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画面安装合同
第一篇:户外广告画面安装合同
广告画面安装合同范本(确定版本)
广告牌喷绘安装合同书
甲方:宜昌市超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依照《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牌喷绘安装等一系列事宜,
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类别(名称):宜昌市超人广告公司户外广告牌画面喷绘,以及跟踪维护、保修
二、合同期限:2011 年 2 月 24 日到 2012 年 2 月 23 日。
三、单价协议:
1、城区部分:包含宜昌市中心、伍家岗、东山开发区、葛洲坝等区域1.5元/平方米;100平方以内按2
元/平方
2、城郊部分:包含高速路段、机场周边等区域2.2元/平方米;100平方以内按2.5元/平方
3、夷陵区部分:夜明珠至小溪塔路段2元/平方米;100平方以内按2.5元/平方
4、当阳市3元/平方米;
5单次挂招商广告200元/次.县城另算
6、其他区域以协商价格为标准。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以第三条协议确定的单价以及安装的实际面积为标准,进行月结。于次月15日以前结清.
五、资质提供
经双方约定,乙方提供为完成本合同所需文本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
5、操作工人保险
6、工人相关操作证
件
7、安全承诺书 (以上由复印件加盖公章生效)
六、质量验收:
1、乙方喷绘安装要检查广告画面的整洁、美观、拼接完整;(拼接由喷绘公司负责)
2、乙方须对广告画面安装后进行跟踪维护,吹松吹散主动修复;
七、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乙方所悬挂画面内容审批的责任;
2、甲方必须根据相应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户外广告牌安装维修费用,不得拖延,不得非法扣减。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保守甲方相关商业机密、及时完成工作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和验收单。
2、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完毕后将现场周围清扫干净;在操作过程中遇到自身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或意外状况,需及时与甲方或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施工中的操作安全和交通安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转包和擅自分包,乙方应保证其所选任或雇请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关的工作资质。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外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按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 因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不对广告牌主体结构造成损坏,若有损坏应按原样恢复或赔偿。
7、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工作及时提交验收报告。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无故单方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甲方有权有要求乙方重做,更换,或相应减少价款。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风险责任承担
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及保修保质期内,应当保证安全作业,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乙方制作安装人员和乙方雇请人员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构成对第三人侵权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双方因合同事宜发生争议,可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
乙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月内提供相应的公司资质证明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其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条款,经双方签章后,与主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全年广告画面设计委托合同书
*****广告有限公司全年**广告画面设计委托合同书
广告客户(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广告代理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公司”全年广告画面设计服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具体合作项目内容及要求
广告画面设计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2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服务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广告画面设计服务,本项目施行单项设计画面计取服务费用,每项设计费用人民币元整(大写)(RMB:元),服务期限12个月。在合同执行中,甲方不得将任何广告项目转由其他公司服务,否则视为违约。如在未结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或无充分解约理由的前提下,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仍属于违约,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付款方式
按月总合支付服务费,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
五、知识产权约定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拖延;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反馈修改意见。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2、乙方需按照事先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有义务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时上门服务
4、乙方有义务接待甲方的客户,并以甲方的设计名义提供优质的服务
乙方要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其他作品。
七、违约责任:
1、设计初稿完成后如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甲方不享有此次合作所产生的作品的任何权利;
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交设计作品,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设计费用。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日期:
第三篇:户外广告安装合同
发包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方:********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甲方要安装的广告牌匾位于***新城区全宁街与林西路交汇处,由乙方制作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
具体安装项目及效果以甲、乙双方约定核实(见附表)
一、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总造价(包死价):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2、 工程付款方式:首次付款人民币¥1400.00元,竣工验收后,当天结清余款人民币¥1400.00元。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 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备。
2、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四、工期:
1、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定金后三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毕。
2、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工程损失的的3%支付违约金。
五、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工程款全部计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本合同未尽适宜,根据工程实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御玺园户外看板设计、制作、安装工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工期:进场之日起20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进场时间甲方另行通知,超期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如有调整,以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二、工程造价
本工程暂定价:¥:元()。具体见报价单。实行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安装数量结算,此工程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制作费、运输费(货到安装指定位置)、装卸费、材料损耗、税费、利润、审批等一切费用,土建单位的配合费已由甲方支付。如有停电,乙方自配发电机发电,费用自理。
三、付款方式
1、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工期保证金各为合同总价的5%,廉洁合作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在第一次付款时扣留,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视工期、质量、廉洁合作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2、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6%;
3、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甲方审定总工程款的80%(包括预付款);
4、结算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报甲方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户外看板保养期(一年)结束后或全部户外看板拆除后视质量情况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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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付工程款时间:根据甲方财务制度规定,工程款每月16号、次月1号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结算工程款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建筑安装发票。
四、施工管理质量要求
1、因天气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画面受损,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免费维护或更换。因人为导致户外看板破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有甲方负责。
2、乙制作安装的户外看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户外看板画面规格:长米,高米(具体详见图纸要求)。
(2)制作方案:角钢圆管结构,镀锌板框架封面,混凝土基础预埋,彩色喷绘。
(3)基础预埋、基础体积、施工材质须具体安装合同附件图纸的要求。
(4)户外看板应该能抗10级台风,否则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并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需拆除原嵩江中路现场有一块报废的户外看板并回收处理。
3、乙方保证在本工程完工后能够顺利通甲方营销部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质量验收。制作本户外看板所用的材料、工艺必须经甲方营销部及相关部门认可。如未能达到以上要求,乙方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施工时不得对甲方建筑物造成损坏,如造成损坏乙方承担一切维修费用,甲方应为乙方现场安装施工提供协助。
5、本户外看板产权归招甲方所有,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处理户外看板的所有材料。
五、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材料质量缺陷或其他原因导致户外看板安装工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或延误工期的,或户外看板被大风吹倒、吹折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2、乙方负责户外看板报批等各项工作(费用自理),在履约期间,乙方负责处理好与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如户外看板设置位置、内容等被职能部门处罚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质量违约:因乙方原因累计2次(含)以上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经甲方核实的,则合同质量保证金罚没(合同总价的5%),并且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提前解除合同或另加罚款合同总价的10%,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工期违约: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按2000元/天支付工期违约金,累计10日历天(含)以上的按5000元/天支付工期违约金,累计15日历天(含)以上的合同工期保证金罚没(合同总价的5%),并且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提前解除合同或另加罚款合同总价的10%,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材料违约: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所有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甲方招标要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等证明文件。设备、材料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监理签证认可方可投入使用,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同时适用违约责任第1点规定。
6、施工配合违约:如乙方现场的施工班组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或不配合甲方工程进度要求的,第一次处警告,累计二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班组及项目经理,如因此造成材料交货逾期或不能按合同工期通过质量验收的按“质量违约、工期违约”规定处罚。
六、其他重要约定
1、廉洁条款:乙方同意如有违反《合作单位廉洁合作承诺书》所规定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扣罚廉洁合作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乙方签署的《合作单位廉洁合作承诺书》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安全条款:乙方在供货、安装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于甲方无涉;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并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一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3、成品保护条款:乙方要做好成品保护及材料保管工作,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及验收交付之前如发生材料偷盗、损坏现象均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并无偿修复,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工程成品损坏的,照价赔偿,并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一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4、结算精度条款:为确保工程结算的及时性,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甲方递交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特殊情况延迟的需报甲方批准,延迟天数最长不超过30日历天。否则视同乙方自动放弃向甲方结算的权利。同时为保证乙方上报结算的准确性,如结算时审减金额超过乙方申报结算5%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该审减金额5%以上部分的5%的赔偿金;如结算时
审减金额超过乙方申报结算10%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该审减金额10%以上部分的10%的赔偿金。
5、风险条款:乙方在报价时已经充分考虑到原材料、人工、安装及运输行情的波动,承诺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原材料、人工、安装及运输行情的价格波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定牌定价材料除外),并承诺不以此而影响工期及合同的履行,且不以此为由而申请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的变更。
6、清场条款:乙方供货或安装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场地卫生,防止环境污染、施工噪音,否则甲方有权处罚。
7、财务风险提示条款: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财务部的制度规定申请本合同所涉相应工程款项。如因乙方帐户被封或者账务变动没有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甲方相应工程款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或付入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函的形式通知甲方。如未按照甲方的相应规定而导致支付或付入不能正常使用的,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特别说明:总包方在向业主(甲方)收取工程配合费后不得另行向分包商或供应商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临时设施、水电费等除外),违反规定的视同总包商违约,业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总包合同,并对总包商处以擅自收取金额二倍的罚款,对分包商或供应商处以擅自支付金额一倍的罚款。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篇:1户外广告安装协议合同
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户外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
2、材料: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
2、支付方式:
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起10 天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2.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
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三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