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校车致家长一封信
第一篇:乘坐校车致家长一封信
【致家长的一封信】乘坐校车
致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家长您好:
为了方便您的孩子乘坐博雅幼儿园校车,现将有关事宜告知给您,同时也希望积极配合幼儿园各方面工作,监护好您的孩子,使之高高兴兴上学,安安全全回家。
一、关于收费标准内容如下:
1、 我校车收费实际按里程分段确定指导价,具体标准为:
市区内:东至;(金三角路段,西至文明路段,车费为每月60元),(金三角以东至能达路段每月车费为100元),(文明路以西至内蒙古大学路段每月为100元),南区立交桥下每月100元,(备注:南区立交桥下西至白房子商店路口每月120元,东至水泥厂每月120元),工业园区每月150元。
15公里以上:200元(具体本市内)
(备注:校车收费标准可根据各站点距离实际路况适当调整车费)
二、校车办通知要求
1、家长每月初按规定收费标准向幼儿园财务缴纳乘车费。
2、家长交费的同时必须向幼儿园索要校车收费票据。
3、要求家长携你的孩子在指定路口乘车,上车的孩子需家长确认签字后方可乘车,放学有事不乘坐校车的学生必须同时告知老师、否则后果自负。
4、家长同学校要一起教育学生文明乘车,自觉遵守纪律、规章制度。
5、举报电话:13848079233 13634709990
满洲里市博雅幼儿园
2014年4 月15日
第二篇:致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一直对我校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学生乘车安全和您说几句心里话。
车祸猛于虎。校车超员、超速等安全隐患,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其严重。2010年我市一“黑校车”满载学生翻车,造成了人员伤亡。这些交通安全事故,教训惨重,发人深省,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学生人身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家长应以学生安全为重,不要为了一时的方便,让您的孩子乘坐“黑校车”、超员校车,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将悔之晚矣。安全是大事,安全无小节,重视安全,关爱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在抓学生安全工作的同时,恳请您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要求您的孩子在等候校车时,排队等候,不追逐打闹,校车来时不追着校车跑。
2、乘校车的学生请家长在停靠点提早10分钟左右做好接送工作,学生不可以独自来回。遇到学生未及时返家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与学校和驾驶员沟通。
3、教育孩子在车上不玩火,禁止孩子乘车时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点火工具以及尖锐物品。
4、在校车内,听从驾驶员安排,不打架、不大声叫嚷,不将手、头等身体伸出窗外。
生命无价,平安是福。家长朋友们,让孩子乘坐经公安交警部门审验合格,贴有校车统一标识,驾驶员驾龄超过十年,手续完备的专用营运车辆是明智之举。为了您的孩子安全,要坚决抵制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更不能找别人代替,不乘坐超员、驾证不符、未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等违规校车。当您发现这类车在接送我们的孩子时,请您及时向交警、安监、教育等部门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影响孩子,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第三篇:致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一直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确保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是我们的共同愿望。现就学生乘车安全和您说几句心里话。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校车超员、超速等安全隐患,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其严重。乘坐校车时,学生家长一定要配合校车照管员做好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工作,按时接送孩子,与车主做好孩子的交接工作,并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严格遵守责任书规定的相关责任,对没有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没有校车车辆标志牌的,家长应该阻止孩子乘坐。
家长朋友们,让孩子乘坐经公安交警部门审验合格,贴有校车统一标识的专用营运车辆是明智之举。为了您的孩子安全,要坚决抵制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不乘坐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驾证不符等违法校车。不雇佣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当您发现这类车在接送我们的孩子时,请您及时向交警、安监、教育等部门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影响孩子,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三井子镇第二中心小学
2015年3月9日
第四篇:致乘坐接送车辆的学生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11年9月26日上午,山西灵石县发生一起学生接送车与大货车相撞事故,该车核载人数为7人,事故发生时车上包括司机在内共有12人,事故导致6名学生死亡,另有3人重伤、3人轻伤。
2011年11月16日上午9时40分许,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严重超载,与一辆货车迎面相撞,造成连同司机在内的2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确保就读我校学生的出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确保其在乘车过程中不发生意外,特向广大乘坐接送车辆的学生家长提出几点要求和希望。
1、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密切关注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车辆是否具备营运资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接送过程中是否存在超载现象。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让孩子乘坐无牌照、无运营资质、无保险、超载的车辆。
2、要检查驾驶人员是否具备以下条件:①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② 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③年内无交通违章扣分记录;④未受过刑事处罚;⑤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3、要经常督促驾驶人员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的转向、离合、制动进行认真检测,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4、要经常教育孩子:①候车时,不要在车底、车边玩耍;②有序上下车,乘车过程中要坐好,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不准学生在车厢内走动、打闹或高声喧哗;③中途不准随意下车;④要等车子停稳后下车,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请您立即行动起来,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武胜县胜利初中 2012年10月30日
------------- 致乘坐接送车辆的学生家长一封信回执单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意见及签字:
时间: 2012年 月 日
致乘坐接送车辆的学生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11年9月26日上午,山西灵石县发生一起学生接送车与大货车相撞事故,该车核载人数为7人,事故发生时车上包括司机在内共有12人,事故导致6名学生死亡,另有3人重伤、3人轻伤。
2011年11月16日上午9时40分许,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严重超载,与一辆货车迎面相撞,造成连同司机在内的2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确保就读我校学生的出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确保其在乘车过程中不发生意外,特向广大乘坐接送车辆的学生家长提出几点要求和希望。
1、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密切关注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车辆是否具备营运资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接送过程中是否存在超载现象。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让孩子乘坐无牌照、无运营资质、无保险、超载的车辆。
2、要检查驾驶人员是否具备以下条件:①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② 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③年内无交通违章扣分记录;④未受过刑事处罚;⑤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3、要经常督促驾驶人员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的转向、离合、制动进行认真检测,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4、要经常教育孩子:①候车时,不要在车底、车边玩耍;②有序上下车,乘车过程中要坐好,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不准学生在车厢内走动、打闹或高声喧哗;③中途不准随意下车;④要等车子停稳后下车,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请您立即行动起来,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武胜县胜利初中 2012年10月30日
-------------
致乘坐接送车辆的学生家长一封信回执单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意见及签字:
时间: 2012年 月 日
第五篇:《致乘坐三轮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电动三轮车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问题很大,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意识浅薄,既影响城镇形象,又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在今年,就有多起因电动三轮车违规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给学生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为进一步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我校特印发《致乘坐三轮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各位家长和学生认真学习,共同遵守。
1、学校应开展宣传活动,使每个学生都能认识到乘坐电动三轮车的危害性,并承诺不乘坐电动三轮车。同时在马路上行走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发现电动三轮车驶来,要提高警惕,做好防范。
2、开展人人是“小小宣传员”的活动,向家长、向驾驶员宣传,不驾驶乘坐非法电动三轮车。严禁使用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学生上下学、假期回家返校及节假日出门,不准乘坐“三无”车辆、农用车辆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不准乘坐超载、超限、超员车辆;不准乘坐报废车辆。
3、学生和家长对载运学生的车辆进行监督,发现有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超速,农用车、无牌无证、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部门举报。
4、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自觉到学校划定的接送区域接送学生,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区域,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接到学生后尽快离开,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5、学生要做文明交通的使者,认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熟悉并遵守交通规则。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要按照学校的安排和老师的要求,劝导家长按时接送学生,到规定的区域停放车辆;运用学到的交通知识,指出家长的交通违章行为,劝说家长改掉不良的交通习惯,做一个文明交通者。
上庄小学
2015.10.27 上庄小学“小手拉大手﹒拒乘三轮车”活动方案
近年来,我校区学生家长乘坐或自备三轮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现象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我校区交通环境,干扰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不仅给人们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同时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我校根据教育局关于下发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拒乘三轮车为主题宣传月活动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本次活动方案:
一、宣传法规
利用升国旗、班队会等形式对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执行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有关规定,不使用自备的三轮、四轮车接送学生。
二、拒绝乘三轮车辆
利用班会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载人载客三轮车辆,(含人力三轮车、加装助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无牌无证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三、安全知识教育
利用升国旗、班队会等形式对孩子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上学和放学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即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骑“英雄”车、不抢道、不跳车、不爬车。
四、自觉维护学校门口交通秩序
利用安全教育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并回家让家长自觉维护学校门口交通秩序,接送学生车辆不在学校门口、道路中间停留。上下学期间车辆尽量避开交通高峰、减少从校门口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