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劳务派遣方案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公司劳务派遣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建筑公司劳务派遣方案
建筑劳务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
通常在工地上,存在建筑劳务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劳务派遣公司按照6%征税。
一、建筑劳务公司
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现在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1、签清包工合同更省税
税法规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建筑劳务公司,跟总包公司签合同,基本上都是签清包工合同。
这样一来,建筑劳务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实际上是按照3%/(1+3%)=2.91%来征税的。也就是说,营改增以后,建筑劳务公司的税率比营改增之前下降了0.09%。
2、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更合算
对于总包而言,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并签订清包工合同,总承包公司的人工费可以抵扣3%。
如果不跟建筑劳务公司合作,那么人工费必须要做成工资表的形式,这样一来就无法抵扣,人工费纯粹是按11个税点开给业主的。
总包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不需要再承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营改增之前,工程项目的建安发票是在工程所在地代开的,地税局往往在开建安发票的时候,已经一次性综合扣除了工人工资里面的个人所得税了。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要回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来申报了,在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发票给对方,已经扣不到工人工资的个税了。
依照劳动合同法来讲,建筑企业与工地民工构成雇用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建筑企业以工资表形式发放工人工资(不采用建筑劳务),按照规定,还需要给所有的工人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施工企业将不堪重负。
因此,营改增以后,民工工资不能再走工资表形式,必须要“跟建筑劳务公司签清包工合同”。这样是互惠互利,双赢的。
所以,大型的建筑企业集团,可以考虑成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
首先,跟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清包工合同,总包不需要买保险了,这叫劳务外包。直接建筑劳务公司开发票,总包公司直接进入工程施工,二级科目人工费就ok了,发票可以抵扣3%。
对于建筑劳务公司,按照2.91%计税,同时还要为民工购买保险、缴社保,建筑劳务公司是更加负担不起的。
3、建筑劳务公司如何规避社保问题
一般来说,民工按工作天数来算工资,在与工人签合同时应注明: (1)日工资里面包含“国家基本社会保险费”;
(2)工人自愿放弃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回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署交社保,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民工的社会保险费。 (3)工人的工资与社会保险费,每月按时发放到工资卡中。 ✦ 建议:建筑劳务公司的法律部门,拟一个标准的法律确认函:
“关于xxx放弃公司所在地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回到户口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确认函,注明:
(1)员工一致强烈要求,要回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署交社保,不愿在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缴纳基本社会保险;
(2)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员工的基本社会保险费;
(3)每月将基本社会保险费与员工工资,共同实发给员工本人的工资卡。今后,有关基本社会保险事项,与本公司无关。
另外,财务做账时,做一个工资与保险的明细表。工资发放时,必须通过银行支付,不能发现金。
二、劳务派遣公司
1、差额征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2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按照6%征收增值税(建筑企业的人工费可以抵扣6%);
根据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6年47号文件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向用人单位拿到的所有的钱减去被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得到的差额部分采用简易计税,按照5%征税。 差额征税税额=差额/(1+5%)*5% 税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一旦选择差额征税,只能抵扣差额部分的税,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职工的公司保险福利费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 举例: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用人单位支付的人工费1000万,其中800万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福利费用。劳务派遣公司采用差额征税。 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税额=(1000万-800万)/(1+5%)*5%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总支付1000万,只能收到800万的普通发票和2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来抵扣的,只有200万的发票按照5%抵扣。
2、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不能采用劳务派遣 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是不能采用劳务派遣的,只能采用建筑劳务公司。 为什么这样说?
第一点,选择劳务派遣依然要负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第二点,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依照劳动合同法,用工比例是订立劳动合同文书里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总和来计算的。)
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工地上劳务派遣的民工往往超过10%,这是不合法的。 第三点,依照劳动合同法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任职(临时性,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这项规定也同样限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结 论
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限制或终止使用劳务派遣,最好采用建筑劳务公司,走清包工合同形式。
第二篇:建筑劳务公司
劳务分包合同
建筑行业内,施工责任单位和负责招募工人施工的施工单位双方依法签订的一种关于劳务分包的合同。建筑行业内,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并购买材料,再请乙劳务施工单位负责承办招募工人施工,即为劳务分包。
目录
劳务分包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类别
合同的内容
《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劳务分包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类别
合同的内容
《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展开
编辑本段劳务分包合同的概念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人)完成的活动。编辑本段合同的类别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设一至二个等级,13个类别,所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如下:
1.木工作业合同
2.砌工作业合同
3.抹灰作业合同4.油漆作业合同5.钢筋作业合同6.混凝土作业合同7.脚手架作业合同8.模板作业合同9.焊接作业合同10.水暖电作业合同等
编辑本段合同的内容
1.工程承包人的义务
⑴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⑵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Ⅰ.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体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Ⅱ.完成水 电 热 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要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
Ⅲ.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Ⅳ.完成办理下列手续(包括各种证件 批件 规费 ,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Ⅴ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位置
⑶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⑷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交工验收
⑸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⑹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⑺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工程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2.劳务分包人的义务
⑴对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末经工程承包人的许可或授权,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⑵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投入足够人财物,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安全;严格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消防,环卫等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作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⑶劳务分包人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⑷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编辑本段《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人工基价 (元)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 备 注 质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建筑劳务公司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书
合同编号:号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对劳动力资源之需求,经双方进行双向选择后同意聘用乙方配合参与本工程建设,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书,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工地从事岗位工作,并不得自行要求变更工作岗位。
三、双方责任:
1、乙方进场后需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2、乙方住宿、生活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生活所用电费、租赁费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进场后,按甲方的安排,先培训,后上岗。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对公司所造成和损失和责任。
5、甲方同意按月支付乙方岗薪¥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金及所得税金)。
6、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从乙方当月岗薪中直接扣缴)。
(1)乙方从甲方所借用工具,因保管不善导致丢失;
(2)在工程施工中,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质量问题。
(3)乙方在甲方工地内出现打击斗殴等不良行为时,甲方根据其影响的严重程度给予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
8、如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脱离本岗位工作,甲方视所造成损失大小,有权在乙方未结算岗薪中予以抵扣。
9、乙方进行经培训通过后,先试用三个月,如在试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进度及劳动力资源情况随时终止聘用合同,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理解和服从甲方安排。
10、本合同有效期暂定壹年,实际期限视甲方工期而定。
11、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第四篇:建筑劳务公司注册流程
注册流程依次为:
查名(确定公司名字)→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
具体流程解释:
工商所流程:
一、查名(需1周时间)
所需资料由您提供: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
查名资料备齐后由相关部门受理,查名所需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查名通过后会预先通知您并核发查名核准单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及银行询证函一份。
二、验资(即办即完)
您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去您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验资通过后核发验资报告2份。
验资必须由您本人完成,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将会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参见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三、签字(即办即完)
您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
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四、办理营业执照(需2周时间)
所需材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
3.股东会决议 ;
4.董事会决议 ;
5.监事会决议 ;
6.章程 ;
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
9.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
10.验资报告 ;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料齐全后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报工商局审批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工商所流程完毕。
以下为质监局流程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周时间)
本步骤手续和所需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并完成,前往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代码证正副本和代码卡后质监局流程结束
以下为税务局流程: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2周时间)
一、提供资料:所需资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3.《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4.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填写表格报送市局:所需步骤仅供您参考,所有手续相关部门操作。
填妥税务登记表及其他附表,呈税务所所长签字通过后连同所需材料报送市税务局(均由相关部门办理),核审并审批后打印税务登记证并领取税务登记证,至此税务局流程结束。
至此所有证件办理结束,您交纳办理费用后领取所有相关证件,然后前往您就近银行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相关部门提供办理此业务的详细资料和步骤)
后续手续流程:(后续流程共6项,均在税务所完成,所有手续所需材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和完成)
1. 办理税种登记:按您公司的情况,确定公司的性质(贸易型税率4%、生产型6%、服务型5%等),提供相关材料填妥相关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2. 办理所得税核定:通常所得税为核定征收方式,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相关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3. 办理印花税业务:按您公司的规模,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购买相关印花税票;
4. 办理纳税人认定:按您公司的注册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5. 办理办税员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为您的公司人员办理办税员证件;
6. 办理发票认购手续:根据您公司所需的发票种类,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申请发票。
申请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
一、申报材料
1、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3、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4、企业章程;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职称证件或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6、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7、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8、机械设备清单;需要出具的机械设备发票资料;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9、生产经营用房屋产权证明;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10、企业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11、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劳务分包业绩情况,提供劳务分包合同,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查看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注意事项
1、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
3、
7、11项的材料,申请增项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
7、11项材料
2、提供资料的纸张一律使用A4型纸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设目录与页码,每类材料用彩色纸分隔。材料中人员与工程业绩等材料的顺序要与申请表中的顺序相对应。
3、申请企业应提供《劳务企业技术工人人员名单》(电子文档及书面各一份,见附件)。技术工人人员的等级证书原件应与提供的《劳务企业技术工人人员名单》顺序一致。企业所提供的技术人员不得与其他企业人员重复,如有重复须提供原企业的解聘证明。
第五篇:2016建筑劳务公司章程范本
发布时间:2015-11-30 15:10:00
来源:综合指导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五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 的监督.
第二章 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建筑施工材料销售。
第三章 股 东
第八条 股东的名称
1.**
住所:***
2.**
住所:***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 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股东的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 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 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 公司股东之一不得购买其他股东全部出资,而形成单一股东(独资公司);
4.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股东会
第十三条 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方针或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0.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定当每处元月份召开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主持;
4.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 除法律、法规、章程有时确规定外,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 公司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每一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 资产负债表;
2. 损益表;
3. 财务状况变动表;
4. 财务情况说明书;
5. 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六条 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15日内,应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二十八条 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九条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三十条 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二条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三十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辞退职工或者职工自行辞职,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用工合同条款执行。
第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三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
1. 营业期限届满;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消;
5. 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6. 依法宣告破产。
第三十七条 公司依前条
1、
2、
3、5项而终止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公司依前
4、6项被撤消、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3.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4. 清缴所欠税款;
5. 清理债权、债务;
6.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 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自200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0日止。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的决议及公司规章制度均视同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或者与登记机关核准后的登记事项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为准。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