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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大全)

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第一篇:农贸市场综合整治。

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

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县城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配合县城管局“五大整治”活动,优化市容环境,改变县城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我中心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和人力对××农贸市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针对我县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市场日常管理与综合整治并行,改善县城农贸市场整体环境,为××市民提供卫生整洁、安全有序的农贸市场。

二、整治目标

整治活动主要以“治脏、治乱、治差”为目的,重点整治××农贸市场乱摆放、乱停车、乱牵挂等“三乱”行为。通过开展市场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经营户爱护市场环境、自觉遵守市场管理各项规定的意识。做到市场无安全事故发生,摊(店)商品划行归市、分类摆放,场内无乱堆乱放货物,地面无垃圾淤泥、无污水横流,无乱拉乱挂雨蓬、电线,无乱停乱放车辆,进出口及道路畅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整个市场整治活动按照片区划分市场整治工作组。

1、××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组

2、××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组

3、市场卫生清扫保洁督查工作由××负责,消防、安全监

管工作由××分管,××具体负责。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内容

围绕整治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对市场经营秩序的整治。

①市场内商品经营应按照市场功能干湿分离,划行归市、分类摆放;无超线摆放及占用消防通道经营行为。

②对家禽类和水产类宰杀排污排水整治。 ③取缔流动卖菜现象。

④整治市场内部车辆停放,保证市场道路基本畅通。

2、对市场环境卫生的整治。

①对市场清扫保洁人员日常清扫及保洁情况进行监督、跟踪、问责。

②督促清扫人员每天早晚必须进行两次大扫,中间时段应配足保洁人员,每月对市场地面进行一次冲洗及铲除淤泥。

③市场清扫要彻底干净,保持市场全面卫生清洁。做到市场下水道排污通畅、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广告、墙角楼梯无蜘蛛网;

④禁止经营户乱丢垃圾杂物、乱泼污水,严禁随地吐痰和便溺。摊位和店面垃圾实行袋装处理,以利于清扫人员清扫保洁。

⑤对市场内乱吊、乱挂、乱牵、乱搭进行清理整治,对市场内违章搭建、悬挂物进行拆除,确保市场购销环境良好。及时清扫、冲洗市场公厕。

3、对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

①加强对两市场的日常消防、安全巡查,联合消防安全大队等相关部门对市场进出消防通道进行彻底规范整治。针对市场内2

使用明火的现象下达整改通知并跟踪整改结果,排除一切隐患;

②保证市场照明系统及消防设施运行良好。

③做好雨天市场内防雷防滑防潮工作;加强对××农贸市场消防泵房设施的日常管理,建立好消防安全监管记录。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职工动员大会,在市场内条屏及彩屏上滚动播放整治内容及要求并深入市场经营户内部宣传,取得市场经营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宣传动员的同时安排好人员及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启动市场环境整治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

根据整治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坚持分工合作、全面整治、重点突出的原则,全身心投入整治活动。在整治期间,对照要求,查缺补漏,巩固去年市容环境百日攻坚市场整治成果,做到“存在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管理效果不出不放过”。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及商品、车辆的摆放管理,监管好市场清扫保洁,排除一切可能发生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将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市场脏、乱、差明显改观,整治成效显著。

(三)巩固提高阶段

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针对整治期间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强管理,防止整治过后反弹。借此次市场整治作为长效管理的标杆,切实提高市场管理水平,让群众真正享受到综合整治带来的巨大变化。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治领导小组部署,

值周领导具体对每周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层层落实好各岗位责任,各组长带领组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解决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执行到位。在整治活动期间,必须保证各工作人员到岗到位,严格单位请销假制度,在整治中做到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3、明确目标,加强协作配合。在整治活动中要做到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在整治过程中,要密切配合各部门,协同作战,相互支持、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 二0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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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整治和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切实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生态和谐的旅游目的地形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正2008)122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如

下实施方案:

一、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规范和整治并举,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全市统

一、县区负责、部门配合、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重点抓好旅游市场的规范经营,严历寸丁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有效遏制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的满意程度,树立我市生态、和谐、安全、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工作重点。一是着力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行为;二是整治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三是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佣金制度;四是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工作。

二、组织领导

根据省政府及有关要求,成立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市长

副组长: 市长助理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建志兼任、副主任由邓志刚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派组成。

三、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具体措施

(四)依法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市工商局、市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配合。对旅行社以低于合理成本进行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们肖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对旅行社以低于合理成本价格进行虚假宣传促销行为和误导消费者的经营行为,依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构建旅游行业价格诚信体系;在旅游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五)治理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由市工商局、市旅游局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配合。依法查处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旅游企业用工必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障,规范经营授权。

(六)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佣金制度。由市旅游局、市地税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纠风办、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配合。依照《税收征管法》、《会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企业与企业的佣金收入和支出纳入财务管理,并如实入帐,同时要分类制定返还比例的最高限制。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薪酬管理机制, 由旅行社明确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和佣金分配比例,并纳入企业财务核算进行规范管理。在实行上述措施以后,对导游人员和驾驶人员私拿及消费场所私授回扣等行为要进行查处。

(七)大力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由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局、市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配合。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的监管,规范旅游车辆的运营行为,对于违法阻扰旅游客运车辆正当营运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明确全陪、地陪导游职责,加强导游队伍管理,切实保障导游服务质量;加强各地旅游部门的合作,形成市县区共同监管旅游市场和处理投诉及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鼓励旅游企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等形式,加强合作,形成区域互动、人才流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市场共赢的大客源市场。

四、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职责分工

(八)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认真受理旅游投诉案件,依法查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全面检查和旅游调研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在各种媒体上发布的旅游广告进行监测并查处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旅游行业的商业贿赂、低于成本价经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

价格主管部门

: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指导旅游行业加强价格管理工作,查处以低于全额成本进行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导旅游行业构建旅游价格体系,在旅游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的监管,规范旅游客运车辆的经营行为,确保合法经营的旅游客运车辆在市内营运畅通;

做好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审和旅游客运企业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地方税务机关:组织开展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税法宣传教

育工作;督促检查旅游企业依法诚信纳税;严厉寸丁击旅游企业偷逃税行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加强旅游企业财务制度监管,督促旅游企业建立“公对公”佣金制度。

公安部门:开展旅游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加强旅游区巡逻防范,查处涉及旅游行业的各类治安及商业贿赂案件,保障政府行政执法的正常开展;要结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旅游车驾驶人员的旅游服务质量,做好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审;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继续推进导游队伍交通协管员制度。

劳动保障部门:在旅游行业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大贯彻执行的检查力度,规范旅游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旅游商品质量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行为;会同市旅游局制定和完善旅游行业相关标准,推进全市旅游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大对旅游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力度。

政府法制部门:监督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指导制定旅游行业相关规章、制度等。

政府纠风办:指导旅游部门开展旅游行风建设工作;依法查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案件。

五、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保障措施

(九)加强领导。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提高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十)建立对旅游市场秩序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研究解决旅游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实施旅游市场整治的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联合执法建议。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以“市场监察、部门联动、重点整治、专项打击”为主要工作方法,确保执法到位。

建立案件(投诉)转办机制。相关管理部门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和受理的游客投诉,应及时查处,对无管辖权的应当及时移交到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予以反馈。

建立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监督作用,采取检查或交叉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督;发动各行各业和游客、市民共同参与监督;调动新闻媒体的力量,对发现的旅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进行曝光,加强新闻舆论监督。

建立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于每年年底组织对各成员单位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对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每年全市旅游工作会上予以表彰: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监管不力、处置不当的,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部门及县区行政负责人间责办法》进行间责。

为全面推进我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市政府决定由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于2008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并形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针对“公对公”佣金制度的建立,各旅行社要按照《云南省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省旅游局1号公告)、《云南省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省旅游局5号公告)以及云南省旅游局《关于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维护导游合法权益的通知》(云施发正2007)163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导游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保障内容,确保导游人员“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的薪酬制度得以实施。“公对公”佣金制度的具体实施时间和佣金的最高比例限额, 由省旅游局在制定导游人员合理薪酬制度后,对外发布确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地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争取在短期内抓出成效。

第三篇:全省综合整治建筑市场秩序专项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针对当前我省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筑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综合整治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要紧紧围绕建筑市场中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严厉查处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越级勘察设计、无证施工监理、偷工减料、假冒伪劣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集中整治促进市场各方主体依法建设、诚信经营的意识得到提高,市场行为更加规范;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开工等问题得到基本扭转;当前比较突出的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及人员依法受到惩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力度明显加大;诚信体系等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逐

— 1 — 步形成。

二、整治范围

(一)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参与上述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生产销售等各方责任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重点

紧紧围绕建筑市场容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综合整治工作:

(一)工程招投标方面

重点整治招标人利用资格预审等排斥潜在投标人;借用资质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及投标人之间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低价抢标高价结算;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操作、代理行为不规范;商业贿赂等问题。

(二)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方面

重点整治建设单位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应招未招,肢解发包和指定分包单位;未办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未按规定落实;勘察、设计、 — — 2 施工、监理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未到岗履职;施工、监理企业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任务,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省外进鄂企业未按规定办理进省备案手续;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方面

重点整治钢材、水泥、电线电缆、建筑扣件、保温隔热等建材商品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塔吊、升降机等建筑设备质量不过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安全性能不合格等问题。

重点整治建材销售单位、施工单位贩卖或使用伪劣、低质、假冒及三无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侵权行为,以及利用广告或其它手段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

(四)建筑安全生产方面

重点整治有关责任主体对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未按规定贯彻执行,未有效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机械设备专项整治,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工程监理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未做到及时发现、纠正和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施工企业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执行危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管理规定;关键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管

— 3 — 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可行的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预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五)工程质量方面

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监理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或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监理职责,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质量检测机构随意出具检测报告或者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四、职责分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工商部门负责涉及建筑工程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建材及安全防护用品流通领域的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宣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质监部门依法开展涉及建筑工程的机械设备、建材及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配合建设部门查处项目检查中发现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各部门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相互提供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协商处理检查中发现的 — — 4 问题。

五、工作步骤

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部署动员阶段(7月1日至10日)。省、市、县(区)要严格贯彻5月28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别召开建筑市场整治工作部署会。各市、县、区成立建筑市场整治工作机构,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本地工作方案并建立日常联络,对外公布电话、传真,以便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住建、工商、质监部门分别对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筑工程的机械设备、建材及防护用品生产、销售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统计、造册,制定检查内容及标准。

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自查自纠工作实行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对照本方案中明确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报告分别报送县(市、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对照综合整治内容,重点检查自查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于7月30日前报送市、州相关部门。

第三阶段为督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市、州、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工商部门对涉及建筑工程的机械设备、建材及防护用品销

— 5 — 售商家进行检查;质监部门对涉及建筑工程的机械设备、建材及防护用品生产厂家进行检查。对于受检单位主动上报并积极自纠的违规行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对受检单位瞒报、漏报或不认真自查自纠,检查中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检查结束后,各市、州住建委汇总检查情况,将检查结果于8月31日前报送省住建厅。

自9月1日起,省住建厅、工商局、质监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市、州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时结案,建立重要案件销号制度。

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9月1日至30日)。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召开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整治专题会议,通报各地整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会同有关部门予以限制招投标、清出本地建筑市场、降低资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理。及时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难点、重点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筑市场监管的措施。建立建筑市场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实施市场行为信息采集、报送、发布等制度以及黑名单制度。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确保整治活动规范、高效、依法进行,成立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省住建厅 — — 6 厅长尹维真担任组长,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江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朱宝玉、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副局长张鲁江、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张弘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指定相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筑市场综合整治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张弘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市州要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建筑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为确保我省建筑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深刻认识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好相关人员,将整治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二)所有检查人员要按照统一标准和程序执法,严格规范自由裁量,防止“随意执法”、“人情执法”和“检查走过场”,杜绝以整改代替行政处罚的做法。对检查出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按照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立即予以纠正和查处,能够当场实施处罚的要当场处罚,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的,要明确责

— 7 — 任单位限期完成处罚工作。属上级管理部门管理职责和权限的,要提请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不能敷衍,凡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重大问题的,可一律先责令停工并及时上报,由有关部门立案处理并公开曝光。

(三)加强联合执法。各地住建、工商、质监、公共资源交易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合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共同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四)各市州要结合综合整治工作,认真查找监管漏洞,分析成因,抓紧完善建筑市场监管的相关制度、规定,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依据;建立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月报制度,各地要按月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加快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科学的市场行为评价模式,对工程参建各方的市场行为进行量化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分别给予不同的信用激励和惩戒措施,实行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

(五)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体,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和大案要案的查处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制度。对于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不进行认真核实、处理的,要严肃追究有关 — — 8 当事人和主管领导者的责任。

— 9 —

第四篇:县城民族大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古丈县县政府为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民族大市场安全隐患,提高和改善县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加强管理,解决部分经营者在民族大市场内私搭乱建,危害公共安全及沿民族大市场周边街道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堵塞交通和消防通道等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

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是农副产品、生活必须品、其它商品重要交易场所,是县城内最大的综合性市场,与广大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然而,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及周边街道秩序混乱。因此,各级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古丈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城民族大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祁光怀副县长任组长,符家学、舒长茂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广播电视局、古阳镇政府、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古阳镇火车站社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舒长茂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

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及周边街道,即南至功顺家园酒店门口古常桥头,北至连成隧道口古阳桥头。

整治重点

1、撤除民族大市场内影响公共安全的违章建筑,消除安全隐患。

2、整治市容市貌,疏通消防抢险通道。重点整治以街为市,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以及乱搭、乱建、乱倒、乱堆等行为。

3、整治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民族大市场内经营秩序,规范场内消防、供电、供水、卫生、治安等公共事务管理;清理闲置摊位,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划定本地产时令水果经营区域;规范“三?八”赶集行为。

4、整治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靠和营运车辆在该区域停车拉客行为。

四、整治时间与工作责任

综合整治时间:2011年5月20日至6月20日,由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牵头,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开展工作。

责任划分及工作任务

1、由古丈县建设局牵头,古丈县商务局、法院、农行、工商局、公安局古阳派处所、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古阳镇车站社区等单位配合,突出解决民族大市场内危及公共安全的违章建筑。其工作步骤如下:第一,古丈县建设局对危及公共安全的建筑物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并及时送达到相关当事人,限期撤除违章建筑;第二,现场做思想工作,阐明利害关系,特别是找张××谈话,追究其相应的责任;第三,依法强制撤除。

2、由古丈县商务局牵头,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为主,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县农行、古阳镇车站社区等单位配合,重点整治市场内混乱的经营秩序和消防安全隐患。

3、由古丈县县城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重点整治以街为市,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古丈县县城民族大市场周边街道的综合整治必须同市场内经营秩序的整治同步进行,方可收到实际效果。

五、整治后的管理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整治的规范、标准,由整治领导小组向责任单位移交,责任单位按照移交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和维护。

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在责任单位管辖范围内出现反弹,由古丈县人民政府追究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

第五篇:兴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综合整治活动方案

兴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综合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兴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市场综合整治活动。根据泰州市局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药品市场安全。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进行整顿和规范,实现药品市场高效、有序的监管。

坚持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单位,强化监管的薄弱环节,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加强药品监管体系、法制、能力和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药品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 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使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明显好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品安全感普遍增强。

三、 工作重点

1、药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原辅料采购管理、成品检验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情况;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处方、工艺核查;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实施情况等。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等情况。

3、药品经营企业:重点整治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行为,查处挂靠经营、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和票货不符行为;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查处质量负责人不履行职责、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出租转让柜台、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检查经营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情况,防止流弊现象发生。

4、医疗机构: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药品质量和低温冷藏药品的储存条件。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工作安排

此次综合整治活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部署阶段(2011年2月下旬)。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部署综合整治任务。

第二阶段是实施阶段(2011年3月上旬至2011年3月中旬)。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综合整治活动,深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逐一检查。

第三阶段是总结汇总阶段(2011年3月下旬)。对此次综合整治

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探索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于4月上旬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二)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保健康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此次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精心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到突出重点,不留隐患,切实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

二是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药品综合整治工作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重,处罚与教育并重,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综合整治活动及日常监管的措施和成效,曝光一些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

四是秉公执法、严肃纪律。执法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坚持原则,排除干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 组织机构

成立药品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孙如兰、王勇、卞永华、徐舒、蒋冠杰五名同志组成,其中孙如兰任组长,王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蒋冠杰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药品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及有关检查情况的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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