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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总结(全文)

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总结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当一段工作完成后,或是一个项目结束后,回首工作与项目的过程,从中反思不足之处,可获得宝贵的成长经验。因此,我们需要写一份工作报告,但如何写出重点突出的总结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建筑工地环境。

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总结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当一段工作完成后,或是一个项目结束后,回首工作与项目的过程,从中反思不足之处,可获得宝贵的成长经验。因此,我们需要写一份工作报告,但如何写出重点突出的总结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总结

建筑工地环境工地综合整治方案

XX小学整体建设项目

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

为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以更加良好树立东海建设集团形象,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0月15日发第296号《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江苏省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仙鹤门小学整体建设项目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切实提高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建筑废土与建筑泥浆管理,建筑扬尘控制管理、噪音控制管理,现场围挡和外架立面美化管理,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环境卫生意识,促进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更上一个台阶,使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

二、整治目标

按照工地标准化施工、文明施工、绿色施工要求,通过此次整治,工地实施标化常态管理,围挡清洁美观,做到外架里面规范整洁、场内材料物件堆放整齐、无噪音扰民、无尘土飞扬、无泥浆污水外流、不委托无资质运输单位现象、无偷排泥浆、车辆不带泥水出门等。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1月开工)。对公司在南京市各区属工程组织开展自查,对照市级、区级及公司的方案要求,开展建筑工地工地标化管理、环境大整治的整治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3月地下基础土方完成,本工程渣土外运由建设单位独立发包,不受总承包管理约束,土方外运期间合同约定场内外场地道安全文明管理由土方外运单位完成)。项目部应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环境大整治、项目部应加强监督和指导、根据建筑工地实际环境情况后,对照整治方案、认真找出现场存在的问题,落实专人逐条限期完成整改,从管理制度、措施、责任落实等方面、制定长效管理方法,确保现场环境达到标准化。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3月基础工程完成)。位于“通道”沿线、主要道路及重点区域的项目部的标化管理和环境大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对未

达到标化管理、环境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部,要求继续整治到位,并进行公司通报批评以及安全季度考核记不合格,给予相应处罚。

(四)标化管理常态化阶段。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对在建工程开展建筑工地标化管理、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

四、整治范围及职责

(一)整治范围

建筑工地周边沿线,入口道路沿线,重点为仙鹤门二号路。

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 (二)各单位职能部门职责 A、 建设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

(二)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列支,不得将其纳入招标投标竞价范围;

(三)建设工程开工前,预付不少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部分的60%,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四)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组织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毗邻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产生影响的现场进行勘查,并将勘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位;

因工程施工对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或鉴定机构对其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

(五)成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协调管理;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B、勘察、设计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

(二)执行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三)工程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建设工程本体以及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的监测要求和监测控制限值等,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标明现场服务的节点、事项和内容,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监理等单位作出详细说明,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的需要,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处理措施;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C、监理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配备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二)审查进场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记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实施跟踪监理;重点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四)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参与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五)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六)依法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D、 施工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检查;

(二)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交纳社会保险。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三)应当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应当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

(五)落实和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按照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

(六)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E、 建筑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等租赁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材料,建立使用、维护和报废制度,并接受施工现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F、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监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

G、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格确定费率,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H、建设工程因故暂停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和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停工期间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协议约定,做好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I、施工现场涉及临近管线作业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交底和指导服务。

五、整治内容

(一)建筑垃圾、建筑废土与建筑泥浆管理。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要落实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挂设建筑工程出场车辆清洗管理公告牌,建筑工地大门内必须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落实专人对出场运输车辆的车体、车轮等冲洗干净,严禁出场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

2、建筑与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外运,建筑废土外运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外运合同明确责任,严禁建筑废土乱倒偷倒。

3、施工中有泥浆产生的,要编制泥浆消纳专项方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并签订外运合同,泥浆消纳专项方案应包括现场泥浆池的布置、泥浆排放量、泥浆排放和运输方式、泥浆运输单位、消纳地点和施工周期等。建筑工地的泥浆必须设置沉淀排放设施,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除。如使用车辆外运的,必须招用经有关部门认可的运输车辆。严禁建筑泥浆排入河流或排污管道污染城市道路。

4、建筑废土、泥浆外运合同要报我局安监站备案。

(二)建筑扬尘控制管理。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主要运输通道必须作硬化处理,铺设强度不小于C20、厚度不小于15厘米的混凝土路面,要做到畅通、平坦,并定期做好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楼层要定期清扫,楼层内清理建筑垃圾应使用容器或小推车通过垂直运输设备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2、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堆放要安全整齐。施工现场有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采取密闭储存、采用防尘布苫覆盖及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防止扬尘。

(三)建筑噪音控制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实施动态监管,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施工工艺要求确实需要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2、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长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3、混凝土输送泵、电锯房等应设有吸声降噪屏或其他降噪措施。振捣砼时,配备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四)现场围挡和外架立面美化管理。

1、施工现场要做到封闭施工,现场围挡要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选用硬质材料。沿街工程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其他地方一般不低于1.8 m。除特殊工程采用通透式围墙外,围墙必须按标准围墙图示要求予以落实。对于抗风柱在内侧的围墙,沿街墙面应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画或口号为主,适 当位置设置企业标志;围墙内侧要刷白并写上宣传口号,以形成浓厚的企业安全文化宣传氛围。现场主要进出大门外侧的围墙上须设置工程概况牌,可采用花岗岩或其它石材贴面,主要内容为工程名称、建设五方主体单位等。

2、外脚手架钢管要上油漆后再搭设,并做到搭设规范、整体美观。安全网要采用合格产品,并按规范挂设,做到整齐、牢固、严密,无破损无污染。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论证、审核、审批等程序和交底、验收等手续。 (五)建筑工地安全管理

1、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施工单位应当至少邀请一名参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专家应当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专家库中选取。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二十米以上的悬挑脚手架、五十米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使用的钢管、扣件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施工单位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专项方案设计计算依据。

2、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危害。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和天气特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预警和安全防护措施;出现高温天气或者其它异常天气时,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室外露天作业。

6、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制度和体系,制定企业、项目应急预案,落实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资源。

7、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文明施工管理

1、 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

建设工程依法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建设单位委托其中一个施工单位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明确管理责任、费用,并书面通知其他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在工程开工、收尾、拆围、绿化等施工阶段不得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2、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完成围挡设置、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冲洗台设置以及落实保洁责任,并报施工现场监管部门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3、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符合要求的硬质材料,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表面应当整洁、美观,色彩和周围的环境相协调;

(二)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0米,临时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护栏。围挡应当设置不得低于0.3米的防溢座;

(三)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以及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围挡不得低于2.5米;

(四)基础平整、牢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

4、 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概况牌,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公式牌,以及其他应当设置的施工标牌。

5、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出入口、操作场地应当实施硬化处理;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两侧桩基工程应当实行硬地坪施工。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保洁措施,不得积尘、积泥。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装、材料堆放、临时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要求。

6、 车辆冲洗台应当设置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并设置排水沟、污水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设施。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

冲洗台的长度不得小于八米,宽度不得小于六米。清洗车辆的污水,应当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

确因场地条件无法设置车辆冲洗台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保洁措施,确保净车出场。

7、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现场管理员,负责运输车辆保洁、装载卸载的验收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配合和服从施工现场清洁保洁的管理。

车辆未经冲洗干净不得出场。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设置整齐、清洁的密目式安全网,鼓励采用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裸置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者绿化措施;

(三)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现场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

(四)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四十八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五)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采取湿式作业法,拆除作业时对拆除的建(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六)不得现场拌制石灰土、二灰结石和水泥稳定碎石;

(七)路面铣刨后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摊铺沥青。

9、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周边居民交通出行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外立面紧邻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和引导标志;

(二)对道路实施全部封闭、部分封闭或者减少车行道,影响行人出行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通道;

(三)临时占用施工现场以外的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设置围挡予以封闭;

(四)在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当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为通行道路的,在该道路上覆盖钢板并固定可靠,对一些危险部位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10、 施工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一)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不得在施工现场内搭设帐篷;

(二)建立生活卫生责任制,食品、饮水符合卫生管理要求,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设置的临时厕所等卫生设施符合市容环境卫生标准;

(三)职工宿舍内的卫生、通风、照明设备良好,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

(四)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十六人,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当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五)各类生活设施应当符合消防、通风、卫生、采光要求。

1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临时设施的使用性质。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和其他施工临时设施,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12、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以及涉及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位,推行与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联网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仙鹤门整体建设项目工程成立建筑工程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严光为组长、白子建为副组长,项目部所有成员为组员,由安全员吴荣金具体负责指导、监促、检查活动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落实。此次活动从集团公司到工程项目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人、落实各项工作,同时加强督促力度,积极配合、协调上级建设主管部上开展此项活动,有效提升集团公司建筑工地标化管理水平。

江苏省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仙鹤门小学项目部 2015-1-20

第二篇:关于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关于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办崔办

通知》(第029号)的回复

郑州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2011年1月7日,接到郑州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办崔办通知》(第029号)后,我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对老鸦陈河南粮食储备库项目存在的相关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工程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整改。经调查该工程用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且因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长期处于停工状态,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多次与建设、施工单位联系,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但进展不明显。

为了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效果,特请求按照《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明确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和全国卫生城市届满复审工作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单位的请示》(郑建〔2010〕116号)及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由相关监管单位牵头,督促整改,惠济区城乡建设局将积极配合,确保整改到位。

惠济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第三篇:建筑工地环境保护方案

目录

1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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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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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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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管理措施„„„„„„„„„„„„„„„„„„„„„„„„„„„„„

(288)

3.2扬尘污染防治„„„„„„„„„„„„„„„„„„„„„„„„„„„

(289)

3.3[噪声污染防治„„„„„„„„„„„„„„„„„„„„„„„„„„„

(290)

3.4废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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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光污染防治„„„„„„„„„„„„„„„„„„„„„„„„„„„„„

(291)

3.6建筑和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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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工地环境卫生„„„„„„„„„„„„„„„„„„„„„„„„„„„„

(291)

1工程概况

某大厦项目工程由某有限公司投资兴建,x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x工程建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及上海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司监理。该工程主体建筑为地上12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为49m,总建筑面积为110988㎡,地下建筑面积约21980㎡。地下室长为XXX,宽度为XXX。开工日期为X年X月X日,计划竣工日期为X年X月X日。施工范围涉及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基坑围护、地下式结构、主体结构及主体装饰工程。

2编制依据

2.1 J6J146—2004

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标准。

2.2 x公司GB/T24001—2005

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刊、作业指导书。

2.3上海市政府、市建交委、市安质监总站有关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有关规章规定。

2.4 x大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5 x大楼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方案》。

3环保措施

3.1管理措施

3.1。1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xxx为首的,由技术、生产物资、机械等部门组成的环保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并有项目副经理xxx同志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管理工作。设立专职环保员一名。

3.1.2施工现场环保领导小组成员

长:XXX

副 组 长:XX XXX XXX

员:

XX XXX

XXX

XXX

XXX

XX X

X X

X XX

X X X

X XX

专职环保员:xxx

3.1.3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明确责任、权限。环保员切实做好本职工作,随时进行信息反馈,每月召开例会,

由专职环保员总结汇报,集体解决落实,保证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3.1.4建立环保信息网络,加强与当地环保局的联系。

3.1.5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建设部、上海市环境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环境手册、程序文件、方针、目标、指标知识等内部标准,使每个人都了解IS014001环保标准和“上海市文明工地”要求和内容。

3.1.6施工现场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施工人员进场集体进行环保教育,知晓率达95%以上,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未通过环保教育考核者,不得上岗。

3.1.7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每日对扬尘检查,每月2次噪声监测。自检和监测记录于施工日记中,做到数据准确、及时真实。

3.1.8列入工程概算中的环保及防治扬尘污染费用为10万元。

3.1.9凡违反环保制度,屡教不改的人,视情况轻重给予50-200元的处罚。

3.2扬尘污染防治

3.2.1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

3.2.2脚手架外侧使川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防止作业面施上扬尘飘到建筑物外。

3.2.3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楼地坪、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2.4施工工地的地面及时进行硬化处理。

3.2.5在进行桩基等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3.2.6工地临时搅拌站相对集中,搭设封闭式搅拌站棚。

3.2.7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m的硬质密闭围挡。不使用粘土砖为砌体。

3.2.8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地。

3.2.9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3.2.10在基坑混凝土支撑及栈桥拆除时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洒水,防上扬尘。

3.2.11安排专人每天对施工现场道路、大门山入口进行消扫和洒水。

3.2.12在对楼层内、脚手架、高处平台等清理建筑残渣或废料时,洒水润湿,经升降机、塔吊运至地面。禁止凌空倾倒或从楼内电梯井、采光并、通风并道内倾倒。禁止采用简单的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等手段清理竹笆上的建筑垃圾,确保无扬尘现象。

3.2.13挖土装车不超装:车辆行驶不猛拐,不急刹车防止洒土;卸土后注意关好车箱。

3.2.14禁止在施丁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废木料、各种包装袋等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2.15工地茶炉采用电茶炉,食堂人灶使用液化气,锅炉安装消烟节能回风灯,仗烟尘降至允许排放标准。

3.2.16施工现场扬尘降至最低点,扬尘以目测无尘为标准,指标以各扬尘源为对象进行分解:

3.2.16土方施工扬尘高度小于1.0m:

3.2.16.2现场道路、堆料场地全部采用硬化处理,目测无尘。料具场地扬尘高度小于0.5m。

3.2.17遇有四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建筑垃圾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2.18表层土方开挖前应洒水降尘,土方开挖及铲送土方,扬尘低于1.Om:

3.2.19土方运输必须使用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密闭式运输车辆。

3.2.20土方施工期间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大门外土方开挖运输影响区的清理。

3.2.21材料运输和卸运时,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做到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防用品。

3.2.22地基处理,塔吊基础,砌筑、抹灰等需要使用人;灰粉时,其堆放场地应割闭或做良好覆盖,大风时禁止搅拌作业,必须进行时应采取有效的围挡措施:

3.2.23施工现场木工间、贮存20包以上水泥库、散装水泥灌下部接料处,采用全封闭结构。

3.2.24不得使用有明显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

3.2.25强调工完场清制度,并及时对外脚手架进行清洁处理。

3.2.26执行沪建建[2002]656号文件精神,淘汰现场砂汇讲斗堆场和砂浆拌机,

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配备商品砂浆自动化成料机,以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

3.2.27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

3.3噪声污染防治

3.3.

1按GBl2523—90噪声控制标准,在施工期间土方机械(推土机、挖掘机等)噪声限值。

3.3.

1.

1白天控制噪声在75分贝以下,夜间控制噪声在55分贝以下。

3.3.1.2静压桩机白天控制噪声在85分贝以下,夜间停止施工。

3.3.

1.3结构阶段:

(混凝土输送泵、震动棒、电锯、电刨等)白天控制噪声在70分贝以下,浇筑混凝土时尽量安排在6:00-22:00进行。夜间施工持有许可证,噪声控制在55分贝以下。做好周围居民下二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扰民。

3.3.

1.4装修阶段:

(塔吊、升降机等),

白天控制哄声在65分贝以下夜间控:训噪声在55分贝以下。

3,3.2采用对讲机联系(塔吊指挥、管理人员),避免喊叫、吹口哨或喇叭等人为噪声污染。

3.3.3对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等,使用时须在封闭工棚内,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

3.3.4对使用时不能封闭的机械如振捣棒、冲击电钻、风镐、楼地面浮物清理机等,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3.3.5施工期间,尤其是夜间施二厂尽量减少撞击声、敲打声。禁止乱扔模板、拖铁器等人为噪声,禁止大声喧哗。

3。3.6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l2524-90)标准。经常抽测夜间22:00以后的噪声。

3.3.7专人监测、专人管理,及时对施工现场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

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3.3.8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扰民问题,详细记录问题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及时上报监理和甲方。

3.4废水污染防治

3.4.1搅拌机和运输车辆冲洗污水、地泵池污水等须发三级沉淀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和回收供洒水降尘用。上述污水未经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或河流中去。

3.4.2厕所等污水、废水须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方能接入到市政污水管道内排放。

3.4.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油料库做好防渗、污、跑、冒、滴、漏处理。采用防渗砼地面,或铺油毡等措施,防止油料污染。

3.4.4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掏油和杂物,防止污染水体。

3.4.5工地厕所,化粪池采取防渗漏池,水冲式厕所,适时请环卫部门抽运。

3.4.6化学药品,外加剂等要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上污染环境。

3.4.7禁止将有毒有害物质回填在土方内。

3.5光污染防治

3.5.1电焊工为光污染接触较多的工种,及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3.5.2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夜间施工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

3.6建筑和生活垃圾处理

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建筑垃圾清运时提前适量洒水,并按环保部门规定及时清运。

3.7工地环境卫生

3.7.1按照建设部二工地环境卫生标准要求,设置生活“六有”设施,即食堂、宿舍、厕所、浴室、医务室(或有医药急救箱)、茶水供应点。生活“六有’’设施保洁责任落实到人。并检查考核。

3.7.2工地生活区内须设立排水沟、密闭垃圾箱,有盖泔脚桶,有灭“四害”设施,保证生活区的日常环境清洁卫生。

3.7.3严格按照市建交委、市环保局、市建管办、市安质监总站的文明施工各项规定实施,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活动。

本工地欢迎和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

联系人:XXX

联系I电话:XXxXXXXx

第四篇: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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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宿舍内的卫生要有专人负责,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2、宿舍内外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乱扔杂物,不准乱泼污水。

3、在宿舍内不准卧床吸烟,每间宿舍内有一盛烟头的消防小水桶,地上不准有烟头。

4、宿舍内必须设置储物柜、碗柜,鞋柜。

5、每间宿舍不准超过 8 人,床头挂床头卡,内容填写完整。

6、宿舍内不准家属及外人留宿。

7、要搞好个人卫生,被褥叠放整齐,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8、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卸和改动,如有损坏进行罚款处理。

9、宿舍不得存放生产工具等非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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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各项有关食堂管理规定。

2、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并挂在制作间明显处。

3、炊事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培训证并随身携带备查。

4、炊事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干净整齐的工作服、工作帽。闲杂人员严禁入内。

5、炊具、餐具必须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6、开水炉或盛水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定期清洗消毒,设专人管理。

7、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加工和保管,器皿、炊具要有生、熟标识。

8、粮、油、盐等食品原料进货进行登记,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食品和原料。

9、严禁食用扁豆及变质食物,剩余饭菜倒入密闭泔水桶中并及时清运。

10、库房必须通风,有防潮、防虫、防鼠措施,库房不得兼做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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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1. 建筑施工工地是人群密集地,容易发生水性传染病,因此控制饮用水是直接关系到施工人员健康的大事,故制订本制度。

2. 办公室饮用水采用桶装纯净水(由总承包部集中购买)或开水。 3. 使用桶装纯净水的要对饮水机定期清毒。

4. 生活区采用电开水器,水温要达到规定标准方可饮用。 5. 电开水器要定期清洗水垢,定期消毒清洗,设专人管理。

6. 工地现场饮用水盛水容器要进行消毒并清洗干净,设专人管理。每天上下午第一次灌满开水。每天早上灌水前必须清桶,无污水。 7. 现场人员自觉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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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1. 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清扫工作。

2. 室内环境整洁,无纸屑、无痰迹、无烟蒂等杂物、无乱堆物、乱招贴等现象。

3. 墙面无明显灰尘,无蜘蛛网。

4. 室内物品摆放得当,无灰尘。办公桌、桌面干净,无尘土,书本等物品放置井然有序。

5. 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谈笑, 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严肃与和谐。

6. 办公室、会议室、餐厅等门窗清洁明亮,整洁卫生。 7. 公共场所实行禁烟制度,开展创建无烟部门活动。

8. 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公用茶具消毒或使用一次性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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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疫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地卫生防疫工作,切实保障建设职工身体健康,现制订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建设工地卫生防疫工作。统一认识,明确责任,落实卫 生防疫相关制度。及时贯彻卫生等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建 设职工身体健康。

二.加强卫生防疫日常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卫生防疫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做好 卫生防疫工作。制定突发卫生防疫、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2.建设工地要加强宿舍等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地宿舍要符合卫生、 通风、照明等要求,并做到勤通风、勤打扫、保持整洁;要及时清运 建筑和生活垃圾,按规定做好消毒工作;生活区配备灭鼠、蚊、蝇、 蟑螂等措施。厕所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定期消毒。按规定设置工 地排水系统,并做好日常清理工作,使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生活 区管理人员要对生活区及个人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3.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职工有充足时间休息、娱乐,增强职工 体质。

三.加强用工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严格新进工地人员体检制度。新进人员必须经过医院体检,确认身体 健康。对施工人员的流动情况要及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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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工地应密切关注新 闻媒体有关传 染性疾病的报道,掌握相关知识,并及时向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使职 工提高卫生防疫意识,自觉搞好个人卫生,主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五.严格监督检查。安全专职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对工地卫生防 疫用工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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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1、厕所由保洁人员负责,每天至少一次进行清扫。 2.洗手槽、便槽做到每日清洗,保持壁净地洁。

3.冬春季每周至少一次消毒杀虫,夏秋季节每周二次喷药消杀,基本做到无蛆无蝇无蚊。 4.所有污物必须入坑。

5、做到节约用水,反对浪费,随时关闭水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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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卫生防疫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 2. 制定突发卫生防疫、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3. 生活区定期清扫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4. 生活区配备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

5. 生活区设密闭垃圾桶,及时清运,不得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 6. 厕所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定期消毒。

7. 生活区管理人员要对生活区及个人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8. 施工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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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0日

第五篇:建筑工地食堂基本卫生要求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制定本卫生要求。

一、选址卫生要求

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m 以上,并有给水排水条件。

二、建筑结构、布局设计卫生要求

(一)建筑结构应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和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

(二)食堂加工操作场所应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设置食品原料库、粗加工间(区)、烹调间(区)、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三)粗加工间(区)内必须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和水产品清洗池,并有明显标志。

(四)食堂内严禁饲养、宰杀各种禽类动物。在厨房外设立饲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厨房25m以上。

(五)食堂厨房面积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但最小面积不少于 8m2。

三、设施卫生要求

(一)食堂内各地面应平整、不积水、无裂缝;污水排泄要通畅,

污水沟要加盖密封。

(二)粗加工、切配、餐食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应有1.5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 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

(三)食堂应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止其他病媒昆虫的设施。如纱门、纱窗、纱罩、灭蝇灯、毒饵盒等。

(四)有1-2台冰箱或冰柜等冷藏设施。

(五)应设有员工洗手消毒设施,数量与容量应与员工人数相适应。

(六)餐食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七)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四、原料采购与贮存卫生要求

(一)建筑工地食堂禁止加工使用的食品、物品:⑴不得加工和使用腐烂变质、有毒有害、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⑵禁止使用陈化粮;⑶禁止食用未烧熟煮透的豆角、豆浆等食品;⑷禁止加工和提供凉拌菜;⑸禁止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⑹禁止食品库房内或储存场所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储存场所专用;⑺不得采购无证照商贩经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⑻禁止加工与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

(二)原料采购时应索取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购货凭证,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如采购猪肉、蔬菜、牛羊肉、禽类、水产品、熟肉制品、乳品及乳制品、豆制品、酱油、食醋、饮用桶装水、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食盐等食品,对购进的货物应当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销售凭证等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并保存复印件备查。

(三)食品库房通风良好,保持整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虫剂、杀鼠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四)各种食物及原料要离地离墙10cm以上、分类存放、建标立卡、先进先出,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收货、出货台帐,定期检查食物及原料,防止腐败变质。

五、加工操作卫生要求

(一)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不得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生虫、腐败变质、超期或无任何标识的及亚硝酸钠、野生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原辅 材料。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

(四)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五)生熟菜墩、刀具、容器应明确标识,经常清洗消毒;有冰箱、冰柜等冷藏设施,做到生熟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在夏秋季建筑工地食堂不得制作凉卤菜。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七)不得将回收的食品(含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经建筑工人食用。

(八)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冷却后再冷藏。

六、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一)食堂采购及炊事人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炊事人员在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服、帽子和口罩,保持手部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 消毒,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二)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三)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操作期间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不得穿戴工作衣帽入厕;

(五)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六)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间内吸烟。

(七) 严禁在操作间内住宿。

七、卫生管理

(一)建筑工地应当设有对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的组织机

构,并设有专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筑工地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餐用具洗消保洁、食品加工操作等

(二)食堂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建筑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部责任,积极主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发生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局和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同时将病人送就近医院治疗,并保存好剩余食物及呕吐物、腹泻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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