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党支部工作清单
第一篇:标准化党支部工作清单
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资料规范清单
华池县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
资料规范
全县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资料分为基础台账、重点任务落实台账和工作记录三大类。其中:基础台账类分为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3个方面,县委组织部已统一制定相关表册并整理成册(2019年统一下发);重点任务落实台账分为党建责任制落实、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和其他重点任务5个方面,由各党支部自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工作记录类分为党组织会议记录、党小组会议记录、村委会会议记录、谈心谈话记录和驻村工作台账5个方面,3个会议记录和谈心谈话记录样本已统一制定。其它领域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资料参照执行。资料清单如下:
一、基础台账 1.组织建设
1-1.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 1-2.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3.党支部(总支)基本情况
1-4.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基本情况 1-5.村级自治及群团组织人员花名 1-6.村“两代表一委员”花名
1-7.“双培双优”行动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台账
1 1-8.“双培双优”行动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台账 2.党员队伍建设 2-1.党员花名
2-2.流动党员“一对一”联系服务台帐 2-3.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情况 2-4.发展党员(预备党员)情况 2-5.党员转正情况
2-6.预备党员延期转正情况 2-7.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2-8.党员党费缴纳汇总情况 2-9.党员缴纳党费台帐 2-10.党费收支情况
2-11.党员先进模范事迹记录 2-12.党员违纪违法情况记录 2-1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2-14.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 3.基础保障
3-1.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动态管理情况 3-2.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3-3.固定资产管理员基本情况
3-4.离任村干部及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 3-5.党内关怀慰问情况
二、重点任务落实台账
2 1.党建责任制落实
1-1.上级党委党建安排部署、督查指导、考评文件资料 1-2.本级安排部署、落实整改资料 1-2-1.年初工作计划 1-2-2.目标管理责任书 1-2-3.村“两委”班子分工
1-2-4.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规划或党建促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责任清单(目标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
1-2-5.村干部轮流值班服务安排表
1-2-6.党建工作双述双评(述职报告、上级点评问题反馈、测评表、问题清单、整改台账)
1-2-7.党务村务、四议两公开情况 1-2-8.工作汇报、总结 2.组织建设 2-1.换届资料
2-2.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台账(整顿提升方案、工作进展、整顿成效或总结)
2-3.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到村开展工作情况资料 3.党员队伍建设
3-1.发展党员台账(按照省委组织部发展党员资料要求——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28项资料)
3-2.党员积分制管理(党员先锋指数)台账
3 3-2-1.70周岁以上及患病不纳入积分制管理人员名单 3-2-2.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表、汇总统计表 3-3. 党员学习教育
3-3-1.学习计划(必学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
3-3-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3-3-3.党员“冬训”(工作方案、活动安排表等) 3-3-4.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记录册) 3-3-5.党建知识测试资料(每季度1次) 3-3-6.党员个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及研讨材料 4.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 4-1.实施方案、请示、批复 4-2.意见征求表及汇总情况 4-3.谈心谈话记录表
4-4.主持词、上次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剖析材料或发言提纲
4-5.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台账
4-6.民主评议党员资料(个人自评表、民主测评表、评议汇总表)
4-7.向上级党委报送会议召开情况的报告 5.其它重点任务 5-1.“三带三增”工作台账
4 5-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5-3.“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 5-4.“村霸”专项整治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5-5.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工作开展情况 5-6.“村社合一”(“三链”建设)资料
5-7.影像资料及特色工作等(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设置)
三、工作记录
1.党组织会议记录(记录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课、支部集体学习、主题党日(固定党日)、“四议两公开”及相关工作等)
2.党小组会议记录(未划分党小组的不作记录) 3.村委会会议记录(记录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协商民主管理工作、“四议两公开”及相关工作等)
4.谈心谈话记录 5.驻村工作台账
第二篇: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责任清单
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责任清单
项目编号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标准内容 备注
1 组织建设 组织设置
1、正式党员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支部。对于新成立单位或机构要同步成立党的组织。新单位筹备期间,或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或参加短期学习、会议等,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2、党支部应合理设置(若干)党小组,同步设置党小组长。党小组的设置要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以及工作、生产、学习等实际情况来划分,特别是对于党员工作地点分散、业务领域不同、不利于集中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党支部,应设立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必须是正式党员,一般由本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
2 组织建设 换届选举
1、新设立的党支部应召开党支部成立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至5年,党支部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或按期换届需届满前1个月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正式请示,延期换届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2、临时党支部的书记和委员可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临时党支部任期一般不超过1年,最多不超过2年。
3、换届选举严格按照规定的组织程序进行。书记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需经全体党员民主酝酿推荐,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指定。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委员选举需差额,差额人选要不低于20%;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的产生在党员大会上等额选举即可。有选举权党员应超过4/5,会议有效,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相关资料由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归档保存,归档材料包括:召开大会的请示、上级党组织的批复、选票及计票单、选举结果报告、选举党员大会记录等。
3 组织建设 委员配备
1、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2、党员人数超过7人(含7人)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党员人员超过30人或服务员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党支部,要逐步设立专职党支部书记。
4、支委会要对委员进行分工,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可兼任),也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生产委员、青年委员等。支委按分工和岗位职责落实工作,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5、对于设有党建联络员的支部,要严格党建联络员的管理使用,明确其协助工作的定位,不能以党建联络员代替书记或委员履行职责。
4 组织建设
党建部署/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1、每年年初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计划在支部内公开并听取党员意见,计划落实要闭环管控。
2、落实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四同步”(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部署工作或重要工作方案、工作汇报、工作总结等要有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相关内容,切实推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3、每年定期(一般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支部工作总结(含党风廉政、群团工作等等)。
5 组织建设
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
1、有党小组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无党小组的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可与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党课等结合开展,其中主题党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
2、需严格做好会议记录,相关记录要素齐全、规范,通过记录能体现会议的完整过程。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组织生活会、研究发展党员和支部成立、换届的党员大会等含有讨论、表决、研究表决之类内容的党员大会,要完整记录会议整个过程,重点为到会领导讲话、支委和党员的发言要点、相互批评意见、表决过程、投票情况、会议决议等。
3、领导党员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党支部要在活动前及时通知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
4、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本月有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可不召开。
6 组织建设 支委会
1、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
2、需严格做好会议记录,相关记录要素齐全、规范,通过记录能体现会议的完整过程。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
3、支委会内容不仅要包含传达学习文件、研究发展党员、评先选优、支部总结计划、支部换届、研究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党内工作,本支部所辖单位的重大事项也需研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到会委员要过半数,必要时可开扩大会。
7 组织建设 党课
1、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
2、党支部书记的党课必须有相应的党课教案(纸质或电子资料)。
3、讲党课应规范记录党课主题和内容概要等。
8 组织建设 主题党日
1、党支部要在每个季度的末月最后一周制定下一季度的主题党日计划并报上一级党委审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相对固定在一天开展,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提前向上一级党委报备。
2、主题党日活动主要围绕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进行政治学习、组织交纳党费、联系服务群众、开展党务公开等内容开展活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可结合到主题党日活动中来一并开展。
3、按要求认真做好活动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
9 组织建设
常态化组织生活会
1、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组织生活会,可同步开展季度党员先进性评价。
2、组织生活会重点围绕支部建设中的重点难点或支部党员思想、作风上的问题来开展,也可结合业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原因及思想根源。会上,与会同志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3、会议记录应涵盖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支部书记及党员个人相互批评发言记录等。
10 组织建设
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度党员先进性测评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年度党员先进性测评)。
2、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程序规范,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会议记录应涵盖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支部对照检查情况、支部书记及党员个人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发言记录等。
11 组织建设 亮身份亮承诺
1、每个党员要在工作台面上摆放统一设计的党员承诺牌,承诺牌内容每年进行更新,承诺内容应为结合岗位职责制定的具体可行目标或行动方向。窗口党员工作时间建议佩戴党员徽章。
2、党支部要在党员活动室或其他显著位置张贴支部承诺,或通过一定方式公开承诺。承诺每年更新,内容应为结合支部实际制定的的具体目标或行动方向。
3、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形式,每年回顾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践诺情况(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并将其作为党员先进性测评的一个重要评价依据。
12 组织建设 党务公开
1、对照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做好相关事项的公开工作。
2、通过支部的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或其他渠道及时做好党务公开。
13 组织建设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教育党员增强身份意识,要求党员在离开本党组织(辞职、工作调动、交流、挂职、学习锻炼等)或外出一段时间前,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以便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或登记。
2、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3、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离职,3个月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调动(含借用、借调),要半个月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党支部要为党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做好党员基本情况登记。
4、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后,一周内应及时录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
5、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第一联)、回执联(第三联)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组织关系落实证明);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二联)复印件(或扫描件)。
6、对临时组织关系转出党员,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存根(第一联)复印件(或扫描件);对临时组织关系转入党员,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第二联)复印件(或扫描件)。 7.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8.转移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时,转出党组织要将预备党员全套考察材料整理后交至接收党组织,接收党组织要对材料进行审核。
9.每年进行一次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对空挂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等及时进行处理。
14 组织建设 党费缴纳和使用
1、教育党员按月、主动、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2、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并在党员手册(党费证)上如实登记。
3、当月及时将党费上缴至上级党组织指定账户,有关凭证上交党委并留存复印件。
4、每年公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5、如有党员自愿缴纳一千元及以上党费的,及时将党费上交并汇报相关情况。
6.党费的使用按照财政部标准执行,在规定项目内开支,预算审批后使用,使用后按规定报销。 15 组织建设
党务管理信息系统
1、应用和维护好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WEB版,确保数据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2、系统内“组织管理”、“党员管理”、“申请人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人员变动”、“组织换届”、“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费管理”等模块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
16 组织建设 发展党员
1、每年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和培养措施,发展党员向一线倾斜,有意识逐步解决无党员班组问题。
2、支持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工作。28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需经过团组织“推优”程序。
3、入党申请人阶段:
(1)指导入党申请人撰写、修改申请书,要求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不得抄袭,可亲笔手写或打印后签名; (2)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支部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后,填写《入党申请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16 组织建设 发展党员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阶段:(1)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前,需经团组织推荐;非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由党员、党小组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均需有记录;(2)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3)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需有会议记录;(4)支部提交《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上级党委备案;(5)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支委会确定培养联系人的记录可与上一个支委会合并;(6)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表》,指导培养联系人做好培养考察工作;(7)指导入党积极分子撰写思想汇报,每季度书面汇报不少于1次,培养联系人应及时、负责地审阅思想汇报并签字,同时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实际情况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8)督促培养联系人履行职责,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支委会每半年考察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并将情况记录在考察登记表。
5、发展对象考察阶段:(1)确定发展对象前,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留存相关记录;(2)支委会讨论拟确定发展对象后,对拟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会议需有记录;(3)填写《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并提交上级党委,上级党委确认备案后,正式确定发展对象;(5)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需有支委会记录(可与上一个支委会合并);(6)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治审查材料及情况报告;(7)发展对象需参加上级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需有培训证书。
6、接收预备党员阶段:(1)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需有审查记录;(2)支部汇总整理拟吸收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全套材料,报上级党委预审;(3)预审通过后,党委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4)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5)支部或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并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6)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7)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需有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讨论两个及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8)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报上级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在支部大会进行宣布。
7、预备党员考察及转正阶段:(1)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2)组织预备党员参加入党宣誓。(3)要求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入党介绍人(培养人)应及时审阅思想汇报并签字,并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加强培养教育考察。(4)支部每季度组织对预备党员考察一次,考察情况填入考察登记表中。(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半个月提出书面转正申请。(6)组织征求党员和群众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设党小组的,党小组应提出意见;支委会审查,需有相关记录。(7)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8)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需有党员大会记录。(9)表决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需有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讨论两个及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10)上级党委审批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审批结果。
17 组织建设 处置不合格党员
1、对党员先进性测评(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中组发〔2014〕21号文中的标准,以及地方党委制定的标准,客观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
2、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有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三种。
3、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除名应慎重,在除名前党支部应已负责任地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4、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程序:
(1)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
(2)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3)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委预审。
(4)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过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会议应通知拟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参加,听取其申辩,如其拒不参加会议,应做好记录并保存相关证据。
(5)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将处置决定和相关材料送达不合格党员本人并要求签收,拒不签收的要做好记录、保存相关证据,处置决定以适当方式宣布。
5、对收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评议,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
6、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谨慎细致、把握好政策,不明确或有疑问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咨询,做好每一个环节的记录和材料收集工作。
18 组织建设 统战侨务管理
对本党支部所辖范围内的民主党派、归侨、侨胞、侨眷的人员信息情况进行统计,统计数据准确。支委要加强与统战对象的联系,及时帮助解决其遇到的问题,并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9 组织建设 阵地建设
1、有条件的党支部应设置“六有”活动阵地(有一间活动室、一面党旗、一套电教设备、一个支部信息栏、一个党务公开栏、一个荣誉展示平台)。没有条件的党支部可联合其它支部设置“六有”活动阵地。
2、有条件的党支部可将活动阵地升级为“党员之家”。
20 思想建设
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1、党支部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定期开展员工思想状况分析,每半年定期向上级党委(总支)书面汇报一次员工思想状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问题的支委会。通过日常观察、个别谈话、收集汇报、侧面调查、座谈讨论、问卷测评、家庭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群众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引导和情绪疏导。
2、常态化开展“走、传、谈”活动,党支部书记每月至少与支部的党员或群众谈心一次,全年必须与每一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深入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青年团员的思想教育,协调组织落实信访维稳工作,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3、党支部书记对党员、群众做到“六必谈”: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退休时必谈。特别是对先进性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以及违纪党员,党组织要安排专人,经常与其谈心交流,帮助其整改提高。
4、组织开展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党员无信仰宗教,不存在员工加入邪教组织等现象。发现重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时,要对相关人员关心重视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21 思想建设 党员学习教育
1、组织党员每年制定和实施自学计划。强化交流学习,党支部(党小组)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学习交流活动,每年开展一次述学评学。
2、引导有微信账号的党员订阅“共产党员”微信。
3、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推荐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引导党员在工作中强化理论和知识技能的学习锻炼,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
22 思想建设
营造党建文化氛围
1、积极主动宣传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制度标准,宣传主流思想、弘扬正能量,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定期展示本支部党建成果。
2、主动挖掘身边好人好事,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党员、员工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深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及时总结支部好的经验做法。 23 反腐倡廉建设 强化纪检工作
1、每年至少召开2次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解决具体问题。
2、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3、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本单位党员、重要岗位人员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早提醒、早教育,针对普遍性或突出问题应随时开展,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可结合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项目20)一并开展。
4、加强纪律教育,根据不同形势、任务、教育对象,开展常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支委带头严明纪律,并确保支部范围内不发生违反六大纪律的现象。
24 作风建设 强化作风建设
1、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使用等管理制度,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杜绝支部所辖范围内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2、抓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引导和管控,避免出现党员干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以及妄议中央的言行的现象;避免出现党员违反法规党纪或社会主义道德行为、非法上访或对单位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现象;避免出现员工违反法规(包括在业务领域的违纪违规)的现象。
3、对支部范围内存在的作风、行风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有相关的整改措施并得到群众的认可。
25 群团工作
联系群众及激励关怀帮扶
1、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和职工群众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不断改进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有听取党员、群众合理化建议情况记录。
2、对党员反映的以及在谈心谈话或其他渠道中了解到的党员、群众个人问题和困难,有回应、有跟踪、有落实。
3、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相关通知、新闻报道、照片等及时收集归档。
26 群团工作
支持关心群团工作
1、支持和指导党支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工会分会(小组)各项工作开展,积极配合职工之家建设和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定期听取工会分会(小组)汇报。
2、支持和指导党支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团支部(小组)各项工作开展,定期听取团支部(小组)汇报。
第三篇: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支部班子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好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2.每年组织开展4次党建专题研究工作会,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3.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4.重视支部班子建设,抓好支委委员的选配工作,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5.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按照“双基工程”建设要求,把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
7.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在推进基层群团组织建设中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1.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牵头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计划;
2.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等重要党内制度,发扬党内民主。 3.抓好重要党建活动的策划部署和检查督查工作,抓好党建工作总结、创新;
4.经常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好党员义工日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支委委员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落实好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并做好制度落实的督促和检查工作。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第四篇:银行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银行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和我行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按照总行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列责任清单。
一、落实管党责任
1.建立领导机构。建立行长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负责人会议,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形势,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领导完成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2.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自觉承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党的组织与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机制、制度、工作“四对接”。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作党建工作直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抓深、抓透、抓到位。
3.严格党建工作考评制度。把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党小组和党小组长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细化考核指标。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每年要向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本行党员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由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点评,党员、群众代表进行评议。
4.严格党建工作问责制度。对党建工作考核排名靠后或党员群众评议满意度不高的党小组严肃问责;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作为、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评议考核中群众普遍反映较差的党小组组长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调整岗位等处理;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员工思想混乱、业务滑坡、风险蔓延、问题频发,甚至发生案件的党小组长,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思想建设
1.强化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放在第一位,钻研党建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落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日等制度,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1次。结合县行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补足精神上的“钙”。党员每年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2.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行动上当好表率。深入落实总行党委“两个从严”要求,认真学习《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办贷管贷、财务管理、作风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牢固树立规矩无例外、承诺必兑现、签字即认责意识,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3.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总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开展1次员工思想动态调查,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党员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党性锻炼,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
三、规范组织生活
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班子成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防止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凡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个人坚决服从并按分工积极贯彻执行。严格遵守“六不准”纪律:不准将个人意见凌驾于党支部意见之上;不准以任何形式替代党支部决策重大事项;不准对党支部已形成决议评头论足;不准对外发表与党支部不一致的意见;不准泄露党支部拟研究事项及议事过程;不准泄露党支部成员对研究事项的意见。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接受支部党员的监督。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中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决定》,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等优良传统,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述职述廉、请示报告等制度,着力解决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促使党组织和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制度规定办事,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四、优化工作作风
1.深入调查研究。紧紧围绕中央和总行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实事求是的原则,将调查研究工作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管党治行水平。每年要围绕重大问题,组织党支部成员开展1次以上集体调研,带头撰写1—2篇与实际工作有密切联系、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2.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总分行实施细则,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抓实、抓严、抓常作风建设。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五、从严推进反腐倡廉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领导和负责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行工作总体布局。研究制定年度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每半年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重点工作。
2.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促进行务公开、办贷公开、首问负责、贷审回避等制度落实,把好权力运行关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提醒、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廉政谈话,建立并认真执行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加强监督。
3.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先进典型引导、反面典型警示,促进党员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把中央和总行党委有关反腐倡廉的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工作部署等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专题学习至少1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或反腐倡廉报告。领导班子定期开展党性分析或组织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分析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支持纪检小组工作。强化纪检小组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小组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健全组织,配齐干部,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稳定。
六、从严健全制度体系
1.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全行党建制度进行梳理,该废止的及时废止、该修订的及时修订、该新建的及时新建。实施党建制度征求意见制度,重要党建制度出台前,广泛听取党员尤其是员工的意见建议,凝聚共识。
2.严格执行制度。严格落实制度,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制度出台一个、执行一个、见效一个,以制度约束干部行为,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定期地对党内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第五篇:党建工作问题清单100例和基层党支部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清单4张(大全)
党建工作问题清单 100 例
1.对党建工作存在片面认识,没有树立做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谋划、部署党建工作。全年仅召开党建专题会议 2 次。
2.对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管问责手段。
3.对基层党建工作思考不够,缺乏创新,存在经验主义。
4.日常工作中,亲自到基层督促检查较少,抓落实力度不够,如去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多是采用听汇报、看材料的形式,真正走入基层督查落实次数不足。
5.党建工作开展不均衡,个别社区品牌建设力度不够。“两新”党组织建设只满足于落实日常工作,没有形成亮点突出的特色品牌。
6.对辖区党员干部培训力度还不够,习惯以会代训,老党员管理有待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7.党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支部党员年龄偏大,辖区 37 名支部书记,平均年龄超过 70 岁。支部工作在党员思想教育、开展组织生活上发展不均衡,主要局限于集中学习,方式较为单一。流动党员覆盖薄弱,较难参与支部活动,不便于党组织管理。
8.“两新”组织覆盖面不够,整体工作偏于弱化。
9.社区工作缺乏长效长态的工作机制、工作载体和活动平台,社区活动随机开展,各类组织分头行事,各种队伍的服务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统领作用不明显,
资源缺乏有效整合。
10.对党员教育主要还是采取“三会一课”形式,以会代教,教育方法单调,党员教育管理需要加强。
11.对以往党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缺乏总结、宣传。
12.党建工作创新思路办法欠缺,没有将创新工作落到实处,将上级政策与辖区实际结合不足。
13.党建经费投入力度不够,在基层社区,因党建经费来源不固定、经费多少不固定、获得时间不固定造成开展活动困难。
14.在社区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社区之间存在着工作落实程度不同、效果差异明显的问题,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不平衡。
15.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与社区、个人考评的联系并不紧密,对相关党建负责人的追责问效相对较轻,考评机制缺乏有效的贯彻落实。
16.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过程中,工作精力过多侧重于完成新建任务和非公示范点的打造,忽视了其他已建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7.党员教育管理形式单一、缺乏创新,在组织学习教育时,未能充分考虑机关、社区、“两新”组织党员在年龄、文化和职业方面的差别,学习教育针对性不强。
18.党建考核机制不完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落实不到位,考核标准还不够科学规范、激励问责机制还不完善等问题。
19.社区党建后劲不足,没有更好的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党建项目建设只停留在表面,工作难以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制约和影响了社区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20.非公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形式单一,仅仅停留在开会学习上,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
21.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待进一步激发,特别是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22.由于各社区经济条件、干部能力存在差异,在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方面,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
23.社区“两委”班子队伍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问题,部分社区党务干部存在工作主动性不强,教育管理方式陈旧,组织开展活动少的问题,在整合党建资源、挖掘工作潜力上方法不多的问题,社区干部队伍结构素质有待提升。
24.非公党组织在引领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丰富企业文化等方面仍然存在作用发挥不明显,活动开展难、党员发展难等问题。
25.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受年龄、文化等因素制约,部分党员的先进性难以发挥,部分党员意识淡化,党性观念减退,不愿意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主动缴纳党费。
26.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政绩观有偏差,造成工作中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谋划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多,考虑基层党建的少。在党建工作上投入精力不足,安排布置多,亲自抓的少,对党建工作业务学习不够,在指导社区党组织建设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办法,造成社区亮点工作不突出、发展不均衡。
27.缺乏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基层组织制度,工作无
章可循,随意性很大,机制管理不到位。多忙于事务性工作,忽视与班子成员和下级面对面的交心谈心,到社区和辖区企业调研存在走马观花、走过场现象,调查不深入不透彻。
28.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社区党建活动内容单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硬件设施还需提高。
29.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严;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问题突出;社区自管党员多数工资标准无从考证,没有按照实际标准缴纳党费,并且缴费积极性不高,存在催缴现象。
30.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不足: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科学的工作方法还有待加强;在工作安排上,创新力度不够;党建工作考评缺乏有效抓手,奖惩机制不完善。
31.对新形势下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对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和创新,不能以创新的思路、有效的措施抓深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多数社区仅满足于做好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开展活动形式较为单一,特点不突出,亮点不明显,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
32.辖区“两新”组织多,但指导投入还不够,力度不大,导致“两新”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效果不好。
33.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落实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完全等问题,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和制约,激励问责机制不够完善。
34.花费大量的精力用于城中村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稳定和民生工程建设等具体事务,抓基层党建投入精力不足,
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35.基层党员教育管理不深入,不严格。
36.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特点缺乏深入系统地研究,思路不够开阔,工作中易受传统思维左右,导致党建创新工作亮点不突出。
37.没有处理好抓基层党建工作与抓项目建设、抓经济发展的关系,在抓工作中没有均衡用力。
38.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缺少创新抓手,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基层党建工作特色不突出,支部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
39.考评手段单一,考评方法不灵活,对考评结果运用不充分。
40.追责问责机制不健全,存在强考核、弱问责的现象。
41.履行党建责任意识还有不足,缺乏“中心”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就党建而抓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的“自我空转”情况。
42.抓党员的教育管理还不够有力,对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的方法简单、措施不力,管理党员的意识不强、监督不力。
43.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创特色、创品牌的思路还不够新,力度还不够大,在开展党建工作中大多依赖上级安排,党建工作“精品”意识不够强。对流动党员在管理上缺乏有效的措施。
44.党建工作督促检查落实不深入,抓落实力度不大,各党支部对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45.干部队伍建设不过硬,一些干部创新意识不强,思想
观念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在工作上不大胆、改革措施办法少、招数少。
46.党员管理工作抓得不扎实,平时的监管有所放松。
47.基层党建创新力度不够,整体党建氛围不够浓厚,党建特色活动偏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
48.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对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投入精力少,对打造的 2 个社区党建示范点和 1 个“两新”党建示范点关注不够,措施不多,工作成效不明显。
49.党建工作缺乏特色亮点。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缺乏特色,创新性做法较少,工作思路不够开阔,没有提炼出具有工农办特色的亮点工作。
50.开展党建工作标准不高。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要求不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深入。
51.党建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问题整改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
52.党员教育管理有待加强。基层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办法单一;在职党员参加活动的方式比较单一,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53.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社区及“两新”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工作存在不均衡的现象,广文路社区等 3 个社区的特色亮点有待完善;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载体比较缺乏,党员参与率较低,“两新”党组织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54.党员思想教育不够深入。对党员思想教育工作方法不活,思想意识形态引导力度不够,党员干部教育入耳不入心,
没有达到党性锻炼和提高认识的目的,学习教育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55.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上,对党建工作的推进力度不均衡不全面,部分社区党建特色不够鲜明、载体不够丰富,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不够。
56.“两新”党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两新”组织人员构成比较复杂,党员人数少且流动性强,整体工作偏于弱化。“两新”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少,党建氛围不浓厚。
57.社区党建资源缺乏有效整合。社区党建资源利用率不高,共驻共建活动内容单一,形式不丰富。社区之间、“两新”党组织之间党建活动阵地建设情况不平衡,存在着较大差异。
58.部分社区书记、副书记,“两新”党支部书记存在“等、靠”思想,按部就班多,创新能力弱。
59.社区党支部在组织理论学习、时政学习和党课教育采取的方式多是利用“三会一课”读书读报,学习效果不佳。
60.党建载体挖掘不够深,活动开展形式比较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与新形势下社区党员群众需求和街道办事处基础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61.下派到“两新”党组织的党建指导员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心不强,指导不到位,与企业交流联系还不够紧密。
62.党建阵地提升情况不平衡,受制于辖区多为老旧小区,长安路二社区、长安路四社区等党建阵地尚未得到明显提升。
63.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64.“两新”党组织工作落实程度不同,效果差异明显。个别党组织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建设结合不紧密; “两新”党建指导员作用发挥不到位,对企业情况掌握不够。
65.社区党建力量相对薄弱,社区党员年龄偏大、精力不足、思维方式与日益拓展的党建工作要求不适应,制约了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66.党建工作开展不平衡。对社区党建重视多一些,投入时间、精力多一些,对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研究的不多。
67.执行党建制度要求不严格。在高标准、严要求推动“三会一课”“一征三议两公开”等党建制度落实上不细致、不规范。
68.创新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社区党员教育管理仅限于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民主评议、发展党员等,存在程式化、形式化,缺乏活力等问题。
69.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到位。党务工作者队伍后劲力量不足,基层党支部委员普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
70.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待提升。部分基层党组织只满足于落实日常工作,没有形成亮点突出的特色品牌,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党组织在党员中的威信度和凝聚力不高。
71.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基层党员管理不严格,党费未按工资比例收缴,组织生活会参与率较低;党员教育方式单一,缺乏吸引力。
72.党建创新意识不强。思想上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
够,满足于做好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缺乏创新精神。
73.“两新”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两新”组织整体工作偏于弱化,工作运行机制不畅,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
74.工作成绩不突出。在党建工作创新方面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抓落实的力度不够,不能很好的统筹兼顾。
75.发挥作用有待加强。一是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与经济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社区党建工作因衔接不好、延续性不强造成弱化;三是落实决策部署有差距,对以目标管理统领全局的认识不够,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76.基础建设有待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不牢,社区党建工作“两极分化”; 阵地建设多以版面代替整体,党建氛围有待提升。
77.群众工作有待密切。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到社区多是指导民生、安全、信访等方面工作,对党建关注少;常以事务性工作繁多为借口,不能及时深入基层去听民意解民忧,满足于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78.亮点特色有待创新。党建工作上投入精力不足,安排布置多,亲自抓的少,在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办法,造成社区、“两新”工作亮点不突出、发展不均衡。
79.党建基础不够扎实。由于辖区 60 周岁以上党员人数偏多,开展学习教育及志愿活动存在一定困难;社区党建阵地硬件设施还需提升,活动内容单一,形式不丰富,效果不
明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不尽人意。
80.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到位。社区自管党员党性观念淡薄问题突出;“两新”党组织普遍重经营、轻党建,党建活动开展次数有限;党员教育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81.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不足。在党建工作落实过程中,仅限于完成“规定动作”,没有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开展党建工作不够大胆,缺乏创新意识,遇到问题有畏难情绪;党建工作考评缺乏有效抓手,奖惩机制不完善。
82.党群服务中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开展活动较少,党建品牌影响力较低,党建工作氛围不够浓厚。
83.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有缺失,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抓得不紧,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沟通交流少,了解不深入,方法不多,效果不好。
84.对党建阵地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社区党建阵地氛围不浓厚,工作缺乏特色亮点,服务党员群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85.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方法不多,对党建工作抓落实不够,对分包社区的调研指导不多,督查问效不多。在协调辖区单位上,各单位之间没有形成正向反馈机制,没有真正激发出辖区单位融入区域化党建的内在动力。
86.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不平衡。重视点上打造,忽略面上整体提升,存在社区之间党建工作落实程度不同、效果差异明显的问题,辖区党建发展不平衡,没有形成“街道党建一盘棋”。
87.考评机制缺乏有效的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与
社区、个人考评的联系不够紧密,更多采用批评教育的方式,重约谈轻问责,导致《末位淘汰制》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88.“两新”组织党建管理有待加强。工作精力过多侧重于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的打造,忽视了其他已建“两新”党组织作用发挥,对辖区内“两新”党组织的情况把握不到位,缺少走访调研。
89.基层党建工作与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工作在落实上没有均衡用力,部分党建工作有布置安排,无督促检查,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没有做到督查指导跟踪问效。
90.党建工作的载体创新不够,基层党建工作特色不突出,支部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
91.非公企业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企业负责人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投入不够。部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还不能做到统筹兼顾、互促共赢。
92.非公企业党务工作人员难以固定,影响工作开展,大部分非公企业无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变动也比较频繁,造成非公支部党建工作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
93.履行党建责任意识不足。缺乏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存在就党建抓党建的现象,各项工作大多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94.思路不够开阔,党建创新工作不突出。对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党建工作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措施不到位,导致机关党建特色亮点不突出。
95.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形式较为单一,不够灵活。基层党员教育管理不深入不严格,教育方法缺乏灵活性。
96.党建经费投入力度不够。机关各单位普遍存在着党建经费少、投入不足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党建工作的开展。
97.党建工作缺乏深度认识。认为党建工作是服务于生产经营的,没有把抓党建工作提高到和抓生产经营一样的高度去重视,总是怕党建活动多了影响生产经营,思想上重视不够。
98.党建工作缺乏创新思维。对新形势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特点缺乏深入研究,对一些新思路、新观点、新要求应对不够,特别是当前企业还处在困难时期,没有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99.党建工作缺乏主动意识。各党支部工作主动性不够,支部间的沟通与协助不到位,公司党委未能及时将基层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引导督促工作做得不够,致使支部工作缺少亮点。
100.党建工作缺乏浓厚氛围。党建氛围及宣传工作还存在短板,没有形成具有说服力和吸引力的党建宣传阵地,削弱了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党建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
基层党支部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4 4 张
目
录 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党组织副书记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1.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年初召开一次,总结回顾上党建工作,研究本党建工作和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七·一”前召开一次,总结回顾上半年党建工作,自查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下半年党建工作和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拟定“七·一”纪念活动方案。此外,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2.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每年召开 2 次专题会议。年初召开党建工作大会,总结回顾上党建工作,部署本党建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七·一”前召开“七·一”纪念大会,隆重纪念党的生日,总结回顾上半年党建工作,部署下半年党建工作和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表彰党建先进典型。
3.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委(总支)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党建工作计划,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每半年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支部要与每个党员签订《党员承诺书》,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年终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考评。
4.全面落实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书记、副书记(或分管党务副校长)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党组织每年组织班子成员开展 1 次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形成 1 篇调研报告。明确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年至少 2 次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指导、走访谈心、结对帮带、上党课等活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上 1 次党课。
5.制定党建工作整改责任清单。针对教育工委党建工作检查通报意见和专项督查指出的问题,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时限,并由党组织负责人牵头落实整改措施。
6.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党员中层干部和党小组长全年参加组织生活不少于 12 次,普通党员全年参加组织生活不少于 10 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 2 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至少 1 篇。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作具体量化规定。党委(总支)要督促指导下属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内组织生活日常管理制度,采取随机抽查、走访了解等方式,推动基层组织生活严肃规范。
7.开展“一个党组织一个党建项目”研究。从工作实际、破解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补齐工作短板出发,量身定制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书记领衔开展项目研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细化措施全程推进,总结提炼形成成果。充分发挥“书记项目”牵引作用,推动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与教
育教学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争创“一校一品”党建文化特色示范学校。
8.开展党建工作创先争优工程。按照《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选树培育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规定,积极选树培育优秀党员,争创教育系统示范党组织。开展“星级党支部” 创建和“党员示范岗”、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积极向教育工委推荐优秀典型和“七月阳光”题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9.健全完善党员管理工作制度。坚持党员学习制度、党委(总支、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考核、党员志愿服务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员责任区”,坚持开展党员“亮身份、作表率”活动,做好《党员手册》使用管理工作,以制度规范党员的自身行为。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受到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要制定帮扶计划,及时做好帮教工作。
10.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梯队,把优秀青年群体、高知群体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材料规范,用足用好教育工委下达的发展党员指标,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11.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积极推进“海棠花红”先锋阵地建设,基层阵地政治功能全部实现规范化。加强对党员
和党务干部的培训,每年至少开展 2 次党员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的全员培训。按党章要求做好党委(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按标准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党委(总支)每季度召开下属党组织书记例会,检查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台帐进行检查,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提出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指导性意见。
12.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每年末,党组织书记向教育工委作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大会或书面);召开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会议,接受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参加评议的群众代表不少于参会人数的 20%。党委(总支)要组织下属党组织书记就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行专项述职,党委(总支)书记逐个点评。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1.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认真履行抓学校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管党治党任务落到实处。
2.主持研究制定学校党建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任务亲自协调。
3.明确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党建工作专项资金,强化基础保障,为党建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4.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定期听取党务干部党建工作汇报。党委(总支)书记要做好下属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任务分解,督促执行落实。
5.主持召开每年 2 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党建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
6.主持召开班子组织生活会(每年 1 次),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带头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 1 次),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7.以问题为导向,研究确定党建工作重点项目、特色项目,围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每年开
展专题调研不少于 1 次,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代表进行讨论,形成具有特色的党建文化品牌,抓好党建有形化建设。
8.带头落实走访联系群众制度,每年走访慰问党员群众活动不少于 2 次,主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不少于 2 次,与党组织班子成员、下属党组织书记(或联系点党员群众)和先进典型普遍开展谈心谈话。
9.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会议,带头开展党建工作述职。党委(总支)书记要听取下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并逐一进行点评。
10.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树立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形象。严把党员发展关,抓好党员后备队伍建设,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和动态管理。
11.针对教育工委书记在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会议上的点评意见和党建工作检查通报意见,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时限,牵头组织实施。
12.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其他党建工作。
党组织副书记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1.严格落实学校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协助党组织书记研究策划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重要活动,协调各方力量,扎实推动学校党建工作开展。
2.配合党组织书记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根据党建工作计划,协助党组织书记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任务,定期组织开展党内培训和党员远程教育。
3.牵头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创优,围绕党建工作重点项目、特色项目开展调研,认真总结党建工作先进经验并及时推广。
4.研究制定先进典型选树培育方案,注重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落实具体培育措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5.研究制定“七·一”纪念活动方案,组织系列纪念活动,提出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名单。
6.协助党组织书记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把党员发展关,规范发展程序;做好新党员的考察培养和审核把关,确保发展党员数量、结构、质量符合要求。
7.定期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谈话,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和动态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8.牵头做好《党员手册》的使用管理,建好党组织台帐。
9.牵头做好每月党费收缴工作。
10.党委(总支)建制单位,每季度要主持召开 1 次下属党支部书记例会,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检查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每半年对下属党支部进行 1 次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做好情况反馈。
11.做好党组织(含下属支部)的按期换届工作。
12.贯彻落实上级和党组织书记部署的其他党建工作。
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1.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2.根据学校党组织部署安排,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把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
3.认真参加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会议。
4.挂钩联系 1 个党建工作联系点(年级组或教研组),推动党建工作扎实开展。每年到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 4 次,包括上 1 次党课、督听 1 次组织生活会。
5.每年开展党建工作调研 1 次以上,向党组织提出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1 条以上。
6.经常性与党建工作联系点和分管条线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抓好联系点和分管条线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
7.根据学校党组织安排,参与对下属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的督听指导。
8.贯彻落实上级和党组织书记部署的其他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