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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精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第一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有与安全生。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有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公司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国家和公司的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1条公司各部门应依照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进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2条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职责

第3条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 4 条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的责任切切实实地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的身上。同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应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 5 条定期组织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每位员工做到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处突发事件。

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 6 条公司成立安全监督机构,并配置及装备,必须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第 7 条加强基础管理,认真做好标准的培训和执行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 8 条加强技术管理,无违章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四、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第 9 条每年在公司评选出在工作岗位上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对每人给予奖励;

第 10 条每年在公司汽车队驾驶员中,对安全驾驶行车的驾驶员,评选出2名优秀驾驶员,对每人给予奖励。

第11条对发现重大设备缺陷或隐患并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

第12条技术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次。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第13条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14条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第15条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16条凡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正式的职工给予开除或给予经济处罚;临时工一律予以辞退。

第17条在作业中发生设备或机械设备损坏的,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按事故性质和损失金额大小对照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对事故部门或个人按直接损失的100%罚款。

第18条凡发生以上事故隐瞒不报者按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五、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19条认真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20条办公室、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

第21条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第22条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第23条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做到全面有效。

第24条全体人员排出轮流值班表,负责打扫办公室、职工宿舍。应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

第25条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26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7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切实在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对公司全体员工及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定期更新安全知识,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意识、自觉的去落实到工作中。

1、 培训计划

公司每年制定出一套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初步的估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

2) 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3)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 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6) 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和其所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7) 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8) 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9) 利用板报、广播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2、关于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科安全负责人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特点的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

3、安全考试

1) 员工每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 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 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4、安全培训登记

1)公司与项目部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分别建立公司安全培训登记台帐与项目部安全培训登记台帐登记存档,对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从培训登记台帐能够一目了然的看出那些人经过培训,那些人还未接受培训,应该接受何种培训等等,避免漏掉或者进行重复的工作,即节约了时间和经费,又可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二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

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

(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得少于48学时)

7、要求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

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生产者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三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项目部及所属施工队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正式员工及所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一、“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指对新入企业人员的公司级教育;项目部级教育;施工队伍、班组级教育,必须进行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三级教育卡片。

1、公司级教育的主要内容

新入企业人员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逐级考核全部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成绩应填入职工安全教育卡,职工三级教育卡片应随本人工作调动,在项目部、分部存档备查。其教育的主要内容: (1)讲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企业的主要安全规程、规定,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企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2)介绍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企业发展史(含企业安全生产发展史)企业生产特点、企业安全文化、企业设备设施分布情况(着重介绍特种设备的性能、作用、分布和注意事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介绍一般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等。

(3)介绍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企业和同行业常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阐明伤亡事故的原因及事故处理程序等,借鉴兄弟单位事故案例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4)提出希望和要求。如:要求受教育人员要按《全国职工守则》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积极工作;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经常参加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事故分析活动和安全检查活动;要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违章作业,不随便出入危险区域及要害部位;要注意劳逸结合,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5)新入场人员必须百分之百进行教育,教育后要进行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要重新教育,直至合格,否则不准进场上岗;正式员工要填写《职工三级教育卡》,局处级安全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8h。

2、项目部级教育

项目部根据项目生产特点和不同的要害部位、危险区域和设备,详细讲解。并建立培训考试台帐,所有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其主要内容是:

(1)介绍本项目生产特点、性质。如施工生产方式及工艺流程;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及活动情况;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现场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岗位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要求及注意事项,事故多发部位、原因及相应的特殊规定和 安全要求,常见事故和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经验与问题等。

(2)根据项目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3)介绍消防、环保、防洪防大风、文物保护等有关安全知识。 (4)介绍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法规与制度、措施、要求等。由项目负责人或总工或安全、质量负责人、技术主管人员负责,一般授课时间为4-8h。

3、施工队伍、班组级教育

施工队伍、班组是企业生产的“前线”,生产活动是以施工队伍或班组为基础的。由于操作人员活动在施工队伍、班组,机具设备在施工队伍、班组,事故常常发生在施工队伍、班组,因此, 施工队伍、班组安全教育非常重要。应建立培训教育台帐,施工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其主要内容是:

(1)介绍本施工队伍、班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可用一些典型的事故实例去剖析讲解。

(2)讲解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使每一位从业人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等;介绍施工队伍、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教育从业人员一旦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人员,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

(3)讲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保管方法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4)实际安全操作示范,重点讲解安全操作要领,边示范,边讲解,说明注意事项,并讲述哪些操作是危险的、是违反操作规程的,使从业人员懂得违章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5)施工队伍、班组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安全基础教育,主要由施工队伍、班组负责人组织教育。安全操作方法和生产技能教育可由安全检查人员、技术人员或包教师傅传授,授课时间为4-8小时。

二、其它安全教育制度

1、入场教育

是指员工进入一个新的建设工地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经理负责,安全、质量部门组织进行。所有进场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正式员工和劳务工、临时用工等所有入场的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教育。否则一律不准进场上岗。

2、转岗教育

是指从员工一个工种转到另一个工种前要进行教育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教育。否则一律不准进场上岗。由项目部安质或教育部门组织进行。

3、特殊工种、特殊岗位教育

特殊工种人员要经过劳动部门或有相关资质资格的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关合格证或上岗证、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项目部将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培训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如对爆破、电气焊、电工、压力锅炉操作工、架子工、机动车辆驾驶、机械设备操作、电气设备操作及营业线上作业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领工员等特殊的重要工种及岗位人员。项目部对特殊作业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将证件复印件装在胸卡内持证上岗。

4、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是指平时的经常性教育活动,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施工全过程,按照时间、单位、工种、工序等分期分批分片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提醒教育。利用板报、广播、标语等形式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如有关文件、通知、通报、规章制度、作业标准、操作规程、施工方案、措施、安全技术到底、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等等的安全学习培训,由项目部安全、质量、技术部门组织进行。项目部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分别建立台帐和记录,实行动态管理。

5、开工前安全教育

每一单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将对全体职工进行针对工程技术措施、施工方法、方案、 工艺、质量标准的教育以及重点、难点工程的安全和技术培训工作。由项目部分管安全、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

6、“四新”技术培训

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时,项目部首先对直接接触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具体的方法、性能、规程等的技术培训,然后再上岗。

第四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不受损失,必须加强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使其自觉遵章守纪,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有责任向所属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新进场职工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次教育后都必须进行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应留下继续学习,待及格后方可分配工作。考试成绩应存档待查。

二、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厂)级教育。是对新入场的职工以及到工地参加学习的学生(人员),在分配到项目(车间)前所进行的教育。时间为3—5天,主要内容如下: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规章制度。

(2)机械设备、临时设施、消防防火的一般安全知识。

(3)进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讲解一般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教育方法:采取讲课、报告、座谈、参观展览、挂图及安全录相等。可按入场人数多少、文化程度高低、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但必须切实有效,防止内容单调,枯燥无味和做形式、走过场。最后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项目部。

2、项目(车间)安全教育,是新入场职工或实习人员(分配)到项目(车间)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的安全教育(又称二级安全教育),时间1—3天,教育内宾包括以下特点:

(1)本项目工程(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纪律和安全注意事项。

(2)介绍施工现场(车间)的危险场所、危险设备及尘毒作业分布情况和发生事故的规律等情况,介绍消防防火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3)讲解本单位所使用的设备情况和发生过的工伤事故案例和应吸取教训。

教育方法:由项目经理进行讲解,参观现场,提出要求,然后座谈讨论,提高认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工作。

3、班组安全教育,是新工作到岗位工作开始之前,由班组长负责组织进行的第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为1天,主要教育内容如下:

(1)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岗位工种的工作特点,机具设备的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

(2)工作的地点和环境卫生和尘毒、尘源、危险设备和危险场所的分布情况和控制方法,介绍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

(3)讲解消防防火的有关事宜,介绍本班组以往发生事故(含未遂事故)的教训和预防措施。

(4)讲解触电、火灾、爆炸及机具设备等一般事故的抢救方法和事故报告的方法和程序。

教育方法:集中培训、实地讲解、座谈讨论、提出解答、以老带新、包教包学、力求生动具体,安全生产知识与操作相结合。

三级安全教育完后,应及时填写职工三级教育登记表,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必须在“登记表”上签字认可,否则三级安全教育无效。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教育。这主要是对电工、司炉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爆破工、焊工、架子工、内转车司机、外用电梯等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这些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年审。

四、转岗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变换工种职工必须重新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本工种工作。 (1)、变换工种时,对工人进行新工种教育,树立上道工序要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思想。 (2)、变换工种时,首先检查上道工序是否给下道工序(工种)留下不安全的隐患,如果存在,提出解决措施,并呈报安全检查员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除遵守本工种对安全的特殊要求外,同样要遵守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要点,确保安全生产。

以上几条要点,凡在进行变换工种时,都要分清上、下两工种的性质、特点,安全措施,明确此工种的安全要点,及时向工人进行教育学习。

五、管理人员培训内

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应包括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定,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熟悉刑法的有关条款,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及实施方法,熟悉工艺流程,掌握预防事故的方法和急救措施。第一次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以后每年应进行新内容安全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

六、专(兼)职安全人员培训

专(兼)职安全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法规、条例、标准的有关条款,并能及时查阅,引用。熟悉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及主要危险和采取的措施,熟悉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及实施方法;能独立调查,分析事故,独立完成对施工现场的全面检查,发现隐患,提出防范措施等。专职安全检查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安全员证后,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七、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这是职工业余学习的必修内容,也是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应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 教育形式: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周、“百安活动”班前班后安全会、安全工作例会、广播、通讯报道、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运用以上各种形式,讲解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发动群众制定安全生产措施,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抓典型、树样板、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发动群众查找安全隐患,杜绝违章、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三级安全教育

新来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由安全环保部负责配合。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车间、部门。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二级)。

项目部经理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现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三、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1、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同新来职工。

2、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行政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进入现场必须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

四、日常教育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并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

2、各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

3、人力资源部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部署本月安全教育计划,各单位组织落实。

4、安全环保部、行政部要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等多种形式,以及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5、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项目负责部门要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环保部监督检查。

6、转岗和脱岗半年以上恢复工作的职工必须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违章作业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前,必须由所属部门或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8、教育必须留有记录。

五、特殊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4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各部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考核方法及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2、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进行。

3、作业人员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4、作业人员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措施。

(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掌握情况。

(4)本岗位的各类安全装置的使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急救器材的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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