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培训课程
第一篇:建筑企业安全培训课程
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01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各项目部、各科室:
安全生产教育,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本公司管理者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劳动组织形式不断出现,给社会带来了知识结构、技术结构、管理结构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对安全劳动教育体系和培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安全劳动保护教育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随着社会在不断前进,企业在发展,安全生产管理更要上一层台阶。 下面就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培训计划:
1、各科室管理人员的培训
⑴各项目部、各科室全体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市建委、建管处、安监局等安全教育文件精神的通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⑵学习的目的是为提高和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⑶学习的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⑷安全生产管理的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⑸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⑹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急救处理措施。
2、施工项目部培训:
⑴施工项目部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培训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公司质安科负责。
⑵培训内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⑶对新知识、新技术、新本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⑷掌握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管理措施,急救方案。
3、新工人培训:
⑴公司对新工人进厂进行三级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⑵项目部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
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⑶班组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4、施工班组培训:
⑴施工班组全体职工的培训,由各项目部负责,每周不少于2小时。
⑵利用进场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形式,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劳动纪律,各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当日工作现场危险部位,检查各工种佩戴安全劳动保护情况。
5、公司全体职工考核办法:
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本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等。
6、特殊职工考核办法:
按特种工人工种分类,每一季度考试一次;内容包括安全施工的基本知识,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第二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大庆超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0日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一、明确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通常从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
2、安全知识教育:工程项目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等级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3、安全技能教育:结合本工种或专业特别,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4、事故实例教育:在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的事故教训,进行案例教育,从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假事故的发生。
5、法制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必须先受教育: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思想认识提高了,就能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群众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项目经理要自觉学习安全法规、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水平。
三、坚持三级教育: 新工人入场和作业人员调换工种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班组三级教育,这是施工现场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并建立三级教育卡归档备查。
三级教育内容:
1、公司教育: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事故案例,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工程项目部教育: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隐患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防毒、防尘、防火、防爆、紧急情况安全技术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教育:本班组作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同时要参加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
五、管理人员考核
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专职安全员每天参加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六、开展经常性教育
1、经常性教育内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各部门、职工的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教训,安全技术先进经验。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要记录归档。
4、适时安全教育:工程突击赶任务,工种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影响;节假日前后;要抓紧教育,使之警钟长鸣。
5、纠正违章教育,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导致重大险情或已遂事故的责任者,进行违章纠正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现身说法扩大教育方面。
七、安全教育形式
安全教育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举办学习班,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黑板报、墙报、简报等多种形式,避免枯燥无味,流于形式,并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讲究实效。
第三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银江弱电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
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
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
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一、明确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通常从
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
2、安全知识教育:工程项目概况、施工工艺、方法、
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等级其安全防护的基 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3、安全技能教育:结合本工种或专业特别,实现安全
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4、事故实例教育:在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的事
故教训,进行案例教育,从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 假事故的发生。
5、法制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
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必须先受教育: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思想认识提高了,就能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群众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项目经理要自觉学习安全法规、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水平。
三、坚持三级教育:
新工人入场和作业人员调换工种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班组三级教育,这是施工现场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并建立三级教育卡归档备查。
三级教育内容:
1、公司教育: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
安全纪律、事故案例,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 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工程项目部教育: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
度、规定及安全隐患注意事项: 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防毒、防尘、
防火、防爆、紧急情况安全技术和安全疏散知识;
防护用具、
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教育:本班组作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
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
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
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
要求。
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
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
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同时要参加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
五、管理人员考核
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专职安全员每天参
加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六、开展经常性教育
1、经常性教育内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
文件;各部门、职工的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遵章守纪,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教训,安全技术先进经
验。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对操
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
行,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要记录归档。
4、适时安全教育:工程突击赶任务,工种接近收尾时;
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影响;节假 日前后;要抓紧教育,使之警钟长鸣。
七、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及形式
1、新工人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要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
级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培训分别不少于
15 学时、 15 学时、 20 学
时。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场地上岗作业。
2、加强电工、电焊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
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3、待岗复工、转岗、换岗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
教育培训不少于
20 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准许上岗。
30 学
4、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少于
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 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不少于20 学时,其他从业人员不少于15 学时。
5、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必须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记
录、签名、考核工作,并完善保存学习培训的相关资料。
6、凡是从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不合格者通过培训或自学进行补考,补考还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录 用。
7、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充分利用下雨天、
工余时间、班前班会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安全 防范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篇: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01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需求,结合我公司施工生产情况,特制定我公司201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监管员、安全员、其他关键岗位、特殊工种、技岗人员、普通工。
一、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及区建筑管理处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二、项目经理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
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三、安全监管员、安全员、其他关键岗位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在岗人员培训,新上岗人员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在岗人员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新上岗人员培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报名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四、特殊工种、技岗人员、普通工。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在岗人员培训,新上岗人员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在岗人员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新上岗人员培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报名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年月日
第五篇: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1.1997年4月17日建设部发布
2.建教〔1997〕83号
总 则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总则
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建筑业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 建设部主管全国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其所属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还应当接受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 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下同)、班线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章 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第七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筑业企业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应当报建设部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所属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有条件的大中型建筑业企业,经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可以对本企业的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并接受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其他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安全培训工作,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第十条 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从事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五年以上施工现场经验或者从事建筑安全教学、法规等方面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三)经建筑安全师资培训合格,并获得培训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部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