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流程
第一篇: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流程
毕业生提档、办理报到证流程
毕业生提档流程
(1)由接收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开具《调档函》;
(2)持《调档函》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东校区数学楼214室;电话:8486651)开具《档案去向表》;
(3)凭《档案去向表》到学院档案馆学生档案管理科(西校区办公楼401室)提取个人档案。
委托他人提档流程
若毕业生因故无法来学院提取个人档案,需委托他人提取档案者,除按照《毕业生调档流程》操作外,另需办好下列手续,方可办理。
(1)毕业生本人《授权委托书》;
(2)毕业生身份复印件; (3)代提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调档函复印一份。
《报到证》初次办理流程
2014/12/12 11:15:41 点击: 165
一、适用对象
湖南省内高校毕业、从未办理过《报到证》且在择业期内(毕业后两年内)的毕业生。
二、办理步骤
步骤一: 持以下材料到毕业所在学校的就业工作部门(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数学楼214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介绍信》
①身份证。若非本人办理,则需加上“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学校每年
6、7月集中办理时段则不需要)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即《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或《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任意一项即可。
步骤二:本人持步骤一中所需的三项材料再加《介绍信》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长沙,介绍信上有详细说明)办理。
步骤三:在报到证办好后,新的报到证蓝联由本人持有保管,白联须放进档案袋。
三、注意事项
1.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
2. 《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在网站首页左下角“办事指南”—“学生办事相关表格下载”中可以下载。表格需自行下载填好,并由系部盖章。 3.《介绍信》上需毕业生所在学校的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4.《报到证》的办理需要经过两个部门。首先毕业生持相关证明到毕业院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开具介绍信,随后携带包括《介绍信》在内的所有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第二篇: 报到证办理流程:
(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分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分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尚级主管部分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换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分意见一栏处签章)。
(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换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
(3 )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4)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并获得毕业文凭者,毕业离校时,可根据学生本人意愿,按获得的自学考试学历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但毕业时还没有能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本人要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在毕业后三年内通过全部规定课程考试并获得毕业文凭者,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也可按自学考试学历发给报到证。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毕业时或在毕业后三年内取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本人可凭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相干材料到省人事厅申请办理高一层次学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同一填写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按自学考试学历登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注:湖北的全日制助学班(自考)可以办报到证。
程序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分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分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分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先容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先容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补办手续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分开具先容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分开具先容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分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第三篇: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程序
1、毕业生本人持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作接收证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
者,须提供本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前往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16办公室)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认真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所有内容并由相关部门签章;
3、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高校毕业生就业
协议书》前往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湖北省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备注: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湖北工业大学马房山校区内),乘710路到荷花村站下即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27—87678400(总机)
2、已授予学位者,带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12.2.23
第四篇:关于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办理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
一、毕业生首次办理《就业报到证》需要材料
1、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申请回原籍的此项可略)
2、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个人信息数据库。
二、毕业生二次办理就业报到证(改签)需要材料
1、原《就业报到证》
2、已签订过就业协议书的,须有原接收单位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改签意见。
3、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申请回原籍的此项可略)
4、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在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上报毕业生个人信息数据库
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补办程序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丢失的,须由本人向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来毕分办统一办理,所需材料:
1、学院出具遗失证明
2、填写《遗失补办申请表》(河南农大就业网公告栏里面自己下载打印)
3、档案科复印学生入学当年高考录取审批表
4、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对于2003年之前毕业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
3、当年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4、毕业学校学籍部门出具《学籍证明》
5、接收单位证明
四、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
毕业生改派须在择业期内办理(毕业后两年内),逾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须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或直接到相关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手续
第五篇:毕业档案和报到证手续办理通知
关于2013届毕业生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的重要通知
接湖南省教育厅文件,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将在我校学生离校前为我校毕业生集中办理《报到证》。
一、《报到证》的主要功能
《报到证》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的身份证明,是到就业单位报到和参加工作初始时间的凭证,是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回原籍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的依据。
毕业生应在报到期限内到报到证开具单位报到。
二、2013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已落实正式就业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并且用人单位要求办理《报到证》的同学,请5月15日前将填有协议书编号、用人单位电话、本人联系电话、家庭电话的《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交招生就业处和所在系就业专干老师各一份,学校将《报到证》的报到地址直接开具到用人单位。逾期将由毕业生本人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接收函、学校介绍信去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2、其他同学的《报到证》,一般情况下由学校统一办回生源地,[例如原籍为娄底(娄星区、涟源市、新化县、冷水江市、双峰县)的同学《报到证》的报到地址开具到娄底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每位毕业生应将自己的就业信息在各系就业专干老师处登记,以便学校统计就业率。
3、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暂无就业意愿,暂不愿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根据往届毕业生反映的情况,往届毕业生去广东省参加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考试才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一般情况下其他同学不需要办理。
①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请于5月15日前来招生就业处咨询登记。
②7月15日后毕业生个人去长沙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凭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学生档案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签订《201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两份),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和长期联系方式。
③暂缓就业协议一旦签订,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半年内,毕业生不得单方面提出终止协议,省中心亦有权拒绝为其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三、全体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要来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到证》,领取时本人需带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编号(学校主页----招生就业----就业信息网--顶端协议书编号查询)请毕业生相互转告。咨询电话:袁老师8370995
毕业生办理档案的相关事项
一、 毕业生归档材料包括:1中学档案;2毕业生登记表;3毕业生体检表;4学生成绩表;5实习材料;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7《报到证》存根;8学士学位登记表;9各种奖励及惩处材料。
二、 为规范学生档案转递制度,同时方便毕业生就近、及时转递档案,对毕业生档案转递作如下处理:
1、高校学生档案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鉴于档案的机密性特点,档案转递不允许本人自带。
2、本省应届毕业生档案拟定于当年七月底前以邮寄的方式全部转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市教育局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择业期两年内免收档案保管费)。
3、外省应届毕业生档案因转递要求复杂,请自行联系好档案接收单位后,传真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至档案馆代为邮寄。在传真件上须注明详细邮寄地址、联系电话、收件人、邮政编码以及原班级学号。
4、己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以系为单位,填写好“毕业生档案转递登记表”相关信息,连同调档函一起,派员统一到档案馆516室办理相关手续。
5、如毕业生现有住址发生改变,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
档案馆办公地点:新图书馆5楼北
档案馆联系电话:0738-8372886
自动传真号码:0738-8377361
考上研究生的同学请将调档函交给我,我统一去办理。其他同学的档案最好是以班为单位填好登记表去档案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