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监督财务管理
第一篇:建章立制监督财务管理
人大建章立制创新监督机制的经验
总结
人大建章立制创新监督机制的经验总结2007-02-06 09:57:56
人大建章立制创新监督机制的经验材料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诸多职权,使人大工作具有了法律性和权威性,要保障人大常委会依法全面履行职权,特别是在没有立法权的县(市)级人大常委会,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才能实现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去年,中央9号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
面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能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在人大工作实践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在思路上与时俱进,在工作上持续创新,以制度建设和代表工作为两大支点,进一步丰富监督形式,增强监督活力,有力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保障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的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现代文明社会,制度高于一切。宪法和法律从根本上讲,也是一种制度,而且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制度。人大作为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实践者和维护者,其本质内涵就要求自身的工作要有规范性,一切按规范行事,而制度就是规范的总和。因此,03年换届后,我们把制度建设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专门责成一名副主任牵头,组织有关工委和人
员分头落实。在制度的制定中,把握了依法的原则。坚持以《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和指导,每一项制度的制订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把握了全面的原则。既注意解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和主要内容,做到有的放矢、一标中的,又注意从整体上完善人大工作的程序和规范,努力涵盖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一切有章可循、一切照章行事;把握了创新的原则。既坚持对过去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提炼提高,又坚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拘常规,敢于创新、敢于实践;把握了统一的原则。所有规章制度的突破、发展和提高,均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之规定,坚持与上级人大制定的规定相一致,坚决维护法制统一;把握了实用的原则。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双重作用,一是约束作用,二是激励作用。两者同步并举,才能收到完全成效。
在制度制定中,我们严格遵守了这一准则,意在规范行为举止的同时,更利于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每一项制度,都力求简洁精练,切合实际,重在解决问题,方便实际操作。经过常委会和各工作机构的共同努力、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制定出台了21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制度。这些制度相互承接,环环相扣,共同维系,构成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准则。看似仅仅加强了制度建设,实则全面加强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效解决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问题。制度,既是一种要求,同时也是一种目标和动力。这些制度的出台,对确保人大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向高层次发展,发挥了引导性、保障性的重大作用。
二、坚持“四个强化”,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和依托。为此,我们十分重视代表工
作,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努力提升代表素质。首先,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组织代表系统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如何正确行使代表权利、义务和职责以及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知识,使代表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增强了履职意识,实现了由愿望到责任的转变和角色的转换。其次,要求各乡镇、街道人大认真抓好代表的日常学习培训,规定每季度组织辖区内的代表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此外,不定期组织代表外出参观学习,吸收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拓宽视野,创新思维。在此基础上,每年都为代表订阅人大报刊,使代表有较多的学习材料。二是强化联系,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环境。建立并实行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或活动制度。在一般情况下,凡召开常委会议,都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力争在届内每位人大代表都能够列席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实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联系代表制度。根据分工情况,我们编制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名单,并下发到每位代表手中,做到了联系对象固定,又相互明确。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挂钩联系代表,定期走访代表,不仅送去了关心和问候,而且带回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代表经常深入群众,认真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了当家作主意识。同时,也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良好形象。三是强化督办,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认真对待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办理、落实议案建议的程序和办法,从交办、承办、督办、审查、答复、追踪落实等各个环节步步推进、环环紧扣、一丝不苟、严格把关,在格式上统一行文,在内容上注重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都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四是强化管理,充分发挥代表职能作用。一方面
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代表履行职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卡,一年一考,详细记录代表执行职务的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完善管理机制,开展选民评议代表活动,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办法,定期公布代表联系选民情况,使代表的履职情况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增强代表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严明组织纪律,实行警示制度,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的给予警示,对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去年在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首次对出席山西省、吕梁市的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反响很好。
三、积极创新,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三个权力”,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部职能的核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神圣职权,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人大地位、作为的充分展示。在
履行“三个权力”上,我们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了工作。
一是监督工作持续创新,务求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恪守“到位而不越位、监督而不责难、民主而不分散、务实而不空谈”的准则,寓团结于监督之中,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力求在全面、深入、延伸和长效上下功夫。为此,我们在监督工作上坚持把握了三点:一是创新方式。在审议意见的落实上,推行了“限期办理制度、办理情况汇报制度和办理结果跟踪检查制度”,有效改变了以往审议工作“重审议、轻落实”,“有意见、无落实”的现象。在人大做出的各种决定、决议和意见上,严格坚持了“票决制”,既推进了民主进程,又提高了监督水平,特别是强化了被监督对象向人大负责的意识。二是一抓到底。尤其是对造林绿化这一事关我市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抓住不放,咬住不松,全程监督。每年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两次视察、两次审议,春季看
规模,秋季评效果,既重数量,更重成活率、保存率,有效强化了各级造林绿化的政治责任意识。去年,我们对造林绿化工作,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并以书面形式向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的建议》,市政府积极采纳,出台了建设“绿色孝义”的实施方案,为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从严要求。特别是在备受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监督上,我们从接待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的涉法案件上,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成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责成专人负责,跟踪督办,监督到底管到底,同时,坚持了“四不放过”:对执法检查视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不放过;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的具体案件不查清不放过;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机关裁判不公、显失公平的案件不解决不放过;对违反程序、欠拖不办的案件不纠正不放过,为促进公平、弘扬正义、保障人权、维护民利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受到群众欢迎。
二是人事任免工作严格规范,强化手段。依法任免干部,其核心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我们认真贯彻市委意图,坚持干部标准,严格遵循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人事任免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任命干部中,除经过供职发言、分组讨论、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外,又推出了被任命人员就职宣誓仪式、被任命人员供职发言全程摄像电视公示、向被任命人员赠送法律用书三项新举措。着眼于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切实增强被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履职意识和人大意识,我们积极稳妥地开展了述职评议工作。03年换届以来我们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4名副市长和4名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评议前广泛调查,组织人员深入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书面发放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走访干部、群众。评议中严肃认真,坚持兼听兼明,既听被
评议人员的述职,又听调查组的报告;坚持一分为二,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并进行了严格的履职满意度测评表决。评议后跟踪整改,被评议人员整改情况都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书面报告,评议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通过开展述职评议,有效地促进了被评议人员和部门的工作。在强化对被任命人员监督的同时,我们积极拓展监督领域,不断扩大监督面,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垂直管理部门监督的办法》,强化了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人大监督工作不留“盲区”。
三是重大事项决定以民为本,有效有为。在这一法定权力的运用上,我们坚持了三点:第一,坚持抓大事、议大事,抓住主要矛盾,重大权力运用到重大事项上。第二,坚持大局观念、民本思想,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第三,坚持以自身过硬的工作确保所做决定事项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实效性,尤其是注重把
履行决定权的过程变为党的主张、政府的意愿和人民群众意志有机统一的过程。特别是在04年高考失利成为全市人民关注的焦点、热点的问题上,我们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对全市教育状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一方面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寻求对策,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自身优势,做好宣传工作,教育引导群众客观看待。通过大量工作,社会舆论趋于缓和,群众评价走向客观公正,师生外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此基础上,召开常委会议专门研究教育事宜,作出了《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决定》明确了我市教育发展的目标、方向和教育改革的相关措施,使干部自加压力,让群众看到希望。去年,高考人数显著回升,高中教育的被动局面得以扭转。同时,我们还在总揽全局的基础上,抓大事、解难事、办实事,始终坚持“凡是群众期盼的就是我们要干的,凡是群众要求的就是我们要抓的,凡是群众不满的就是我们
要管的”工作理念,在集中精力抓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大事要事的同时,高度重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情的处理,并以调查研究、视察检查等形式予以认真落实,加大对具体问题的督办力度,比如,在对待群体上访问题上,我们就自觉地把自己摆进去,把作用显出来。尤其是在煤炭市场持续走旺所导致的矿村矛盾而引发的上访纠纷问题上,受市委的委托,我们及时介入,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大调研。先后历时20余天,深入产煤乡镇,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接触、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以实际情况为根据,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最终形成调研报告向市委做了专题汇报。根据这一报告的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解决当前农村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了全市“安全稳定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妥善协调解决了群众的利益和要求,维护了全市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去年针对煤焦铝铁市场疲软,市域经济受到
影响的现状,受市委委托,我们先后深入70余户民营企业进行调研,带去了四大班子对民营企业的慰问和关心,带回了各类企业的困难和对市委、政府的要求,撰写了专门的调查报告,并提交四大班子研究讨论,市委、政府结合建议、意见,对症下药,专门出台了《关于对全市重点焦化企业实行帮扶解困的通知》,实行了四大班子领导包扶企业制度和重点企业封闭式管理制度,对全市28户重点焦化企业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同时在资源配置、企业资金周转、营造优良发展环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帮助支持企业,增强广大企业家迎难而进的决心和信心,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努力。针对我市水资源的开发、保护、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组成专门队伍,先后历时20余天,利用多种形式展开全面调研,基本吃透了情况,找准了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门报告提交市委、市政府,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召开水价
听证会,针对不同情况,适度调整水价。通过调研支持督促政府着眼于建设节水型社会,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确立以水资源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体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体系,建立水权管理为核心的用水政策,走依法治水、依法兴水之路,为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努力。我们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必须来自于真实,依据于法律,服务于人民,这样才能显现其具有重大影响的作用,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
以上是我们在建章立制,创新监督机制,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方面的一些做法和收获。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是保障人大工作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作用的
必然要求,形成良好的代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三权”,提高监督实效,增强工作活力的有效途径。虽然我们在这些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但与于其他县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虚心学习借鉴先进县市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与时俱进,不断进取,勇于实践,探索创新,进一步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篇:人大建章立制创新监督机制的经验材料
人大建章立制创新监督机制的经验材料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诸多职权,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使人大工作具有了法律性和权威性,要保障人大常委会依法全面履行职权,特别是在没有立法权的县(市)级人大常委会,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才能实现
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去年,中央9号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能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在人大工作实践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在思路上与时俱进,在工作上持续创新,以制度建设和代表工作为两大支点,进一步丰富监督形式,增强监督活力,有力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保障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的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现代文明社会,制度高于一切。宪法和法律从根本上讲,也是一种制度,而且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制度。人大作为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实践者和维护者,其本质内涵就要求自身的工作要有规范性,一切按规范行事,而制度就是规范的总和。因此,03年换届后,我们把制度建设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专门责成一名副主任牵头,组织有关工委和人员分头落实。在制度的制定中,把握了依法的原则。坚持以《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和指导,每一项制度的制订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把握了全面的原则。既注意解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和主要内容,做到有的放矢、一标中的,又注意从整体上完善人大工作的程序和规范,努力涵盖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一切有章可循、一切照章行事;把握了创新的原则。既坚持对过去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提炼提高,又坚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拘常规,敢于创新、敢于实践;把握了统一的原则。所有规章制度的突破、发展和提高,均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之规定,坚持与上级人大制定的规定相一致,坚决维护法制统一;把握了实用的原则。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双重作用,一是约束作用,二是激励作用。两者同步并举,才能收到完全成效。在制度制定中,我们严格遵守了这一准则,意在规范行为举止的同时,更利于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每一项制度,都力求简洁精练,切合实际,重在解决问题,方便实际操作。经过常委会和各工作机构的共同努力、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制定出台了21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制度。这些制度相互承接,环环相扣,共同维系,构成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准则。看似仅仅加强了制度建设,实则全面加强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效解决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问题。制度,既是一种要求,同时也是一种目标和动力。这些制度的出台,对确保人大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向高层次发展,发挥了引导性、保障性的重大作用。
二、坚持“四个强化”,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和依托。为此,我们十分重视代表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努力提升代表素质。首先,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组织代表系统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如何正确行使代表权利、义务和职责以及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知识,使代表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增强了履职意识,实现了由愿望到责任的转变和角色的转换。其次,要求各乡镇、街道人大认真抓好代表的日常学习培训,规定每季度组织辖区内的代表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此外,不定期组织代表外出参观学习,吸收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拓宽视野,创新思维。在此基础上,每年都为代表订阅人大报刊,使代表有较多的学习材料。二是强化联系,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环境。建立并实行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或活动制度。在一般情况下,凡召开常委会议,都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力争在届内每位人大代表都能够列席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实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根据分工情况,我们编制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名单,并下发到每位代表手中,做到了联系对象固定,又相互明确。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挂钩联系代表,定期走访代表,不仅送去了关心和问候,而且带回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代表经常深入群众,认真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了当家作主意识。同时,也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良好形象。三是强化督办,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认真对待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办理、落实议案建议的程序和办法,
第三篇:建章立制强管理
建章立制强管理。为切实开展好群众工作站工作,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村(社区)设立群众工作站的意见》明确了工作要求,建立了工作机制;同时印发了《洞口县村(社区)群众工作站管理办法》等九个群众工作文件,制定了工作纪律和六项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还要加强创新、不断完善,建立新的、具体管用的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是工作流程制度。规定每月
25、
26、27日为群众工作站集中工作日,遇有节假日依次顺延。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自觉做到“每月
25、
26、27日必进、有事必进”。群众工作站人员进站后,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一是先与村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沟通,开启群众工作站信箱;二是协助村(社区)搞好群众工作站办公地点室内外卫生;三是查看群众工作站公示牌、制度、守则、工作流程图等,看是否按县要求在指定位置张挂上墙。如有群众信访,工作站人员要在群众工作站接待群众,处理问题;如无来访,可留一人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值班,其他人员按要求开展工作或走访群众,并在留言板注明去向,以便及时联系。二是学习调研制度。群众工作站经常组织人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党在乡镇、村(社区)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科技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政策和工作水平。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乡镇、村(社区)工作实践中去,用所学知识指导乡镇、村(社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明确规定工作队员要记学习笔记,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工作调度制度。县群工办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乡镇主管群众工作站工作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乡镇群工办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召开各村(社区)群众工作站调度会,听取各村(社区)群众工作站对驻村(社区)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明确时限,及时解决。县直派出单位每月月底由“一把手”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本单位群众工作站人员的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问题,指导安排部署好下一步工作。四是工作报告制度。县、乡镇驻各村(社区)群众工作站人员在每月的2 5日、2 6
日、2 7日工作日结束后,要在2 8日向乡镇群工办上报《洞口县村(社区)群众工作站工作报告》,及时向乡镇群工办汇报工作,以便乡镇及时掌握情况,更好的服务群众。各群众工作站每月要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县群工办及所在乡镇党委以书面的形式汇报一次工作。群众工作站人员每人都要建立工作日志,必须达到人手一册,详细记录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服务情况。县群工办定期要对日志的填写情况进行检查、评比。五是信息报送制度。各群众工作站每月向县、乡镇群工办报送1条以上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工作开展、工作经验、工作成效、工作建议、心得体会、工作日志摘抄等。乡镇群工办每月要向县群工办报送5条以上信息。各群众工作站对所驻村(社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它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六是全员考勤制度。各乡镇群工办及时登记各村(社区)群众工作站人员每个工作日的在岗在位情况,并填写考勤表备查。乡镇为各群众工作站统一建立考勤表,对所有群众工作站人员到岗到位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勤,各群众工作站也要建立自己的考勤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个工作队员在岗时间、工作时间和请假时间。群众工作站人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和补课制度,在工作日不准请假,群众工作站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到村(社区)开展工作,要提前向乡镇群工办和县群工办请假,请假时要提交重要公务证明和书面请假条,写清何人代替、职务、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等,凡被准假的单位必须安排不低于本人职级的人员代替,确保每月达到3个工作日。对群众工作站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定期考核,并把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篇:坪寨乡建章立制规范驻村干部管理为确保驻村干部“静得下心、沉得下去、干得成事”,坪寨乡切(范文)
坪寨乡上报县委组织部信息
第四期
签发:邓刚森
坪寨乡建章立制规范驻村干部管理
为确保驻村干部“静得下心、沉得下去、干得成事”,坪寨乡切实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制定完善了《坪寨乡 “干部下基层”活动管理考核办法》,促使活动取得实效。
重激励,确保驻村干部“静得下心”。坚持把下派干部管理激励放在首位,从制度上帮助下派干部尽快实现从“机关干部”到“村干部”的转变,扎根基层,扎实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驻村干部每半月向乡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二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群众满意度、驻村工作时间、目标任务尤其是为民办实事方面作为考核重点,把驻村工作表现情况作为提拔任用、表彰奖励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培训交流制度。每季度召开下派干部工作座谈会,培训农村基层工作方法,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四是建立巡视督查制度。不定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暗访等形式对驻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条件的下派干部,优先提拔。定目标,确保驻村干部“沉得下去”。为有效避免驻村干部找不到工作方向,有劲无处使,乡制定了“五个一”工作目标,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明确了方向。一是制定一个发展规划。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制定村级发展规划;二是健全一套机制制度。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确保村“两委”协调、高效运转,村民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三是培育一批优秀人才。帮助村支部抓好村后备干部培养工
作,每年至少培养2名入党积极分子,努力做到全村40岁以下的劳动力掌握1—2门先进的实用技术或务工技能;四是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尽力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路难、住房难、饮水难等实际问题;五是探索一条经济发展路子。充分挖掘、合理利用村级资源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实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聚力量,确保驻村干部“干得成事”。为最大限度发挥驻村干部作用,推动派驻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认真落实项目和资金,帮助村上和驻村干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合力量,共建幸福美丽家园。
拟稿:王芳林上报时间:2010年2月17日
第五篇:注重建章立制
注重建章立制,密切联系群众
一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区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选择各自基层联系点中的社区,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区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在联系点中选择1个基层单位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采取蹲点调研的方式不少于3天左右。二是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接联系群众。完善党代表视察工作制度,坚持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建立人大代表进社区和联系群众制度。坚持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