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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统方管理制度(通用)

人民医院统方管理制度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你接触过什么样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民医院统方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第一篇:人民医院统方管理制度XX医院统方管理自查。

人民医院统方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你接触过什么样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民医院统方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人民医院统方管理制度

XX医院统方管理自查报告

按照国家卫计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的文件精神,我院成立“统方管理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自查,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确定院长为本院统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制教育,对涉及统方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重点监督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能够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从没以任何形式向医药营销人员、非行政管理部门或未经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行业组织提供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或科室的药品等用量信息。

3、在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药品等用量信息时,都是以机构为单位的信息并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能够确保各个环节的信息安全。

4、医院信息系统中有关药品等用量的统计功能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

5、本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制度,绝不存在将医疗卫生人员收入与药品等用量挂钩的情况。本机构不存在任何开单提成的现象。

6、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卫生人员违规参与统方的行为,没有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药品用量方面的信息行为。

第二篇:医院统方的方式

医院统方的方式 *大包、小包 *过票

*扣率

*配送

*第三终端

*串货

*医院的分类

*医药圈里的行话“过票”完全解密: *两票制

*新手必读之------医院销售流程

医院统方的方式:

1.药房统计:一般常用的,数字准确 2.室电脑调单:详细,但是麻烦

3.科室护士统方:一般找负责领药的护士,准确。我一个同事找到护士统方,每晚给他发电子邮件,准确掌握每天的用量。

4.科室医嘱:一般这个肯定是可以得到的,找个医生就可以,晚上或周末人少的时候去,数字不十分准,可能会有些退药查不到,但也差不多,优点是不用打单费用。 5.医院总电脑房————那里是医院信息的总汇处,信息精确。

大包:顾名思义就是厂家底价供货,产品出厂后的招投标、开发、促销工作全部由经销商来完成。

小包:就是厂家(大区域经销商)负责产品的招投标、开发甚至回款(费用),经销商(自然人)负责产品的促销上量工作。

扣率:

80扣:如果国家给你的最高零售限价是100,100÷1.15=86.96(批发价),你给医药公司“80扣供货”的意思就是:批发价86.96×0.80=69.57,69.57就是所谓的“80扣”。 详解:一般是药品所谓药品的扣率:零售价格÷1.15=批发价供货价÷批发价=药品的供货扣率

在药品招标报价过程中的扣率:

有两种情况,一是按药品零售价、另一种自然是批发价。

举个例子: 一个药品的售价是100元,那么它的批价应该是100÷1.15=86.95元 如果供货价是10元,那它的扣率就是10÷86.95=12扣了。

配送:就是送货,复杂点想就是根据需求量或是达成的协议的数量由生产厂家或是经销商来送货.配送某种意义上来说理解为渠道。

第三终端:

第一终端:大型医院 第二终端:药店 第三终端:乡镇医院及诊所

第三终端的定义为“除医院药房、药店(包括商超中的药品专柜)之外的,直接面向消费者开展医药保健品销售的所有零售终端。

第三终端的主要阵地是广大农村和一些城镇的居民小区,如社区和农村的个体诊所、企业和学校的医疗保健室、乡村医生的小药箱、农村供销合作社及个体商店中的常用药品销售小柜等等”。

随着市场的拓展,我们又对第三终端的概念进一步延伸,认为第三终端应该随着医药渠道和终端市场变化而在不断延伸和概念范畴的转变。提出第三终端的概念的根本目的是想把我们营销工作进行更大范围的延伸,以扩大我们能够工作到的零售终端和以零售终端模式营销的乡镇卫生院、小型厂矿医院和医务室等医院终端的工作。准确地说是处方营销队伍和OTC营销队伍目前还未能工作到的终端(非目标终端)。这时我们将目前营销团队无法触及到的非目标终端包括农村周边市场中的小药店也纳入我们第三终端开发的范畴。

第三终端要什么票?怎么做到?

主要面向农村的第三终端市场通常情况下不需要普票或者是税票,他们需要的是正规医药公司的微机票据,这通常也是上一级药品监管部门所检查需要的。但是随着国家药品监管力度的加大,药品销售带全票也是大事所趋。

串货:简单的说是不属于你的渠道的货物进入了你的市场,你的货没有人要了。 串货的种类有以下3种: 1.良性串货 2.自然性串货

3.恶性串货

良性串货的定义为:厂商在市场开发的初期,有意或者无意地选中了市场中流通性强的经销商,使其产品迅速流向市场空白区域和非重要区域。

自然性串货的定义为:经销商获得自身正常的利润后,无意中向自己辖区外倾销产品。当市场的空白点逐渐被填补,各经销商逐渐壮大的情况下,自然性串货在所难免。

恶性串货的定义为:经销商为了获得非正常利润,蓄意向自己辖区外的市场倾销商品。恶意串货形成的5个大的原因: 1.市场饱和;

2.厂商给予的优惠政策不同; 3.通路发展的不平衡;

4.品牌拉力过大而通路建设没跟上;

5.运输成本不同导致经销商投机取巧。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产品通过一级经销商直接配送给医院并开具@@,一级经销商必须直接从生产商购货、结算,由生产商直接对经销商开具发票。国家新的医改方案对基本药物实现定点生产、专门配送实际上就是实现“两票制”。

我国目前医院分级情况:

依据医院的综合水平,医院分为三级十等.一,二级医院分别分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

医院分等的标准和指标主要有5个方面内容:

一、医院的规模,包括床位、建筑、人员配置、科室配置等四方便的要求和指标。

二、医院的技术水平。

三、医疗设备。

四、医院的管理水平,包括院长的素质、从事管理、信息管理、现代管理技术、医院感染控制、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七个方面的要求和指标。

五、医院的质量,包括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护理质量、工作质量、综合质量等几个方面的要求和指标。

分级的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一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张至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二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如内科或外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理疗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病理室、血库(可并入检验科和设)、理疗室、病案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中医科、康复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设有药房、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核医学科、输血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和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专业科室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名,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医药圈里的行话“过票”完全解密:

实际上是这样的,因为国家不允许药品从厂家直接销售到医院,中间必须通过医药公司,所以,挂靠一家医药公司的一个主要目地就是过票。过票就是把从厂家开出的增值税票换成医药公司开出的税票。

一般是商业单位过票多些。比如A代表厂家,B代表现在合同商业经销单位C新的过票单位,以前都是A----B,也就是签合同,发货到B,然后由B配送给医院终端。你去找B收款然后再发货如此循环即可;过票的目的就是要甩开A,而且能以更低的税费和快捷的资金回笼为保证,所以你找到C,把A的相关手续资料拿给C,并以底价发货合同签到C,再把C的手续资料拿并签合同给B,这样C就是过票单位了,先由A开底价票到C,再由C开合同价的票到B,最后收款就是B直接汇到C帐,再由C转给你,发货上可以直接叫A发到B就可以了,以上情况比较简单,主要是A完全同意你底价购买且同意开给你底价税票。 下面我举个例子:比如你以2块代理某产品,以20元的价格卖到医院,医院所需要的20元的票就必须由上面说的C医药公司开了。中间的差额税一般由你来承担:(20—2)×17%,或者你交纳一定的点(一般是票面额的5-7个点)给C公司,由C开票处理。 下面我想再说下如何计算增值税: 我国医药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增值税税额=无税价格×17%

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税额=含税价格 如:某药品含税批发价:10元/盒。

那相应的不含税批发价格为:10/(1+0.17)=8.547元/盒 增值税税额为:10-8.547=1.453元,或者,8.547×0.17=1.453元 含税批发价×1.15=含税零售价 例:某药含税批发价为10元/盒, 则含税零售价为:10+10×0.15=11.5元/盒

第三篇:新疆伊犁州友谊医院防统方系统

近日,昂楷科技防统方系统服务于新疆伊犁州友谊医院,这是昂楷科技在新疆地区实现零的突破的第一个项目,目前该系统即将上线,进入全面的实施阶段。

新疆伊犁州友谊医院始建于1936年,是集医疗、科研、教学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地、州级医院。现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和爱婴医院,新疆医科大学教学医院、自治区十佳医院和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昂楷防统方系统的使用能及时对存在可疑统方行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监测管理,统计医师个人和临床科室有关药品、高值耗材用量信息,可以有效防止医药购销活动中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通过安装使用昂楷科技防统方系统,将充分发挥“制度+科技”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医院行风建设,为新疆伊犁州友谊医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防止非法统方行为。

第四篇:统方管理制度

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统 方 管 理 制 度 为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计医生个人和临床科室有关药品、耗材用量信息,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药品、耗材统方管理规定。

一、“统方”是医院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所谓为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院中个人或部门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部门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医用耗材用量等信息,供其发放回扣的行为。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我院对各个科室信息查询权限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科室的职能,限定各个科室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有关信息的权限。各岗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设定权限,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使用。

三、严禁医院工作人员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医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医药购销人员牵线搭桥,为其提供相关信息,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四、建立审批权限。所有对药品、高值耗材进行相关统计和查询,必须在信息中心建立名册,工作人员只能在授权范围内查询本职责范围的相关信息,同时医院信息中心设置重要(敏感)信息查询留痕功能,要以有效地控制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的传播范围。

五、加强风险岗位廉洁监督。对有条件统方的岗位,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对违反规定进行商业目的统方人员,应立即组织处理,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六、强化信息监督管理。对因工作需要的相关模块,由信息科加强监管,并建立查询日志,进行登记(包括计算机编号、操作者代号、操作时间等),定期监管分析,保障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的安全。

七、实行医院、企业规范药品、高值耗材购销双向承诺制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推行医院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医药购销廉洁自律承诺书。将禁止违规统方列为《承诺书》的内容之一;实行医药购销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对从事违规统方的医务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对从事统方的医药代表和医药生产及经营企业建立“黑名单”,按要求给予取消其供货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准其参与招标的处罚。

八、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行风办

第五篇:关于严禁“统方”的管理规定

医院工作人员为医药营销人员“统方””是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一种表现形式。为切实加强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有效防止和杜绝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药品“回扣”行为,严格禁止信息部门工作人员为医药销售人员“统方”,并接受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的“回扣”。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严禁信息部门所有工作人员为医药营销人员“统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医药营销人员和医生之间牵线搭桥,更不得充当医药营销人员在医院中的代理人,进行私下的“统方”活动,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与药品“回扣”相关的信息。

二、严禁利用院内医疗信息管理系统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临床用药情况等医疗信息,信息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相关的终端用户要严格授权,控制终端信息采集范围等有效措施,防止个别工作人员利用统计、报告、分析等方式,获取医生或部门用药的有关信息,透露给医药营销人员。

三、严肃查处为医药营销人员“统方”的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即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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