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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集锦)

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第一篇: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医院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一、做好高危岗位个人安全监测档案

放射科做好放射剂量监测,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医务部。

二、职业暴露及时上报、处理

定期对各临床、医技科室进行检查,是否存在职业暴露未及时上报及处理的情况。

三、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体检

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体检,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若发现作业流程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的培训

加强工作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安全防护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工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岗前培训。医院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五、医务人员做好职业安全防护

1、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做好职业安全防护。

2、各临床医技部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3、各临床医技部门应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4、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六、积极进行整改

1、若发生职业危害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促进职工康复。

第二篇: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 职业暴露的医学管理

定义:职业暴露的医学管理包括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职业安全知识及处理程序。

为了保护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安全,减少不规范的医疗操作造成的医源性感染,在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或其他体液时,医务工作人员应该坚持采取必要的防护,避免直接接触。

1、 暴露部分的处理

医务人员的完整或有破损的皮肤或被病人的血液或血性体液溅到时,应该立即用肥皂和水充分清洗被溅到的部位;如果暴露的部位是粘膜(如果结膜、口腔),那么应该立即用大量流水冲洗所暴露之处。当医务人员被可能带有血液的器械扎伤或割伤后,应该及时挤压受伤的局部,鼓励出血,同时在流水下,用肥皂清洗伤口,然后在受伤的局部进行消毒。

2、 报告

医护人员个人在作好暴露部位处理后,立即、主动向院感控办报告,以便尽早征求专家对该次职业暴露的处理意见。报告的要点包括:暴露的日期及时间;暴露发生的过程;暴露的严重程度;暴露源病人的情况;暴露的工作人员身体状况。

3、 评估

处理职业暴露的专业人员通过上述信息,明确了暴露的种类、体液类

型和暴露的体液量、暴露源的现状、暴露者的易感性,评估该次暴露造成暴露者发生传播危险性的大小,作出暴露者是否有必要采取预防性用药的决定,以及使用基本或强化暴露后预防性治疗方案(PEP),具体用哪些药。

4、 实施职业暴露后预防性治疗(PEP)

一旦决定实施PEP,原则上越早开始预防效果越好,最好在暴露后1-2小时之内开始。

5、 随访

不论暴露者个人有否进行暴露后预防性治疗(PEP),院感科都应该对暴露者进行定期血清学随访。

6、 咨询和健康教育

不管暴露者是否需要预防性治疗(PEP),院感科都应该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以缓解其心理压力,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进一步播散。

二、医务人员防护的原则

1、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

2、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①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

②脱去手套手后立即洗手;

③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

④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

⑤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⑥、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3、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医用级标准,如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面罩、隔离衣、手套、鞋套等。

4、医护人员的分级防护

⑴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①、 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②、 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

③、 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粘膜的防护。

勐腊县第二人民医院

2014年2月

第三篇: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

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医学影像科科(骨科、口腔、外科、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二、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四、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放射诊疗的卫生局)为其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五、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每2年到省疾控中心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由预防科在7日内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

六、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由预防科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放射工作人员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八、对怀孕或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职业性内照射工作。

九、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

1 及《放射工作人员证》归医院所有,由预防科统一保管,终生保存。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第四篇: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小编推荐)

XXX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使用说明:请根据本单位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实际进行针对性完善。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外科、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许可放射诊疗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每 1-2年(不得超过 2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收到检查结果后要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

6、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 3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单次个人剂量高于医院确定的年剂量约束值 1/4时,必须由医务科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7、放射工作人员每 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8、对怀孕或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职业性内照射工作。

9、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医务科统一保管,终生保存。

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xx医院 年月日

第五篇:医院安全巡查制度 医院安全巡查制度

医院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医院安全、稳定,保证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 安全和正常的医疗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医院医疗“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医院管理和保护所有人员平安的 责任,确保医院工作有序的开展,特制定医院安全巡查制度。

一、医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医院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医院安 全和医院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医院每月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 提高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五、各科室每月进行一至二次科室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学 习,增强医护人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医护人员及患者的人身 安全。

六、医院值班保卫人员每天要加强医院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七、医院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 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加强精密仪器室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 药品管理,保证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九、安全巡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2、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3、各科值班室、门诊室的记录情况。

4、医疗设施、建筑、场地、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

5、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6、电气: (1) 、配电间,配电箱卫生。 (2) 、电缆头,接线端子,铜排是否发热、变色。 (3) 、设备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 、空气开关是否有过载短路跳闸现象。 (5) 、照明日光灯、筒灯、射灯,消防指示灯灯具、开关是否正常。 (6) 、空调机组声音是否正常,电机是否异常发热。 (7) 、卫生间电气设施是否正常。

7、水暖、空调: (1) 阀门、水龙头动作灵活,无渗漏。 (2) 消防栓,喷淋头是否渗漏。 (3) 消防设施齐全完好。 (4) 空调室管道及附件、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5) 卫生间设施是否完好,无渗漏。 (6) 开水间设施是否完好。 (7) 玻璃,门等有无损坏。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新 舟 卫 生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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