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第一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小结
为确保浏阳市卫生局有关通知精神深入开展,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增强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我院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我院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现将本月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有效开展
我院于9月28日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科室认真组织开展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管领导xxx院长不定期督查。会后各科室认真组织了安全生产的排查演练,效果明显,确保了国庆及其它期间医院的安全稳定,无安全事故苗头发生。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重点领域的安全稳定 公共卫生综合楼建设作为我院的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施工问题倍受院领导关注。x院长每天对工地进展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特别是拆脚手架期间,危险系数高,又正值国庆假期,交通要道过路行人车辆多,难以管控的情况下,要求施工方严格按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拉起安全区警戒线,监理方进行现场监督,同时安排医院施工安全员现场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整个施工过程安全稳定,无安全事故发生。现综合楼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整个工程建设比较安全稳定。下一步重点做好扫尾工作及附属建设的安全防范,确保医院项目建设工作安全稳定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电子屏等开展宣传教育,使全院干部职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不定期组织回头看,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使安全生产贯穿单位工作的始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在今后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中,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员安全思想意识上下功夫,落实安全奖惩制度,细化安全细则,要求规范,强化监督,落实措施,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管理 ,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医院事业稳步发展。
2014年10月20日
第二篇: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山东明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
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为落实《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16号文)及《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明矿政字【2011】96号文)要求,深刻吸取山东联合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1.19”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保证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值守及矿井停、开工等特殊和其它时段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的重要性。
为全面做好“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集团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煤矿主要负责人、公司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等相关工作,形成了横向发展、纵向延伸的党政工团 1
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关系到全年安全目标的完成,为此,集团公司上下以党的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以“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坚决防止二级及以上非人身伤害事故,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扎实做好了各项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
二、宣传教育先行,活动逐步渗透,保证生产安全。
1、为充分开展好这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公司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板报、标语、横幅等阵地,大力宣传“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要求各煤矿将安全理念制作成标牌,在工业广场、文化大厅、主干道、井下大巷、硐室、人员密集场所等地点悬挂,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通过强力的宣传造势,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
2、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要求各煤矿制定出详细而又切合实际的事实方案,利用班前会、每周学习日等时间,组织开展进行讨论,并建档管理,通过深入实施这一活动,使职工明白了“只要心中有安全、才能时时保安全”这个道理。
三、加强现场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夯实安全基础
1、开展专项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下辖各企业实际情况,公司安全监察处、生产技术
处联合对各企业进行了以“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火药放炮、地面综合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隐患排查。在检查过程中共查出存在问题106条,罚款18000元,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严密的安全专项措施,实施专人盯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2、加强现场管理,开展不定时的突查、夜查,确保现场生产安全。安监处、技术处共组织突击检查18次,开展“零点夜查”6次,通过这种检查方式,有效的震慑了违规组织生产及有些人员打时间差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确保了生产动态的安全。
3、继续做好了“冬季四防”和火工品管理工作。加强了对液压支柱、供暖设施、机电设备、车辆等的防冻管理;重点做好了澡塘、食堂、换衣室、职工公寓的保暖、防火等工作,为职工创造了一个舒适的冬季生活、工作环境;关键加强井口的防冻管理,杜绝了井口结冰的现象;同时加强了火工品的管理,班、队长,安监员重点检查和核对放炮环节的火工品使用情况,安全科加强库管员的帐物核对工作,保卫科、运搬上、下井口加强搜身,有效防止了火工品流失。
三、加强对矿级干部带班下井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控制。 各煤矿都严格执行了明矿政字[2010]77号文件带班管理规定,各级领导带班下井时,要及时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整改,并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对带班中出现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不及时落实或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施工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现场管理人员、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干部带班期
间脱离施工地点,在非施工场所逗留的,一经查出立即停止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中层干部带班期间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否则按脱岗处理。各级管理人员在带班期间出现“违章指挥”现象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带班期间出现安全问题的给予撤职处理。
四、认真做好了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人员严格落实好春节值班、保卫工作和“两会”召开期间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各级带班制度,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停工及开工措施做好各项停、开工的准备工作,保证了“两节”及“两会”期间以及其它时期矿井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煤矿要按照“岗位、班组、区队、专业、矿井”五级排查的工作原则,认真抓好落实,层层分解落实好责任,对矿井生产涉及的方方面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排查,要做到全员参与,防患于未然,将安全生产隐患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排查出的未治理消除的隐患要认真梳理核查,逐一落实措施,加快治理步伐,并切实落实好有效的监控措施,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隐患治理不力,未按期完成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公司安全监察处、生产技术处要开展好定期和不定期的动态隐患排查,对查出的现场人为隐患,要追究当班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责
令限期整改。各煤矿接到整改指令后要研究措施、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按时反馈。对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责令停止隐患涉及区域的作业。
总之,通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开展,使我们认识到工作中还存有不足,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工作,以这次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契机,使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山东明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三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峨边发改经信[2013]113号
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各工业企业、电站、加油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6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峨委办发[2013]21号《关于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从即日起,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为确保排查整治到位,确保安全,现将《自治县发改经信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附件:发改经信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2013年7月8日
峨边县发改经信局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进一步增添措施,进一步抓好全县安全工作。从即日起,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稳定。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乡镇全面检查,县委、县政府重点检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政府安委会督查”的方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要进行全面检查,无一例外,无一遗漏。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汛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学校、食品药品、环保等行业领域。
(一)煤矿
工作内容和要求:大堡煤矿已停止生产,无条件配合省市调查,接受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大堡镇政府和县安监局要派出驻矿安监员进行24小时驻守,坚决杜绝非法开采和人员入井,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宋建坤牵头负责,配合县安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
时间要求:待省市调查结束,按省市要求,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予以关闭。
(二)消防领域
工作内容和要求:重点检查各工业企业电站加油站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臵、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情况。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焦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马国全、李强牵头负责。 时间要求:至9月17日前,边检查、边整治、边规范。
(三)在建电站和企业技改施工领域
工作内容和要求:重点检查在建电站和企业技改施工领域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马国全、李强牵头负责,乡镇属地管理负责。
时间要求:至9月17日前,边检查、边整治、边规范。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
工作内容和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爆炸、燃烧等安全事故。重点检查涉及液氨制冷工艺企业,检查其机房、机具、工艺、设备、管理规程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重点检查化工装臵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擅自组织或超期试生产情况;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马国全牵头负责,配合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质监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乡镇属地管理负责。
(五)汛期和地质安全领域
工作内容和要求:汛期来临,要切实强化极端天气防范应对措施,落实预警预报、紧急避险联动机制。做好各类水利设施,特别是病险水库、堤防的监测,加快应急抢险工程进度,严防溃坝事故。完善安全度汛预案,做好防汛气象服务,加强雨情监测预报预警力度,密切监控水情汛情,及时落实抗洪抢险措施。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各工业企业电站加油站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要逐一落实防治措施,科学划定危险区,落实专职监测人员,明确预警方式方法,科学制定避险路线、落实避险场所,适时组织演练,提高群众应急避险能力。强化主动避让措施,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监测人员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迅速有序组织人员撤离。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马国全、李强牵头负责,配合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乡镇属地管理负责。
时间要求:至9月17日前,边检查、边整治、边规范。
(六)环境保护领域
工作内容和要求:重点强化对全县工业企业、矿山加工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辐射安全等的环境安全检查;针对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应急监测及调查处理;加强放射源及废弃物(包括废气、废水、废弃固体)和危险化学品 废弃物监督管理;加强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马国全、李强牵头负责,配合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具体负责,乡镇属地管理负责。
时间要求:至9月17日前,边检查、边整治、边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工业企业、电站、加油站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未雨绸缪,紧密联系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突出重点,迅速作出部署和落实。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检查。要以有效的问责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追究、严厉问责。
(二)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并公布检查结果。要切实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铁腕打击非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要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法规制度,加大科技投入,实行精细化管理。
(三)切实发挥全社会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积极畅通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由县法制办牵头制定违法违规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举报,有报必查、每查必果,有果必奖。
(四)切实加强督查和值班值守。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局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唐化冰成员:李 强马国全水洛索列李雪梅
宋建坤
彭启田
第四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
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东升大队 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
6月7日以来,我大队积极推动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了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东升大队每日共分三个组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检查单位288家,发现火灾隐患171处,整改火灾隐患171处,责令三停3家,拘留1人,罚款60000元,确保了辖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一、紧抓“五个落实”着力提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为切实做好"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提高社会整体防御火灾能力,东升大队紧抓重点单位五个落实,及时纠正日常消防管理中存在的制度落实不到位、档案建立不完善、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等问题,确保实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一是落实岗位消防职责。大队要求辖区各重点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值班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等各项制度。
二是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大队积极结合当前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求重点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确定整改的人员、措施、期限、资金及负责整改的部门,并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上报消防大队。
三是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在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大队要求各重点单位要积极结合户籍化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每月和每日巡查制度,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做到公共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应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同时要加强夜间巡查,巡查用火、用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岗位人员值班等情况。
四是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大队要求新增加的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每月要对灭火器、应急照明、水带、水枪等可移动式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喷淋、防排烟等固定式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测试,确保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进一步提升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落实灭火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大队要求各重点单位要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充分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对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身整体消防安全素质,确保新上岗和转岗的员工上岗前得到培训
二、网格员消防志愿者 为大排查大整治增添“新战力”。 为积极响应部局和总队关于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的号召,提高社会各界对此项活动的关注度,进一步延伸社会化消防宣传覆盖面,我大队先后组织成立15类场所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市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和流管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服务队。
经过前期积极筹备策划,东升大队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从东升镇桑拿按摩、沐足、美容美发、茶艺馆、棋牌室、电子游戏机室、网吧、旅店等15类场所负责人代表中组建一支20人队伍的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服务队,每月在自身负责场所开展2至3次消防检查和宣传活动。服务队从东升镇地域特色和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和大排查大整治方案,采取活泼多样的形式,进企业开展消防培训,走进街头巷尾宣讲消防知识,进行高密度、大力度的15类场所消防主题宣传,充分发挥15类场所消防志愿者的消防工作能力,掀起消防工作热潮,增强了群众安全意识。
三、“五个严查”再掀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热潮。
自“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大队防火监督执法人员顶着高温酷暑,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五个严查”强力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患,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
结合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实际,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对每个单位、每处场所进行了“五个严查”:一是严查消防安全管理,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二是严查安全疏散设施。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数量是否不少于2个;厂房内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是否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三是严查防火分隔措施。不同防火分区之间是否采用防火墙分隔,工艺流程各个环节之间是否采取有效的封堵、分隔措施;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是否采用相应耐火极限的分隔。四是严查危险化学品管控。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部位,是否设置泄压设施;有爆炸危险的设备要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五是严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配备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
此次排查整治行动,有效地净化了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环境,巩固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效,维护了社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局面
四、签订不同场所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
为确保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
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拟定不同场所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辖区200余家十五类场所、100家重点单位责任人对消防安全作出慎重承诺。
承诺书的内容都是各单位需要的履行的职责和应当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它既是一份承诺书,也是一份消防工作指南。
第五篇: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方案通知
府发„2010‟号
忠县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忠安委„2010‟1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四大行动),进一步加大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标本兼治、当前与长远、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专项行动”,促进各村(居)、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升安全保障整体水平,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利用宣传咨询日、横幅、宣传车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各企业、单位及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对镇安全监察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提升涉安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的素质和能力。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排查覆盖率达到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95%,重大隐患“五落实”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
——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严格反“三违”、打“三非”、治“三超”执法行动,有效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在专项行动期间,无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了一般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呈大幅度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三、实施范围 安全生产“四大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村(居)、各行业(领域)、
1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电力、水利设施、农业机械、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3.贸易市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消防安全;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2010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近年来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
四、工作重点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行动 镇辖各村(居)、单位、企业要通过各种宣教形式,全面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扎实推动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着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别是企业在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行业特殊要求等十个方面应达到的要求。各村(居)至少组织不少于1次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对辖区干部群众宣教覆盖面不低于80%。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各村(居)应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力度,最大限度消除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从源头上确保安全生产。重点做好: 1.道路交通安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七大要素”、“四大体系”,深刻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原因。采取措施集中整治摩托车违法载客、客运“三超”等行为。加大对客车、校车及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力度,继续开展超速、超载和酒后、疲劳、无证驾驶等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2.非煤矿山安全。严厉查处和打击非煤矿山企业违反矿山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矿山建设行为。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3.建设施工安全。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管理,落实施工现场的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管理等安全操作规程。重点对施工、监理、业主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井口、洞口、基坑边缘等部位现场防护的情况,企业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塌陷等多发性事故以及焊工、塔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 危险化学品安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全
2 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其安全状况、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等有关信息,做好台账记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隐患或需要整改的事项实施跟踪督查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5.烟花爆竹安全。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全面掌握隐患存在的节点、部位,做好台账记录。剖析存在隐患的原因及危险性,制定有效措施及时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大“打非”力度。
6.消防安全。以密集的棚户、出租房、“九小”场所、店铺、门面、住宅为重点,开展集中检查,并严格按照“七个一律”(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予以拆除)的强硬措施,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跟踪督促,确保措施落实,整改到位。结合冬季气候干燥的特点,做好对群众防火知识宣传,落实专人对森林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组织自愿义务消防队开展不少1次冬季灭火训练和演练,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充分发挥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0年11月22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22日至2010年11月30日)。各村(居)、单位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开展全面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15日)。各村(居)、单位、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每一环节、每一个对象。要从源头查起深入推进大排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进一步建立安全隐患督办常态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依法推进和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监管,全力实施企业“黑名单”约束制度。加大事前预防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坚决维护良好的生产安全秩序,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3月16日至2011年3月31日)。
3 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进一步强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为了更好搞好专项行动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综治办、镇农业服务中心、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黄华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日常事宜。各村(居)、单位、企业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对本地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全权负责;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分管专项工作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的盲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村(居)、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专项行动不力、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对引发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协同配合,畅通信息。镇辖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互通情况,注重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建立专项行动资料报送机制。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行动 通知
抄送:县安委会,县安监局。
镇党政办 2010年11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