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情况说明
第一篇:劳务派遣公司情况说明
劳务分包的情况说明报告
关于劳务分包工程的情况说明报告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项目部分工程由总承包,部分专业劳务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分包。
项目部分工程于2011年10月开工,当时我与劳务公司已达成了劳务分包工程的合作意向,但考虑到劳务公司增项增资未正式审批下来,又因开工初期工作主要为桩基工程,不在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工程范围内,所以我与劳务公司的劳务分包合同直至2012年2月才正式签订。在劳务分包工程合同签订前,确实有些幢号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部分木工、钢筋工、泥工已参与工程施工。这样,实际用工与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在程序上确实存在问题,我司未及时与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签订时间滞后。
感谢贵站在检查中指出了我们存在的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切实纠正过来,我们也已督促劳务公司安排了专人负责施工日记、人员台账的填写,并加强了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2年6月26日
第二篇:关于兴隆矿业公司劳务派遣工入会情况调查报告
在新的形势下,随着劳务派遣人员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如何切实按照《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的要求,把广大劳务派遣人员组织、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对于维护广大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对我矿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加入工会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情况
兴隆矿业煤矿现有劳务派遣员工108人,主要从事井下开采工作。兴隆矿业煤矿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有一家公司,一家东利服务产业有限公司。108人均从事井下工作,兴隆矿业煤矿近几年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过程中,主要将井下采掘岗点作为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有效降低人员管理成本,同时建立内部竞争机制,强化管理意识。
二、推动劳务派遣工入会的主要做法
1.党委重视、行政支持是前提。劳务派遣人员入会工作做得好不好,与企业党委重视程度和企业行政支持力度密切相关。
2.明晰归属,理顺关系是关键。由于劳务派遣中存在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者间相对复杂的关系,明晰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入会问题的职责、理顺劳务派遣人员工会会籍关系归属尤为重要,由我矿工会统一管理。
3.平等对待,落实权益是目的。企业要发展,就必须调动包括广大劳务派遣人员在内的职工队伍的积极性,就必须破除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歧视观念,平等对待“正式工”和劳务派遣人员,落实和维护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加入工会的最终落脚点也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劳务派遣工入会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从法律层面看,有待进一步细化规定。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虽然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工会法》等也明确规定职工有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但这一规定并没有明确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加入工会的责任主体究竟是谁?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拒绝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工会,怎么办?如何处罚?
2.从政策层面看,有待进一步克服障碍。当前劳务派遣人员加入工会还存在一些政策性的障碍,影响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如,按现行《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工会经费应当按2%的比例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并在税前列支。
随着新《劳动合同法》正式确立劳务派遣在我国劳动领域的法律地位,劳务派遣人员在我国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劳务派遣人员队伍将进一步发展壮大,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加入工会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得劳务派遣行为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派遣公司对自己的法律地位也不能准确把握,影响了劳务派遣的健康发展,而这亟待有关部门出台配套的专门的有关劳务派遣的政策法规予以细化。就劳务派遣人员入会工作而言,还必须明确有关责任主体、处罚措施以及会籍管理办法等。
建立双向管理、共同维护的劳务派遣人员入会组织体系。要解决劳务派遣人员维护权益和参加日常工会活动之间的矛盾,我们认为可以通过建立双向管理、共同维护的劳务派遣人员入会组织体系来解决,即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在劳务派遣单位招收劳务派遣人员时,应同时将他们吸收加入工会,并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会会籍关系以工会小组的方式转至用人单位,委托用人单位工会代为管理。切实做到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进行工会会员登记,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的同时签订工会会员代管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移交劳务人员名册的同时移交工会会员名册。
着力解决劳务派遣人员工会经费提取难问题。劳务派遣人员工会经费提取难是影响劳务派遣人员入会和开展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上级有关部门要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管是从企业工资总额中支出,还是从企业管理费用中支出,都应当按比例提取工会经费,防止一些企业为了减少成本而钻政策的空子。二是上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与税务部门协调,明确劳务派遣人员工会经费应在税前列支。因此,我们要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扎实做好这项工作。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社会各界和劳务派遣人员本身对加入工会的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劳务派遣人员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
承德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
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兴隆矿业公司劳务派遣工入会情况调查报告
姓名:李飞
学号:1213001274001
指导老师:贾俊生
年级专业:2012秋法学本
第三篇:公司经营情况说明
经营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心韵电子是广东省中山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于2010年8月15日在该局登记注册为私营个体户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镇五桂山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灯具进行投资及策划(法律法规允许的项目)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力
企业现有员工260人,平均年龄26以上岁,其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15人,不包括兼职电工及装饰公司设计师(数名)。
二.经营情况:
1、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为灯具项目投资与生产,包括以自有资金投资生产、收购二手灯具、销售主营家具灯,工程灯,商业灯等产品,企业现主要项目投资与经营,产品主要销售到国内及广东各市并以批发形式为主,目前与许多优秀的经销商合作、大小已供货50家,,装饰公司在国风大小均为160多家,现有20家装饰公司与我们合作,预计2013年发展到40家以上,另外我们还和建材有合作关系如:木材,地板,油漆。墙纸,等等。并由加工企业制造成终端产品包括:led水晶灯,羊皮灯,欧式灯,现代蜡烛灯,中国风系列家具照明及 1 led灯饰系列,可定做特殊灯具,大型工程灯。
2、 行业展望:
目前从国际市场看,灯具可供量相对稳定,贸易变化不大,但是随着世界范围内环保意识增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限制和禁止灯具出口过的国家日益增多,从长远看,国际灯饰市场供应会趋紧。
从国内产销现状看,灯具消费增长速度加快,供需矛盾日益尖锐。进入80---90年代后,灯具供应量呈下降趋势,但消费却增长很快,弥补市场缺口主要靠进口,且进口量逐年增大;从消费结构看,主要集中在建筑、装饰、家具制造、,约占需求总量的75%左右;从国内产销发展趋势看,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加工产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灯具需求将不断增长,市场缺口会进一步扩大;从恩施市场随着房地产行业发展来看灯具市场目前至少还有十年可造性。 三.经营业绩介绍:
我司灯具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广东各区,交割均采用两种交收方式:一货到付款,二,店面交易,截止2012年10月28日,我企业销售成熟灯具产品每个月约900盏,每个月销售收入约950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利润46300余万元。
未来三年内,我司灯具可销售的成熟灯具约近10800盏,预计销售可达1370400人民币,预计利润约28万元。
企业成立至今,资产结构一直稳健正常,均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因此相对稳定。针对本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新拟加强内部管理,增加外部沟通,激励员工等具体措施来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扩大企业的业务范围。
总之在2012年至2013年企业以着王者风范,钻石品质的口碑,认真总结发展经验,进歩理清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重点,加强品牌的战略,技术创新,产业延伸,扩大企业规模,快速把企业做大做强。
广东心韵电子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5日
第四篇: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0597证券简称:东北制药公告编号:2008-0
4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及公告【2008】27号文件要求,公司于2007年5月8日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经历公司治理自查、接受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2007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以公告编号2007-042号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
2007年10月31日,辽宁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状况综合评价意见》。
现就本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提出公司治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三分开”“两独立”问题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受让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维生素C资产及对应负债的议案》。2007年4月26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药集团”)签署《维生素C资产及其对应负债划转协议书》文件,东药集团将其 1
合法拥有的维生素C等经营性资产及其相对应的负债转让给本公司。公司已经于2007年6月30日将控股股东东药集团维生素C资产及对应负债按协议接收,并就维生素C资产回归事项作了持续性公告,(相关公告见2007年4月28日、7月4日、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刊登的本公司公告),使公司具有了独立完整的经营业务,解决了公司一直以来存在的“三分开”“两独立”问题。
2、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问题
公司通过组织结构再造,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于2008年2月3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下属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下属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相关公告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使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健全和完善。
3、公司投资者关系需进一步加强
公司在现有投资者关系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投资者管理工作。在已制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则基础上,完善了投资者来访制度、投资者接待日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公司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拟在下半年进行。
二、对辽宁证监局现场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独立性方面
辽宁证监局在检查中提出公司“三分开”问题基本解决,但部分
机构仍存在合署办公的情形,不符合机构独立方面的要求。
“三分开”、“两独立”要求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目前公司存在个别部门与集团公司部门在一起办公的问题,公司对此问题立即整改,公司相关部门已经安排在独立办公地点。
(二)制度执行方面
《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但在实际工作中未执行。
公司已于2007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完成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并提交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以后年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工作。
(三)担保事项方面
公司所属全资企业东北制药总厂于2007年10月12日为辽宁百草医药有限公司担保200万元,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为辽宁百草医药有限公司担保200万元,发生在第四季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通过此笔对外担保。
2008年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到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公告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号文件要求,坚决杜绝违规担保。
(四)维生素C资产及负债回归方面
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与东药集团签订了资产与负债转让协议书,约定以2007年6月30日为时点,将东药集团拥有的维生素C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公司。
本次维生素C资产及负债回归,主要是为了解决“三分开”存在的问题。本次回归以中勤信资评协字【2007】第C040号《关于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转让价格。在实际交割中,由于评估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合并账目时间是2007年7月1日,在此期间资产负债发生较大变化,存在时间差异。公司考虑经营运作需要,经与东药集团协商,在评估基础上进行了账目调整,在纳入本次VC资产及负债回归股份公司评估范围的项目中,有个别项目未进行调整。其中长期待摊费用1,591.44万元在评估时评估值为零。因此未进行调整。此外,应交税金-35,639.24元(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及其他应交款7,335.36元(教育费附加),因纳税主体为集团公司,故不予调整。
根据双方协议规定,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公司与东药集团就回归的未尽事宜签订了补充协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就此事项履行持续性公告义务。
(五)财务核算方面
辽宁证监局在检查中提出“公司在其他应收款账项下核算了部分经营性往来,2007年7—9月间‘其他应收款’中有7,190万元资金划转给控股股东东药集团,资金划转无主管领导审批,无资金使用用途报告,划转依据不充分”。
维生素C资产与负债在划转前,双方是通过应收账款进行核算,
东药集团把维生素C产品卖给公司,公司对外销售,双方协议商定,除补偿上市公司部分费用外,主要经营成果归东药集团所有。维生素C资产回归后,公司在合并账目时,把经营性应收应付,转到其他应收应付来进行核算。维生素C资产与负债回归上市公司后,公司与东药集团已不存在经营性往来,解决了主要的关联交易行为和同业竞争问题。在此之前,东药集团卖给公司的维生素C产品货款没有及时支付。公司销售的维生素C货款,进到公司账户,形成了对东药集团的欠款。在并表后,公司在7-9月份,陆续偿还了对东药集团的欠款。
公司资金划转根据月份资金预算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总监执行。
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公司对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健全和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制度,使公司治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要认真抓好。公司将以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以优良业绩回报社会,回报投资者。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第五篇:公司财务情况说明书
长治市绿馨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财务情况分析说明书
一、企业概况
本企业属于服务性企业,成立于2010年。是以绿化施工为主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为100%。公司现有资产总额已达16万元,其中包括流动资产13.1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2%;固定资产2.8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8%。负债总额达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5%,其中流动负债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100%,所有者权益14万元,占企业资产总额的87.5%。
二、企业经营情况分析
1、本年主营业务收入24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14万元,增长率140%。
2、本年管理费用15.83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3.52万元,增长率28.6%,管理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6%。
3、本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36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0.79万元,增长率138.6%,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67%。
4、本年营业利润6.8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7.9万元;营业利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8.33%。
三、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1、本年实现利润总额6.8万元,净利润5.1万元。
2、全年上交所得税1.7万元。
3、本年职工工资总额8.4万元,职工人数7人,职工全年平均收入
1.2万元。
- 1 -
四、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1、本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79%;流动资产周转率为218%;固定资产周转率为667%;总资产周转率为172%。
2、企业的发展能力指标情况: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140%。
五、总结说明
公司由于成立时间短,刚刚起步,虽然经营效益增长很快,但不确定因素很多,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较大,后期应积极回款;同时职工工资总额占比较高,应很好控制。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