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环
第一篇: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环
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制约因素研究
冯 长 《 人民论坛 》(2011年第14期)
【摘要】村镇银行在我国的发展面临着内外因素的制约。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因素主要有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村镇银行信用认可度较低、新型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等方面。我们应当从政策上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水平,抓紧完善农村新型社会信用制度,以促进其健康发展。 【关键词】村镇银行 制约因素 改善 对策
当前,农村金融体系是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因此,提高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缩小城乡差距,构建新型的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势在必行。近年来,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试点到推进的发展历程。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截至2010年6月末,已经开业的村镇银行有214家,正在筹建的村镇银行有52家,但这与银监会的规划目标仍相差甚远,村镇银行在我国的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因素的制约,既有内部因素的制约,也有外部因素的制约。其中,外部因素制约是阻碍村镇银行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因素
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因素是与内部因素相对而言的,它指的是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发展环境的制约。
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相关配套政策还没有完全到位。尽管银监会已陆续发布了村镇银行的行政许可及监管细则,但对村镇银行的财政支持力度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完全出台,很多配套政策还没有完全到位。表现在:一是大多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执行的是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比农村信用社的标准要高;二是村镇银行没有享受到税收政策的优惠待遇。根据我国银行业营业税率的征收情况,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率基本都是3.3%,而村镇银行和商业银行一样都是按照5%征收;三是再贷款利率没有享受优惠待遇。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利率一直以来都低于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表现了国家在政策方面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而村镇银行作为新兴的服务于农村、农民、农业的金融机构,却没有享受到和农村信用社同等的政策待遇,把村镇银行同商业银行同等对待,这对村镇银行的成长和发展非常不利。
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过度和不足。我国银行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监管模式采取的是“低门槛、严监管”,其中“低门槛”指的是国家对村镇银行的设立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要求较低,这对于快速增加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覆盖面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严监管”指的是监管机构实行比较刚性的监管措施,这有利于村镇银行设立初期的规范化操作,避免出现失控现象,造成金融风险。但在实际操作中,又很难实现政府的政策意图,如村镇银行设立时的持股比例要求就不尽合理。这些问题充分表明,我国银行监管机构对村镇银行的监管还缺乏足够的经验,同时监管的力量还略显不足,监管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社会公信度比较欠缺,村镇银行的信用认可度较低。村镇银行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相比,在社会认可度方面存在着明显不足,它的知名度和信誉度短期之内很难建立起来,直接结果就是刚刚成立的村镇银行很难吸纳到农民的个人存款,而想要贷款的农民却很多。通过分析,可以得到原因:一是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开始建立的网点较少,农民不敢将钱存入;二是村镇银行没有国家背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都具有国有和集体背景,这些金融机构经营多年,深受农民信赖,让农民感到放心,而村镇银行却没有这样的背景。
地方政府定位不清,经常存在不当干预。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应该体现在:充分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民发展生产,积极促成和协调农村金融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不断提高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只有经济水平提高了,才能提高农民存贷款的积极性,从而不断提高区域内农民的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这样既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能促进村镇银行在广大农村地区的迅速发展。但是,实际操作中,一些设有村镇银行的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政府对村镇银行的组建、管理和监管干预过多的问题,尤其是对村镇银行的放贷业务干预过深。
新型社会信用制度、信用体系的建设滞后。当前,我国农村信用制度、信用体系还是传统占据主要地位,很多农村尤其是比较落后的农村长期以来形成了一些观念,很多农民认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都是国家开办的银行,小额贷款就相当于国家发放的扶贫款、赈灾款和救济款,这些贷款不贷白不贷、贷了也不用还了,国家的钱不用白不用,傻子才还。这样的信用观念直接导致了农民借贷不还,没有信用约束,因此,尽快建设新型农村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势在必行。 改善村镇银行发展外部环境的对策
为了促进村镇银行健康快速发展,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就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改善村镇银行外部发展环境。
加大政策对村镇银行的支持力度。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要加快村镇银行的发展,不断拓展其生产空间,给予其足够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其健康快速发展。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一是适当地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实际发展状况、资金供求状况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地确立贷款利率;二是在一定年限内对村镇银行实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支持其发展初期不断壮大;三是央行要像支持农村信用社一样,支持村镇银行,给予其同等支农再贷款的优惠政策,以帮助村镇银行解决资金难题,扩充其资金实力;四是监管部门应出台促进村镇银行与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竞争和发展的有关政策,帮助村镇银行增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此外,还要建立一定的政策协商机制,针对村镇银行面临的发展难题和实际困难,协商统一给予其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帮助村镇银行尽快发展起来。
加强监管,完善政策,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加强村镇银行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要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和运营水平。政府应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个人或商业银行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银行监管部门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检查考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突出村镇银行的支农指标的考核。监管部门要对村镇银行的贷款对象和资金用途严格控制,保证村镇银行对农民的适当的贷款比例。要适度控制村镇银行的担保额度和担保行为,尤其要控制村镇银行与控股银行、重要关联人的相互关联授信。要适度控制流动性风险,要求村镇银行建立与控股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相互支持机制,保证控股银行在流动性方面对村镇银行的支持。要积极引导村镇银行逐步建立健全完善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村镇银行应对风险的抵御能力。
加强宣传,提高自身公信度。创建初期,村镇银行应加强宣传工作,不断地利用各种广告和公关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将村镇银行的性质、服务宗旨和自身特点,以及开展的主要业务介绍给广大农民。村镇银行还要充分利用接近农村腹地的地域优势,坚持深入农村经常拜访客户,不断提高影响力和美誉度,对农村的一些影响力比较大的文体活动比如庙会提供赞助,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不断扩大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和提高自身公信度,随着自身公信度的提高,广大农民逐步熟悉其性质和业务后,就会打消顾虑。这势必会有利于提高村镇银行的储蓄能力,不断地增加存款。
政府明确定位,减少行政干预。政府要不断推进农村的金融市场化建设,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利用市场规律,规范行政行为;要正确落实各项地方政策法规,努力提高自身的金融市场调控管理和服务能力;要从逐步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不断扶持金融产业,处理好村镇银行、政府和企业三者的利益关系,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减少破坏金融生态行为;要建立起包括工商、税务、金融机构、公安、财政、检察、法院和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在内的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协调统一的工作体系,要坚持从制度上、体制上和机制上逐步改善村镇银行生存和发展环境。努力减少和杜绝政府的拉配郎行为,以负责任的态度减少不符合要求的融资需求,做到支持发展但不干预具体业务,努力为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经营环境。 抓紧完善农村新型社会信用制度,加紧信用体系的建设。农村的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在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地方投融资软环境、提高农村整体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想促进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首先要抓紧建立面向农村的、为广大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其次要在农村地区逐步建立为农民办理农村集体土地、农民住房抵押的贷款业务服务机构;要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成立和开发专门面向农村的保险业务。政府应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引导农民成立互相提供担保的担保基金,鼓励农民自由结对,相互提供担保;要充分利用政策倾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建立一批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通过招商引资引导城市商业担保机构到农村为农民和中小企业、种养殖户提供担保服务;还要积极探索实行大型农机具、农业机械等动产的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从各个方面降低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外部市场风险。
第二篇: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摘要】村镇银行的设立,对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多元化、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已经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作为新生事物,村镇银行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尤其是在市场准入制度、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及政府扶植力度等方面面临着严峻挑战。因此,应该从设立模式、提高盈利水平、金融同业合作及加大政府扶植力度等方面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以促进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村镇银行 市场准入制度 同业竞争
一、引言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2.77,0.00,0.00%)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其设立和发展无疑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村镇银行发展的步伐加快,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研究逐渐增多,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意义的观点。
对于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具备的优势,杨晓东、常文利(2010)认为村镇银行在运营方面具有与生俱来的优势,以服务“三农”为初衷,得到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另外制度设计上产权明晰、机制灵活,有助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章芳芳(2009)认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村镇银行各具特色,村镇银行的主要优势在于能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提供更便利、更充分、更有效的金融服务。对于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唐晓旺(2008)认为,由于村镇银行组织创新能力不足、存在较高的市场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村镇银行在进行组织创新过程中要逐步建立创新扶持机制、可持续发展运营机制、风险转移机制、合理的监管机制,村镇银行的创新机制要在探索中不断前进。
对于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的定位,阮勇(2009)认为村镇银行在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目标三个方面的定位不够明确,从而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朱海城(2010)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应支持业绩优良的村镇银行扩大股东人数,防止一股独大,这样既能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实现资本构成多元化,又可以改善村镇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应注重维护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和决策权,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邹力宏、姚滢(2008)认为应从产品、客户、主要竞争地三个方面对村镇银行进行合理定位,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建立科学合理的村镇银行管理制度。
目前虽然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村镇银行的发展优势、存在问题和市场定位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探讨,但是现有研究成果还存在许多遗憾和不足,有待在理论上进一步深化,尤其是在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制度、盈利能力、金融同业合作及政府扶植力度等方面的研究相对较为缺乏。基于此,本文拟在对我国村镇
银行发展的现状分析基础上,着重对我国村镇银行发展所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以促进我国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二、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
为解决部分农村地区“金融真空”和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2006年12月20日,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村镇银行的设立首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湖北等6省(自治区)开始试点。2007 年1 月,银监会制定并发布《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为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合法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村镇银行从2007 年3 月1 日开始试点,全国首家村镇银行———惠民村镇银行成立,2007年5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村镇银行的监管。2007 年10月,中国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由先期6 省(区)扩大到全国31 个省(区、市)。截至2011 年末,共有726 家村镇银行成立。
目前,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地位稳步上升。首先,村镇银行业务品种创新较多,除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结算、贴现等银行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外,各地村镇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业务,如土地流转质押贷款、林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业务品种。其次,村镇银行运营效率较高,由于村镇银行层级简单,决策链条短,使得村镇银行提供贷款程序便捷、时间短,这使得村镇银行在金融市场竞争中逐步建立了坚实的客户基础。最后,村镇银行的设立在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的同时,推动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与农村社相比,大部分村镇银行贷款年利率都较低,且借款和还款时间更为自由,如湖北汉川农信社一年前贷款利率在7%~12%左右,民间借贷利率在18%左右,而村镇银行平均利率为7%~8%左右。较低的贷款利率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扩大了农户的融资需求,同时有利于农村地区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服务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的构建。总之,村镇银行的设立标志着农村金融改革由存量改革进入到增量改革阶段,为艰难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注入了新鲜血液,为我国“三农”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是农村金融改革重要的里程碑。
三、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缺陷
村镇银行的大规模推广进展受到抑制的根源在于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缺陷。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虽然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但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个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这样的规定,一方面将市场上一些积极想进
入金融市场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拒之门外,致使市场准入门槛抬高,发起人选择面过窄,限制了村镇银行的普及推广;另一方面大型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村镇银行盈利能力低、运营风险大、员工素质低、投资回报慢,如果发生破产风险还会影响发起行的信誉,所以主要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的态度很不积极,村镇银行的推广进展相对比较缓慢[1]。另外,村镇银行大多是作为独立法人机构设立的,这样的银行经营规模小,综合服务水平低,发挥的功能不到位并且发起行设立独立的村镇银行管理成本较高,经济效率较低,不具有规模效应,而且新设银行经营管理易受发起行干预严重,丧失自主性,逐渐沦为发起行的分支机构。
(二)盈利能力受到限制
由于农村市场的特殊性及客户群体的局限性,村镇银行主要的业务以向农户和微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为主。目前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为2~10 万元,其中二万元一下的小额农户贷款无需实物抵押担保,只需根据农户的信用状况来决定是否贷款,且贷款的期限较灵活,利率也可以在国家基准利率的基础上略作上浮自行商议决定,通常较农信社低。这种小额贷款限制了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首先,村镇银行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应该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客户结构以大客户为主,但是,村镇银行为了服务三农,业务必须符合农户和中小企业需要,也就是必须经营适合农村市场需要的小额贷款为主。村镇镇银行因为其出身的特殊性,限制了其在更广阔的市场上攫取利润。其次,与一般的贷款业务不同,小额贷款业务考察的并非商业信用而是个人信用。因此,贷款的风险难以量化评估,通常的办法是派专门人员实地调查。但是每个客户的贷款数量少,而贷款的人数又非常多,如果村镇银行想在小额贷款业务上取得成绩,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经营成本很高。最后,小额贷款因其发风险大,成本高,应采用更高的利率来维持经营的高成本,但是在中国农村市场推动高利率非常艰难,社会上普遍认为村镇银行如果要为“三农”服务,利率越低支农效果才越明显,现在村镇银行的小额贷款利率甚至比农信社还要低,这严重制约了村镇银行的盈利水平。
(三)市场竞争实力弱
在原有的农村金融市场上,高端的较富裕客户业务规模较大,是大中型商业银行的稳定客户,中层客户市场长期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占领,低端客户往往金融需求较小。
村镇银行在这种环境下拓展业务、抢占市场,势必加剧竞争。第一,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本来就具有很多优势,如结算系统完善、公信度较高、服务质量较好等。许多农村企业及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户一直是大银行的固定客户。为了攫取市场利润,很多大银行开始关注中小客户需求,甚至推出了一些专门的支农产品(5.55,-0.05,-0.89%)和业务[2]。
第二,县级以下的金融机构竞争日益激烈。农村信用合作社虽然在制度和经营上存在一些缺陷,但是因为其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时间较长,经营与农村相关的业务经验较为丰富。此外,近几年,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市场比较活跃,争夺了
部分贷款业务。部分农户也通过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解决了部分金融需求。第三,一些外资金融机构,也参加到竞争的队伍当中,相对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的热情更高[3]。
(四)政策扶植力度不够
村镇银行自成立伊始,就肩负着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社会责任,而支农贷款的特殊性使得村镇银行的发展受到很多限制,但村镇银行在政策优惠上却并未获得与农村信用社同等的待遇。村镇银行在营业税、所得税方面,比照其他商业银行的标准,但农信社不仅在税收上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还对农信社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由于村镇银行在履行支农使命时的负担较之农信社更为沉重,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村镇银行则逐步放弃支农目标,而像盈利目标倾斜。
四、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村镇银行设立的新模式
显而易见,村镇银行设立的条件过于苛刻制约了村镇银行的推广进程,但是由于银行业风险的特殊性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有限,短期内设立村镇银行的条件放宽可能性较小。而规模化、批量化的成立村镇银行更有利于发起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推进村镇银行发展,2010 年5 月,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为村镇银行提供了三种发展模式
———“总分行制”、“管理总部制”、“控股公司制”。这三种模式各自的优势和劣势都很明显,因此,在今后设立村镇银行的过程中,选择何种模式应该因地制宜,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展模式。比如,总分行模式适合发起行在一个地区内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而如果发起行想将网点铺设至全国各地,管理总部制和控股公司制应该更符合要求[4]。
以上三种发展模式至今都还处于尝试阶段,并没有大规模扩张,也没有任何一种模式对村镇银行的设立表现出强大的推动或促进效应,因此仍需对村镇银行设立的新的模式不断探索,不能拘泥于现有模式,对于那些可行性强、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确实有推动作用的模式都可以积极大胆的尝试,争取早日帮助村镇银行走出发展困境,推动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扩张。
(二)提高业务盈利水平
首先,小额的贷款业务因其具有支农的社会效应,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目标之间存在矛盾,所以村镇银行应该在盈利也服务社会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如果村镇银行业务不能做强做大,就将小额贷款业务持续经营下去,逐渐培养自己优秀的稳定的客户群,在这种长期的流动中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
其次,推进村镇银行利率市场化进程,这样村镇银行经营的小额贷款可以根据市场的供求决定而提高利率水平,银行经营小额贷款的高成本才能收回,利润空间才能扩大。
最后,村镇银行应该学习吸收外国社区银行经营小额贷款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例如农行在推行小额贷款时,曾借鉴格莱珉银行经验推出一套“五”字客户调法———看、摸、查、访、网。这个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也要注意因为中国农村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环境与国外差异较大,所以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符合自身特色的小额贷款经营方式,提高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推动村镇银行持续发展。
(三)加强与金融同业合作
村镇银行以现在的实力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不具备优势,但为了在农村站稳脚跟,就必须面对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压力。村镇银行不能以价格战略等“硬碰硬”的手段竞争,而应争取在竞争中求得共赢。首先,可以积极与大银行展开合作,如面对金额过大的贷款,村镇银行可以与大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完成,这样既不损失客户,又有效的分散了风险。其次,村镇银行要学习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业务成功的经验,吸取教训,少走弯路,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强大起来。由于金融产品具有易复制性的特点,不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严重趋同。村镇银行作为未来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就必须凸显自己的特色与优势,争取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村镇银行要充分发挥自己机制灵活、决策链条短等优势,积极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要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产品创新。例如,在种植业为主的地区开发适合种植业的贷款、在养殖业为主的地区为农户提供适于养殖的金融产品[5]。
(四)加大政策扶植力度
首先,政策上应该政策上应该给予村镇银行贷款性利差补贴,并允许村镇银行申请央行在贷款,提高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其次,使村镇银行享受与农信社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对村镇银行发放涉农贷款进行风险补偿或奖励,降低村镇银行提供涉农贷款的经营成本,促使村镇银行坚持服务“三农”的目标不动摇;最后,应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提高村镇银行的风险抵抗能力,增强存款人对村镇银行的信心,同时,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发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保险品种,增强农户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第三篇:村镇银行发展的几点思考
不同产权模式、组织体制、治理方式的村镇银行纷纷组建,作为服务县域、服务“三农”的这类新型银行机构,尤其需要因地制宜,办出特色,发挥作用。有的人士不考虑县域之间的经济差距、产业构成、信用环境,也不考虑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规模、网点有限等情况,试图在“村镇银行”字面上总结出某种现成模式。为避免先验观
点扼制村镇银行创新能力,笔者主张因地制宜,科学创新,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出现多样化与多层次的金融服务,达到激活县域金融服务的目的。
一、正视村镇银行的具体模式受多种因素制约.村镇银行的具体模式受县域及治理等因素的影响。每家村镇银行的治理模式与业务运营特色,受到产权及构成、资本规模及控股银行、县域环境与经济发达程度、自身网点数量和科技水平、员工素质及创新能力、股东大会及决策、经营团队与业务策略、业务模式与风险防控措施等复杂因素影响。试图对受各种因素影响而有不同特征的村镇银行,总结或抽象某种发展模式、业务策略、经营方法,我认为注定难以成功,县域县情、乡风民俗、银行差异,注定不可能采取固定的运行模式。
村镇银行的个体差异决定,我们难有标准模式可以概括。就投资者的构成与并表监管的模式而言,就有多种途径差异。具体有银行独资的并表模式,银行绝对控股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表模式,银行相对控股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并表模式,银行绝对控股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表模式,银行相对控股下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并表模式。既有注册资本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而规模类似于农村信用社的微型村镇银行,也有注册资本超过3亿元、近乎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规模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大小与多少,影响其经营网点的延伸,决定其科技投入的能力,影响其客户构成与变化。
不同县域的村镇银行会清晰论证自身定位。国定贫困县、省定贫困县、经济发达县,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与银行业竞争力有较大差异,这决定了不同县域的村镇银行会优选自身的合适业务模式。如四川,有的县正在实施城乡统筹试点,推进工业化、开展城镇化建设,银行自然会不失时机支持加工业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有的县正在实施灾后重建,恢复生产与正常生活,这类县灾民抵押担保能力成为空话,银行支持重心会优选建筑、建材企业,恢复受灾企业生产经营能力、提供就业机会也成为重要且现实的任务;有的县仍是纯粹农牧业县,工业基础极其脆弱,注定其会支持广大农户;有的信用环境极差,自然会采取抵押与质押方式;信用环境好的县,必然会推行信用放款方式;有的网点发展快,覆盖范围大,可以更多服务“三农”;有的网点发展慢,影响范围小,暂时只能服务有限客户,等等。
银行经营策略差异也与政策导向差异相关。银行感觉党政重视程度的不同,其采取的经营策略也不同,员工与文化的本土权化进程也不一。党政采取的扶持与激励措施差异,对于银行的评价与社会对村镇银行的认同度与信赖度也不相同,银行应对的策略自然有会发生变化。这种由里外复杂因素决定的组织体制、产权模式、并表方式、治理模式、经营策略、服务流程、业务品种等差异,必然呈现出多样化、多元化特征,这也符合改革试点追求的“多层次、广覆盖”目标。试点阶段就主观认为村镇银行的某一种模式或某种经营策略,注定会影响改革试点效果和扼制村镇银行的创新能力。
二、村镇银行的经营策略取决于县域的经济状况与需求.村镇银行的经营模式与策略,当前有多种差异。差异主要体现在服务群体先后、服务对象选择、服务途径、业务方式、信贷品种、利率高低、信贷多少、期限长短等。就是同一家村镇银行,其决策、执行与监督层面也有发展方式的争议。我认为,县域信贷投入不足,大量资金流向大中城市,严重影响了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步伐,拉大了农村与城市的发展差距,设置村镇银行就是要增强县域就地媒介资金的能力。服务“三农”、支持县域应是村镇银行的最重要任务。在村镇银行开业之初只有一个网点、其覆盖面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就地服务“社区”、就地媒介资金是必然选择,在网点有限、银行电子技术使用受到限制的情况下,片面或狭义理解服务“三农”的内涵,反而不利于增强村镇银行就地媒介资金的能力,不当的导向与不尊重村镇银行业务发展规律的美好愿望,最终会影响村镇银行的组建与发展。在县域资金严重流失、农业种植、生产养殖、农产品加工信贷需求暂时有限且涉农信贷日益萎缩的情况下,如果客户缺乏这方面的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发展基础,具有生存力、发展力的村镇银行不可能贸然投入。将现代银行引诱入日益狭窄的传统领域,注定不会受到投资者响应、发起银行的认同与经营者的响应,经营商业银行既要审慎,又要与时俱进,推进具有市场前景、竞争能力、比较效益的产业与客户。诸如在地震极重灾区,面对可以救助和迅速恢复产能的企业信贷需求、具有可靠行政资
源保障且能够稳定民生和努力实现公共目标任务的项目,村镇银行不能不作为优先选择服务的对象。暂时失去家园、缺乏抵押担保能力和还款能力的受灾个人,需要政府统筹综合救助和支持,作为纯粹商业行为的银行信贷,明显地不会无条件信贷介入。在地震重灾县优先试点村镇银行,正是需要这类机构快速的决策、灵活的经营、高效的信贷服务,去支持和促进社会急需且安
全的项目形成生产能力,或在自身风险防范能力增大、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为政府实施灾后重建、推进公共服务建设提供配套的银行支持。这在种背景下,我们仍然采取常规思维开展监管与评价工作,注定也有形而上学之嫌。作为一家新型商业银行,其选择的服务介入点、当时的市场定位与经营策略,一般应该是理性且符合县域实际的。即使是其选择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票据等不同的业务,是个人优先还是法人优先、其服务需要政府配套还是不需要政府配套,这均应充分尊重法人治理,尊重县域实际,尊重银行实践。
三、村镇银行应围绕服务县域、服务“三农”大胆自主创新.村镇银行原本是增强县域金融竞争力、提升金融服务有效性、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的产物。村镇银行的根本任务是避免资金继续外流,增强就地媒介信贷资金的能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实际上是适应社会发展规律,促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城乡统筹。特别是设置在城乡统筹试点县的村镇银行,本质上是冠名“村镇”、服务县域的现代商业银行,就应当遵循银行的规律,紧密地扎根县域、服务包括“三农”在内的各个具有还款能力的县域信贷消费者。围绕县域的信用环境、法制环境与金融消费者的行为与习惯,积极推进小额信贷、联保贷款,区避免将村镇银行办成传统的典当行。而在信用环境欠佳、信贷消费者习惯不佳,诚实守信观念未树立、第一还款来源有瑕疵的客户,的确需要运用抵押、质押和保证等方式,既支持客户的信贷需求,又防范自身可能面临的风险。作为追求商业可持续目标的村镇银行,如何选择支持加工业、服务业、采掘业、建筑业、种植业、养殖业、房地产业,这的确需要研究县域客户的预期收益与风险,研究产业政策与调整,研究客户的商品和劳务的竞争能力与市场影响力。正确处理银行业务的量本利关系,科学把握金融运行的象数理本质,遵照效益性、流动性、安全性原则,大胆实践,努力创新,在服务县域、服务“三农”同时,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
四、主观主义和本本主义不利于村镇银行创新实践.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成为重点中的重点时刻,推出村镇银行改革试点,这本身是一项尊重事物。首家村镇银行__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至今运行三周年,该行选择的模式,适应了工业不发达、群众脱贫致富的需要,通过四条途径探索代理服务,已经为2500多客户提供信贷,显现了求实创新。如果不尊重村镇银行的现实选择,我相信不会走出其特有的发展路径。如果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城乡统筹县、地震重灾县、信用环境欠佳的县、工业基础极其良好的县、纯粹牧业县也套用或照搬某种方法,注定也不会有好的效果。特别是在四川的模式中,相当部分县域的行政资源组合、党政必要的激励与约束力度日渐增强,村镇银行业务发展超乎预期,之所以开业的14家村镇银行均能够在一年之内实现赢利,本质就在于因地制宜、求实创新、各显特色,不搞一种模式。我们不主张村镇银行试点只有一种模式,对其业务发展的模式自然也不强求只有一个。如果认为村镇银行只有一种模式,并持固有的论点,就是主观主义,就是本本主义,就不符合科学观,也不是与时俱进。
五、村镇银行改革试点应大力提倡创新实践、科学发展.村镇银行正在试点,仅采取的产权模式、并表方式就有五种,业务与定位模式就更多。目前就对某种发展思路、业务途径、服务重心进行主观定义,可能会限制创新,扼制丰富多彩的实践。只要资本充足、审慎经营、指标达标、操作安全、收益可靠、拨备充足、股东放心、党政满意、稳步增长,就应当引导和鼓励机构可持续发展。村镇银行名称同,家家风格不相通;县县需求有差异,行行策略会变动;时时信贷在调整,岁岁文化渐渗透;行行科技在进步,招招创新不放松;只望观念作调整,形而上学丢空中;共同努力勤探索,村镇银行显奇功!
第四篇:村镇银行加快发展的核心工作就是
创新
--在第四届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论坛上的讲话
十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蒋正华
各位嘉宾、各位同志、朋友们,今天很高兴能有机会再一次和很多朋友见面,并且来共同探讨村镇银行发展很重要的问题。 中国经济社会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同时,金融业也在迅速的发展。对于银行业来说,这些年来,规模在不断的扩大,体制在不断的完善,监管不断的健全。从规模角度讲,看到一个资料,按总市值来计算,中国工商银行已经超过摩根大通,成为世界第一。当然这跟市值的波动有关,不过至少中国的银行可以与它们较量一下了。另一方面人民币的地位也在不断的提高。比如有不少的外国专家一直提出这个建议,认为IMF应当把人民币纳入到一揽子货币当中去。最近我们看到像沙特这样的国家,跟中国并不是联系十分紧密,都提出要把人民币作为其储备货币之一。此外,新加坡最近提出要建立人民币的亚洲金,可能要走到香港、台湾前面。所以人民币在国际的影响确实有了
很大的提高。
我觉得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也会沿着中国银行业、金融业发展速度这么一个轨道很快的发展。现在村镇银行数量不算太多,假如要跟美国比,只有百分之几的一个比例。但是我们发展的势头很好,而且需求很旺。我觉得我们村镇银行发展有三个方面的压力和需求都是促使其未来很快发展的因素:一方面现在我们有大量的资金在寻找出路。可以看到,全世界目前都感到中国人来了这么一个势头。如买房产、兼并等这些活动很多。民间的资金也很多。国务院36条,对民间的资金提出了一些很多新的政策。刚才同志讲资源是困扰村镇银行的难题,但是我觉得随着我们不断的深化改革,这个问题是会不断的得到缓解的。从供给方面这样,而且从需求方面讲也是有很强的需求。
今年上半年,大概中小企业普遍遇到一个困难,缺钱、缺电,电荒、钱荒。我觉得这也是村镇银行正好能够发挥作用的一个环境。所以从供需两个方面来讲,村镇银行都有加快发展的环境。再有一点就是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现在到了一个关键的时期。这个时期是由于世界金融的改革正在进行当中。所以现在是全世界经济、金融大调整、大改革的一个时期。在这样的一个大变化的时期,既有挑战,同时另一方面对于我国这样发展势头强劲的国家来说是一个机遇。抓住这样一个时机,适应世界金融方面改革的趋势,能够适应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趋势。发展我们自己,有很多的机遇可以找到的。比如现在国际上监管体制的改革,巴塞尔协议已经两次的修改,《巴塞尔协议Ⅲ》文本已经提出来了,我们国家的一些监管部门也在适时的进行调整。这些都是为我们的银行规范化创造一个非常好的环境。一些产业到了关键时刻会有一个非常快速的发展。像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美国的农业人口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占全国总人口的27%,但是到了60年代中期只不过20年的时间,他的纯农业人口的比例就只占到了全国人口的3%以上,现在只占1%左右。所以在某一个发展时期,这个变化是很快的。中国正在城市化的一个高峰时期,所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村“三农”的状况会很快的发展。所以怎样抓住这样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村镇银行的发展,加快完善村镇银
行的体制、机制,这对未来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村镇银行来说,还是有它的一些特点,跟大银行还是有许多的不同。有几项工作不管行政部门,还是实际工作部门在各个方面都需要相互配合,能够增加工作意图,推进村镇银行发展。第一,从村镇银行来说,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怎么样打造好一个跟地区更加紧密的关系,能够建立起适合村镇银行特色的信用性。我在美国用过一些地区性的银行,地区性银行给的感觉就是非常好用,半夜打电话都可以送钱。它的信用关系度非常密切。我觉得村镇银行真正要做好不能像大银行那样依靠网络的信用系统,必须要打造一个具有鲜明对比特色的信用性。与地方建立起一个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关系。第二是
要加强发展新的金融产品的力度。金融衍生品在金融危机中起了很坏的作用,所以名声有点坏。但是现在世界金融衍生品大概已经超过5000种,我国的金融衍生品没有详细的统计,不过估计有400、500种。所以对于中国金融产品创新来说还是不足,而不是过度。要加强在这个方面科学支持力度和情况的调查,创建中国特色的金融产品的模式。前几期有很多村镇银行推出了很多创新产品,这个方面要有组织的具体去研究,进一步的推动。第三,要建立适合农村金融企业的监管体制。农村的金融体制不能完全照搬大银行金融管理体制。大银行要谨慎监管,这是一个前提。而对于村镇银行应该是适度谨慎监管。管的太死没活路,本来利润比较薄,需要更加宽松的环境。但是也要对金融安全要有足够的重视。所以怎样创立一套适合农村村镇银行监管体系制度,是政府有关部门要研究的,也是村镇银行自己要研究的。最后,村镇银行的发展要适应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的情况。城市化的发展,农民不断的减少,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以及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等都在变化。怎样适应这样一个变化的环境,发展村镇银行是一个很大的课题。村镇银行不能把思想停留在过去状
态的基础范围,这样才能与时俱进。
所以总的来说,一系列工作总的核心就是创新。在当前情况下,农村的发展对于金融支撑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同时,也意味着农村金融有一个巨大的发展空间。希望立足于我们的国情,吸收国际的经验,进一步深化改革,把这个工作做好。这即利国利民,也有利于企业的
发展。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不断做好这项工作。谢谢大家!
第五篇: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过程面临的问题分析
2011-1-11 10:26:31中国金融网综合
村镇银行由于身处农村发展面临着很多制约因素,如经营风险很大,抵押物不足,结算系统较为落后等,村镇银行在短短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一些特定的问题,笔者经过归
纳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村镇银行并没有真正深入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三农”
根据《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本质上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此它与其他银行类机构从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其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但“村镇”一词同时也刻画了其设立区域、服务对象,即“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由于农户具有一些“天然弱点”:抵押物不足、农业弱质性隐含的还贷风险和非生产性借贷等,而且农业具有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有限、抗风险能力弱等缺点,所以历来各种金融机构都不愿意与农民打交道,村镇银行成立之初,肯定会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开展金融服务工作,但村镇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很难实现“从一而终”的经营理念,它们会逐渐偏离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寻求新的市场定位。从已经成立的村镇银行来看,大多将其总部设在各试点地区的行政中心所在地,周边的金融和经济环境理想,商贸较为发达。从客观来看,其并未完全符合在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布局的经营思路,村镇银行最终呈现“冠名村镇,身处县城”的格局。更有甚者,部分村镇银行没有专注“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小额农贷业务,而将目光放在贷款金额比较大的小企业主及出口企业上,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初衷,如何在服务三农的
政策目标的基础上实现盈利是村镇银行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存贷比高位运行,警防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由于村镇银行是新开业的银行,社会公信力比国字号银行差,社会认知度比较低,所以村镇银行的吸储能力很低,加之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和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进一步限制了村镇银行资金的来源,而且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农民存款的吸引力,村镇银行面临可贷资金不足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服务“三农”的规模扩张;与吸存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村镇银行在贷款上却颇具优势,村镇银行是县域内独立的法人机构,决策流程短,从接受客户申请到最终决定,至多只需三天左右。如果担保抵押措施到位(如村镇银行认可的客户提供保证担保),客户当天申请,当天就可贷款。这对县域内资金需求
具有明显的短、小、急特点的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这一问题导致了村镇银行的存贷比持续高位运行,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已开业的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148家为村镇银行)吸收存款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存贷比为67%,低于75%的监管高限。但事实上,村镇银行的存贷比普遍高于75%。以吉林诚信村镇银行为例,该行2007年3月1日获准开业后,截至2007年8月末贷款余额为1416万元,存款余额617万元,存贷比高达228.54%,而且存款多数来源于县域企业[3]。存贷比过高,一方面反映了县域贷款需求旺盛,村镇银行就地媒介资金能力很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村镇银行资金来源渠道有限。按照监管层的要求,银行类金融机构存贷比不得突破75%的红线。但出于对“三农”的支持,监管层对村镇银行有所放宽,要求其
5年内逐步达标。
持续的存贷比高位运行,村镇银行要特别注意流动性风险,一些村镇银行远离母行(特别是城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而人民银行在很多县域没有分支机构和金库,紧急情况下外部支援能力有限。村镇银行总的存款规模小,要防范存款异动风险,一旦出现流动性危
机,将对其声誉带来毁灭性打击,使其吸收存款将更加困难。
控股模式单一,导致各方利益主体动力不足
《暂行规定》对产权结构的安排是:“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持股不低于20%”,但大银行在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一般都要求持股50%以上,要处于绝对控股股东地位。大中型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不积极主要源于两个原因,一方面村镇银行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有限,不如扩张分支行、网点效益高;另一方面,村镇银行如果经营不善,出现问题,将对母银行的声誉和品牌造成伤害。此外,民营资本认为现有的产权结构安排下,民营资本股东的话语权太小,因而民营资本在短暂的热情之后,对村镇
银行渐渐采取观望的态度,这对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改革也不利。
截止到2009年末,我国已有13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4],这些贷款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了银监会规定的最大贷款量,业务扩张能力受到限制,因此转型愿望比较强烈,但是银监会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里面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必须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这一规定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要把自己的控制权转让给银行,挫伤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的积极性。当然银监会坚持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县域及农村信用体系的现状。现阶段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特别是在县城以下广大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二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需要,三是确保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本文认为村镇银行能不能采用一种更加灵活的控股权结构将是能否在短时间内大量增加村
镇银行的关键措施。
村镇银行结算系统孤立,成为网络时代的“信息孤岛”
部分村镇银行至今没有单独的行名行号,无法加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实时支付系统,只能进行资金的手工清算,汇划到账速度较慢,不能满足客户快速、便捷的服务要求,而且容
易出现差错事故。由于村镇银行只是在县城的一个孤零零的点(极少数开设了一两个支行),村民存款、取款都必须要到网点来,让客户感到不便,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任何一笔从外地汇入的款项都是跨行跨区,汇费昂贵,加之在乡镇没有网点,取款不方便,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一般不会选择村镇银行作为汇入行,村镇银行在汇兑业务上竞争不过农行、邮储银行、农信社。很多农村地区是典型的“打工经济”,外出务工收入是当地经济的支柱,村镇银行失掉这笔业务,也就失去了大部分存款来源。此外,村镇银行的通存通兑没
有开通、银行卡业务缺失,汇路不畅也是一个大问题。
经营方式创新化与经营观念陈旧化的矛盾
传统的经营方式在农村金融市场是没有出路的,历史表明村镇银行要想在农村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创新自己的经营方式,如创新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创新贷款审批流程,创新具有农村特色、真正符合农村实际的金融产品等,但由于目前村镇银行的从业人员大都是农信社的老员工,在经营观念上比较传统;而且由于《暂行规定》中规定银行金融机构必须是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这一点虽然保证了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减少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但同时要防止大中型银行的管理输出,把村镇银行办成母行的一个支行,使村
镇银行失去决策流程短、经营机制灵活的先天优势。
大中型银行有成熟的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企业文化,作为村镇银行的控股股东,很容易把自己的业务模式照搬过来,初期可能会减少成本费用,但国有银行在农村的实践表明,农村市场具有自身的特点,照搬成熟的商业银行的客户定位对象,业务决策流程,贷款还款方式在农村市场是没有生存空间的,如何避免村镇银行走四大商业银行的老路,如何使
控股股东向村镇银行输出经验并使之适应县域市场的特点是一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