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公路运输服务合同
第一篇:货物公路运输服务合同
货物运输服务合同
委托发货人(甲方):
货运代理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依据现各运输行业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可提供的运输服务范围:
1. 为甲方提供国内昆明至北京公路整车及零担运输服务;
2. 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配套的上门取货、及送货上门服务;
3. 为甲方提供货运代理保险业务。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单位负责向乙方担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供乙方备案,甲方应为日常发货
经办人提供授权证明,如更换经办人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 甲方保证不得发运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品、禁运品(如爆炸、易燃、自燃、易碎、
易损、有毒、腐蚀性物品等);
3. 乙方去甲方提货时,甲方应及时接待,指明所发货物方位、品名、数量、并仔细核
准,办理委托发货手续;
4. 甲方在发货前,必须认真填写发货委托书(详细发货物的到站、日期、品名、数量、
包装种类、收发货人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手机、声明价格等)。如因甲方填写委托书不明或错误,则甲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5. 甲方如自带包装需严格执行国家包装标准,并粘贴安全标志;
6. 如甲方有大宗货物需发运,需提前与乙方联系,以便安排就近车次及时发运;
7. 甲方必须保证优先装运乙方车辆,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情况下,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且有权另外雇车。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提供详细公司地址、电话、经理、提货及结算人员名单供甲方备案,如有变
运应及时通知甲方;
2. 乙方需提供国内各公司地址、负责人、联系或查询电话以便甲方查询;
3. 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即时、详细的价格表,价格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甲方,按双方共
同协商运价表中的执行。
4.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货物应做到当日取货,当日发出,不能延误 ,如遇到天气、交
通拥堵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不能及时的到达目的地,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便于甲方及使协调解决;
5. 乙方保证装车前和在送达过程中甲方的货物能够安全、完整地装卸;
6. 如到达后需送货上门服务,乙方应做到送货通知及时、发送准确、安全到位;
7. 乙方必须保证每周6个车供甲方。
第四条 包装要求、种类及收费
1. 甲方货物必须按各运输行业有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达到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
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由乙方进行二次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2. 需要乙方进行重复包装的货物,包装种类由甲方指定;
3. 包装收费:按照双方商定的标准价格计算;
4. 乙方在甲方结算费用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货运发票、及公司运单,以便甲方财务
结帐;
5. 乙方在取货的同时,严格检查货物外包装,如数量及核对货票无异议,签字提货,
在货物出库后所造成的破损及丢失,由乙方按货物的全额进行赔偿。
6. 乙方应作到当月发货,次月5日前提供甲方回单,完整无误的前提下甲方需在10日前结清上月运费。
第五条 保险和理赔
1. 甲方对所发货物投保商业保险。
2. 如甲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货损现象,其处理原则为:
2-1 甲方投保商业保险的物品,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在保险公司理赔
之前,乙方可代保险公司先行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2 如甲方没有投保商业险,发生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货损或或丢失,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相关部门及人员索取证明材料及损失赔偿;
2-3如甲方没有投保商业险,发生由乙方责任造成的货损或丢失,乙方有责任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同时严格参照各行业运输法规执行;
2-4如遇理赔事件发生,甲方应整理出到站及相关部门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3. 属于易碎品。如果外包装无破损但产品损坏,经双方调查原因,如因装卸造成损坏,由乙方赔偿损失;如不因装卸造成损坏,则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出现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依照双方约定协商解决。
2. 甲方如发运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品、禁运品,出现货损或其他重大问题,甲方需负
全部责任;
3. 如甲方提供的到货信息不准确时,双方协商解决。
4. 如果乙方提供的到达信息不准确、不及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合作中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协商未果时,可通过经济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八条 附件
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往来书面文件、委托书及另行协商的有关文件一并成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的期限、变更有解除
1. 本合同壹式贰份,自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壹年。
即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2. 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变更合同条款。如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则
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需继续合作,将别行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单位(签章):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物流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专题
货 物 运 输 服 务 合 同
甲方(托运人):
地址
乙方(承运人):
地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条件 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纳元合作保证金。
二、运输方式
汽车陆路运输
三、运输费用及运输期限
1、运输价格及运输期限详见附件:承运人《运费价格表》。
2、乙方如有调整价格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接货与送货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货数量、装货时间、到达地点,由乙方到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地点接货。
2、甲方每次托运的货物到达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费送货上门至收货人具体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货人到承运人仓库自提,如需送货上门费用由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收取,收货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五、结算与付款
1、按月结算
结算周期为30天 ,当月发生的运费于次月 10 号凭上月的货运单据(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确认单据)以及运输明细表到甲方物流部对账,对账完于当月 15 号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2、当次支付
由收货人直接支付还乙方运输费用。
六、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1、 保证所托运货物中不夹带政府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
2、甲方所托运货物必须用专用封箱带封好,并保证外包装的完好无损。
3、甲方须提前向乙方下达运输通知,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提货、送货及收货人联系方式等必要
的相关资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按时、全额向乙方支付运
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费用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乙方责任
1、 乙方及其承运工具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2、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准时的货物运输服务。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在合同规
定有效期内送达的订单,乙方有义务再次配送并且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甲方有告知义务,乙方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或拒收等异常情况需及时告知甲方。
4、自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止,乙方应对货物的缺、损负责(不可抗力除外),
并按损失货物的含税价赔偿,应赔金额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再结算当月运费时抵扣。如运送到
目的地的货物外包装完好无变形且封条未损,并提供有效证明,乙方不承担包装内的数量和
质量责任。
5、如查不到收货人或者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保管好货物。
6、如因乙方责任(如:失货、缺货,未按时交货等原因)造成客户对甲方进行罚款或其他相关损失,
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效凭据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约定到货时间准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超过约定时间3天未到达,则
会扣除保证金,扣除标准按照该批货物总值2%一天计算直至该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
七、事项变更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3、合同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之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以下约定其它未涉内容或需要补充的内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三篇: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
合同号: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双方之间的货物运输代理合作业务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 委托服务事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甲方进出口货物的装卸短驳、内陆运输、租船定舱、委托空运、中转交接、仓储保管、报关报检和单证办理、代缴进口环节税金及商检费用、代办其它相关业务和代付其它相关费用等服务;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条 服务方式和流程
1.甲方在产生货运需求时,向乙方发出询价,乙方根据甲方询价内容和要求及时报价。
2.甲方确认乙方报价符合要求后,向乙方发出《货物运输委托书》,《货物运输委托书》载明的该单业务相关事项如附件。《货物运输委托书》应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人签署。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委托书》后,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运输安第 1 页, 共 7页
排,并将订舱结果和相关信息和单据及时反馈和交付给甲方。
4.甲方将进口货物的相关信息和单据交付乙方,由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报关、报检等通关事务。
5.货物在口岸完成清关放行后,乙方将货物派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并将签收单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方式
根据每一单货物的情况,由甲方确定每单货物的实际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内河运输、国际海运、国际空运中的一种或多种,海运原则上采用集装箱运输。乙方按照甲方《货物运输委托书》载明的运输方式安排。
第四条 运输货物
乙方按照甲方《货物运输委托书》载明的货物品名安排。 第五条 费用和结算方式
1.运输费用以《货物运输委托书》确认为准。
2.货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后,乙方开具运输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核对无误后45天内支付。
第六条 责任期间和货物风险的转移
1.根据甲方的《货物运输委托书》,乙方与甲方的供应商或客户沟通联系货物的运输与交付事宜。自货物装上乙方指定的运输工具时起,至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货物到达地交付收货人时止为乙方责任期间,货物在此期间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自甲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乙方运输时,该货物的灭失和毁损风险转移至乙方,乙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后,该货第 2 页, 共 7页
物的灭失和毁损风险转移至甲方或货物的收货人。
第七条 资格与能力
乙方应确保具有和维持从事本合同相关业务的合法资格和能力,如需转运也应确保其所委托的转运人也具备转运业务相关的运输资格和运输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装卸、仓储和保管
1.甲方货物自交付乙方运输后,乙方应全程负责货物在交付收货人前的所有装卸、临时的仓储以及货物的保管。
2.装卸、仓储和保管应以确保货物安全的方式进行。货物交付乙方后,发生货物损毁、数量缺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单证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有关进出口所需的相关单证。 2.乙方应以合法、最大的谨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则办理相关单证,不得违法或违规办理。
3.甲方对相关单证的办理和转移有明确指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办理,甲方未明确指示的,可按习惯或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办理。
4.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开具货运提单,货运提单正本应直接交付甲方,在未得到甲方明确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提单交付给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5.乙方代办完毕后需保证报关单等报关资料安全返回甲方。 第十条 变更或取消
1.甲方在下达《货物运输委托书》后,货物实际装船或装机前,有权变更或取消订舱和《货物运输委托书》,但由此造成的乙方应赔偿船公司第 3 页, 共 7页
或航空公司的实际损失以及乙方支付给他人的其它费用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订舱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变更租船和订舱,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导致需变更或取消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另行安排运输而额外支付的运费和其它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甲方有择优选择货代的权利; 1.2甲方有变更或取消发运的权利;
1.3甲方有依法和按约获得相关单据、证明和文书的权利; 1.4甲方有索赔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有依法提供有关货物进出口信息及文件的义务; 2.2甲方有依法遵守有关进出口法律法规的义务; 2.3甲方有核对相关信息和单证的义务; 2.4甲方有按约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乙方有按约获得运输费用和佣金的权利; 1.2乙方有拒绝接受货物运输委托的权利;
1.3乙方接受委托后有权代表甲方依法进行报关、报验及代办相关进出口单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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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乙方有因甲方违约按约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有依法办理本合同相关服务事项的义务;
2.2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相关服务事项应本着谨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则进行;
2.3乙方有核对接收货物是否与《货物运输委托书》载明的货物相符的义务;
2.4乙方有及时通知甲方核对有关信息和单证的义务; 2.5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关单证、文件和凭证的义务;
2.6货物在交付收货人前,乙方有对货物进行仓储和保管的义务; 2.7乙方有不得倒箱的义务;
2.8乙方有按约向甲方赔偿损失的义务;
2.9乙方有及时报告货物运输过程各种信息和状态的义务; 3.0依法或按约应由乙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十三条 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1.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交付逾期三个自然日以上的,每逾期交付一日,按货值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货值总额的3%,乙方能证明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2.由于自然灾害、交通或海运事故造成无法准时提货或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不能交付收货人而导致货物重运或返运的,由乙方承担额外产生的运费和其它费用。
第十四条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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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交付乙方运输后,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损毁或灭失或丧失利用价值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按照货物原值进行索赔,赔偿额度按实际损失额度赔偿。
2.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导致甲方受到国家机关处罚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货运提单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住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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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物运输委托书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第 7 页, 共 7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第四篇:货物公路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单位):编号:
乙方(承运单位):签订地址:福州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经协调,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将甲方的钢材从市场运抵王庄工地(收货单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南公司物资部)。
二、运吊费单价:20(含税)元∕吨,数量60吨,具体承运物资清单及重量传真确认或乙方签收。(一次不足60吨按60吨算,一次以上每次补贴吊费200元)。
三、如在途中出现货物损坏、丢失、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货物每差一顿按市场价赔款。
四、运输途中货物超载、超限、损坏、车辆手续不齐全及驾驶员原因造成罚款、卸货、或者送货延迟,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五、要求提货时不得有以下情况发生:如弯曲变形、严重生锈、裂痕、凹凸不平等,如遇此情况司机不能自行定夺,请致电我公司,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运输方负责。
六、司机在仓库提货时需注意,车上所装货物数量与提货单是否一致,对大规格的货物必须进行抽点,如有差异,请致电我公司,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运输方负责。
七、货物安全运抵卸货地,收货人验收无误后应在签单上签字盖章。乙方在每月十五号将验收单交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开具正规运输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运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五篇: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下简称甲方)_乙方:_______(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 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 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二: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三: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4、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四: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 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 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 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 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 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 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3、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