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建筑设计方案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村镇银行建筑设计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村镇银行建筑设计方案
村镇银行股权设计探讨
文/谢振山
股权决定着公司治理乃至经营方向,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村镇银行的股权,目前中国银监会的基本要求是:总部设在县一级的资本不少于300万元,设在乡镇一级的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在股权构成中,作为主发起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少于20%且必须是第一大股东,单个一般法人企业入股不多于10%,单个自然人入股不多于10%。在此框架下,如何设计村镇银行的股权,本文做一粗浅探讨。
一、村镇银行的资本并非越多越好
资本对经营是双刃剑,资本过小不利于正常的业务运营,资本过大则对利润和分红形成压力。对于社会效果而言也具有两面性,资本过小则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差,资本过大则易偏离小额、分散的轨道,有违扶持三农和小企业的初衷。可见村镇银行的资本并非越多越好,而是要有一个恰当的“度”。那么如何把握这个“度”?至少应考虑三个因素:
其一,资本总量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经济决定金融,经济发展水平从根本上决定了当地银行业的业务层次。大和小总是相对的,东部和中西部差异很大,发达区域和贫困区域更不可同日而语。县和镇发展水平不同,但仅考虑这一点显然不够。关注同业中单笔贷款业务的历史平均水平,以及三农、小企业的现实贷款需求及被满足程度,应当是比较可行的视角。
其二,资本总量要与主发起银行的经营能力相协调。村镇银行作
1 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根本要求是商业、可持续,并非单纯地强调社会责任。如果不能盈利,自顾不暇,必然是短命的。马蔚华讲,“管理的半径决定发展的半径”,从质的角度看同样如此。主发起银行经营能力强,就可以支撑资本较大的村镇银行健康运作,反之,如果忽视自身能力盲目地做大资本,很可能会自掘坟墓。
其三,资本总量要与村镇银行的发展阶段相匹配。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小到大逐步成长的过程,在村镇银行的不同发展阶段,对资本也有不同的诉求。应当逐步增资,形成业务发展、盈利提升、资本增加、业务再发展、盈利再提升、资本再增加的良性循环。在初始阶段资本不宜过大,一方面业务发展刚起步,对资本总量的要求不高,另一方面即使有特殊情况,也可以通过母行和子行联动来解决。一次性把资本做到足够大,很可能把刚刚起步的村镇银行压得喘不过气来,是一种偷懒的做法。
二、主发起银行的股权占比并非越大越好
银监会要求主发起银行必须是最大股东,这实质上是从政策上规定了村镇银行是主发起银行的子公司;又要求主发起银行股权占比达到20%以上,这实质上是防范股权过度分散给经营管理带来的负作用。这些规定毫无疑问是必要的。但在执行中一些地区出现了要求主发起银行股权占比达到51%以上,甚至要求县级政府出保证函为村镇银行风险“买单”的情况,这就值得商榷了,可视为一种片面强调推脱自身责任的本位主义思维,需引起关注。笔者认为设计股权结构应坚持四个原则:
2 其一,资本节约原则。主发起银行做最大股东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股权占比无限大呢?它自身毕竟还要经营。对股权比例的苛刻要求,无疑是导致主发起银行严重缺失的一个直接诱因。
其二,最大限度地撬动民间资本投资的原则。通过主发起银行的杠杆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投向村镇银行,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主发起银行股权占比过大,民间资本的空间就小了,鼓励民间资本更加符合中央政策精神。
其三,制衡原则。在各个股东之间要严防关联关系和共同行动人关系,防止成为民营企业的钱袋子。主发起银行应当对风险负责,承担为风险“买单”的责任。
其四,去行政化原则。股权结构应当考虑本土化、地方化、但要坚决地去行政化。对地方政府干预股权设计的行为应当警惕,防止村镇银行成为新一轮的地方融资平台。
三、村镇银行股权结构持续优化的几点思路
监管引领公司治理,确保主发起银行对村镇银行的主导权。监管引领是我国现阶段银行业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特色,其重要性显而易见。对股东资质的后续审查要加强,对董事和高管资格要严格准入,对分支机构准入和业务监管要精细化。通过完善监管,推动村镇银行健康发展,防止被地方政府或民营企业控制,同时防止被黑恶势力控制。
整合“钱”和整合“人”相结合。事业靠人来干,股权制度是整合“钱”,董事和高管制度则是整合“人”。引进资本要考虑人的因素,
3 要有利于村镇银行的战略实施。只有兼顾了各种优质资源要素的资本,才是优质资本,并非有钱就行。
关注城镇化和以城带乡、以工补农。三农问题由来已久,但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农民非农化也是客观趋势,并且在持续加快中。在这个趋势中动态地思考村镇银行使命,不能不说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股权政策要求实在是精巧而高明。让城市中的银行做主发起人,城乡联动就是必然的了,只要监管到位,以城带乡一定可以实现。在股权随城镇化而优化的过程中,当然应当考虑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因素。
第二篇:村镇银行筹建工作方案
****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筹建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2008年3号令)、《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要求,为切实做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村镇银行”、“本行”)的筹建工作,结合****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精神,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把本行办成产权明晰、股权结构合理,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行筹建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月**日经出资人决议成立****村镇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筹建工作小组组长由***担任 ,副组长由**担任,成员***、***、***、***、***、***。筹建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筹建阶段各项工作,组织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推荐董事、监事候 1 选人,审议通过章程等重大事项。
三、拟设机构概况
拟设机构名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拟设机构住所:
拟设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拟设机构业务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拟设机构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股权结构
本行按照《公司法》、银监会2008年3号令的有关规定和“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合理设臵股权结构。
(一)股本设臵
按照满足拟设机构业务发展和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总股本拟设臵为6000万元,全部为企业法人股,实行等额股份,所有股份同股同权同利,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数额为限对本行承担责任,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股权结构
根据银监会2008年3号令的要求,最大股东是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不低于总股本的51%,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
2 持股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0%。
五、股份募集
(一)募集对象和条件
本行股份募集对象是包括具备条件且自愿投资的境内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
1.境内金融机构作为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
(2)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2个会计连续盈利。 (3)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4)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5)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且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6)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境内金融机构入股须事先报经其权力机构及监管部门批准。 2.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作为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3)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上一盈利。
3 (5)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1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6)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7)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8)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拟入股的企业法人属于重组改制的,重组改制后,该企业主营业务、主要控制人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其重组改制前的经营年限及业绩可连续计算。
(二)募集方式
1.股份定价:人民币1.00元/股。
2.本行为发起设立,股份筹集采用认购方式。愿意作为出资人的企业法人必须以货币资金认缴并一次募足,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价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或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并保证其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法人治理结构
本行将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出席股东
4 大会会议,实行同股同权,一股一票,按所持有的股份进行表决。
本行严格按照《公司法》、银监会相关要求及本行《章程》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对本行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形式变更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在每一会计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有法律和章程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不履行职责召集股东大会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作出修改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的决议,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组织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形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二)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拟设董事**人,由股东大会通过规范的选举办法与公开的程序选举产生。为体现****村镇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发起人可派驻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设立董事人数的40%,董事每届任期 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的,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议不得无故解除其董事职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 5 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本行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本行的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决定本行分支机构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臵;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聘任和解聘本行的行长,根据行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财务和审计(稽核)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拟定本行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章程规定及股东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董事提名,以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选举产生,经银监会核准任职资格后履行职责。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离任时须进行离任审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主持股东会议,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签署本行股权证书和签发董事会决议;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由董事会授权的部分职权。
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应召开4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应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重大事项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董事会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签字,并在会议结束五个工作日内报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送监事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或章程,致使本行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策但未表示异议的董事 6 应负赔偿责任。
董事会在聘任期限内解除行长职务,应及时告知监事会和报送银行业监管机构,未经行长提名,董事会不得直接聘任或解聘副行长、财务和信贷负责人。
董事会设兼职秘书,负责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建、信息披露,以及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其他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报银监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董事会聘任,履行职责。
2、监事和监事会
****村镇银行监事会设监事 5名,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本行董事会成员、行长、副行长及财务主管均不得担任监事。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提名经全体监事2/3以上通过选举产生,经银监会核准任职资格后履行职责。
监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经监事长、1/3以上监事提议时可召开临时监事会。监事会会议由监事本人出席,应由1/2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1/2以上监事列席,董事会通过,重大事项由全体监事2/3以上通过。对监事会提出的纠正措施、整改建议等,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拒绝执行的,监事会应当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股东会议报告。
3、经营管理层
7 ****村镇银行设行长1名,副行长1名。行长人选由董事长提名,副行长由行长提名,报银监部门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董事会聘任,履行职责。行长、副行长任期3年,可以连任。行长、副行长离任时,须接受离任审计。
经营管理层应下设贷款审批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 贷款审批委员会职责:提议并起草本行的有关信贷业务规章和办法初稿;审查本行及分支机构基本客户资信等级和授信额度、审查本行及分支机构提交的各项目贷款、票据贴现、资金拆借或其他授信承诺文件等;指导全行信贷工作,负责全行信贷管理;监督和规范全行的信贷操作和运行流程。
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提交本行财务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初稿;审定本行固定资产的购建及处臵意见;审核本行投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审核本行财务管理方案和费用审批权限,以及在职权范围内对下级财务审批小组授权。
行长对董事会负责,行长行使下列职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行长、财务和审计(稽核)负责人等高级管理层成员;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本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代表经营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负责本行业务经营活动,授权高级管理层成员、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活动;在本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 8 并立即向银行监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行长行使的职权;本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行长每年接受监事会的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行长、副行长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作出经营决策,致使****村镇银行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策的行长、副行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机构设臵和人力资源配臵
(一)机构设臵
****村镇银行设立客户经理与临柜人员等,必要时设立职能部门,配备相应人员。
****村镇银行实行扁平化管理。目前设1个总部营业部,开业后,根据本行的经营状况、扩张要求和当地的需求,报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核准设立分支机构。
(二)人力资源配臵
为进一步建立科学激励机制,合理配臵人力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按照市场需要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服务 “三农”为宗旨,合理配臵人力资源为核心,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扩大经营效益为目的,切实做到精简机构、减员增效,使本行人事管理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六、主要管理制度的起草
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经营管理标准,遵循市场运行规则,体现前 9 瞻性的要求,达到激励约束机制科学,经营管理行为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切实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使成立后的****村镇银行能更好地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成为管理科学、经营灵活、风险可控、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地方富民银行,特制定和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法人治理结构类,主要包括:
1、《****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3、《****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4、《****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委员会职责》;
5、《****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工作规程》。
(二)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
1、《****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书管理办法》;
2、《****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3、《****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机构规范化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4、《****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5、《****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6、《****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办法(草案)》;
7、《****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三)财会、信贷、风险管理类,主要包括:
1、《****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2、《四川北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风险防范及突发事件处臵工作预案》;
3、《****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岗位补贴开支标准》;
4、《****村镇银行股份有 10 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草案)》;
5、《****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授信管理办法(草案)》;
6、《****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责任制度(草案)》;
7、《****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8、《****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咨询审查审批办法》;
9、《****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10、《****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暂行)》;
11、《****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销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12、《****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四)纪检监察、稽核、保卫类,主要包括:
1、《****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没款项管理管理办法(试行)》;
2、《****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管理办法(草案)》;
3、《****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草案)》;
4、《****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离岗审计暂行办法》;
6、《****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五)组织建设、人事薪酬类,主要包括:
1、《****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业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2、《****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意见》;
3、《****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草案)》;
4、《****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5、《****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岗位轮岗试行办法》。
七、筹建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在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基础上,依据银监会关于组建村镇银行的有关要求,筹建工作小组负责组建****村镇银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作为****村镇银行的筹建和开业申请人。开展股本收缴,制定筹建方案,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起草并签订发起人协议,提交筹建申请等。准备阶段工作于2007年6月18日前完成。
(二)筹建阶段。经****核准筹建方案之后,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起草****村镇银行章程草案和主要管理制度;二是落实股本金募集方案,筹集股本并完成验资工作。三是筹建工作小组协商推荐董事、监事人选。四是高级管理人员报银监会审核。五是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筹建报告、章程草案、业务发展规划、主要管理制度,选举产生董事、监事等。六是召开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监事长;聘任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信贷及审计负责人。七是制订分支机构的设臵方案。八是上报开业申请及相关材料。筹建阶段在核准筹建方案的半个月内完成。
(三)开业阶段。按核准的筹建方案抓好落实,做好开业准备。一是按照村镇银行的要求,坚持规范操作,重新制定组织学习管理制度,完成开业申报,完善内控体系。二是明确“三会”及经营班子职责分工,明确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内部职能部门分工及职责,落实经营责任。三是制定引入人才、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对外合作发展的计划。四是制定防范化解风险方案,制定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建立内部控制与考核机制。 12 五是领取营业执照举行开业仪式等,计划于七月十九日前正式开业。
第三篇:民勤融信村镇银行联村联户方案
民勤融信村镇银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
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以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贫困户为主要内容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安排部署和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联系,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全面实施“富民安民”发展战略,我行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深刻认识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县委、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实现富民强县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全面落实“富民安民”发展战略,加快“五化”建设的现实需要。全行干部要充分认识“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大意义,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提升农村工作能力和为民服务的契机,积极参与到推动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来,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农村、深入农户,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民勤做出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联村联户”为载体,以“为民富民”为目的,转作风、抓基层、解难事、
1 办实事,切实做到人民群众得实惠、全行干部受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综合带动: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载体,通过帮扶教育,确保农民的道德素质、法制意识、经济收入、致富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的提升。
2、坚持务求实效:因村因户施策,尽心尽力而为,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帮扶一户,脱贫一户、致富一户。
3、坚持长抓不懈:严格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开展帮扶工作。
(三)目标要求
我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总体目标是“联村联户联真情、为民富民育新民”。在具体工作中,“联村”重点要体现“强基础、帮产业、争项目、创先进”;“联户”重点要体现“解民忧、增民智、帮民富、保民安”。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主要任务
这次在全县深入开展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在落实好县委确定的“人民群众得实惠、广大干部受教育、“三农”工作上台阶、基层基础更牢固、社会和谐见成效”等目标任务的同时,要结合我单位实际,以“联村联户”为载体,以“为民富民”为目的,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要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协调、督促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2、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要充分利用此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间的有力时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调查研究,协助村社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释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3、切实加强基层组织。结合“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指导村级组织的党建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帮助村委班子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致富带富的能力、凝聚群众能力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4、努力培育新型农民。要尽可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政策法规、文化技术、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服务,引导和帮助群众寻找致富的门路,掌握致富的技术,增强致富的能力,确保被帮扶农民成长为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致富的新型农民。
5、全力推动富民产业。紧紧围绕全县“2311”计划的主导思想,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和条件,协助村社完善发展思路,加强思想教育发动,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争取在项目、资金及信息上给予大力支持,扶持农户壮大养殖业、特色林果业,凝聚发展合力。
四、工作范围和工作方式
(一)参与范围
此次“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我行联系的是西渠镇食珍、幸福、建立三个行政村,全行干部要结合实际,充分调查了解村社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一帮一”和“一帮多”重点帮扶工作。(即一名干部帮扶一个困难户,一个干部给农户从道德素质教育、农业政策法规、信息技术资源、致富思路指导等多方面进行帮扶)
(二)联系对象
我行以食珍、幸福、建立三村为联系对象,干部职工以三个村的重点户和贫困户为帮扶对象,实行一包到底制,确保帮扶过程不脱钩,脱贫致富不断线。
(三)工作方式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要按照一次确定联系对象、分期进村入户的办法进行,保持全年联系工作不间断,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要结合指导农业生产,开展节庆慰问等工作,采取专题指导、定期约谈、电话沟通等方式,与联系户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服务。
五、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化解矛盾。行领导班子要督促加大联系村的村务公开力度,实行村务、政务月公开制度,提高群众村级班子的监督作用和各项政策的知晓率,要突出涉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村社发展的“瓶颈”问题,认真抓好各项强农惠农富民政策落实,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维稳机制。
4 二要理清发展思路,拓宽致富渠道。全行干部要以通过各种方法形式,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调研汇报,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帮助群众理清思路,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条件,帮助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拓展致富增收渠道。
三要强化总结检查,突出活动实效。全行干部要根据自己所帮扶农户的具体情况,每年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有针对性的提供致富项目技术指导,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年终要进行工作总结和成效述评,确保受帮扶的农户经济状况每年都有新变化、生活水平每年都有新提高。
第四篇:3-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
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筹建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5”第3号)、《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2”27号)、《村镇银行管理规定暂行》(银监发“2007”5号)、《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银监发“2007”8号)等规章和文件要求,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仁振兴村镇银行‛、“本行”)的筹建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为认真做好筹建工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真正把振兴村镇银行办成主要为兴仁县‚三农‛、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特制定本方案。
一、 筹建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村镇银行管理规定暂行》、《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义农商行‛)第一届股东会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同意牵头发起组建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二、 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兴仁振兴村镇银行筹建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振兴村镇银行发起人会议成立‚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组’)‛作为筹建与开业的申请人。由尤昌文任筹建工作组组长,周志刚、章桂玲任副组长,成员为胡承江、肖强峰、崔兴华、兰昭明、王逸之、熊铃姗,筹建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筹建阶段各项工作,组织筹备创立会议暨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筹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肖强峰任办公室主任,崔兴华任办公室副主任,兰昭明、王逸之、熊铃姗为成员,负责法人治理、机制建立、支农支小服务、内控制度、指标规划、筹股验资、材料写作、组织申报、对外宣传等筹建日常工作。
三、 组建机构的设置
(一) 中文全称: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兴仁振兴村镇银行
英文全称:XINGREN ZHENXING RURAL BANKING CORP.,LTD. 英文简称:XINGREN ZHENGXING RURAL BANK(XRZXRB)
(二)主发起人: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住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振兴大道与环湖路交叉口玉圳园
(四)机构性质: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六)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七)经营业务范围: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结算;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从事同业拆借;6.从事银行卡业务;7.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8.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9.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 出资资金筹集方案
本行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激励与约束、增强服务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由兴义农商行作为主发起人,征邀2家企业法人、13名自然人股东自愿出资入股。
(一) 筹集对象和条件
境内自然人入股本行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入股本行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除外;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3 政府财政资金、‚三资企业‛、私募基金、产业基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非法人企业不得入股兴仁振兴村镇银行。
(二) 股本结构
本行主发起人为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认购股份2550万股、金额2550万元、占总股本比51%;黔西南州鹏程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认购股份500万股、金额500万元、占总股本比10%,黔西南州荷豪制衣有限公司拟认购股份500万股、金额500万元、占总股本比10%,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合计认购股份1000万股、金额1000万元、占总股本比20%;陈平等13名自然人拟认购股份1450万股、金额1450万元、占总股本比29%。单一自然人发起人拟认购股份最低的一户为20万股、金额20万元、占总股本比0.4%,最高的一户为500万股、金额500万元、占总股本比10%。
主发起人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不得低于股本总额的15%;除主发起人之外的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10%,入股起点不得低于100万元;单户自然人股东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入股起点不得低于20万元。
(三) 出资方式
所有发起人必须以货币资金出资,并一次缴足,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价出资。
五、 法人治理架构
(一)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
本行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完善振兴村镇银行法人治理的工作重点如下:
1. 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基本流程; 2. 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 3. 建立健全以股东会为核心的决策机制; 4. 建立健全以监事会为核心的监督机制;
5. 建立资本激励与约束下的发展策略和经营机制; 6. 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反馈和披露制度; 7. 建立完备的风险预警、防控与处理机制;
8. 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二) 股东和股东会
1. 股东。本行股东为依法持有本行股份的境内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享有对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股东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对本行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质询;享有股份分红和参与其他形式利益分配的权利;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转让股份和优先认购股份;本行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应承担以下义务:承认并遵守本行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数缴纳股金;以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行承担风险责任;维护本行的利益和信誉,支持本行的合法经营;服从和履行股东会议决议;当
5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营业地点、经营范围、隶属关系及其他重大事项发生变更时,以及公司解散、被撤销或与其他公司合并、被其他公司兼并时,法人股东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3. 股东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制定和修改本行的章程;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选举(更换)董事和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对本行注册资本的变更做出决议;对本行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对本行修改章程、增加或减少本行注册资本和对本行的合并、分立及解散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董事会、董事长
本行第一届董事会拟设董事5人,由股东会通过规范的选举办法与公开的程序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的,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董事职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本行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本行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决定本行分支机构及内
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聘任和解聘本行的行长,根据行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财务和审计(稽核)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拟定本行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章程规定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届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为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董事会提名,以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通过选举产生,经银监会核准任职资格后履行职责。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主持股东会,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签署本行股权证书和签发董事会决议;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行使董事会闭会期间由董事会授权的职权。
(四) 监事会、监事长
本行第一届监事会拟设监事3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本行董事会成员、行长及财务主管均不得担任监事。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由监事会提名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本行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本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行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7 (五) 经营管理层、行长、副行长
本行拟设行长1名,副行长1名。行长人选由董事长提名,副行长由行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行长、副行长任期3年,可以连任。
行长对董事会负责,行长行使下列职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行长、财务和审计(稽核)负责人等高级管理层成员;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本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代表经营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负责本行业务经营活动,授权高级管理层成员、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活动;在本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监管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行长行使的职权;本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行长每年接受监事会的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行长、副行长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作出经营决策,致使本行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策的行长、副行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 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 (一) 机构设置
开业初期,由行长根据业务需要设置综合管理、业务发展等部门及相应岗位。
本行实行扁平化管理。目前设一个营业机构,开业后,根据本行的经营状况、扩张要求和当地的需求,在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增设分支机构。
(二) 人力资源配置
为进一步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按照市场需要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服务 “三农”、小微企业和社区为宗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为核心,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扩大经营效益为目的,切实做到精简机构、减员增效,使本行人事管理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七、 主要管理制度的起草
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经营管理标准,遵循市场运行规则,体现前瞻性的要求,达到激励约束机制科学,经营管理行为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切实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使成立后的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能更好地坚持为“三农”、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服务的方向,成为管理科学、经营灵活、风险可控、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支农支小‛的‚精品‛银行,不断制定和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 法人治理结构方面
主要有:《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兴仁振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等。
(二) 财会、信贷、风险管理方面
主要有:《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暂行办法》;《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暂行办法》等。
(三) 人事、薪酬、保卫方面
主要有:《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9 《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
八、 筹建步骤 (一) 准备阶段
在成立筹建工作组的基础上,依据银监会关于筹建村镇银行的有关要求,筹建工作组负责筹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作为振兴村镇银行的筹建和开业申请人,征邀股东、制订筹建工作方案,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起草并准备发起人协议,召开发起人会议,签订发起人协议书,预核企业名称,提交筹建申请等。
(二)筹建阶段
经核准筹建方案后,一是起草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主要管理制度;二是募集资金并完成验资工作;三是筹建工作组协商推荐董事长、监事长人选;四是召开创立会议暨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筹建报告、章程草案、业务发展规划、主要管理制度,选举产生董事、监事等;六是召开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聘任行长、副行长;六是召开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
(三)开业阶段
按核准的筹建方案抓好落实与整改,获得筹建批复后,做好向黔西南银监分局的开业申请,获准批复并办理工商登记后,即举行开业仪式。
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筹建工作组
2015年09月24日
第五篇:农安北银村镇银行稽核检查工作实施方案4
农安北银村镇银行农安北银[2012]第4号
农安北银村镇银行2012年4月
营业部稽核检查实施方案
一、稽核目的
通过检查,了解掌握我行营业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各类业务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二、稽核对象及时间
1、被稽核部门:农安北银村镇银行营业部
2、稽核时间:2012年4月未
三、稽核方式:常规检查
四、稽核人员组成:邹洋、盛美玲、刘宏承
五、稽核内容
(一)、现金业务管理
1.库房管理是否坚持“双人管库、同进同出”;
2.库房是否坚持“库钥分管、平行交接”原则;
3.库房门、保险柜副把钥匙、密码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4.现金、有价证券是否入库保管,并有账记载;是否做到账款、账实相符,有无白条抵库,责任分明;
5.现金库存限额是否合理;
6.柜员(或出纳人员)现金尾箱是否实行限额控制,超过限额是否及时入库;
7.柜员现金出入库手续操作是否合规,凭证内容记载是否完整;
8.管库员是否对库存现金合理调配,超库存部分能否及时上缴;
9.查库内容登记、签章是否真实、完整、齐全。
(二)、柜员、授权管理:
1.是否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授权管理制度,对挂失、大额资金收付及错账冲正等需授权的特殊业务是否经有权人授权后处理; 会计出纳人员有无未经授权违规、越权办理业务;是否对大额款项收付及频繁大额支取款等异常现象进行登记或报备;
2.操作员密码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到定期或不定期更换;
3.操作员与操作员代码是否保持一致,柜员临时离柜时是否做到及时签退;
(三)、重要空白凭证、印鉴管理: 1.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全部按种类纳入表外科目进行核算并做到账簿实相符;
2.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坚持“用一笔销一笔”的销号原则,并坚持换人二次销号制
度;手工销号重要空白凭证是否跳号违规使用;
4.柜员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及时入箱(柜、屉)保管;
5.重要空白凭证有无预先加盖印章现象;
7.会计主管(或内勤主任)是否每月对凭证库房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核对;
8.各种业务印章在使用前(包括逐级分发领用)是否在“业务印章保管使用登记
簿”上预留印模,注明启用日期并由领用人签章;
9.柜员临时离柜或营业终了,印章是否及时入箱(柜、屉)上锁保管;有无将印章交他人代盖或代保管现象;
(四)、账务核对制度执行:
1.会计主管(或内勤主任)是否按月检查往来账务、按季检查存款对账情况;
2.对单位结算户(存折户除外)是否于季后10日内向开户单位签发“余额对账单”,并于一个月内全部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是否已做好记录备查;
3.是否每月与人民银行进行往来账务逐笔勾对,并签章负责;
4.是否每月进行同业往来账务逐笔勾对,并签章负责;
5.往来业务是否每月签发对账单,是否坚持逐笔勾对并签章负责;
6.是否坚持每日营业终了进行总分、社内往来、联行账卡、汇差等的核对,是否
坚持换人对帐;
7.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抵押及质押有价物品是否每月清点,账、实、簿核
对相符;帐据是否每月核对相符。
六、稽核要求
1、以稽核检查实施方案为依据,确定稽核重点。
2、稽核人员要对检查的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制作检查底稿,并经
被查人签字确认,按要求填写《农安北银村镇银行业务规范性稽核表》,对稽核
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阅,并对检查的结果负责。
3、检查过后,稽核员向主管行长书面报告,报告内容要反映:稽核情况、发现
的主要问题、提出的稽核意见、落实整改以及稽核处罚情况等。
4、对上报的稽核表格、稽核报告等,须经行长签字确认,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
是地反映,对由于责任性不强等稽核不力,走过场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将
按有关规定处理。
风险合规部
2012年4月日
审批人意见:
审批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