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论文资料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如何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本文从三个方面探讨了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常见问题以及管理措施。只有有效地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激励等管理手段,以人为本,以责任制度为约束,加强安全监管,加大。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如何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本文从三个方面探讨了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常见问题以及管理措施。只有有效地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激励等管理手段,以人为本,以责任制度为约束,加强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才能做到安全和文明的施工生产。

建筑施工企业是以生产建筑产品、提供劳务服务为主的生产经营企业,其生产一般都具有周期长、露天作业、高空作业等特点,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可控的影响因素,这一切都为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生产的安全性直接影响着施工生产的进度控制与成本控制,是企业顺利完成施工任务、实现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的幸福。因此,建筑企业必须抓好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1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常见问题

1.1 建筑市场不规范

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无证和越级施工,挂靠、层层转包等问题屡禁不止;一些施工单位靠低价中标,揽到工程任务后便以剋扣安全投入、削减安全设施等方式来赚取利润;有的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后分包给多个施工企业承建,在安全生产等问题上互相推诿,致使安全生产制度难以施行。

1.2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差

只重效益,不重安全。在市场经济意识的作用下,片面追求短期效益。企业缺少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技术力量,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施工生产中缺少基本的安全设施。建筑行业内流行的一种说法“:安全问题,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正是这一现状的真实反映。施工企业在管理水平、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欠缺,是引发施工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1.3 建筑工人安全素质低

在我国,建筑生产仍旧属于劳动密集型生产,而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大量劳动力,基本上都是来自于较贫困的山区、农村。这些建筑工人,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把进场前的安全教育仅仅看作是一个程序化的过程。因而,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会经常出现诸如: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随意出入安全防护区,甚至是无证操作、跨专业操作等一些违规现象,给施工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1.4 缺乏安全救援措施

由于缺乏安全知识和意识,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加以识别

并及时进行处理;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使小事故变成大事故。目前大部分建筑施工生产现场,均无临时医务室,项目部办公室内也没有悬挂紧急救援的呼叫电话,在出现异常现象或发生事故后,不能及时请求救援,使本来可以防止的事故和人员伤亡,变成现实。

2 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

2.1 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

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2.2 责任到位,狠抓落实

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我们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2.3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建筑施人员安全防护能力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事故单位、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安全管理薄弱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2.4 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改变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

及时发现创文明工地的典型,认真总结经验,并经常组织各企业到文明施工

样板工地参观交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使全市建筑工地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轨道。彻底改变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

2.5 建立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制度

必须建立为安全生产提供费用的保障机制,在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安全费用不得进入竞价,不得压缩。在施工中,监理、建设等单位及有关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做到安全费用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6 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一是采用动态跟踪抽查与专人定点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在办理安监手续时,为该工地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对该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则由站领导带队进行动态跟踪抽查。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2.7 加强后期安全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进入后期,项目管理人员、作业工人思想的放松,分包施工队伍的进入,预留洞口和临边的防护、脚手架拉结点被拆除,脚手片被抽掉等等,人的不安全思想和物的不安全因素的重合,事故发生几率自然就高了。有些拟创省、市文明标化的工地,在初期管理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较高,但到了后期,特别是检查验收以后,疏于管理,同样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所以要经常回过头去看看,对建筑施工安全实行前、中、后期全程监督管理。

3 加大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力度

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契机,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针对各个时期安全生产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任务目标,适时地提出整治工作要求。如在防止“五大伤害”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安全防护产品、设施的整治为突破口,因地制宜、推广先进、科学、符合国标、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取得了很好效果。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在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检的基础上不定期地对专项整治薄弱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督查,并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检查与自查、检查与专项整治、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追究相结合,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无视生产工人安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加大惩戒力度,依法对它们进行行政处罚,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敢碰硬。真正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本文章由内蒙古牛皮癣医院http:///整理发布,欢迎分享!

第二篇: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钟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3.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

4.接受并配合工程处、公司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10.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负责人领导和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职责如下:

1.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产与健康及财产的损失。

4.定期组织专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8.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9.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10.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4.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5.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7.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的公司、项目、班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10.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篇:建筑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和机具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原理专人使用。材料科指派人员对机具或大型机械设备的、维修人员对设备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列入和日常的班前、班后的检查和维修。

2、机具的安全装置严禁乱拆、乱装,更不能为了方便而拆除,机具的维修应由专人维修,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成后,必须进行运行操作,维修人员不得在机械设备运行中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工作。

3、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工作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操作前要查机械各项部件和安全装置,并进行运行,确认完好方可正式操作。

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严禁酒后作业,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协同作业,服从指挥。

5、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操作,并应明确各自责任,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6、凡用汽油发动的机械,操作人员禁止吸烟,并不得用明火照明。

7、起重吊装机械应装各种安全保险装置,起重吊机在停工休息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起重机的规定要求。

8、各种机具必须做到保护接零和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机械设备应实行人定机制度。

9、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0、新购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第四篇: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学习心得

在建筑行业中,安全生产尤其重要,要保证生产安全,就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学习,增强安全理念。

一、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我们建筑施工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来说是责无旁贷。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企业不能存有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急功近利的错误思想,不能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国家财产安全于不顾。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致使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发生,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在遵章守法,及时制止一些安全意识淡薄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违规行为。安全生产制度不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就可以的,是要所有相关人员共同落实在行动上的。作为建筑施工企业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深入,不能只是“蜻蜓点水”的表面工作。身处高位,每天忙忙碌碌工作,但是工作要抓到点子上,要安排研究安全生产的时间,要保证安全投入的资金,要健全安全机构充实人员。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不是穿衣戴帽的形象问题,更不只是哪些分管领导或安全部门的事,要知道增强安全意识靠的是教育,抓好安全靠的是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充满责任心,时刻保持紧迫感。有了这样的企业领导,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必然减少。

二、学习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要点与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相结合。

要明确学习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就要为了解决建设工程生产实践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管理是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工作的落实。通过学习“两法”,可以加深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内涵的理解。建筑企业员工全民深入地学习安全生产,研读领会法规原文,把握其基本原则,掌握其中规定的各项制度,是更好贯彻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也是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措施。抓安全生产,进一步摆正安全生产的主导地位。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与措施。对减少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有着重要作用。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进一步明确施工企业的六项安全生产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贯彻执行这些制度,就能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有了制度的约束,就能使企业的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整体素质的高低和职工的技术水平。

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领域事故频频发生,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较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的意义。

安全事故主要集中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和触电。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是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型作业有关,还与近年来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有关。以下谈谈发生事故原因的几种情况:

一、施工人员素质差

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大多是农民工,这些农民工未经过基本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安全事故。

二、建筑市场不规范

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野蛮施工

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保护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关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民工在搭设脚手架和支设外墙模板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是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为抢工程进度,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注意力不集中,头晕眼花不慎坠落伤亡。

四、材料机具质量不合格

塔吊吊钩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消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索落下,砸伤地面工作人员。安全网质量差,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造成地面人员伤亡。

五、防护设备不全

临边不搭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搭设低于施工作业面高度,作业面没有实行全封闭。有的电梯井口无防护栏杆,电梯井内不隔层设置防护。预留洞口,采光井,通风口不设防护盖,造成坠落事故发生。

针对以上分析,为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对班组安全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二、规范建筑业分包及完善安全法

加强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量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加强安全教育

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规范、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

2、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

3、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4、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5、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和协调

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有施工技术人员编写的书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工人交底,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加强各部门、各专业的协调配合。

五、加强安全监督

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作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规范项目的施工安全行为。安全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对人员的伤害,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在施工作业面上设固定的安全管理员,对危害性大的脚手架、起重机搭设和拆除、机械设备吊装、用电设备工作、基础土方开挖等进行监督和控制。

企业只有综合利用各种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同时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并经常性的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光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第五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

安全生产管理 标准化手册

工作依据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等。

工作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前,应依法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不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二)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备案

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手续。在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认真填写《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备案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所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现场实际情况,要有针对性,编制人、审核人、监理工程师要签字盖章;当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围挡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通过当地安监机构的勘验方可开工。

(四)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施工起重机械首次投入使用前,应当在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安监机构进行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已经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在新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并到设区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安监机构办理使用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五)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施工企业要及时收集国家各相关部门有关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名目录,下发到施工现场,严格按要求淘汰,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杜绝淘汰的工艺、设备、材料在现场使用。

(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企业按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冀建法[2005]463号)和当地有关规定交纳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七)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企业按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工伤保险费。

企业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一)企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织

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管理,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问题。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业 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当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冀建法[2005]487号)文件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除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外,还应明确生产、技术、材料、设备、教育、财务、劳资、工会、保卫等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建筑施工企业应为所属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提供所需的活动经费,配备必需的工具,确保其正常开展工作。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 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企业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各工种工人等,都应按不同的岗位职责分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经理

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主管生产副经理

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3、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一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协调生产中遇到的安全技术问题。

4、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材料、教育、劳资、财务、保卫、工会、后勤等)负责人

负责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分公司经理

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工程项目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主要内容见“广东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

(二) 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企业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材料、设备、教育、劳资、财务、保卫、工会等各职能部门,应在其职能范围内分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措施,组织安全检查,参加事故调查,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指导。

2、工程生产管理部门

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布置生产工作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内容,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引起不安全因素。

3、技术管理部门

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设备管理部门

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备修理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5、教育培训部门

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6、劳资管理部门

组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工人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根据气候变化安排作息时间,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

7、财务管理部门

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教育费用及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防暑降温费用的开支。

8、保卫部门

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及措施,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及使用,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

9、工会

负责对职工健康和职业病防治进行管理,制定职工体检计划,定期组织体检,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对职工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教育的目的、内容、形式、方法及要求。培训教育的对象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变换工程教育,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进行的安全教育,施工现场的周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法纪教育等。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检查的目的,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要求等。

3、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种类、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4、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的目的,防护用品的种类、范围,防护用品的采购、进场验收,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防护用品的更换要求,以及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目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针对不同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处罚的规定等。

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置专库专帐,专人管理,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重点做好防火,严禁烟火;库房内外设置防火标志及相应的消防器材,要留有消防通道。

7、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伤的分类及确认,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间要求,事故现场的保护、清理,事故的调查程序,事故的处理,事故的统计等。

8、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班组活动的内容,班组活动的频次及时间要求,对班组活动效果的检查等。

9、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配备及防火要求,施工现场动火的管理,火灾隐患的整改,防火宣传教育等。

10、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目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目标的制定及分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等。

11、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切实用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建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台帐,保证专款专用。

12、 分包企业、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制定对分包企业的选用、管理规定,并与分包企业签订有效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制定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要求和规定,审查供应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建立分供方名录,定期考察评价,建立信誉档案。

13、 危险源瓣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活动和部位进行危险源瓣识、评价,识别出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措施进行有效控制,降低事故风险。对重大危险源按国家、省有关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

14、 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

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扬尘、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运输遗洒、光污染物进行有效控制,降低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15、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对机械设备的采购、进场验收、安装验收、使用、维修、改造和报废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具体要求和措施;

对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采购、使用应进行重点控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对其安装、拆除等 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特种设备的司机及有关作业人员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在使用中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16、 其他有关制度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制定

施工企业应在每年年初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包括职工伤亡控制指标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目标制定时要充分考虑主管部门的目标、指标要求,同时还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务实、发展的原则,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目标、指标。

(二)目标分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出台后,各级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进行分解,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落实到人。

各级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在企业确定的目标和指标范围内,制定本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目标实现。

(三)目标考核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定期对各级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制定考核规定和考核办法,形成考核记录和考核结论。

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要客观、公证,考核结果要与被考核人的职务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性。

五、安全生产投入

施工单位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台帐,对于购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相关票据留存,以备待查。

六、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验算结果,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

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施工用电; 6)物料提升机; 7)外用电梯; 8)塔式起重机; 9)起重吊装工程;

10) 三宝、四口安全防护; 11) 拆除、爆破工程。

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还应当按照建设部和省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二)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的施工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高温、严冬和阴雨天气中施工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

1、在工程施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

2、针对工程不同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劳力组织、施工场地、周围环境及施工季节性的特点等,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3、所有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充分考虑人、机、物、环境等因素,应全面、具体。

4、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当由技术人员编制,符合专家论证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经施工企业相关部门审核,由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5、经过审批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

6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改时,应提出修改申请,并重新经有关人员审核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企业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编制及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及不定期地监督检查。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企业必须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或者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一)培训管理

由企业培训部门结合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培训工作,培训可采取内部培训或外送培训等形式。

(二)培训对象及时间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副经理和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

2、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 学时;

3、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企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施工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级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2、专业技术、业务知识教育培训;

3、文化素质的教育培训;

4、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培训教育;

5、事故案例和警示教育等。

(四)培训纪录

企业要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及相关台帐。

八、安全生产检查 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检查记录。每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后,应进行定量分析和安全评价,通报检查结果。

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建设工程停工后又复工的,施工企业在复工前应采取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重新进行检查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施工企业应在雨季、高温季节、冬季等季节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 施工企业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应对本单位使用的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九、危险源辨识与安全生产预警

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在建工程特点,在基础、结构、装饰装修等阶段施工前,对分部分项工程及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如高处及洞口和临边作业、高处悬空作业、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高层脚手架、临时用电系统等易发生高处坠落、坍塌和触电等事故的关键环节和部位进行危险源识别,对施工过程及周围环境因素进行安全分析,找出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按《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制定严密的安全监控措施,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备案。

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在建工程特点,定期发出安全生产预警,如在重大节日、雨季汛期施工、冬季施工、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前,认真分析本公司建筑工程中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高层脚手架、临时用电系统的危险因素,深刻汲取本地区施工企业以往同时期发生事故的教训,针对以往事故多发类型、原因和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及时向建筑工程项目部发出安全生产预警提示,提前制定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

为提高企业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成立以企业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经理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可下设应急办公室、专家组、应急救援组、设备物资保障组、警卫治安组、医疗急救组等应急小组。

(二)应急救援的主要内容

1、应急准备

定期对参与应急救援的所有人员进行专项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救援知识和救援能力,提高应急能力;定期对应急器材、设备、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要与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应急响应

事故或险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事故(险情)的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当超出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并全力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当重大事故或险情得到有效处置后,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应急状态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三)其他事项

1、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施工现场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培训演练,能熟练掌握救援方法和技能,随时处置危险状况;并保证人员、装备及经费落实到位。

2、对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要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检查,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3、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必须尽快赶赴现场,就地设立办公地点,按照职责划分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在抢险救援期间,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参加救援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遗误事故救援时机。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当应急演练或应急实施结束后,由企业应急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十一、职业病防治与劳保用品管理

(一)职业病防治

1、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广东省建筑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建立企业职工花名册,对从事体力劳动、危险作业以及有毒有害作业中的职工进行重点检查和保护;

2、施工企业应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进行职业危害辨识,根据辨识结果建立职业危害清单;并根据职业危害清单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严格落实;

3、施工企业建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花名册,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并配发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4、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5、施工企业应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手段以达到降低职业危害,保障职工人身健康;

6、施工企业应定期对职业病防治措施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2、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劳保用品,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等证书,不合格的劳保用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企业要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劳保用品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3、做好劳保用品资金管理工作,保证专款专用,及时进行采购,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4、对劳保用品的发放及使用加强管理,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及使用台帐,对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根据各类劳保用品的出厂时间,及时进行报废和更换。 十

二、对分包企业的管理

分包企业应在总承包企业评价确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选用,进入施工现场后查验该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签定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和权利、义务;定期考察评价,建立信誉档案。

总承包单位要将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纳入管理范围,检查其培训教育状况和培训档案,加强日常培训教育。

总承包单位要为分包单位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施工现场的分包企业应设置兼职安全员,配合分包队伍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人数超过50人时则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协助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搞好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总承包单位要保证分包单位与其有相同的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

十三、企业安全管理记录

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要按规定做好记录,留存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归档。 企业必备的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企业安全操作规程;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6、“三类人员” 安全考核相关资料;

7、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管理;

8、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证明;

9、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交纳有关资料;

10、安全生产投入清单及相关票据;

11、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资料;

12、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及相关资料;

13、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资料;

14、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相关记录;

15、企业生产事故台帐及事故的相关资料;

16、机械设备管理资料;

17、企业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管理的相关资料;

18、劳保用品管理及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资料;

19、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控制的相关资料;

20、主管部门下发及企业自行制定的文件、通知的落实情况相关资料;

21、其他相关资料。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