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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审核流程(大全)

商业银行信贷审核流程第一篇:商业银行信贷审核流程2018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流程1、客户申请公司金融部、个人金融部、小贷事业部(以下简称“信贷经营部室”)或有信贷业务支行客户经理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地区重点产业政。

商业银行信贷审核流程

第一篇:商业银行信贷审核流程

2018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流程

1、客户申请

公司金融部、个人金融部、小贷事业部(以下简称“信贷经营部室”)或有信贷业务支行客户经理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地区重点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认真了解客户需求,准确介绍本行授信业务产品和授信业务有关规定。客户经理收集、整理和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认定客户是否具备信贷业务的基本准入条件,在 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客户申请。

2、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

客户受理应满足《信贷操作手册》“授信基本条件和要素”中规定的条件,且不得为其中“限制授信的对象”、“必须严格控制的授信对象”和“禁止和限制办理的授信事项”。其中,授信基本条件约定了在本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的客户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且拥有贷款卡的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授信、自然人客户申请授信、集团客户申请授信还需符合相应细化的基本要求。信贷经营部室或支行的客户经理应审查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上述规定,通过查验客户的营业执照、贷款卡和近期财务报表,初步了解客户的背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借款用途、还款来源、担保方式等;如客户曾与本行发生过授信业务关系,客户经理应了解以往客户与本行合作的情况,并重点了解客户目前经营管理情况,有无影响

客户资信的重大事项等。客户提交的资料经客户经理初审合格后,客户经理应向信贷经营部室部门负责人或支行负责人报告,若信贷经营部室负责人或支行负责人同意客户经理意见的,则安排授信调查。授信调查包括实地调查和间接调查,且必须由具有签字权的两名以上客户经理共同进行,分为A、B 角,A 为主角,B 为配角。对单笔500 万元以上(含)的信贷业务、集团性客户信贷业务以及疑难或不良信贷资产,信贷经营部室负责人或支行负责人或上级负责人必须参与调查。授信调查的内容包括:核实验证客户的信息、受理时发现的疑问以及授信分析和审查中所需信息等;调查和验证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授信主体资格等基本情况、产品市场、财务状况以及产供销库存等情况,掌握授信业务的真实用途,调查验证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等;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合法性等;调查核实保证人的担保资格、代偿能力和资信情况等。授信调查完毕,客户经理撰写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价报告,连同客户资料一同提交信贷经营部室负责人或支行负责人审核。

3、审查和审批

信贷经营部室或支行经过贷前调查并同意为客户授信申请的、已批准的授信方案需调整的、或已实施的授信业务需展期的,均应按流程规定向授信审批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1)基础资料:授信业务申请书、授信对象风险评价报告、授信业务调查报告、授信业务审查审批表、授信业务送审表、到期收回保证书、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信

用记录、股东会(董事会)保证担保意向书、抵/质押物清单、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抵/质押物价值评估书;2)公司类客户(担保人)其他十九项基础资料;3)自然人客户其他八项基础资料;4)根据具体贷款业务,需提供的其他基础资料。

《信贷操作手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中规定了审查审批基本要点及具体贷款业务审查审批要点。信贷经营部室客户经理拥有对客户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提出的放款申请是否符合本行业务管理办法和授信、支付条件的审查权。信贷经营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拥有对客户经理同意的客户放款申请的审核权。授信审批部授信专职审查员拥有对授信业务(包括风险评级)可行性、合规合法以及贷款资料完整性、合规合法性的审查权、授信方案的建议权、授信业务的否决建议权。授信审批部门负责人拥有对授信审查员提出的审查意见的审核权。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拥有对授信方案(包括风险评级)的审查审批权、授信业务的一票否决权。

4、合同签订

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在签订合同前客户经理与客户积极协商,落实审批文件确定的贷前条件;并根据信贷业务审查审批部门出具的《贷款审查意见书》补充相关资料。客户经理自信贷系统发起信贷业务流程,并及时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有关合同和相关承诺文件。包括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承诺文件,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及相关承诺文件。若采用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的贷款,则需携带相关

证件及资料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并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或登记证明文件。

5、贷款发放

主办客户经理从信贷系统中打印放款通知书和抵质押品登记通知书(若需),有权审核人签字、盖章后,会同他想权利证书或登记证明文件(若有)、抵押物清单(若有)、评估报告(若有)等资料,移交营业部柜台柜员岗位进行贷款账务处理。营业部贷款账务处理岗接到客户经理提供的放款通知书、担保品登记通知书(若有)、他想权利证书或登记证明文件(若有)、抵押物清单(若有)、评估报告(若有)等资料,进行审核后,先办理抵质押物品入库手续,后进行贷款发放的账务处理。

6、资金支付

柜员账务处理岗将信贷资金支付给指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中。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主办客户经理对借款人自主支付的信贷资金进行监控;对于明确要求采用受托支付的柜员岗接到客户的“借款人支付委托书”、相关合同及“信贷业务受托支付审批表”后,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资金划入指定账户。

7、贷后管理

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必须按照《贷后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贷后检查,及时发现和揭露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信贷资产的

安全。客户经理按照《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的规定,贷款发放后,按月分类、按季分析,及时认定,动态调整贷款的风险分类。客户经理在贷后检查中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后应及时向风险预警合规部上报风险预警信号处理表,风险预警合规部组织召开贷款风险预警会议,并根据风险程度、化解难度和处理进度形成处理意见,分别由总行、支行采取化解风险措施。

8、到期收回

对正常到期的信贷业务,客户经理填制《到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及时通知客户,进行催收。客户将资金存入扣款账户时,客户经理应及时通知前台柜员扣划贷款本息,确保资金按期收回。对逾期信贷业务,客户经理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或总行主管行长,并于逾期7 日内填制《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分别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向抵、质押贷款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发出《处分抵押物通知书》或《处置质押物通知书》,分别发送至客户和担保人进行催收。对于形成的不良贷款和需要通过诉讼收回的贷款,应及时移交到风险资产管理部,进行资产保全。

第二篇:孝感市商业银行信贷系统审批流程

此审批流程根据原手工申批程序拟定,并根据公司业务部意见修改后确定。

一、关于电子审批流程的说明:

信贷系统电子审批流程由系统中不同岗位的不同人员按级别和权限逐级申报审批。 系统中设定岗位如下:

客户经理岗(调查岗) 支行信贷主管岗 支行审贷小组 支行行长岗 总行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审贷小组岗 总行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总经理 总行风险管理部 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总行审贷会审批==审贷会主任=分管风险(公司,零售)管理部的领导 董事长 董事会

其中:支行信贷主管岗和支行行长岗位不参与贷款流程的申批。

一般贷款业务基本流程如下(特殊业务有单独流程设置):

二、岗位,职位对应关系及审批权限:

支行:

客户经理========调查岗

信贷主管========信贷主管岗

审贷小组========审贷小组岗

支行行长========支行行长岗

总行:

总行公司业务部审贷小组==========公司业务部审贷小组岗(3成员,2人同意时表示同意).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岗

(部行零售部审贷小组)============零售业务部审贷小组岗 (同上)

总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信贷主管岗 (属审贷小组成员只是有最终表决权)

总行风险管理部================风控部岗

总行风险管理部行领导===========风险管理部分管行长岗

总行公司业务部行领导===========公司业务部分管行长岗

总行零售业务部行领导===========零售业务部分管行长岗

总行审贷会================总行审贷会岗(共有12个成员,每次有七个成员参与申批,其中六人同意,表示同意,否则为否决)

审贷会主任============= 审贷会主任岗(对审贷会意见进行统计并确定)

董事长=================行长岗

董事会===============

三、贷款申请申批流程配置情况:

流程编号:

A:支行调查岗=======审贷小组=====公司业务部=======风险管理部====总行审贷会======分管风险行长(终审)

B:支行调查岗=======审贷小组=====公司业务部=======风险管理部====总行审贷会======分管风险行长=======董事长(终审)

C: 支行调查岗=======审贷小组=====公司业务部=======风险管理部====总行审贷会(安排会签)======分管风险行长==董事长=====董事会

D:支行调查岗=======审贷小组=====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终审)

E: H:支行调查岗=======审贷小组=====零售业务部======风险管理部=====总行审贷会(终审)

F:支行调查岗=======审贷小组=====公司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公司业务部分管行长(终审)

G:支行调查岗=======审贷小组=====公司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公司业务部分管行长========审贷会(终审)

H:支行调查岗=======审贷小组=====零售业务部======零售业务部分管行长(终审)

J: 支行调查岗=======审贷小组=====公司业务部=======公司业务部分管行长(终审)

I: A:支行调查岗=======审贷小组=====公司业务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行审贷会(终审)

关于流程的说明:每一级岗位在进行审批前,请先查看业务申请信息,并查看前一级岗位的审批意见。总行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为多人审批。审贷会每次从贷审委员会12人中由审贷部总经理岗(虚拟岗位)选出7人且必须为7人,并由被选中的7人进行审批,且7人必须都完成审批并上报后,才能生效,审贷会审批结果将由审贷会主任按照6人及以上人数同意,表示同意的原则进行审贷会意见确定。总行董事会的审批暂时未确定。

四、业务与流程对应情况:

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

50万及以下==========流程H

50万---100万=========流程J

100万以上===========流程I

2;对公存单质押贷款:

100万以下===========流程J

100万以上===========流程I

3:银行承兑汇票:

1000万以下100%保证金;=========流程D

1000万以上100%保证金==========流程I

有敞口:

50万以下===============流程D

50万----100万===========流程J

100万以上==============流程I

4: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万以下==============流程D

50万-----100万=========流程J

100万以上============流程I

5个人住房按揭:

个人住房按揭=========流程H

6个人抵押贷款:

个人抵押贷款=========流程E

7其他业务,除前面有特殊说明的流程外统一按申请金额分类:

1000万以下===========流程A

1000万----1500万=======流程B

1500万----2000万===========流程C 2000万以上及关联贷款=========流程C(还需关联交易委员会批准)

五、流程测试说明

由于流程分类情况较多,需要由专门负责流程的银行业务人员进行测试,测试用例要尽可能包括所有的情况,如在测试过程中遇到流程问题或流程审批及银行实际业务要求不相符合的地方,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调整或修改。

六、电子申批流程的一些建议

鉴于商行首次使用电子审批流程,很多流程都是沿用以前手工申批流程来进行操作的,使得审批流程冗长且岗位人员多次重复,不利于审批效率的提高,并高致使银行高层领导在系统中的工号太多,且权限不一。所以建议贵行在流程申批上可参考我公司在其他银行的电子流程,进行岗位的合并及权限合并。

七、其他申批流程

1:额度业务申请审批流程

支行调查岗=======支行信贷主管岗==========支行审贷小组岗=========支行行长岗===========风险管理部(终审)==========审贷会(终审)[开发商楼盘按揭额度]

业务说明,主要包括各类额度申请业务。

2:客户类流程

支行调查岗=======支行信贷主管岗==========支行审贷小组岗=========支行行长岗===========风险管理部(终审)

业务说明,主要指客户资信等级评定、客户贷后检查、客户分类、客户逃废债、客户清算、客户名称变更、个人信用等级评定等业务。

3:额度贷后管理类流程

支行调查岗=======支行信贷主管岗==========支行审贷小组岗=========支行行长岗===========风险管理部(终审)

业务说明,主要指授信额度调整、额度冻结、额度生效、延长额度期限、额度担保调整、额度金额控制等业务。

4:贷后一般流程 支行调查岗=======支行信贷主管岗==========支行审贷小组岗=========支行行长岗===========风险管理部(终审)

业务说明,主要包括贷后检查报告、贷后五级分类、担保调整、借据展期、变更还款方式、提前还款、不良业务移交、变更还款期限等业务。

5:资产保全流程

支行调查岗=======支行信贷主管岗==========支行审贷小组岗=========支行行长岗===========风险管理部(终审)

业务说明,主要指贷款起诉、贷款撤诉、取得抵债物、不良贷款核销、呆滞呆帐认定等

业务。

第三篇:流程改善论文:G商业银行对公信贷业务流程改善分析

【中文摘要】随着《巴塞尔协议Ⅲ》的提出,商业银行的转型期已经到来。如何兼顾安全和效率,是商业银行急需解决的问题。众所周知,流程的改善能够使企业兼顾安全和效率。其实早在2005年10月24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上海银行业首届合规年会上就提出了“流程银行”的概念。从那以后,无论是大银行还是中小型银行都在为建设“流程银行”而努力。现在,国内商业银行出现了“人人提流程”的现象,可懂流程、有流程改进意识的人却少之又少。“流程银行”的实践曾经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国商业银行的运营,提高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效率,但“流程银行”在我国尚未发挥它的全部效用。排队、顾客抱怨、银行职员工作效率低下等现象随处可见。显然,“流程银行”在我国的实践需要反思和改善。近几年,外资银行不断涌入中国,其先进的管理方式、多样化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给国内商业银行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国内商业银行纷纷进行金融创新,却收效甚微。国内顾客似乎对其设计的各类创新性金融产品不感兴趣,存贷差仍然是其最主要的利润来源。因此,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的效率对商业银行至关重要。本文以G商业银行为例,对G商业银行的对公信贷业务流程进行了改善分析。文章首先介绍了早期的业务流程理论、业务流程再造理论(BPR)、流程管理理论(BPM)、银行再造理论以及流程改善的相关研究和方法。文章运用基本统计分析、时间价值分析和客户满意度对G商业银行的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现状进行了定量诊断,从是否与客户

需求一致、流程消耗、瓶颈环节、内部控制的得当性、流程的稳定性、流程的柔性六个方面对原有流程进行了定性诊断,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G商业银行对公信贷业务现有流程进行了全面诊断。然后,文章运用头脑风暴、德尔菲法、标杆比对法等为G商业银行设计了一套对公信贷业务流程改善方案。最后,文章对流程改善的相关配套事项进行了说明。本文旨在为G商业银行提供一套符合现状的、可操作性强的、改善效果显著的流程改善方案。因为G商业银行在国内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所以该套方案对其他商业银行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英文摘要】With the brought forward of the Basel AgreementⅢ,the transitional period of Commercial Banks has come. How to give consideration to both safety and efficiency has been an emergent problem to commercial banks. As everyone knows, the improvement of processes can help enterprises solve this problem. In fact, early in Oct.24,2005, Minkang Liu, the chairman of the CBRC(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has proposed the concept of “Process Bank”. Since then, nearly all banks, no matter how large, are making efforts toward “Process Bank”. In nowadays, the phenomenon of everybody mentioning process arises in domestic commercial banks, but there are few people really understanding “process” and having the consciousness of improving. To some degree, the

practice of processing bank once normalized the running of domestic commercial banks and improved the efficiency of the domestic banks. However, “process bank” never played an ideal role in our country, the phenomenon of queuing, customer complaining and ineffective work of the bank clerks can be seen everywhere. It is obvious that the practice of “process bank” in domestic commercial banks need to be profoundly considered and improved.In the past few years, foreign banks poured into China, the advanced management methods, diversified products and the high quality of services bring a tremendous impact on domestic commercial banks. Though domestic commercial banks carry financial innovation, but the result is bad. Domestic customers seems like to be uninterested in these innovative financial products, the loan is still the main profit source. For this reason, the efficiency of corporate credit process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commercial banks.This paper takes commercial bank G as an example to analyze the corporate credit business process. Firstly, the paper introduces the theories of the early business process,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 (BPR), process management theory (BPM), bank reengineering theory and methods of process diagnosis and analysis. Basic Statistics, time value analysis and customer satisfaction are

applied to quantitative analyze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orporate credit process. The paper analyzes the original process qualitatively from demand of customers, process consumption, bottlenecks, internal controls, process stability and process flexibility. Then, the paper uses brainstorming, Delphi technique, benchmarking comparison method to design an improvement process of corporate credit this bank. Finally, the paper explains other measures related.This paper aims to provide an improvement process scheme which is suitable and feasible for the present situation to commercial bank G. Because bank G is the typical bank of China, the others may learn a lot from this scheme. 【关键词】流程改善 流程设计 商业银行 对公信贷业务 【英文关键词】Business Process Improvement Process Design Commercial Bank Corporate Credit 【目录】G商业银行对公信贷业务流程改善分析8-9ABSTRACT9-10

第一章 绪论11-161.2 研究意义12-13

中文摘要

1.1 研1.3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11-12究创新点13-14内容15-16

1.4 研究方法14-151.5 研究框架与

2.1 早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方法综述16-28

2.2 业务流程再造(BPR)理论期业务流程理论16-1717-182.3 流程管理(BPM)理论18-202.4 流程诊断与

分析相关研究20-2222-2323-24法26-28断28-4828-36

2.5 银行再造理论与实践

2.6.1 流程描述方法2.6.3 流程设计方2.6 流程改善方法23-282.6.2 流程诊断方法24-26第三章 G商业银行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现状描述及诊3.1 G商业银行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现状描述3.1.1 业务办理总流程29-31

3.1.3 其他基础流程33-36

3.1.2 授信与审

3.1.4 G商业批流程31-33银行对公信贷业务办理实例36流程定量诊断36-4536-38析44-45

3.2 G商业银行对公信贷业务

3.2.1 客户满意度分析

3.2.3 时间价值分3.3 G商业银行对公3.2.2 流程周期分析38-443.2.4 定量诊断结论45信贷业务流程定性诊断45-48务流程改善方案48-62设计思路49流程50-57计流程52-55审批流程57-58程60-62

第四章 G商业银行对公信贷业

4.2 主要

4.1 设计原则48-49

4.3 总体流程49-504.4 客户营销与管理

4.4.2 产品设4.5 授信与4.7 合同管理流5.1 企业文化

5.3 5.5 员参考文

4.4.1 客户开发流程51-524.4.3 客户管理流程55-574.6 用印流程58-60第五章 相关配套措施62-66中”流程思想”建设62信息系统建设63-64工培训与激励65-66献67-69

5.2 组织结构优化62-635.4 现场管理改善64-65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66-67

附录70-74致谢69-70学位论文评阅

及答辩情况表74

第四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贷资产转让管理制度与流程

信贷资产转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发展,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规范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民法通则》、《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和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贷资产转让是指本行与具备贷款业务资格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和社会投资者根据协议约定相互转让本外币信贷资产的业务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社会投资者是指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组织管理体系

第四条 信贷经营部门(公司金融部、个人金融部)

(一)负责贷款转让前的调查工作,整理分类并妥善保管各类调查资料和证据材料,形成调查报告。

(二)通过调查评估,初步确定贷款转让价格。必要时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与参与。

第五条 资金营运部

(一)根据本行实际情况和需求,提出业务要求,并做好联系与洽谈工作。

(二)联系对手机构,洽谈交易条件,及时反馈信息,并准备贷款转让所须材料。

(三)负责贷款转让合同的拟定。合同要素填写齐全,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四)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贷款转让业务报告和按季向监管部门报告报送《贷款业务统计表》。

第六条 财务会计部

(一)负责贷款转让的账务核算。

(二)负责有追索权买断资产的清分工作。

第七条 风险合规部负责贷款转让合同的合规性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八条 稽核审计部负责贷款转让业务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 贷款转让的分类

第九条 按转让方式分类

(一)信贷资产受让业务

根据协议约定,本行从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有偿转入信贷资产。在此项业务中,本行是信贷资产的受让方,其他金融机构是信贷资产的出让方。

(二)信贷资产出让业务

根据协议约定,本行向境内其他金融机构和社会投资者有偿转出信贷资产。在此项业务中,本行是信贷资产的出让方,其他金融机构和社会投资者是信贷资产的受让方。

第十条 按转让类别分类

(一)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出让方与受让方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购入出让方的信贷资产,并由借款人(担保人)直接向受让方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清偿全部债务。

(二)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出让方与受让方根据协议约定,在出让信贷资产的同时,与受让方约定在将来一个确定的日期,以约定价格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其出让的信贷资产。

第四章 转让条件

2 第十一条 本行受让信贷资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出让方为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金融机构法人。 2. 出让方具有贷款业务资格。

3. 出让方应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信誉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4. 受让资产的借款人信誉良好,无拖欠银行贷款及逃废债务的不良记录。 5. 受让的信贷资产应为尚未到期的正常贷款且无任何瑕疵。

6. 受让信贷资产的主债权和担保债权应真实和有效,依法可以转让;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无禁止转让条款,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无借款人(担保人)只对出让人承担还款(担保)责任或禁止债权转让等条款。

(二)其他条件

1. 买断型信贷资产受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人应纳入本行综合授信管理,如借款人在本行具有授信额度,则信贷资产受让后该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能超过核定的授信额度。如借款人在本行无授信额度,则需重新增加授信额度。

(2)出让方已将债权转让事宜书面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并得到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信贷资产转让的书面确认。

2. 回购型信贷资产受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出让方应具有本行核定的授信额度,且信贷资产受让后出让方占用额度不超过授信额度。

(2)出让方在本行预留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在出让方不履行回购义务时,本行有权将此通知书发出。

第十二条 本行出让信贷资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信贷资产的出让,应符合本行信贷政策和贷款结构调整等相关规定。

(二)出让信贷资产的主债权和担保债权依法可以转让;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无禁止转让条款,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无借款人(担保人)只对本行承担还款(担保)责任或禁止债权转让等条款。

3

第五章 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的期限

第十三条 回购期限应不短于一个月且不长于一年(含);对确需短于一个月,长于一年的回购业务,应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 同一笔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如果涉及到两项(含)以上到期时间不同的信贷资产,则其回购期的上限应为最近到期的信贷资产剩余期限。

第十五条 回购到期不得以任何方式展期。

第六章 定价及其方法

第十六条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定价

(一)在进行贷款转让前,应对拟转让贷款开展前期调查分析。前期调查分析应充分利用现有档案资料和日常管理中获得的各种有效信息。当现有信息与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出入或重大变化时,应进行现场调查。

(二)可选聘中介机构对拟转让的贷款进行评估,对评估(咨询)报告进行独立的分析和判断,发现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和适用方法明显不当等问题时,应向中介机构提出书面疑义,要求其做出书面解释。

(三)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价格为转让时的转让价款,转让价款根据转让时的信贷资产本金、交易成本、出让人信誉、市场供求和风险状况等相关因素协商确定。

第十七条 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价格

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价格为转让时的转让价款和回购到期时的回购利息构成,转让价款和回购利率由转让双方根据回购期限、交易成本、出让方信誉、市场供求和风险状况等相关因素协商确定。回购到期时,出让方应根据回购合同的约定,将回购利息一次性按期支付给受让方。

第七章 建立大额贷款转让报告制度

4 第十八条 出让方、受让方双方均须对单份(或单笔)贷款转让合同标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含)业务,按贷款转让交割日所在月进行统计,在月后8日内向所在地银行业监管当局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

(一)贷款出让方、受让方机构名称;

(二)贷款转让方式;

(三)贷款转让数额(本金)、形态;

(四)贷款转让价款;

(五)贷款转让交割日期、回购贷款日期。

第八章 建立贷款转让业务统计制度

第十九条 按季向所在地银监局统计部门报送《贷款转让业务统计表》。 第二十条 准确反映贷款转让的数据和形态

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核算规定和统计制度要求,以买断方式的贷款,出让方应减少相应贷款的数据,由受让方反映相应增加贷款的数据和形态,其中有追索权买断的贷款,出让方必须同时在表外科目中列明,并按资产分类标准进行资产清分。

第九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 建立贷款转让检查监督制度,制定检查监督工作程序,规范检查监督行为。

第二十二条 检查监督部门和人员不得直接参与贷款转让处置、定价、审核和审批工作。

第二十三条 检查可采取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特定的尽职审计工作,并出具独立的尽职审计意见。

5 第二十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干扰和阻挠检查监督人员的尽职检查监督工作,不得授意、指使和强令检查监督部门或检查监督人员故意弄虚作假和隐瞒违法违规情况,不得对尽职检查监督人员或举报人等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五条 对于尽职检查监督人员发现的问题,应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纠正或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及时跟踪整改结果。

第十章 责任追究与免责

第二十六条 监审稽核部门根据尽职检查监督人员的检查结果,对贷款转让工作人员是否尽职进行初步责任认定。并报请本行责任认定部门裁定。

第二十七条 本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报监管部门。重大违法、违规、失职责任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具有以下情节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一)自资产交易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擅自处置转让资产,放弃与转让资产相关的权益,截留、隐匿或私分基准日后转让资产项下回收现金和其他资产。

(二)利用内部信息,暗箱操作,将资产处置给自己或与自己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机构或人员,非法谋取小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

(三)泄露本行商业秘密,获取非法利益。

(四)利用虚假拍卖、竞标、竞价和协议转让等掩盖非法处置资产行为。

(五)为达到处置目的人为制造评估结果,以及通过隐瞒重要资料或授意进行虚假评估。

(六)超越权限和违反规定程序擅自处置资产,以及未经规定程序审批同意擅自更改处置方案。

(七)未经规定程序审批同意,放弃合法权益。

(八)伪造、篡改、隐匿、毁损资产处置档案。

(九)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尽职操作,致使资产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

(十)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要求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对直接或间接干扰和阻挠尽职检查监督人员的尽职检查监督工作,故意隐瞒违法违规和失职该职行为,或对尽职检查监督人员或举报人等进行打击报复的机构和人员,应认定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条 尽职检查监督人员在检查监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应认定并依法、依规从严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一条 尽职检查监督和责任认定,有充分证据表明,贷款转让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办法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贷款转让一旦出现问题,可视情况免除相关责任。

7 信贷资产转让操作流程

一、流程图

(一)买断型信贷资产受让业务

8

(二)买断型信贷资产出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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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贷资产回购(买入)流程图

(四)信贷资产回购(卖出)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一)买断型信贷资产受让业务 1.受理

信贷资产买入业务由资金运营部提出申请,报行长室审批后实施;或出让方主动提出,资金营运部受理。

2.资料初审

(1)出让方资格审查

具体详见第十一条

(一)、

(二)款。

(2)出让方提交材料

a. 出让方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b. 出让方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证明。 c.《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申请书》原件。

d. 拟转让信贷资产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抵/质押权利凭证等相关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e. 由借款人和担保人向出让方出具的同意信贷资产转让确认函原件。 f. 本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3)初步审查

资金营运部收到出让方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出让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如发现原借款合同或保证(抵/质押)合同中有不符合本行要求和对本行不利的条款,需要求出让方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补充合同,出让方应取得借款人(担保人)的同意,并向本行提交借款人(担保人)同意签署补充合同的确认函;若出让方不能取得借款人(担保人)的同意,本行将不能受理出让方提出的信贷资产转让申请。

初审合格以后,资金营运部将上述材料及相关资料提交信贷经营部门(公司业务部和个人业务部),并附列《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内部移交清单》。

3.调查评价

调查评价工作由总行信贷经营部门负责。

12 (1)信贷经营部门(公司业务部和个人业务部)在收到信贷管理部提交的材料后,首先审查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a. 受让资产项下的借款人信誉良好,无拖欠银行贷款及逃废债务的不良记录。

b. 受让的信贷资产应为尚未到期、按期付息的正常贷款且无任何瑕疵。 (2)如借款人已具有本行核定的授信额度,且信贷资产受让后该借款人的占用额度不超过核定的授信总额,则该笔转让业务不做客户评价;如借款人具有授信额度但额度不足并确须追加的,要按拟追加后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报有权审批行审批;如借款人无本行核定的授信额度,需首先对借款人进行客户评价和额度审批。

(3)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拟受让信贷资产,由信贷经营部门(公司业务部和个人业务部)按照本行现行的信贷业务管理办法进行调查评价,形成评价报告。

(4)信贷经营部门(公司业务部和个人业务部)完成评价报告后,由资金营运部会同信贷经营等部门,综合考虑本行资金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相关因素,提出受让资产的价格建议并由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后,由资金营运部与出让方充分协商,确定双方可接受的拟转让价格。

(5)资金营运部提出《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申请报告》,组织报批材料。 4.审批

按照总行规定的权限审批。 5.转让 (1)签约

a. 资金营运部收到总行批准文件后,在签订转让合同前,就原借款合同及保证(抵/质押)合同中不符合本行要求及对本行不利的条款,应要求出让方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补充合同,消除不利因素。

b. 风险合规部审核通过后,资金营运部与出让方签订《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合同》,并由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公章。合同文本采用总行规定的统一格式。

13 c. 在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当日,由出让方向借款人、担保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

(2)借款合同及相关权利凭证移交

a.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当日,出让方将转让信贷资产项下的借款合同正本、保证(抵/质押)合同正本、抵/质押权利凭证正本、借款借据正本和借款人、担保人签署同意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原件等相关文件交本行资金营运部收执,并填写《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

b. 资金营运部将上述材料移交信贷经营部门,并在《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上签字确认,信贷经营部门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c. 抵、质押担保项下的信贷资产,需由信贷业务经营部门办理受让信贷资产抵、质押变更登记手续并将变更后的抵/质押权利凭证移交财务会计部保管。

(3)借款人开户

信贷经营部门向会计部门提供要求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的通知书,并提供包括贷款本金、利率、期限、起息日和计息积数等相关信息在内的贷款资料,作为会计部门开立贷款账户的依据;信贷经营部门客户经理协助借款人在本行开立贷款账户。

(4)转让价款划拨

资金营运部在本行办妥上述文件移交、变更登记手续及借款人开户等程序后,出具《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转让价款划拨通知单》(一式四联),一联由计财部门留存,一联由信贷经营部门留存,一联由资金营运部留存,一联连同《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合同》送会计柜台,作为转让价款划拨的依据,由会计结算部门办理划款手续。

6.贷后管理

(1)信贷资产转让后,借款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原借款(担保)合同及补充合同向本行履行原借款(担保)合同及补充合同项下所有义务,本行享有原借款(担保)合同及补充合同项下债权人的全部权利。

(2)信贷资产转让后执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 14 办法》。

(二)买断型信贷资产出让业务 1.提出贷款转让申请

资金营运部根据本行经营和管理情况、信贷政策和贷款结构调整的需要,提出贷款转让申请。

2.资产出让报批

资金营运部会同信贷经营部门对拟出让的信贷资产,综合考虑本行资金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相关因素,提出拟出让的信贷资产的价格建议并由行领导审核批准。

3.转让

(1)总行批准出让信贷资产后,由资金营运部与交易对手进行商洽,达成出让信贷资产的意向。

(2)信贷经营部门向借款人(担保人)发出《信贷资产转让通知书》,取得借款人(担保人)签署的回执。

(3)若受让方提出本行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有法律问题,并提出签订补充合同的要求,信贷经营部门在征求风险合规部意见后答复,确实需要本行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补充协议的,经协商后本行与其签订《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同意签署补充合同确认函》。

4、签约

(1)资金营运部与受让方签订《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合同》,并由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公章。合同文本可参照本行规定的格式。若为非标准格式合同,应报风险合规部审核后执行。

(2)在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当日,本行应向借款人、担保人发出《信贷资产债权转让通知书》。

(3)借款合同及相关权利凭证移交

签约后,资金营运部负责借款合同及相关权利凭证的移交工作。

a. 本行将转让信贷资产项下的借款合同正本、保证(抵/质押)合同正本、 15 抵/质押权利凭证正本、借款借据正本和借款人、担保人签署同意的《信贷资产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原件等相关文件交受让方收执,并附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

b. 抵、质押担保项下的信贷资产,信贷经营部门协助受让方办理出让信贷资产的抵、质押变更登记手续,办妥后通知机构业务部门。

5、收款及后续手续

办妥签约及有关文件移交后,由资金营运部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敦促受让方支付受让价款,由会计结算部门办理收款手续。资金营运部负责登记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台账,信贷经营部门负责调整借款人授信额度及销记信贷台账。

(三)信贷资产回购(买入)

1.申请

由出让方提出授信申请和资产转让回购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信贷资产转让的资料,资金营运部交易员进行市场分析,是否买入信贷资产由资金运营部提出申请买入计划,报行长室审批。

2. 审批

与交易对手洽谈,填制交易审批单,进行逐级审批。 3. 签订协议

双方签订《信贷资产转让回购协议》,《信贷资产转让回购协议》以出让方与债务人、担保人签订的债务合同、保证(抵质押)合同为基础。

4. 账务处理

(1)清算中心审核协议内容与划款凭证,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2)回购日,出让方计算应付受让方利息,并将转让价款及应付受让方利息划入受让方指定账户,履行回购义务。

5. 资料归档

出让方的营业执照、代码证、金融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转出标的借款借据、借款合同、保证或抵押、质押合同、借款单位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的贷款卡、法人身份证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出让方公章后作 16 为协议的附件归档留底。

(四)信贷资产回购(卖出)业务 1.业务规划

根据交易员的市场分析,是否转让信贷资产由资金运营部提出申请转让计划,报行长室审批。

2. 申请

提出授信申请和回购申请,并将有关信贷资产资料交予受让方,经受让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资产的转让。

3. 签订协议

资金营运部交易员事先拟定协议,经审核和审批后,交受让方进行确认,协议确认后,双方签订正式协议,由交易员整理信贷资产的相关资料,复核员进行审核,移交受让方。

4. 账务处理

(1)交易员应及时督促受让方办理资金汇划业务,清算中心核实资金到账,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2)回购到期后,由交易员填制还款凭证,经逐级审批,交清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受让方接到款项后,将贷款资料进行归还。

5. 资料归档

信贷资产回购业务由资金运营部建立相应的台账进行登记管理,资料由资金运营部归档留存。

三、管理文件

(一)合规文件

1. 民法通则 2. 商业银行法

3.江苏省银监局《关于加强银行业贷款转让业务管理的通知》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4年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5.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

(二)记录清单

1.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申请书 2.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内部移交清单 3.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 4.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转让价款划拨通知单 5.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合同 6.信贷资产债权转让通知书 7.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同意签署补充合同确认函

第五篇:信贷审核员岗位职责

1.受理客户的咨询工作,并就借款申请人的征信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2.与合作评估事务所沟通房产初评值。

3.审査买卖双方办理贷款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4.协调与房地产经纪公司、银行、评估事务所等合作单位之间的关系。

5.与业务部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

6.关注国家金融政策变更及银行利率调整。

7.及时反馈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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