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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表(全文)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表第一篇: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表湖北国税公告2012年第3号-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退税后评估有关问题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退税后评估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表

第一篇: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表

湖北国税公告2012年第3号-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退税后评估有关问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2年第3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退税后评估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0号,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对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退税后评估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凡湖北省境内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企业、软件产业和动漫产业等所有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办理退税后,主管国税机关均应按《公告》的规定,实施先退税后评估。

二、对已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后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告》中销售额变动率中的本期销售额环比变动率、本期销售额累计同比变动率、增值税税负率等指标,初步计算筛选评估对象,然后结合纳税人申报表数据、财务报表数据、主要原材料投入产出比、产销比、库存变动比和从第三方采集获取的纳税人电耗、水耗等相关信息,进行案头分析,综合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本期销售额环比变动率、本期销售额累计同比变动率、增值税税负率等指标异常幅度由各市州、直管市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

三、对确定纳税评估的企业,各地应组织专班,按照纳税评估的工作程序组织实施。重点要做好案头分析,评估专班要根据该类企业经营特点(如农产品收购和加工企业淡旺季)、企业财务报表数据、第三方信息和投入产出比,结合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确定疑点。针对疑点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通过约谈不能排除疑点的,再进行实地核查。纳税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形成《纳税评估工作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并送同级税政部门一份留存备查。

四、税源管理部门对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应建立纳税评估信息档案,包括纳税人主要原材料投入产出比、产销比、库存变动比、从第三方获取纳税人的电耗、水耗等数据信息。

五、纳税评估工作可按季度组织实施。纳税评估有补缴税款或应追缴已退税款的,税源管理部门应监督纳税人缴纳税款。补缴税款资料和《纳税评估工作报告》应及时整档留存备查。

六、纳税评估中发现纳税人有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或纳税人不接受纳税评估结果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七、本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国税函[2011]130号)同时废止。《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北省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增值税即征即退操作规程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3号)第十九条同时废止;第二十条同时修订为“税源管理部门应对纳税人的退税申请进行核查,无问题的,报税政管理部门审核。税收管理员应重点核查纳税人生产销售的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核查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收入是否包括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货物的收入”;第二十一条中“不符合规定的,退税源管理部门重新评估或核查”同时修订为“不符合规定的,退税源管理部门重新核查”。《湖北省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操作规程》(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17号)第十条中“经审核数据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退税资料退办税服务厅。符合要求的,实施先评估后退税”同时修订为“经审核数据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退税资料退办税服务厅。”;第十一条同时修订为“税源管理部门应对纳税人的退税申请进行核查,无问题的,报税政管理部门审核。”;第十二条中“不符合规定的,退税源管理部门重新评估或核查”同时修订为“不符合规定的,退税源管理部门重新核查。”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第二篇: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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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含义

核心内容:关于增值税的问题,我们需要如何进行应用呢?增值税有一项为即征即退的,那么这个含义是什么呢?主要的作用在于什么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1、按100%比例退税

(1)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

(2)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

(3)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4)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5)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6)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或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或上海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7)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或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8)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按50%比例退税

(1)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

(2)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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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

(4)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

(5)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6)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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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须知

根据京国税〔2000〕187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凡企业有软件产品,请先办理税务认定手续,待审批合格后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手续。

一、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务认定

(一)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务认定需下载资料

凡办理软件产品退税税务资格认定的企业,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软件产品已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京国税(2000)187号文件中明确的认定范围,需下载以下资料和提供相关资料,于每月25日前到各自税收专管员处,办理“软件产品退税”税务资格认定手续。

企业下载并填写《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审核确认表》(下载附件一)一式二份。

(二)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务认定需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2、《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3、填报《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审核确认表》一式二份。

以上报送资料审核合格后请于次月20日至月底前,到209房间领取(上月报送的)已审批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审核确认表》一份,按审批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审核确认表》中规定的起始时间,对已销售的软件产品,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手续。

(三)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务认定注意事项

1、《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审核确认表》和《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各栏次需填写齐全,《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审核确认表》中的“申请实行即征即退纳税起始日期”由税务机关填写。

2、《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审核确认表》,(加盖企业公章,并在右上角加盖代码章,注明为本企业的第几个软件退税产品)。

3、《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审核确认表》中的“申请软件名称”,要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的软件名称相符(包括:软件名称、版本、简称);“软件产品鉴定日期”以《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右下角的日期为准。

4、以上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务认定报送的资料及复印件,一律使用A4复印纸,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需字体清晰可辨,不得折叠,填报内容保证真实、可靠、完整,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如审核时发现填报内容不符将不予受理即征即退税务认定手续。

二、软件产品即征即退---软件退税

(一)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退税需领取资料

1、首次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手续时(详见网页首次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注意事项),请到二楼209室办理,并领取企业软件产品即征即退退税号码,此退税号码以后办理退税延用,第二次办理退税须备齐退税相关资料到本企业专管员处办理退税手续。

2、《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3、《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 一式一份。(可下载)

(二)、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退税需报送资料

1、填报《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填报《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 一式一份。

3、上报与当月退税软件产品相关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审核确认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上报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5、上报当月即征即退货物与劳务收入已入库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第一联复印件一式一份。要求银行印戳缴款日期清晰。

6、携带当月即征即退货物与劳务收入已入库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第

一、六联,以备税务机关审核。

7、上报当月即征即退软件产品有关明细帐,应有退税软件销售收入合计数和应交增值税的合计数(即:产品销售收入—软件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软件)复印件一式一份,要求数据帐表相符。

(三)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退税注意事项

1、填报《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审批表》和《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内容保证真实、可靠、完整,字迹工整,不得涂改。按指定位置加盖企业公章,并在《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审批表》和《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右上角加盖代码章并注明退税号码,如审核时发现填报内容不符将不予办理退税手续。

2、《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审批表》中“纳税人开户银行”与“开户行帐号”应与已入库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注明的开户银行和账号相符。

3、《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审批表》中大写金额为企业申请退税金额。

4、《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审批表》中“税票号码”位置,应同时填写机打票流水号(15位数字)和《税收通用缴款书》原号码(7位数字)。

5、《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审批表》中的退税原因,按照“根据京国税〔2000〕187号文件规定,对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现办理退税手续,请予批准”填写。

6、《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中“申请退还增值税款的产品名称”要与已审批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审核确认表》上的产品名称一致;多个软件产品同时申请退税的,由企业在《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审核确认表》复印件上自行编号,应与《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中所填报的软件产品编号一一对应。

7、《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中“进项税额”一栏应填写本期进项额和上期留抵税额的合计数(包括申请退税软件栏和全部应税货物及劳务栏);

8、如企业本期申报中发生软件退货、发生预缴税款等情况的,需附加打印情况说明。

9、如果本期有属于可退税软件的培训、维护费发生,应在《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申请退还增值税款的产品名称”一栏中的软件产品名称后,注明“XXX软件的培训、维护费”字样。

10、软件产品即征即退资料报送时间,请注意中关村网站上的通知。

11、办理软件产品退税手续的企业,要按照即征即退的原则,当月取得的软件产品收入,应在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软件产品退税,不得延误和跨月办理软件产品退税手续。

注意事项:

以上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退税所报送的资料及复印件,一律使用A4复印纸,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需字体清晰可辨,不得折叠,填报内容保证真实、可靠、完整,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如审核时发现填报内容不符将不予受理即征即退退税手续。 《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下载

(具体办理请咨询所在税务,本文转至中关村数字园区/税务服务社区)

第四篇:201712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报告

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报告 南山区国税局:

我公司深XXXX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为XXX,于201X年0X月0X日成立,公司地址XXX单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以开发各类软件产品为主,截止XX日共取得X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字:XX系统,XX系统,XX系统,XX系统等。公司致力于为客户需求开发各类软件产品。

我公司的软件产品成本主要为研发人员工资,房租水电,用于软件测试的夹具费用.及销售本公司自行研发的软件产品均以单独建帐核算。我公司与客户销售软件的结算方式为:XXXXXXXXXXX。

2017年12月开具“XXX软件V1.0”、“XXX软件V1.0”和“XXX软件V1.0”对应的相关纯软件发票,购货单位为X家,购货单位为XX公司,销售金额为X元;销售税金为 X元,XX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XX元;销售税金为XX元。

本期软件收入对应的进项为XX元,上期留底进项X元,当期实际抵扣进项税额为XX元,本月收入为纯软件收入,故当月实际抵扣进项额为XX全部摊入软件,即当期应交增税额为XX元。我公司生产的软件产品符合【财税】2011年第9号文件,《深圳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中第三条(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特申请退税,金额为XX元。

请批准,谢谢!

申请单位:XXX公司

2018年X月XX日

第五篇: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书(报告)

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报告

****有限公司是****年**月**日成立的企业,成立地址是***。 我司主要经营内容为:***。

目前企业***。主要软件产品为 ****。(产品简介) 本期,我司 **** 软件产品销售 套,主营业务收入为 元,软件收入为 元,自有软件收入为 元,销项税额为 元,进项税额为 元,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元,已纳增值税税额为 元,增值税税负为 %,本期申请退税金额为 元。

同时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及数据全部真实有效,我司对此负责。

上海力信测量系统有限公司

2013年 月 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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