻车器是否起作用。如发现阻车器失灵,不得发出信号。
⑫“八严禁”
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非信号工打信号。 升降信号已发出,严禁人员继续上下罐。
罐笼到达某中段,当中段信号发不出或信号灯不亮时,严禁人员上下罐笼或进行提升作业。
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信号房。信号不明时,严禁发出执行信号。 有权严格执行乘罐制度,人货混装或超载时不得发信号。
有权严禁任何人站在井口边缘地区上下张望或向井筒风投掷和扫入杂物。 升降爆破器材时,允许炸药、起爆材料分装两个袋内或一个箱子两个格子里,除爆破人员及信号工外,严禁别人同罐。大量运送爆破器材时,严禁雷管、炸药混装。
3、信号方式 停车:一声(长)
提升:二声(短) (信号工自己进罐为长声) 下放:三声(短) (信号工自己进罐为长声) 慢提升:四声(短) 慢下放:五声(短) 其它按实际制定的规定执行。
(十八)、卷扬工安全操作规程
1、卷扬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非卷扬工开车。
2、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卷扬工共同检查设备情况,试一次空车,将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报告班长,同时记入交接班记录簿。
检查项目:
① 滚筒、罐笼、绳卡、钢丝绳、天轮轴承润滑和衬木磨损情况;钢丝绳一个捻距内断丝数超过5%,直径缩小10%,或外层钢丝直径减少30%时,须更换新绳;天轮衬木磨损深度达一个钢丝绳直径或两侧磨损达半个钢丝绳直径时,须更换。
② 用人工过卷的方法,检查过卷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③ 检查各种仪表、油路是否正常。 ④ 检查信号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⑤ 检查过卷、过速、过电压、过电流、限速、防坠等安全装置,如有缺陷,应停车检查处理。
3、卷扬工应精力集中,做到上班不看书,不打瞌睡,不与别人交谈,信号不清不开车。
4、操作时,听、看清楚信号,严格按信号指示开车,注意深度指示器,准确平稳对罐,罐笼到达某中段而未打停点时,必须查明原因发出信号后,方准启动。升降爆破器材、大型设备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2m/s,检查和维修井筒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0.3 m/s。严禁不带电升降罐笼。
5、运行中,遇到突然停电,注意将常用抱闸及电器工作把手拉下,控制手柄拉到零位。
6、运转中注意电压、电流是否正常,注意钢丝绳缠绕和机器各部件响声。每隔1小时,检查各传动、制动、润滑、电控等系统的保险装置以及油温和电机温度,发现问题,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7、运转中,如有下列情况,应停车处理,并将情况、原因、处理情况等及时填入记录本。
① 事故喇叭时。② 电机线圈冒火花时。③ 电流突然上升时。
8、工作结束后,应:
① 将安全闸手把移至施闸位置。② 主控制器手把置于“0”位。③ 切断控制回路电源。④ 搞好清洁卫生。
(十九)、地质测量技术人员操作规程
1、深入井下编录、取样和测量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并自带照明和有关工器具等。
2、进入工作面前,应从外向里检查顶板、边帮及支护的情况,如发现事故隐患处理后,方可进行作业面作业。
3、进入作业面时,应先检查作业面及附近顶板、边帮情况,同时要求施工队撬尽作业面的松石,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编录、取样或测量工作。
4、出矿设备不在作业面运行时,方可进行编录、取样或测量工作。
5、作业面无照明,不得进行编录、取样或测量工作(特殊作业面或特殊情况下除外)。
6、爆破工作后应先通风、洒水。在炮烟较浓或看不清作业面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编录、取样或测量工作。
(二十)、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班检查水泵、水位及交接班记录,做好开车前准备。
2、开车前做到“三查”、“二加”、“一扳动”
三查:查水泵盘根是否填加好,松紧程度是否合适。查真空表是否打开,指针是否指示零位;各部螺丝有无松动。查电器设备各部分是否正常。
二加:加润滑剂和加水排气(打开射流泵)。
一扳动:起动前用手扳动靠背轮数转,转动是否灵活。
3、运转中做到“三勤”、“一立即”。
三勤:勤检查电机水平轴承温升和倾听设备声响。(水泵运转时应无较大振动,各部响声正常,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轴承电机温升不得超额定值,轴承电机温升不得超过60℃)。勤检查电压、电流指针摆动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勤检查吸水设备及阀门管路有无滴水或堵塞。
一立即:如果发现跳闸停车,或其它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关死压力管闸门,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4、运转结束“一做到”:
⑪做到按顺序停车。正常停车必须先关出水阀门,再切断电源。
(二十一)、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先检查工作场地及工具是否安全,若有不安全之处及损坏现象,应及时清理,并安放妥当。
2、使用錾子,首先应将刃部磨锋,尾部毛头磨掉,錾切时严禁口对人,并注意铁屑飞溅方向,以免伤人,使用榔头首先要检查把柄是否松脱,并擦净油污。握榔头的手不准带手套。
3、使用的锉刀必须带锉刀柄,操作中除锉园面外,锉刀不得上下摆动,应重推,轻拉回,保持水平运动。锉刀不得沾油,存放时不得互相叠放。
4、使用扳手要符合螺帽的要求,站好位置,同时注意旁人,以防扳手滑脱伤人,扳手不允许当榔头使用。
5、使用电钻前,应检查是否漏电(如有漏电现象应交电工处理),并将工件放稳,人要站稳,手要握紧,两手用力要均衡并掌握好方向,保持钻杆与被钻工件面垂直。
6、使用虎钳,应根据工件精度要求加放钳口铜,不允许在钳口上猛力敲打工件,扳紧虎钳时,用力应适当,不能加加力杆,虎钳使用完毕,须将虎钳打扫干净,并将钳口松开。使用大锤时,大锤运动范围内严禁站人,不允许用大锤打小锤。
7、使用卡钳测量时,卡钳一定要与被测工件表面垂直或平行。
8、游标卡尺、千分尺等精密量具,测量时均应轻而平稳,不可在毛坯等粗糙表面上测量,不许测量正在发热的工件,以免卡脚磨擦损坏。
9、使用千分表时,应使表与表架在并表座上相当稳固,以免造成倾斜和动摆。
10、使用水平仪时,要轻拿轻放,不要碰击,接触面未擦净前,不准将水平仪摆上。
11、攻丝与铰孔时,丝攻与绞刀中心均要与孔中心一致,用力要均匀,交按先后顺序进行,攻、套丝时,应注意反转,并根据材料性质,必要时加润滑油,以免损坏板牙和丝锥,铰孔时不准反转,以免刀刃崩坏。
12、刮研时,工件应放置平稳,工件与标准面相互接触时应轻而平稳,并且不使棱角接触与碰击,以免损坏表面。刮削工件边缘时,刮刀方向应与边缘成一定的角度进行。
13、锡焊时,被焊接部位应进行仔细的清洁处理,然后加热到焊料的熔化温度,速度要快,以免表面产生氧化物。焊好的物件应逐步冷却,浇轴承合金应严格按其工艺规程进行。
14、工件热装时,油温应低于油的闪点20℃,被加热工件不得接触油箱底,应加垫东西或悬掉起来。加热时不允许有大火苗,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15、用千斤顶支撑大工件时,工件与平台之间应放木垫,不准把手放在工件与平台之间,操作时应避免载荷与千斤顶偏离现象。
16、敲打工件时,严禁钢性撞击,应采用铜质或木质物件传力。须在千斤顶顶起物下方作业时,必须用支撑物支垫牢靠。
17、检修设备时,首先必须切断电源。拆卸修理过程中,拆下的零件应按拆卸程序有条理的摆放,并做好标记,以免安装时弄错,拆修完毕要认真清点工具、零件是否丢失,严防工具、零件丢入转动的机器内部。经盘车后方可进行试车,办理移交手续。
18、在起重机械配合拆装物件时,应有专人指挥。检修作业中要防止回转件、滑动件旋转过位或脱落伤人。拆卸各种阀门附件时,严禁在有压力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好防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9、设备在安装和检修过程中,应认真作好安装和检修的技术数据记录,如有设备缺陷,或进行了技术改进,应全面做好处理缺陷或改进的施工详细记录。
20、工作完毕后,收好工具、量具、擦洗设备、清理工作台及工作场所,精密量具应仔细擦净存在盒子里。
(二十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工作“四检查” ⑪持有效电工证件上岗。 ⑫检查所用绝缘劳动保护用品,应完好无损,否则不得使用。
⑬查应带工具,仪表要齐全完好,严禁使用绝缘损坏的工具和不标准(未加校正)的仪表。
⑭检查所要安装的电气设备,设施、线材的有关技术数据,符合要求才能使用。
2、操作工作“十要”
⑪要按照技术规程和设计要求,合理进行井下有关电气设备、设施和线路的安全架设。 ⑫要熟悉坑内的供电线路、电气设备二次控制线路,熟悉电器设备在坑内分布的地点,经常或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⑬检查线路设备时,要严格执行停电、放电、验电,短路接地,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后方可作业。检查完后,必须由检修人员送电。
⑭在带电体附近工作时,一定要严格保持不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合理先用保险丝,严禁用铜、铁金属代替。
⑮要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在无可靠安全措施和无人监护情况下带电作业。
⑯高压倒闸操作一定要穿好绝缘品,严格遵守倒闸操作规程,停电先停油开关,后停隔离开关,送电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油开关。
安全操作规程⑱拆除电气设备时,要将原电缆头开关箱绝缘好。
⑲拆、装、起吊和运输较重的设备时,要互相配合好,检查起吊工具是否完好,研究确定合理的起吊方法,运输中要绑扎牢固。
⑳超过三米以上的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下抛物件。
3、结束工作“一做好”
⑪做好工具、备件仪表等清理工作。
(二十三)、电(氧)焊工操作规程
1、电(氧)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穿背心、拖鞋、凉鞋、布鞋等进行操作。
3、作业前,应检查焊(割)设备、工具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然后方可作业。
4、焊机及焊件必须接地良好,拉合电源时应戴手套。
5、多台焊机集中作业时,应有隔光板。
6、焊(割)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隔离。
7、在潮湿地点作业,应保证电气绝缘良好;雷雨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8、乙炔着火,宜采用干黄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灭,禁止用水、泡沫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
9、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放置,必须保持5米以上距离,乙炔瓶不得卧放。
10、搬运气瓶时,要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11、气瓶放气不能太快,用后的气瓶必须留有0.098-0.196Mpa的余压。
12、作业中发生回火时,应先关氧气阀门,再关乙炔阀门。
13、点火时,割枪不准对人,已在燃烧的割枪不准放在工作台和地面上。
14、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注意现场下方,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15、作业完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将气阀关闭,检查操作场地,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二十四)、机动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武山铜矿北矿带斜坡道安全管理规定》,遵守汽车驾驶员应遵守的安全规程。
2、司机必须持与车型相符的证照上岗,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进入规定之外的区域。
3、在进入新的工作面或区域情况不明之前,必须先徒步检查路况和工作面情况,确认安全方可驾驶进入。
4、行驶前必须检查刹车、转向、照明状况,严禁油手、湿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5、下坡时,严禁熄火或空档滑行。
6、在行驶中,如遇人力杠、抬长重物或行人较多时,应暂停车让其先过,或慢速行驶通过相逢距离,防止碰伤人。
7、装载时,要防止设备碰撞,卸载时要注意车尾,后轮位置与卸载的距离,做到不陷不碰,卸完后,车厢未落到底,不准行驶。
8、不得超重、超高、超长运行,非运人车辆车厢不准载人,驾驶室不准超员乘坐。
9、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汽车在矿区内行驶,遵守限速规定;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10、机动车起步、倒车前应先鸣号,开指示灯。在转弯内要鸣号警告,减速慢行。
11、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挂上档位,拉紧手制动器。
12、在工作地点发生故障需要检查时,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二十五)、脚手架工安全操作规程
1、脚手架搭设
⑪按照规定的构造方案和尺寸进行搭设,并注意搭设顺序。 ⑫及时与结构拉接或采用临时支顶,以确保搭设过程的安全。 ⑬脚手板要铺满、铺平或铺稳,不得有探头板。
⑭不得使用有变形的杆件和不合格的扣件(有裂纹、尺寸不合适、扣接不紧等 ⑮没有完成的脚手架,在每日收工时,一定要加设临时固定措施,确保架子稳定。
2、脚手架拆除
⑪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扣件时须先告知对方,以防坠落。
⑫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⑬拆下的脚用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掷。
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二十六)、木模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佩戴安全带,并应系牢。
2、安装与拆除5米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禁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3、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组合模板装拆时,左右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发围拦,暂停人员过往。
4、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5、支撑、牵杠等不得反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道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米高以上。
6、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处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拆下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
7、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
8、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棍。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底模时,人员不得站在所拆模板的正下方。对大面积底模,拆除支撑和底模应分区分段进行。严禁支撑全部拆完工,再来拆模板。以防大面积模板突然脱落。
(二十七)、立井(盲竖井)拥罐(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一般规定:
1.1 把钩工必须具有立井把钩的工作经历,熟悉把钩工作,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1.2 把钩工在提升机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视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门、罐门、钢丝绳等设施的情况,发现情况采取措施。
1.3 井口棚(盲竖井口)内不准有闲人逗留,井口严禁任何人往井下扒瞧。井底严禁任何人从罐(吊桶)下通过。
1.4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交清本班安全情况和机器运转情况,接班者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2 提升物料:
2.1 升降物料时,所装车数和重量(含吊桶)均不得超过规定。 2.2 升降物料时,把钩工应按下列程序操作:
2.2.1 罐笼或吊桶到达停留位置,立即推上罐座或关上井盖门; 2.2.2 罐笼停稳后,拉开井口安全门和罐门; 2.2.3 吊桶停稳后,才允许上、下人或装卸材料;
2.2.4 打开罐内大小罐挡,搬开进罐侧的阻车器,向罐内推车装罐; 2.2.5 矿车进罐后,立即合上罐挡;
2.2.6 经检查无误后(含吊桶),关上罐门和安全门,扳开罐座后,向信号工发出可以向下放罐(吊桶)的信号。
3. 推车时,将装罐车放过挡车器后,立即扳回挡车器,挡住后边的矿车,任何时候不得把车辆放过挡车器。
4. 推车机运行时,严禁道心站人。
5. 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吊桶)内同时乘人和装物料。
6. 使用平板车和特殊专用车提升物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6.1 不准超重。
6.2 不准超长、超高和超宽。
6.3 装车物料必须稳固,不偏载,捆绑牢固。 6.4 车辆在罐内(吊桶内的物料)的位置适当,稳固、牢靠。 7. 升降管子、轨道等长物料时,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8. 升降爆破材料时,火工人员应事先和井上、下把钩工联系好,并经矿(项目经理部)值班领导批准后才准装罐(吊桶)。爆破材料严禁在井口和井底存放。
9. 遇到罐内卡车或矿车在罐内掉道时,应马上与信号工联系好后,要用有绳索系牢的长柄工具处理。
10 升降人员:
10.1 每罐(吊桶)所乘人数不得超过定员。
10.2 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或不关井盖门。
10.3 人员上下时,必须是一侧进罐,另一侧出罐,不准两侧同时上下。
10.4 罐笼停稳后,必须由把钩工打开安全门和罐门,下完人后才准上人。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罐门抢上抢下。
10.5 乘吊桶上下人员时,必须等井盖门关好,吊桶停稳后,先下后上。
10.6 携带爆破材料的火工人员乘罐时,每层罐笼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准同罐上下。
10.7 携带爆破材料的爆破人员乘吊桶(1M3以上的)时,每次不得超过2人,其他人员不准同吊桶上下。
10.8 开车信号未发出之前,必须检查乘罐(吊桶)人员肢体或携带工具有无突出罐(吊桶)外部分,如有以上情况,需纠正后才准发出开车信号。
10.9 携带工具、材料影响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放在罐(吊桶)内或乘专罐(吊桶)上下。
10.10 人员不得和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蚀性的物品同乘一罐(吊桶)。
10.11 升降人员时,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一切车辆停止往井筒方向运行。
(二十八)、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在放矿前首先检查放矿漏斗结构是否牢固,溜矿井周围格筛是否损坏,工作地点周围顶,帮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
第二条 放矿时人要站在漏斗两侧,时刻注意滚石伤人,大块要选好位置,敲棍要灵活使用,严禁敲棍对准胸部和头部,矿石下来,要讯速抽棍,人要及时躲开,避免敲棍和滚石伤人。
第三条 漏斗堵塞需要爆破时,在漏斗两旁观察好再进行,禁止爬进漏斗作业,堵塞高度超过5米时,要先定好处理方案,才能进行。
第四条 放矿时禁止任何人在漏斗的对面通过和停留,手不准扶矿车边,脚不准踏在矿车上。
第五条 溜矿井放矿要遵守下列规定:
1. 要正确发出信号,指挥电机车和拉车,操作阀门要灵活。 2. 在处理漏斗堵塞时,要遵守放矿工漏斗爆破的有关规定。
3. 在检查、修理漏斗和不放矿时要把斗门关好,电动闸门要切断电源,风动闸门要关好风门。
4. 放矿漏斗处,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二十九)、矿井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矿井通风工负责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搬运和拆除工作要按规定和质量标准进行。 2 对入井前的局部通风机应进行试运转,保证完好。
3 用车运输时,要有专人负责并和信号工、把钩工取得联系,装卸车时要互相配合,稳起稳落,防止损坏设备和碰伤装卸人员。
4 用平板车装运时,要固定牢固,两侧不得超出车身0.1米。 5 人工搬运时,必须系牢抬稳,并注意来往车辆。
6 在上下山搬运时,人员行动要一致,在上方侧要用保险绳系牢,下方侧人员要处于安全位置,严禁用滚动的方法搬运。
7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地点的确定原则如下;
7.1 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应安装在掘进巷道口10米以外的进风侧。
7.2 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应安装在离掘进巷道口10米以外的回风侧。
8 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设计规定的地方,安装地点的顶板支护应完好,无滴水。
(三十)、管道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保证工作地点充足的照明和顶帮的稳定,撬掉浮石,通风要良好。 第二条 在运输巷道安装和拆除管道时,必须与运输人员联系好,工作时要注意来往车辆。竖(斜)井修理风、水管时,上部作业要停止,并清理干净梯子间的毛石和杂物。
第三条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是否良好,打锤、钉道要注意前后是否有人和障碍物。 第四条 拆除风、水管时,必须关闭阀门,挂上有人检修的牌子,并放掉剩余的风、水。管子接好后,在送风、水时,必须与工作面作业人员联系好,不能盲目送风、水。 第五条 无论拆卸、安装或试验风、水管时,禁止人员站在管口前面,不准对着管子的接口。
第六条 平巷运输材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遵守平巷运输材料的有关规定。
2. 两人抬管时要配合好,不管卸车还是人抬时,往下放管道时,禁止抛掷,以免弹起伤人。
3. 平巷运输管材必须注意来往车辆和人员,拐弯要慢行,注意是否有障碍物,是否会碰帮。
(三十一)、轨道铺设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工作面要注意检查工作面的通风照明、巷道松石等安全情况。
2、在有矿车来往的地点作业,注意在作业区的两端设置警戒。
3、使用弯道机时,注意不要将两脚踏在弯道机上,两手扳撬棍时,用力要适当,两脚前后叉开,要站稳。
4、用十字镐挖道木时,注意镐把不能举得太高,防止十字镐碰上架弓线,引起触电。
5、根据巷道设计要求,轨道与巷道中心线应保持一定的间距,临时铺轨时要注意保持一侧的间距,不得少于0.7m,以确保来往行人的安全。
(三十二)、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工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作业前应对使用的起重工具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3、使用简单起重设备作业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⑪滑车固定要牢靠。 ⑫手拉葫芦悬挂支点应牢固。
⑬桅杆底脚要牢固,不准出现移动现象。
⑭龙门架底盘上禁止站人,注意对钢丝绳、导向滑轮进行安全检查。 ⑮使用千斤顶时,支承应平整、稳固,不得用加长手柄。
4、指挥信号应明确,符合规定。
5、现象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
6、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应加衬垫。
7、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
8、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稳固的支承装置。
9、多人协同绑挂物体或吊运沉重物件时,应确定一人负责指挥。
10、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所用的工具不得抛丢传递。
11、起重作业区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12、重物在斜坡上停顿,应采取防滑措施。
(三十三)、砂轮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砂轮机前,操作人员应检查砂轮是否有破裂现象,各部螺丝是否松动。空机运转正常后方能使用。
2、使用砂轮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侧面,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3、磨工件时,不要用力过猛,并经常移动砂轮磨擦位置,保持砂轮片正面平整,禁止用砂轮侧面修磨工件。
4、除刀具、錾子或指定物件外,其它东西不准上砂轮,以免造成砂轮破裂。
5、一个砂轮不能两人同时使用,以免发生危险。
6、不准随意拆除防护装置。
7、砂轮机必须有维修人员适时检查、定期检修。
附:参考安全操作规程录
(附一)、电机车工操作规程
1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超速运行。电机车行驶速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在过弯道和接近风门时,不得超过每秒1.5米;在较长的直线道轨上不得超过每秒3米。当看不清路或照明不良时,车速不得超过一般行人行走的速度。
2 电机车有下列缺陷之一时,禁止行驶: 2.1 制动器不完善以及未经调整的; 2.2 碰头的连接装置损坏的; 2.3 信号铃失灵和照明灯损坏的; 2.4 不完善的电器设备;
2.5 弹簧松驰和损坏,车轮磨损超过8毫米的。
3 司机在任何时候、任何线路上行车都要注意线路前方有无障碍物和其它危险情况,必须保证机车在完全控制的状态下运行。
4 在过弯道和道岔前、接近风门、还有行人时,必须不断发出信号,同时要减速行驶。 5 机车在下坡时,必须在没有进入坡道以前预先降低速度,如必要使用手动闸时,要采用时松时紧的方法来操作手动闸。 6 停车后(下班停止运输),必须把车闸紧。卸下控制手把锁好车门,确认无问题才能离开电机车。电机车不准停在运输巷道的干线上,要停在错车和调车场的支线上。
7 在电机车行驶时,司机要坐在司机室内,不准离开坐位,跟车行走。禁止站立和伸头探望。
8 开车起动步骤掌握稳,首先松闸,发出信号,行车必须在“0”位时,方可通电源。换向调位要准确;必须一档一档地推动手把,使机车平稳起动。
9 制动停车要平稳的刹车,首先必须切断电源再刹车。在一般情况下,禁止用反电流刹车(在机械制动、电阻制动突然失灵的危急情况下,可以用反电流刹车)。
10 挂车和倒车应注意事项:
10.1 不准在列车行走中摘钩,禁止机车在未连接的情况下运行; 10.2 严格遵守信号工和扳道工的指挥; 10.3 正常运行时,电机车不准倒开;
10.4 机车车辆挂钩后开始行驶时,要慢慢开动,确认都挂好后,才能正式逐渐加速; 11 矿车机车快到竖井、斜井、溜矿井口、放矿漏斗和毛石边坡时必须慢行,速度不准超过人行速度,使车辆安全平稳通过(或停放在指定位置)。 12 修理电机车时必须放下集电弓子。 (附二)、竖井(盲竖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一般规定:
1.1 立井信号工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立井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后持证上岗。
1.2 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
1.3 提升机连续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2 交接班规定:
2.1 罐笼(吊桶)等提升容器在运行中,一律不准进行交接班,须待罐笼到位停稳,并打停点信号后才准交接。
2.2 信号工应现场交接清楚以下内容:主、备用信号及专用联络电话等通讯信号的完好状况。其他有关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上班有关运行工作情况。当班有关注意事项。
2.3 发现以下两种情况,交接班双方均不得私自交接,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后方准交接。即;接班人有不正常精神状态和接班人交待不清当班情况。
2.4 交接班双方均履行正规交接手续。信号工接班后,应首先与提升机司机及其他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提升操作。
3 信号发送: 3.1 信号工在上岗期间,应主动与拥罐工(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指令后,信号工有责任监视乘人和装罐(吊桶)等情况,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出信号。
3.2 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应不离信号工房(室),并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运行与发出信号不符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事故隐患情况,还应随即上报有关领导查处。
3.3 信号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发送信号。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信号。
3.4 在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信号工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必须事先通知提升机司机按相应的升降速度提升运行,严禁在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时间内发送运送爆破材料的信号。
3.5 多层罐笼(吊桶)或多水平提升时,井口上、下各层或各水平信号工,必须按下列程序操作:
3.5.1 下井口总信号工在收齐井下各岗位信号工发来的信号后,方可向井上总信号工发送信号。
3.5.2 上井口总信号工在收齐井下各岗位信号工发来的信号后,方可向提升机房司机发送信号。
3.5.3 井上、下总信号工收到任何不明确信号时,均不得发出开车信号,此时可用备用信号或专用通讯设备联系判断,以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3.6 信号把钩工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他种类的信号。
3.7 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当发生故障时,才准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用信号系统。
3.8 信号工在上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先打好定点闭锁信号,并向有关领导请假。
3.9 信号工在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附三)、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各工种修理工,除必须执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外,还要执行下列各项规定。 第一条 凿岩机修理工要遵守下列规定: 1. 在施工现场修理时,必须选择安全地点。
2. 在工作台上拆卸凿岩机时要放平稳,不要靠近台边,以防掉下伤人。 3. 修理好后试验凿岩机时,风、水、绳接头应牢固,以防脱落伤人。
4. 试验气腿时,要平放地面,观察好后面有无障碍物,地面要有足够的气腿子伸缩距离。 第二条 矿车修理工,首先将矿车冲洗干净,不能卸车头修理时,车头要固定牢固。 第三条 要在架空线轨道上修理电机车时,把控制器打到零位(有集电弓子的必须放下),并卸下开关把手,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四条 电机车不准放在运输干线上进行修理。
第五条 井上工作场所维修时,要检查好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在危险地点(如溜井口、采空区等)冒险作业。
第六条 不熟悉井下情况的修理工,不准一人下井作业。 第七条 工作结束后要清理现场,废旧物料不得乱仍乱放
(附四)、铲运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接班检查
1.1 外观检查;重点检查液压系统、燃油系统、制动系统和电气仪表,照明是否完整可靠,有无“四漏”现象。
1.2 检查柴油机、齿轮箱、液压油箱、桥的油面,需要时补充。 1.3 按例行保养进行润滑。
注意;要使用合格的未污染的经过沉淀的油料,添加时要特别注意清洁,油添加量不可超过规定油面。
1.4 检查水箱添水。
注意;打开水箱盖检查水位和添水时,必须在水温降后进行,防止烫伤。 1.5 检查轮胎磨损情况和充气压力。
1.6 检查传动轴、万向节、轴承盖和轮盘固定螺母是否紧定。 1.7 检查电瓶是否清洁、完好、接头是否紧定。
注意;检查电瓶时要严防电瓶短路爆炸,发生硫酸烧伤事故。 2 启动柴油机按下列程序进行 2.1 将所有操作手柄放在中位。 2.2 合上电瓶开关。
2.3 踏下油门踏板到全速的三分之一。
2.4 接通启动马达(一次不超过4秒钟,如一次未启动,停15-20秒再接通第二次,但连续操作不许超过5次)。
2.5 柴油机发动后注意观察油压表,如15-20秒仍无指示,应立即停机检查。注意;柴油机发动后,还要仔细听启动马达是否脱开,如小齿轮和柴油机大齿轮未脱开,声音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2.6 如油压表正常,可中速运转5-10分钟暖机。注意;水温3达55℃不许起步行使。 2.7 调整惰性转速,用调节栓将机器调整在700≤转/分位置。 2.8 使用低温柴油和低温机油。
2.9 启动前,加入80℃热水,同时注入80℃机油,严禁用明火烘烤柴油机。 3 进入工作面前的准备工作; 3.1 观察全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3.2 检查水箱水面,如上部缺水,立即停机,等水温下降后加水,并进行水泵排水。 3.3 试验转向操作是否正常。
3.4 试验制动器性能、抬脚后气动缸操作杆应自动回复原位。
3.5 操作大臂起落和转斗手把,试验液压操作的工作部分动作是否正常。 3.6 把变速操纵杆扳至工作位置。
3.7 在通风良好处使柴油机以高速度运转5分钟,加热催化剂。 3.8 将铲斗抬离地面40cm。 3.9 松开手刹车。
注意;在行车前千万不要忘记松开手刹车,否则会使变矩器急剧发热,造成变矩器、变速箱传动部件严重损坏。
3.10 把换向操纵杆扳至“前进”位置。
3.11 合上快速操纵杆,根据情况选择“快”或“慢”位置。 3.12 按喇叭,缓踩油门起车。
3.13 在零度以下低温。起车前还应先将传动系统的油温预热到40℃为止,应按下列方法操作;
3.13.1 不松手刹车,使发动机惰性2-3分钟。
3.13.2 增速至1000-2000转/分,观察变矩器油温表上升40℃,然后松开手刹,缓踩油门起车。
注意;铲运机工作中间如发现机温、油温过高,不许用冷水淋机冷却,防止机壳炸裂。 4 装铲(铲取矿石)
4.1 接近岩堆时减速,合上后桥驱动。 4.2 将铲刃切入角0-5˙,放铲、插入岩堆。
4.3 加大油门,并立即合铲或抬大臂,岩堆高时,可一边抬大臂同时继续合铲。 4.3.1 装铲动作要协调,尽量要一次完成,斗要装正,不要装的太满。
4.3.2 不要让前轮打滑空转,不要让变矩器“憋死”不转,变矩器停转时间不许超过30秒。
4.3.3 不许冲击装铲。
4.3.4 不要在转弯位置装铲,不得已时也要慢铲,绝不允许硬冲使铲运机后部顶起。 4.3.5 不要误操作反转铲斗。 5 重斗行使(运矿) 5.1 铲斗离地约40 cm。
5.2 前桥驱动,中速行驶,避免急刹车。 6 卸载 6.1 接近卸载点时,调整铲斗高度。 6.2 柴油机中速运转进行卸载。
注意:卸载速度不许太快,避免在转弯位置卸载,大臂在高举位置,不论重载,轻载都不允许把柴油机停下。
7 空斗行使
7.1 铲斗离地约40 cm。
7.2 前桥驱动,中速行驶,避免急刹车。 8 停车
8.1 进入指定的停车场地。 8.2 放下大臂,铲斗摆平。 8.3 将所有的操纵杆扳到中位。 8.4 柴油机高速运转5分钟后停机。
8.5 将停机手把锁定,准备下次启动,取出钥匙。 8.6 拉紧手刹车手把。 8.7 切断电瓶开关。 8.8 按保养规程进行保养。
注意:如气温可能降至零度以下,千万不要忘记放水。
(附五)、电动装岩机安全操作规程
1 上班前:
1.1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带好专用工具; 1.2持证上岗。 2 操作前:
2.1开机前应注意周围有无杂物或其他东西,以免发生意外危险; 2.2非操作人员应该离开现场,更不得随意开动设备。 3 操作中:
3.1在装岩过程中,推斗人员协作拉电缆以免被车轮压坏,当电控设备发生故障应告之电工检修;
3.2当巷道断面小,或巷道一侧空间小时,司机可于前后操纵装岩机行走,减慢速度,以免发生挤人事故;
3.3当处理出轨或其它临时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切实注意人身安全,在确定要开动机器时,一定要相互告知再送电,以免误操作伤人。
3.4操纵铲斗升降时,切勿过急,否则会使链条弹簧损坏。
3.5司机离开装岩机时一定要断电,在停机后应将电源闸刀开关断开。 3.6司机在操作时,切务探头到机内,同时要注意切勿被车轮压脚。 3.7电机车不要长期连续工作,一般允许连续工作4~5小时。 3.8停机后应进行维护保养清洗加油,清洗时电动机部分要注意不能用水清洗。 3.9开机时只准一人操作,严禁两个司机同时操作。 3.10不允许任何人带点检修装岩机。
3.11不允许将电铲斗扬起时,处理装岩机箱内或铲斗下的杂物。
(附六)、装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开车前要检查供电开关、电缆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现象。对机械各个部位都要做到仔细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开车。
第二条 作业前必须敲帮问顶,处理干净顶帮的浮石,作业过程中,也必须经常注意顶帮情况。
第三条 装岩时,要把司机操作的位置选择好,司机身后净空须留400毫米,头部不得探到铲斗活动范围内。禁止两人同时操作一台装岩机。
第四条 装岩工作时,在装岩机活动范围内,禁止任何人员进入。确实因工作需要一定要进入装机工作范围的,要将装岩机停稳后再进入。
第五条 装岩时,推车工要站在矿车一侧,不要站在矿车的后面,并要防止落石伤人,禁止手扶矿车。
第六条 装岩机和控制箱检修时,必须关闭闸刀开关,禁止带电检修。 第七条 装岩机操作要遵守下列规定:
1. 铲斗要防止猛力进入毛石堆,前进时要准和稳。
2. 扬斗和后退要平稳,避免用力过猛。铲斗装满岩石时,不准在空间任何角度停下。 3. 遇到大块岩石,要清理两旁的毛石杂物后再装,不能先铲大块,碰着岩堆有坑木杂物,先装岩石再处理坑木等,禁止用装岩机硬装。
4. 需要人到前面清理矿(毛)石时,必须把装岩机电源切断。 5. 连车和拨插销时,必须等装岩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附七)、运(扒)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进入工作面首先要开动通风机,凡有人作业,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第二条 扒装前必须先敲帮问顶,处理好顶帮的浮石。在扒装过程中,也要时刻注意工作面顶,帮的安全情况,同时要对矿石或废石堆洒水,以防止炮烟中毒。
第三条 禁止两人往车上抬大石块,一定要破碎后装车,一人搬大石块时,首先要检查大石块是否有裂缝,防止搬运时断裂伤人。
第四条 装车时矿(废)石不能超出矿车帮口,装满后不准再装大块。
第五条 人力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程:
1. 推车人员必须备有矿灯。在无良好照明的区段,矿灯应挂在矿车行进方向的前端。 2. 一个人只准推一辆车,坡度小于5‰的轨道,同方向行车的间距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10‰的,禁止人力推车。
3. 在能够自滑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行车速度不得超过3m/s。 4. 矿车进入道岔、巷道口、风门,通过弯道、坡度较大的区段,以及出现两车相遇、前面有人或障碍物、脱轨、停车等情况时,推车人应及时发出警号。
5. 人员必须在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上行走。列车在双车巷道错车时,禁止人员在轨道间停留。禁止横跨列车。
第六条 人力翻矿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向溜矿井和废石边坡翻车时,人要站在矿车的两头,禁止站在内侧。站在外侧时要防止车斗返回伤人,向无格筛或筛空过大的溜井翻矿时要带保险带。
2. 矿车难翻时只准用撬杠,严禁用脚蹬。
3. 用前翻或自动翻笼时,人要站在轨道边不准站在路中间,防止把人翻下去。 4. 清理矿斗时,必须先把车斗固定下来后再清理。
5. 矿(废)石翻完后,必须锁好车斗,随时清理溜井口附近的碎石。 第七条 向溜矿井倒废石时,首先与下部人员联系好,不能盲目乱倒。 第八条 推车时严禁倒拉车,防止被拌倒,车压伤人。
(附八)、局部通风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专职局部通风机司机或兼职司机负责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工作,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司机应经过专门训练,掌握操作方法,并考试合格。
2 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内不应有堆有杂物。
3 局部通风机应断许启动,不要一次启动,以防止风筒脱节或吊环脱落。
4 同一地点安装两台局部通风机和两台开关时,开关上要有明显标志,以防发生误操作。
5 局部通风机启动后,发现机体有震动、颤动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6 应经常检查局部通风机电机外壳温度,以不烫手为正常。 7 遇到下列情况时,司机有权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7.1 运转过程中声音突然发生变化、转速减慢、发生单相运转或其他故障忽时; 7.2 电缆过热或电机有焦味时; 7.3 电机外壳温度高于80摄氏度时。
(附九)、喷砼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喷射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检查锚杆安装和金属网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 清理喷射场地内的矸石(煤)等物,接好水、风管,安设好照明灯。输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必须严紧,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
3. 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并送电空载试运转,紧固好摩擦板,不许出现漏风现象; 4. 喷射前,必须用高压风水冲洗岩面; 5. 在巷道拱顶和两帮应安设喷厚标志; 6. 喷射人员要佩戴齐全有效的劳保用品。 第二条 对配拌混凝土料的要求:
1. 喷射混凝土所用材料的标号、规格、材质,均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配料前,砂、石必须过筛;
2. 必须按设计配合比计量配料;
3. 人工或机械配拌时均须采用潮拌料。人工拌料时,水泥和沙、石应清底并翻拌三遍,使其混合均匀。机械拌料时间应大于2分钟;
4. 速凝剂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掺入量在喷射机上料口均匀加入。 第三条 喷射机的操作要遵守以下规定: 1. 必须严格按照喷射机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
2. 开机时必须先给水,后开风,再开机,最后上料;停机时,要先停料,后停机,再关水,最后停风;
3. 喷射中突然发生堵塞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再关水,最后停风;
4. 在喷射过程中,喷射机压力表指针突然上升或下降、摆动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第四条 对喷射混凝土工艺的要求:
1. 合理划分作业区段,区段最大宽度不应超过2米; 2. 喷射顺序为:先墙后拱,从墙基开始,自下面上进行; 3. 喷枪头与受喷面应尽量保持垂直;
4. 喷头应按螺旋形一圈压半圈的轨迹移动,螺旋圈的直径不得超过250毫米; 5. 喷射过程中应根据出料量变化,及时调整给水量,保证水灰比准确,要使喷射的湿混凝土无干斑、无流淌、粘着力强、回弹少;
6. 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应大于50毫米。如一次喷射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分次喷射,但复喷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应用高压风水重新冲洗受喷面;
7. 喷射工作开始后,严禁将喷射枪头对准人员。用震动法处理堵管故障时,喷射手应紧握喷头并将喷口朝下;
8. 在围岩渗水、涌水段喷射混凝土时,应采取减少给水量、加大速凝剂掺入量、插导水管等措施;
9. 喷射工作结束后,喷层必须连续洒水养护7天以上,每天洒水不得少于一次; 10. 一次喷射完毕,应立即清理、收集回弹物,并应将当班拌料用净;
11. 当班喷射工作结束后,必须卸开喷头,清理水环和喷射机内外部的灰浆或材料。
(附十)、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衣服要三紧,严禁穿敞开、敞袖等衣服,防止衣物卷入机内。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 启动设备前,要对配电、电机、水泵、水仓等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下启动设备。 3 观察仪表情况,发现突然增大电压、电流或电机水泵有异常声响等情况应立即停车。 4 正常停车必须先关出水阀门,再切断电源。
5 水泵启动后,应待压力表显示适当压力时,逐渐打开排水阀门,若压力读数并不增加,应立即停车注引水。
6 遇到意外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急速关闭水泵出水阀门(无逆止阀)。 7 水泵在运转中,严禁清扫和检修。
(附十一)、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下井前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并携带照明灯具,零星的工具应装在工具袋中或用牢固的绳索系挂。
2 进入工作地点,应检查顶帮浮石,支护情况,接好照明设备,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后再作业。
3 需上天井工作时,应检查梯子、平台牢固情况和炮烟排除情况,在溜井口、井筒内或其它高处,应系好安全带。
4 维修机械设备时,应先停止运行,切断电源,风动设备检修时应先从风绳与风管联接处关闭风源,放完余风后进行。
5 打大锤时,锤把上的泥水必须擦干净,不准戴手套。
6 用千斤顶将设备抬高检修时,必须用枕木将设备的梁架衬垫稳固。
7 设备检修完毕,应检查机体(箱)内是否遗留工具、材料或多余的零配件,恢复各种盖板和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然后方可试车。
8 重要设备的检修,应按规定填写检修记录,并与操作人员共同试车。
(附十二)、矿山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严格执行井下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 必须熟悉井下各中段和井巷的动力、照明、信号的线路分布情况及电器设备安装地点。配电盘和开关应设在安全地点。
3 井下严禁带电作业(36伏以下除外),不准指派无电气常识或操作不熟练的人员去单独进行电器巡视检查。
4 井下的主要运输巷道、斜井和硐室的固定照明电压,不准超过127伏,竖井、天井固定照明(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
5 井下电力导线需使用钢丝绳或钢带铠装(或铅皮)电缆。竖井深度200米或45度以上的斜井要用干线的铠装电缆。禁止使用绝缘不合格的电缆。井下照明、信号等导线,不管电压高低禁止用裸线,禁止使用裸露的开关和裸露的保险器。
6 电缆的联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6.1 电缆与机械及器械的联接必须用线盒连接,电缆芯线与变压器、电动机或其它电器的端子连接,须使用接线铜头。
6.2 铠装与非铠装绝缘电缆与橡胶电缆以及铠装电缆之间相互的联接,均应用灌充剂的接线盒。
6.3 在电力线路中铠装电缆与橡胶电缆的联接,只能经过器械(如启动器、自动开关)的端钮连接。
6.4 橡胶电缆之间的接合,其电缆、芯线必须焊接式熔接,接头的外层胶,必须使用硫化热补法进行补接。
6.5 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时常拆开的橡胶电缆的联接,可用插销式接线联合,插座必须在电缆的一侧。
6.6 照明、信号及控制线路的联结,允许用配电箱、接线盒和三通接线盒。 7 水平巷道和斜井(45度以下) 电缆和电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7.1 在金属支架预制混凝土的巷道中悬挂电线,必须注意绝缘,不宜太紧。只有在不支护或砌旋的巷道内才允许牢固地将电缆固定好。
7.2 电缆电线悬挂的高度,要求最低一根距轨道面不得少于⒈6米,悬挂点间的距离不得超过3米,多根电缆的排列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0毫米。
7.3 禁止将电缆、电线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电线要排列整齐,挂在风、水管路的对侧。动力电缆穿过风水管线和风水线路平行敷设时,电缆应在管子的上面,彼此间距离不得小于300毫米。
7.4 特殊情况,必须沿地面敷设电缆时,必须将电缆套在管子里面加以保护。 8 竖井内的电缆、电线的敷设要符合下列规定:
8.1 电缆的悬挂必须使用卡子、U型箍或其他可以支持电缆本身重量的悬挂装置,并且不至于损坏铠装电缆。
8.2 电缆固定点的间距不得大于6米。
8.3 敷设由地面经竖井到变点所的电缆,两条电缆间的间距不得少于300毫米。 8.4 禁止沿竖井的提升间、平稳锤间和人行间敷设电缆。电缆在竖井井筒中不得有接头,电缆接头部分必须设在中段水平,接头必须符合要求。控制电缆、信号、照明等线路,可沿梯子间敷设,但禁止通过梯子口。
9 橡胶电缆的敷设符合下列要求:
9.1 不可悬挂的太紧,而且排列整齐,供给装岩机的移动电缆,从装岩机开始地面敷设段的长度不得大于10米。
9.2 电缆不得沿地面穿过漏斗口,溜矿格敷设,通过天井时,禁止沿放格板的一侧敷设。
9.3 多余的电缆要整齐地挂在接线开关处的宽敞安全地点,不得卷成麻花形。 10 井下禁止使用变压器中性接地网络(但专供电机车交流用电的变压器不在此限)。禁止电气设备接零,禁止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和发电机向井下供电。
11 由总降站至井口用架空线路送电至井下中央变电所,一次测用线上,均应安装避雷器,引至井下中央变电所的电源电线,在通井口由架空线引下处,接避雷器。 12 以下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接好接地保护。
12.1 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短路开关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机座。 12.2 配电盘(柜、箱)、电阻器、控制器、减压启动器的金属外壳及构架。 12.3 电缆头、电缆外皮及导线的金属保护层。 12.4 开关设备的联动操作机构。 12.5 仪表变压器、交流器的二次线圈。
12.7 设有电气设备及导线的巷道中的管道及钢轨(电机轨道例外)。 13 电器和电机设备的接地要符合要求。
14 为了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确定安装保护装置。 15 为了提高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率,必须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15.1 各项目部、施工队每月由负责机电人员组织一次,自动保护装置每季度检查一次,接地装置每季度检查一次,并测定接地电阻。
15.2 使用的变压器油,应定期进行介质强度试验和物理化学性能分析试验。 16 电机车架线的悬挂:
16.1 电机车架线悬挂的高度(由轨道面算起),主要运输巷道中,电压电压低于500伏时,不低于1.8米,电源电压高于500伏时,不低于2.0米。
16.2 井下调车场、架线式电机车道与人行道交叉点,电源电压低于500伏时,不低于2米,电源电压高于500伏时,不低于2.2米。
16.3 井底车场(至运送人员车站),不低于2.2米。 17 电机车运输的滑触线架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7.1 滑触线悬挂的间距,在直线巷道部分,不得超过5米,在曲线巷道部分,不得超过3米。
17.2 滑触线线夹两侧的横拉线,须用瓷瓶绝缘,线夹与瓷瓶间的距离不得超过0.2米;线夹与巷道顶板或支柱横梁间的距离,不小于0.2米。
17.3 滑触线与管线外缘的距离不小于0.2米。
17.4 滑触线与电耙钢绳交叉的地方,须用橡胶、木板与滑触线隔开。
17.5 电机车运输的滑触线必须设分段开关,分段距离不得超过500米。每一条支线也必须设分段开关。上下班时间,距井筒50米以内的滑触线必须切断电源。
18 井下照明和通风:
18.1 井下运输巷道、井下车场、安全出口、竖斜井和天井的人行道、各井巷掘进工作面,各工作硐室和采矿硐室、装卸平台、装车场等都应有照明。
18.2 井下照明供电线路须单独架设,不得与动力线路混合使用。
18.3 修理电机车线路的临时照明,允许使用250伏以下的架线式电机车线路为电源。 18.4 照明线路必须用胶线,要用瓷瓶固定,整齐地挂在巷道的顶板中间或一侧。 18.5 井底车场、信号房及各中段车场该安装电话的必须安设电话。 (附十三)、焊接(含电焊、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一般安全规定
1.1 使用电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的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
1.2 焊接装有易燃易爆和有毒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焊接。 1.3 在焊接装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带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可作业。
1.4 在焊接的场所内不准有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 1.5 不准焊接密封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1.6 带电的设备禁止焊接作业。
1.7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内进行焊接作业。
1.8 电焊工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应经常检查有无漏电现象,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其线路绝缘必须良好,一次线路长度不得超过5米。
1.9 夹焊条的夹子必须绝缘良好。 1.10 电焊机移动时应切断电源。
1.11 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1.12 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弧光。在清除铁锈或溶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1.13 固定焊接场所周围必须有防护挡屏,高空作业须戴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 1.14 下雨时禁止在露天条件下进行焊接。
1.15 工作中断时,必须切断电源。下班时要清理现场,熄灭火种。 2 气焊工工作前对乙炔瓶、氧气瓶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2.1 检查气压表、减压阀、回火防止器是否完整有效。
2.2 乙炔瓶、氧气瓶禁止放在高压线及吊车下,不准放在马路及人行道上。 3 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3.1 氧气瓶不准放在易跌落和外来物撞击的地方,禁止在日光下暴晒及受高温。 3.2 氧气瓶禁止与油类接触,不准和易燃物品(包括气体)同放一处,空、重瓶要分开存放。
3.3 氧气瓶要存放牢固,要有防震橡胶垫圈,禁止肩扛、滚动,应有专用的小车搬运。 3.4 氧气瓶内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光,要留有不小于0.5公斤的剩余压力。
3.5 气瓶口必须有完整的安全帽,保持瓶阀螺纹良好,装表前要先开启风门吹除赃物,再装表,表接完好后,应慢慢打开气门。开闭气瓶风门和气压表,人体头部要侧在气瓶一旁,以免漏气和滑丝把表打出伤人。 4 焊割工作中严守以下规定:
4.1 如用氧气和乙炔带时,严防氧气充入乙炔气体中,必须在点火使用前,排出氧气和乙炔的混合气体。
4.2 使用氧气和乙炔带焊、割时,必须首先检查泄吸能力,即打开乙炔阀门低于氧气阀门,拔下乙炔带,用手指按在乙炔进口上,检查吸力大小,如无吸力,应停止使用,进行检查。
4.3 在容器内焊、割临时停止工作,要将焊、割把子关好(或带出容器),以防乙炔在容器内爆炸。
4.4 乙炔和氧气瓶不得存放在一处,其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火源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5 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或架设脚手架。
4.6 乙炔、氧气软管接头要严密,不得漏气,不准接触油类、金属溶液、高温管道。横过马路或坑道时要加护盖。
4.7 由于焊、割嘴被熔化金属堵塞或火焰不正常,焊、割温度过高时,为了防止氧气逆流发生爆炸,应立即先关乙炔阀,后关氧气阀,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冷却。
4.8 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时在物件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4.9 如果在坑道内进行焊、割工作,氧气瓶和乙炔瓶要分别放置在工作地点附近无作业的巷道内,并要设有红灯警告标志,如无此条件,必须放在来往人行巷道内时,应在放置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巷道两头2米以外,要设明显的红灯信号。
4.10 在主要运输巷道、竖井、斜井内进行焊、割时,必须停止运输和提升作业。 5 坑内(或井下)焊接工作结束后,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运出坑内,不准在坑内存放,禁止在人员上下班集中地点临时存放。
(附十四)爆破工操作规程 1 一般规定
1.1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专职爆破员担任,并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方准持证上岗。
1.2 爆破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冶金矿山安全规程》中有关文件的规定。 1.3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尽量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
1.4 爆破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甲方制定的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 1.5 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5.1 禁止使用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炸药,并禁止将其折断、切割、揉搓、扎眼或撕下药包纸。
1.5.2 不得使用含水超过0.5%的铵梯炸药。 1.5.3 井下严禁使用黑火药。
1.6 掘进时,必须使用取得有产品许可证的炸药,不同厂家生产和不同型号雷管、导火线不得混杂使用。
1.7 严禁发放不带编号的雷管。
1.8 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1.9 在开凿或延深立井井筒,爆破材料运送到井底工作面和在井筒内装药时,除负责装药、放炮人员和水泵司机外,其他人员都必须撤到地面或生产水平。
2 放炮前准备工作
2.1 爆破材料的运送与存放:
2.1.1 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经过培训的放炮员助手运送。
2.1.2 领取的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将雷管和炸药分装在不同的间隔内、严标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破材料后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1.3 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2.1.4 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和上、下井的时间沿井筒上下。
2.1.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人车时,应在未端车厢内。其他人员不得同车乘坐,并且作与其他人车以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米。携带人员要时刻将爆破材料容器抓牢。
2.1.6 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分别存放在木制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的炮药箱内,炮药箱要放到警戒线以外支护完好、干燥的安全地点,炸药箱和雷管箱要加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2.1.7 放炮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放炮用的引药和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2.1.8 放炮前应对工作面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2.2 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2.1 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地点进行。禁止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2.2.2 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雷管受震动;
2.2.3 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先将药卷顶部揉软,再用木或竹制的炮针在药卷顶端中心扎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眼,每个药卷内只准插放一个雷管;
2.2.4 装配好的引药要整齐摆放在炮药箱附近符合规定的安全地点,并且点清数量、掩盖好,不得丢失,不准随地乱放。
3 装药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3.1放炮员或班组长要严格执行装药前及放炮前后的检查制度。 3.2 放炮员或班组长负责对工作面附近洒水灭尘。
3.3 由班组长负责、放炮员监督,对迎头附近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完好、齐全。 3.4 用压风将炮眼内的岩粉清除干净。
3.5 放炮员、班组长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3.5.1 掘进迎头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3.5.2 装药地点20米以内,有未清除和撤出的矸石、矿车及机电设备,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3.5.3 炮眼出现爆陷、裂缝,有压力水等; 3.5.4 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3.5.5 炮眼内岩粉未清除干净时;
3.5.6 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3.5.7 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3.5.8 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4 装药:
4.1 放炮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种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
4.2 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
4.3 起爆方式分正向起爆与反向起爆。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装引药,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眼外。
4.4 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应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块状。但不得将药包纸或防潮剂损坏。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并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4.5 在同一次装药放炮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5 放炮前做好警戒工作:
5.1 班组长必须布置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5.2 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还要设置警戒牌、拦杆或拉绳等标志。 5.3 放炮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的安全地点。 6 放炮:
6.1 炮点燃后,放炮员必须最后撤出。
6.2 放炮员进入放炮地点后,随即发出放炮信号。 7 放炮后验炮:
7.1 迎头排除炮烟后,班组长、放炮员进入迎头,由外向里顺序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应有及时处理。
7.2 检查工作面爆破情况,并找除悬矸危岩。 8 处理盲炮:
8.1 浅孔爆破的盲炮,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8.1.1 经检查确认盲炮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8.1.2 在距离炮孔0.3m处打一平行炮孔,装药殉爆盲炮;
8.1.3 在安全距离以外用风水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回收雷管;
8.1.4 用不发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将炮孔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8.2 盲炮未处理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8.3 处理瞎炮之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工作面的情况。 9 放炮收尾工作
9.1 放炮结束后,放炮员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9.2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9.3 清点剩余雷管、炸药,填好消耗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
(附十五)、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支护工进入作业地点,要认真做好下列检查工作。
1. 首先要做到敲帮问顶工作,认真检查,看是否有松动岩石,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 检查通风是否良好,进入工作面应先开风机,防止中毒或缺氧窒息情况的出现。 3. 检查踏脚台板、梯子、隔板及天井的吊盘是否坚固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检查爆破后的工作面是否有残药、雷管和盲炮,盲炮划上记号“0”,汇报值班班长处理。
第二条 工作前必须检查斧子、锤子等所有工具是否完好,工作时要注意周围人员和障碍物。
第三条 运输坑木必须严格遵守竖井《斜井》提升和平巷运输的有关规定,服从信号工的检查和指挥。往天井和采场运送坑木,必须检查好提升设备、绳套、滑轮和挂钩,提升时要注意上、下信号的联系,在天井人行格运送材料时,必须一层一层往上提,绳子要捆牢,并打上钯钉等。
第四条 使用圆木禁止砍撑头,撑梁的深度在岩帮中不少于30㎜,在软岩中不少于100㎜。禁止把撑梁打在浮石上。
第五条 支护冒顶区和老空区,必须详细检查顶板和帮的安全情况,采取可靠措施,制定 计划,经安全和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查后,由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在作业中有专人监护顶、帮和老空区的变化。
第六条 拆修天井、溜井时,必须由上而下进行,上口必须盖好,必要设专人看守。注意周围岩石安全情况,作业人员要带好安全带,禁止多层作业。 第七条 拆修漏斗时,溜井、漏斗要放净矿石,并清理好浮石,架好保护台,方准拆漏斗。矿房漏斗维修要遵守以下规定:
1. 查清上部矿石情况。
2. 拆除漏斗时必须由里向外一个一个地拆除,并找好退路,禁止从中间作业或前进式作业。
3. 拆除的漏斗需要封闭时,必须拆除一个封闭一个,不需要封闭的,必须封闭采空区各入口。
第八条 用矿车运送材料时,不准超高、超宽,超过矿车长度时,必须注意前后车辆和行人,拐弯要慢行,并注意前边是否有障碍物和是否会碰撞两帮。
完
第三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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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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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编制人:孙修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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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张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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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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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陈邦民
目 录
一、入井须知................................................................................................................ 1
二、井下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2
三、清渣工安全操作规程............................................................................................ 3
四、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4
五、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5
六、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7
七、井下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9
八、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九、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十、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十
一、撬毛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十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十
三、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16 十
四、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18 十
五、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9 十
六、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20 十
七、坑道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20 十
八、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1 十
九、铲运机安全操作规程...................................................................................... 21 二
十、绞车工(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二十
一、电瓶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6 二十
二、放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7 二十
三、常压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28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入井须知
(一)下井人员九不准
1、下井前喝酒者不准下井。
2、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者不准下井。
3、有下列疾病者不准下井:
(1)耳聋
(2)精神病
(3)高血压症
(4)严重心脏病 (5)四肢及五官有残废者
(6)深度近视
(7)孕妇 (8)癫痫病、职业病等
4、休息不好者和情绪不正常者不准下井。
5、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准下井。
6、在井口(采场)和井下不准拥挤、打闹和睡觉。
7、在井下不准随地大小便,保持井内卫生。
8、井下停电无照明时不准乱走动,应在安全地点等待。
9、衣服和其它物品不准挂在电线、电缆、变压器和电阻器上。
(二)下井人员“八注意”
1、在井下行走要注意头上、脚下是否有障碍物,不得蹦跳。
2、在平巷行走要注意前后往来车辆,要在15米以外躲车,更不要在道盘和拐弯处躲车。
3、在工作中要注意经常检查工作面周围的安全和通风防尘情况,发现问题就地解决。
4、干部和老工人要注意关心照顾新工人的安全,要相互关心,相互爱护,树立深厚的友谊感情。
5、到有人作业的天井上,要与上部人员联系好,得到同意方可准上去,上天井时不要抢上抢下,携带物品的人员可先下、后上,每架梯子只准一人上下。
6、带有利刃的工具下井时,必须要注意将刃尖包好装入保护袋内,上下梯子把工具装入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17、凡到井下检查工作和生产劳动人员,必须首先注意检查工作面的顶帮浮石与支护情况及检查周围环境安全,发现有危险征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8、凡在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各主要巷道和通往各中段及地面的安全出口
(三)井下作业“六禁止”
1、禁止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工具,或提升井、通风井、人行井扔任何东西。
2、禁止打残眼或带有盲炮作业。
3、禁止单人进入无人作业的天井和偏僻危险的区域作业。
4、禁止进入报废的老空区,因工作需要进去,必须经过相关批准。
5、禁止带浮石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处理浮石时,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6、禁止从正在放矿的漏斗处通过或站在漏斗的迎面。
二、井下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1、井下作业,劳保用品必须佩带齐全(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口罩、水鞋和矿灯),下井前应对仪器、用具进行检查,确认正常方可下井。
2、下井必须严格遵守乘车制度,做到不抢乘、不抢下,乘车不打闹,上车后及时挂好链条,抓紧两侧的铁杆。从斜井下井或巷道行走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及信号标志;携带的仪器、用具不得接触管、线路。
3、进入井下工作地点,应认真检查巷道顶板及两帮岩石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撤出,并向车间报告,处理后方可作业。
4、必须熟悉采区天、溜井的分布位置。
5、严禁攀登触动菜场内的电气设备、采运设备。
6、工作时,应注意采运设备运行线路动态,信号及来往车辆。
7、禁止进入通风条件恶劣、长期未工作的独头坑道作业。需要进入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应两人以上同行。
28、必须与井下车间有关人员经常联系,要进入顶板破碎、放改炮的爆破地点及通风情况不熟悉的地段,一定要查明后,方能入内工作。
9、未经处理帮、顶危岩或爆破后未通风的巷道和采场,禁止入内。
三、清渣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工作面前,必须进行通风,检查炮烟是否排净,再敲帮问顶,清除浮石。
2、装岩前要喷雾洒水,降低粉尘浓度。
3、装岩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向桶或箕斗内装岩时,装岩高度应低于吊桶或箕斗口10公分。
4、装岩时在碴堆中发现炸药、雷管,应拾起放到安全地点,如果发现有盲炮,严禁拉扯雷管连线,要通知爆破工进行处理,禁止无爆破证的人员进行盲炮处理工作。
5、碴堆坡度要始终保持在40°以下,防止滚石伤人。
6、作业人员要互相照顾,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和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7、作业面岩碴必须清理干净,不准有残留,为凿岩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8、装岩完毕,清理运输巷内撤矿、保持巷道清洁,并将工具、材料整齐堆放在规定地点。
四、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井下作业一般安全规定。
2、凿岩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工作面安设良好照明。
(2)必须进行“四检查”、“四清除”,即:检查和清除炮烟、残炮;检查和清除顶、帮、工作面浮石;检查和清除哑炮;检查和清除支护的不安全因素。
3 (3)检查好凿岩机具、风管、水管等是否完好。
(4)设有中心点和腰线的井巷,要观察好中心和腰线,做好标记。
3、凿岩时必须做到“四禁止”,即:严禁打残眼、严禁打干眼、严禁戴手套扶钎子,严禁站在凿岩机钎杆下方。
4、操作气腿凿岩机,应站在后侧面,一脚在前,一脚在后,禁止骑在气腿上操作或人为用力向前推、顶凿岩机,以防断钎伤人。
5、掘进中若遇流砂层或突然涌水等可疑地段必须立即停工,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制订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掘进。
6、发生卡钎或凿岩机处于超负荷运转时,应立即关小气腿压力和减少风量来处理,严禁用手硬板或铁锤类工具猛敲钎杆。
7、凿岩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和检查压气胶管接头,机械联接螺母是否松动,机械转动是否正常。
8、退凿岩机和拔钎时,应减速慢退,防止卡钎器失灵凿岩机脱落伤人。
9、打完眼后必须清理工作面,将炮眼内的岩粉清除干净,将一切设备和工具移至安全地点。
10、严禁钻眼结束后将钎子留在凿岩机头上,以防凿岩机突然起动伤人。
11、竖井凿岩时注意事项:
(1)凿岩前必须详细检查工作盘、双层吊盘、临时支架上有无残碴,如有需清理后方可作业。到井筒作业面时,必须检查浮石,并处理干净。
(2)打眼前由井筒下放风水管时,不要靠近井帮拉放,以免碰物伤人。 (3)在吊盘上起落风水管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
(4)当开动风钻后,不许任何人乘吊桶到井底工作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井口信号工发出下桶信号,得到井底人员许可并发回信号后,方准落桶,井底工作面要设专职信号工。
12、其它注意事项:
(1)不是风水联动的凿岩机,开机时应严格执行先给水后给风,停机时先停风后停水。
(2)为确保凿岩机良好运转,开机时要遵守三把风的操作程序,风门开启由小到大渐次进行,严禁一次开启到最大风门,以免凿岩机遭到破坏。
4 (3)完成凿岩任务时,卸下水管,开风吹净凿岩机内残水,以防机件生锈,然后卸下风管。风水管各自盘好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凿岩机与风水管连接在一起久放。
(4)天井凿岩工作必须在双层作业平台上进行。
五、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县(或县)以上公安部门考核,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领取爆破材料:
(1)持爆破证领取爆破材料。 (2)一次只准领用一班用量。
(3)领用爆破器材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当面检查其质量和数量。 (4)装完炮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应及时退回库房入库,严禁爆破材料到处乱放。
3、不准在同一工作面使用不同批号、不同厂家的导爆管雷管和其它不合格的爆破器材。
4、领取的炸药雷管应分开装入专用袋(或箱内),及时运送到工作面,严禁乱丢、乱放。爆破工作结束后,剩余爆破材料必须交回药库,并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5、禁止看回头炮,禁止提前进入爆破工作面。
6、井下任何工作面在通风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不能达到预期通风效果时,不能强行去处理,必须在自然通风达到足够时间后,采取可靠措施进行处理。
7、导爆管雷管起爆药包加工方法:
(1)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有折痕,逐个检查雷管的质量。凡管体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的雷管,严禁使用;检查导爆管雷管的段数以及外观质量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后,可开始准备制作起爆器药包。
(2)加工雷管和起爆器药包只准在爆破工作面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吸烟和无关人员在现场。
58、加工起爆药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掉落,脚踩。
9、加工起爆药包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使用量。加工起爆药包时应用木制或竹制锥子,在炸药卷中心扎一雷管大小的孔,孔深应将雷管全部插入,不得露出药卷。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细绳将雷管固紧。
10、爆破主线与起爆电源或起爆器连接之前,导爆管雷管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应符合(允许误差5%),如不符合,禁止联接。
11、一般爆破作业电力起爆时,流经每个导爆管雷管的交流电流不小于2.5安培,直流电流不小于2安培。
12、用动力电源或照明电源起爆导爆管雷管时,起爆开关应放在专门上锁的起爆箱内,起爆箱的钥匙由爆破员管理。
13、装药前应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
14、导爆管网路中不得有死结,装在孔内的导爆管不得有接头。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15、联接时,起爆雷管输出方向应与被起爆的导爆管传播方向相反,网络联接时,联接点不能采用两发或两发以上延期起爆雷管并在一起引爆导爆管。
16、导爆管不得拉细、摔打、打结等,用导爆管传爆不宜出现接口。
17、若一次起爆导爆管雷管数量少,则必须在联接处用废导爆管或封尾部分的导爆管折叠,均匀围在起爆雷管周围及适当的部位,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18、单发起爆雷管起爆导爆管数量不得超过产品要求的数量,超过时,应采用串、并,串并联网路联接,防止因起爆雷管起爆能量不足而出现不能引爆现象,产生拒爆。
六、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公司井下实行统一信号,一停、二上,三下,紧急要斗铃为四短铃。
2、作业前应对信号系统、矿车、人车安全链(安全门)等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操作。
3、检查下井人员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发现喝酒等违反下井规定的人员时严
6 禁下井。
4、人车停稳后,必须检查进入车中的人数是否超员,必须挂好安全链(或关好安全门)后,方可发出发车信号。卷扬机工听到升降信号后,必须向信号工发出升降询问信号,信号工听到询问升降信号后,再向卷扬机工发出升降信号,方可升降。
5、发现有违章乘车,超员等违纪行为时有权阻止下井,并报告领导处理。
6、人车、矿车运行时,信号工时刻注意钢丝绳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发出挺斗信号。
(二)井下信号工操作注意事项
1、井下各中段要车必须打电话通知井口信号工,并说明乘车人数、要车中段、到达中段,如要在斜井维修作业必须详细说明乘车要求。
2、车到达乘车中段后,必须等车停稳,人下完后确认安全后再发出升降信号。
3、对未发出要车信号,而车停在本中段,不可贸然发出升降信号或安排人员乘车,必须打电话确定。
4、井下信号工正在操作信号及服务人员上下时,不可中途去接听电话。
5、井下信号工有监督提升系统安全运行的职责,如有异常运行情况时可打紧急停车信号,正常运行时严禁打停车信号。
6、清理井窝子时必须通知井口信号工。
(三)井口信号工操作注意事项
1、井口信号工必须清楚矿车(人车)运行的位置及工作内容。
2、井口人员乘车时,了解清楚人员下至所到中段,检查人员符合乘车要求之后,方可发出信号到卷扬机房,并按顺序打开指示灯,同时发信号到人员下车中段。
3、井口信号工收到井下信号工要车电话时,以车运行位置为准则,在要车中段位置提前打开相对应的指示灯,车内无人员要车时可发送空车信号。
4、井口信号工收到信号后,及时准确发送信号到卷扬机房,人员升降打开指示灯。
5、提升、下降物料、井筒维修、清理井窝子作业时,井口信号工电话通知
7 卷扬机工及各中段信号工。
6、提升矿、渣时,操作台指示灯全部关闭。
7、井口信号工监督、指挥卷扬机工的操作,当班时密切关注提升全过程,停罐、接矿、卸罐作业及运行状况。
七、井下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装岩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中间最高不得超过矿车边缘150mm,严禁将大块装在矿车最上面,推车人必须配备矿灯。
2、一人只准推一辆车,坡度小于5‰时,同方向行驶两车距离不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两车距离不得小于30米;反方向运行时空车让重车。
3、行车速度不得超过3米/秒,推车不准撤手,禁止矿车自溜和趴乘矿车。
4、矿车行经道岔,巷道口、弯道、卸碴台或前面有人和障碍物时,应及时发出信号,并减速慢行。矿车掉道时要发出信号,抬车时要注意周围来往车辆和行人,防止伤人。
5、禁止推车人在矿车侧面推车行驶。
6、矿车未停稳,不准做扣车作业,扣车不得用力过猛,人不能站在矿车上扣车,防止矿车和人同时翻下去。车箱复位后,要检查箱档是否处在正常位置。
7、矿车离开扣车地点时,必须将铁道上的残碴清扫干净,发现不完好的矿车要及时报修。
8、码头门卸料处,必须设有稳车设施、安全挂钩,以防矿车坠井造成事故。
9、码头门卸料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扣(翻)矿车时动作要统一,用力要均匀,避免用力不均造成安全事故。
10、扣(翻)矿车时,首先用人力摇动矿车取出固定销,如人力无法取出固定销,需用短钎子插入三角孔内摇动矿车,严禁将钎子插入其他部位操作。
八、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动前认真检查空压机和电动机地脚螺栓紧固情况,加注中间注油器润
8 滑油指示油管位置,检查油底壳润滑油是否合适,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2、检查传动皮带松紧和电机电距磨损程度、接线紧固情况。
3、关闭一级进气阀,打开排气阀,先作短时间的空运转(约10—15分钟),观察各部运转情况及各指示仪表是否正常。
4、加载要慢、要从小到大,同时注意一级和二级压力指示。电压、电流指示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并做好值班记录。
5、安全阀必须调在空压机额定压力范围内工作,严禁超压运行。
6、储气罐在运行中每4小时要进行一次排油污处理。
7、停车时必须先关闭进气阀,从大到小慢慢减载,然后切断电源排出风管和气罐中油污,放出余气,擦洗设备、打扫场地卫生。
九、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未经考试合格并持证者不准操作,学徒工应有师傅带领。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以防烧伤、触电。
3、施焊前应检查工作场地10米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电器系统的导线绝缘是否完好,防止触电、失火、爆炸等事故。
4、电焊机上不准放导电物品,开启电焊机时,要迅速推到位,等运转正常后才可操作,离开时要关掉电焊机电源。
5、在容器内焊接,要有绝缘垫板和低电压的照明、鼓风、抽风设施,并须有人在外监护。
6、严禁焊接密闭及带有压力和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容器,必要时应有出气口,并将容器清除干净,才可操作。
7、登高焊接,必须站稳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才能操作,应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8、移动电线时,须防止割坏、碰坏,电线穿过通道时,应在线上加保护物,电焊机移动时要先切断电源。
9、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工作时应与有关人员联系,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场地,消灭零星火源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910、使用弧焊电焊变压器要有外壳,初级接头必须封闭,地线与工作的接触要良好,并采取适当方法加紧固定后才可操作。
11、工作结束后,要将水、电、气开关或阀门关好,将电焊机缆线及有关皮管盘好,清理场地,熄灭火种,并将焊机和有关工具等放回适当位置。
十、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未经考试合格并持证者不准操作,学徒工应有师傅带领。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以防烧伤、触电。
3、施焊前应检查工作场地10米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电器系统的导线绝缘是否完好,防止触电、失火、爆炸等事故。
4、不准将气瓶放在强烈阳光下、高温及易受电击处,搬运时禁止滚动和撞击。
5、氧气瓶、乙炔瓶要安放牢固,间隔5米以上,严禁沾染油脂,装拆减压阀及开启瓶阀时,禁止用金属物敲击连接螺母和阀门,开启气阀时,身体不要对着出气孔。
6、氧气瓶、减压阀等均采取防冻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热水解冻。
7、焊(割)工作前应检查皮管有无磨损、扎伤、刺伤、老化、裂纹等现象,并及时修理或更换。
8、点火时应先开氧气再开乙炔,面部和手应离开焊(割)嘴,防止火焰伤人。
9、不准在带电设备和有压力的液体或气体以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上焊(割)。割焊容器时要有出气孔,洗净油类后焊割。
10、气瓶中气体不准全部用光,至少保留0.1MP压力。在冰雪处切割金属时,要架空被割物,严防融化水蒸气倒吸入割枪后,引爆氧气瓶。
11、乙炔瓶上在使用时必须安装回火止回阀,当发生回火时,可以自动切断乙炔气源,避免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将氧气及乙炔关住,等焊(割)炬冷却后再开氧气,吹掉管内黑炭,再点火操作。
12、不要把焊割炬放在热工作物上,工作时要防止火焰喷射到氧气、乙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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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易燃易爆物品上。
13、高空作业时要遵守有关高空作业操作规程,地面有人配合。
14、离开工地时应收好皮管、关闭氧气、乙炔阀门,检查场地熄灭火种。
十一、撬毛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面必须通好风后撬毛工才允许进入工作面。
2、进入工作面前必须将自救器放置在安全易取的地点,以便发生险情时救急。
3、撬毛工进入现场必须对作业面顶板、边帮、安全出口及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在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的条件下方可进行作业。
4、撬浮石时不能少于两人,要有足够的照明,两人不能站在一起。一人照明,一人撬毛,要正确估计浮石掉落的面积大小和下落位置,防止浮石沿撬杠滑落伤人。
5、撬毛必须用钢管做成的专用撬毛工具,不允许用钎子钢、铁锹、十字镐、扒子等做撬毛工具。
6、撬毛人员不得站在下坡或较大坡面上,应站在上坡或有防滑措施的坡面上,不得站在漏斗口处撬毛,如必须在漏斗口处则必须铺设木板。
7、撬毛时应选择安全位置,退路没有任何障碍物。
8、撬毛时必须自上而下,从外向里,从安全到不安全的顺序进行。
9、采场撬毛时禁止下部放漏斗,在同一作业面禁止多人、多处同时撬毛作业。
10、发现有盲炮或矿渣堆有残药和雷管时,在确认顶板浮石掉不下来的情况下通知爆破工处理,否则停止撬毛。
11、凡遇撬不下来额浮石,可用缝隙填药崩落或旁边打浅眼崩落处理。
12、高处撬毛,应有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措施。
13、撬毛时如发现大量片帮、冒顶的趋势应立即退出现场,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14、顶板、边帮没有处理好时,作业面不准从事其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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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遇到顶板或边帮有大片浮石有空声,撬毛不上时,应做好标记,并报告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处理。
十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操作一般规定
1、必须持证作业,作业前正确穿戴保护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和工作帽。
2、必须遵守:
(1)电气线路安全规定。
(2)井下变电室及配电点安全规定。 (3)井下照明、电话、信号的安全规定。 (4)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工具。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摸。
4、架设线路要做到标准化,各接头必须用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线头。
5、进行停送电操作或井下电气作业时,应有两人以上。
6、在高压设备及重要低压总盘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联络,同时实行挂牌操作。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
8、禁止带点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和搬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9、停电检修时,所有已切断的开关手把均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告牌,牌上必须标明准确的检修时间。
10、不准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电气闸刀必须护罩完好。
(二)变电所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定
1、电网突然停电后,值班电工要先查明原因再下结论,是属内部故障(多油断路器以下)或外部故障以变电所配电柜信号指示灯或变压器响声为准。
2、维修维护高压线路时,必须与主管电力部门取得联系,办工作票派人在上一级变电所监护,同时本单位变电所高压刀开关、多油断路器、所变跌落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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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必须断开,打好接地线后方可进行工作。
3、维修维护变电所高压电器时,应打好接地线,断开两头刀开关,以防突然来电(反送电)。
4、临时改线或处理电气故障,一定要在线路开关处挂安全警示牌,以防误送电伤人。
5、电网停电供电后,准备投入自备电源时,一定要断开变压器配电箱开关、断路器,否则造成变压器高压侧断路。
6、高压电网供电正常后,必须通知发电机停止供电,刀开关转换好后方能送电,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7、分、合跌落式熔断器,合手动和闸断路器,必须穿戴高压绝缘靴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8、高空作业时须系好安全带,脚扣稳后方可作业,同时地面要有人监护。
9、变电所变压器分接头不可私自调整。
10、高压绝缘靴、手套、拉杆等防护用品须每年做一次耐压试验。
(三)配电室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定
1、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正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倒闸操作制度、交接制度的规定。
3、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
4、巡视配电设备,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关好。
5、操作机械传动开关或闸刀时,应戴绝缘手套。
6、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和更换高压保险工作。
7、停电拉闸时,人站在侧面拉油开关,再断开负荷侧闸刀,最后断开电源侧闸刀。
8、线路送电时,必须先合上电源侧闸刀,再合负荷侧闸刀,最后合油开关。
9、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立即断开设备电源,以进行抢救。
10、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使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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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风机启动前的准备
1、开车前必须检查电器、机械设备,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保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车。
2、点动开关,检查风叶转动是否正确。
3、检查进风口有无障碍,并使风闸处于闭合状态。
(二)风机的启动
1、按下启动钮,待电机转速正常后方可离开。
2、混合式通风时先开抽出式风机,后开压入式风机。停机时反之。
3、风筒必须悬挂在巷道壁上,挂平吊稳。禁止将风筒铺在巷道内。
4、压入式通风时,风筒末端距工作面保持在10米以内,以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效果。
(三)运行中的检查
1、注意检查“软接头”处是否漏风现象。
2、风机在运转中随时观察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风机风压、风量、轴承温度不正常时或有异常声响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发现漏风立即进行补修。
3、经常检查电机的升温情况。
4、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报告相关人员查明和解决问题后方可再启动。
(四)平巷作业面通风要求
1、每个员工必须懂得通风防尘常识,爆破后炮烟未排除干净,禁止进入工作面。
2、长距离的独头巷道,随着独头作业面的推进,将软风筒改装为硬质钙塑管。
3、风筒必须悬挂在巷道壁上,摆平、拉直、吊稳,风筒出现破损,必须及时修补,严禁风筒有漏风现象,禁止将风筒铺在巷道内。
4、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口与独头作业面的距离不得大于10米;局扇应设在贯穿风流巷道的上风侧,以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效果。
5、抽出式通风,局扇与作业面的距离应在25—30米,但要注意保护局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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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以免放炮炸坏,排风口应设在贯穿风流巷道的下风侧。
6、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口与作业面距离不得超过10米,抽出或局扇应滞后压入风筒15—20米,混合式通风时,抽出式风机的排风口应设在贯穿风流巷道的下风侧。
7、长久停止作业的独头工作面,重新恢复生产时,必须先进行通风。
8、风筒的漏风和阻力,应力求减到最小,注意风筒接头严密,悬挂平直,否则应予以修补、整改,有人作业时风机连续开动。
9、独头巷道必须坚持湿式作业,严禁打干钻。
(五)天井作业面通风要求
1、天井掘进时,必须在爆破后达到通风时间并经袖珍式一氧化碳检测仪检测,达到规定要求,方可上去作业。
2、在距离天井口5米处,设置、存放压缩氧自救器或氧气袋,便于生产和急救时使用。
3、到天井上检查通风、排险时,检查人员还可佩戴压缩氧自救器,井上进行检查、排险。
4、作业人员上天井作业时,首先必须再次进行1小时通风,用水管喷洒水后,方可作业。
5、天井动力通风时,吹风管口距离作业面不得大于5米。
6、采用机械通风的天井,其通风规范与独头平巷作业相同。
(六)炮烟中毒的预防
1、由于井下炮烟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大多易溶于水,因此在独头平巷、天井作业时,必须没人备一条湿毛巾,在遇到轻微炮烟时,用湿毛巾捂着口和鼻迅速离开。
2、在独头巷道、天井附近存放压缩氧自救器或氧气袋,便于在检查和发生中毒、窒息时使用。
3、加强局部通风,坚持湿式凿岩、湿式作业,作业前喷雾洒水。
(七)炮烟中毒、窒息人员的急救措施
1、立即将中毒、窒息人员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松开领口,紧身衣服和腰带,使其呼吸通畅,同时注意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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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迅速清除伤员口鼻中的粘液、血块、泥土等,以便输氧或人工呼吸。
3、根据伤员中毒、窒息症状,给伤员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
4、当伤员出现脉搏微弱、血压下降等症状时,可注射强心、升压药剂,带伤势稍稳定后,再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十四、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井下作业有关规定。
2、开泵前应检查机组各部分零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联轴器护罩必须装好。
3、启动水泵应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即先打开气阀,排出空气,保持水泵真空,然后开动电动机,打开出水阀进行排水,停泵时先慢慢关闭出水阀,再断开启动开关。
4、水泵运行中,要注意电动机是否发热,水泵是否漏水,水泵的响声及震动是否正常,回水管是否出水,莲蓬头是否堵塞,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泵进行检查维修。
5、必须及时清除水仓中的漂浮物和沉淀物。
6、经常检查电器开关、线路、保护器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7、禁止他人代替作业,下班和停止作业,认真填写好运转记录。
十五、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砂轮机的防护罩和吸尘器必须完备,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加油,以保证正常运转。
2、对砂轮机性能不熟悉的人,不能使用砂轮机。
3、砂轮机在开动前,要认真查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确认无问题时,再开动砂轮机。
4、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或者砂轮轴晃动;砂轮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时,不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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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换新砂轮片时,必须经过认真地选择,对有裂纹、破损的砂轮,或砂轮轴与砂轮孔配合不好的砂轮,不准使用。
6、砂轮机开动后,要空转二至三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7、磨工件时,不能用力过猛,不准撞击砂轮。
8、在同一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
9、砂轮不准沾水,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10、砂轮磨薄、磨小后,应及时更换。
11、砂轮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不要让砂轮机空转,烧坏砂轮。
十六、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切割前必须检查电机接地是否可靠,防护罩压紧螺钉及砂轮片夹紧螺钉是否拧紧,用手转动砂轮片时,其侧面必须无明显偏摆。
2、切割时,工件必须用工件夹夹紧,禁止用手压工件。
3、必须用右手操作手柄,人体不能对准砂轮切线方向,以防意外。
4、操作时用力要适当,若压力过大,将使砂轮速度减小,反而影响切割效率。
5、严禁用切割机切割木料,防止打碎、烧坏切割片伤人。
6、严禁用切割机侧面磨物体,防止切割片打碎伤人。
十七、坑道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之前应检查线路、电压是否正常,液压油管接头密封是否良好,不能有漏油、漏电现象。
2、钻机启动后应先预热,空负荷运转5—10分钟,待液压系统压力及水泵压力正常后方可开钻。
3、钻机钻进中要密切关注液压系统压力和水泵压力,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钻机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作业。
4、岩芯采取率不能低于60%,并及时做好当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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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停机时应按以下顺序操作:退出钻孔中钻杆—关闭多路截止阀—退出系统压力—关闭电源。
6、定期检查和保养,发现液压油不干净及时更换,确保设备使用寿命。
7、操作人员应集中精力,不许有脱岗、睡岗现象。
8、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详细讲清岩石变化和设备运转情况。
9、设备运转时非工作人员2米内不能站人,应远离钻机。
十八、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和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件。
2、轮胎气压是否合适,制动性能是否良好,换挡油位是否达到要求。
3、驾驶中要遵守交通规则,精力集中。
4、行驶时除驾驶室内,其余任何地方不得乘坐人员,更不允许乘坐在铲斗中。
5、驾驶中随时注意仪表的读数和所反应机器工作的正常状态。
6、下坡时禁止油机熄火和挂空挡行驶。
7、在坡道上行驶与作业时,注意防止机器倾倒。
8、铲车在吊运物件时斗下严禁站人。铲车臂前部维修时,必须将臂固定牢固。
十九、铲运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铲运机的使用注意事项
1、确认所有仪表和信号灯功能正常。
2、保持机器上的所有安全和危险标记清晰易读,并严格遵照执行。
3、不进行任何操作的空闲期应将变速箱置于空挡。
4、在停止作业时,根据现场的情况将车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如停在斜坡道上要给车轮打掩,防止车辆下滑。
5、作业结束后,关闭车辆发动机前应使发动机至少空转三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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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由于有液力变矩器存在,结合变速箱的档位并不能使铲运机停止,应使用停车制动器。
7、在关闭电源时必须关闭发动机。
8、装载时不要使轮胎打滑,不要使前轮胎抬离地面。
9、在陡坡上作业,变速箱处于前进挡时,不要使铲运机向后移动。
10、没有启用制动器时,不要离开车辆。
(二)安全规程
1、机器在运动时不要对机器进行清洁、加油或调整操作。
2、不要让非操作人员操作铲运机,不要抓住方向操作杆或车轮上下驾驶室。
3、操作机器时应正确就座。
4、不允许任何人进入铰接区域,起动机器前确保没有人处于危险区域内。
5、要熟悉本铲运机的结构原理及性能,熟知有关条例和规章制度,能检查及排除一般故障,操作技术熟练。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机并设立明显警告标志,立即将故障排除。
7、工作前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防护鞋、防尘防毒口罩等)。
8、加油时严禁吸烟。
9、铲运机进入作业场地之前,司机应立即检查采场顶板和边帮围岩的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10、铲运机运行的巷道两侧和风水管、电缆必须固定妥当;两侧不得有岩石凸出和钎杆等伸出。
11、运行的道路上有杂物时,司机应在作业前清理干净。行驶路旁的溜井等应有安全措施和安全标志。
12、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照明。
(三)使用和保养工作中的主要危险
1、一定要保证作业时工作区内没有无关人员。
2、撞车危险,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一定要确保危险区内没有无关人员。
3、烫伤危险,应注意热的表面,可导致烫伤,所以不要接触热的表面。
4、大臂移动的危险。要确保在维护液压系统之前将大臂正确支撑好。
5、注意铲运机的平衡。停车或行车时切勿超过规定的倾斜角度和铲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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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挤压危险,能导致严重伤害。当安装锁定装置时要特别小心,不要逗留在附有“挤压危险”标牌的区域。
7、高压油喷射危险,高压油喷射能导致人员严重伤害。在打开盖或断开连接之前,一定要释放液压回路中的压力。
二
十、绞车工(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2.5米以下(不包括2.5米)卷扬机
1、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中不能睡觉、打闹,精神要集中。
2、卷扬机应设有电铃、照明、指示灯、手闸、自动抱闸、电压、电流表等安全装置。
3、紧急抱闸的动作时间不大于1秒。
4、卷扬机最大提升速度:75HP的不得超过2.5m/秒;50HP的2m/秒。
5、钢丝绳安全系数:提大货物不小于6.5倍,提人时应大于7.5倍,每埝距断丝不超过总丝数的7%。
6、车到最终处,滚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小于5圈。
7、开车前要检查手闸及自动抱闸是否灵敏、可靠。
8、信号装置要求:各仪器指示是否正常,钢丝绳联接有无松动。轴承润滑、固定情况。
9、运转中要注意信号。并与摘挂钩人员经常联系。观察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整齐排列程度,仪表的指示及设备运转情况,时刻注意深度指示器,手不离操纵把,脚不离脚闸。
10、运转中不可猛开猛停,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在中途停车,并严禁断电松闸下放空车。
11、运转中电流表读数不得超过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值,在起动或制动时,慢车不应超过10至20秒,并经常注意电机温度,不得过高。
12、运转中严禁注油和擦车。
13、停车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14、停车后进行工作制动,并将电源开关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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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5米以上卷扬机
1、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中不能睡觉、打闹,精神要集中。
2、送电:先合隔离开关,按设定程序逐步操作,依次送电。
3、高低压的停电,必须在无负荷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4、开车前应详细检查各机械和电气部分是否存在着直观的或隐蔽的缺陷。如发现威胁设备正常运转的缺陷时,处理好后再开车。
5、在开动主机之前,必须首先开动液压油泵。发电机组(硅整流器)观察电压表,油压表的指示是否正常,确认后才能开车。
6、在开动卷扬机时,应注意高压换向器电磁铁闭合是否良好。以防烧损接触点和电磁铁线圈。
7、各种指示仪表读数要符合下列要求:直流电压表:250伏;制动油压表:4—5公斤;液压油压表:12公斤。
8、开卷扬机时,开车搬动手把,必须逐渐切除起动电阻。起动事件最大不超过30秒。
9、运转期间听到减速警铃声响后,操作程序自动减速。以保证稳定停车。
10、停机后:将手把搬回零位,并关闭电源。
11、运转中要随时注意电流、电压表的读数是否正常,并注意机器的声音和气味,如有异常,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2、运转中要随时观察钢丝绳在滚筒上的顺序及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检查各轴承的润滑情况,温度不得超过60度,并经常注意电机温度不能过高。
13、运转中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紧急制动,一般不得在中途停车。并严禁断电松闸下放空车。
14、司机应注意信号明确后再进行操作,必须熟记各信号与摘挂钩人员经常保持联系。提升时杜绝过卷和蹲罐。
15、机器运转中禁止擦转动部分和进行检修工作。
16、检查高压换向器任何部位时都必须停拉油断器和隔离开关。
17、操作高压应戴好绝缘保护用品。
18、已调好的过卷保护行程,不得自行调整。
19、钢丝绳安全系数(提货)不得小于6.5倍,每捻距断丝数不得超过总丝
21 数的7%。
20、紧急制动抱闸的动作不得大于0.5秒。闸瓦与制动轮缘的间隙不大于1.5毫米。
21、室内应有充足的照明,检修手持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22、机房内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入内。
23、机器停转后,应全面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室内及设备清洁卫生和良好的防腐工作。
24、如果长时间停转,将高压开关、油断路器及隔离开关断开。
二十一、电瓶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车的操作
机车的操作,包括检查、起动、运行、制动、停止五个过程。
(二)运行前的检查
1、检查各电气设备连接导线是否完好,电源装置内蓄电池之间连线是否完好,橡皮保护套是否完好。
2、检查机车的电源装置,电动机及各电器盖子是否盖紧。
3、检查各机械部分是否完好,连接螺栓有无松动,各操作手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转动是否灵活。
4、检查制动系统和撒沙系统操作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各润滑处是否有足够的润滑油,变速箱内润滑油位是否正常。
6、给沙箱装满沙子。
(三)机车的起动与运行
1、将操作手柄归“零”位(手柄与驾驶室垂直的位置为“零”位),依次将2个插销头正确插入“+”“—”极插座内,机车前后照明灯点亮。
2、根据行车方向将方向开关SDT打在“向前”或“向后”位置。
3、松开机械制动装置。
4、用警铃发出开车信号,打开锁,按下门下的启动按钮SB,将操作手柄“顺时针”或“逆时针”转动21度位置机车开始起步,继续转动操作手柄进入调速
2
2 区域,机车会用一定的时间完成平稳起动。
5、起动时,车轮若打滑应将操作手柄回至“零”位,在重新缓慢起动,如果再打滑,则应在重新起动前,向轨道面撒沙,增大车轮与轨道面的摩擦系数,操作手柄在约21度至“单箭头”范围内转动,机车速度将不断提升,直达标准速度。
6、机车的制动(分机械制动和紧急制动)
(1)机械制动:当机车需要制动时,应将操作手柄回到“零”位,才旋转制动手轮,不允许调速器操作手柄未回到“零”位就进行制动,否则将使电动机超载过大而损坏。在制动时,要防止制动闸瓦与车轮一次抱死的现象,若发现车轮轨道面上发生滑动时,须迅速缓解制动装置,然后再重新制动。
(2)紧急制动:运行中机车遇突发情况需紧急刹车时,可立即将操作手柄拉回越过“零”位反向推出,机车将迅速刹车,直至机车停止,迅速将手柄拉回“零”位,防止机车反向运行。
7、机车停止
(1)欲使机车停止运行时,必须将电源断开,即将操作手柄拉回“零”位,操作制动装置,使机车停止。
(2)司机离开机车时,操作手柄回“零”位,并将其锁上去下钥匙自己保管同时检查手柄是否被锁死、拔掉插头,切断电源,扳紧车闸。
二十二、放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章守制,酒后禁止上岗,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2、上班前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每个矿仓内的矿(渣)储存情况,运输巷道有无异常情况。特别是矿仓及周边的顶板有无浮石和道路有无积水,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根据放矿规定,仓口以下2m不得继续放矿,不能放空矿仓,保证矿仓的正常使用。放矿前要听从中段长的安排,根据工作任务单进行放矿作业,禁止无工作任务单放矿。
2
34、放矿前要检查漏斗和振动放矿机的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作业。
5、注意矿车运行速度,矿车行至岔道和弯道时,要提前打铃或声、光信号,以防撞车和伤人。
6、矿仓格筛有大块时,破碎人员在破块时要将安全带绑好、站稳,防止坠入矿(渣)仓。
7、随时清理下料口、道路口的剩渣、余矿,确保矿车道路畅通。
8、在操作振动放矿机放矿时,要均匀的放矿,不要将矿车放的过满,放矿结束后要将口用木板挡好,防止矿(渣)坠下伤人。
9、当下料口被大块卡死或悬顶时,要立即通知中段长和安全员,禁止进入下料口用撬棍撬被卡住的矿石,要由中段长带领相关人员进行爆破处理或用非爆破处理。
10、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11、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二十三、常压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工在锅炉运行前必须检查出水;回水阀门及排污阀是否完好,有无漏水现象,水泵是否完好,排气管有无堵塞现象,有问题及时处理。
2、操作工在锅炉给水前先补满水箱的水,要做到水箱随时水满,然后关闭水箱阀门、排污阀门、备用水泵阀门,打开出水、回水的所有阀门,打开补水阀补水。水位到水位计的上部5厘米为宜,关闭补水阀。
3、操作工在点燃锅炉后,打开挡烟板、灰门、关闭炉门,让其有充足的氧气助燃。
4、水温表到75—85℃时,可以打开水泵运行,如果水泵有异常响声,立即换水泵,有问题的水泵及时修理。特殊情况(如停电时间长)可排净锅炉暖气管道的水、以免冻坏、有电再开泵运行。
5、如停泵、封炉可关闭挡烟板、灰门、炉门,如再运行,可将温度降至85℃以下再开泵运行。
6、锅炉、水泵不可空烧、空转,排气管道要经常检查不可因堵塞使锅炉承
2
4 压运行。
7、操作工换班前要清理炉渣、烟灰。
8、操作工要做到认真、仔细,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
9、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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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加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准备
1、当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2、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加油员应主动将油箱盖或油箱盖板打开,带锁的可等顾客开锁后再行打开,问清所加品种。
二、加油
1、定量加油
(1)根据顾客要求输入加油数据。
(2)根据顾客要求的油品将对应的加油枪插入车辆油箱中,提示顾客确认无误后打开加油枪进行加油。
(3)加油完毕,加油员须对照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4)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2、非定量加油
(1)根据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2)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三、结算
1、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加油员必须当面唱收唱付,并注意分辨真伪。发现假票立即没收,发现假钞应拒收,并 及时报告站(班)长处理。
2、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必须按实找零。
3、收取定点加油记账卡(单)时,加油员与顾客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收回本站留存记账卡(单)。
四、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区
1、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2、当继续有车辆来站加油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加油操作。
3、当暂时无车辆来站加油时,做好加油机及加油岛区域的卫生。
注意事项:
1、对汽车而言,万一油箱盖拧太紧,膨胀的油会涨裂油箱;如果油箱盖没有拧紧,油品会一路漏油,顾客
会不满意。
2、摩托车而言,加注过满,膨胀的油品会渗漏到灼热的发动机上,导致起火燃烧,发生事故。
汽油的膨胀系数为每升高1℃,其体积膨胀0.12%。
3、报了金额和数量的大客户(一次现场加注油品量大的客户),加油时间稍长,可以用手指弹起自动开关的顶机,不要用手抓住,加完油会自动停机不出油;抽枪时切记要把自动顶机放下(如果没有把自动顶机放下,下一次加油时,操作人员一抽油枪就会喷油出来,造成不良后果)。
4、整个加油过程,枪嘴始终要贴紧油箱口,不能让油枪导线、人为脱离油箱。
5、需穿越车道时,要注意车辆动态,避免被车撞伤。
6、严禁员工穿带有金属底的鞋子和易产生静电的衣服、手套及饰物进行作业操作。
7、不得直接向塑料桶内加注汽油;要牢记加油站严禁行为16条,发现顾客有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耐心解释,直至顾客放弃或中止违规行为。
接卸油料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准备
1、引导送货罐车进入卸油区,对好卸油位置。
2、检查接卸油料的安全设施,备好消防器材,接好卸油静电接地线。注意:雷雨天禁止接卸油料作业。
二、罐车验收
1、卸油员会同罐车驾驶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油品名称、规格、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完好。
2、核对封签(铅)数量和号码。待罐车在水平地面静止15分钟后,卸油员与承运司机共同上罐车在规定的下尺点计量油水总高、水高,测量油品温度,共同确认验收数量。
3、卸油员登上罐车抽取样油进行外观(颜色、气味等)的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计量收油油罐的油水总高、水高,准确算出储油罐的可容量。
三、准备卸油
检查管口有无渗漏,连接好罐车一端的卸油管,打开油罐车底卸油阀门少许,取桶接验油质,经查看油料与随货同行凭证油品相符,无杂质或无水后,才将油管与收油罐的接油口连接好(注意:严格执行“双确认制度”)。
四、卸油流程
1、通知加油员关闭与卸油油罐连接的加油机,暂停加油作业。
2、司机打开罐车卸油阀门进行卸油,卸油期间应注意: (1)请无关人员离开卸油现场;
(2)油罐车、罐区周围严禁烟火,如遇雷电应立即暂停卸油;
(3)卸油员与司机不得离开卸油现场,以防意外,掌握好油面高度,防止油料溢冒。如发生溢冒油,应立即停止卸油,禁止现场车辆发动,迅速清理现场。
3、卸完油后,应检查油罐车上的油料是否收尽,要随即将油管内、罐车内的余油收净,并把油管卸下放回原处,关好卸油开关闸阀,收好静电接地线和消防器材,指挥罐油车驶离油罐区。
五、卸后工作
1、认真填写“送货单”、“进油验收单”、“接卸油料登记汇总表”等。收油罐内油品静止15分钟后,计量后尺,登统“分罐油品保管登记帐”。
2、及时将进货品种、数量报统计员,保证帐务登统和库存上报的正常进行。
加油站计量操作规程
一、储油罐液位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累计泵码数。
2、卸油后,待稳油15分钟后方可计量。
3、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
4、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5、当量油尺砣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6、手感尺砣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7、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8、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1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9、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计入测量记录表中。
二、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度不大于0.5°
2、油面平稳后再进行计量。
3、具体计量程序同储油罐液面高度测量。
三、储油罐罐底水高测量
1、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2、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以一层薄的试水膏。
3、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4、尺砣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止3~5s后提尺。
5、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6、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程序测量。
7、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8、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四、油品温度测量
1、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2、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3、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4、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面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s;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5、使用分度值为0.5℃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五、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1、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2、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内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3、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密度计上标有 “弯月面上缘读数”字样),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的上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cm3。
4、测量油样的温度。
5、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加油站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解决加油站存在的问题,在加油站发生事故(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加油站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并规定如下:
1、由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天进行轮流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2、重大节假日前将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报到公司安全部门,并保持通讯畅通,执行事故上报制度。
3、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4、对加油站消防、保卫、设备运行安全工作负责。
5、对加油站的安全用电、安全作业、卫生、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6、对加油站内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协助处理、做好记录。
加油站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之力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深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储运安全部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储运安全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作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露、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 加油站每周对站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储运安全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储运安全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加油站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加油站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储运安全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班组组织整改,整改负责人为各班班长。
第十一条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站上,凡加油站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与规定时限内,向公司储运安全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限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储运安全部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五条 储运安全部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 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加油站负责人处罚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部门,处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
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1、 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交通法规,进一点加强本站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根据北京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2、 加油站所属人员都要自觉遵章守纪,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维护交通秩序,争做首都文明机动车驾驶员和文明市民。
3、 油站内成立交通安全监督小组,对进出油站的车辆及人员进行安全登记,同时负责油站内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 加强加油站内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做到自行车安全闸有效,行人走便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 要求进出站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熄火加油,司机及车内人员严禁吸烟及接打手机等,任何车辆不得在站区内进行维修(车辆发生故障或溢油要推离现场),油罐车进站必须戴防火帽,卸油时要将加油机关闭方可卸油。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之功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
2、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站长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并对本站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3、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职业危害检测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等)应列入资金计划,专款专用;
4、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不等隐瞒,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职业危害防护内容;
5、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6、应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和退休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并妥善安排好其工作;
8、加油站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9、加油站应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加油站应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10、每年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结合我公司加油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事故定义
安全事故是指在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事故等级
①.较大事故:指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②.一般事故:指在加油或卸油过程中发生跑、冒油等事故。
3、事故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后,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站长。对较大事故,站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所在片区经理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的救援
①.接到事故报告的站长,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③.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6、事故调查处理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处罚
①. 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违反此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②. 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
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事故台帐的管理。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加油站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加油站签定了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职 责
2.1、站长对本站员工的安全教育全面负责,并对站里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有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的职责;
2.2、专职安全员负责制定本站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并具体组织实施的职责。
3、主要内容
3.1、站长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并每年应参加安监培训部门组织的继续再教育;
3.2、加油站员工每年必须至少接受一次公司组织的全员培训教育。
教育内容有:国家、省、市的有关安全经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加油站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预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职责等内容;每年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3、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安全教育由市公司负责培训,二级安全教育由所在片区负责培训,三级安全教育由所
在加油站负责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4、日常安全教育
3.4.1、要对加油站员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思想、安全经营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3.4.2、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针对加油站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职业危害、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学习,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和职业危害的教育。
3.4.3、加油站应积极开展每周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每次不少于1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考核与记录
4.1、每年一次内部的全员培训教育需经过问卷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2、专职安全员负责做好本站的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安全奖惩制度
一、 考核方法:
加油站站长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 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二、 考核内容
1.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2. 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3. 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4. 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5. 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6. 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三、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元至100元。
五、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50元至100元。
六、做好安全奖惩记录。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本单位在开展经营业务之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的许可证和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危险化学品。
2、采购和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取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业务。
3、采购和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单位《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和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业务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4、危险化学品购销必须有详细的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台账,详实记录化学品供方和购买方的名称,购买品种、质量、数量、日期。每月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台帐进行复核,作到帐、物、证(凭证)相符。
5、不得向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或完成备案手续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采购和销售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的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包装、标识和防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必须严格执行单位《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管理制度》,装卸、搬运人员应知晓所装卸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防护要求,并按规定佩戴和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
7、采购、销售和运输人员必须了解拟采购和销售的危险化学品 的理化特性、危险类别和等级,安全运输方式、安全防护要求和应急救援援措施等。
8、经营过程中如了生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卫生和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9、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采购和销售危险化学品,应立即制止、核查,必要时应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负责本站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3.监督检查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并对其落实情况加以考核;
4.负责对站内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制订安全活动计划;
5.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等各种台帐,并认真做好各类相关资质证件等归档管理工作;
6.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9.按照公司的要求,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规范管理;
10.负责对站内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以及加油站职业危害工作的日常管理;
11.负责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提出奖励意见;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12. 协助站长完成本站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成立以本站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设置专职兼职安全员。
3、员工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本站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本站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6、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1-2次演练,确保安全生产。
7、在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8、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保护有效记录。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成本,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作业环境和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标志的购置及设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
4、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设备及其他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
6、站内设备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所在省(自治区)、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三、公司对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公司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按计划报批。
五、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为加强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现场安全管理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理。
二、职责
1、安质部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内部风险评价准则,考核、验收各单位风险评价、控制效果。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负责各级风险的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价更新。
3、各级岗位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三、风险评价活动的实施步骤
1、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2、以班组为单位对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
3、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本单位评价组织。
4、评价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5、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评价组织成员必须实施现场检查,明确危险有害因素。
6、评价组织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7、各单位根据评价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
四、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
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2、控制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4)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职业卫生需要配备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五、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
1、确定为巨大风险、重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各单位逐级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生产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巨大风险、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各单位进行管理。各单位逐级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各单位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各单位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3、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工段、班组进行管理。工段、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第五篇: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
在生产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都称为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2.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内与高处作业的规定。
2.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2.
3、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动火前要用石棉板隔开,存有可燃气体的地沟处要灌满水,将可燃气体置换出。
2.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2.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2.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均不应小于10m ,并不准在烈日下爆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2.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不准一个接线处同时接多部电焊机。
2.9、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3、《动火许可证》的管理
3.1、《动火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3.2、《动火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到相关动火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本规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安全措施一栏由安全员签字。
3.3、一份《动火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如果由同一伙人分别在多处进行逐项作业,可办理一份动火证,规定数量不超过三处,每处必须由安全员进行措施落实。 3.
4、《动火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和扩大使用范围,更不准代签,一律使用碳素笔填写,并做好备档。。 3.5、《动火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人持一份,另一份由所办单位存档。
3.6、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 3.
7、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要认真填写,不能敷衍了事,对安全措施没有涉及到的,应在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填写。
4、工作责任要求 4.1、动火负责人
动火负责人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应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因此在动火作业前应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待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许可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情况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2、动火执行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许可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质部报告。 4.3、动火监控人 动火监控人为现场安全员,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动火监控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动火监控人,严禁监控人躲在本身不安全的地方或看不到动火处进行监护。
动火过程监控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区域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动火监控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或玩手机、打盹等违规现象,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4、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