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论文资料 村镇银行发展状况研究(全文)

村镇银行发展状况研究(全文)

村镇银行发展状况研究第一篇:村镇银行发展状况研究广西村镇银行发展问题研究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

村镇银行发展状况研究

第一篇:村镇银行发展状况研究

广西村镇银行发展问题研究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它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进行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具有商业银行的职能和特征。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推动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先后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地区。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以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六省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200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进一步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了试点地区村镇银行的设立、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等问题。2007年10月12日,中国银监会把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为了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2010年5月18日,财政部颁发了《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2010年9月25日,财政部又颁发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

予奖励。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2011年7月2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组建的相关规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各地都开始积极设立村镇银行,截止2011年第一节度末,全国开业的村镇银行已达400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

目前,国内已有学者分别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1],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2]和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3]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李晓健根据广西农业特征、从拓展东盟市场的视角,提出要加快村镇银行的发展,从而支持广西特色农业的发展,增强广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4]同时,他还对广西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给出了促进广西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建议。[5]

一、 广西村镇银行发展概况

随着全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广西也积极地进行村镇银行的组建,满足农村地区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2008年6月30日,广西首家村镇银行——平果国民村镇银行的开业拉开了广西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序幕。平果国民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是由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发起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它的成立为广西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挑战、竞争和活力,并对广西农村金融改革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具有重大的意义。同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桂林银行作为发起人成立的兴安民兴村镇银行于11月26日开业。

截止2011年第二季度末,广西已有13家村镇银行,分别为: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兴安民兴村镇银行、田东北部湾村镇银行、柳江兴柳村镇银行、东兴国民村镇银行、临桂国民村镇银行、钦州灵山泰业村镇银行、田阳兴阳村镇银行、桂林国民村镇银行、横县桂商村镇银行、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容县桂银村镇银行、宾阳北部湾村镇银行。其中,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发起成立的有5家,桂林银行发起成立的有3家,广西北部湾银行发起成立的有2家,柳州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东莞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如图1。

图 1 截止2011年第二季度末,各银行在广西发起成立村镇银行的数量(略)

至今,广西村镇银行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拓宽了农村地区的融资渠道,为三农、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捷的金融服务。比如,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村镇银行“小额、分散、流动”的原则,根据该县的经济特点来开发贷款产品,先后开发了农户联户担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业企业担保贷款、林权证质押贷款、个体工商户抵押贷款、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等产品,并根据产品特点采用不同的担保方式,有效解决平果县域的“三农”、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资金需求,增加了企业和农户的经济收入。2011年,平果国民村镇银行获得全国首届“十佳村镇银行”称号。截止2010年12月末,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20611万元,贷款余额22935万元,实现净利润856万元。户均贷款余额为34.82万元,其中贷款余额在50万元以下的有462户,占全部贷款余额的

73%;个体工商户贷款、农户贷款、小企业贷款占总额比例分别为44.23%、16.08%、14.26%,如图2。[6]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截止2010年12月31日各项存款余额6.41亿元,较年初增加3.31亿元,增幅106.96%;各项贷款累计发放742笔,贷款余额4.2亿元,较年初增加2.19亿元,增幅108.95%;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98亿元,占贷款总额70.84%,贷款市场占比跃居全县第四位。[7]据《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稳定报告》中公布的数据,截至 2010 年末,广西村镇银行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7.86 亿和 13.3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86.18% 、和 135.47% ,存贷比为 74.86% ,同比下降16.17 %。

图 2 2010年末,平果国民村镇银行贷款余额构成情况

二、 广西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 社会信誉低,吸存能力差

村镇银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公众对其了解还不够,部分人认为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缺乏信誉,不愿到村镇银行存款,而更愿把钱存到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这导致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的业务上处于劣势,竞争力不如其他农村金融机构。

广西村镇银行的社会信誉低究其因,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广西村镇银行2008年才成立,成立时间较短,还未形成足够的影响力,实力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村镇银行的定位、意义及其金融产品缺乏足够的认识;三是,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比较低,各出资人均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以国家信用为后

盾的商业银行相比缺乏“安全感”。另外,村镇银行主要设立于农村地区,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造成了村镇银行筹资困难。目前,村镇银行还存在支付清算渠道不畅通,网点少等问题,这导致其便利性不足,对潜在存款客户的吸引力下降。

(二) 经营成本高,盈利水平低

广西村镇银行的客户主要是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较多,利润率本身较低,而风险较高。农民居住比较偏、散,客户贷款具有频繁、额度小等特征,导致经营成本高,影响村镇银行的经济效益。村镇银行机构的小型化、分散化,在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问题上,所需的高流动性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形成活期存款、各种汇兑头寸较少,资金成本相对较高。与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相比,广西村镇银行经营规模偏小,缺乏规模效应,盈利水平比较低。

(三) 面临情况复杂,经营风险较大

广西村镇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农业自身的风险政策风险和政策风险农业自身的风险。信用风险是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村镇银行的主要客户是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这些对象的信用记录不完善,大多未纳入征信系统,因此无法运用传统的评估方法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这使村镇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高于一般商业银行。政策风险主要是由于村镇银行的成长时间比较短,相关的政策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比如,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是否放宽这一问题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2010年5

月,财政部在《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然而其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不具有可持续性。在组建村镇银行的挂钩政策方面,中国银监会在2011年7月25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在地点上,由全国范围内的点与点挂钩,调整为省份与省份挂钩”,也是政策不确定性的表现。农业对自然环境依赖程度比较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低,具有较大的风险。另外,广西在农业生产方面还缺乏科学的规划,未能按市场的需求进行规模化生产,农业发展存在盲目性趋同性,而且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这些特定因素都将会对农民按时还款的能力产生影响,给村镇银行的发展带来风险。

(四) 贷款投向难以保证,偏离目标定位

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三十九条中指出:“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这并未对村镇银行的资金投向给出强制性的规定,很难保证村镇银行的资金流向。村镇银行的目标定位是为“三农”服务,缓解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但同时它也是以盈利为其经营目标,由于农业具有收益低、风险大的特点,因而这两个目标是存在一定矛盾的。作为村镇银行的股东,他们的目标就是赚钱,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村镇银行他们将会把贷款

投向悄悄转向城市地区,从而背离了村镇银行设立时的目标定位,支农效应被削弱。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以使村镇银行有足够的内在动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保障实现其目标定位。

(五) 业务种类单一,缺乏吸引力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村镇银行拥有许多与普通商业银行基本相似的功能。 但在实际中,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村镇银行的业务种类还比较单一,其业务处理系统还是基于简单的内部网络。目前,广西的村镇银行还没有接入中国人民银行的清算系统,现代银行的结算方式还没有形成,信用卡及电子银行等业务都很难开展。另外,村镇银行的网点也比较缺乏,无法给客户带来便捷的服务,这些都使村镇银行的吸引力减弱,无法跟普通商业银行竞争。

(六) 管理水平不高、人员素质较差

广西村镇银行从业人员管理水平与业务素质是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村镇银行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方面与一般商业银行有一定的差距,。以广西柳江兴柳村镇银行为例,今年8月12日其在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对学历的要求为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而一般商业银行大多要求要本科(含)以上学历。然而,农村金融问题比较复杂,这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与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使村镇银行无法根据其市场定位和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进行金融创新和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三、 促进广西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一) 结合广西特色农业,加强金融产品创新

自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当年广西与东盟贸易双边额达到65.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9%,这将给广西带来巨大的商机。广西拥有丰富的农产品,具有发展特色农业的优越条件,这也为村镇银行在广西农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了基础。因而,广西村镇银行应努力结合东盟市场、结合特色农业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特色农业的发展,增强广西农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形成金融、经济之间相互促进式的发展。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村镇银行要“以市场为主导,以客户为中心”,结合特色农业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以灵活的方式提供更能满足客户需求的金融服务。

(二) 提高吸存能力、扩展资金来源渠道

政府和村镇银行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加大宣传力度,介绍村镇银行的性质及其开展的相关业务,增进社会公众对村镇银行的了解。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从而使客户能放心的把钱存到村镇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银行的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制度。它指的是由各类存款机构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准备金,一旦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困难或倒闭时,即可受到存款保险机构的救助,从而起到保护存款人利益的作用。该制度对不同规模、性质、背景的存款机构的保护程度都是相同的,因此提供服务的优劣,将成为客户选择存款银行的主要因素,这更加有利于促进存款银行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另外,为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人民银行可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在资产业务方面,村镇银行应加强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与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竞

争,争夺市场份额。同时,村镇银行应当培养自身优势,重视其他银行所不擅长的小额贷款业务,填补市场空白。

(三)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由于村镇银行起步晚,实力有限,盈利水平低,因而政策支持在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家应给予村镇银行的营业税率与农村信用社的优惠税率相同,即3%,从而减少村镇银行经营成本。同时,政府还应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政策来提高村镇银行开展农村业务的积极性。一方面要对完成目标的银行给予奖励和补贴,另一方面对有违规行为的银行进行处罚,建立一套完整的奖、罚激励机制。中央银行可放宽村镇银行的利率政策,使其定价更加灵活,帮助其拓展市场。针对农村金融高风险、低收益的特征,政府通过建立这种风险和收益相称的激励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激励村镇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的开展。

(四) 健全风险监控机制

借鉴平果国民村镇银行的成功经验,村镇银行可以用农户联户担保贷款、农业企业担保贷款、林权证质押贷款、个体工商户抵押贷款等多种方式控制农村信贷风险。在具体的实践当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践情况,建立符合实际的担保机制,进一步扩大农村抵押担保品范围。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明晰产权,建立公开透明的农村土地使用权、牧场及其他不动产的抵押登记、交易制度,扩大抵押品的范围,从而使农村的金融需求更容易得到满足,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另外,为了分散农村地区生产经营中的风险,可以引入保险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为农业提供保险服务,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最后,要完善

农村地区信用记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资金需求者的信用风险评估、监控奠定基础。

(五) 切实加强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机构应按照2007年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中提出的“宽进入、严监管”的标准,严格根据其中规定的监管内容对村镇银行进行监管。村镇银行的经营具有高风险性和较低抵御风险能力的特征,监管部门应要求村镇银行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对村镇银行发展中出现的偏离“三农”目标的问题加强监管,保证村镇银行将绝大部分的资金用于农村建设,保障辖区内的农户、个体工商及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六) 加强员工培训

金融业是知识密集型的服务性行业,员工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的高低对村镇银行的竞争力有重大的影响。因而,村镇银行应重视对员工的理论知识、业务技能、服务态度进行全方位的培训。理论知识是从事金融行业所必备的基础,对员工的工作质量及其自身发展有重大的作用,同时也是村镇银行培养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必不可少的内容。在为顾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态度综合反映了村镇银行的整体实力和形象,是员工培训中的重要内容。(作者单位:武鸣县财政局,广西大学)

第二篇: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制约因素研究

冯 长 《 人民论坛 》(2011年第14期)

【摘要】村镇银行在我国的发展面临着内外因素的制约。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因素主要有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村镇银行信用认可度较低、新型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等方面。我们应当从政策上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水平,抓紧完善农村新型社会信用制度,以促进其健康发展。 【关键词】村镇银行 制约因素 改善 对策

当前,农村金融体系是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因此,提高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缩小城乡差距,构建新型的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势在必行。近年来,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试点到推进的发展历程。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截至2010年6月末,已经开业的村镇银行有214家,正在筹建的村镇银行有52家,但这与银监会的规划目标仍相差甚远,村镇银行在我国的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因素的制约,既有内部因素的制约,也有外部因素的制约。其中,外部因素制约是阻碍村镇银行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因素

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外部因素是与内部因素相对而言的,它指的是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发展环境的制约。

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相关配套政策还没有完全到位。尽管银监会已陆续发布了村镇银行的行政许可及监管细则,但对村镇银行的财政支持力度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完全出台,很多配套政策还没有完全到位。表现在:一是大多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执行的是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比农村信用社的标准要高;二是村镇银行没有享受到税收政策的优惠待遇。根据我国银行业营业税率的征收情况,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率基本都是3.3%,而村镇银行和商业银行一样都是按照5%征收;三是再贷款利率没有享受优惠待遇。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利率一直以来都低于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表现了国家在政策方面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而村镇银行作为新兴的服务于农村、农民、农业的金融机构,却没有享受到和农村信用社同等的政策待遇,把村镇银行同商业银行同等对待,这对村镇银行的成长和发展非常不利。

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过度和不足。我国银行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监管模式采取的是“低门槛、严监管”,其中“低门槛”指的是国家对村镇银行的设立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要求较低,这对于快速增加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覆盖面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严监管”指的是监管机构实行比较刚性的监管措施,这有利于村镇银行设立初期的规范化操作,避免出现失控现象,造成金融风险。但在实际操作中,又很难实现政府的政策意图,如村镇银行设立时的持股比例要求就不尽合理。这些问题充分表明,我国银行监管机构对村镇银行的监管还缺乏足够的经验,同时监管的力量还略显不足,监管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社会公信度比较欠缺,村镇银行的信用认可度较低。村镇银行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相比,在社会认可度方面存在着明显不足,它的知名度和信誉度短期之内很难建立起来,直接结果就是刚刚成立的村镇银行很难吸纳到农民的个人存款,而想要贷款的农民却很多。通过分析,可以得到原因:一是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开始建立的网点较少,农民不敢将钱存入;二是村镇银行没有国家背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都具有国有和集体背景,这些金融机构经营多年,深受农民信赖,让农民感到放心,而村镇银行却没有这样的背景。

地方政府定位不清,经常存在不当干预。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应该体现在:充分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民发展生产,积极促成和协调农村金融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不断提高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只有经济水平提高了,才能提高农民存贷款的积极性,从而不断提高区域内农民的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这样既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能促进村镇银行在广大农村地区的迅速发展。但是,实际操作中,一些设有村镇银行的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政府对村镇银行的组建、管理和监管干预过多的问题,尤其是对村镇银行的放贷业务干预过深。

新型社会信用制度、信用体系的建设滞后。当前,我国农村信用制度、信用体系还是传统占据主要地位,很多农村尤其是比较落后的农村长期以来形成了一些观念,很多农民认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都是国家开办的银行,小额贷款就相当于国家发放的扶贫款、赈灾款和救济款,这些贷款不贷白不贷、贷了也不用还了,国家的钱不用白不用,傻子才还。这样的信用观念直接导致了农民借贷不还,没有信用约束,因此,尽快建设新型农村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势在必行。 改善村镇银行发展外部环境的对策

为了促进村镇银行健康快速发展,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就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改善村镇银行外部发展环境。

加大政策对村镇银行的支持力度。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要加快村镇银行的发展,不断拓展其生产空间,给予其足够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其健康快速发展。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一是适当地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实际发展状况、资金供求状况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地确立贷款利率;二是在一定年限内对村镇银行实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支持其发展初期不断壮大;三是央行要像支持农村信用社一样,支持村镇银行,给予其同等支农再贷款的优惠政策,以帮助村镇银行解决资金难题,扩充其资金实力;四是监管部门应出台促进村镇银行与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竞争和发展的有关政策,帮助村镇银行增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此外,还要建立一定的政策协商机制,针对村镇银行面临的发展难题和实际困难,协商统一给予其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帮助村镇银行尽快发展起来。

加强监管,完善政策,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加强村镇银行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要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和运营水平。政府应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个人或商业银行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银行监管部门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检查考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突出村镇银行的支农指标的考核。监管部门要对村镇银行的贷款对象和资金用途严格控制,保证村镇银行对农民的适当的贷款比例。要适度控制村镇银行的担保额度和担保行为,尤其要控制村镇银行与控股银行、重要关联人的相互关联授信。要适度控制流动性风险,要求村镇银行建立与控股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相互支持机制,保证控股银行在流动性方面对村镇银行的支持。要积极引导村镇银行逐步建立健全完善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村镇银行应对风险的抵御能力。

加强宣传,提高自身公信度。创建初期,村镇银行应加强宣传工作,不断地利用各种广告和公关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将村镇银行的性质、服务宗旨和自身特点,以及开展的主要业务介绍给广大农民。村镇银行还要充分利用接近农村腹地的地域优势,坚持深入农村经常拜访客户,不断提高影响力和美誉度,对农村的一些影响力比较大的文体活动比如庙会提供赞助,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不断扩大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和提高自身公信度,随着自身公信度的提高,广大农民逐步熟悉其性质和业务后,就会打消顾虑。这势必会有利于提高村镇银行的储蓄能力,不断地增加存款。

政府明确定位,减少行政干预。政府要不断推进农村的金融市场化建设,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利用市场规律,规范行政行为;要正确落实各项地方政策法规,努力提高自身的金融市场调控管理和服务能力;要从逐步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不断扶持金融产业,处理好村镇银行、政府和企业三者的利益关系,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减少破坏金融生态行为;要建立起包括工商、税务、金融机构、公安、财政、检察、法院和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在内的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协调统一的工作体系,要坚持从制度上、体制上和机制上逐步改善村镇银行生存和发展环境。努力减少和杜绝政府的拉配郎行为,以负责任的态度减少不符合要求的融资需求,做到支持发展但不干预具体业务,努力为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经营环境。 抓紧完善农村新型社会信用制度,加紧信用体系的建设。农村的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在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地方投融资软环境、提高农村整体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想促进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首先要抓紧建立面向农村的、为广大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其次要在农村地区逐步建立为农民办理农村集体土地、农民住房抵押的贷款业务服务机构;要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成立和开发专门面向农村的保险业务。政府应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引导农民成立互相提供担保的担保基金,鼓励农民自由结对,相互提供担保;要充分利用政策倾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建立一批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通过招商引资引导城市商业担保机构到农村为农民和中小企业、种养殖户提供担保服务;还要积极探索实行大型农机具、农业机械等动产的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从各个方面降低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外部市场风险。

第三篇: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万解秋 谢金楼

摘要:

建立村镇银行是为了解决我国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金融供给不足、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更好的建设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但作为新生事物,研究发现村镇银行在建立及发展中还存在一些新的问题,本文从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现阶段促进村镇银行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希望能在商业性金融如何发挥政策性支农作用这一本质问题上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

关键词:村镇银行

问题

可持续发展 政策建议

一、引言

中国经济最大的问题是城乡经济结构二元化,在金融领域,则突出地表现为城乡金融的二元化,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匮乏对经济发展起到一种抑制作用,但农村金融发展是世界性的难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金融理论界形成了“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论”和“不完全竞争市场论”等多种理论流派。前者实质是一种政府主导的思想,中者是市场驱动理论,后者则是对前二者的折衷。其中“不完全竞争市场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贷款方对借款人的情况无法充分掌握,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无法培育出社会所需的金融市场,这一理论更适合我国国情,是我们发展农村金融的理论基础,有学者研究表明,要以农村金融需求为导向,从整体角度调整农村金融组织的区域布局,构建需求型为导向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体系,发展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和社会公共投资机构,实现金融组织的多元化是促进农村金融深化的有效途径(何广文,2005)。

村镇银行的成立正是实现农村金融组织多元化的一种有效途径,村镇银行的成立对于农村金融的改革将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农村市场存在局限性以及村镇银行的自身缺陷,村镇银行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农村金融深化还需要实践证明,但作为农村金融组织多元化的一种进步是需要我们呵护和鼓励的,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进行研究的。本文一共分为5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介绍本文研究的背景;第二部分介绍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历程和现状;第三部分提出我国村镇银行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和不足;第四部分针对村镇银行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最后第五部分是结语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历程及现状

2006年l2月20日,为解决部分农村地区“金融真空”和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1](以下简称《意见》),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2007年1月22日,银监会制定并发布《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合法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设立村镇银行改革农村金融市场的思路,被称为“增量改革”,村镇银行给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竞争,有效增加了农村的金融供给,对农村金融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我国村镇银行从2007年3月1号开始试点,全国首家村镇银行——惠民村镇银行成立,截至2009年末,共有148家为村镇银行成立,虽然村镇银行扩张速度较快,但距离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工作安排》设立1027家村镇银行的目前相距甚远,更严峻的是村镇银行的增速在放缓,2007年村镇银行开始试点,当年开业19家,2008年末攀升至91家,增量为72家,2009年57家的增量远低于上年。另外,截至2009年末已开业的148家村镇银行中,主发起人为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的,总共仅有30家,其余80%以上的主发起人为城商行、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其中又以城商行为主,传统的大型金融机构对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不高,截至目前,五大行仅发起设立村镇银行9家,其中,工、建、交行分别发起设立2家、2家、2家,对农村市场较熟悉的农行发起设立3家,中行则尚未涉足村镇银行。缺乏基层网点的政策性银行国开行较为积极,现有7家村镇银行。外资银行中香港上海汇丰银行(HSBC),发起设立了7家村镇银行,汇丰的积极可能更多是出于布局中国大陆的战略考虑,而非看重村镇银行本身的盈利性。另外,汇丰系村镇银行无一例外都由汇丰独资所有。城商行等区域性金融机构设立村镇银行的动机更多的是想实现跨区经营,扩大业务范围,而且相当一部分机构和个人是看中了金融牌照这一稀缺资源。总体来看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良好,但增速太慢。

三、我国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

村镇银行由于身处农村发展面临着很多制约因素,如经营风险很大,抵押物不足,结算系统较为落后等,村镇银行在短短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一些特定的问题,笔者经过归纳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3.1 村镇银行并没有真正深入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三农”

根据《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本质上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此它与其他银行类机构从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其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但“村镇”一词同时也刻画了其设立区域、服务对象,即“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由于农户具有一些“天然弱点”:抵押物不足、农业弱质性隐含的还贷风险和非生产性借贷等,而且农业具有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有限、抗风险能力弱等缺点,所以历来各种金融机构都不愿意与农民打交道,村镇银行成立之初,肯定会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开展金融服务工作,但村镇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很难实现“从一而终”的经营理念,它们会逐渐偏离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寻求新的市场定位。

从已经成立的村镇银行来看,大多将其总部设在各试点地区的行政中心所在地,周边的金融和经济环境理想,商贸较为发达。从客观来看,其并未完全符合在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布局的经营思路,村镇银行最终呈现“冠名村镇,身处县城”的格局。更有甚者,部分村镇银行没有专注“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小额农贷业务,而将目光放在贷款金额比较大的小企业主及出口企业上,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初衷,如何在服务三农的政策目标的基础上实现盈利是村镇银行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3.2 存贷比高位运行,警防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由于村镇银行是新开业的银行,社会公信力比国字号银行差,社会认知度比较低,所以村镇银行的吸储能力很低,加之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和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进一步限制了村镇银行资金的来源,而且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农民存款的吸引力,村镇银行面临可贷资金不足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服务“三农”的规模扩张;与吸存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村镇银行在贷款上却颇具优势,村镇银行是县域内独立的法人机构,决策流程短,从接受客户申请到最终决定,至多只需三天左右。如果担保抵押措施到位(如村镇银行认可的客户提供保证担保),客户当天申请,当天就可贷款。这对县域内资金需求具有明显的短、小、急特点的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这一问题导致了村镇银行的存贷比持续高位运行,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已开业的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148家为村镇银行)吸收存款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存贷比为67%,低于75%的监管高限。但事实上,村镇银行的存贷比普遍高于75%。以吉林诚信村镇银行为例,该行2007年3月1日获准开业后,截至2007年8月末贷款余额为1416万元,存款余额617万元,存贷比高达228.54%,而且存款多数来源于县域企业[3]。存贷比过高,一方面反映了县域贷款需求旺盛,村镇银行就地媒介资金能力很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村镇银行资金来源渠道有限。按照监管层的要求,银行类金融机构存贷比不得突破75%的红线。但出于对“三农”的支持,监管层对村镇银行有所放宽,要求其5年内逐步达标。持续的存贷比高位运行,村镇银行要特别注意流动性风险,一些村镇银行远离母行(特别是城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而人民银行在很多县域没有分支机构和金库,紧急情况下外部支援能力有限。村镇银行总的存款规模小,要防范存款异动风险,一旦出现流动性危机,将对其声誉带来毁灭性打击,使其吸收存款将更加困难。

3.3 控股模式单一,导致各方利益主体动力不足

《暂行规定》对产权结构的安排是:“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持股不低于20%”,但大银行在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一般都要求持股50%以上,要处于绝对控股股东地位。大中型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不积极主要源于两个原因,一方面村镇银行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有限,不如扩张分支行、网点效益高;另一方面,村镇银行如果经营不善,出现问题,将对母银行的声誉和品牌造成伤害。此外,民营资本认为现有的产权结构安排下,民营资本股东的话语权太小,因而民营资本在短暂的热情之后,对村镇银行渐渐采取观望的态度,这对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改革也不利。

截止到2009年末,我国已有13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4],这些贷款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了银监会规定的最大贷款量,业务扩张能力受到限制,因此转型愿望比较强烈,但是银监会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里面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必须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这一规定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要把自己的控制权转让给银行,挫伤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的积极性。当然银监会坚持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县域及农村信用体系的现状。现阶段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特别是在县城以下广大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二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需要,三是确保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本文认为村镇银行能不能采用一种更加灵活的控股权结构将是能否在短时间内大量增加村镇银行的关键措施。

3.4 村镇银行结算系统孤立,成为网络时代的“信息孤岛”

部分村镇银行至今没有单独的行名行号,无法加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实时支付系统,只能进行资金的手工清算,汇划到账速度较慢,不能满足客户快速、便捷的服务要求,而且容易出现差错事故。由于村镇银行只是在县城的一个孤零零的点(极少数开设了一两个支行),村民存款、取款都必须要到网点来,让客户感到不便,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任何一笔从外地汇入的款项都是跨行跨区,汇费昂贵,加之在乡镇没有网点,取款不方便,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一般不会选择村镇银行作为汇入行,村镇银行在汇兑业务上竞争不过农行、邮储银行、农信社。很多农村地区是典型的“打工经济”,外出务工收入是当地经济的支柱,村镇银行失掉这笔业务,也就失去了大部分存款来源。此外,村镇银行的通存通兑没有开通、银行卡业务缺失,汇路不畅也是一个大问题。

3.5 经营方式创新化与经营观念陈旧化的矛盾

传统的经营方式在农村金融市场是没有出路的,历史表明村镇银行要想在农村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创新自己的经营方式,如创新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创新贷款审批流程,创新具有农村特色、真正符合农村实际的金融产品等,但由于目前村镇银行的从业人员大都是农信社的老员工,在经营观念上比较传统;而且由于《暂行规定》中规定银行金融机构必须是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这一点虽然保证了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减少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但同时要防止大中型银行的管理输出,把村镇银行办成母行的一个支行,使村镇银行失去决策流程短、经营机制灵活的先天优势。

大中型银行有成熟的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企业文化,作为村镇银行的控股股东,很容易把自己的业务模式照搬过来,初期可能会减少成本费用,但国有银行在农村的实践表明,农村市场具有自身的特点,照搬成熟的商业银行的客户定位对象,业务决策流程,贷款还款方式在农村市场是没有生存空间的,如何避免村镇银行走四大商业银行的老路,如何使控股股东向村镇银行输出经验并使之适应县域市场的特点是一大难题。

四、政策建议

农村金融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四大国有银行和农信社没有能够解决的问题我们也不能奢望村镇银行一下子全部解决,但作为农村金融组织多元化的一种创新是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的,针对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

4.1 明确客户群体,加强政策扶持,增强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

村镇银行的成立初衷就是为了深化农村金融发展,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首先要确定自己的目标客户群,有些学者认为根据农民当前的收入状况大致上有三类: 一类是文化水平落后、无一技之长、生产要素欠缺、勉强维持生计的农民,处于温饱水平以下。二类是正在脱贫致富的农民,已经实现温饱,从事简单的个体经营、种植业、渔业等。三类是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实现小康,从事规模化的经营活动(章芳芳,2008)。村镇银行扶持的主要对象应该是第一类和第二类农民。由于对象的特殊性,如何保持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是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经营的前提,笔者认为国家在政策上应该给予一定的优惠,首先可以适当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贷款人的资信情况在央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更大幅度的调整利率,放松村镇银行的贷款利率的浮动规模,一方面可以改善村镇银行盈利不佳的现状,增加村镇银行的利息收入,改善村镇银行服务于“三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对我国利率市场化一次非常有意义的试点;其次加大对村镇银行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力度,可以考虑以“先征后返”形式对村镇银行实施税收优惠,使其享受与农村信用社同样的税率和扶持政策,同时建议适当降低村镇银行银联入网门槛,促进村镇银行加快发展银行卡业务,实现资金周转的良性循环。

针对村镇银行不“村镇”的格局,银监会的思路是实行“东西挂钩、城乡挂钩”的双挂钩政策,即如果在全国百强县(或大中城市辖内)设立1家村镇银行,必须在中西部地区设立2家村镇银行;在国定贫困县设立1家村镇银行,可以在全国百强县(或大中城市辖内)设立1家村镇银行。另外要保证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方向,应该主要向国定贫困县、老少边穷地区投放牌照。

4.2 扩大村镇银行资金的来源,合理分配贷款去向 村镇银行资金来源匮乏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如何提高村镇银行的信誉度,提高村镇银行的服务质量是吸引存款的有效手段,但由于农村地区本来资金就很匮乏,而且农信社、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导致大量农村资金外流,不利于农村地区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考虑从城市抽水到农村,使“城市反哺农村”,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存难,方案一是允许村镇银行总行设在地市级城市,但只能吸收存款,不能发放贷款,同时在县域设立若干分支行,既吸收存款又发放贷款。当然村镇银行在城市里面能不能吸收到存款还需要进一步论证;方案二是推动大中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事业部”,这一思路与银监会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思路一脉相承,即在机构、人员、激励机制上与银行的其他业务分开,能够把“三农”业务和城市业务适当区分开来,从而方便在内部管理上做出特殊的安排。其次,人民银行可以考虑对村镇银行实行相对较低的差别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给予村镇银行一定再贷款的支持,建立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允许村镇银行进入现有的银行之间的支付清算系统,坚持现有的商业银行向经营状况良好的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政策,引导资金像农村市场回流,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途径。

在贷款去向方面,村镇银行应该努力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减少村镇银行的风险,以吉林磐石融丰村镇银行为例[5],截止到2008年9月已发放贷款782笔,贷款余额为2389万元,其中单笔贷款最大金额为200万元,贷款利率为6.27%,发放对象为非农民;单笔贷款最小金额为1000元,贷款利率为9.159%,发放对象为农民,数据显示信贷资金过度集中,风险较大;而对农民发放的贷款金额较小,利率较高,[6]00万元即使对一个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也是一笔数额不小的贷款,更何况对村镇银行这样旨在为“三农”服务主要以小额贷款为主的小银行了。

4.3 完善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

允许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多元化,如果银行股权起到控股权作用,容易把村镇银行建成支行,因此深化村镇银行股权结构改革是提高村镇银行经营效率的有效途径,其中一种理想的产权结构是发起银行持股三分之一以上,吸收当地政府当二股东,两者相加超过50%,然后再审慎地吸收分散的若干民营企业股东(邓春宏,2010)。这种股权机构,发起银行能以较少的出资金额实现对对村镇银行的控制,地方政府也有动力给予村镇银行更多实质性的扶持,并推动其切实为“三农”服务。同时,地方政府入股将有助于提高村镇银行的信誉度,部分解决吸收存款难的问题,民营股东则能帮助村镇银行迅速适应当地的经营环境,但是地方政府参与容易引起“寻租”行为和腐败行为,导致村镇银行经营效率低下,如何提高地方政府参与的积极性同时降低地方政府的权利是以后可以探讨的问题。

另外一种方式是建立村镇银行控股公司,目前中国银行正与淡马锡控股公司合作准备成立村镇银行控股公司,村镇银行控股公司一旦成行,将以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式推进村镇银行的设立,并有望引进国际先进的微型金融运营经验。由村镇银行控股公司发起设立数十至上百家村镇银行,可以实现规模效应,控股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可观;其次,通过村镇银行控股公司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适当引进国外先进的微型金融技术,可以提高村镇银行的管理水平;同时,在村镇银行控股公司模式下,村镇银行成为母银行的“孙公司”,与直接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相比,即便个别村镇银行经营不善,对母银行的品牌伤害也较小。

4.4 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

诺贝尔奖获得者穆罕默德·尤努斯为解决穷人的生活问题,解决穷人的贷款难问题萌生了创建村镇银行的想法和信念,而且在孟加拉国严峻的外部条件下顽强的生存了下来,并发展成为孟加拉国乃至全世界金融界的骄傲,可见金融机构是可以在农村地区生存并发展的,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在经营上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贷款对象的准确定位,主要是农村地区的贫困妇女,完整的层级组织结构,其中5个人自愿组成一个借款小组,以6个小组为单位组成一个乡村中心是乡村银行运行的基础,独特的小组担保机制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降低了违约概率,另外市场化的利率和宽松的还款期限也是他们成功的重要原因。

其中借款小组和乡村中心是可以在我们村镇银行进行试验的,一些农村地区,民间金融机构存在一种只在“熟人圈”(通常亲眷除外)私人放贷的现象。在“熟人圈”内,有足够的了解和信任,且双方的行为结果是可预期的,而且违约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这样能很好地控制放贷风险。这种现象可称之为“信用岛”现象,因此农村地区信息不对称问题其实是可以解决的,可以将将社区农民分成若干小组,由小组成员对其他人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有时还有小组成员对某人的借款进行审议,对于及时还款者的下一笔借款给予利率等方面的优惠,从而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在借款小组的基础上,可以由村里的干部或者威望比较高的人成立乡村中心,由于他们对自己本村的情况比较熟悉,可以控制村镇银行的贷款风险。其中惠民村镇银行历时三年探索出的“农村金融合作代理组织”制度就是对这一方法的实践。因此,在大量、分散的“信用岛”存在的情况下,如果村镇银行合理利用“农村族间”信息相对对称这一特点,可以减低贷款违约概率。

五、结语

村镇银行主体明确,产权清晰,贷款审批机制灵活,为农村经济和农户提供了有效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支持;其较低和灵活的利率定价抑制了民间高利贷发展;而在许多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延伸的地区,更为农村提供了必需的基本金融服务。但村镇银行业有它自身的局限性和存在的问题,靠村镇银行完全解决农村地区的“金融抑制”是不现实的,同时农村的金融需求是多维度多层次的,在发展村镇银行的同时也要兼顾其他农村金融组织形式的发展,如:农村资金互助社、NGO小额信贷组织等。

参考文献:

[1]刘雅祺,张非,王清漪:《微型金融的发展现状及我国特色模式》[J].农村金融研究,2008(10). [2]阮勇.《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及改善建议》[J].农村经济,2009 (1). [3]王亮,雷立钧.《村镇银行建立对我国农村金融影响分析》[J].金融论坛,2009(11). [4]姚海明.《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探索》[J].现代经济探讨, 2009(10). [5]祝晓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缺陷及改革》[J].经济问题,2009(7). [6]柳松,刘春桃.《村镇银行研究文献综述》[J].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9(12).

[7]丁忠民.《村镇银行发展与缓解农村金融困境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9(7).

第四篇:浙江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嘉兴学院 朱美丹

摘要:农村村镇银行作为农村金融体系中一个较为新兴的事物,其的作用正日益的体现出来。可以说村镇银行的出现较好的解决了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金融供给不足、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并对建设农村金融环境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清楚的看到村镇银行发展到现在,发展速度有所减缓,并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本文通过对影响村镇银行发展的内外部原因的分析,列举了当前阻碍村镇银行发展的因素,探讨了村镇银行在应对这些难题时可采取的建议以及政府应当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村镇银行 现状 问题 对策

一、引言

村镇银行是经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中国村镇银行的出现与中国特有的国情紧紧相连,密不可分。我们知道中国经济最大的问题是城乡经济结构二元化,在金融领域,则突出地表现为城乡金融的二元化,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匮乏对经济发展起到一种抑制作用,农村金融发展不仅是中国发展的难题更是世界经济发展难题,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必须要有一个开放、有序、竞争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来支撑。村镇银行的出现,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搭建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产生积极影响 通过设立村镇银行,改革农村金融市场的思路,被人称为“增量改革”,村镇银行给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竞争,有效增加了农村的金融供给,对农村金融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可以说村镇银行的成立是实现农村金融组织多元化的一种有效途径。村镇银行的成立对于农村金融的改革将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农村市场存在局限性以及村镇银行的自身缺陷,村镇银行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农村金融深化还需要实践证明。作为新生事物,村镇银行在建立及发展中还存在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和解决,以促进其健康发展,进而发挥应有的功能。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上展开相关的研究并着重从我国村镇银行的内涵与特征入手,分析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对策建议。 二 浙江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在银监会发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对村镇银行概念作了如下阐述即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2006年底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以来,村镇银行作为我国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开始逐步在农村地区生根发芽,成长壮大。浙江作为沿海经济较为发达的几个省份之一以及其特有的民营经济的特点使得其在农村村镇银行的试点过程中走在了全国其他省份的前列。

村镇银行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新兴力量,自设立以来就倍受关注。近阶段,在一系列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下,国内外商业银行纷纷加快在国内设立村镇银行的步伐。从宏观上看浙江村镇银行发展良好,但增速太慢。经过一系列政策的引导和推动,浙江村镇银行设立步伐逐步加快。但总的来说浙江村镇银行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浙江如今其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由主要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构成的正规部门;非正规部门,包括农村扶贫社、农民互助储金会、民间私人借贷组织、国内非政府组织、国外NGOS和国际组织等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 浙江经济发达,但城乡金融二元化明显,2004年末还存在 194个金融空白乡镇,组建村镇银行是浙江培育多层次、广覆盖和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贴近三农和服务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是破解难题的一个重要措施截止2010年5月,浙江设立村镇银行16家,其中,主发起人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的共有7家.其余的主发起人为城商行农合行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传统的大型金融机构只有建行设立3家,工行设立5家,对农村市场最熟悉的农行对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不高,截至目前还没有开设村镇银行。

可以说村镇银行的兴起旨在从根本上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有效增强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而村镇银行能否在以后的经济生活中勇往直前,正确处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拭目以待。

三、浙江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问题

我国村镇银行作为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资本金较为充裕,资金来源广泛,依托发起行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在小额信贷投放方面作用较为突出,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村镇银行在自身建设和业务发展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浙江村镇银行作为一样新事物,其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浙江省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下五类:

1、金融生态环境恶劣

不同于银行所熟悉的城市金融生态,农村虽然存在巨大的资金需求,但其没有适合资金畅通融通的环境。申请贷款对象经营领域大致相同,靠天吃饭,贷款缺乏抵押品,信用意识淡薄,对其放贷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且大都为小额贷款,管理成本高昂。同时在发放小额农贷中很难对农户的信用状况作出一个系统的评估,加之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法规不健全,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吸收存款难等问题使得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困难重重;隐含风险大,御险能力较弱;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办行宗旨易被动摇。

2、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众所周知当前国民经济运行具有极强的政府主导色彩,地方政府的行为对于防范和化解地区金融风险,构建良好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具有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既需对宏观层面的制度进行创新,又要对微观层面的机制进行再造,从而需要政府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必须要构建政府主导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国务院也多次强调了金融生态建设中政府的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应在保护银行债权、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处置抵贷资产、合法有序进行破产清算等方面营造有利环境。继续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促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改善,可以说政府在金融体系监管中起到了先导和主心骨的作用。但与之相对的农村村镇银行无法获得与农村信用社一样的支农再贷款优惠,尚未获得稳定性较好的农田水利等涉农财政资金对其支持。国家并未为其制定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政府也只有少数尊重村镇银行:依法应当享受的税收优惠,甚至有的地方政府并不接受村镇,在各个方面对其进行歧视,致使本来孱弱的村镇银行发展平添许多负担。具体表现为村镇银行设立以来,相关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业务管理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各地区的政策也不一样。具体表现为:一是和农村信用社相比,国家税收政策扶持不明确,能减多少税、免税多少年没有规定,有些地区政府许诺的营业税、所得税、开办费用减免等政策也没有完全兑现。二是国家还未建立支农奖惩机制,对支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尚未建立激励机制。

3、高素质人才缺乏

由于村镇银行地理位置偏僻,经济环境较差,难以招到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当前农村金融环境与生活条件不如城市,很多高素质人才会选择远离农村在城市发展,这直接导致村镇银行一直面临人才短缺、专业人才招揽困难的状况。这样,除了银行高管是从发起行抽调,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外,其他员工从业经验不足,专业知识、业务技能都亟待提高。可以说当前浙江村镇银行绝大部分员工是新招聘员工,或者是非金融相关专业员工,虽然经过上岗培训,但是由于从业时间太短、缺乏农村金融服务经验、实际工作经验不足,一些重要岗位人员如信贷、财务、会计等人员的金融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还有待于熟练掌握和提高。同时,部分村镇银行还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兼岗现象严重的问题。这种缺乏人才的局面严重制约了村镇银行的业务发展。

我们知道村镇银行的人员一部分来自作为其发起人的商业银行,一部分则来自社会招聘。原商业银行员工熟悉银行业务,但不熟悉新的工作环境,需要进行新的学习以适用新的挑战。社会招聘的员工大多来自村镇银行所在地,对当地情形有较清楚的认识,但毕竟业务知识、能力不过关,不利于银行业务的开展。这两部分员-工的相处也是个问题,让两部分员工平等交流、真正培养以后的村镇银行发展所需人才还需要很大的努力。

4、村镇银行缺乏社会公信力,吸收存款难 村镇银行在广大农民心中并未树立起良好形象,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73.5%的农民听说过村镇银行,但是不了解。问及媒介几乎所有人表示他们均是从电视上广告里面到的信息,有17%的农民表示他们没有听说过村镇银行,比较了解的占了7.5%,只有2%的人表示对村镇银行非常了解。因此可看出,农民对于村镇银行的了解和认同度并不高,很多农民虽然知道村镇银行,但是对于村镇银行到底和传统银行有何不同,村镇银行在存贷款方面有何优惠,基本上一无所知。

农民对村镇银行的品牌认知程度偏低,导致村镇银行吸储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按照规定,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存款余额的75%,如果没有资金来源,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也无从做起。村镇银行网点少,缺少离行ATM机等设备,竞争力不足,在数量上不能满足居民的需要;部分村镇银行未及时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清算体系,异地结算、同城跨行转账等业务无法满足多数客户服务需求,对于在外务工或求学人群,无论是向家里汇钱还是将临时闲置的资金储存以便不时之需,村镇银行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使村镇银行运行呈“孤岛”状。同时,银联的入网费高达300万元,对村镇银行这类小银行机构缺乏差别性支持政策。

5、政府对村镇银行的监管措施不到位

村镇银行监督主要有以下难点:(1)村镇银行位于农村地区,监管需越过县乡两级,监管半径过大。(2)村镇银行本身的特殊性增加监管难度,村镇银行既不是完全的政策银行,也与商业银行有所区别,再与当地复杂的情况结合,形成了各式各样的经营模式,这要求监管者深入了解各个村镇银行情况后才能有效监管,大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截止目前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等就关于村镇银行的相关事宜尚未建立良好的多方沟通协调机制,同时各方职责也尚未明确,政出多门、相互推诿的现象依然较为严重。按国家银监部门要求,现阶段对村镇银行采取的是“低门槛、严监管”的模式。目的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增加金融机构的覆盖面,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实行刚性市场退出约束。但是事实上很难将“严监管”这一目标落实到位。主要足监管力量不够,若采用通常的银行内部关系人控制的模式,对村镇银行实行严厉的监管,那么会造成村镇银行失去应有的生机和活力。这就存在一个金融稳定政策的问题。村镇银行为是一个新生事物,虽然银监会出台了有关农村金融机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相应监管措施,以防范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但由于央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能,承担着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因此,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一旦出现支付危机,基层央行将以何种方式介入并化解,需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若不这样,村镇银行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就启动刚性市场退出机制,其负面效应是很难预料的。而且,由于金融风险有着强烈的传导效应,因某一家金融机构非正常退出,则有可能引发区域性的金融风波。

四、浙江村镇银行持续发展的对策

1.强化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方式

(1)监管当局应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综合考虑村镇银行面临风险,并根据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措施,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创新监管手段、方式,做到严监管的同时并不压缩村镇发展所需空间。

(2)监管部门戍加强与村镇银行所在地政府、机构沟通,从各个方面了解村镇银行状况。力争做到全方位监管。

(3)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村镇银行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支持新农村建设。村镇银行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总体来说它是适应我国农村发展需求的,相信通过其努力,克服目前存在的问题后,它能伟我国广阔的农村市场获得更大发展,也将有力的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2.优化经营机制,加强自身建设

(1)是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实行民主管理、集体决策,建立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和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用完善的制度规避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

(2)是建立责权明晰的激励约束用人机制,推行绩效管理,将员工工资与其工作业绩挂钩,实行“基本工资+ 效益工资”的模式,能者多劳,论功取酬。 (3)是引进责任心强的金融人才,借鉴商业银行的服务经验,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提高村镇银行业务经营能力。 3.注重金融产品的创新,提供特色服务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打造特色产品从而培育核心竞争力。村镇银行可以在寻求合作的道路上积极探索,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的联系,了解当地重点发展农业产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同时与当地经济合作组织接洽,把握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特征和农户金融需求特点,针对不同需求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探索并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另外,除有贷款的需求外,部分农民也有理财需要,村镇银行可借鉴城市银行的理财经验,设计适合农民的理财产品。根据客户最本质的需要,推出恰当适宜的金融产品,以达到满足农村市场需求,实现切实服务“三农”的既定目标。

4.纵深形象宣传,提升村镇银行社会认知度和信任度,创造村镇银行的良好环境

(1)多渠道、多方位、持续性地做好自身形象宣传工作。通过营业厅设计、企业标志、宣传品和广告等方面进行企业形象设计,让公众了解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意义、目的与经营特色,提高公众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

(2)积极参与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便民金融服务”、“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形式,向群众宣传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宗旨。鼓励村镇银行结合地方经济特色,推出特色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努力扩大金融服务的范围和深度。 (3)稳步推进网点建设扩张,扩大服务半径,提升村镇银行的社会形象、品牌形象。

5.加强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村镇银行和农村经济良性发展

建议各级有关部门优先支持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积极鼓励我区本地优质资本投资村镇银行、积极引进区外优质银行资本筹建村镇银行;鼓励全区现有村镇银行适时增资扩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引导优质涉农企业入股,探索优质小额贷款公司入股村镇银行的政策,提升村镇银行经营能力,赢得信任,扩大知名度,增加抵御风险的能力。

各级部门要帮助指导全区村镇银行建设完善金融服务,在村镇银行申请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银联网或者征信系统时给予支持,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其积极探索、健康发展。政策扶持上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在积极争取中央财税、货币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的同时,地方政府应长期规划,合理引导,在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资金奖励、办公用房等多方面提供支持,建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农村担保体现建设,加强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区村镇银行科学发展,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和循环。

参考文献:

[1]李东卫;国际农村金融服务经验对我国的启示[H],2008.12 [2]李影。蔡玉胜.农村金融体系创新、回顾、借鉴与对策——基于东北地区的实证分析[J],农村经济,2009,4

[3]黄韩星,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广西金融研究.2008.12:lO.14. [4]中国人民银行赤峰市中心支行课题组;静大祝;张国春;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0年05期

[5]李海艳 周孟亮 欧文静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浙江金融》 2009年09期

[6]村镇银行发展现状中国合作金融联合网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9年第3期 [7]李东卫.国际农村金融服务经验对我国的启示[J]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8(12) [8]谢金楼;万解秋;;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探讨;2010年10期

[9]张淋;陆金铸;;发展村镇银行 服务“三农”工作[J];决策与信息(财经观察);2008年05期

[10]冷丽莲;马云艳;;浅谈我国村镇银行试点中的问题与对策[J];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04期

第五篇: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1)

作者:万解秋 谢金楼

来源:中国村镇银行网(2010-8-16 10:51:26)

http:///fx_show.asp?id=fenxi0_100816105126_31813 摘要:建立村镇银行是为了解决我国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金融供给不足、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更好的建设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但作为新生事物,研究发现村镇银行在建立及发展中还存在一些新的问题,本文从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现阶段促进村镇银行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希望能在商业性金融如何发挥政策性支农作用这一本质问题上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

关键词:村镇银行 问题 可持续发展 政策建议。

一、引言。

中国经济最大的问题是城乡经济结构二元化,在金融领域,则突出地表现为城乡金融的二元化,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匮乏对经济发展起到一种抑制作用,但农村金融发展是世界性的难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金融理论界形成了“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论”和“不完全竞争市场论”等多种理论流派。前者实质是一种政府主导的思想,中者是市场驱动理论,后者则是对前二者的折衷。其中“不完全竞争市场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贷款方对借款人的情况无法充分掌握,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无法培育出社会所需的金融市场,这一理论更适合我国国情,是我们发展农村金融的理论基础,有学者研究表明,要以农村金融需求为导向,从整体角度调整农村金融组织的区域布局,构建需求型为导向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体系,发展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和社会公共投资机构,实现金融组织的多元化是促进农村金融深化的有效途径(何广文,2005)。

村镇银行的成立正是实现农村金融组织多元化的一种有效途径,村镇银行的成立对于农村金融的改革将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农村市场存在局限性以及村镇银行的自身缺陷,村镇银行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农村金融深化还需要实践证明,但作为农村金融组织多元化的一种进步是需要我们呵护和鼓励的,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进行研究的。本文一共分为5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介绍本文研究的背景;第二部分介绍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历程和现状;第三部分提出我国村镇银行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和不足;第四部分针对村镇银行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最后第五部分是结语。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历程及现状。

2006年l2月20日,为解决部分农村地区“金融真空”和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1](以下简称《意见》),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2007年1月22日,银监会制定并发布《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合法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设立村镇银行改革农村金融市场的思路,被称为“增量改革”,村镇银行给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竞争,有效增加了农村的金融供给,对农村金融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我国村镇银行从2007年3月1号开始试点,全国首家村镇银行——惠民村镇银行成立,截至2009年末,共有148家为村镇银行成立,虽然村镇银行扩张速度较快,但距离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工作安排》设立1027家村镇银行的目前相距甚远,更严峻的是村镇银行的增速在放缓,2007年村镇银行开始试点,当年开业19家,2008年末攀升至91家,增量为72家,2009年57家的增量远低于上年。[2]

另外,截至2009年末已开业的148家村镇银行中,主发起人为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的,总共仅有30家,其余80%以上的主发起人为城商行、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其中又以城商行为主,传统的大型金融机构对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不高,截至目前,五大行仅发起设立村镇银行9家,其中,工、建、交行分别发起设立2家、2家、2家,对农村市场较熟悉的农行发起设立3家,中行则尚未涉足村镇银行。缺乏基层网点的政策性银行国开行较为积极,现有7家村镇银行。外资银行中香港上海汇丰银行(HSBC),发起设立了7家村镇银行,汇丰的积极可能更多是出于布局中国大陆的战略考虑,而非看重村镇银行本身的盈利性。另外,汇丰系村镇银行无一例外都由汇丰独资所有。城商行等区域性金融机构设立村镇银行的动机更多的是想实现跨区经营,扩大业务范围,而且相当一部分机构和个人是看中了金融牌照这一稀缺资源。总体来看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良好,但增速太慢。

三、我国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

村镇银行由于身处农村发展面临着很多制约因素,如经营风险很大,抵押物不足,结算系统较为落后等,村镇银行在短短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一些特定的问题,笔者经过归纳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3.1村镇银行并没有真正深入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三农”。

根据《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本质上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此它与其他银行类机构从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其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但“村镇”一词同时也刻画了其设立区域、服务对象,即“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

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由于农户具有一些“天然弱点”:抵押物不足、农业弱质性隐含的还贷风险和非生产性借贷等,而且农业具有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有限、抗风险能力弱等缺点,所以历来各种金融机构都不愿意与农民打交道,村镇银行成立之初,肯定会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开展金融服务工作,但村镇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很难实现“从一而终”的经营理念,它们会逐渐偏离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寻求新的市场定位。

从已经成立的村镇银行来看,大多将其总部设在各试点地区的行政中心所在地,周边的金融和经济环境理想,商贸较为发达。从客观来看,其并未完全符合在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布局的经营思路,村镇银行最终呈现“冠名村镇,身处县城”的格局。更有甚者,部分村镇银行没有专注“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小额农贷业务,而将目光放在贷款金额比较大的小企业主及出口企业上,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初衷,如何在服务三农的政策目标的基础上实现盈利是村镇银行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3.2存贷比高位运行,警防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由于村镇银行是新开业的银行,社会公信力比国字号银行差,社会认知度比较低,所以村镇银行的吸储能力很低,加之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和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进一步限制了村镇银行资金的来源,而且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农民存款的吸引力,村镇银行面临可贷资金不足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服务“三农”的规模扩张;与吸存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村镇银行在贷款上却颇具优势,村镇银行是县域内独立的法人机构,决策流程短,从接受客户申请到最终决定,至多只需三天左右。如果担保抵押措施到位(如村镇银行认可的客户提供保证担保),客户当天申请,当天就可贷款。这对县域内资金需求具有明显的短、小、急特点的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这一问题导致了村镇银行的存贷比持续高位运行,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已开业的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148家为村镇银行)吸收存款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存贷比为67%,低于75%的监管高限。但事实上,村镇银行的存贷比普遍高于75%。以吉林诚信村镇银行为例,该行2007年3月1日获准开业后,截至2007年8月末贷款余额为1416万元,存款余额617万元,存贷比高达228.54%,而且存款多数来源于县域企业[3]。存贷比过高,一方面反映了县域贷款需求旺盛,村镇银行就地媒介资金能力很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村镇银行资金来源渠道有限。按照监管层的要求,银行类金融机构存贷比不得突破75%的红线。但出于对“三农”的支持,监管层对村镇银行有所放宽,要求其5年内逐步达标。

持续的存贷比高位运行,村镇银行要特别注意流动性风险,一些村镇银行远离母行(特别是城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而人民银行在很多县域没有分支

机构和金库,紧急情况下外部支援能力有限。村镇银行总的存款规模小,要防范存款异动风险,一旦出现流动性危机,将对其声誉带来毁灭性打击,使其吸收存款将更加困难。

3.3控股模式单一,导致各方利益主体动力不足。

《暂行规定》对产权结构的安排是:“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持股不低于20%”,但大银行在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一般都要求持股50%以上,要处于绝对控股股东地位。大中型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不积极主要源于两个原因,一方面村镇银行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有限,不如扩张分支行、网点效益高;另一方面,村镇银行如果经营不善,出现问题,将对母银行的声誉和品牌造成伤害。此外,民营资本认为现有的产权结构安排下,民营资本股东的话语权太小,因而民营资本在短暂的热情之后,对村镇银行渐渐采取观望的态度,这对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改革也不利。

截止到2009年末,我国已有13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4],这些贷款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了银监会规定的最大贷款量,业务扩张能力受到限制,因此转型愿望比较强烈,但是银监会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里面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必须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这一规定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要把自己的控制权转让给银行,挫伤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的积极性。当然银监会坚持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县域及农村信用体系的现状。现阶段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特别是在县城以下广大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二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需要,三是确保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本文认为村镇银行能不能采用一种更加灵活的控股权结构将是能否在短时间内大量增加村镇银行的关键措施。

3.4村镇银行结算系统孤立,成为网络时代的“信息孤岛”。

部分村镇银行至今没有单独的行名行号,无法加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实时支付系统,只能进行资金的手工清算,汇划到账速度较慢,不能满足客户快速、便捷的服务要求,而且容易出现差错事故。由于村镇银行只是在县城的一个孤零零的点(极少数开设了一两个支行),村民存款、取款都必须要到网点来,让客户感到不便,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任何一笔从外地汇入的款项都是跨行跨区,汇费昂贵,加之在乡镇没有网点,取款不方便,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一般不会选择村镇银行作为汇入行,村镇银行在汇兑业务上竞争不过农行、邮储银行、农信社。很多农村地区是典型的“打工经济”,外出务工收入是当地经济的支柱,村镇银行失掉这笔业务,也就失去了大部分存款来源。此外,村镇银行的通存通兑没有开通、银行卡业务缺失,汇路不畅也是一个大问题。

3.5经营方式创新化与经营观念陈旧化的矛盾。

传统的经营方式在农村金融市场是没有出路的,历史表明村镇银行要想在农

村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创新自己的经营方式,如创新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创新贷款审批流程,创新具有农村特色、真正符合农村实际的金融产品等,但由于目前村镇银行的从业人员大都是农信社的老员工,在经营观念上比较传统;而且由于《暂行规定》中规定银行金融机构必须是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这一点虽然保证了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减少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但同时要防止大中型银行的管理输出,把村镇银行办成母行的一个支行,使村镇银行失去决策流程短、经营机制灵活的先天优势。

大中型银行有成熟的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企业文化,作为村镇银行的控股股东,很容易把自己的业务模式照搬过来,初期可能会减少成本费用,但国有银行在农村的实践表明,农村市场具有自身的特点,照搬成熟的商业银行的客户定位对象,业务决策流程,贷款还款方式在农村市场是没有生存空间的,如何避免村镇银行走四大商业银行的老路,如何使控股股东向村镇银行输出经验并使之适应县域市场的特点是一大难题。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