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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大全)

地震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第一篇:地震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淄博市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2.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 3.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体系 3。

地震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第一篇:地震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淄博市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 3.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体系 3.1组织领导体系 3.2专家组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3.4应急处臵队伍

3.5 临时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4.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启动预案响应 4.2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 4.3响应终止 5.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5.1医疗救治 5.2疾病预防控制 5.3健康教育 5.4疾病监测与报告 6.地震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6.1开展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6.2灾区伤病伤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 6.3灾区的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7. 物资保障 8.附则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地震灾害前的医学准备,保障地震灾害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市卫生部门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防病应急预案(试行)》、《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淄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区域内,由地震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其他地质灾害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臵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提高地震灾害的防范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1.4.2 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各区(县)卫生局要主动和地震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共享行业信息资源,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辖区内地震灾害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等工作。

1.4.3 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各区(县)卫生局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预案,加强培训与演练,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臵地震灾害引发的医疗卫生事件。

1.4.4 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地震灾害中卫生应急处臵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

根据地震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四级:

2.1发生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

1、死亡200人及以上;

2、紧急转移安臵100万人及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及以上。

2.2 发生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

1、死亡100人及以上;

2、紧急转移安臵80万人及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万间及以上。

2.3 发生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

1、死亡50人及以上;

2、紧急转移安臵30万人及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及以上。 2.4发生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

1、死亡49人及以下;

2、紧急转移安臵10万人及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 3.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体系 3.1组织领导体系

3.1.1在市防震减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局设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和部分市属单位参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市防震减灾指挥部提供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的建议;协调、指挥全市救灾防病工作;积极组织和协调全市卫生人力、物力、财力对灾区医疗卫生救援进行紧急支援,领导小组战时为临时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1.2 由市卫生局派出人员组成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地震灾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协调、指挥工作。 3.1.3 各区(县)卫生局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市卫生局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辖区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2专家组

市卫生局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或成立专

门的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承担地震灾害各项医疗卫生

救援工作的技术指导任务,并提供咨询建议等。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市级及区县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等要根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地震灾害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3.3.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病员的转送以及院内救治等。

3.3.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灾区疫病信息监测和报告,饮用水检测、净化、消毒,灾民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以及对公众开展健康教育等。

3.3.3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灾区及安臵区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3.4采供血机构负责保障血液的采集和储备及供给。 3.4应急处置队伍 各区(县)卫生局结合当地实际,组建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伍,并按要求加强队伍的培训与演练,提高队伍应急处臵能力。

3.4.1组建医疗救护队伍,由临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地震灾害伤亡人员的抢救和治疗。

3.4.2组建卫生防疫队,由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地震灾区环境消毒、污染水源的净化消毒、媒介生物消杀、卫生知识宣传、疫区疾病监测、预防性给药等工作。

3.4.3组建卫生监督执法队,由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中的卫生执法与监督工作。

3.4.4组建心理干预队,由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

要负责地震灾区各类人员的心理健康疏导等。

3.5 临时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震区医疗卫生机构损毁时,要建立临时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卫生局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组建临时医院的人员和位臵。临时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承担现场人员抢救和防病等任务。

4.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启动预案响应

市卫生局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领导下,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响应机制,并在省卫生厅的指导和同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开展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2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响应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灾害的分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医疗卫生救援响应。

发生Ⅳ级地震灾害,由区(县)卫生局负责启动医疗卫生救援Ⅳ级响应;

发生Ⅲ级地震灾害,由市卫生局负责启动医疗卫生救援Ⅲ级响应,市、区(县)卫生部门同时行动;

发生Ⅱ级以上地震灾害,由省卫生厅负责启动医疗卫生救援Ⅱ级响应,省、市、区(县)三级卫生部门同时行动,省卫生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请求卫生部给予援助。

4.3响应终止

地震灾害现场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结束,伤员在医疗机构得到科学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可宣布终止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转入常规工作,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5.1医疗救治

地震灾害的现场医疗救援应在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医疗救援队伍进入灾区后,在救灾部门抢险救援人员支持帮助下,首先搜寻、集中伤员,然后检伤分类,先重后轻,现场抢救,及时转送。

5.1.1检伤分类 选派有经验的医护人员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4种颜色的腕带,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识, 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危急伤员及有抢救价值的伤员优先得到抢救,一般伤员得到及时治疗。

5.1.2 早期救治

采取先救命、再治伤的救治原则,对呼吸道梗阻和窒息、心脏骤停等危及生命的急症伤员,要清除伤员呼吸道异物,保持呼吸通畅,进行心肺复苏、尽早气管插管及辅助呼吸。其他伤员采取对症治疗的原则,给予止血、补液、清创、包扎、保温、吸氧等治疗。对于骨折、关节损伤、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者,应予以临时固定。对火灾造成的烧伤病人,在脱离险区除去着火衣服后,要立即对其采取防止休克和感染的措施。

5.1.3伤员的搬动

对于地震伤员,发现、怀疑有脊柱骨折时,搬动应十分小心,

防止脊柱弯曲和扭转,以免加重伤情。搬运时,严禁一人抱胸、一人抬腿的方式搬动,应由3~4人托扶伤员的头、背、臀、腿部,抬放至硬质担架(或平板)上,然后固定运送。

5.1.4伤员的转运

对一般伤员和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后的重伤员,要及时分散转移到安全的医疗机构进行系统正规治疗。必要时成立转运小组,全面负责伤员的转运,并设立中转救援所,指定护送医疗队,携带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械等,通过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对伤员进行转运。长途转运中,要严密观察伤员病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护送到目的地。

5.1.5灾区医院、临时医院和后方接受伤员的医院要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上报。

5.2疾病预防控制

5.2.1加强饮用水卫生措施

地震发生后,要选择临时性供水水源并加以防护。选择临时性水源的总原则是先选用深层地下水,如有困难,依次选择泉水、浅层地下水、地面水,同时注意避免临时水源的污染。饮用水消毒以化学含氯消毒剂为主,采取直接投加法和持续加药法对缸水、井水进行消毒。另外,在地震灾害条件下,要强化对使用消防水龙带输水、用水车送水及用自备的取水工具分散取水等临时供水措施的卫生监督,保证饮用水卫生。

5.2.2加强食品卫生措施

加强集体食堂、临时饮食供应点、外援食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严防食品污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灾害过后恢复生产经营前,必须经卫生监督机构重新卫生审查、许可后恢复生产经营,在灾害袭击的非常时期,也要保证灾民吃到安全的食物。

5.2.3加强环境卫生措施 协助有关部门要好灾民临时居住地建设、简易厕所的修建和垃圾粪便的收集处理、尸体的卫生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

5.2.4传染病控制

重建安全饮用水系统,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生物媒介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传染源,加强病人的隔离、治疗,做好疫点(疫区)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及时开展应急计划免疫工作。

5.3健康教育

组织编印卫生宣传资料,宣传灾后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应急措施及要求,充分利用大众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等)和多种形式(如黑板报、宣传画、演出、讲课等)宣传灾后防病知识,力争提高灾民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

5.4疾病监测与报告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灾区疾病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进行报告。

6.地震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6.1开展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6.1.1派往灾区的医疗救护队在完成医疗救护任务撤离灾区

前,须做好与灾区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确保灾区伤病员医疗工作的延续性。 6.1.2灾区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与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地方政府灾后重建整体计划,统一规划,优先安排,确保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的正常运转。

6.2灾区伤病伤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

6.2.1继续做好灾区留治伤病员的治疗工作。可以采取门诊、巡回医疗、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对伤病员进行检查、治疗,同时还要对发现的漏诊伤病员及时治疗。

6.2.2对于转送至后方医院的伤病员,进行系统检查,优化治疗措施。对需要长期治疗的伤员制订出相应的康复治疗计划。根据灾区恢复情况,后方医院可按照当地救灾防病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将基本痊愈的伤员分批转送回当地,并与当地医疗机构做好衔接工作。

6.2.3当地医疗卫生人员须对伤愈出院的伤病员进行回访、复查,对有功能障碍的伤员指导他们科学地进行功能锻炼,促进康复。对因地震造成精神疾患的病人给予心理康复治疗。

6.3灾区的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灾区的卫生局要组织开展与健康相关的灾害后果评价,继续做好卫生防病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6.3.1迅速恢复和重建疾病监测系统。要尽快恢复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强对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项防病措施。继续加强灾区重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临时组建的疾病监测系统的工作要逐步移交给恢复重建后的卫生防疫防病机构。进一步加强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

6.3.2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整治临时居住区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运垃圾污物,做好人畜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消灭蚊、蝇孳生地,开展居住地及其周围的灭鼠工作,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6.3.3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1)强化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经销卫生监督管理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2)尽快恢复和重建饮用水供应系统,加强饮用水源和临时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管理,定期监测水质,保障供水安全。

6.3.4加强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非灾区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来自灾区的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及时发现传染病人,采取措施,防止疫病的播散。灾区医疗卫生单位要对返回人员,加强传染病监测。

6.3.5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接种与预防性服药。尽快恢复和重建计划免疫设施和冷链系统。要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接种或普服药物工作,提高人群保护能力,预防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尽快恢复受灾地区计划免疫的常规接种,尤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查漏补种,保护易感人群、消除免疫空白,防止计划免疫所针对的疾病的暴发、流行。 6.3.6继续深入开展卫生防疫防病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病意识。

7. 物资保障

各区(县)卫生局及有关单位负责为应急处臵队伍配备必要交通、通讯工具,现场医疗救护设备、消杀灭药械、预防用生物制品、检验设备和试剂,以及个人生活用品和防护装备。同时做好救灾防病的物资储备。

8.附则

该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篇:地震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

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案。

2、工作原则

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确保学生及教师的生命安全,本着及时有效、尊重科学、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生与教师的管理,做好安全疏散演习,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紧急逃生技能,在任何情况下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以何新东校长亲自挂帅的学校地震灾害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地震灾害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工作,李国建主任主抓此项工作。

地震灾害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何新东

副组长:8

行动组:8

通讯联系组:8

安全救护组:8

2、安全工作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

一旦地震灾害发生,组长和副组长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平时负责组织各种应急救援、自护自救安全演练,监督检查各专业处置组的地震逃生救援的演练;制定地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救援工作,传达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地震事故救援指示,对外宣传报道和救援服务;做好师生思想教育稳定工作,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小组成员职责:

负责发生地震灾害时的通讯联系,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救援工作,传达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地震救援指示,对外宣传报道和应急救援服务工作;按程序及时请示报告上级领导机关.

各年级班主任:

负责现场救援,负责组织地震危险区域的学生疏散、撤离;做好地震灾害发生时的稳定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赤洋口小学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用于指导赤洋口小学应对地震灾害的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强学校防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班级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班会、读报课、课间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地震灾

害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进一步落实地震灾害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工作目标责任制,让我校教师都知道在地震灾害事故发生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3、加强在紧急情况下的地震灾害事故处理应急救援演习,在演习中进一步完善救援方案,使方案达到科学、快速、安全的要求。

五、预防预警机制

学校建立学校地震灾害事故报告制度。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经发生地震灾害要及时按照紧急救援常识组织学生避险,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办公室,我校地震灾害事故专报电话号码:

1、学校安全办公室:888888

2、专报负责人***:8888888

六、应急响应

1、学校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应立即启动我校的应急预案,校安全办公室发布救援命令,同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教育局安全办公室。

2、地震灾害发生后,各安全小组要及时、准确作好现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包括受伤的人员情况。

七、应急保障

1、白天、夜间值班电话专人负责看守,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和各班班主任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2、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救援物质及器材。

3、加强师生员工的救援常识教育,懂得一般事故救援的措施和技能。学校按制定的地震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

练。

4、加强对危险建筑物的情况、食品卫生情况、消防情况、电器设备设施情况、停电应急照明、校内外排洪情况、交通安全情况等进行详细认真地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八、后期处置

发生地震灾害事故时,学校应负责处理地震灾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事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同时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事故现场的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九、附则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2、本预案自2012年5月起实施。

第三篇:突发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为了防御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的危害,减轻或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做好抢险等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制定如下突发地震等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店应对突发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方案,是实施抢险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

二、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突发地震等灾害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1、发生3级及以上地震,震中在本地区的;

2、发生波及性地震强度3级及以上的;

3、其他自然灾害(大风、雷电、暴雨等)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灾害;

4、跨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害。

三、 抢险救援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方支持参与应对事故灾害救援工作机制。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店长及各职能部门干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履行灾害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急和预防相结合,切实做好各类灾害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群策群力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一旦发生突发地震等自然灾害,应迅速反应,积极组织,果断处置,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努力减少灾害事故带来的事态扩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管理机构

1、店办组建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全店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负责全店应急管理工作。其主要责任是:领导、组织、协调全镇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设指挥办公室在负二层安保部,为灾害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店应急指导工作;

(2)协调全店维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3)编制和修订全店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全店预案的制定,督促应急救援机构的建设;

(4)组织指导全店应急救援的演练;

3、同时,在店长的领导下,统一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做好与本预案及其它专项子预案的衔接工作。保持沟通,争取指导和支持。

(二)应急指挥机构

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分为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1、应急救援指挥部

为使可能发生的灾害能够得以迅速、有序地处置和救援,成立五道口店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店长任总指挥,安保部、总务部经理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安全小组成员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安保部)。

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主要是: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店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使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紧急协调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协调占用场地,事后财物归还或补偿等;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单位人员或群众生命的险情时,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在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组织重要财物转移工作,并确定疏散路线、安全集聚地等;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决定和布置灾害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灾害调查和处理;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相关安抚工作;协调应急分队参加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根据灾害发生情况,本店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难以应对灾害发展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应急救援支援。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是:按照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安排和要求,具体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协调、情况收集和上传下达等工作。

2、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地震等突发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店长任指挥长,安保部、总务部经理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安全小组成员组成。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职责是: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具体组织指挥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现场的抢险救援;开展险情处置、政策宣传和安抚灾民等工作;组织人群疏散、安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向店办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三)抢险救援队伍组建、指挥、职责

为应对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给本单位员工及群众造成的各种危害,在店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指挥下,主要从事各项应急抢险救援突击行动。由安保部经理担任应急抢险队队长,各部门经理任分队长,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足够的抢险分队人员,一般50人以上。统一由店应急救援队长指挥、调遣。积极完成各项应急救援和抢险任务。

五、预警预防机制

(一)地震灾害监控与信息报告

1、店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镇地震灾害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认真做好地震灾害监控与信息报告、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

3、一旦发生地震灾害,监察机构立即报告店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根据震情立即安排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及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救灾。店地震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2666282

4、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程度、伤亡情况、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损失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二)预警行动

(1)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有可能发生各类重大突发性地震等灾害,应及时进行预警。

(2)各部门一旦自我感觉有突发震情或接到可能导致重大灾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程序,首先是疏散人员,确保人身安全的同时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灾害不足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但决不能存在丝毫的侥幸心理和松劲麻痺思想,要切实做好预防突发重大灾害保安全工作。

六、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按地震强度、级别,分别响应。

1、发生一般地震(3级以下),启动部门预案,店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发生较大(3级)地震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启动对应急预案,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总部。如在救援过程中,预测灾害可能升级或已经升级时,应立即按下列条款的规定办理。

3、重大(4级及以上)地震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店主要领导亲临现场组织抗震救援。应急分队队员在30分钟内赶赴店指挥部集中待命;请求政府部门派技术,警力等支援。

七、预案启动

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地震报告后,应迅速报店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店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作出应急处置:

(一)适宜启动子预案的,由分管领导发布启动子预案的指令,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店长、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

(二)必须启动本预案的由总指挥发布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并提出灾害应急处置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向总部及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四)调集应急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灾。

(五)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救援;

(六)落实总部领导有关指示,进一步落实相关救援处置措施。

八、指挥协调

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按规定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救援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九、应急联动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可以根据情况设立综合协调组、专业抢险组、警戒维护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医疗救护组、应急保障组等。

(一)综合协调与通讯联络组:由一名班子成员负责,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置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二)专业抢险组:由工程部主管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实施地震灾害现场抢险,如抢救被掩埋及重伤人员等。

(三)警戒维护组:由安保部负责人牵头,主要任务是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四)人员疏散和安置组:客服部组成,实施紧急疏散和安置,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生活。必要时,可强制疏散。

(五)医疗救护组:由客服部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转送。

(六)应急保障组:由1名班子成员负责,主要任务是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迅速组织并调集车辆运送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输送现场疏散人员,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以及水、电、气、通讯的保障。

十、群众和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灾害应急救援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灾害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信息发布

灾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材料,为相关媒体提供真实数据,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和报道方案。

十二、应急结束

当现场指挥部确认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地震余震全面消除,可向批准应急预案启动的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十三、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配合上级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灾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维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如灾害涉及外籍或者港澳台人员及侨属、侨眷时,配合统战部、外侨办等部门,认真做好接待和处理有关涉外事宜工作。

(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灾害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十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店灾害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全店重大灾害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会同通信部门利用有线电话、移动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保证应急参与部门之间联络畅通。

(二)应急队伍与装备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应的抢险救灾队伍,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切实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应对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自救和执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在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救援行动。

(三)治安保障

安保部负责灾害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维护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四)经费保障

应急救援资金和工作经费,按有关规定解决。由总务部负责落实。

(五)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广场空旷场所、规划和建立地震灾害应急避难场所,野外帐篷等,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十五、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信息交流

要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应急避险意识。

(二)培训

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专业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援人员的培训,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三)演习

开展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灾害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形成总结报总部。

十六、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1 、奖励

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险灾害有功,使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 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或有关部门对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报请人事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的;

(2)相关部门未按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抢险预案、组建抢险救援专业队伍,致使本部门灾害发生后,抢险工作无法有序进行,造成损害扩大的;

(3)在应急救援行动中,不服从应急救援前线指挥部的调动、指挥的; (4)发生灾情时,不采取措施紧急疏馓群众造成严重损失或不组织自救的;

(5)在接到抢险救援命令后,相互推诿,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

(6)拒绝提供可以提供的各种抢险所需设施、设备、人员和场地的; (7)有关人员不按规定赶赴现场,或不坚守工作岗位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式 店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

第四篇:地震灾害应急医疗救护预案

医院

地震灾害应急医疗救护预案

为保障地震发生后我院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院服务区域内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 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突发公共事

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地区地震灾害发生时所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服从大局、加强协作、主 动配合。

三、地震灾害前的医疗救护工作准备

(一)加强领导,建立高效、统一的组织指挥系统,成立地震灾害医疗救援领导小 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

成 员:医务处、质控办、护理部、工会、院办、总务科、院感办、药械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

1、为医院提供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自救等工作的提出建议;

2、协调、指导全院抗震救灾医疗救护、自救等工作;

3、组织和协调全院卫生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4、对灾区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防病工作进行紧急支援。

(二)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单位间的通讯网络系统,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传

递的高效、灵敏、畅通。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

时解决,消除隐患。抗震救灾医疗救护队要配备必须的交通、通讯工具、现场医疗救护

设备和必备的生活物资,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四、地震灾害造成的主要伤害:

(一)人员大量死亡。

(二)易造成各种复合伤害

1、机械性损伤。建筑物倒塌、室内家具、设备等直接砸、压、埋的机械性损伤为地

震伤的主要原因。地震伤中近1/2为多部位复合伤,如骨折、软组织损伤、挤压综合症 等。骨折伤中约有25%为脊柱骨折,其中的30-40%可并发截瘫,有相当数量的脊柱伤

可由于搬运、运输不当产生或使症状加重。

2、挤压伤和挤压综合症。这是地震中常见的损伤,特别是在城市伤员中居多。当人

体受挤压的肌肉因缺血坏死,坏死组织释放大量有害物质进入体内,可发生休克和急性 肾功能衰竭。

3、休克与地震伤感染。.地震现场环境严重污染,抢救伤员设施差,伤员伤口极易被

各种致病菌感染。平时少见的破伤风杆菌和气性坏疽菌等厌氧菌对创口的威胁最大,病 死率很高。

4、完全性饥饿。被埋困与废墟中的人员,由于饮食来源完全断绝,加之长时间的消

耗,体内储存物质枯竭,成为完全性饥饿状态,以至机体代谢紊乱、抵抗力下降、血压 降低而濒临死亡。

5、烧伤。地震可使电器、炉火、煤气或其他易燃品发生事故而酿成火灾,随着我国

城市建设进程加快,城镇数量增加,烧伤作为次生灾害愈益严重。化工企业、仓库、某 些研究单位在地震时,可因设备损毁使毒剂大量外泄甚至爆炸,造成化学性中毒和化学 性烧伤。

五、地震灾害的医疗救援应急反应:

(一)地震的应急程序

l、地震来临,听从上级领导部门的统一指挥协调,值班人员应冷静面对,关闭电源、

水源、气源、热源,尽力保障人员的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

2、发生强烈地震时,需将患者撤离病房,疏散至广场空地或院内紧急避难场所。撤

离过程中,护理人员要注意维护秩序,安慰患者,减少患者的恐惧。

3、情况紧急不能撤离时,叮嘱在场人员及患者寻找有支撑的地方蹲下或坐下,保护 头颈、眼睛、捂住口鼻。

4、维持秩序,防止混乱发生。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二)组织领导: ..

地震灾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展开医疗

卫生救援工作,并立即启动地震灾害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职能,统一指挥、调度卫生应急 的救援工作。

(三)自救:

地震发生时,震区人员应镇定沉着、.迅速采取自救措施,包括:听见地声、发现地

光时立即避震;地震发生时迅速躲到安全处等。医务人员立即组织人员病员转移。 {

(四)医疗救治

地震灾害的现场医疗救援应在现场地震灾害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

医疗救援人员进入灾区后,在救灾部门救险人员支持帮助下,首先搜寻、集中伤员,然

后检伤分类,先重后轻,现场抢救,及时转送。

1、检伤分类:面对大量伤员,必须对伤员的轻重缓急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进行检伤

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做出标志。

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危害伤员及有抢救价值的伤员优先得到抢 救,一般伤员得到及时治疗。

2、选有经验的医生、护士长、救援人员担任此工作,重点是分出危及生命需要紧急

处理的伤员,如需要采取CPR、抗休克和紧急手术的伤员;其次是安排清创术和其他手

术次序,随后是分出需要留治的轻伤员。必须全面考虑伤员损伤的程度和需要治疗的轻

重缓急,确定其主要伤害,分送到各有关救援部门处理。

3、早期救治原则。危重急症的早期处理:呼吸道梗阻和窒息、心脏骤停,是地震伤

员最多见得危及生命酌急症。早期处理原则是:清除伤员呼吸道异物、血块、粘痰和呕

吐物,解开伤员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通畅。舌后坠造成的阻塞,立即用口咽管通气,

或将舌牵出固定。心跳、呼吸骤停、脑外伤昏迷或严重胸外伤造成呼吸困难及窒息的, 要尽早气管插管及辅助呼吸。

4、对创伤性休克伤员,采取平卧位或头略低位,保持呼吸道通畅;有创伤、出血应

立即采取止血等处理。建立静脉输液通道,快速补充血容量(明显失血者应立即输血)。

如内脏出血要剖腹探查止血;颅脑上伴有脑疝至休克,要对闹不创伤进行处理,并尽快

脱水降低颅内压。待血压平稳和全身状态好转时,优先后送。

5、完全性饥饿病人被困时间长,精神紧张,体力大量消耗、代谢紊乱、血压下降。 可给与静脉输液、保温、吸氧和适当的热饮内服,在严密观察下后送。

6、出血是造成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现场早期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加压、填塞或

上止血带等法止血。上止血带后要做出明显标记,记录上止血带时间,如无敷料,可选用干净的毛巾、软质内衣、手绢将伤口扎紧。

7、伤口的创面要紧早包扎,以免再污染;重伤肢体要加强固定,以减少继发损伤和 止痛,并与搬运。

8、凡是骨折、关节损伤、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者均应予以临时固定。凡开放性骨折,

断骨外露者,决不能在现场随便整复或将断骨复位,以防止造成严重的感染。在现场只

需作局部包扎固定,然后运送。固定器材可以是制式,也可就地取材,如树枝、手杖、

雨伞、木棍等。找不到固定物时,大腿骨折的固定,也可用健肢作固定,如左大腿骨折 时用右大腿做固定。 ’

9、对火灾造成的烧伤病人,在脱离险区除去着火衣服后,要立即对其采取防止休克 和感染的措施。 1 0、对挤压伤员,应尽快解除压迫,伤肢不应抬高,避免活动,对能行走的伤员应

限制活动,不应热敷、按摩伤肢,以防加重肢体缺氧。肢体禁用加压包扎或止血带。病

人口渴者,可给予碱性饮料,及时运送。

11、搬动要点:对于地震伤员,凡发现、怀疑有脊柱骨折时,搬运应十分小心,防

止脊柱弯曲和扭转,以免加重伤情。搬运时,严禁一人抱胸、一人抬腿的方式搬动,因

此种方法极易造成脊髓损伤而致终生截瘫。正确的做法是,由3-4人托扶伤员的头、背、

臀、腿部,抬放至平板(或其他硬质担架)上,煞后固定运送。

2、转运: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伤员多,伤情复杂,就地医治有很多难以克服的困

难,急需通过不同运输手段,将伤员分散到外地进行转可治疗。因此,有必要成立转运

小组,全面负责伤员的转运,并设立中转救援所,指定护送医疗队、组具体负责汽车、

列车、飞机等不同交通工具、途径的转运。长途转运中,要严密观察病情,安全护送到 目的地。

第五篇:医疗机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 则

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医院在用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员生命安全,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和自行处理与社会力量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为XXX本院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特种设备使用科室为本院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科室。

3、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院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科室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3.1蒸汽锅炉爆炸事故;

3.2高压消毒设备爆炸事故; 3.3医用高压氧舱爆炸事故;

3.4货物升降起重机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5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如氧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液化气瓶)泄漏、爆炸事故; 3.6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4、事故类型及可能造成的灾害分析

4.1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4.2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4.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4.4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4.5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5、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6、各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1、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科室为医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器械科、保卫科、总务科、药剂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或器械科。所有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职责: 2.1负责本 “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2.2组建应急预案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2.3检查督促做重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4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5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2.6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3、组长的主要职责

3.1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科室和特种设备使用科室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3.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5、各成员科室及使用科室负责人职责:

5.1、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现场的断电、断水、断气等,切断危险源等紧急事项,联系质检、消防部门等,尽一切可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2、协助总指挥负责事故抢险,人员撤离,事故报警情况通报等事故处置工作; 5.

3、协助总指挥负责设备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5.4、协助总指挥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

5、事故结束后,协助事故调查工作。

6、各成员科室任务分工

6.1办公室提供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如实公告事故发生、发展和救援情况。 6.2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组织救护队现场救护,指挥伤员转送,全力抢救伤员。

6.3保卫科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火灾扑救、现场及周围区域治安秩序维护。

6.4器械科负责组织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的供应,并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6.5总务科负责组织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并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6.6药剂科负责组织药品供应。

三、预防与应急措施

1、特种设备的使用科室,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制度职责。

2、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制度、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2.1本科室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2.2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2.3制定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的职责。 2.4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报验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3、货物升降起重设备和医用高压氧舱设备必须委托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部门对其进行保养、维修。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锅炉房、供应室、手术室、药库、高压氧舱治疗室、氧气供应站等科室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危险监控设备范围。

5、各使用科室应根据本科室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6、各使用科室应定期组织本科室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7、使用科室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科室应当及时报告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事故报告程序与现场保护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科室应当立即做到: 8.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8.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8.3及时报告: 8.3.1事故报告程序

8.3.1.1事故发生后,不论何种情况,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或逐级报告科室负责人直至院领导。

8.3.1.2院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及伤亡人数后,应立即报行政主管局及质量技术监督局。 8.3.1.3发生伤亡人数事故应立即组织抢险,并保护事故现场。 8.3.2事故报告的内容方式

8.3.2.1事故的基本内容包括,事故设备的基本情况,发生事故的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伤亡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程度及事故简要经过和原因。 8.3.2.2事故报告方式可用电话、电传或其它快速方式。 8.3.2.3事故报告要准确及时。

四、应急响应

1、一般事故响应程序及处置规定

若发生一般事故,由特种设备使用科室所属部门启动一般应急处置预案,当事故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2、重大事故响应程序及处置规定

若发生重大事故,应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2.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事故源,并向科室领导报告。

2.2科室领导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特种设备主管职能科室,要求查明事故位置和简要原因,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下达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同时通知领导组成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2.3领导组迅速向上级机关及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2.4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及主管科室应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若泄露着火等事故,能通过切断介质等紧急处理措施消除事故的,则应立即处理,若事故不能控制的,应向领导组报告,并提出救援的具体措施意见。

2.5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听从组长的命令,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若有必要则需穿好个人防护服等用品。

2.6领导组成员在现场的,应根据事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救援人员立即开展救援工作,若事故扩大无法自救,应紧急请求社会帮助。

2.7事故发生主管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部位和范围,视能否控制,迅速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执行,并视情况根据领导组决定通知扩散区域或指导采取简易有效的保护措施。 2.8安全保卫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负责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纠察,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设立警戒线,并进行巡查。

2.9抢险抢修队伍达到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扩大。

2.10医疗救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救护伤员,并迅速送往相关临床科室抢救。 2.11当事故得到控制时,应立即成立由主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及事故科室领导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成立设备抢修小组。

3、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程序及处置规定

特别重大事故是灾难性的,一旦发生,响应程序如下:

3.1最早发现者,立即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由组长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及政府部门。

3.2各成员科室按职责划分,听从总指挥(组长)的命令,迅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伤员救助,组织现场人员撤到安全地带。

3.3若发生大型爆炸事故,在抢险自救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报警。 3.4若伤亡严重,险情难以控制,总指挥应及时争取社会救援。

五、应急响应终结

应急响应终结后,应认真进行下述工作:

1、事故科室及时如实地收集、汇总事故情况,并向领导组递交应急事件及应急处理过程的全部有关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及应急汇总报告。

2、领导组组织评审会,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处理中的可操作性及存在问题进行评审,及时修改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和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伤亡及财产损失,平时必须做好紧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

1、应急救援领导组机构人员,每年初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确保救援组织人员的落实。

2、成员科室按照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器材的准备,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

3、定期进行救援训练和学习。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年底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评比并表彰奖励。

七、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人员通讯录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副院长

成 员:院办公室主任

医务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

器械科科长

总务科科长

保卫科科长

药剂科主任

XXX医院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年 月 日

医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医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危害;

第二条本预案为本院区域内特种设备发生的事故;(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二) 液态氧储罐爆炸事故;

(三)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事故。

医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为利州区人民医院本院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科室为本科室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科室。

三、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院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科室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 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液态氧储罐爆炸事故;

(三)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四)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五、各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所有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三、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科室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四、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一、 电梯、液态氧储罐、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科室,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特种设备使用科室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科室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三、电梯压力容器的使用科室必须委托具有电梯和压力容器维修保养资格的部门对其进行保养,负责电梯和压力容器日常维修保养的科室职责如下: (一) 应对其使用的电梯和压力容器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二) 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和压力容器相匹配的工具、人员,在接到电梯困人和压力容器故障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四、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液态氧储罐、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氧气供应站等使用及其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危险监控设备范围。

五、各使用科室应根据本科室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六、各使用科室应定期组织本科室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七、使用科室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科室应当及时报告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科室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科室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总务科、药械科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成员科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 应急处理

一、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科室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应按照本科室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科室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二、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科室救援。

四、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科室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五、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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