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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工作制度和职责(精选)

党总支工作制度和职责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党总支工作制度和职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篇:党总支工作制度和职责党总支工作职责。

党总支工作制度和职责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党总支工作制度和职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党总支工作制度和职责

党总支工作职责

党总支工作职责 2009年11月制订

第一章

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对学院和中心的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在学院和中心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学院和中心行政管理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如学院和中心的发展方向和规划、课件资源设置、人员调配、师资培养、提职晋升、资金分配等。

三、抓好学院和中心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领导,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预备党员和建党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党章学习活动,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四、领导学院和中心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领导学院和中心的政治理论和形势教育;密切联系学院和中心教职工,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情况,做好学院和中心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学院和中心教职工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做好学院和中心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学院和中心领导班子的考察、选拔和配备;做好学院和中心干部的选拔与配备。

六、负责学院和中心教职工的政审工作。

七、领导学院和中心的工会等群众团体,定期了解或听取其工作汇报,提出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八、承办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党总支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一、党总支书记主要职责

党总支书记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党员大会,结合学院和中心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总支工作,将总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或总支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学院和中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总支委员会、总支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总支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总支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总支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总支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总支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三、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中心和任务以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四、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的纪律教育,抓好党风建设。

2、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总支委员会、上级党组织汇报。

4、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考察他们改正错误的情况。

五、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有关统战工作文件等,提出本单位贯彻落实统战政策的措施、意见。

2、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3、帮助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协助他们把好发展新成员的政治质量关,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和活动,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三章党总支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制度

(一)总则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党总支“在学院和中心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得到贯彻执行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学院和中心的领导,落实党总支“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和中心教学、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按照职权范围行使职权”的职责要求。

(二)会议议题、时间、参与人员

1.会议议题: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学院和中心的贯彻执行;学院和中心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学院和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干部工作、重要项目安排、重要财务问题等等。 2.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视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 3.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全体党总支委员参加。

(三)会议要求

1.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如确定研究某一问题,必须先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各种意见以形成比较科学与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方案,不开无准备之会。并将具体开会时间、主要内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2.根据会议内容,可请总支委员以外的有关行政领导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与会人员会前要做好准备,会上要充分发表意见。会议决议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对于分歧较大的问题属于紧急性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于非紧急性情况的,可暂不作决定,改日再议,或报请校党委决定。

4.会议决议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能散布影响决议执行的言论,也不能在行动上消极抵制。

5.决议属于行政工作上的重要问题,要向没有与会的行政领导成员通报情况;重要决议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6.对会议讨论的情况及会议作出的决议,未公布前,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漏,严格保密,违反纪律者应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7.会议由党总支宣传委员记录。记录会议内容要准确详细;重要决议、决定的记录,要经总支负责人过目后签字。

二、请示汇报制度

党员向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加强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督的,密切党组织同党员关系的一项制度。

(一)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

1.教职工思想动态、突发性事件及其苗头; 2.各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在党员、群众中的反映;

3.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参加学院和中心党总支的活动和会议; 4.其它应该请示汇报的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有关要求

1.实行逐级请示汇报制度。学院各单位、部门党员干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重大问题实行逐级请示汇报。特殊情况,可以越级汇报,但要及时向越级的领导同志报告; 2.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向总支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3.党员要(三个月)和不定期地向总支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取得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4.党员外出时间超过二个月以上,应以书面形式向总支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表现情况。

5.党支部书记对所辖部门的群众和党员的意见以及发生的问题、情况应及时学院党总支和校党委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6.教职工思想动态和突发事件及其苗头,各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在党员、群众中的反映,应随时报告联系校领导;

7.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活动和会议,承办部门应提前一周提出意见,由办公室统一报书记、院长审批办理。

8. 实行请示报告预案制度。各部门需提请学院领导同志决策的重大问题,要提前做好准备,原则上要提出两个以上的方案,并给领导留有充分的决策时间。

9.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必须及时,不允许先做后报,做了不报。凡属重大问题,在进展过程中要及时汇报各阶段的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10.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漏报和夸大事态。

三、党员联系群众谈心制度

(一)联系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和写入党申请的群众。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2.青年教师、青年教工。了解青年教师、青年教工的思想、生活、工作实际,从思想上、生活上、业务工作上提供切实帮助。

(二)内容和要求

1.自觉地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与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党的任务。 2.严格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每个党员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4.党员在联系一般教师、教工的过程中,要着重从思想上、工作上进行帮助,使其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氛围。

5.党员在联系过程中,每月要主动邀请联系对象谈话一次,每月听联系对象汇报工作一次。

6.立足实际,在岗位上发挥先进性,把握准党员联系群众的结合点。共产党员要成为思想、业务上的带头人,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建优质服务的能手,要立足本职岗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成绩来教育感化一般教师。真正做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7.建立党员工作手册。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上,定期(每学期)向党组织汇报联系群众情况。

(三)形式与方法 1.谈心活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主动找群众谈心、交流思想,及时掌握群众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学习工作状况,及时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谈心活动要做到“五必谈”,即党员所联系群众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离休时要谈话;受表彰、奖励、批评、处分时要谈话;工作中遇到挫折时要谈话;在遵守党纪国法、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发现问题或群众在这方面有反映时要谈话;对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转达意见时要谈话。

2.座谈会。总支定期召开由民主党派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共同畅谈思想、畅谈学校工作,汇报各自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互相提出建议和意见。

3.“结对互动、双向帮学”。党员与群众结成互帮对象。支部根据党员与群众人数的比例,结成若干对象,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4.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接待群众、建联系点、通报情况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确保有一定的时间深入教职工,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增进对人民群众的理解,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通过建立群众接待日制度,建立起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的稳定渠道;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党的建设、党的工作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向群众通报。

(四)检查与考核。

1.每个党员一个学期向总支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2.党总支将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党总支要及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4.党支部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之一。

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总支应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做好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为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的战斗力,根据党章规定,严格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一) 在每学年第一个学期的期中和期末,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对要求入党的教师认真调查、研究,根据校党委的统一安排,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一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

(二) 党总支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正措施。

(三)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及以上的培养教育,每学期的第一个月召开支委会,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对象。

(四)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委会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查本人历史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政治情况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工作、学习表现。

(五)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学校党校的培训,主要学习党章和党员培训教材,经培训测试合格的方能发展入党,没有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 被批准为发展对象后,由支委指定二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七) 发展对象要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八) 总支委员会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对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 支委会(由组织委员)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情况;

3、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4、赞成人超过于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支委会决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并将会议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5、党总支及时将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校党委审批。

6、 经校党委审查并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进一步考察,批准后即为预备党员。

7、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8、党总支对预备党员继续考察,每季度预备党员写一次书面汇报,支部要认真审查、讨论。入党介绍人要经常向支部反映预备党员的政治、工作表现。

9、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院党委批准。

10、预备党员转正后,支委会应将"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学院党委组织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和监督,每年一次(次年初)对全系党员和党总支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既要评议是否履行党员义务,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又要同本人承担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对党总支的评议主要是评议是否履行党总支的职责,是否起到战斗堡垒作用。民主评议时,要利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对党内的错误思想、错误待业,严肃认真,事实求是的展开批评,敢于斗争,同时要注意全面评议每个党员的功过是非,并要充分吸收非党员教师的意见。对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后进党员给予帮助,不合格党员要认真处理。

八、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体现党内民主集中制,使党内政治生活政党化,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建立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系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谦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就以上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 民主生活会的组织

1、民主生活会由系书记负责召集和支持;

2、会前,要在系总支委会上讨论,确定主要议题。

3、会议召开前二天,报告院党委组织派员参加指导。

(三) 民主生活会的总结

1、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系总支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院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上报;

2、属于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交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

九、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等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十、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员应按规定交纳党费。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二篇:党总支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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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总支是农机局的政治核心,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围绕农机局的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组、行政各项重大决定在农机局的贯彻执行。

二、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从农机局工作实际出发,制定总支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与讨论和决定农机局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管理的重要事项。

四、积极支持局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热情支持各分管领导的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扎扎实实地抓好党总支的建设,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创新党总支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同时,还要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与转正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时事政治,正确分析形势,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局党组和农机局党总支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农机局工作实际特点出发,即要讲究形式,更要注重效果,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通过各种途径深入基层,了解和关心干部职工的思想和生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和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同时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七、做好局二级机构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和教育管理工作。

八、做好统战、工会、共青团工作。

九、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篇:党总支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组织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负责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严格执行党员管理的各项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建立党员信息库,做好党内统计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

六、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努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符合党员条件者,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并及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七、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领导,督促、检查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八、做好纪检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风教育。检查和监督党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九、领导学院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协调他们与行政组织之间的关系,支持他们按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十、完成学院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四篇:机关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并通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一道共同贯彻执行。

二、参与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重大问题的讨论,共同决定本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一)加强党总支部的自身建设。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增强党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负责,积极做好党内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加强党员的教育工作。根据市委的统一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党员教育的实施计划。经常了解和分析本单位党员的思想状况,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

(三)严格党员的管理工作。党总支部要根据党委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干部,认真组织对党员的考核鉴定,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检查基层组织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国法和政纪的情况。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总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员大会,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通报情况,听取党员的各种意见,要定期检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采取措施,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党员每月参加1—2次组织生活,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查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六)检查党支部对上级党委决定、指示和党总支部布置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党支部反映的意见、要求和问题。

定期分析党支部的情况,做好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

(二)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理想、道德和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

(三)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不同层次进行。

(四)关心群众的疾苦,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

五、协助党委做好本单位领导班子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民主测评等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及统战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有关工作。

(一)要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推荐、选拔干部。

(二)对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与领导干部的选拔,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可以向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对本单位行政管理干部的任免,在听取党支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行政负责人提名推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三)参与讨论本单位教职员工在评聘、晋升以及引进人才等方面的相关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防止工作中的不负责和草率行为。

(四)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干部的教育主要是对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政治责任感、工作事业心的教育以及必要的科学管理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年终工作总结等工作,对干部进行考核。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党总支部要把工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应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团结教育本单位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为教职工排忧解难方面的作用。热情关心共青团和妇联的工作,经常地、及时地通过它们听取意见和要求,支持它们根据青年的特点开展各项活动。

第五篇: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在街道办党委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居民委党总支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总支大会和党建工作联席会。结合本总支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工作,将党总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大会讨论决定。

二、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督促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并对党总支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党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街道党委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总支委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和居委会主任经常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好与社区居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认真抓好党总支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总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不断增强党总支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领导作用。

六、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居民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应与居民委主任共同协商,帮助解决。抓好辖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对居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七、加强对居民委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党员责任区分工,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重视和加强居民委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党总支副书记职责:

一、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制订培养和发展党员计划、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二、分管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妇代会、团支部、计生协会等群团工作。

三、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中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并向党总支委员会提出查处意见。

四、在总支书记授权下,召集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研究安排党总支工作,重大问题提交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五、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经常与党总支委员及下属社区党支部书记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支持工作,协调党、政、工、妇、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七、负责党总支部日常工作,安排组织生活、党课学习、党员活动日、远程教育、党员民主评议及评优活动,指导下属党支部进行学习、活动。

八、书记不在居民委党总支时,主持党总支的正常工作。

居委会主任职责:

一、认真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居民委的贯彻实施。

二、在街道办党委的领导下,团结、组织居民群众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对居民委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协商议事委员和居民委成员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居民委各项规定和居民委成员代表会议和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居民委各项事务。

四、全面负责对居委会及其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委员会及居民组长的作用。

六、管理好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协商议事会,居民委员代表会报告财务支出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水平、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居委会副主任职责:

一、配合居民委党总支书记带领居民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处理好日常工作,把居民委建设成文明社区。

二、协助总支书记制定年、季、月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的措施。

三、组织分管的工作委员实施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

四、负责总结分管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向居委会总支委员会进行报告。

五、按照居委会会议的决定完成临时确定的任务,接受总支书记的委托,召集与主持有关会议。

六、协调分管工作中的关系,处理存在的矛盾,组织有关人员保证完成任务。

七、协助总支书记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八、及时向总支书记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及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居民委党总支书记在街道办党委领导下,按照党员代表大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的居民委党总支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社区全体党员和群众,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社区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党员代表大会,结合社区实际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议、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安排党总支工作,将党总支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总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督促检查总支工作决议、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解决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四、负责抓好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组织学习,按期组织总支民主生活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做好总支成员的团结、协调工作。

五、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争先创优及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落实党总支的各项制度,总结总支工作经验。

六、经常深入本委居民群众之中,及时了解和掌握居民的思想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居民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应与居民委主任共同协商,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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