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第一篇:论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论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1、前言
政府职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社会环境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法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它归根结底来自于社会客观存在的需要,并随社会的发展而变化、调整,特别在社会出现急剧变革时,政府职能有必要进行相应的转变。中国当前出现的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是来自于旧体制向新体制过渡,以及未来新体制运转的要求。
2、政府职能转变的概念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包括管理职权、职责的改变(对哪些事物负有管理权责,管什么,管多宽,管到什么程度),管理角色(主角、配角等)的转换,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转变等。
3、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
3.1、经济调节职能中存在的问题
经济调节职能是政府对社会经济进行的总量调控和宏观管理,以保证社会经济朝着平稳、快速、健康的方向发展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中央明确提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政府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固定资产投资过快,部分行业投资过热,尤其是房地产行业,中央宏观调控的力度更是明显加大。中央政府所进行的宏观调控就总体而言,基本上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经济增长,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国家宏观调控过分依赖于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不被重视。我国历次进行的宏观调控大都依仗于行政手段,一些学者曾这样形容我国的宏观调控“当经济出现问题时,就下文件、发通知、听命令、直接干预、喊停”。行政手段较之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而言,具有见效快、推行迅速的优点,但是政策的突然性变化,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目标和计划,使企业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还会导致政府政策的预测性降低,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3.2、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的经济形态,但由于其自身的弱点和缺陷会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这就需要政府对自然垄断和信息不对称行业进行监督、引导,以确保市场朝着健康、有序、持续、稳定、快速的方向发展,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政府监管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政府在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 1.政府市场监管水平不高
1 市场监管缺失或力度不够大,就如2008年轰动一时的“三鹿奶粉事件”,还有在2010年3月15号,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中,披露的一些企业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充分暴露出政府在市场监管上的缺陷。
2.在市场准入领域,“多头审批”的问题严重
《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前,许可设定权政出多门,造成审批过多过滥。《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后,仍未能从根本上遏制市场准入的多头审批。以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为例,公共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的确立和许可往往涉及计划、财政、规划、土地、市政、交通、环境等多个管理部门,运行环节多,成本高,程序复杂,不利于特许经营的推行. 3.监管缺乏民主性和公开性
当前,我国市场监管机制存在不公开不民主的问题,这一方面体现在政府在监管各环节上未能尊重和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体现在社会参与力度不够,缺乏民主参与,因此不便于形成公众监督机制,影响监管的有效性,致使权力寻租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3.3、社会管理职能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是指政府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职责和功能。改革开放以来, 经济和社会得到了全面发展,但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然不能满足社会的现实需求,这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 1.对政府职能认识不清
当前,政府部门仍然管了太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政府职能越位现象严重,政府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现象比比皆是,政府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屡见不鲜。政府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同时又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与政府为社会组织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承诺大相径庭。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许多政府工作人员分不清哪些事务该政府管,哪些事务不该管。 2.社会管理缺位现象严重
社会管理职能中的缺位现象严重,表现在:当今社会中,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就业问题突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走私贩毒现象严重,对垄断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大,社会治安存在问题等方面。 3.管理体制不顺
在管理体制下,多个部门同时管理一类事项的现象非常普遍,职能交叉、重叠问题严重。如社会保障、保险领域就存在民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多个部门管理的情况;卫生领域更是多头管理,管理部门包括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检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此外,有些部门和岗位的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必要的权力分解或合理分工,权力设置不均衡,事权划分不明确,缺乏制度规范,出现了不受制约或难以监督的权力边缘地带。
3.4、政府在公共服务职能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是指政府为公共事务服务的职责和功能,包括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近年来,政府在公共服务职能上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
2 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公共服务水平较低。政府权力来源于社会,政府理应为公众提供满足其生存和发展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职能的行使重管理,轻服务,忽视了政府作为对民众负有生存照顾义务、公共服务提供者的本质性角色。表现在政府应当承担的一些公益性职能不健全,一些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社会保障水平低,覆盖面窄,就业难、就业慢,住房难,房价高等问题突出,群众反应强烈。另一方面,公共服务缺乏公正性、公平性。而且公共服务不均衡,地区差异大。这集中体现在农村公共服务不到位、农民的公共服务水平低于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广大的弱势群体得到的公共服务严重不足,远不能满足他们对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与强势群体享受的公共服务存在着相当大的反差。上述这些公共服务与公共需求之间的不平衡问题,已经制约到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4、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则
4.1、立足于中国的国情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实施行政改革的基本立足点与现实前提,我国是农业的传统大国,国民经济比较薄弱,生产力不平衡,入世后,为避免农业受冲击农民收入减少,政府必须加强对农业的扶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正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入世后,必须正视我国的基本国情,社会发展阶段,在维护民族工业,国家经济安全的情况下,有步骤有计划,有原则的逐步开放中国的市场,进行政府职能的转变,中国当前政府职能与入世接轨存在很大差异,中国已经成为WTO成员国,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按WTO的规则来改造中国的市场运行规则,政府管理经济的模式和企业的经营方式。加入WTO,我们面临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使“中国特色”与“国际惯例”接轨。
4.2、实行分阶段、分步骤的原则
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加强行政机关的行使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践,积极借鉴人类成熟的政治文明智慧,分阶段、有步骤、有重点进行探索和实践。
4.3、放权让利的原则
没有了资源、政策等优势,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我国今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将创新行政方式,实行党委政府层面和政府内设机构层面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优化再造政府流程,推进审批权与执法权相分享,扩大深化并联审批,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化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同时深化镇级体制改革,继续实行强镇放权,对区属部门实行“权力下移、服务外移、监督上移”,管理和服务职能向镇集中,提高服务效率。
同时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放权让利力度,政府做政府应该做的事,做企业和社会想做却做不到的事。在行政人员方面,则完善公务员管理、约束和激励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实行淘汰制竞争上岗。
4.4、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在纵向关系上,要合理划分财权、事权与决策权。在省与市的关系上,要适当扩大市级政府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面必需的权限。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职能、弱化微观管理职能、减少具体审批事务。在市与区的关系上,要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思路,抓紧研究制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加强社区服务功能的具体措施,加快市级向区级放权,完善区、街功能。在县与乡的关系上,要按照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的要求,全面落实乡镇的职责权限,完善乡镇功能。在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横向关系上,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合理划分管理权限,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做到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管理,合并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克服管理多头,政多出门的弊端。对确需几个部门协调共管的,要按照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主管、协管关系,建立健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清理和减少各类临时机构。通过努力,逐步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5、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
5.1.政府行政环境出现的变化
政府行政环境包括的范围极广,但归结起来不外一国的政治、行政、经济、社会某方面的具体体制,正是这些体制影响、制约着政府对社会的公共管理,并提出的相应的要求。中国自1978年采取改革开放的战略以来,在许多方面都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有的变化还十分深刻和巨大。在已出现的变化中,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对政府的行政无疑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1)放弃产品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所有制结构在保持以公有制为主的前提下,逐渐实现了多元化的结构体制。 (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经建立并逐步趋向完善。 (4)政府面临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的社会需要。
(5)地方政府将更为关注所在地方居民的日常生活和权益,尽管政治、行政体制在一个时期里不会出现根本变革,但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完善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加上市场经济运作后居民更为关注自身的日常利益,参与地方管理的意识随之增强,这一切将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的活动中得到体现,特别是在基层这一级,这必然导致地方各级政府更为关注本地居民日常生活中诸问题的权益,从维护当地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出发,更为重视以地方社会生活诸问题的管理,这在城市政府中表现更为突出。
5.2.政府职能的重新调整
政府职能取决于社会发展形成客观需要。中国行政环境变化的趋向表明,中国政府的职能内
4 容,将在经济管理与社会管理调整两个方面作出调整。
从经济管理方面看,政府职能的调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同企业之间不再保持上下级的隶属关系,解除了政府经营经济的职能。
第二,国家规范经济生活的社会行为,政府执行国家的法律,承担企业社会经济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责,经济行政职能成为政府经济管理的日常的、主要职能。
第三,为通过市场调节促进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国家在必要时运用自身拥有的手段和资源进行调控、指导,政府作为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相应地承担了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
从社会管理方面看,政府职能的调整主要表现在: 第一,提供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
第二,提供社会所必需但无利或微利的公共性社会服务。 第三,加强社会管理。
5.3.政府职能的重新配置
由于多层级政府的存在,政府职能转变在调整政府职能内容后,还存在调整后的政府职能在各级政府间应如何配置的问题,即并非所有层级的政府都承担相同的职能,有些政府职能只能由可能由某一级政府承担,或应成为某一级政府的主要职责。政府职能配置问题除去职能内容分配外,还包括职能承担方式安排,以及权限的划分。
6.结语
政府职能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并受制于社会已形成的政治、经济体制。因而每当社会、经济与政治、经济制度与处于变革阶段,必然产生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以满足变革、发展的需要否则,作为经济上层建筑的载体——政府,将会对发展、变革形成阻力,进而导致由不适应而产生的政治上的不稳定。当代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推动力来自经济体制的变革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因此,中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从上述两个方面去分析其发展趋向及具体的调整内容。具体地讲,内容的调整将集中在经济职能履行的方式及范围,以及一般社会管理职能的扩大与加强;配置的调整,将表现为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地方政府,其职能重点转向地方社会管理,在经济职能上则转向依法管理的经济行政;经济职能的宏观调控与规范,以及部分重要的全局性的经济行政,将由中央政府承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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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职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社会环境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法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功能。简言之,政府职能就是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和功能。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政府职能转变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重大现实问题。
从社会结构调整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联系和互动发展的规律进行考察,社会结构变迁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动因,而与之相适应的政府职能转变,将成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性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职能转变的真正目的在于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创造条件改善硬环境的同时,注重优化软环境以赢得生产要素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再以生产要素的聚集促进硬环境建设,实现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近年来,各地虽下大力气进行专项整治,力图优化发展环境,但收效不够稳定、持久。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政府职能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转变,部门管理体制不配套,依法行政意识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一、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政不分、各级党组织对政府部门的事务干预过多 现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地方之间的权限还不是很清晰,尤其是财政权和人事权,矛盾重重,中央的机构组成与地方的机构的对应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中央机构之间很多相近职能机关并存的现象也很多,这样造成了上有左右责任不清,有利益的事情大家争着做,要承担责任的事情,大家相互推诿。而最终受到损失的还是社会大众。其次还造成机关叠床架屋,加大行政成本,导致人民群众怨声载道。
2、我国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缺位”现象
当前,政府部门仍然管了太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政府职能越位现象严重,政府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现象比比皆是,政府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屡见不鲜。政府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同时又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与政府为社会组织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承诺大相径庭。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许多政府工作人员分不清哪些事务该政府管,哪些事务不该管。政府“越位”现象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二是盛行地方保护。 三是追求短期政绩。四是包办社会事务。政府“缺位”现象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不到位。 二是环境资源保护不力。 三是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 四是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分配不公。
3、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监管不够——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一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二是执法不严,管理松懈,纪律松弛,甚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致使已有法律、规章和制度形同虚设。三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分割不断变换手法,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4、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特别是国有企业直接干预依然严重——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直接干预依然过多,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经济转轨时期又有某种扩展的行政审批制依然广泛存在,特别是企业设立、领导人任免、投资、外贸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亟待清理、削减。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某些政策的实施又产生了强化行政审批和个案处理的副作用。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战线过长的问题依然突出。对非公有经济的限制依然过多,公平竞争环境尚未形成。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混淆不清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如何构建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系,已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传统封建文化和官僚主义的影响根深蒂固
2、旧体制尚未转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前提。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废除单位制,要理顺上下左右的关系,清晰界定各机关的职权,裁撤多余的直接管理经济的部门,归并相关机构,真正做到“小政府,大社会”。从而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制度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迅猛发展,国民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行,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有很大提高。但从总体上讲,政府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不能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一是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行政工作效率不易衡量,担心职能转变会引起负面影响。
二是对政府职能只有大致了解,对本层级、本区域、本部门应履行的职责缺乏科学的认识、清晰的界定。不知道哪些职权应归还社会,哪些职能应得到加强。
三是等待观望,不敢创新。虽然他们也赞成转变政府职能,但行动上却等待观望,希望有现成的东西可以照搬照抄,缺乏创新意识,也不愿主动探索。
四是胸无大局,思考问题往往从小集团或个人私利出发,对既得利益不愿放弃。五是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不负责任,方法简单,方式粗暴。凡此种种都说明部分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不相适应。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因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权力的迷恋使市场机制难以推动作用。因为这种权力可以给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带来利益,失去这些权力,就意味着失去某些既得利益。市场同权力竞争,结果是力不从心,而权力占据上风,也致使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这样,影响行政效率提高,同时产生腐败。
公务员队伍建设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保障政府的抽象职能最终要由具体的人的去行使,因此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决定政府职能履行的好坏。清正廉洁是对公务员的最基本的要求,同时要求提高公务员的办事效率,确保行政机关的高效运转。只有全面提高公务员的素质,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行政机关的绩效才能更上一层楼。
3、政府行政环境制约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职能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影响与制约政府职能转变的要素有:(1)社会环境的变迁。社会环境变迁是决定政府职能转变的外在动力。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政府管理的范围和内容必然将发生很大的变化。(2)公共行政的科学化。公共行政的科学化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动力。从管理科学化角度出发,政府要理顺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各种关系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各部门的事权和职能分工。(3)技术手段的创新。技术手段的创新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保障。技术手段的创新,一方面给政府广泛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提供了充分保障;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在体制上选择更有效的方式,使自身的作用得到最有效的发挥,同时可最大限度发挥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4)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传统行政文化是影响政府职能转变的制约因素。在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行政文化中优秀成分的同时,其中的消极因素也对政府职能转变起到制约作用
第三篇: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党针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所提出的目标和要求,这也是完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领域内的新内容和新目标,也是针对中国传统政府管理体制提出的新概念。与过去管制型政府相比较而言,服务型政府旨在建设一个民主、法治、高效的以“服务”为执政理念的现代政府。实现政府改革与创新,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从官本位到民本位转变,这是政府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政府改革的基本内容和方向。 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应坚持以下原则:
1. 从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
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夯实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政府施政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重新审视和定位政府治理的角色,即“服务”而非“掌舵”
这意味着政府不应过多地具体承担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而是尽可能地以委托、承包、代理等市场化的制度安排,将公共服务呈递责任转移给私营部门及非营利部门,并对公共利益做出积极的回应,这也是服务型政府追求的根本目标。
3.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供给的民众导向制度
政府服务应体现“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原则,以民众诉求为导向,以民众的期望决定策略设计的蓝图,以民众的需求决定服务的内涵和方式。
4.培育公民社会自治能力,建立政务公开制度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强调社会力量的参与,强调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向社会组织的转移。
5.建立政府绩效评价制度
评价标准要具有有效性、效率性、公平性、合法性和政治可行性,要疏通民众参与评估的渠道,让民众评议,让人民监督。
6.加强责任制度的建设
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理念。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第四篇: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难点
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难点是什么?为什么?
⑴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是从投资型的经济发展型政府转向公共型的经济促进型政府。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保持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长,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在政府主导下获取丰富收益的同时,也在支付巨大的成本。政府作为一个主导者,它在行驶自身职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错位、越位和缺位的现象。同样地,投资型的经济发展型政府在当前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问题:①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将GDP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的倾向,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单纯地主导GDP的增长上,忽视社会问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问题。这些政府的官员大多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而忽视长远的利益,他们只是想在自己的任期内尽可能多地增添华丽的“政绩”,为自己的仕途追加更多的资本。②投资高增长引起的经济过热、通货膨胀,随之而来的是物价上涨、土地利用率低等一系列问题;③从总体而言,我国的贫富差距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公共医疗和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提供严重不足。
而公共型的经济促进型政府,从政治的层面上说,政府要确保为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安全、平等和民主的制度环境;从社会层面上说,政府要从社会长远发展出发,提供稳定的就业、义务教育和社会保障,调节贫富差距,打击违法犯罪等;从经济层面上说,其存在是为了纠正“市场失灵”,主要为社会提供市场不能够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制定公平的规则,加强监管,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在公共服务事业的建设上我们正面临着重大的考验,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作用都是十分重要和不可替代的。
⑵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难点是如何协调好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关系调整问题。
政府职能的转变的过程中必然会打破当前的利益格局,这也注定我们会遇到非常大的阻力,这些阻力有来自政府内部的,也有来自社会和个利益团体的,会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政府作为一个主导者,首先政府必须能够从具体的利益关系中超脱出来,单独饰演裁判员的角色,做到公平、公开和公正,而不是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身份,不然就像现在一样不停地有某某官员贪污腐败、官商勾结等新闻了;其次是协调好各种独立的经济社会利益主体;最后特别要关注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让人民大众得到实惠。
第五篇:转型时期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与定位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行政体制改革也步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改革。早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就明确指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那么在当前中国国内经济大背景以及国际环境的要求下,中国如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服务型政府这个目标。本文就中国政府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做出一些探讨,以及对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的定位作一些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政府职能 转变 服务型政府 市场 社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内的面貌日新月异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于2010年由GDP世界第七跃居世界第二,实现了飞跃式的发展。中国的腾飞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必须矢志不渝地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巩固已有的成果创造更大的价值,让改革成果更好更多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创造经济奇迹的同时,中国的政治文明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民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已成为深入人心的价值观念。人民有了更多的权利,同时也享有了更多行使权利了机会(基层民主自治在十七大被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所遗留的弊病日益显现。我国始终无法逃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规律,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
一.我国政府职能定位的现状与不足
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政府是全能型的政府,政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方方面面。当然这对过去中国的发展起到了作用。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稳定与生产力的发展,这种模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生产力的发展需要。由于,我国是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建设方面缺乏经验,唯一可以借鉴的也只有苏联,所以在早期的时候我们党没有正确认识到市场经济的地位与作用,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等同看待,盲目排斥。国家包揽了一切,导致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政府代替了市场,做了本应该由市场做的事,而政府又远非至善与万能它本身固有的缺陷必然会导致政府失败。最终,不但没有行使好自己的权力反而给市场与社会带来了灾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认识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做出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变革,但同时也有一些缺陷。
1.五次机构改革成败得失。从1998年开始的第四次机构改革是规模宏大意义深远的一次。通过此次改革,政府职能有了较大的转变,机构设置相对精干,政府作用更加协调,办事效率有很大的提高。与此相对应,第五次机构改革意义更为深远。它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机构改革,逃出了机构撤并与精简人员的藩篱,用相关报刊的话说,“改革的重心不是瘦身,是强身”。但是纵观历次机构改革,我国政府改革的缺陷也尤为明显。这些缺陷导致我国政府在以前以及今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无法摆脱现有的改革藩篱,路径依赖依然十分明显。所以,要取得突破就必须克服这些缺陷,着眼于将来并且积极的借鉴西方的经验,同时认清中国的实际,走出一条既有中国特色又有成效的改革之路。
2.政府与市场定位不准。我国政府经过多年的改革已经充分具备了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在实践中面对历次金融危机,我国政府都能很好的化解,不仅能够消除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的影响,而且还能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可以说这是我们政府的优势。可是,我们政府虽然经由历次改革(价格制,国企改革等),把相当的权力重新交给了市场,可是似乎放的还是不够。政府仍然做着大量市场该做的事,干扰市场竞争,市场失去原来的平衡,导致市场失灵。政府的不适当干预不但会降低市场的效率还会导致腐败,政府对市场不当的行政干预是造成腐败的根源。所以,政府切实做好本分,该放手的地方坚决放手该管的地方切实管好,是我们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条件。政府始终要认识到一点,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体,政府只是处理市场不能处理的问题以完善市场不具备的功能,这种查漏补缺的功能是政府合理定位的关键。
3.政府与社会定位不合理。政府作为国家的代表行使着两大职能,政治统治与社会管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阶级矛盾不是我国主要的社会矛盾,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我国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社会管理而非政治统治。政府作为一个行政主体,应该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力界限,政府的活动范围应该只限于公共领域,即政府只能依法实行人民赋予其的公共权力。但是政府对私人领域的不当干预不仅无助于树立政府权威而且还会严重的干预到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政府进一步向社会放权势在必行。政府完全可以从不必要的事务中抽身出来,不仅仅可以降低自身的成本还可以满足社会的需求。政府应当致力于在宏观方面把握社会的运行方向,不要试图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只有当社会出现了问题而通过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政府才能以权威第三方的身份出现,解决社会问题,这样不仅仅能使得社会高效的运转也保证了政府的权威,一举两得。
二.原因分析
造成以上种种问题的根源都是对政府职能的定位不准。我国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在政府职能的认识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建国初期,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我国政府职能的主要特征:政府职能是以恢复国家秩序并开始社会主义建设的以党代政型,政府职能的理论和实践开始逐步探索。这种高度集中,党政不分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初期是十分有效的,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改革开放后,我国积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始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萌芽阶段(1978-1984)。这一阶段的特点:政府职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能管制型,但已经开始认识到政府职能要进行转变。这是十分重要的一个起步阶段,有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随后,我国政府开始了进一步的探索,由对政府职能目标的模糊到逐渐完善。经过了近25年的艰难探索,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行政审批。在政府职能的定位方面我国由初期的无视到认识到问题的存在,最终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应该说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但是,实践方面并没有如理论那般完善。如上所述,当前存在问题依然很多:行政审批改革的不完善,要素市场还未像商品市场般完善,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出多门等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我国政府的职能依然没有实现由“划桨”到“掌舵”的改变,政府依然做了许多不该做,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如何进一步实现由理论到实际的飞跃,让政府切实从繁杂的事务型政府中抽身而转变成治理型政府,这需要我国政府进一步的从实践中获得经验并进一步完善理论,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治理路子。
三.服务型政府的正确定位
我国当前处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一步与世界接轨,在获得更多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了更多的挑战。我国政府的管理模式成为我国与世界接轨的一大障碍,政府虽然是一国经济增长的支柱力量,但同时也是使一国经济崩盘的罪魁祸首。那么,在这样的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合理定位政府,让政府合理发挥自身的作用成了问题的关键。我国政府应明确政府的职能,合理使用自己的权力,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好导向作用。
1.调控宏观经济和政策。如上所述,市场虽然能够很好的解决好效率的问题,但是市场也有缺陷,它并不能解决诸如:长期经济增长、物价稳定、通货膨胀等问题。由于存在商业周期,所以经济在一定时间内来说不是持续增长的——危机、萧条、复苏、高涨,这是商业周期的规律。政府在面对商业周期时必须运用适当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摆脱经济萧条,从而促使经济的长期发展。另外,市场具有盲目性。因为市场是以价格信机制为基础的,这就会导致市场生产过量和生产不足,也就注定了它的生产具有短期性,无法应对长时间的发展需求。最后,由于工资与价格的粘性(刚性),短期内市场无法合理处理失业这个问题,而失业率的高低又关乎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能否有效处理这个问题也成为评判一个国家政府能力的关键指标。综上所述,政府在处理宏观经济问题方面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发挥好政府这个作用,适时而又合理进行调控是当前政府的关键职能之一。
2.提供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指消费上具有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的产品。非排他性是指公共物品在一个人使用的情况下不能排除他人的使用,非排他性是公共物品的本质属性。非竞争性是指公共物品在一个人使用时不能减少他人对其的使用。正是因为公共物品的这种特性,市场无法有效的提供公共物品。首先,公共物品具有成本大的特征。政府相对于私人企业具有巨大的财政收入,这种因成本而造成的规模效应恰恰只有政府能够很好的承受。其次,公共物品没有巨大的经济回报。这是相对于成本而言的,由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特征,没有很好的排他性机制能够防止他人使用,所以私人部门在市场规律逐利性的驱动下不会生产这种产品。再次,公共物品具有较大的外溢性(成本与收益的非独占性)。这本就与市场经济的规则相违背,产权是市场能很好运行下去的必要条件,由于公共物品的产权不明晰,所以私人部门不会生产这种产品。由于上述的诸多原因,市场退出了对公共物品的提供,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应该承担起这一职责。我国政府在公共物品的提供方面主要扮演了三个角色:生产者、提供者、安排者。合理的角色定位成为了有效提供公共物品的关键。总体来说我国政府应当逐渐放弃生产角色,把生产以承包等方式交由市场;加大提供的力度,合理的利用提供方式;把权力从市场社会撤出,合理安排,不用行政命令来代替市场规律。
3.消除负外部性。外部性又称为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应,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环境污染是典型的负外部性的表现。环境污染是工业化的必然产物,我国在工业化的进程中也无法避免这类的问题,这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副产品。由于市场经济追求的是效率与利润的最大化,所以必然会导致经济发展与社会,自然发展的失调,这也是为何要强调科学发展观的原因。外部性不仅仅会使经济低效而且会给自然与社会带来灾难,比如上面所说的环境污染。所以,政府应当积极地扮演好作为外在效应消除者的角色,切实的履行好自身的责任。首先,政府应当努力消除负的外部性。负外部性的存在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有权力和责任去解决这个由市场的不完善性所造成的不当结果。其次,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正的外部性。公共物品是正外部性的一个极端的例子。再次,政府应当在消除外在效应的同时,对市场和社会进行合理的规制,形成一个良好的环境,保证同样地问题不会再次发生。
4.维护市场秩序。市场有其自身运行的规律,垄断是市场自由发展的必然结果。然而垄断给市场带来的低效和损失比垄断者获得的垄断利润要多很多。垄断不仅导致市场的低效也会给人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政府应当在适当的范围内,合理的规制市场,让市场在秩序的范围内良好的运行。当然,市场失灵并不是政府干预市场的充分原因,市场有其内在的规律,政府要在这一规律的范围内对市场进行适当的调控,不能过度干预,甚至以政府替代市场。秩序是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秩序意味着稳定,连续和可预期。我国有今天的成就和改革开放30年来稳定的秩序是分不开的。然而,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进一步显现出来,有的甚至已经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果是显著的,但是至今还是未能解决垄断和低效的问题,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仍然并没有改变。国内金融市场依旧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这些都是政府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应该注意的方面。我国应该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公有制的前提下,更好的建设并维护好市场的秩序。
5.促进社会公平。市场经济的一个致命的缺陷是不能合理的进行收入分配。经济规律往往会使资源向富者富集,贫者愈贫富者愈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贫富差距的扩大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相违背。那么,如何在对市场最小的影响下增进社会的公平呢?首先,我国政府应致力于收入的再分配,也即结果的相对公平。这种结果的公平给人民带来的不仅仅是物质方面的满足,而且在消除贫富落差的心理方面也会得到相应的改善。当然,这种结果的公平不是绝对的公平,绝对公平会带来经济的无效率。其次,政府应当促进过程的公平。过程的公平也即规则的公平。政府应当合理规范市场规则,保证同样的过程会有相同的结果。再次,政府应当积极增进起点的公平。教育的公平是起点公平的重要保障,我国应当进一步加大教育的投入,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同时应当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的范围。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中央政府应加大教育投入,要保证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果实。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对学前教育及高等教育加大投入建设,在注重量的同时要保证质。起点的公平当然不仅仅是改善教育就能完成的,但是教育是重要的一步,没有这一步的推动,起点公平的推进将难以想象。温家宝总理曾说过:公平与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社会的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前提与基础,是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政府要大力致力于结果的公平,促使过程的公平,增进起点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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