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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钻探工程施工合同(大全)

地质钻探工程施工合同第一篇:地质钻探工程施工合同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合同工程编号:_________合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

地质钻探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篇:地质钻探工程施工合同

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合同

工程编号:_________合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_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第五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第六条 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1)(2)(3)(4)(5)

第二篇: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合同

工程编号:_________

合约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

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_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

第五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变更:

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

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

第十条 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

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给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实时供给,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给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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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计划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项目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

第十三条 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

第十四条

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安全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动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

第十五条 环境清洁与维护:

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则等规定尽速清除,如延误不予清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

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 安全措施:

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施行细则暨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安全。

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部分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并应设置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设备。

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

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工程保管:

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给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

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

第十八条 灾害保险:

一、工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

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

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妨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部分仍应由承包商负责。

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

第十九条 工程查验:

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并应于事后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迼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妨碍安全、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给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则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执业图记签章负责。

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

第二十条 逾期损失:

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

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

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

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部分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拋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_________市为仲裁地点。

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终止或解除合约:

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

(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

(二)乙方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迟缓,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

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下列项目提出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

(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

1.合约书装订成本费(含印花税)

2.依合约规定项目并已实际执行之准备工作费。(如测量放样、钻探、细部设计等)不得超过合约单项之金额。

3.工棚及租金费得依合约单项范围之金额比例折算。

4.工地现场水电费得按实付金额。

5.工地现场看管劳工费,最多二员,六个月之基本工资为限。

6.工程施工进度必需预先定制特殊材料经事先向甲方报备有案并经会同检验合格者得依厂商订购成本收购,但不得超过合约该项材料费之金额。一般购置材料则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开工后:

1.合约规定之准备工作费工棚租金、工地水电费及工程安全设施得依合约单价比例估验计价。

2.已完工工程依合约规定估验计价。

3.进场材料费(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4.工程停工期间经甲方认定必要之现场待命人员工资(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员工为限)按合约技术及一般劳力工资计付。

5.停工期间乙方亦应按日填报日报表,并于每周未,每月底将影响部分以书面报工程司备查。

四、乙方如领有预付款者,应即将未扣还金额,并加中央银行基金存款一个月利率之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及甲方指示办理,以维持交通及排水、维护环境清洁及公共安全时,甲方得径行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改善,乙方不得异议。

第二十六条 合约时效:本合约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保固期满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条 合约份数及附件:本合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由甲方分别陈转备用,如有误缮,以正本为准。本合约附件,计保证书_________份、领款印鉴_________份、投标须知_________份、投标比价纪录表_________份、标单详细表_________份、单价分析表_________份、供给材料表_________份、施工说明书_________份、图样_________份计_________张。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三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钻探技术要求

XX矿可行性论证工作方案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钻探技术要求 为了满足方案编制需求,需要沿矿区周边共布置水文地质钻孔X个,孔深约X米;工程地质钻孔约X个,孔深约X米;洛阳铲孔X个,孔深X米。见《XXXXX探孔布置图》。

1、水文地质钻探(抽水试验、成井做长观孔)

(1)水文地质钻探技术要求

①.水文地质勘探抽水孔(井)的钻探方法:采用清水钻进,滤水管部分采用钢花管缠丝包网,过滤管直径要求:松散层不小于127㎜,基岩不小于110㎜;抽水试验孔终孔直径要求:较过滤管直径大1~2级,填料时大150~200 mm;过滤管长度要求:含水层厚度≥30m,长度取20-30m;含水层厚度<30m,长度与厚度一致。基岩中,当孔壁稳定或溶洞充填物较少时,可不设置过滤器,钻孔直径不小于91㎜。施工完成后,采用空压机与水泵联合洗井。

②.观测孔的钻探方法,采用清水跟管钻进,孔径90mm;滤水井管采用PVC管,管径75mm;滤水管采用PVC管穿孔钻眼包网,长度2~3米。

③.抽水孔(井)钻探过程中按工程勘察的控制孔进行地层描述,同时进行取样,钻探中每2米取样一个,变层加取,重量1kg左右,必要时进行测试。

④.洗井要求:

a.对水文地质勘探抽水孔(井)采取空压机与水泵联合洗

井方式,达到水清砂净。

b.对观测孔采取反冲洗方式洗井,即向观测孔注水,并利用空压机吹洗,交替进行。

⑤.滤水管制作:

a.滤水管采用钢花管缠丝包网。

b.规格:管径Φ110mm。采用Φ110mm钢管制作,每5~10cm钻一个3~5mm孔,笼外缠聚乙稀加强丝。底部封闭。过滤网,网眼直径:(2~2.5)dcp滤水管长度不超过5.0m。

⑥.井管下入:

a.下过滤器前用符合标准清孔。

b.用直接提吊法下过滤器,接头处可以焊接或套接。 c.下放过程中要慢、稳、不能刮靠孔壁。 d.井孔垂直度不超过1‰。 ⑦.填砾:

a.填砾时必须保证滤水管平直、居中。 b.必须沿过滤器四周均匀连续填砾。 c.投砾量超过滤水管顶部2~3米。 ⑧.洗井:

a.投砾后立即向孔内注入清水,将泥浆替出。

b.下入潜水泵抽水,采用抽灌洗井法,先进行抽水,再进行孔口灌水,交替进行。

c.洗井时要经常观察孔口排水的水质变化,不含泥浆或钻粉等污染物质即可。

d.洗井时应定时(半小时)观测一次出水量。

e.根据底层情况,适当调节洗井强度和时间,细颗粒地层

不宜长时间强力洗井。

f.观测井利用附近的勘察孔。

g.孔内下入PVC管作为过滤器。规格:Φ75mm,外缠过滤网。

h.通过两次简易抽水试验对比验证,同降深的单孔出水量增大不超过5%,或洗孔结束前的含砂量不大于1/20000(体积比)。

(2)抽水试验技术要求

①.抽水前对抽水孔和观测孔进行水位统测,测定静水位,并测量水温。当抽水试验孔深度范围内有两个以上含水层时,应分层量测静止水位。观测下一层水位时,应下置套管封闭上一含水层的地下水。如水头高出地表,则应接管观测承压水的水头高度。

②.抽水试验采用稳定流法和非稳定流法,按《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要求进行观测。分别计算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影响半径等。

③.在含水层复杂且富水性较强的区段,应采用分层或分段抽水,分别评价不同含水层渗透性,计算越流系数。分层抽水时要确保止水效果,管外水位在两小时内变化小于0.1m。

④.抽水试验采取分段抽水,降深控制在三段,以推求最大涌水量。最大降深要求:当潜水时宜接近含水层厚度(完整孔)或过滤器长度(非完整孔)的1/2深度处,承压含水层最大降深不宜低于含水层顶板,另外两段分别控制在最大降深的1/3和2/3左右。基岩抽水试验降深应从大到小,松散层抽水试验降深应从小到大。

当勘探孔的出水量较小或试验时出水量已达到极限时,水位降深次数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2次。个别地段进行混合抽水试验,计算混合含水层的有关水文地质参数。

⑤.群井抽水试验采用一次最大降深,按稳定流和非稳定流方法进行,以获取干扰井的干扰系数

⑥.稳定流抽水试验的水位稳定标准,在抽水试验稳定延续时间内,水位无持续上升或下降趋势;动水位不得大于平均水位降深的1%或水位稳定标准波动值不超过5cm。

⑦.稳定延续时间要求:卵石、圆砾、砾砂、粗砂宜达到8h,中砂、细砂、粉砂:宜达到16h,基岩宜达到24h。

⑧.抽水试验结束后或中途停止时,必须观测恢复水位。在停止抽水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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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40、50、60、80、100、120分钟进行观测,以后每隔30分钟观测一次,若连续三小时水位不变;或水位呈单向变化,连续四小时内,每小时水位变化不大于1cm;或水位升降与自然水位变化一致时,即可停止观测。

⑨.地下水流向宜利用等水位线采用几何法测定,流速采用视电阻率法。

⑩.抽水过程对抽取的地下水要进行含砂、含泥量测定,抽水试验法结束前采取水样采取水质化验分析,分层抽水时应分别取样。

11.抽水试验要对周围的环境进行监测。 ○

12.抽水试验设备:水泵采用潜水泵,水量采用水平螺翼○式水表计量,水位观测采用点测水位计。

13.出水量的测量要求:当采用堰箱或孔板流量计时,水位测量○应读到毫米;当采用容积法时,量桶充满水的时间不宜少于15s;当采用水表时,读数精确到0.001m3。

14.抽水试验过程中应及时绘制Q-S草图,检查试验是否成功。○如不成功须检查原因,重新试验。

2、工程地质钻探 (1)勘探孔的布置

根据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工程孔主要沿XX矿区周边居民点布置,部分布于离村庄较远的耕地区土路旁。总孔数约X个,孔数看控制程度进行增减,均为技术孔,终孔进入中风化岩X米,平均孔深约X米。 (2)钻探工艺

设备采用XY-1型液压工程钻,钻进方法采用泥浆护壁或套管跟进,锤击或回转钻进全孔取芯的施工工艺(地下水位以上土层采用干作业的钻探方法)。土层及全、强风化岩采用合金钻头,坚硬基岩采用金钢石钻头。钻探操作、回次进尺、钻探记录和岩土编录工作均符合规范要求。 (2)岩芯采取率要求

粘性土的样芯采取率大于80%,每回次钻进进尺不得超过2m;砂性土样芯采取率大于60%,每回次钻进进尺不得超过1.5m;强、

中风化岩层岩芯采取率大于65%,每回次钻进进尺不得超过1.5m。 (3)钻探野外原始记录及终孔要求

钻进过程中必须及时填写好《钻探班报表》,及时做好记录,钻入中风化岩层时,必须记录钻进时效,如遇软弱夹层,必须及时记录其起止深度。钻探终孔前,必须由技术人员或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终孔移位。

(4)取岩土样及室内试验要求、原位测的方法与要求

每个孔均按规范要求分层取岩土样及做标准贯入试验,除此还有特别要求,要求每孔0.5~1.0m位置均需取土样,此位置土样除做常规土工试验外,还需测定土的渗透系数;在深度1.0~2.0m范围每孔均须做标贯试验。

A、取样及其分析要求

a.取土样:根据地层特征、取样深度、设备条件和试验项目的不同,合理地选择取土器类型,按操作规程进行取样工作。取样前要先清孔,取样时对一般的粘性土可采用一般的取土器,采用重锤少击法,打入深度一般不大于30cm。取软土时,要采用薄壁取土器,采用静压法压入,压入长度不大于取土器的长度。对砂土采用单动或双动三重管取样,对砂类土应采用取砂器以减少对砂类土的扰动。取土、砂器提出地面后,土样筒取出后,必须立即用干棉纱擦净,不得进水和松开,用刀将土样两端削平并盖上土样盖;土样妥善密封(缠胶布、封蜡),防止湿度变化,并避免暴晒,防止受震、扰动,贴好标签,标明上下,放土样箱内,土、砂

样应直立安放,及时送往试验室。

b.取岩样:一般用有内层包装的湿纸包好,再用塑料透明胶布缠住,用标签注明岩样的名称、长度。采取的岩样尺寸须满足试块加工的要求。选取岩样(对软质岩应进行密封)包装,贴好标签,送往试验室进行试验。

取样的数量(长度)应满足试验要求;试验时的试样制作、试验操作及数据处理由试验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

c.地下水样的采取:一般取混合水样,水样每件2瓶,各瓶不得少于750ml及500ml,后一瓶水样应立即加入2~3g大理石粉。采取水样深度宜在水面0.50m以下,取水容器应彻底清洗,并及时送试验室进行化验。

d.土的室内试验要求

土的试验要求:土工试验按国标《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99)执行。对粘性土的要求做天然含水量、土粒比重、天然密度、孔隙比、饱和度、液限、塑限、塑性指数、液性指标、粘聚力、内摩擦角、压缩系数、压缩模量等物理力学指标,除此,深度0.5~1.0m位置的土样需测定渗透系数。砂性土进行颗粒分析,必要时做密度、比重、渗透系数、水上和水下休止角试验。

e.岩石试样做天然状态和饱和状态的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一般情况下(指标的数量≥6个),应提供岩土参数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标准值、标准差及变异系数。指标的统计数量少于6个时,可根据指标的范围值,结合地区经验,给出经验值。

f.地下水质及土的腐蚀性分析试验。取样做简分析试验,评价地下水及土对砼结构及砼结构中钢筋的腐蚀性。分析项目一般有PH值、Ca2+、Mg2+、Cl-、SO42-、HCO3-、CO32-、侵蚀性CO

2、游离CO

2、NH4+、OH-等。

B、原位测试要求

标准贯入试验目的:取扰动样、鉴别和描述土的类别;确定粘性土的稠度、确定砂土的密实度,确定天然地基土的承载力及地基土的变形参数;判定饱和砂土、粉土的地震液化的可能性及液化等级。

标准贯入试验应提供实测击数、试验孔号、试验深度、试验的岩土层等资料,并进行数据统计。

标贯试验一般在砂土、粉土和粘性土、残积土、全风化岩和强风化岩中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垂向间距控制在1.5~2.0m;同一地质单元体内,每层标贯试验次数不少于6次。

当在30cm内锤击数连续2次达到并超过50击时,可停止试验,记录击数并修正。当击数已达50击而贯入深度未达30cm时,可终止试验并按N =30×50/ΔS(ΔS为50击时的贯入度)换算标贯击数。

3、洛阳铲探

洛阳铲探主要用于钻机难以进场、基岩埋深不大的地段,主要用于查明第四系浅层土层的性质与厚度,在基岩浅埋地段查明地层岩性。探深Xm,洛阳铲长度Xm。洛阳铲探孔根据调查控制需要布置,本次调查布置约X个探点,洛阳铲探施工由两个工人打入,地质员进行岩性鉴定及记录。

四、工期计划及人员、设备安排

(一)工期进度计划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包括野外地质调查及室内报告编写,项目工期两个月,由此,我们安排首先进行野外填图测绘,然后进行水文孔、工程孔的钻探施工及洛阳铲探。进度计划如下表:

(二)人员配置及组织机构

钻探技师2人:负责钻探技术、钻机操作、班组人员调配及协助安全工作;

钻探技术熟练工人6人:负责钻孔施工及洛阳铲施工,协助技术员孔内原位测试、取样等。

1、拟投入钻探设备

拉钻机用小型工具车:一辆

钻机:2台

洗井及抽水试验设备:一套 洛阳铲:1把 取样设备:4套

五、其他说明

第四篇:工程地质钻探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前不准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打赤膊工作。

2、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

3、各类机械设备安装、牢固、周正、水平,不准带电移动设备。雷雨、暴雨禁止作业。

4、在钻具下入钻孔途中遇阻时,用管钳转动钻具但吊卡必须吊住钻杆。

5、回次终了时,必须用升降机将主动钻杆提上孔口,不得边用卡盘,边用管钳别,以防管钳打滑伤人。

6、提下钻不能猛提猛放,孔内卡钻更不得强行起拔,应用震动或转动等方法提升。

7、不得将手置于钻具、取土器底部或用手托。起拔垫叉时不得将手拿在垫叉下面。

8、不使用扭伤错股的钢丝绳,钢丝绳上的断头刺应削掉,断头达1/7时不得继续使用。

9、弯曲及裂痕未经修复的钻塔不得使用,各部、零件均应保持完整无缺,起钻时应随时注意塔架的负荷能力。

10、钻塔场地应进行整平,以防设备及钻塔倾斜,木机台板厚度不得小于40毫米。

11、锤击套管不能用手扶套管打箍,在打吊时不准用手扶吊锤杆,同时必须安装冲击把手。

12、用钻杆撬起钻具时不得用胸口或腹部向下压钻杆,不使用有伤痕的撬杆。

13、定期对机具进行检查,对摩损部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14、水上钻探作业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水上施工前,应接受水上安全教育。

15、船舶或平台两侧,设置牢固的护栏,上下平台或船舶的人行梯须安全稳固,并经常检查是否有松脱损坏情况谨防人员落水。

16、船舶或平台的拼装、航行、施运、招锚、定位和其它有关标志均须符合航运要求和水上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按规定设置信号灯或航标。

17、水上作业应配齐救生圈。

18、在水上施工过程中,必须与气象、水上监测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水位水流变化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对付突然情况发生措施。

19、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船舶有无断缆、跑锚、漏水现象和平台有无倾斜、失稳、支架损坏等现象,如发现有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20、运输设备、材料、人员的船只,必须由持有执照的驾驶人员或船工驾驶操作,严禁无照驾驶操作。

21、在稻田和泥泞的场地上施工,操作人员应穿长筒胶鞋,严禁打赤脚,以防伤脚或触电。

22、所有设备迁移,必须先切断电源总开关,严禁带电移位。

23、所有从事工程地质钻探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岩心钻探规程》中的有关条款。

第五篇:常见的地质勘探技术(遥感地质调查、地质填图、坑探工程、钻探工程、

? 8.1.1 遥感地质调查

? 遥感地质调查是综合利用遥感技术进行地质调查和资源勘探的方法。

? 遥感地质调查的理论建立在物理学的电磁辐射与地质体相互作用的机理基础之上,而其技术方法则建立在“多”技术基础上

? 遥感地质调查具有以下特点。

1.大面积的同步观测,视域宽广

3.定时、定位观测,提高观测的时效性

2.信息丰富,技术先进

4.投入相对小,综合效益高

8.1.2 地质填图

? 地质填图又称地质测量,是勘探中的基础工作,也是最基本的技术手段。它是应用地质学的理论和方法,有目的地在含煤地区进行全面的地表地质研究,即对天然露头(没有被浮土掩盖的岩层、煤层、断层等)和人工露头(用人工揭露出来的岩层、煤层、断层等)进行测量和描述,并把获得的所有地质信息按一定的比例及统一的技术要求填绘在地形图上,编制成地形地质图、地质剖面图、地层综合柱状图等图件,作为今后地质工作的重要依据。 ? 地质填图在煤田地质勘查的各个阶段中都要进行,但各阶段的要求、研究程度及地质条件不同,相应地质填图的比例尺也有差异。

? 遥感技术已应用于煤田地质填图。

8.1.3 坑探工程

? 坑探工程简称坑探,是为了揭露岩层、煤层及地质构造等地质现象,或为了采集煤样在地表或地下挖掘不同类型的坑道所进行的工程。

1.探槽

? 在表土较薄(一般小于3m),岩层倾角较陡或较平缓。地形切割比较强烈,表土稳定坚实且含水不多的地段,垂直岩层走向或构造线方向挖掘的一条槽沟,称为探槽。

? 利用探槽可以直接测量和描述所揭露的地质现象,可以绘制剖面图及其他图件。 ? 探槽是坑探工程中使用最普遍的技术手段,它常配合地质填图使用。

?其规格一般为:底宽0.6~0.8m,两帮坡度75°~80°。

2.探井

? 当表土厚度大于3m、小于20m时,不适合挖掘探槽,就采用从地面垂直挖掘探井的方法,来揭露一般地层倾角比较平缓地区的岩层、煤层及其他地质现象。

? 探井工程比探槽难度大,应尽量少布置,一般沿岩层走向布置,配合探槽和地质填图使用。

3.探巷(硐)

? 为了揭露煤系,了解煤层厚度和结构,确定煤层风氧化带的深度,并在风氧化带下采集煤样,直接从地面挖掘的井硐,称为探巷(硐)。

? 探巷根据需要可垂直或平行煤层走向掘进,可为立井、斜井、平巷或石门。

当用探掘工程达不到上述目的时,需采用钻探工程。钻探工程是通过钻探机械向地下钻进直径小而深度大的圆孔,并从孔内取得岩、煤芯地质资料,获得全钻孔岩性柱状, 从而揭露掩盖地区和深部的整个煤系地层,取得地层、岩性、矿产、构造及水文地质等多方面资料。钻探是详查和精查勘探工作中主要采用的技术手段。根据地质目的的不同,钻孔分为探煤孔、构造孔、水文孔、水源孔、取样孔、井筒检查孔、验证孔等。

8.1.4 钻探工程

? 使用专门的机械传动钻杆和钻头,从地面向地下钻直径小而深的圆孔的方法,称为钻孔。

? 一般在煤田勘探中采用的钻机有300m、500m、650m及1000m等规格。

? 钻探过程中一边钻进,一边选择层位提取岩心,对岩心进行测量和描述,获得地质信息,然后绘制原始钻孔柱状图。

? 钻孔到达目标深度并提取岩心后,按规定必须对钻孔进行地球物理测井。最后对钻孔进行封闭,以免给以后煤矿生产带来突水等隐患。

8.1.5 巷探工程

? 运用矿井中的巷道来探测地质现象,称之为巷探。

? 它是矿井地质工作中常用的勘探技术手段。通常一般无钻探条件,或钻探达不到预期效果,而且生产又需要时,采用巷探。

? 巷探工程有专门布置的巷道,如下图所示,专门延长运输巷和布置几个短探巷,其目的就是为了探测F16断层的位置,以便顺断煤交线布置切眼;也有采用一巷多用的方法,如下图所示,每隔一定距离布置阶段石门,这些石门的挖掘既提前获得了所需的地质资料,又是以后生产上必需的巷道。

? 巷探工程最大的优点是可以直接观测地质现象、量取地质数据、采集样品,而且可以“一巷多用”。施工专门的探巷,一般都采取小断面简易支护的方式,以减少费用。

8.1.6 地球物理勘探

? 地球物理勘探简称物探,是利用具有不同物理性质(如密度、磁性、电性、弹性波传播速度、放射性等)的岩层和矿床所产生的地球物理场异常,来寻找煤矿床、圈定含煤地层、推断地质构造及解决其他地质问题的一种技术手段

8.1.6.1 煤炭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探技术

1.重力勘探

? 重力勘探是以地壳中岩石与煤层之间的密度差异为基础,通过观测与分析重力场的变化规律查明地质构造和寻找煤炭资源的一种地球物理勘探方法。

? 重力勘探的使用条件:首先,被探测的岩体与周围岩体之间应有明显的密度差异,最好差值在0.2~0.3g/cm3以上,含煤地层与上覆地层、基底岩层或结晶基底之间应有这样的密度差异;其次,要求密度分界面的倾角大于50o,埋藏深度小于3000m,上覆松散沉积物比较均匀,而且地形平坦等。

? 重力勘探的主要成果是重力异常等值线平面图。重力勘探主要用于识别盆地、圈定盆地边界、进行构造分区和研究基岩起伏变化;也可用于确定煤田的边界、含煤沉积的厚度和基底起伏情况等。

2.磁法勘探

? 磁法勘探是以地壳中岩石与煤层之间的磁性差异为基础,通过观测和分析地磁场的变化特征,查明研究对象地质特征和性质的一种地球物理方法。

? 磁法勘探要求含煤地层与其上覆及下伏地层有明显的磁性差异,同一地层的磁性相对稳定,岩层倾角越大越好。通常含煤地层与其上覆、下伏岩层在磁性上差别不大,因此在煤炭地质勘查中,磁法主要用来区分含煤地层和基底古老变质岩系,了解结晶基底的起伏情况,或用来圈定侵入含煤地层中的火成岩和高磁性的火成岩盖层,也可用于确定煤层燃烧带。

3.电法勘探

? 电法勘探是根据岩石或矿石电学性质(如导电性、介电性和极化性、导磁性等)的差异来找矿和研究地质构造的一组地球物理勘探方法。

? 按照电磁场的时间特征,可把电法勘探分为直流电法勘探、交流电法勘探和瞬变或脉冲电法勘探3类。

? 直流电法勘探是通过研究与地质体有关的直流电场分布特征来达到勘探的目的。

? 直流电法勘探利用的场源有人工场源和天然场源2种。人工场源的直流电法勘探,包括电阻率剖面法、电阻率测深法、充电法、直流激发极化法等;天然场源的直流电法勘探,有自然电场法等。直流电法是勘探测量的物理参数有视电阻率或视极化率。

4.地震勘探

? 地震勘探是利用地震学的方法研究人工激发的弹性波在不同地层中的传播规律,如波的速度、波的衰减和波的形状,以及在界面的反射、折射等,来研究地下地质体的岩性、埋深、构造形态等的一种地球物理勘探方法。

? 地震勘探中的人工震源有2种,一种是炸药震源,一种是非炸药震源(如机械震源、气爆震源、电能震源等)。在陆地表面进行地震勘探时,主要使用炸药震源和机械震源。

? 从二维地震勘探逐步发展起来的三维地震勘探技术,是地球物理勘探中最重要的方法,也是当前煤炭等地下矿产资源的主要勘探技术之一。

? 二维地震勘探方法是在地面上布置一条条的测线,沿各条测线进行地震勘探施工,采集地下地层反射回地面的地震波信息,然后经过电子计算机处理得出一张张地震剖面图,在二维空间(长度和深度方向)上显示地下的地质构造情况

5.地球物理测井

? 地球物理测井简称测井,是钻孔中使用的地球物理勘探方法的通称。

? 根据所利用的岩石物理性质不同,可分为电测井、放射性测井、磁测井、声波测井、热测井和重力测井等;根据地质和地球物理条件,合理地选用综合测井方法,可以详细研究地质剖面、探测有用矿产。

? 在煤田地质勘探中,1:200比例尺的测井曲线作岩层定性和深度解释,1:50比例尺的测井曲线作定厚和煤层结构解释,从而达到查明岩性、厚度、深度、煤层、煤质及含水层深度和厚度等。若钻探打丢、打薄煤层时,地球物理测井资料就更为重要。

? 煤矿测井主要方法及其应用范围见表。

-------------煤田地质勘探阶段(普查(找煤、普查)、详查、勘探(精查))的划分;

8.2.1 煤炭地质勘查阶段

? 煤炭地质勘查阶段又称煤炭地质勘查程序。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的整个过程就是对煤田从大范围的概略了解到小面积的详细研究的过程。

? 煤炭地质勘查的程序划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4个阶段。各勘查阶段必须完成其相应的勘查任务,必须对各种地质因素的了解、研究、掌握达到一定程度,必须提交相应的地质报告。勘探地质报告是矿井建设可行性评价和矿井初步设计的依据。勘探阶段先期开采地段资源/储量比例。

? 程序:首先对整个煤田进行比例尺为1:5万的普查勘探;普查后将煤田划分为若干矿区;然后对各矿区进行1:1万的矿区详查;再将矿区划分为若干井田;对各井田进行1:5000的精查。

主要任务

应在煤田预测或区域地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其任务是寻找煤炭资源。预查的结果,要对所发现的煤炭资源是否有进一步地质工作价值做出评价。预查发现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煤炭资源时,一般应继续进行普查;预查未发现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煤炭资源,或未发现煤炭资源,都要对工作地区的地质条件进行总结

在预查的基础上,或已知有煤炭资源赋存的地区进行。普查的任务是对工作区煤炭资源的经济意义和开发建设的可能性做出评价,为煤矿建设远景规划提供依据

为矿区总体发展规划提供地质依据。凡需要划分井田和编制矿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地区,应进行详查

为矿井建设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提供提供地质资料。勘探一般以井田为单位进行。勘探

的重点地段是矿井的先期开采地段(或第一水平)和初期采区。勘探成果要满足确定井筒、水平运输巷、总回风巷的位置,划分初期采区,确定开采工艺的需要;保证井田境界和矿井设计能力不因地质情况而发生重大变化;保证不致因煤质资料影响煤的洗选加工和既定的工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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