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
制度是工作的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形成的保障。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的收集整理的《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严格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党内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不得把生活会开成工作汇报会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生活会前,班子成员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找准自己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拟出发言提纲。会上,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实事求是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的思想斗争。会后,围绕提出的问题,制定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三、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提前7天向上级党组提交《召开民主生活会报告单》,请示上级党组织批准和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会后一周内将书面报告连同原始记录,以及党政“一把手”发言提纲一并报上级党组织。
四、每名共产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
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五、在党组织内,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在组织生活中都是平等的。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因上级开会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亲自向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请假。要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七、党组织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即被认为自行脱党,党组织要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篇:党组织生活制度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和局党组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会议”包括党员大会、支委会、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党员民主生活会。
每个党员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一、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由中心全体党员参加,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时,应事先委托其他支委主持。
2、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
3、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上级党组织指示,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布置的任务;
(2)讨论并通过支部工作计划;
(3)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
(4)党员行政领导干部通报业务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5)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
(7)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8)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
(9)提出奖惩党员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10)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4、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先由支委会提出意见,经充分讨论后再进行表决,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时,须由半数以上应到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才能做出决议或决定。
5、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一般由全体支委参加,如有必要,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2、支部委员会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3、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
(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
(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7)对支部近期活动做出安排。
3、支部组织委员应将支委会的内容提前通知支部成员,并要求做好准备,保证支委会的质量。
4、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三、政治理论学习会议
1、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可吸收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参加。
2、政治理论学习会议每月安排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3、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学习;
(2)党的理想信念学习;
(3)党的宗旨学习;
(4)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学习;
(5)党纪党规学习;
(6)党员标准学习;
(7)党员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学习;
(8)形势任务学习等。
4、政治理论学习要联系中心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突出党性和思想性,讲求针对性和有效性,力求把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结合起来。
5、政治理论学习可以请理论专家、英模人物、优秀党员讲课,也可以结合主题实践活动开展。
6、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积极参加讨论,加深理解。
四、党员民主生活会
1、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时,应事先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邀请局直属机关党委同志参加,也可视情况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上旬召开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3、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个党员都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4、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5、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中心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3)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一般不得缺席。因故缺席的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应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于会后及时报送上级主管党组织。
8、支部宣传委员负责记录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活动的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及原因、主持人、活动内容等均要详细记录。
9、党员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10、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篇: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状况,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证党员享有党员权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正气,纠正不正之风,消除思想上、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生活会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支委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或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召开。每个党员每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召开。 第三条 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作为普通党员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
第四条 党支部应根据党和国家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来确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党员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①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和文件,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②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③听取党员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完成支部交办的任务以及发挥党员作用等情况;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的情况,表彰先进党员,讨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除名等组织处理问题;⑤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⑥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⑦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情况。②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③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④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⑤其他重要问题。
第五条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第六条 在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及时研究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七条 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写明会议名称、次数,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等;记录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记录要由专人保管,注意保密。
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请假。党支部对1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告诫;连续3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篇: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了坚持和健全党内组织生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切实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召开时间
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
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长期外出,没有转移组织关系或没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组织要提前通知他们按时回来参加组织生活会。
三、会议内容
检查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检查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通过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四、具体要求
1、认真抓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深入地征求群众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见,并将收集到意见原汁原味地反馈;三要认真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查找问题、消除隔阂;四要虚心对待、诚恳接受群众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结合个人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2、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要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民主测评情况。每个党员干部都要紧紧围绕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要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开展思想交流,切实增强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地帮助同志认识问题,解决问题。
3、切实抓好会后整改工作。领导干部和党员要针对群众反映和组织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把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第五篇:组织生活会制度
古县畜牧兽医局
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这种组织生活会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种是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
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
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
织生活会外,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 同党员
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组织生活会
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在会上,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可
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纪律
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 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相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保持党组织及党员的先进性;
4、讨论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
5、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6、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汇报党员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党风现状,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提出合理化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